華嚴經

《大方廣佛華嚴經》,梵名,或稱《雜華經》。中國華嚴宗即依據本經,立法界緣起、事事無礙等妙義為宗旨。

大方廣佛華嚴經_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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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同譯本

  大方廣佛華嚴經,簡稱華嚴經,卷帙浩瀚,內容豐富,詮義深廣微妙,譯傳中國,共有三種不同的譯本

  一東晉佛陀陀羅譯的六十卷華嚴,俗稱晉譯華嚴,或六十卷華嚴,有七處八會三十四品。

  二唐朝實叉難陀譯的八十卷華嚴,俗稱唐譯華嚴,或八十卷華嚴,有七處九會三十九品

  三唐般若三藏法師譯的四十卷華嚴,俗稱新譯華嚴,或四十華嚴,是八十卷華嚴經中入法界品的別譯本,由二十一卷擴展為四十卷,僅得一品,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

  最初,當六十卷華嚴譯成後,與梵本勘校,發現其中入法界品有漏處,後唐賢首三藏法師,每講六十華嚴,常感譯文前後難以連貫,因此,就教於日照三藏。日照三藏攜有華嚴經梵本互相對校,發現第八會漏譯二處經文,遂由復禮法師筆授,慧智法師譯語,加以補譯,完成今日藏經中的六十卷華嚴,共七處八會三十四品。

  後來,中國武則天稱帝時代,認為舊譯六十卷華嚴經,未備大全,故特別遣使者於闐國(今之新疆),求取梵本,並徵聘譯經的人。當時,於闐有一知名度頗高的學者,名實叉難陀法師,應聘攜梵本來中國,被武則天皇帝迎請至洛陽太遍空寺,會同菩提流支、義凈、復禮、法藏等法師,歷時五年,始譯出八十卷華嚴

  在譯經期間,武後親臨譯場,協助譯事,並親撰序言,題寫品名,八十卷華嚴經的翻譯成功,武後功不可沒。八十華嚴文辭通暢,義理周詳,共七處九會三十九品內容將佛的境界,佛的功德,佛所證的妙理,以及菩薩不思議修證行門,該因徹果,闡述無遺。

  直至唐貞元年間,有南天竺烏荼國王派使來朝,奉獻國王親自手抄大方廣佛華嚴經中的入法界品,內容詳述善財童子親近奉事佛剎極微塵數善知識。唐德宗得此梵本,歡喜無量,於唐貞元十二年,詔般若三藏法師,於長安崇福寺從事翻譯,至十四年二月,譯成四十卷華嚴,共得一品,名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因為四十卷華嚴,詳述善財童子參禮五十五位知識,每一善知識,皆為善財宣說其所證的不思解脫法門,而能證此不思解脫境界的主要原因,正是普賢菩薩十種願行。可以說:普賢菩薩十大願行,是證入不思解脫境界的方便,所以四十卷華嚴,皆名入不思解脫境界普賢行顧品。

  今天要講的普賢行願品,正是四十卷華嚴經中最後的一卷。全名是:‘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現在,先解釋經題,其次解釋品題與譯題,然後講解經文。本經的經題是:大方廣佛華嚴經。梵語是:摩訶毗佛略勃陀健拏驃訶欲底修多羅,譯名大方廣覺者雜華嚴飾契經,略稱大方廣佛華嚴經,或華嚴經。

二、經的名題

  大方廣佛華嚴經等七個字,是一經的總題,題中有通有別,大方廣佛華嚴六字,是本經的別題,別限於此經故;經之一字是通題,通於佛所說的一切經故。嚴格的說:別題只是‘佛華嚴’三個字,‘大方廣’亦是通題,因為通於圓覺等經故。

  本經的名題,在人、法、喻、三單三複具足一的七種立題規則中,是以人、法、喻三種立題。大方廣是法,佛是人,華嚴是喻。唐朝清涼山澄觀國師,於其撰述的華嚴疏鈔中,直釋此經的總題言:‘極虛空之可量,體無邊涯大也;竭滄海之可飲,法門無盡方也;碎塵剎而可數,用無能測廣也;離覺所覺,即萬法之幽邃,佛也;勞敷萬行,榮耀眾德,華也;圓茲行德,飾彼十身,嚴也;貫掇玄妙,以成真經之彩,經也。’讀此可知,本經窮理盡性,徹果該因,理行無盡,位冠群經,實是佛一代時教中,至圓、至極、至頓之大法

  ‘大方廣’三個字中的大字,是指佛所證的法身,亦即是一切眾生本具的理體。此法身理體,廣大周遍,何止體大、相大、用大,而且是果大、因大、智大、教大、義大、境大、業大。同時非對小而言大,或先小後大。若是對小言大,則非真大;若是先小後大,亦非本大。由於法身理體,法爾天然,不假修成,常遍常圓,不可思議,如圓覺經言:‘覺性遍滿,圓無際故。’是名真大,本大,亦名理大,是從體立名。

