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孟祥
《壇經》中有一則惠能與人談西方極樂世界的話:“使君禮拜,又問:弟子見僧俗常念阿彌大佛,願生西方。願和尚說得生彼否?大師言:……世尊在舍衛國說西方引化,經文分明,去此不遠。只為下根說近,說遠只為上智,人有兩種,法無不一,迷悟有殊,見有遲疾。迷人念佛生彼,悟者自凈其心。所以佛言,隨其心凈則佛土凈。使君,東方人但凈心無罪,西方人心不凈有愆。迷人願生東方、西方者,所在處並皆一種。心但無不凈,西方去此不遠;心起不凈之心,念佛往生難到。除十惡,即行十萬;無八邪,即過八千。但行直心,到如彈指。使君但行十善;何須更願往生;不斷十惡之心,何佛即來迎請。若悟無生頓法,見西方只在剎那,不悟頓教大乘,念佛往生路遙,如何得達?六祖言:惠能與使君移西方剎那間,目前便見,使君願見否?使君禮拜,曰:若此得見,何須往生:願和尚慈悲,為現西方,大善。大師言:唐見西方無疑,即散。大眾鄂然,莫知何是。大師曰:“大眾作意聽,世人白色身是城,眼、耳、鼻、舌、身是門,外有五門,內有意門。心即是地,性即是王。性在王在,性去王無。性在,身心存;性去,身心壞。佛是自性作,莫向身外求。自性迷,佛即眾生;自性悟,眾生即是佛。慈悲即是觀音,喜舍名為勢至,能凈是釋迦,平直是彌勒,……自心地上覺性如來,放大智慧光明,照耀六門清凈,照破六欲諸天,三毒若除,地獄一時消滅,內外明徹,不異西方。”據此,有人認為:惠能否定了西方極樂世界說,“實際上成為以宗教誘脅推廣道德正心”。筆者認為,《壇經》未否定西方極樂世界說,而是從大乘佛教根本來表述西方極樂世界,並藉以引導聽者領悟大乘佛教的根本思想。
西方極樂世界說是大乘佛教的一種觀點,分析《壇經》之語,應先辨明大乘佛教中西方極樂世界的本義,為理解這一點,我們從大乘佛教的基本義理談起。
大乘佛教的核心義理是中道。從義理角度而言,中道觀可由空觀和實相觀初步分析。佛教以為,世間一切現象都是由因緣和合而生,因緣離散而滅,因此都是相對的存在。如陰陽二者,陰是陽的陰,陽是陰的陽,陰陽相對存在,相對真實。廣而推之,“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離法何有人,離人何有法”。世間一切現象與人相對存在,相對真實。既是相對的,一切理象和人的本來面目便非如一般人所認識的那樣,因為人的思維心也在相對中,是因緣和合的產物。所以一切現象,包括人和其思維心在內,都是空、假的現象。
既然一切皆空皆假,應有真實,這真實便是前說中道、實相等。根據佛教的認識方法,認識這真實應善於運用思維。前述人與一切世間現象形成陰陽,並在陰陽關係中形成了人的思維心,這種思維心通常局限於人與現象的關係中,即把客觀現象及人與思惟心看成相對實在的獨立體。佛教以為這樣是不能真正認識佛法的,“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架”,“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筆者體會,佛教所說的真實,非陰非陽,而涵括陰陽,即陰陽是在真實中起“執著”而形成。大乘佛教經常用一些比喻來說明其所說真實是什麼。如水與波浪,水可有波浪,水喻真實;彼浪有形狀,波浪之形狀喻人與一切世間現象。水遇緣可生波浪,無緣復歸平靜,但生波浪時與平靜時都是水。還如人作夢,一切夢境都由心生,心遇不同外緣便產生不同夢境,但不論夢境如何都是心造。