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界法師:大乘百法明門論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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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直解

前言

說明研究《唯識學》之目的

每一個人學佛因緣有各式各樣的不同,但是目的都是一樣的,那就是「離苦得樂」。除了現生生命,還包括來生生命,永遠離開苦惱,而得到究竟的安樂這是每一個修學佛法的人的共同目的

佛法生命分成十個法界,(十個層次),有佛菩薩的萬德庄嚴,有二乘的偏空涅槃,有人、天雜染的可樂果報,也有三惡道的苦惱的果報,就著一個學佛的人目標來說,我們以「人」作標准,希望我們的下輩子生命,能夠從「人」而增上到「天」,但是「天」終究還是無常敗壞的,因此還必須從「天」進一步到「界外涅槃」,乃至一直到成就佛道。只有成就佛道,才能究竟的離苦得樂。那麼有什麼方法才能使令我們的生命增上,乃至成就佛道呢?目標是確定了,但是方法呢?方法就有各式各樣的解釋了!

外道」;印度有九十六種外道,其中一種是「邪因緣論」,這個外道主張﹕生命的本質是大梵天或是上帝創造的,對於我們所希望的下輩子的果報,我們自己不能作主,是由梵天上帝作主的。因此必須祈求大梵天上帝的歡心,使祂賜給我們可樂的果報。這種法是「邪因緣論」。其次另有一種「無因緣論」,這種外道認為一切法都是自然而有的,沒有任何理由的。這種法就是「撥無因果」了。「邪因緣論」和「無因緣論」就是整個外道思想的本質。

佛陀在《法華經》:上說「諸法自性,一切從緣起。」十法界果報本身沒有自性,沒有決定性。而沒有決定性就是「畢竟空」。而在「畢竟空」當中,生命是怎麼出現的呢?「一切從緣起」,這是因緣的。有因緣的另一層涵義就是生命是可以改造的。假若生命是沒有因緣的,那麼生命就無從改造了。(人,永遠是人,造再大的善業還是人,造再大的惡業也還是人,因為人是無因緣的。)那麼我們皈依三寶、修學佛法沒有意義。所以佛陀強調「一切從緣起」。

生命的本質背後是有因緣的。「有因緣」在佛教思想里有兩類﹕

一、小乘思想因緣就是「業力」。(身、口、意的業力)創造善業因緣使令你生天;創造惡業因緣使令你到三惡道去——就是「業力」。

二、大乘思想因緣就是「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也就是我們「心識」

的活動。生天是因為內心有很多的善念;到三惡道去是因為內心惡念的勢力強大。為什麼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因為他內心中有信、願、持名三種功德。因此在大乘的角度認為﹕身、口、意三業當中,身業和口業只是工具。能夠主導身、口的是「意」,故說「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而這樣子思想就表示著;我們現在每一個剎那剎那念頭都在創造一個生命。一念之善,就可創造未來的可樂果報;一念之惡,就創造未來的不可樂果報。也就是說:生命的本質是由自己的念頭決定的。(這就大乘佛法思想)。

大乘佛法思想來看;生命若想真正離苦得樂,應該要改造我們的念頭,所謂「轉識成智」。念頭轉變了,我們的生命就轉變了,而要改變念頭之前,首先一定要先了解「心念相貌」。先了解它了,才能改變它。在《唯識》的教育中,對於我們心識活動的相貌講得非常詳細、透徹。什麼是善念,什麼是惡念都有明確的定義,透過這樣的定義我們才能知道如何斷惡修善?乃至於使令生命得以真正的增上。因此希望生命增上,研究《唯識學》就很重要了

透過唯識的教育,來觀察我們的念頭,了解我們的念頭,進一步來修正我們的念頭,使令念頭改變,生命也得以改變。這就是我們修學佛法目的

 

唯識基礎——大乘百法明門論。


大乘百法明門論》,天親菩薩造。(印度祖師)。三藏法師玄奘翻譯。論文艱深,故蕅益大師再作批註。

蕅益大師(智旭)有一重要觀念:「性、相是圓融」的。大乘思想都強調「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心識」是創造生命的主要因緣。但是天台宗所講的「心識」是「真如」。所謂「真如受熏」,真如清凈本然,而受我們的熏習。在唯識思想則是主張心識是「阿賴耶受熏」。這兩種思想,乍看似乎不一樣,但是蕅祖認為這二者是可以融通的。我們看蕅祖的批註會發現,蕅祖處處把唯識思想天台思想加以融通。

蕅祖以譬喻說「性相圓融」:畫龍點睛。《唯識學》把龍畫出來,有頭,有身體,表示《唯識學》所詮釋的是行布分明,將整個雜染之相貌、清凈之相貌很明確的把它布局出來,什麼是煩惱?什麼是菩提?很清楚的有一界限煩惱里有貪煩惱、瞋煩惱、痴煩惱等,每一個煩惱都有一個定義,一個相貌,所以說就好像把龍畫出來。

天台則是「點睛」,龍在沒有點睛之前是沒有神的,眼睛一點就有神了。這是說「匯歸處」。《唯識學》最後的匯歸處還是匯歸到「真如」。從這個「畫龍點睛」,我們可以了解唯識天台關係

甲一、論主略史

本論是天親菩薩所造。先介紹無著菩薩——是天親菩薩之兄。佛滅度之後九百年間,當時之印度佛教兩個宗派特別興盛,一、小乘的部派佛教。部派佛教中有兩個最興盛的部派,一個是「薩婆多部」,就是「根本說一切有部」,簡稱「有部」。另外一個是「經部」,「有部」注重「論」,「經部」注重「經典」,所以取名「經部」。都屬於小乘部派。「有部」傳承小乘的原始佛教(完全小乘思想)。「經部有一大乘思想,介於小乘大乘之間。婆藪盤豆菩薩當初就在「有部」出家

婆藪盤豆翻成中文是天親,或世親。北印度弗羅沙國國師之子國師有三子,國事繁忙之故,三個兒子全都名叫婆藪盤豆。第一天親至第三天親年齡相差二十歲,故第一天親負起教育弟弟責任,初始學習婆羅門教法,首由第三

天親先學佛教,後三兄弟先後都出家學習佛教。 東毘提訶—東勝身洲。

小乘空義:主要說我空、法有。(生命體這個「我」是不可得,但是一切法都是真實的。「我」不在生死里流轉了,但是「生死」是真實的。)

大乘空義:一切法畢竟空。(我空、法空。二空真如。此處主要是指唯識的空義,萬法唯識道理,一切法都是由心識所變現的。也就是一念心識如果是迷惑顛倒,這一念心識就變現出生死流轉的境界這一心如果能夠跟空性相應,就變現出涅槃境界。所以這個「法」是沒有真實性,都是你的心所變現的。)

第一天親自己立名「阿僧伽」,翻成中文「無著」。

瑜伽師地論》瑜伽—相應—與涅槃相應。意指此論之教、行、理都相應於涅槃。不管是言教、文字、或它所詮釋之修行方法,或理論等,都是隨順相應於涅槃的——稱之瑜伽。(外道之苦行不是涅槃)。師—修行人。地—依止。一切的修行都要依止這本論而修行,此論廣泛講到三乘的修行之境、行、果。此論相當於佛法修學的廣論,共有一百卷。是唯識宗之正所依。