  ‘方’是方所,是法則眾生本具的法身理體,法爾天然,豎窮三世,橫遍十方,無所不在。如水之在地,能資生萬物;如電之在空,運用自在。故圓覺經言:‘圓覺流出,清凈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蜜教授菩薩。’以其法門無盡,理性周遍,因名之為方,是從相立名。

  ‘廣’是多博義,眾生本具的法身理體,性具一切法,十法界依正色心,聖凡因果,無不包含。故能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十法界因果妙用無窮。如圓覺經言:‘圓覺凈性,現於身心,隨類各應。’意思是說:四聖六凡,一切因果,原本皆由眾生本具的覺性所現,因名為廣,是從用得名。

  體是心性之體,相是心性之量,用是心性所具。心性之體是中諦理,統一切法,故名大。心性之量,是真諦理,泯一切法,故名方。心性所具之用,是俗諦理,立一切法,故名廣。此是以心性解釋大方廣的含義

  若以佛法解釋大方廣三個字,則大字是指心性本體,法爾天然,離過絕非,清凈無染,是佛所證的法身德;心性之相,量周沙界,豎窮橫遍,無所不在,是佛所證的般若德;心性之用具足萬法,潛興密應,妙用無窮,是佛所證的解脫德。

  可知大方廣三字,在眾生的立場說:是指眾生本具真如自性的體相用三大;在佛果說:是佛所證的法身般若解脫三德;若在修證方面說:則方廣是如來十二分教之一,代表大乘經典菩薩秉佛大乘教法,理解本具的理性,集廣大的願行,證廣大的佛果。教、理、行、果,能行所行,能證所證,無不極其廣大,因名大方廣。

  太虛師說:大方廣是八地以上的菩薩及佛所證的心境。因為八地以下的菩薩,根本智及後得智都未能同時現前,雖方廣而不名大;八地菩薩,雖然能夠二智同時顯現,事理雙證,但仍然限於妙觀察智;必須八地以上的菩薩,乃至佛果,始能鏡智圓明,證理究竟,若性若相,無不周遍。以其盡法相之量,因名方廣;以其同時即為法性之體,因而名大。此經是以菩薩極地之普賢行願,顯毗盧如來圓滿果海,所詮正是由圓因所顯圓果之大方廣法,因此,立名:‘大方廣’。

  ‘佛’是覺義,覺義有三:本覺、始覺、究竟覺。菩薩由於自覺本覺之理,而起始覺之智,自行化他,二行圓滿覺悟究竟,名之為佛。故凡是能夠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人,皆可以名之為佛。

  天台宗觀行疏,依據眾生本具的佛性,及菩薩修證的位次,立六即佛名。大意是:菩薩因中修行親近知識,得聞本覺清凈本然,圓明遍照之理,是名理即佛。

  因而激發始覺智,開始覺知眾生本具的佛性理性平等,只因妄想無明為垢,不能證得;若除妄念,即如如佛,是名字即佛。

  既知本具佛性,理當作佛,自應據理起行,勤修戒定慧,念念反觀自性,由戒定慧力,內伏煩惱,外止攀緣,是觀行即佛。

  由觀行位,加功策進,覺久功深,進入十信位,斷見思煩惱,伏無明惑,彷彿見佛性,名相似即佛。

  十信位滿.步步高升,經歷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諸位次,漸斷無明,證法身,所謂:‘無明分分斷,法身分分證’是分證即佛。

