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野弘元:證悟

證悟

水野弘元

一、原始佛教的證悟階段

[117]所謂「證悟」,不只是禪宗佛教一般也用此名詞。而在佛教之前,佛教以外的印度宗教哲學,也以證悟為課題,提出以證悟為目標修行方法。在印度,一般所認為的人生最高目標,是脫離輪迴的束縛,獲得沒有苦惱的自由境界;所謂「證悟」,就是指這種境界。此點佛教亦與之相同。不過,證悟的境界,以及達到證悟的方法佛教則未必與外道相同;相對於外道佛教自有其特徵。

對於﹝*日語的﹞「???(證悟)」一詞,漢字通常是用「覺、證、悟」,或者「覺證、覺悟、證悟」等詞。但是這些詞有時也未必是同一個意思。同樣地,在印度的原語中,也有「證悟」意思之語,如:"bodhi", "bodha", "adhigama", "sāk?āt-kriyā"(巴 sacchi-kiriyā), "prativedha"(巴 pa?ivedha), "abhij?ā"(巴abhi??ā), "abhisamaya" 等。

其中,"bodhi" 又譯為「菩提」或「覺」;「覺」特別在指稱佛場合的 "abhisambodhi"(真正覺)、"samyayak-sambodhi"(等正覺、正等覺)、[118]"anuttara samyak-sambodhi"(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覺)等。其次,"bodha" 與 "bodhi" 同義,不同之處是:後者是女性名詞,而前者是男性名詞。"adhigama"是「到達」之意,雖然未必只限於表示證悟之意,但是由於常被用來敘述聖道聖果的到達,所以也變成有證悟之意。"sāk?āt-kriyā"譯為「作證」,表示證明、體認之意,但是,它並不只限於表示證明、體認涅槃境界的證悟,而大多被用於表示證悟的場合。以上二詞通常相當於漢譯的「證得」、「證悟」、「作證」等詞。

其次,"prativedha"是貫通之意,意指通達、洞察真理,所以它被作為表示通達真理的見道之「證悟」的同義語而使用。"abhij?ā" 是五神通、六神通的「神通」一詞,六神通中包含了漏盡通,它是指證悟的智慧之意,或許是因為如此,所以,"abhij?ā"又譯為「通智」,意指得阿羅漢果的漏盡者證悟之智慧。相對於此,"abhisamaya"一詞,如後所詳述,主要是指初果聖者的證悟,也就是在理論上理解四諦等之意。此語舊譯為「無間等」,新譯為「現觀」。除此之外,也有解脫」(梵vimukti或vimok?a,巴vimutti或vimokkha)、「擇滅」(梵pratisa?khyā-nirodha)等詞,用來表示與證悟同義。雖然還有許多相同意義之用語,但是,在此我不想再擴大證悟之用語到那種地步。

由前所舉諸例可知,「證悟」包括佛陀的證悟,以及聲聞(弟子)的一般證悟;佛陀的證悟多用「菩提」或「覺」之詞表示,弟子的證悟則用「證」、「悟」之語表示。又由於弟子等一般佛教者的證悟,也有各種階段,故可知用「證」或「悟」之語所表示的概念內容也不一樣。前述的現觀(abhisamaya)是表示理論性、知性理解的初步證悟,後來在部派佛教,將之視為見道(dar?ana-mārga)的證悟。得到此初步、知性理解的證悟之後,為了將理論體驗化,讓理論與實踐一致,必須持續修行。之後的[119]部派佛教稱此修行為「修道」(bhāvanā-mārga)。在此期間有各種階段的證悟,到了最後,脫離一切煩惱障礙之束縛的最終證悟,稱為阿羅漢果或無學果,得此證悟之聖者即是羅漢、漏盡者。

如此,在原始佛教的證悟階段,已有須陀洹(預流)、斯陀含(一來)、阿那含(不還)、阿羅漢四聖果之區別。不論或多或少,只要得到證悟,即從凡夫世界進入聖者世界;相對於凡夫世界被稱為有漏的三界世間聖者世界被稱為無漏的出世間

在許多階段的證悟中,最為顯著的是最初到達聖位的證悟,以及解脫一切束縛的最後證悟。對於這兩階段的證悟,在原始佛教中有不少例子。例如,最初聽聞釋尊說法的五比丘、於五比丘之後,最初成為佛弟子的耶舍,以及被稱為佛弟子智慧第一的舍利弗,皆有敘述此二段證悟。

【五比丘的證悟】五比丘太子六年苦行期間侍奉他,由於太子認真致力於苦行,所以他們期許太子必定能成就正覺;但是,後來因為太子放棄苦行,到河裡洗滌身垢,並接受少女供養的乳粥,致使他們誤會太子已經墮落而耽著於欲樂的生活,便舍棄太子西行前往波羅奈斯,在鹿野苑中繼續修行成佛後的太子,覺得應該化導他們,就到鹿野苑,但是,卻不能被他們所接納。佛為了化解他們的誤會,就以無比的威嚴,再三勸導,希望他們能聽自己的話語,在獲得他們大致的信賴之後,佛便開始說法。不論是五比丘所認為理想苦行,或者世俗的欲樂生活都是極端的方法,並不能達到理想;達到證悟的理想方法是所謂「八正道」的中道他自己即是中道而成正覺的。而且也因為必須知道四諦道理,所以佛就為他們說四諦正道

由於此說法(轉*輪),使他們能夠最早理解正確世界觀、人生觀,五比丘之一的憍陳如,最先得此證悟,關於此事,巴利律藏記載雲:

[120]世尊說此教時,尊者憍陳如生起所謂「一切集法,皆即此滅法」遠塵離垢之法眼。1

所謂「一切集法,皆即此滅法」(ya? ki?ci samudaya-dhamma? sabba? ta? nirodha-dhamma?)即是作為佛教正確世界觀、人生觀法眼內容

得法眼後,即得第一階段的證悟,成為最下位的聖者。五比丘皆得到法眼,他們請求於佛教出家而成比丘。之後佛為他們說應常觀察五蘊無常、苦、無我,即《無我相經》所述之內容。此經最後說到

比丘!如此持續觀察﹝五蘊無我﹞的多聞弟子,厭色、厭受、厭想、厭行、厭識。厭時離貪,離貪故解脫解脫時,生「我已解脫」之智,知道:「我生已盡,梵行已成,所作(所應做之事)已辦,不再受後有。」2

他們依照此無我相之教法,在靜處禪定思惟,不久即遠離對一切的執著,斷除一切煩惱證得羅漢。此被描寫為「五比丘心無取著,從諸漏而得解脫」,此即最後的證悟─阿羅漢位。

【耶舍的證悟】波羅奈斯長者之子耶舍,雖然過著自由自在的奢華生活,但是總感到不滿、不安與痛苦,在有一天的破曉時刻,離家出走,遇到在鹿野苑坐禪的佛,請求佛的救度。釋尊首先為他說施論、戒論、生天論三論,依序為說高深的教法。耶舍的心逐漸得以平靜,變得柔軟歡喜明凈,而足以接受佛的根本教理。佛知道他的心變得純真之後,就為他說諸佛的最勝說法─苦、集、滅、道四諦。做好心理準備的耶舍,聞此教法後,立即正確地理解,而生遠塵離垢的法眼,此即第一之聖位。

[121]耶舍家人發現他離家後,便想盡辦法到處打聽他的行。其父長者偶然中為了尋找兒子而來世尊的住所,向佛詢問耶舍的消息。佛起先並沒有讓他見耶舍,而先從施論、戒論、生天論三論開始,依序為他說法,乃至說到四諦父親立即得生清凈法眼,成為佛教信眾在一旁聽佛為父親說法,在禪定中聞法的耶舍,由此立即從一切煩惱解脫證得羅漢。巴利律藏記載此事雲:

為父說法時,善男子耶舍,如是見、如是知,觀察(禪觀)大地其心不取著,從諸漏而得解脫。3

此即耶舍最後的證悟。

舍利弗的證悟】由於舍利弗和兒時玩伴目犍連,兩人無法由婆羅門的吠陀等學問,解決人生問題,所以就先跟隨六師外道之一的刪闍耶(sabjaya)學習。但是,對於學說仍然無法滿足,於是繼續尋求良師。當時五比丘之一的馬勝(梵awvajit 巴 assaji 阿說示)正在王舍城內托⿳,他表現出安詳

而充滿信仰聖者態度舍利弗一見到他,覺得他就是自己要尋訪的人,就走向馬勝,請問他奉行何教,是誰的弟子。馬勝覺得自己出家日淺,無法充分傳授導師教理,便為他說一首有名的「緣生偈」:

如來教示:依於原因所生諸法,彼等﹝諸法﹞之原因,以及彼等之滅。大沙門是如此的主張者。4

ye dhammā hetuppabhavā tesa? hetu? tathāgato āha. tesa? ca yo nirodho, eva?-vādīmahā-sama?o.

舍利弗不愧是智慧第一,只因這首簡單的偈,便立刻理解其意義,知道這是人所未曾說過的,當下即生遠塵離垢的法眼

他和目犍連一同到釋尊的座下出家,經過了半個月左右,舍利弗的叔父長爪梵志為了[122]論破釋尊而來造訪他。這位梵志(婆羅門)完全懷疑當時哲學家或宗教的說法,難以認為它們是真理也就是主張所謂的「懷疑說」。但是佛對他說,懷疑說不僅無法嚴密地成立,而且也不合理,難免有不徹底之處,讓梵志不得不心服口服。站在世尊的後面,替世尊扇風的舍利弗,在聽聞說法之際,於禪思中證得羅漢。《中部》74《長爪經》記載此事雲:

此時,尊者舍利弗,立於世尊之後,為世尊扇涼。尊者舍利弗如是思惟:「世尊善於證知各法,是否已說其舍斷?善逝善於證知各法,是否已說其舍遣?」做如此的思惟觀察,尊者舍利弗的心無有取著,從諸漏而得解脫。5

此即舍利弗最後的證悟。

以上是敘述五比丘、耶舍、舍利得法眼與漏盡二個階段的證悟之例。原始聖典中,有關這些證悟之記載隨處可見。

又,於前述五比丘最初的說法(《轉*輪經》)中,釋尊說明了自己的經驗也就四諦三轉十二行。所謂「三轉」,即以三個階段證悟四諦,以後世的用語,三轉被稱為示轉、勸轉、證轉。其中,「示轉」是佛陀理論上如實理解四諦階段。「勸轉」是依據此理論性的理解,進入實踐修道的階段。「證轉」是斷盡一切煩惱證得最後證悟的階段。6 因此,三轉之中最初的示轉,相當於得法眼─第一階段之證悟,最後的證轉即是漏盡者阿羅漢之最高證悟,勸轉是指在這兩者之間,修道聖者的修習階段。此三轉若再細分,即是須陀洹向乃至阿羅漢果,四向四果的修證階段

二、大乘佛教的證悟階段

[123]如前所述,從原始佛教至部派佛教,佛及弟子們的修證階段有四向四果之區別。7 到了大乘佛教,則建立十地等說,以作為菩薩修行的階梯,這似乎可說菩薩的證悟。

大乘佛教最初所說的十地可能是:8

一、初發心 prathama-cittotpādika(發意)

二、治地ādikarmika(凈地)

三、應行yogācāra(修行、久習、相應)

四、生貴janmaja [124]

五、修成 pūrvayoga-sampanna(方便具足)

六、正心?uddhādhyā?aya(成就正心、上位)

七、不退轉 avaivartya(阿毗婆帝、阿惟越致、不退)

八、童真kumārabhūta(童子)

九、法王子yauvarājyatā(王子、常凈)

十、灌頂abhi?ekaprāpta(阿惟顏、補處、一生補處)

此稱為「十住」。其中,「初發心」即所謂的「初發心時即成正覺」,菩薩具有身為菩薩自覺誓願成佛或救度眾生,所以在此位時,皆已包含對證悟的決心及證悟的萌芽要素。至少有從世俗想法的「回轉心」(懺悔其往昔凡俗的想法),而成信仰者。其修行逐漸進展,至第七不退轉(阿惟越致)時,即決定其信仰人生觀,絕對不會退轉墮三惡趣或信仰異學異教。這點我認為相當於原始佛教中的不退墮位,也就得法眼之證悟。第十灌頂位等同於佛位,至此至少能得到次於佛位的最高證悟。9

又,在此十地中,只有以(一)初發心、(三)應行(久發心)、(七)不退轉、(十)一生補處這四位,作為菩薩修行階位者,在最初期的大乘經典中,隨處可見。10 不知是先有這四階位,後來才加入其餘六位而成為十地(十住)?還是先設立十地之階位,再從其中抽出如前所列之重要的四位?無法確知。但是,在梵文《大事》(mahāvastu)或漢譯《佛本行集經》中所列舉的菩薩修行之四階位 11,可以與如前所列之四階位做對比,也就是:

一、自性行 prak?ti-caryā

二、願性行pra?idhāna-c. [125]

三、順性行anuloma-c.

四、轉性行avivartana-c.

其中,第一、自性行,是指菩薩尚未有意誓願發心,而是自性而生的、自然地行善之時期。此時期因為尚未依照自己的自由意志而追求理想,所以還稱不上修行可說發心修行以前的時代。第二、願性行,是切實自覺理想,立下誓願,發菩提心;所以,相當於前述十住或四位中的第一位─初發心。自此開始了菩薩修行。第三、順性行,是隨順最初的發心決心,循序讓修行繼續增進之實踐階位,所以,明顯可見相當於十住或四位中的應行(久發心)。第四、轉性行,梵文是 " avivartana-caryā",可譯為不退轉行,所以,它等同於十住或四位中的不退轉。

由以上可知,被認為屬於部派佛教大眾部中的說出世部的梵文《大事》中,四項中的後三項,與最初期的大乘經典中,菩薩修行四位中的前三項完全一致。12 因為在《大事》中,並未提到四行與《大事》本身所說菩薩十地 13 的關系;關於二者成立之先後關系,完全不明確,但是,從部派時代所說的四行來看,最初期的大乘諸經的四位,恐怕是受其影響而作的,因此,在初期大乘中,可能是四位說比十住說先出現,之後才加入其餘六位,而成為十住(十地)。此外,在現存般若經中,最早成立的小品系的般若諸經中,只說四位;隨後成立的大品系之般若諸經中,除了四位說之外,也敘述十住說,14 由此亦可推測二者之先後關系

其次,在般若諸經中,除了前述四位或十地(十住)之外,亦說三乘十地。此乃將聲聞、緣覺、菩薩三乘的修證分為十階段。即:15

一、干慧地 ?u?kavipa?yanā-bhūmi(凈觀地)[126]

二、種姓地 gotra-bh.(性地)

三、八人地a??amaka-bh.(第八地)

四、見地 dar?ana-bh.(具見地)

五、薄地 tanu-bh.

六、離欲地 vītarāga-bh.

七、已辦地 k?tāvi-bh.(已作地)

八、辟支佛地 pratyekabuddha-bh.(獨覺地)

九、菩薩地bodhisattva-bh.