大乘庄嚴經論》大乘庄嚴經論有兩個庄嚴,第一是菩提心」(願力的庄嚴)。第二是講「六波羅蜜」(行門庄嚴)。此論詮釋這兩種庄嚴

大乘法名門論》作者天親菩薩。是第二天親,無著菩薩之弟。

《大毘婆沙論》「根本說一切有部」的主要教義都融通在此論。「毘婆沙」翻譯為「勝說」。「大」者,廣大。本論有二百卷。佛滅六百年後,迦膩色迦王,善戰,好藝術皈依佛以後,深自懺悔過去因好戰所造之殺業。依止 尊者(阿羅漢)為師。作歷史上佛法第四次結集,整理「有部」之思想,成立了《大毘婆沙論》,此論含攝整個原始佛教教義

天親菩薩融合「經部」與「有部」之思想,來解釋《大毘婆沙論》。

《阿毘達摩俱舍論》阿毘達摩翻為「對法」。所謂「對法」有二種意義:一、對觀四諦;二、對向涅槃。在「因地」中,這個法門能引導你正確的去觀察四諦

於「果地」而言,它能引導你沒有顛倒的,而且正確的趣向於涅槃這就是「阿毘達摩」。「俱舍」意思是聰明智慧聰明的論——《俱舍論》。此論集整個部派佛教大成,把「有部」和「經部」的思想都結合起來,弘傳小乘部派的教義

大乘佛法的特色:諸法自性,一切從緣起。(舌頭哪有罪?一切從心生。色身能造罪也能造善業)。

印度唯識初祖:彌勒菩薩。二祖:無著菩薩。三祖:天親菩薩

《本地分》,《瑜伽師地論》之第一分,開出有十七地。把凡夫成佛,從凡夫散亂心的境界,(五識身相應地、意地這種散亂心到有尋有伺地、有尋無伺地、無尋無伺地,乃至到禪定境界,更至聖人境界)整個十法界境界差別都詳細列出來,最後匯歸到「萬法唯識」。一切的差別相,完全是內心的安立。(因為你的心識到什麼境界,你所變現的果報就是什麼境界)

《百法明門論》可稱之為《本地分》的略說。

天親菩薩有千部論師之稱(小乘百部大乘百部)。

著論特色——文簡意賅。

甲二、解釋題目

標題是總持一部論整體的要義,因此必須根據傳統把論的題目加以解釋。

大乘百法明門論》,標題總共有七個字,前面六個字(大乘百法明門)是「別題」,最後一個字(論)是「通題」。

解釋「別題」,分「總相」和「別相」。總相是大乘;別相是百法。明。

「總相」——大乘。乘——車乘。車乘喻有運載的功能內心能在佛法當中聞、思、修,聽聞,然後如理思惟,法隨法行。(如說修行)。「法」能產生車乘的力量,它能夠把我這一念雜染的心運載到清凈的心那個境界去。(這個「法」的力量是不共於外道凡夫的)。「大」,簡別它不是小乘清涼師說有四大:一、願心大:求無上菩提故。(丈夫自有沖天志,不成佛道誓不休)

二、修行大:二利成就故。

三、時間大:盡未來際故。(不住生死、不住涅槃)。

四、功德大:具足萬德庄嚴故。(願心修行時間是約因地而說,功德是約果地而說)。

大乘佛法在此分成兩類:一、百法(世俗諦)。二、明(真諦)。

「百法」:因緣果報之法。是十法界因果,由因緣業力所變現的雜染法、或清凈的法,也就是宇宙萬法」。

「明」:真諦。我空跟法空的智慧。「明」是一個譬喻,光明之意。在三界的流轉當中,無非就是「無明」。(流轉的到底是誰?無我。沒有一真實的我。)流轉只是心識的流動,因為心識的剎那剎那變,所以變現出剎那剎那果報你能夠了解「真實相」就是「明」。(喻:眼睛開了,看到真實相。)我們的念頭裡,有貪、瞋、痴的煩惱但也有戒、定、慧的力量念頭沒有真實性,所以它是可以改造的,加強戒、定、慧就可以煩惱慢慢的脫落,戒、定、慧的光明增加了,思想也會跟著改變了。我們的念頭可以透過串習而改造它,使它從「無明」變成「明」,所謂「一切法無我」,故「明」也是我空、法空的道理

世俗諦(百法)與真諦(明)的法,都是門——能夠通達涅槃的「門」。

本論標題《大乘百法明門論》,從標題中可以看出本論主要詮釋兩個道理:一、百法(何等一切法)。二、明(雲何無我?)說明二無我道理

通題:「論」——抉擇是非,斷除疑惑者,是為「論」。

以下說明本論傳承:(根據蕅益大師之批註)

第一段:總標教法的傳承。第二段:別明教法內容

此於《瑜伽師地論》本地分第一中,略錄名數,而名為「大乘百法明門」者:天親菩薩根據彌勒菩薩所造的《瑜伽師地論》中第一分——「本地分」中,擇錄其中簡單的名數而安立的——「大乘百法明門論」。故之,百法的傳承來自於《瑜伽師地論》的思想

教法內容:分兩段;先明「理論」,再講「修行方法」。

小乘立七十五法,但明「補特伽羅無我」。猶妄計——有心外實法。

大乘明此百法,皆不離識,不惟——實我本空。亦復——實法非有。這裡是一個宗旨,以下解釋:

佛法的角度認為「人」有煩惱,而煩惱是怎麼生起的呢?佛法認為這是因為有「我」,有了「我」,產生「人我執」和「法我執」。就好比:房子不斷不斷的換,但是「我」卻是牢不可破。因為有「我」的執著,所以就產生我愛我見、我痴、我慢,愛著這個「我」,為了保護這個「我」,使得人和人的互動不斷產生「我」的煩惱聖人因為「無我」,所以可以常游畢竟空。

「我」的執著又分為:「人我執」和「法我執」。

小乘大乘都同意:「我不可得」。(五蘊裡面的生命里那個「我」不可得。)但是在「法」上稍有差別

小乘安立七十五個法,從四聖諦開出七十五法。只是說明「補特伽羅無我」,但猶妄計有心外實法。(我空,法有)

大乘明此百法,不但是「實我本空」,也是「實法非有」。

解釋「法空」:

所謂「法我執」——你認為「法」是有獨立自主體性也就是「心外有法」;離開了這一念心的因緣,「法」還有它獨立自主體性——這就是「法我」,但事實上不是如此。舉例來說:「一水四見」;人看「水」是水,由善心多,所以見水是水。餓鬼看到水卻是火,因為慳貪習氣太重天人的心比人更善,看到水是琉璃地。那麼假設「水」是有獨立自主體性,它不應該因為三種不同的眾生心識,而變現三種不同的相貌出來。(因為「水」要是有獨立自主體性三種眾生所看到的「水」應該都是一樣的「水」,不是火,不是琉璃地才對。)心識是一切法的決定因緣你是什麼樣的「心識」,就變現出什麼樣的境界出來。離開了「心識」就一切法不可得了。