在夢中時,認夢境為真實,如人認世界現象為真實;醒來後,心無形象,夢境即心,心喻一切世界現象和人的本來面目,即真實。佛教中把“真實”稱為“真心”、“真性”,可理解為一個靈明慧體。慧不變故稱“真性”;其有慧性故可生一切萬物。筆者曾提出對大乘佛教本體論的一個理解:慧體能知性自識時,自認為真實,是世界萬象的本源。心不執著,一切現象皆由本心本性遇緣而起,本身即是本心本性,在這時,“涅架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這便是大乘佛教的實相觀。事實上,實相觀含有空觀,因此也就是中道觀。
中道觀揭示了佛教對世界本源的認識,《楞嚴經》中進一步把大家共有的世界和每個人自身稱為共業和異業。該經說:“性覺妙明,本覺明妙。性覺必明,妄為明覺。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無同異中,熾然成異,異彼所異,因異立同……。由是引起塵勞煩惱,起為世界”。性覺即覺性,喻真心、真性,其本具“覺”和“明”的能力。能覺能明,覺和明時便自然有“波此”的感覺,即有了覺明的對象和覺明者自身。這種感知是“妄”,由妄生妄,至有“世界”的感知。在共業中,異業又不斷變化,“異見成憎,同想成愛……情想離合,更相變異”,由此又造新業,甚至惡業,“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瞰,惡業俱生”,現實世界由共業、異業相感而生,心造作決定特殊的自然和個人環境,即心造作決定生往一個什麼樣的世界中。
以上述義理觀察西方極樂世界說,可以對這種說法有一個清楚的認識。據《無量壽庄嚴清凈平等覺經》說,法藏比丘在修行時,為成佛道發四十八願,若其成佛道,則“所居佛剎具足無量不可思議功德庄嚴”,如無地獄等惡道,到西方極樂世界者身心安樂,諸根寂凈,不退轉而直成佛道等等。後其成就佛道,因其志願宏大,故“所修佛國,開廓廣大,超勝獨妙,建立常然,無衰無變”。法藏比丘心造作(即發大願和依願修行)而修成西方極樂“佛國”。依據中道觀的義理,西方極樂世界並非一般人認識中的真實世界,其亦是空、假。也可以說西方極樂世界是法藏比丘能知性依願力之幻化,或者說是法藏比丘成佛後本心的外現。
那麼怎麼進入西方極樂世界呢?其願中說:“我作佛時。十方眾生聞我名號,發菩提心,修諸功德,奉行六波羅蜜,堅固不退,復以善根迴向,願生我國,一心念我,晝夜不斷,臨壽終時,我與諸菩薩眾迎現其前,經須臾間,即生我剎。”“我作佛時,十方眾生聞我名號,至心信樂,所有善根心心迴向,願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總之,生極樂世界的方法是信、願、行。信是相信,願是願生西方極樂世界,行是“修諸功德”和念佛。據前述中道觀的義理,西方極樂世界既是法藏比丘能知性依願力之幻化,依其願信、願行,便形成與阿彌陀佛的因緣,即心造西方極樂世界業,舊業終時(即去世時)新業顯現西方,即是生西方極樂世界。
顯然,依據大乘教理,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並不是修行的目的,而是修行達到的一種境界,所以大乘佛教才主張往生西方。大乘佛教的根本目的是明心見性,並依之成佛。