十、佛地 buddha-bh.

其中,最初的七地是聲聞乘,第八地是緣覺乘,第九、第十地是菩薩大乘。在聲聞乘中,第一干慧地(?u?kavipa?yanā-bhūmi,之後誤作?uklavipa?yanā-bhūmi 凈觀地)是沒有禪定滋潤的、乾燥的,只有智慧作用之階位。雖已進入佛教信仰具足精進持戒,亦修習觀佛三昧不凈觀、慈悲觀、無常禪定,但是尚未達到根本定,所以依照欲界心之階位,可能是指《俱舍論》中的三賢位。16 第二、種姓地,巴利佛教稱為gotrabhū,是即將成為聖者的前一階位,相當於《俱舍論》中聖位之前的暖、頂、忍、世第一法的四善根。第三、八人地,是指四向四果聖者之最下位─第八位的須陀洹向之位。這是十五心的見道修習之聖者位,指見惑斷除中的住。第四、見地是指斷盡見惑的須陀洹聖位,亦即見道第十六位。第五、薄地,是指欲界所屬諸煩惱─欲貪、嗔恚等,變為稀薄的斯陀含果聖位。第六、離欲地,是指完全斷除欲界所屬之諸煩惱(五下分結)的阿那含果聖位。第七、已辦地,是指所作已辦,諸漏已盡,梵行已完成的無學阿羅漢果之聖位。此是聲聞最高的境地。

[127]三乘十地,若按列舉順序,將之解釋為由低逐漸向高的階位前進,那麼緣覺的證悟就比聲聞的證悟高,菩薩或佛的證悟又在二乘之上,是最高的證悟。也有記載或列舉如此三乘階位上下的大乘經典。17 但是,在其他的學說,三乘階位是並列的,並沒有將菩薩視為最高位。在這里也有種種說法,例如,從於後所說的,華嚴十地與三乘之關系來看,聲聞的最高位相當於菩薩第五地的極難勝地,緣覺的最高位相當於菩薩第六地的現前地,第七地以上只有菩薩的階位 18;有時也將前面聲聞的七地,依序並列配當菩薩發心位、順忍位、無生法忍位、不退轉位、斷煩惱余氣薄位、得五神通位、成就佛位的最高境界。19

如前所述,菩薩十地說或四位說也有種種說法對於菩薩聲聞階位之關系也有異說;最後出現的大乘菩薩十地說,為後世所依據而使用的,也就華嚴的十地說,此與梵文《大事》的十地說,或者最初期的大乘諸經的十地說(十住說)、三乘十地的說法亦有所不同。但是,它可能是依某種意義,參照以前諸十地說所作華嚴之十地,即:20

一、歡喜地pramuditā bhūmi(極喜地)

二、離垢地vimalā bh.

三、發光地prabhākarī bh.(明地)

四、焰慧地arci?matī bh.(焰地)

五、極難勝地sudurjayā bh.(難勝地)

六、現前地 abhimukhī bh.

七、遠行地 dūra?gamā bh.

八、不動地acalā bh.[128]

九、善慧地sādhumatī bh.

十、法雲地dharmameghā bh.

其中,第五極難勝地相當於梵文《大事》十地中的第七地難勝durjayā,初歡喜地相當於十住的初發心,第八不動地相當於十住的第七、不退轉。但是,中國佛教者解釋,華嚴十地是指比前面所說的十住(十地)更高的境界,因此將十住置於最下位,其上置十行、十迴向,最上位置華嚴十地。但是,《華嚴經》並未如此明確表示。將此作為階位而明確表示、組織者,是被認為偽經的《菩薩瓔珞本業經》21 。該經立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等四十二位,又開十住之初位為十信,所以在四十二位之前,置十信而成為五十二階位。22 此為中國佛教所採用,再配合菩薩修行的三大阿僧只劫說、小乘《俱舍論》等所說修行階位等,而全體作說明。如此加以融合而成的階位說,若是以唯識法相學說來表示,則如下所示:

[129]又,天台圓教在菩薩五十二位之前立五品位(五品弟子位),敘述此與天台六即之關系,而說明修行階位。亦即:

由前二表可知,法相宗等大乘別教,以十地之初地為見道位,從十地開始為聖者位,在此以前為凡夫位;相對於此,天台華嚴大乘圓教,以十住以上為聖者位,十信以前為凡夫位,十信滿位之相即為見道位。可知在這點上,大乘佛教的別教與圓教,對於證悟的階位說有著很大的不同。23

[130]總之,五十二位等階位,綜合之說在印度是沒有的,又,階位中最初的十信,以及最後妙覺之前的等覺,是中國所作,其餘四十一項雖然在《華嚴經》中也有,但是那些在印度初期大乘時,本來就已經各別成立,例如十住、十地皆是獨立的階位。十住是從發心及至佛位,十地也是從發心乃至佛位。因此,將這些融合起來,而立四十或五十位,只不過是屋上架屋,把同樣的階位,在形式上又重複一次罷了,可以說是不具實質的戲論。從這點來看,談四十一位或五十二位的中國佛教教理學說可說是超過了實際的體驗修習,而做紙上的概念游戲。24

三、禪宗的證悟

[133]如前所述,天台法相華嚴宗派對於教理及修證論,成立極複雜而煩瑣的學說,而且,有不少是類似於幾乎不可能實現的戲論。為了排除如此宗派的缺陷弊害,直接以實現證悟為目標,標榜教外別傳,不立文字者,即是禪宗

因此,禪宗並沒有像宗派成立複雜的修證階段,而是說「一超直入如來地」。尤其是禪宗中甚為興盛的,六祖慧能座下的南宗,立直下承當的頓悟說。他們批評攻擊神秀座下的北宗禪,據傳,慧能由《金剛經》的「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一句而入佛門,在五祖弘忍座下,以「菩提本無樹,[134]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之偈,接受衣法而成為第六祖。前述之句以及此偈,皆表示修證不二的頓悟。相對於此,由於神秀所提出的「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是漸修漸悟之偈,因此並未契合五祖之意。

但是,禪宗到了後世,也提出種種達到證悟的手段方法,雖然分裂為五家七宗等派,但是頓悟直入之說,則是共同一致的。不過,在教化方便上,有臨濟的四料簡、洞山的五位說法,後來也用十牛圖等等。這些都是學人修證境界之進展階段化,使之能從初步低處逐漸往高的境界前進。因此,仍然可以看出若干段證悟。千七百則公案 25 也是顯示其通過的進展,或證悟的階段

由古來禪匠的實際修行軌跡,即可看出其修行是有一步一步進展的。中國有不少例子,而在我國(*日本),例如:德川初期時代,跟隨臨濟、曹洞諸師學禪,提倡仁王禪的鈴木正三(1579-1655)的修證階段即被詳細的記載。根據行業記,他十七歲時,了悟世間無常幻化,不惜生命,希望通達無我道理,因而有最初的發心。他身為三河(*地名)的旗本武士,參加關原之戰、大阪冬之戰、夏之戰,勇武作戰,在生死戰場上鍛煉捨身之心勇猛精進,達到同時代專修禪宗之宗師們所不能及的境界。之後四十二歲出家,游歷諸方,致力參禪,被禪者或諸宗名僧讚歎為「正悟的活人」。盡管如此,他在五十四歲時,於吉野山感佩捨身之行,了見佛菩薩金剛等像,之後在某晚破曉時分,徹悟三界眾生,如我一子」之佛語而開發慈悲,六十一歲八月二十八日拂曉,豁然開悟,達到灑灑落落的境界。但是,其後仍說自己:「尚未十成」,或「未出餓鬼畜生」。晚年時,則說:「過去一年的行業,不及現在一日的修功」,精進坐禪或念佛