諸法自性,一切從緣起」。一切法離開了因緣,沒有獨立自主體性,完全是由「心識」的因緣所變現的。(天親菩薩就是以這種思想來反對小乘的法執)。所以我們說;大乘明此百法,百法就是宇宙萬法,這一切萬法都不離開我們每一個人的心識,不但是「實我本空」,「實法」也是非有的。佛法講一

切法空,不是說這個「法」不存在,而是說它有「作用」,是可以改造的。因為它沒有決定的體性。比如說:業障很重,因為有很多煩惱,「萬法唯識」,既然「心識」有很多煩惱業障當然很重。你希望消除業障時,不是把手給剁掉,問題不在這個色身,而是「心」有問題。不斷的修行懺悔,把惡的念頭轉念去念佛。從《唯識學》的思想,想要改變生命;要改變心念的話,就是煩惱一起趕快轉念、念佛。我們的內心也是無自性的,你不斷用佛號來熏它,時日久了,內心裡那個佛號也就由生轉熟了。這樣一來佛號勢力強大,煩惱勢力就薄弱下來了,這樣生命就改變了。所以我們說: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

十法界的一切果報都是依止我們的心念所變現的,雜染的心念變現雜染的果報清凈心念就變現清凈果報這就表示「實我本空」、「實法非有」,因為一切法是空,所以才能夠由「心識」決定——這就是「萬法唯識」的道理,也是本論之要義,我空,法也空。

若於一一法中,照達二空。則一一皆為,大乘證理之門也。唯識學安立了種種名相,其實是為了引領學人進入「空性」,所以說百法明門論主要是修習我空觀和法空觀,趣向大般涅槃

世間人修「得」,佛法修「舍」。


甲三、隨文釋義 分二

乙一、承聖言以標宗 (傳承佛陀的聖言量標出本論宗旨,其次再以問答方式廣泛詳細的說宗旨。)

本論宗旨: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

如:「隨順」之意。本論宗旨:一切法無我。不是我天親菩薩能夠覺悟的,我是傳承世尊在一大乘經典開示佛陀說「一切法無我」就是本論的宗旨

「一切法」在本論中先分兩類:一、有為法。二、無為法。

有為法:有造作因緣的法。

無為法:沒有造作因緣的法。(經常保持寂靜狀態之法。)

有為法又分成兩類:一、色法。二、心法。此色、心二法又分兩類:一、雜染法(凡夫的色、心二法都是雜染境界都是惑、業、苦。)二、清凈法(聖人的色、心二法表現出來就是清凈的。)這一切法本論將之統攝為「百法」。這一切法(百法)的本質是——無我(人無我、法無我)。意思是:這一切法定要假藉因緣才能成就,不能離開因緣而有獨立自主體性,故說「一切法無我」。

蕅祖之解釋:

此借聖言,以征起也。借佛陀的聖言,來當證明。(證明此宗旨正確,不顛倒的,因為是佛陀所說。)

法——名軌持。軌——軌範。軌生義解。(使令我們能夠生起了解。)持——任持自性。(能夠任意執持其體性不失不壞。)舉例:撫尺。它是一個色法。它有一個軌範,透過這個軌範能夠認識它是一個「撫尺」。這個軌範在業力沒有消失之前能任持自性,它能保存它的體性。簡而言之,凡是能夠見、聞、覺、知的,都稱之為「法」。

我——名主宰不受因緣控制,能夠主宰萬法,就叫「我」。

今既言一切法無我,須遍於一切法中,通達無我義也。既然講「一切法無我」,因此學習本論之目的,就是在普遍的一切法當中,去通達二無我之義,人無我和法無我這就是我們研究百法的宗旨目的

附表一 —— 釋「一切法無我

(一)萬法唯識

「一切法無我」是整個大乘的主要宗旨小乘宗旨但發明「人無我」,(不發明法無我)。但是大乘說「人無我、法無我」。站在唯識的角度,它發明無我義,是以「萬法唯識」的思想發明的,為什麼說「一切法無我」,因為「一切法」是由「心識」所變現,所以它「無我」。

業力:一個造作的行為就是「業」。(比如拜了一個佛,身體的造作積了一個善「業」,嘴裡念了一句阿彌陀佛,就是造了一個口業的善「業」。)包括身、口、意三業的造作行為都是「業」。這種「業力」它的本質是無常的,我們所謂的「諸行無常」,意思是這種「有為法」它是剎那剎那變化,雖然它是剎那剎那變化,但是「業力有一種功能也就是業力」在活動時有一種功能——它會熏習阿賴耶識。

阿賴耶:是梵語,譯成「藏」。藏的意思是「攝持不失」。能夠保存一切色、心之行為。(阿賴耶識本身不造業)把「八識」分成兩類,前七識是造業的,第八識本身不造業,(第八識是一個微細的心識流動)。它不造業,但是它有一個「攝持不失」的功能,把前七轉識所造的業力保存下來,所以阿賴耶識等於是「有情生命本體」。(一般心理所說的「潛意識」,我們不容易發現,但是它存在。)阿賴耶它是有明了性的,是一個「心識」,這個「心識」

把我無量劫來所造的善業、惡業功能全部保存下來,就是「種子」,「種子」就是一種功能,能夠引生果報功能

比如:你今天念了十五分鐘的佛,每一句佛號剎那剎那生滅,念完以後,第六意識這個粗顯的意識好像也沒感覺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但是內心潛意識卻有變化了,也就是潛意識裡面佛號功能加強了,往生力量又增加一分,有漏的業力再破壞一分了。這就是阿賴耶識受熏,只要一造業,第八阿賴耶識就會有變化,它就有情生命本體

阿賴耶識本身也不是可以獨立自主的,它受業力熏習。只要業力一啟動,它就跟著變化,它把業力以「種子」的方式保存下來。當種子發展到一定的勢力,就變現為「果報」。果報分成兩類呈現,「心法」和「色法」。「心法」指前六識,能夠明了分別。「色法」指五根六塵,它不能明了分別。(了別,就是一種心法」。)前六識能取相,一般我們所認為的「我」,多是指第六意識它是「人我」,容易產生「人我執」,每一個人的第六意識是一種比較粗顯的心識狀態,比如:思惟法義、思惟過去、現在、思惟未來,這完全都是第六意識作用。(第六意識是我們可以感覺到的。)

在經論中,把人的第六意識分成有四類:

一、 善根強,煩惱薄。(多數從色界、無色界來。) 二、 善根輕,煩惱也薄。(善根薄,解脫因緣就薄。) 三、 善根強,煩惱重。(多從欲界來,五欲境界煩惱多。) 四、 善根弱,煩惱重。(多自三惡道來,煩惱多由欲來。)

煩惱為什麼重?因為你經常去造作。所謂業力熏習阿賴耶識,而阿賴耶識又將業力種子方式保存下來,只要造作就有業力,不管是善業或惡業都一樣,然後業力種子種子又變現為果報

色法分兩類:五根和六塵。「五根」:眼、耳、鼻、舌、身。是「正報」,果報正式果報。(有的人正報庄嚴,過去五戒十善業力強;有的人比較醜陋,是過去五戒十善業力弱,雖然也是「人」,但只是剛好及格而已。)「六塵」:色、聲、香、味、觸、法。是「依報」的環境。(從業力果報來看台灣人,