“迷人願生東方西方者,所在處並皆一種”,不悟法性的人,以世俗心分辨願生東方西方,以法性而言,東方西方皆法性外現,並無差異;“心但無不凈,西方去此不遠,心起不凈之心,念佛往生難到……不斷十惡之心,何佛即來迎請”。由上述中道理論可知,認世界現象為真實,是世俗思維心的執著;造惡業,則是強烈執著的結果。心清凈是無執無念,悟得法性。起惡心,強烈執著,與阿彌陀佛願相違,則難人阿彌陀佛願中,即現業終時難現西方極樂境界;“唐見西方無疑”。現居唐國是法性外現,西方極樂世界亦是法性外現,故見唐國即見西方極樂世界。
尤其“直心”的說法,可謂道破西方極樂世界根本。“但行直心,到如彈指”;“能凈是釋迦,平直是彌勒(筆者按:應為平直是彌陀)。西方極樂的根本得益在於到西方者可以不退轉而直成佛道。怎麼才能實現不退轉呢?據大乘義理,心迷執現象世界為真實,並對誤認為真實的一切起心動念,行為造作,形成新業,為生到一個新境界奠定基礎。這樣不斷迷執,因緣流轉無窮。其中遇善緣,生善心,則生善境界(佛教稱為善道),遇惡緣,生惡心,便墮惡境界(佛教稱為惡道)。有善有惡,心行常變。西方極樂世界無惡事、惡人,故無惡因緣,也便不生惡心,所以人西方極樂世界時的願望可以不斷增進,最終成佛。據大乘義理,這種不退轉可以說是一種行直心的境界。即發願成佛道現西方極樂境界後,直心不斷,前累積的不善因緣就會逐漸消逝,最終心願成真。故用“平直”表述彌陀完全合於大乘義理中彌陀的說法。
《壇經》中也有一些似乎與有關西方極樂經典不一致的語言,如:“西方人心不凈有愆”,德異本更有:“東方人造罪,念佛求生西方,西方人造罪,念佛求生何國”之語;還如:“使君但行十善,何須更願往生”等。據佛教經典,西方極樂世界是無善惡之分的。因此,“心不凈”之說不當,更無“西方人造罪”之事;而善業只能營造福報,與往生成佛有根本的區別。這些說法甚至連古人也引起許多誤會,如祩宏認為:“六祖不教人生西方見佛”,並“錯把五天竺等為極樂”。進而引申出:“壇經,皆他人記錄,故多訛誤”。《壇經》的確有一些錯別字,但經義完全合於大乘義理。
那麼《壇經》中為什麼會有與西方極樂經典不合的說法呢?筆者以為,這是禪宗特殊傳道方法決定的。在禪宗那裡,豎指伸拳,當頭棒喝,都可成為啟悟聽者的手段,借聽者對佛和經典的錯解,還時常有一些“謗佛”言論。“僧問洞山,如何是佛?山雲:麻三斤”。臨濟義玄在與人問答時則說出如下語言:“道流,莫將佛為究竟,我見猶如廁孔,菩薩羅漢盡是枷鎖縛人底物”。臨濟當然未貶佛為廁孔,而是聽者錯把佛神化,認佛形象為佛,故出語驚之。佛形象與廁孔,同為法性外現。類似禪宗公案很多,不一一列舉。了解了禪宗這種傳法特點,《壇經》借人提起西方極樂世界,出驚人語,而後直入佛教根本,引導聽者悟法性,這其中蘊含的傳法方式是清晰可見的。
從《壇經》關於西方極樂世界一段話的行文看,惠能也顯然是在借西方極樂世界引導聽者悟法性。如其開始即提出“迷悟”的區別,“法無不一,迷悟有殊”,並指出,迷者所謂東方、西方,對悟者來說,“並皆一種”。中間更直述“唐見西方無疑”。但聽者仍愕然,“莫知何是”。於是惠能又進一步解釋:“世人自色身是城,眼、耳、鼻、舌、身即是城門……”。全篇著力講的是法性,從法性解釋西方,解釋佛、菩薩等。尤其是“心即是地,性即是王”一句,可謂把大乘佛教中道義理的核心揭示無遺。心是地,喻本心為一切萬法之本;性為王,喻心之性為眾能之主。心有性,故能知能覺,從而現起世界萬象。
系統考察《壇經》有關西方極樂世界這段對話,其借人提起西方極樂世界引導聽者領悟大乘佛教根本,亦從此根本出發,解釋了西方極樂世界。如能領會法性的真實義蘊,這一點是非常清楚的。
(原載《五台山研究》199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