[135]如此,經驗幾次證悟,感到自己逐漸向更高的境界前進。對於悟後的修行他說:26

僧問長養。師曰:「實悟之後,透過嚴密的修地,達到與佛祖一般的境界,須先稟印可。」尚有超佛越祖 27 之談。今日佛子,許可何處?我雖未至其境界,但明確見了三世諸佛境界。縱得真悟,亦非五世十世所成。此惟有洞山老人,窮之已辟五位永平又謂:「臨濟德山乃入門底」。有旨哉。

其次是德川中期的盤圭禪師永琢(1619-1690),十四歲時,不明白

大學》中「明明德一句的意思,便向儒學老師請教,但未獲解決,因此煩惱而入佛門。之後出家精進坐禪,但是因為沒有可尋求的老師,所以獨自一人努力修行二十六歲時證悟,體察萬事本來不生道理,多年來的疑問皆獲解決。但是,因為沒有可以給予證明證悟的宗師,於是離開長崎,[*來到中國],接受中國禪僧道者超元的印可證明。其後之修行亦毫不懈怠,而有幾次開悟。《盤圭禪師語錄》雲:28

有時曰,余廿六歲時,於播州赤穗野中村庵居時,了悟道理;又,(1)相見於道者,得證明時,以及(2)今日,於其道理,初中後無一毫許之差別。然而於法眼圓明,通達大法,得大自在之事,(1)逢道者之時,以及(2)今日,實有天壤之別。

其次亦談到,開悟境界階段,如下所雲:29

總之,在自己眼未開時,覺得比我高的人、在我之的人他是何等境界之人,是徹悟之人,或者未徹悟之人?由於我不能見之故,無法知道此人。眼既開了,例如西山之亮首座,毫釐不差,雖然被稱為前方明師之人,今見之則多瞎眼。彼所知者,我悉知之;我所知者,彼不知也。[136]

禪師如此教示,起初我無法首肯。然日復一日,再三聽聞,終於深深肯定,[師說]乃最上乘之禪。

又,近代臨濟宗之祖白隱禪師慧鶴(1685-1768),被認為是五百年

來罕見之英傑,其刻苦修練無以倫比。七、八歲時,在天台寺院聽聞地獄說法,遂發菩提心,十五歲出家,十六歲打破本來面目,十九歲以後,參訪各方禪林而有所省悟,二十四歲撞著見性之大事,之後接受飯山正受老人個月的磨煉,勤奮修行,始徹悟大事,其後亦有數次得悟。他告辭飯山,在二十六歲以前,晝夜熱衷於參禪思惟,以致罹患不治之病,後拜訪山城白川,深山岩窟中的白幽仙人,受內觀法。其後之修煉得悟,彼敘述於《夜船閑話》:30

徐徐歸來時,潛修內觀,才未滿三年,從前之眾病,不用葯餌,不假針灸,任運除遣。不只治病,從前精進惕勵修行亦不得其底之難信、難透、難入底之一著子 31,透根徹底,透得而得大歡喜,大者六七次,其餘小悟怡悅、忘舞者不知其數。始知妙喜(大慧宗杲 32)所謂:「大悟十八次,小悟無數」,實不欺我。

附帶一提,曹洞宗有所謂的「修證一如」,道元禪師 33 極力排斥為得證悟而坐禪。曹洞宗稱臨濟宗的修行為「待悟禪」或「梯子悟」,十分輕蔑而排斥。但是,道元禪師自己的修行階段中,也有幾次的證悟。首先是八歲時,因喪母而深感無常,興起出離之念頭出家之後,十五歲時,對「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起疑,受榮西禪師之教而有所得悟。二十四歲入宋,依育王山之典座等,知坐禪修行之要諦,於天童山見如凈禪師,由身心脫落而得最後之解決。由此可知,禪師本身也有若干次開悟的軌跡。若無證悟的體驗,[137]稱不上是真正的禪者、真正的佛教者。

因此,道元禪師對於證悟,總是提到這點,而且也勸勉這點。對於只以未來的證悟為目標而不重視現在投入身心修行態度加以批評,認為這不過是在修行之外,等待證悟罷了。因此,證悟在客觀上是存在的,其例見《正法眼藏隨聞記》二:34

若如是求道志切,或只管打坐時,或向古人公案時,若逢知識時,以實志行,再高亦可射,再深亦可釣。不發如是心,佛道一念,截生死輪迴之大事,如何得成?若有此心,毋論下智劣根,縱使愚痴惡人,亦必可得悟也。

或者,35

作如是念:今夜將死,明日將死,遇悲慘之事時,即作是念。若能痛切努力,勵志邁進,不得悟者,無有是處。不如中中世智辨聰之鈍根者,但發至誠之志,速得悟也……唯剩今日,我命存也。未死之前,思先得悟,如是學習佛法者,不會一個人也得不到(人人皆可得到)。

同卷四亦雲:36

坐禪自然久後,忽然了悟大事,可知坐禪正門之事也。……見於竹聲悟道,桃花明心……花雖年年開,並非人皆得悟;竹雖時時響,亦非聞者悉證道。唯依久參修持之功,得辦道勤勞之緣悟道明心也。

又於《眼藏》「發無上心」雲:37

若只聞「發心是一發之後,即不再發心修行無量,證果一證」,此是不聞佛法,不知佛法,不會佛法。千億發之發心,必定是一發心之發……坐禪辦道,[138]此即發菩提心也。

是說發心以來,至證得佛果菩提為止,應當千百次發菩提心。隨著證悟,菩提心的生起會愈發深刻,因此,每次所發的菩提心,即成為證悟的經過;而證悟中也有許多階段,其間的力量也有差別。《眼藏》「發菩提心」雲:38

發心者,即是初發自未得度,先度他之心,此名為初發菩提心。發此心之後,得遇無量諸佛,承事供養,見佛聞法,再發菩提心,即是雪上加霜。所謂「畢竟」,即成就佛果菩提。若將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與初發菩提心較量,雖說是猶如劫火與螢火之差距一般,但是,發自未得度先度他之心,實無二別。

由此可知,主觀性是修證一如,依全根機而發心初心、後心皆無差別;若客觀性來看,則於此是有進展的,境界亦逐漸向上;初心與究竟心之差別,猶如螢火與劫火一般,有著天壤之別。

總之,若從客觀性看修證,也就是從?門 39 的立場來看,我們必須一步一步持續三大阿僧只劫百劫的修行;若從主觀性看修證,則以自覺為主,亦即從本門 40 的立場來看,修行的每一剎那是他人所無法代替的絕對境界,經常在所謂「隨處為主」的自信自覺之下,使修證一如。鐮倉時代的新佛教,不論是曹洞宗,或者真宗、日蓮宗,其說法雖不相同,但是都是站在相同的立場,而說時時刻刻全力以赴於念佛、坐禪、經題 41,即可純一無雜,這就是佛教真正的態度。此態度不只是在日本佛教,在印度中國的諸經論中,皆隨處可見。

四、原始佛教初步的證悟

[139]有關於證悟的一般論述,以上已考察了印度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大乘佛教中國天台法相宗派,以及中國日本禪宗的證悟問題,不論是以何種形式談證悟,皆有成立若干階段。本節則重新詳細考察原始佛教的證悟,尤其是初步的證悟。