台灣福報很大,污染也很厲害,從業力的角度來觀察台灣喜歡布施,但是也很喜歡殺生。得果報物質很豐富,但是也很多的問題,有很多會折損我們生命因素夾雜在裡面。)

五根和六塵就是我們的「所取相」,也就是我們所受用的,不管是正報(五根)或依報(六塵),以「人」的果報體來說,我們多數會認為第六意識主宰者,第六意識在我的正報裡面,「正報」是「我」的依止處,而「我」去受用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依報)。前六識就是「能取相」。

事實上;第六意識也是無自性的,第六意識可以隨熏習而改變,隨著你用染法或清凈法來熏習它,它就會作轉變的。它的本質是「空」,但是它「受熏」, 因為「受熏」,所以它會繼續再造業,它雖然是過去的串習而成就的一個心識跟色法,但是它依止現前的心識跟色法再繼續造業,造了一個業力以後就會再熏習阿賴耶識,再變現下一期的果報

阿賴耶有三種相續情況第一個生命相續。(有情生命相續的。)二、業果相續生命之所以能夠相續,就是有業力在支持著,因為業力被心識保存下來(種子),業力以「心識」的形態而相續。三、心識相續潛意識的阿賴耶識,它把業力功能保存下來,一生一生的相續


公案:佛世時,比丘,聲美,貌丑。結示:「業力」無法功過相抵。造了殺業,不能以布施抵銷。「業力」被保存下來以後,它會一個一個得果報,我們的果報是雜染的,酸、甜、苦、辣都有,因為我們造業時也是造了各式各樣的業,「業力」唯一靠「懺悔」來折損惡業


從阿賴耶三種相續當中,我們可以了解,都沒有一個「獨立自主」的「我」,完全是由業力」的作用而變現。

(二)問答釋疑

問:若實無我誰能造業?誰受果耶?

假如我們的生命體有一獨立自主的「我」,那麼是誰去造業呢?又是誰去得果報呢?

答:然諸有情心心所法,因緣力故,相續不斷,造業受果,於理無違。

有情眾生不一定要有一個「我」才能造業,心、心所法就能造業,你的內心當下的那一個明了性就能造業,也就是心王」和「心所」就能夠造業了。「因緣力故」,內心的心識剎那剎那的起心動念,這種心識的活動日夜相續不斷,內心的水流相續不斷的流動,像這樣你的「心識」去造業,然後你下輩子的「心識」去得果報,這個道理是可以成立的,不一定要有一個「我」。

釋:阿賴耶識

生命的根本就是阿賴耶識,它的本質是「不常」又「不斷」。它受業力的熏習。

就不常來說:生滅變異,虛偽無主。它有生滅相,有變異,此中,沒有一主宰者。(生命體最主要的根本的心識是阿賴耶識,所謂「去後來先作主公」,生命結束的時候,所有的前七識都停下來了,第八識是最後離開的。而我們去投胎時,第八識最去先投胎,先有第八識,才創造前七轉識。)第八識是一個生命體,但是這個生命體它不是一個常態的,它會變化。在唯識學上有一例子魔術師手上的手帕可以一下子變出一個兔子,一下子又變出一個老虎,其實那是魔術的力量,本質是手帕,兔子老虎都沒有真實性。這意思是說;魔術的力量就是業力,造五戒業力去熏習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就變現出一個庄嚴的人果報,造了殺、盜、淫、妄的業力,阿賴耶識也把你這個三惡道業力保存下來,變現出一個很低賤的果報出來,就像兔子老虎都是變現出來的,而這樣的果報都是變化性的,所以說「阿賴耶識」是不常的。

但是阿賴耶是可也不斷——恆常相續,無有間斷。雖然它不斷不斷的變化,但是它從來沒有斷滅的時候。生命的水流從無始劫流到現在,有時作人,有時作天,有時到三惡道去,果報體不斷的變化,但是從來沒有一刻是間斷過的。每一期、每一個剎那都有生命存在。這個「不常」和「不斷」我們將它喻如「暴流」。一個急速的水流,水流看起來有變化,一下子大波浪,一下子小波浪,但是水流一個接一個,中間是沒有空隙的,我們生命的本質(阿賴耶識)就像暴流這樣,不常又不斷。

從這裡邊我們可以作一個總結:由此故知,定無實我,但有諸識,無始時來,前滅後生,因果相續;由妄熏習,似我相現,愚者於中,妄執為我。從這裡我們可以知道,我們的生命體有一個恆常住,不變異的「我」,(既沒有這樣的「我」,是誰造業?誰得果報?)但有諸識,就是我們現前一個明了的心識,也就是八識」,它無始劫來前滅後生,剎那剎那的造業,使令因果相續,這樣的一個心識的流動,剎那剎那的創造業力,由業力去得果報,這種虛妄業力熏習,在相續當中似我相現,有一個相似於我的相貌出現,因為心識的水流流動太快了,我們看起來這個水流好像是一個東西,其實「水流」是一個接一個的,我們「心識」就像水流一樣,它的流動太快了,我們覺得心識是不變化的,是常住的,愚痴眾生在這當中妄認有一個「實我」,把它執著為「我」了。

補充:如果生命體有一個「我」,那麼世間上就沒有阿羅漢,沒有佛陀了,「我」若是真實的,不是因緣熏習而有的,那麼這個「我」就不就不能消滅掉,修再大的戒定慧也不能破壞它。事實是:沒有「我」,內心的本質是清凈的,我們打妄想,想出來一個「我」,所以才能對治掉,因為這個「我」是不存在的。簡單講;就是恢複本來面目

我們可以用古德的一句話來總結「萬法唯識」的觀念:法性本來空寂因果絲毫不爽。就著「法性」來說,是無我、無我所的,是空寂。並無一獨立自我存在,雖然無「我」,它還不斷滅的,雖然一切法空,但是你不要造業,一造業,就有一種力量能得果報,所以說「因果絲毫不爽」。

公案: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

不落因果墮孤身。不昧因果(○)。

佛法無我不生斷滅見。

因果的建立依止我們「心識」的流動,造業是「心識」,得果報,受果報也是

「心識」,故說「萬法唯識」。


修行人要建立「一切法無我」的觀念,因為一切法都是可以改變的,「果報」是可以改變的。比如:貧窮貧窮果報是無自性的,你用「施」的業力去熏習第八識,你的果報就會改變,乃至你想成就三乘聖果也是可以的,用戒定慧因緣來熏習你的阿賴耶識,它也能夠轉變。業障深重凡夫,信願持名的因緣也能夠轉變,使令你帶業往生。因此龍樹菩薩說:於空義故,一切法得成。因為一切法是畢竟空,所以一切的因果才能夠建立。換句話說:一切法空,表示我們的生命是可以改造,佛道是可以成就

我們在學習以下所要講的色、心二法之前,我們一定要清楚;現階段身心都是可以轉變的。透過「心識」的造作可以改變它。一切法因緣而有,都可以透過修行來轉變。

本論宗旨:一切法無我

乙二、設問答以明宗 以下設出兩個問答,來廣泛解釋「一切法無我」的道理

丙一、舉百法無我合問 有兩問:

一、何等一切法? 二、雲何無我

第一問:何等一切法?一切法就是「百法」。

第二問:雲何無我?什麼又是「明」。

(以下之論文即是解釋此二問題)

丙二、列百法無我分答 二

丁一、答百法 二

戊一、略舉五位總賅百法 (天親菩薩習慣都是先略說,再詳說)

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

解:蕅祖批註

法既稱為一切,則何所不攝?