  若從等覺位,斷最後一品無明,進入妙覺極果,究盡諸法實相理,圓證無上菩提,名究竟即佛。

  澄觀國師,在華嚴疏鈔中,以十義解釋佛字。

  法界義:因為佛的德性真常,周遍法界十法界依正因果,無不具足佛性,所謂:‘一色一香,無非中道;野草閑花,皆是般若’,此即是法身佛,亦即是題中的‘大’字。

  本性義:指佛的根本智,寂而照,照而寂,寂照不二,是報身佛,亦即是題中的‘方’字。

  涅槃義:佛證法身,從體起用,化用無盡,自在無礙,化畢歸寂,名為涅槃即是應身佛。

  四隨樂義:樂是欲樂,是指生機;隨是隨順,指佛聖應。諸佛教化眾生,有機則應,無感不通,是佛的意生身,亦即是題中的‘廣’字。

  正覺義:佛已經因圓果滿,於菩提樹下,成等正覺成就菩提之身,因名正覺佛,即題中的‘佛’字。

  六願義:願是行願,宏願,佛稱性起行,體周法界,宏願無窮,成就願身佛。

  三昧義:佛修首楞嚴大定具足八萬四千細行,積福集德,福德圓滿成就福德身,名三昧佛。願及福德都是題中的‘華’字。

  八業報義:佛的福德圓滿,感報相好庄嚴,由因感果,微妙難思,即是庄嚴身,名業報佛,是題中的‘嚴’字。

  住持義:佛安住覺道,轉無上法輪,福澤四生,恩沾九界,即是力持身,名住持佛,是題中的‘經’字。

  十心義:佛知萬法唯心,具足威勢,儀容映然,即是威勢身,名為心佛,總括經題七字,因為經題,若通若別,總不離一心故。

  ‘華’,華是因,佛是果。華含有十義,用以譬喻佛因中修行十度之因,以庄嚴佛果上的十身。

  一含實義:以華含有果實之義,喻佛德性周遍,因該果海,是十度中般若度。

  二光凈義:花的本身光潔明凈,喻佛本智明凈顯了,無所不照,即十度中的智度。

  微妙義:之色微妙,喻佛行周沙界,一一行門,具足萬行,微妙難思,是十度中的方便度。

  四適悅義:華令見者,適意悅愉,喻佛自行則戒行清凈無染,化他則順物應機不失,令見者歡喜,是十度中的戒度。

  五引果義:猶如蓮花,華開蓮現,華謝果成;用以譬喻佛的行因,能結成正覺的果實,因行圓滿,便證菩提,是十度中的忍度。

  六端莊義:華相華麗美艷;喻佛無邊勝行,無窮願力,庄嚴法身,是十度中的願度。

  七無染義:華的本身清凈無垢,如蓮花出於污泥不染,出於清水不沾;喻佛行願,恆與定俱,處濁恆清,遠離諸垢,即十度中的禪度。

  八巧成義:之用途極廣,居家旅行,喜慶舉喪,皆需要用華點綴;喻佛所修德業,利他眾行,善巧成就,即因行十度中的檀度。

  九芬馥義:華香芬芳馥毓;喻佛眾德住持,流香彌遠,即十度中的力度

  十開敷義:花朵盛開,燦爛無比;喻佛種種德行榮敷,心華燦爛,是十度中的精進度。

  ‘嚴’是庄嚴,嚴飾。佛以因行十度的因華,庄嚴成就佛果十身,華是能庄嚴佛果是所庄嚴,若因若果,若能若所,無不庄嚴

  華嚴疏鈔說嚴亦有十義:

  一以因嚴果以成人,是由因顯果義。

  二以果嚴因以顯勝,成果之後,能令一一因行皆無邊際,即題中‘佛華嚴’三字。

  三以人嚴法以顯用,是明佛曠劫修因,方顯法身之體用。

  四以法嚴人以顯圓,若不得法之體用,因果不能圓妙,即題中‘大方廣佛華嚴’等六字。

  五以體嚴用令周遍,如用不得體,不能周遍。

  六以用嚴體而知本,若無大用,不能顯體本之廣大,是題中‘大方廣’三字。

  七以體嚴相而知妙,謂相若有體即入重重無礙。

  八以相嚴體以明玄因,無相不顯體之深玄,即‘大方’二字。

  九以義嚴教超言念,由所詮義理難思,故知能詮之教離言絕相。

  十諸用互嚴以融攝,如禪非智,無以窮其寂,智非禪,無以深其照等。

  如是以因果,體相用,及教義等互嚴,以顯佛之性德,行德,果德,皆圓融無礙,微妙難思,因名嚴。大方廣是性德,屬於法;佛是果德,屬於人;華是行德,屬於喻。華為能嚴,佛是所嚴;華與佛之因果是別相,嚴是總相,因名‘大方廣佛華嚴’。

  ‘經’之一字,是通題,通於佛所說的一切經典。昔日佛對眾生演說正法後,弟子將佛所說,結集成文,流傳於世,不但傳於千古而不變,而且上契諸佛所證之理,下契眾生之機,因名為經。

  經有十義:

  一湧泉義:經藏詮義無窮,如泉水的滔滔不絕,涌注無竭。

  二出生義:佛經詮義,能出生一切善法因果

  三顯示義:經能顯示一切事理性因果等法,令人明了生解。

  四繩墨義:經詮要義,能定邪正,令人心正教,遠離邪念;知因識果,去惡修善,如木匠之繩墨,能定曲直,知所取捨。

  五貫穿義:經能貫串佛所說性相,事理,智斷,行位,因果等義,令不散失;如人以線穿花成鬘,用以庄飾。

  六攝持義:經能攝持所化眾生,令舍妄歸真返本還源,不致攀綠六塵,流轉生死

  七是常義:經詮要義,是萬古常規,歷久不變。

  八是法義:經中所詮妙法,是諸佛共軌,萬聖同遵,無能越者。

  九是典義:經詮正理,典直無邪。

  十是經義:佛說諸經,是眾生出離生死的途徑,是進趣涅槃之正路。

  以佛所說教典,皆具足以上十義,因名為經。本經是以普賢勝行的因華,以顯毗盧佛果圓滿,性德圓融微妙難思。復由毗盧佛果威德神力,彰普賢行願境界無盡,因果互嚴,人法皆勝,因名大方廣佛華嚴經。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