原始佛教是談四向四果的修證階段,其中,理論上理解佛教正確世界觀、人生觀的證悟,用部派佛教的用語,稱之為見道。在四向四果之上,是指從須陀洹向至須陀洹果。《俱舍論》稱為見道十六心,也就是,見道十五心剎那是須陀洹向,第十六心達到須陀洹果,從此進入修道的階位。成為須陀洹果之後,佛教信仰確立,能正確地理解世界觀、人生觀

如此,一旦成為初步的聖者,才開始斷除修惑(習慣情緒的迷惑)的修道之修行。[140]但是,也有人在得到見道以前,藉由過去波羅蜜等善業,已將修惑斷除到某種程度。如此之人,隨其已斷修惑的程度,在見道之後,直接就證得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釋尊在正覺以前,因為已斷除大部分的修惑,所以在菩提樹下,只經見道十六心,以及修道最後的十八心,一共三十四心剎那,就直接得證最高位的證悟—佛果。此稱為「三十四心斷結成道」。

(一)四證凈(由信仰而得證悟)

首先,就以見道之最初入聖的階段為主,考察原始聖典的記載。在最初的證悟中,有依於信仰者,以及依於理論者二種分別,也就是,在聖者中有「隨信行」者(saddhānusārin)及「隨法行」者(dhammānusārin)。前者信仰的徹底,也就是證悟,稱為「不壞凈」(aveccappasāda,梵avetya-prasāda,

新譯為「證凈」),意指金剛不壞的絕對信仰不壞凈有佛法三寶,以及聖者所愛的戒四種。關於此四不壞凈(四證凈),於《相應部》的預流相應中,列舉四法雲:「成就四法,解脫地獄餓鬼畜生三惡趣。」42 又雲:「成就預流,墮[惡趣]為滅法,決定至等覺(最上證悟)。」43

由此可知,若得四證凈,成為預流(須陀洹),即不墮地獄餓鬼畜生等三惡趣,也就是「不墮法」(不墮惡趣者),將來必定達到最上之證悟(正覺)。因不從正法退轉,故又稱為「不退轉」;因註定、決定趣向正覺,故又稱為「正性決定」。因此,得四證凈者,又稱為不墮法、不退轉、正性決定、預流等。

關於四證凈的內容,經雲:

比丘!於此有聖弟子對佛成就證凈,所謂「彼世尊乃應供、正遍知(正等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141]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其次]對法成就證凈,所謂「法乃為世尊所善說、可現見、無時間性(超越時間的永恆真理)、來見(來見而可證實其真理)、引導(正確引導人們趨向理想者)、智者可自知者」。﹝其次﹞對僧成就證凈,所謂「世尊弟子眾,是妙行者、真行者、應理行者、和敬行者、四雙八輩者,彼等應受信者所尊敬供養恭敬、合掌,為世間無上之福田」。其次,成就「不敗壞、不切斷、無斑點、無雜色、不拘束、為識者所讚賞、不執著、能引起禪定的、為聖者所愛的戒」。44

也就是說對於佛,深信佛具足十號功德,其人格最尊無上,是佛教的始祖。對於法,深信佛教法在任何時代、任何地區,對於任何人,皆是有益、普遍而正確真理,必定能引導人們達到證悟。對於僧,堅信僧是善於累積修行,具有作為信仰指導者的實力,是和合團結的四雙八輩(須陀洹向乃至阿羅漢果)之聖者,是值得接受世人尊敬供養的無上福田對於戒,不僅深信戒為諸聖者所愛,是無缺陷、污點,完美無缺的,而且堅守其戒,絕對不犯;能將戒和信仰一同自然地融入日常生活中,即使沒有特別持戒意識,也完全不會犯戒,自然就能持戒也就是說,由於得到四證凈,對於三寶,能徹底皈依信仰,同時,也能養成絕對不犯或不破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等戒的習慣。因為絕無破戒、無慚的惡行,所以絕不會墮於三惡趣,也不會從此聖位退轉為凡夫

在長部經的《大般涅槃經》提到,佛居住在那陀村(nātika)的煉瓦堂(堂)期間,有一次阿難代替許多人向佛請教,此地的弟子或信者們死後命運,佛一一回答之後,感到要一一回答這樣的問題太過繁複,[142]於是就為大家說任何人都能自己做判斷的「法鏡之教」(dhammādāsa-pariyāya)。這里所說的「法鏡」,即是真理之鏡。因為照這面鏡子時,即能正確無誤地判斷。具足法鏡的弟子,大概就能預知自己「地獄盡、畜生趣盡、餓鬼道盡(惡趣墮處盡),自己是須陀洹、不墮法,將來必定成正覺」了。這法鏡的內容即是在說四證凈。45

(二)得法眼(由理論而得證悟)

以上所述,是由信仰而達到初步的聖者位;其次就根據經典來考察,由理論上理解四諦道理而得到初步的聖者位。關於這點,本章第一節已經簡單介紹過了也就是,五比丘、耶舍、舍利等人,達到第一段聖者位的情況。他們由於聽聞四諦教法或「緣生偈」,而得法眼(佛教正確世界觀、人生觀)。耶舍的情況是依次第說法得法眼,這有定型式的說明,亦即:

世尊為坐在一旁的善男子耶舍次第說法。(1)先說施論、戒論、生天論,[(2)其次]說諸欲是過患、卑賤、雜染,[(3)再其次]說出離(離欲)生多功德。當世尊知道善男子耶舍的心純真而柔軟,遠離障蓋而歡喜明凈時,[(4)開始]為他說諸佛最勝說法—苦集滅道[四諦]。猶如除去垢染而變得潔白的布,[將它拿到染房染色],能完全吸進染色一樣,同樣地,善男子耶舍[以明凈的心聽聞四諦,於是]立刻生起所謂「一切集法,皆即此滅法」遠塵離垢的法眼。46

在此稍加說明以上之引文。首先,所謂「次第說法」,是指為了讓弟子信眾信仰智慧境界逐漸有進展,[143]而從初級的教法,到高深的教法,按照次第順序而說法。例如前述的情況,是(1)先說施、戒、生天三論;(2)其次說欲(心的執著)有何過失缺點,是卑劣且污穢的;(3)再其次說離欲(遠離執著),是如何生多功德利益。(4)當弟子信眾的心因而變得純真得像一張白紙時,就開始為他說四諦教法。因為是用遠離執著、去除先入為主的純真之心聽聞四諦,所以能正確地理解,因而得到理解佛教世界觀、人生觀智慧之眼—法眼,達到最初的聖位。

在前述之文中,次第說法是到四諦說為止,但是就像前面第一節所介紹過的,[*釋尊會]再為得法眼者,說觀法之五蘊無常、苦、無我的《無我相經》,讓他能在靜處思惟道理,進而得到最高的證悟。

如此,根據對方信仰智慧程度,依序變換說法內容,此即是次第說法。釋尊的教化方法二種:一、次第說法(anupubbi-kathā);二、一乘道(ekāyana-magga)。所謂「一乘道」,就是從凡夫初位,到最高位(阿羅漢佛陀),只以同樣的說法而貫徹之。用禪門比喻,看話禪 47 中,將千七百則公案,由易到難,分為幾個階段令其漸次的通過者,即相當於次第說法;默照禪 48 中,貫通初中後,以修證一如而默默地坐禪,可視為相當於一乘道。

在前述次第說法中,所謂施、戒、生天三論,即是業報說。善惡業必定會有與之對應的果報,這在佛教以前的奧義書中即已論及,雖然此說在當時的印度已被承認是適當而合理,但是,似乎仍有不少不知因果業報,或者否定善惡、撥無因果,懷有唯物論或虛無主義等邪見之人