既然是一切法,這「一切」當然包括十法界所有的染、凈因果

設欲廣說,窮劫莫盡,今以五位百法收之,故名為略。

一切法者,略有五種:為什麼說「略」?因為設欲廣說,窮劫莫盡。這些「法」的差別,就是佛陀要講,也是窮劫莫盡的。而在這裡單以「五位」「百法」來收攝,故說「略」。

略雖五位,已收一切世、出世間,假實、色心、主伴,罄無不盡。

雖然只有五位,但已收攝一切世間和出世間法、假法實法,色法心法,主伴,全都包含在內了。(至此是:總標)何者?為什麼呢?(蕅祖將五位百法歸納,由粗到細分類)先分為兩類:前之四位——收世、出世有為諸法。第五無為——收世、出世無為法性。前四位: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這都屬於有為法,有造作的法。第五位:無為法,是無為法,是一種寂靜、沒有造作的狀態。(虛空,不是空氣空氣會流動,虛空卻不是動相。「空」的相貌是沒有造作因緣的。)

就前四中——前三是實,第四是假。

就前三中——前二是心,第三是色。

就前二中——初一是主,第二是伴。

再將前四位有為法分類;前三位的心法、心所法、色法是實法;第四位的心不相應行法是假法。

唯識學「實法」和「假法」的定義:

「實法」:是假藉業力所變現的,也就是阿賴耶識的業種子所變現的。

「假法」:不是由業力變現,而是「分別心」所安立的。(第六意識之分別心)由分別心所安立的各式各樣的名詞,它就是「假法」。它不是業力,而是分別心安立的。

就前三位當中,前二位心法、心所法,是屬於「心法」,第三位的色法是「色法」。

心法」:了別。能夠明了分別。有明了性的。(有明了性才能造業)

「色法」:是一種質礙。有質量、佔有空間,無了別性。再精妙的色法(例色

界、無色界之色身)都沒有了別性。

就前二位心法和心所法再比較,心王是「主」,主人。心所法是「伴」,主人到哪裡,僕人是跟著主人走的。

有主必有伴,伴不離主。有主人必有僕人,伴不離主。

有心必有色,色不離心。有心法必有色法,色是由心所變現的。

有實必有假,假不離實。有有為必有無為,無為亦豈離有為,而別有自性哉?!此處之觀念在:五位百法主要的還是「心法」,「心」一動,一切法就出現了,「心」一動,就帶動其它四個法的活動。(本段發明「百法」義)

於此五位百法,求所謂有情命者等了不可得,是「補特伽羅無我」。求所謂軌解任持者亦了不可得,是「法無我」也。(本段發明「無我」義)

五位百法當中,想要求得有情生命當中,有一獨立自主體性這是了不可得的,這就是「補特伽羅無我」。(補特伽羅:數取趣之意。意義是:有情數數造業,數數果報。)有情一次一次的造業,由他的業力去得果報,在果報的變化當中,完全是由業力主宰,這當中並沒有一獨立自主的「我」,這樣的「我」是不存在的。不但是「我」不可得,「我」所受用的一切法也是隨著業力變化而了不可得這就是「法」無我

補充:唯識學的教義般若經不同。般若經比較直接:「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只要是假藉因緣業力所創造的法,它的本質就是「空」。至於什麼是「因緣所生法」,則沒有詳細的說明。般若經並不發明什麼是色法?什麼是心法心法當中又有煩惱、有善根,各式各樣差別的性質,都沒有明顯的發明出來。故蕅祖說:不學相宗就直接去學性宗,難免含糊籠統

唯識學先詳細的說明什麼是因緣所生法,「法」是一個怎麼樣的差別然後再告訴你它是空性的。你能對「因緣所生法」看得更清楚,你對「空性」也看得更深入了。對「空性」更深入,你對治煩惱更有力量也就是說;唯識學先解釋「何等一切法」,再引導你「雲何無我」,分成兩個次第。

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三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如是次第。

本段說明五位百法安排的次第,為什麼心法是排最先,心所法排第二,乃至無為法排第五呢?

解:此申明百法列為五位之次第。即顯離心別無自性,故一切唯心,而無實我實法也。

百法以五位而排列,心法排第一,是因為心法功能最大,離開了「心」,一切法都沒有自性,換句話說:這一切法都是「心」所創造,離開了「心」,這一切法就不成就。故說一切唯心,萬法唯識。既然是萬法唯識這一切法唯獨是我們心識的流動所創造,在這當中沒有一個恆常住、不變異的「我」,也沒有一真實的「法」。心生則種種法生,心一動,一切法出現,心滅則種種法滅,涅槃時,一切法都消失掉了。所以說:一切法,離開了「心」,是沒有真實自我」的。


別釋:五位百法

一、心法:於一切法中最勝。由其能為主故,此能統一切法也。「心法」之所以排第一,因為它「於一切法中最勝」。於一切法中,它的造業功能勢力最強大,這個能夠「了別」的功能勢力最強大。「心法」就是「了別」,你的這一念心跟境界一接觸,你能夠了別這個境界的好壞差別這就是「心法」。為什麼說「最勝」?因為它是業力主宰,「心為業主」,它能統攝一切法。

舉例:小沙彌發願龍王持戒精進業力使他滿願。「心」統攝一切法,它就像一個領導者,這個領導者向著哪一個方向走,其它人就跟著它往哪個方向。有願力也要業力來推動,發願迴向處不能錯誤

學佛菩提心,目標確認非常重要,再把所有的功德迴向極樂世界。研究「百法」,最重要的就是心法,「八識心王」,八識心王最重要的就是第六意識

二、心所有法:即與此心相應,故不離心也。

心所有法,系屬於心王所有。它不能單獨生起活動,心所有法有煩惱的心所,有善的心所,但是一定要與「心王」相應才能活動。因為它經常與「心」相應,所以說它不離心。心所有法與心王關係最密切,因此排第二位。

三、色法:即是心及心所二者所現之影,故不離心及心所也。

「色法」是心王與心所的活動所表現的影像,因此它有一個軌則的,所謂「相由心生」也。(以智者大師之兄為例)既是「萬法唯識」,內心功德或有罪業,多多少少也可以從「色法」觀察出來,就是因為「色法」是「心」和「心所」所表現出來的影像,從影像可以看出本質來。

四、不相應行:即是於心心所色三者之分位差別而假立,故不離心心所也。為什麼叫「不相應行」呢?第一、它不與法相應,因為它沒有明了性。第二、它也不跟色法相應,因為它沒有質礙。它與「心法」、「色法」都不相應,故叫「不相應行」。又是如何安立這個「法」呢?即是於心心所色三者之分位差別而假立,就是說心法與色法有各式各樣的差別,因為每個人業力差別不同,為了分別這些差別相,安立了一些專有名詞,這些專有名詞就是不相應行法。