釋尊教示人們佛教時,在進入佛教本來的學說之前,首先為說通俗的業報說。[144]亦即,若能布施財物給窮困的鄰人宗教師(施論),遵守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戒律,過著有道德生活(戒論),來生必定生天,得到幸福(生天論);反之,也意謂著,若慳吝財物,貪求獨占而不布施、過著破戒無慚不道德生活來世必定墮於地獄餓鬼畜生等惡趣,遭受不幸

唯有依於明白因果道理,遠離邪見,才能開啟正眼,過著光明磊落的生活。在三論之後,則為說欲的過患,及離欲的功德。所謂「欲」,即感官之欲,是本能性的官能欲求。此欲求必定伴隨著執著,產生與他人之間的不和、嫉、詐欺、鬥爭等等,生起苦惱。世間的悲劇即多起因於執著的欲求。因邪見而造惡業,或者官能的欲求,皆是由於以自我為中心的執著。因此,若遠離邪見正確了知因果,遠離官能的執著欲求,即能摧破以自我為中心的堅固心殼,去除自他的心之障礙,與他人融和,具有純潔而柔軟的心。

在後來的大乘佛教中,亦多說舍棄我見懺悔其心。原始佛教雖然不太提到懺悔,但是,在明白因果道理,反省過去的惡業之時,必然也會生起懺悔心情,因此,這種自我發露,毫無私心柔軟明凈、清白之心,與懺悔心情是相同的。

在前面之引文中,將這種心的狀態比喻為去除污垢,被漂白成潔白的布。如同染布人可以隨心所欲,將潔白的布染成任何顏色,同樣地,當對方的心柔軟明凈、清白時,佛陀才為說佛教獨特的四諦。因為對方已離先入為主的觀念其心已空,所以能夠如實正確地理解四諦教法。若是對方的心充滿邪見,因偏見而固執,佛陀再怎麼為他說真理,他也不能如實地接受。不是完全拒絕,就是因有色的眼鏡,而偏頗地接受。為了避免產生如此的危險,佛陀才先以次第說法,讓對方的心變得柔軟明凈。對方因此而能正確地理解四諦,獲得[145]「一切生法,皆即是滅法」的法眼

所謂「法眼」,即是真理(法)的智慧之眼,亦即遠塵離垢的清凈。其內容即說明「依於原因理由而產生者,必定會因其原因理由的消失而消滅」之意義。此與前述「緣生偈」之意義相同,不過是簡單敘述緣起道理而已。亦即,若能理解四諦道理,即能理解緣起道理。這是由四諦緣起是相同的,皆是教示佛教正確世界觀、人生觀緣故

那麼,何謂「法眼」?因為得法眼即稱為「現觀」,所以,下一節即擬說明現觀之法眼

五、現觀

現觀的原文是 "abhisamaya",它是由 "abhisam-i" 所形成,動詞是 "abhisameti",名詞是 "abhisamaya"。根據pts的《巴利辭典》,此語的意思是「完全地理解」、「洞見」、「了解」、「實解」、「明確地理解」、「徹見」等,f. edgerton的佛教混合梵語辭典(bhsd)亦大致相同。此語的複合語,在巴利語中有dhamma-abhisamaya(法現觀)、attha-abhisamaya(義現觀)、[146]sacca-abhisamaya(諦現觀)、catusacca- abhisamaya(四諦現觀)、ariya-saccānam abhisamayo(諸聖諦之現觀)等,梵語亦大致相同。

根據前述之複合語,現觀的內容包括法(真理)、義、四諦等,表示正確地、理論性地正確理解、徹見社會人生真理意義。現觀一詞是玄奘的新譯,漢譯阿含經中則是舊譯「無間等」。無間等之譯語,或許是無間(abhi)等(samaya),但是這並不是很合適的翻譯,無間等之漢語,其意義一般也都完全不明確。無間等之用例見於漢譯《雜阿含》卷16,430經

四聖諦未無間等者,當勤方便,學無間等。49

卷15,396經

所有集法,一切滅已,離諸塵垢得法眼生,與無間等俱,斷三結。所謂:身見、戒取、疑,此三結盡,名須陀洹,不墮惡趣法,必定正覺。趣七有天人往生作苦邊。50

根據以上的經文,可知若能在理論上理解四諦緣起道理,即得遠塵離垢的法眼,達到現觀,證得最下位的聖者─須陀洹。又如前一節所介紹,信仰徹底之後,也能得四證凈,證須陀洹,脫離惡趣,決定成正覺。可知與得不墮法、不退轉、正性決定,而後得法眼之結果是相同的。由此可看出,不論是依於信仰或理論,一旦成為最下位的聖者,至少具備了下列五點:一、法眼生,二、三結斷,三、證得須陀洹,四、決定不墮惡趣─不墮法,五、必定成正覺─正性決定。[147]由於此五項有必然的密切關系,若說明其中一項,一定也包含其餘四項,雖然如此,以下仍擬依序一一檢討。

【一、得法眼】首先,第一項,所謂「法眼」(巴dhamma-cakkhu,梵 dharma-cak?u),如同多次所述,乃理論性理解佛教真理正確世界觀、人生觀智慧之眼。其內容即「一切集法,皆即此滅法」之緣道理。要言之,確立佛教世界觀、人生觀,成為初步的聖者,至此才可算是真正的佛教者(佛教徒)。因為佛教者(佛教徒)的自覺自信,是藉由得法眼而開始得到的。

【二、斷三結】第二、所謂「斷三結」,是斷身見、疑、戒取三種煩惱。此三結若不斷除,則無法得法眼,不能稱為真正的佛教者(佛教徒)。以下就簡單說明三結。

第一、身見(巴sakkāya-di??hi,梵satkāya-d???i)又譯為「有身見」、「薩迦耶見」,是將自己的身心,視為永遠不變的實體的有我之見。將自我視為實體,或者認為靈魂不滅,皆屬此見。此與佛教的根本命題─「諸法無我的說法背道而馳,將諸法視為實體,對自我我所(所有物),亦即我我所,持有常住之見,只要執著於此二者,就絕對無法得到佛教的證悟。首先必須了知無我、洞徹無我,不執著我所。不論是大乘佛教的根本─《般若經》的皆空思想、八宗之祖─龍樹菩薩《中論》八不中道的空無我說,或者中國禪宗的無念、無想、無憶、無心思想身心脫落或打破漆桶 51,皆是說明去

除自我之見。由此可知,佛教最重要事情即是無我無所得。因此,成為聖者的首要條件即是舍離身見。

其次,所謂「疑」(巴 vicikicchā,梵 vicikitsā),是懷疑善惡業、懷疑善惡果報,懷疑因果道理、懷疑三世的存在。其中,否定因果業報或否定三世的邪見,也應該被看成屬於疑的范圍之內。邪見的去除,[148]是藉由理解或實踐次第說法的最初者─施、戒、生天三論而得的,此點已於前述。只要相信因果業報之說,必然能除去邪見或疑。

初步的聖者已相信三世因果,又因為進一步在理論上理解緣起道理,所以對社會人生正確的活動,絕對不會否定、懷疑,或無知。從這點來看,初步的聖者已斷疑結。

附帶說明,禪宗有所謂「起大疑小疑,得大悟小悟」之說,在這情況下的疑,與前述之疑是絕然不同的。前述之疑,是應該被除去的,不是向上、具建設性的;而禪的疑則是向上、具建設性的疑念,是能使人朝向理想的原動力,是理性良心之聲。在此意義之下,二者完全不同。

其次,所謂「戒取」,詳細稱為「戒禁取」(巴sīlabbata-parāmāsa,梵?īlavrata-parāmar?a)或「戒禁取見」。前述之身見是將存在視為實體常住之見,但是佛教並不認為有形而上學的實體本體,所謂存在,只不過是站在常識性的立場,承認有我經驗所得現象的存在。原始佛教所說的一切存在─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皆是指此含意的常識性經驗現象界。因此,像身見那樣的本體論,是不為佛教所採用的。

其次,包括邪見在內的疑,因為懷疑或否定善惡業及其果報,所以對於現象界的活動,懷疑因果法則,或者加以否定。但是,現象界的活動絕非偶然的無秩序,必定具有規則性的因果關系。之所以見似偶然,是由於不加精密考察因果關系緣故。只要如實考察現象的活動,那麼在這當中,不論是在理性的、心理性社會性,皆可看出依於因果關系現象活動之法則邪見或疑因此也就沒有產生的餘地了。

被現觀所斷除的疑,與其說是一般廣泛的因果關系者,不如說是有關所謂因果業報的道德宗教的[149]疑或邪見。此意義的疑或邪見稱為「無因無果說」。而所謂戒禁取,是指雖然承認因果業報的法則,但是對於因果關系錯誤見解也就是,雖然是「有因有果說」─承認現象間的因果,但是,並不知道其中的正因正果,將邪因邪果誤認為是正因正果,此即是戒禁取。從語義來看,「戒」是戒律,「禁」是禁制,是指立誓一生過著與狗相同生活的狗戒,或者模仿象的象戒。這在印度是一種宗教家們作為生天解脫之道的實修法。此時作為實踐的戒禁,絕對不是解脫的正因,但是卻被認為是解脫生天的原因,因此,像這樣的錯誤主張或實踐的邪因邪果說,稱為戒禁取。

在《俱舍論》等中,廣泛地解釋戒禁取,將之分為非因計因的戒禁取,及非道計道的戒禁取二大類。前者是將不是原因的,認為是原因,是錯誤因果關系迷信、不合理的想法,皆屬此所攝。後者是將非理想之道,認為是道,是在實踐方面的錯誤因果關系,它把不是解脫方法,看成是正確方法而去實踐。例如:狗戒、象戒、沐浴或苦行等等,皆屬此所攝。

由以上諸點可知,為何成為真正的佛教徒,亦即最下位的聖者,必須斷除身見、疑、戒取三結的原因了。因為只要有這些錯誤見解就不能稱為是真正的佛教徒。但是,根據《俱舍論》等,認為見道所斷除的煩惱,是理論性的迷惑─見惑(迷於理之見惑)。由現觀而得法眼者,即是斷除此見惑。

在《俱舍論》等中,對於見惑,除了列舉貪、嗔、痴、慢、疑之外,也舉出惡見,包括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等五見,而此五見與現觀所斷之三結,二者是否有所不同?由於《俱舍論》的見道與原始佛教的現觀,皆是指同一個證悟,所以,所斷除的五見或三結,並非是不同的兩個東西。因此,可以看成三結中包括了所有的五見。

例如,五見中的身見、邊見,可視為包含在三結中的身見,邪見包含在疑之內,見取、戒禁取包含在三結中的戒禁取之內。[150]五見中的邊見,是指斷見、常見,這是認為本體實體常住(常見)或斷滅、虛無(斷見),因為是以本體有無斷常為問題,所以從屬於本體論的觀點來看,可將它歸入身見的范疇。其次,邪見為疑所攝,如前所述。所謂「見取」,是將其餘四見誤認為正確的說法,皆與見有關,所以可暫且看成屬於戒禁取所攝。

由以上可知,三結與五見,在內容上並非有所不同。被現觀所斷除的見惑,又稱為「利使」,是銳利的煩惱,由於其錯誤的理解,可以被立刻除去,所以見惑可在十六心剎那的短時間之內被頓斷。但是,諸部派之間,對於現觀的斷惑,則有頓斷及漸斷之種種異說。52

【三、須陀洹】所謂「須陀洹」(巴sotāpanna,梵srotāpanna),又譯為「預流」,是指參預入流,進入聖者之流。亦即最初達到聖位者,即是須陀洹。在阿含經中,也有不用「須陀洹」,而用「極七返」(巴sattakkhattuparama,梵 saptakrtva-bhava-parama)者。所謂「極七返」,是說即使是最下位的聖者,最多隻要七次輪迴轉生於人間天上,之後必定脫離輪迴,決定成為最高的聖者就如同「不墮法」,是聖者決定不墮惡趣,必定生於三界的善趣,而此極七返則是指最多七次停留在輪迴界,不會超過七次以上。53

附帶一提,須陀洹有往返人天輪迴只剩七次,乃至四次等種類。如同斯陀含(巴sakadāgāmin,梵sak?dāgāmin),又稱為「一來」,本來是指往返人天界之輪迴只剩一次,再來一次輪迴界,即可得到最高的證悟的聖者之意;但是,後世也提出三次乃至一次(三次稱為三生家家,二次稱為二生家家,一次稱為一種或一間)投生於人天之數種斯含果的說法。又如三果,又稱為「不還」,是不再輪迴此世,而後世也提出在中有,乃至前往上二界途中就[151]得漏盡等之七種不還的說法。54

得到最高證悟的佛陀或阿羅漢,縱使是處於三界世間,但是因為已完全不受業報所系縛,所以是處於游戲三界的出世間狀態,既不住生死亦不涅槃,為救濟眾生而繼續興慈運悲。從如此的聖者階段來看,須陀洹只不過是第一步罷了,還是不圓滿的境地,雖然如此,由於已斷三結等,脫離凡夫的境地而進入聖位,所以也有世俗的立場完全不同之處,因此,才被稱為「聖」、「無漏」或者「出世間」。須陀洹雖然斷盡見惑,但是習慣性、情意的煩惱─修惑並未完全斷除,所以在這階段,無漏的要素相當少。55

【四、決定不墮惡趣】通達現觀者,由於絕對不會墮於地獄餓鬼畜生等惡趣,所以稱之為「不墮法」(巴avinipāta-dhamma,梵 avinipāta-dharma)。不墮惡趣的原因是由於完全舍離惡業之故。此位之聖者因為得到四證凈,依於戒證凈,便能絕對自然持守戒律無所違犯。對於信仰或禪﹝*定﹞若能徹底者,一定會得到戒證凈,絕不會有破戒無慚之行為。所以,有所謂﹝念佛者﹞無妨礙念佛之惡﹝業﹞,或者習禪者沒有必要刻意持守戒律,也是這個原因。若是念佛者或習禪者破戒、做出不道德的行為,則表示其念佛禪定尚未徹底。對真正的佛教徒而言,已如此完全解決倫理道德的問題;所以將道德信仰禪定分開處理,或者缺乏佛教倫理道德思想意識的人,其實並未充分理解佛教。不論是在政治界、經濟界,或者其餘一般職業的人,若真正徹底信仰佛教,絕對不會造諸惡業,而且能使世間日常生活得到凈化。而佛教理想─凈佛國土,也唯有當社會上所有的人,都成為如前所說的真正佛教徒,才有辦法達成。

【五、必成正覺】由於作為惡趣之因的惡業皆已去除,三結亦已斷除,此聖者思想[152]或行為,皆朝著理想正確地邁進,因此必定能成正覺。此稱為「正性決定」(巴sammatta-niyata,梵samyaktva-niyata)。也就是,通往正覺正確路線既已確定,只要向著此路前進,畢竟能到目的地,可說是「不退轉」56、信心決定。在凈土信仰中,往生凈土即意含著正性決定,此乃信心決定,亦可稱為「入正定聚」。