以上都是有為法。有為法通於凡聖,無為法只限於聖人

五、無為法:即是心心所色不相應行四有為法所顯示故,亦與四有為法不一不異也。

無為法是前面四個有為法(心法、心所法、色法、不相應行)所顯示,(有為法通於凡聖,凡夫的有為法大多是雜染的,聖人的有為法則是清凈妙用,因此造就出有漏與無漏的業力差別。)無為法是聖人安住的家,凡夫進不了無為法之家,但是無為法雖然我們沒有證入,它和有為法可也是不一不異,不相分離的。舉例:以心法來說,我們的這一念心是無我、無我所的,可是怎麼會有那麼多煩惱呢?是「因緣力故」,是因為你經常在這境界裡面造作,所以貪、瞋的勢力就很大。這個經常打妄想、起貪、起瞋的這一念心(明了性),等到有一成佛了,清凈心現前的那一念心,還是原來打妄想的那一念心,故說不一不異也。(打妄想的那個「明了性」,與成佛的那個「明了性」,只是迷、悟之差而已。)

大乘菩薩戒:「自知我是未成之佛,諸佛是已成之佛,其體無別。」(現在的「我」,不是我的本來面目,透過熏習修行就可以還我本來面目。)

佛法以迷悟差別來安立凡聖。因為本質有佛性,所以從生死凡夫成就佛道是可能的。


問答

佛法謂之「色法」,是廣泛的色、聲、香、味、觸。唯識學中,一定要有心識活動才能創造業力。(蘋果樹上掉下來打死了一個人,蘋果是一個色法,它沒有「心識」,所以它沒有業。)

百法最重要在心法」,「心法」搞懂了,後面的就是跟著「心法」轉而已。「心法」裡面最重要的是心王」,八識心王八識的活動它是怎麼樣運轉的,如何創造業力?如何保存業力?又如何再創造另外一個業力八識的相互關係活動,構成整個生命狀態八識心王不只單獨活動,它還帶動了五十一個心所法,所以心所法排第二位,把心法、心所法都搞懂了,後面那些就簡單了,色法只是隨著心而轉,不相應行法只是專有名詞,而「無為法」才是我們的目標,達到我空、法空的真如里去。

大乘經典中看佛陀的意思:

還沒有入聖位,你最好把你的功德迴向凈土,先不要把功德花掉,先到極樂世界成就聖道,先成就聖道這件事很重要成就聖道以後,你過去的善業,想要到哪一道去都可以的,因為這時你的內心已經是無漏的境界了。我

還在凡位時,也應該積功累德,但是不要發願三界染污泥中得果報,要迴向無上菩提,迴嚮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先成就聖道要緊。(在你急急受用果報時,一定又是造業,五欲境界自在。)

問答:既有心法,為何再安立心所法?

因為:心王有一個,以第六意識來說,第六意識這個心王有一個,但是我們心法的起心動念是很復雜的,如果不安立心所法,我們很難了解內心狀態,(舉飲食為例)一道飲食可能使我們起貪心也可能起慢心,也可能起愚痴心,(飲食是有真實性的一件事,容易理解)愛著這個飲食是起「貪」,我認為我能夠煮得比它更好,這是起「慢」,像這樣的,這時的第六意識相應的心所會很多很多,但每一個法都有一個功能,一定要安立一個名稱,因為內心狀態不是單一的狀態。比如我們修行也是很復雜,我有善根但也煩惱,所以修行時有時候起「善」,對佛法信心,但是這個信心當中又夾雜了很多的貪欲貪欲裡面又有佛法信心,像這樣要怎麼分別呢?佛就把這種種的形相一一安立相貌的名稱,透過這些心所的安排,我們可以了解現前第六意識的明了性,有很多的心所,然後才知道哪些是煩惱?是要對治的,哪些是要增長的?可以把內心當中哪些是賊的相貌看出來,哪些是我的主人看出來,我們內心本身就很復雜,所以單一的心王一定不夠。記住:心王是無記,它的善、惡是由心所決定。(八識心王本身的明了性是無記)但是我們從八識心王的運作,可以了解整個生命創造業力的大綱,八識是怎麼活動的,每一個是它一定夾帶很多心所,這也是我們所要了解的百法第二位「心所法」。

戊二、重舉五位詳列百法 以下廣泛解釋百法

己一、心法

「心」在唯識學的定義是「了別」,這個法與境界接觸時,它能對所緣的境界生起「明了分別」的功能,以這樣定義為「心法」。「心法」總共有八個。

第一心法,略有八種: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

心法在一切有為法當中,它的造業勢力最為強大,故說「一切最勝故」。

內容共有八個,所謂「八識」也。

蕅祖批註:

(一) 發明心識的體性

心性離過絕非,尚不可名之為一,雲何有八?

性——本質。「心」的本質是離過絕非的,若以教門來說是清凈本然周遍法界。以宗門而說叫做: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它是一種無我、無我所清凈的法性,一種平等法性的境界,沒有對立。既是沒有對立,「一」都不可得哪有八個體性呢?(哪有所謂八識體性)

(二) 說明心識之作用

若論相用,浩然無涯。今就有情分中相用最顯著者,略有八種;

「心」的本性是畢竟空,所謂的「八識」,乃是約著它的「相狀」跟「作用」來安立名稱的。因為內心一動就有作用就有相狀,可能是污染的相狀,也可能是清凈的相狀。內心不動時當然是離過絕非,但是我們凡夫的心好動,一但內心動了,那就是浩然無涯了。既然無法將每一個人的起心動念都講出來,因此就把比較明顯的八種作用將它列出來。

研究百法不能有錯誤觀念:我這一念心有八個體性。本來一個妄想就很嚴重了,研究唯識以後變成打了八個妄想(八個心)。它是一種功能,就著任一個識的了別功能而安立作用。八個識的安立,是因為我內心基本上有八個很特殊的作用,因此約著它的相、用而安立八識千萬不要認為有八個自體的識。

補充講表:

附表二——八識業用(此附表系李炳南居士所制)

性:真如法性。真者:真實不虛。如者:恆常不變。從經典上看佛說真如佛性是每一個人本來具足的,不管你成不承認,它都是恆常存在的。而它的相貌是:清凈本然,周遍法界

每一個人的內心都有三種東西煩惱業力果報。(惑、業、苦)既然我們的真如本性里是清凈本然,周遍法界,那麼我們就可以了解:惑、業、苦

並不是我們的本性里本來就有東西,也因此而可以了解,這些本性里本來沒有的東西是可以對治的,必須對治的。

我們的本來面目清凈本然,但是一念不覺、一念妄動,《起信論》上說「真如不守自性」,真如清凈,但是凡夫真如歡喜安住在自己的空性,真如妄動一念不覺變成了「識」。「識」雖然是「了別」,但它是雜染的。(凡夫才叫做識,如果是聖人就叫智了,所謂「轉識成智」也。)我們如果在經論中看到「識」這個字,表示污染的意思,也就是內心不清凈的。「識」裡邊有無量無邊的煩惱業力果報

第一個微細的識是第八識,它有異熟的功能。《成唯識論》將八識分成三類,八個識有八個功能,但是我們將它匯歸成三大類,第一類叫「異熟」,就是第八識。第八識行相最為微細,它本身不造業,永遠保持在「無記」的狀態。(一類相續保持無記狀態),它的功能只是「受熏」,它接受業力的熏習,把種子保存下來。因此第八識功能唯識學上安立它為「異熟」。另外一個名稱叫阿賴耶,是攝持之意。此處《成唯識論》則安立為異熟。

解釋「異熟」:

「異熟」簡單講就是「果報識」。它本身不造業,只是收集你所造業的結果,就是「受熏」。之所以稱之為「異熟」,有它特殊的三種意義:一、異時而熟:前七轉識在造業時不能馬上得果報,第八識把它保存下來,業力要累積一些時間也就是造業的時間和得果報時間,「時間」不一樣。(不同時)二、異類而熟:因和果性質上的差異。「因」通三性,「果」唯無記。造業有善業、惡業、無記業三性。但是「果報」唯是無記性果報不講善惡的。比如:貧窮,它只是一個不可樂的果報,是惡業所招感的不可樂果報,不可說貧窮是一個惡果」,因為「惡性」有招感性假如這個果報的本質是惡性,那就永遠沒辦法解脫了。在唯識學上來說;「惡性」是有感性,有招感性就是會去招感另外一個果報,如此一來如果一個人墮落到一個「不可樂」果報,如果「果報」有惡性(招感性),那這個人就永遠沒辦法解脫了。「果報」不能講善惡,這樣處在不可樂果報當中的人才有可能藉由逆增上緣而改變命運

三、變異而熟:因到果之間存在著變數。比如:造了五逆十惡重罪,這個業力被第八識攝持住,在內心當中一定會有不安的感受,但是業力在未得果報之前,就存在著變數。透由懺悔(拜懺)、念佛(萬德洪名清水珠)等等,清凈佛水一入到內心當中,與五逆十惡之罪業一接觸,「清珠投於濁水濁水不得不清」,念念之間把五逆十惡的罪業給消滅掉了。只要一口氣還在,我們對我們的業力都有改變的能力。「業」不是經常保持一定的,這就是「變異而熟」。除非業力已經得果報了,那就很難改變了,只要業力還被第八識保存,那都有變數。變異就是變化,有可能會增長,也有可能會消解。因此所謂「異熟」就是因到果之間有異時(時間差異)、異類(性質差異)和變異(過程差異)三種差異,所以安立為「異熟」。這三種變化都以第八識為主,所以安立第八識為「異熟識」。它負責從無始劫來收集業力,它本身雖然不會變化,但是經由前七識去造業,對它就能產生變化。

第二類是第七識,它的功能是思量。第七識本身也是不造善、不造惡,它的性質與第八識同樣都屬於「無記」。但是第七識是「有覆無記」,第八識是「無覆無記」。有覆→覆蓋真如障礙聖道。第七意識的行相(功能)是思量→思惟度量。「識」都是了別,但是第七識為何安立它是「思量」呢?因為第七識的明了性的特性是;它能夠對所緣境生起很深入很深入的思惟觀察,很深入很微細的去觀察,而且相續的觀察。第六意識的所緣境是變化的,有時候想善,有時候想惡,想現在,想過去,想未來,它的所緣境就像猴子抓樹,抓一個放一個,再抓一個放一個,前六的所緣都是各式各樣的變化,第七識則是專一的,它的所緣境就是第八識,從頭到尾它只注意第八識,所以它是將第八識錯認為「我」,也就是執持第八識的見分為我。意思是:第七識不向外攀緣,它的明了性不向外,它只攀緣八識,第八識的明了性非常非常微細它是剎那生滅。但是第七識錯以為第八識是恆常住、不變異的。(這就好像我們看日光燈,以為它的光是相續的)第七識一次又一次去觀察第八識,誤認為第八識就是我本來面目,持著第八識為「我」。它的功能就是思量,一次又一次的去對第八識思量,思量第八識然後再持為「我」。(在有漏位時,把

這第八識執為「我」,但是在轉識成智了以後,它是思量二空平等之理。)(在凡位時思量的是我、法二執)因此,總的來說,第七意識功能就是「思量」。

前六識:《成唯識論》將第六意識功能安立為「了境」。了——了別。八識都有了了別的功能,但是前六識的了別行相特別顯,第七與第八識的了別性都非常微細,性質也不是那麼明顯,反而第八識的了別性所發動出來的作用是「異熟」的特性多,第七識的特性則是思量。前六識是真實的「了別」,了別外在六塵的境界,色、聲、香、味、觸、法都是前六識所了別的境界。廣泛的去了分別過去、現在、未來,色、聲、香、味、觸、法的境界,所以安立為「了境」。前六識多數都在一起活動。

《成唯識論》把八識分成三類:第八識是「異熟」,第七識是「思量」,前六識則是「了境」,三類各有其性質。

以下再看講義p.10


蕅祖「別釋八識相用」:

蕅祖把八識分成四類,前五識是一類,第六、第七、第八都各一類。(唯識上有八識分成三類與四類兩種情形。)

一、前五識:

依於眼根,了別色塵——名為眼識。

依於耳根,了別聲塵——名為耳識。

依於鼻根,了別香臭——名為鼻識。

依於舌根,了別滋味——名為舌識。

依於身根,了別痛養寒熱等觸——名為身識。

前五識各有其所依的「根」和所緣的「境」界。前五識的作用都是「了境」,但是前五識的了境各有它的所依和所緣。依者——依止處——根。「根」在唯識學的解釋是:依託。(喻:樹它能生起枝、葉、花果,是要依託它的根吸收陽光、水分、礦物質。)此喻前五識要生起了別的功能也要依止「根」。

「根」它是色法。醫學上對於「根」的認識較為膚淺,醫學上認為眼能分別青、黃、赤、白是眼根,而這眼根所指的是神經,這「視神經」是可以用顯微鏡看到的,四大的色法。但是佛法認為:眼睛能夠看到,是內心的明了

性,也就是「眼識」的作用,眼根只是眼識的依止處,「識」才有了別的作用。比如:一個眼根壞掉的人,他只是分不出青、黃、赤、白,但是他的眼識仍有作用,因為他的「明了性」看出去的是一片黑暗,「眼識」所緣的是一片黑暗,而它能了別出一片黑暗正是「識」的作用。「根」是色法,「色法」沒有明了性;「識」是心法,只有「心法才有明了性。但是「根」是「識」的所依託,因此「根」敗壞了,「識」也會有障礙。因此眼根所緣的是「色塵」,而能了別色塵的是眼識。

瑜伽師地論》說明根、塵、識之間的關係

人 開著 車子 到某一 地點 去辦 事情

↓       ↓         ↓         ↓
    →         →        →
識 依託  根    緣   塵  造業   業 。


識、根、塵之間的關係也就是十八界的關係,主要的還是「識」。


能造業的是「識」,但是「識」無法單獨活動,它還必須依止「根」,要有「所緣境」,這三種條件(根、境、識)都具備了才能造業。五識依止五根了別五種塵境。

※所謂十八界者,六根、六塵、六識,界者,界限也。在凡夫位時,眼、耳、鼻、舌、身、意,各有各的界限。(例:眼識只能了別色塵,不能了別聲塵。)各識有各識的活動範圍,但是到了聖位就沒有這種限制了,入了「法性」的聖人,六根是能夠互用的,所謂的十八界,對聖人而言是沒有障礙的。

前五識不能單獨生起了別的活動,前五識一定要依止第六意識眼睛東西時,第六意識不在這個地方,就是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沒有第六意識幫忙,前五識是不能活動的。因此第六意識就是前五識的「增上緣」。

※因為是依止五根了別五種塵境,故知五識都是向外攀緣。「識」是過去的因緣,並不是每一個人所了別的塵境都一致。例如以眼識為例:一般而言,普通凡夫眼識的活動範圍只能見到陽間境界有些人眼識特別,它能見到陰間境界。就人的果報而言,眼識和耳識特別重要,修學佛法的聽、聞特別重要,因此眼識和耳識在人道就格外重要。

第六意識

依於意根,遍了五塵,亦能分別落謝影子,亦能通緣過去未來,名為意識

第六意識所依的根是「意根」,「意根」就是第七意識它是心法,(前五識所依的根都是色法)。依止第七意識的意根來作三件事情:一、遍了五塵:意即「五俱意識」。前五識只能分別自類塵境,但是第六意識能跟前五識合作,普遍的了別五塵境界,它的活動範圍很廣,能了別顏色,聽聲音也能嗅香,乃至於觸,同時和前五識活動,所以叫「五俱意識」。二、亦能分別落謝影子它也生起「獨頭意識」,能夠單獨活動。前五識一定要第六意識幫忙才能夠活動,但是第六意識可以不須要前五識幫忙,比如打坐時,前五識的分別都停下來,只有第六意識專心的憶念阿彌陀佛名號,這樣也可以的。分別前五塵所落謝的影像也就是「獨頭意識」,第六意識可以不須要前五識,單獨的打妄想,單獨的分別。(此乃對望「空間」。)就「時間」而說,亦能通緣過去未來前五識只能分別現在的境界,第六意識它能分別過去現在未來,已經發生過的事,它可以把它調出來再了別一下,還沒有發生的事雖然沒有印象,但是第六意識對於未來還沒有發生的事,它自己可以先創造出一個印象來。第六意識它能分別過去、現在、未來,因此它分別的功能就比前五識廣大了

前五識所依五根,皆是凈色。此第六識所依意根,則是心法

五色所依的五根是「凈色根」,它是色法。第六意識所依的意根是第七意識,第七意識識「有了別性」的心法。(識有了別性,是心法。)

問答

前五識是心法(識有了別性,是心法),但是五識所依的五根是色法,此根(清凈根)屬四大,是色法。第六意識所依的根是第七意識,是識,所以是心法。第六意識可以不必要眼睛的幫忙,它自己就能夠現出影像,從種種名言中,創造出所緣境的影像。所謂「落謝影子」,就是你曾經學習過的法義。

(一)第六識業用

前六識的功能都是「了境」,了別六塵境界。前六識中,主要以第六意識為主。換句話說:第六意識挾帶前五識來造業。

「性界受三恆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

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

第六意識特性:一、活動範圍特別廣大。(一、二句)

二、造業勢力特彆強勝。(三、四句)

一、活動範圍:

性界受三恆轉易:性——三性。(善、惡、無記)第六意識與第七、第八不同,第七、第八是經常保持在無記的狀態,但是第六意識能夠起善,能夠起惡,也能夠起無記。界——三界。(欲、色、無色)第六意識可能在散亂心的欲界活動(五欲境界中活動),它也能夠修習禪定,由定心到色界、無色界去。


意識是通於三界的,像四禪、四空定那麼高深冥靜不動的心,都是第六意識。除了無想天以外,其它全部都是第六意識境界,只是由粗到細而已。所以第六意識的活動是三界都有的。受——五受。(苦、樂、憂、喜、舍)第六意識有苦、有樂、有憂、有喜、有舍各種不同的「受」。第六意識在性、界、受三種也不固定,它是時常變化的,隨外在境界的變化而變化。

根隨信等總相連:第六意識所相應的心所有「根本煩惱」和「隨煩惱」,以及「善心所」。意思是第六意識只要還在凡位,不管是善人惡人都有根本煩惱、隨煩惱善心所等善、惡夾雜的內心活動,所以說「根隨信等總相連」。總而言之,第六意識的活動範圍,通於三性、三界、五受,通於染污,也通於清凈,通於有漏,也通於無漏。(前五識是不通三界的。)

二、造業勢力: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

第六意識的造業,它能驅動你的「身」去造業,發語;能講,也是第六意識所發動,它發動身業、語業,在整個八識中是「獨為最」,唯獨是最有力量的。所以八識中,造業力量最強勝的是第六意識。(前五識只是幫助它,第七和第八都是記性,不造善也不造惡。)因為它「動身發語獨為最」,所以就「引

滿能招業力牽」。它所招的引業和滿業的作用就是能夠牽引第八識三界果報。(造善業去得可樂果報,造惡業去得不可樂果報。)第八識雖然是生命本體,但是它是果報識」,本身並不造業。第六意識負責造業,而第八識去得果報。所以說;第六意識是「眾禍之門」,一念迷,生死浩然。同時也是「眾妙之門」,一念悟,輪回頓息。這「一念」指的就是第六意識。因此「弟子心不安」,不是像鯀治水用圍堵的方式,而是像大禹那樣用疏導的。第六意識可以造惡業,但是也可以用第六意識來修習我空觀、法空觀;也可以用第六意識來「念佛」,轉念念佛。「圍堵」就像高深的禪定,「如石壓草」,讓煩惱暫時不起而已,八萬大劫過後,又回到煩惱里。而「疏導」就像轉念念佛,轉煩惱菩提。第六意識歡喜在五欲境界里活動,活動的力量本身沒有錯,問題是方向錯了,所以我們只是把它拉回到正確方向,到三寶境界來活動。(就像西藏的上師說:把心帶回家。)

佛法所謂「不二法門」——真妄不二。能造業的是第六意識覺悟以後,能修諸功德的也是第六意識,是同一個明了性,只是它「轉迷為悟」了。所以說第六意識是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在八識中,它的造業勢力最為強大。修行,就是在第六意識用功,但是第六意識要活動,也還得前五識幫忙。

 

講義p.11 蕅祖批註,第七意識業用:

此之意根,從無始來,內緣第八識見分,虛妄執為實我、實法,故名為末那識。

「意根」就是第七意識,它從無始劫以來,它的明了性的作用不像第六意識那麼廣泛,第七意識從有生命以來只做一件事——「內緣第八識見分,虛妄執為實我、實法。」第七意識它向內攀緣八識的見分,也就是向內攀緣八識的明了性,然後虛妄的認為這就真實的我、真實的法。(此處注意「虛妄」兩字,它的意思就是;我們的第六意識感覺有一個「我」,其實不是第六意識想出來的,是第七意識在活動,第七意識是第六意識的根,第六意識

依止「根」才能生了別。我們現在也是「無我」,真理是通凡聖的,只是我們沒有看到真相。本來是沒有「我」,是第七意識虛妄去想出一個「我」來的,第七意識它只能執我,但是它沒有造業的力量也沒有修習止觀能力,因此必須靠第六意識修習我空觀、法空觀,才能把第七識虛妄的「我執」消滅掉,恢複本來面目。因此修行只是還我本來面目而已。)

梵語末那,此翻為意。由其恆審思量為性相故。

「末那」翻為「意」,或「染污意」。什麼是「意」呢?恆審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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