關於現觀,後世佛教有種種的論說,在此省略不談。57

六、現觀以後的證悟

[155]前二節已大致說明了作為最初重要證悟的現觀及其內容。在現觀之後的修道階段,即一步一步地斷除種種的修惑。[156]根據《俱舍論》,修惑以貪欲、嗔恚、愚痴(無明)、慢四種為最大,「貪欲」包括欲界官能性的五欲等所組成的欲貪、色界味定等禪定的欲求─色貪,以及無色界願求奢摩他的寂止虛無等無色三種類別。「嗔恚」只存在欲界,不存在於上二界。這是因為在禪定狀態中,沒有憤怒緣故無明是一切煩惱中,最為根本者,所以也最根深蒂固;「慢」是以自我為意識自我中心者,所以只要我執未斷除,就仍存在禪定中。

關於前述修惑的根本四煩惱,及其在修道中的斷除情況,首先,斯陀含果能斷除一部分欲界的修惑,令之稀薄;阿那含果則完全斷除欲界修惑的欲貪及嗔恚。由於欲界煩惱被完全斷除,所以阿那含不再來欲界(六欲天及人界)輪迴故稱為「不還」。到阿那含為止,未必需要有禪定。因為作為欲界之善的施、戒若為無漏,則可到達阿那含。但是在此之後,由於必須斷除上二界的煩惱─色貪、無色貪,所以必需要有色界定、無色界定等禪定。到達最高的阿羅漢果時,通達一切的禪定,進一步也需要有禪定的應用─三明、六通的神通,以作為化他之用,一切煩惱也被斷盡,而得漏盡通。

從原始佛教以來,煩惱即有五下分結、五上分結二種。所謂「五下分結」,是在下分─即欲界所斷除的煩惱是指身見、疑、戒取、欲貪、嗔恚這五種。其中,身見、疑、戒取是在須陀洹向的見道所斷,欲貪、嗔恚則於阿那含時全斷,這些皆已如前所述。其次,「五上分結」相當於阿那含以後所應斷除的上二界的煩惱,以及其餘一切煩惱,不過主要是列舉色貪、無色貪、無明、慢、掉舉五項。其中,前四項已如前述,最後一項「掉舉」,部派佛教等以之為根本煩惱。由於掉舉會妨礙禪定,所以不得禪定即無法證得羅漢,可能由於這個原因,才將掉舉列為上分結。但是,因為上分結有色貪、無色貪,所以並沒有必要將掉舉特別列舉出來。[157]因此,《俱舍論》將掉舉列為大煩惱,並未加入根本煩惱中。在唯識說中,掉舉也只不過是煩惱而已。

見惑的情況是如此,但是,在斷除修惑各個階段的證悟中最為重要,乃至在任何情況皆是最重要的,即是破除我執。因此,在原始佛教中,也提出應當觀察五蘊無常、苦、無我,以作為修道的坐禪觀法。從最初的凡夫時代,乃至最高的阿羅漢位,貫通各階段的一乘道所提出的四念處觀之修習,其觀察身、受、心、法的不凈、苦、無常無我,也是為了體證無我。58 又,原始佛教修習位的課題─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又稱為三三昧),也是為令證得無我

禪所強調的「無」,念佛所提倡的「絕對他力」,皆是為令舍棄自我的考量。只要存有自我的情識,就絕對無法得到證悟。但是,舍離自我執著是極為困難的事。因此,禪的證悟需要十年、二十年修行。以自我為中心的第七末那識,本能性地根深蒂固存在於內心深處。去除自我執著,非得在內外一切平等視之的平等性智完成,也就佛果時方能做到,這也說明了其舍離的困難程度,及最後證悟的不易。可知脫落身心,打破漆桶相當困難,若非舍棄身命的覺悟,是無法得到此境地的。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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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inaya, i, p. 11(南傳3,21頁),sa?yutta, v, p. 423(南傳16下,342頁)。

2 vinaya, i, p. 14(南傳3,26頁),sa?yutta, iii, p. 68(南傳14,107頁)。

3 vinaya, i, p. 17(南傳3, 30頁)。

4 vinaya, i, p. 40(南傳3, 73頁)。案:另參「諸法緣起如來說是

;彼法因緣盡,是大沙門說」(大23,1027c);「諸法因緣生,是法說因緣,是法因緣盡,大師是說」(大25, 136c)。

5 majjhima, i, p. 500f.(南傳10, 338頁)。案:《雜阿含經》卷34(大2, 249c6):「時尊者舍利弗,住於佛後,執扇扇佛。時尊者舍利弗作是念:『世尊嘆說於彼彼法斷欲、離欲、欲滅盡、欲舍。』爾時尊者舍利弗即於彼彼法,觀察無常、觀生滅、觀離欲、觀滅盡、觀舍,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6 所謂「示轉」,即「無師獨悟:『此是苦聖諦……此是苦集聖諦……此是苦滅聖諦……此是苦滅道聖諦』,而生眼、智、慧、光明」,表示理論上如實理解四諦道理。所謂「勸轉」,即「無師獨悟:『此苦應被遍知……集應被舍斷……滅應被作證……道應被修習』,而生眼、智、慧、光明」,表示四諦各自能被遍知、舍斷、作證、修習,累積其實踐體驗。所謂「證轉」,即「無師獨悟:『此苦已被遍知……集已被舍斷……滅已被作證……道已被修習』,而生眼、智、慧、光明」,表示四諦已各自被遍知、舍斷、作證、修習完畢。(參原書p. 123)

7 關於四向四果,參考第四節、第五節等。對於小乘的位階說,請參考本節中,法相教理學說的大小乘對比之位階表。

8 十地(十住)之名,出自《諸佛要集經》上(大17, 760b以下)、《六十華嚴》8

(大9,445a以下)、《八十華嚴》16(大10,84a以下)、《菩薩本業經》十地品(大10, 449c以下)、《菩薩十住行道品》(大10, 454c以下)、《菩薩十住經》(大10, 456c)、《菩薩內習六波羅蜜經》(大17, 715a以下)、ga??avyūha, p.94 等。不完整的形式則出自《十住斷結經》(大10, 967以下)、《菩薩瓔珞經》(大16, 12以下各處)。列舉其中一部分的則有《惟日雜難經》(大17, 605a)。又,因為在部派佛教所說的十地中,也將此十住考慮進去,所以,或許大乘用了最初部派之說法。關於這點,參見下一註解。並參見水野弘元「菩薩十地說之發展」(《印度佛教學研究》2, 63頁以下)、同「大乘經典與部派佛教關系」第二、十地說之開展(宮本正尊編《大乘佛教成立史研究》276頁以下)、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論序說》256頁以下。(參原書p. 130)

9 十住地之名稱,與注13(日文原本的注7)中的梵文《大事》之十地說有關,例如:《大事》的第八地janmanide?ā 相當於十住的第四生貴住janmaja;《大事》的第九地 yauvarājyatā 的名稱,與十地的第九法王子住的名稱一致;《大事》的第十地abhi?ekatā,也與十住之第十灌頂相同。所以,可能是在其影響之下而成立的。此外,大乘也可能採用部派佛教時代某個部派所說的十住。因為,在《過去現在因果經》1(大3, 623a)有雲:「功德滿足,位登十地,在一生補處,近一切種智」,「十地」一詞或許是來自第十地的一生補處(灌頂)之名稱。又,《佛本行集經》6(大3, 682b)有雲:「從一地一地,是法明門,灌頂成就一切智故。灌頂地,是法明門,從生出家,乃至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此亦似乎是在十地說中,稱最高位者為灌頂地。說一切有部的《修行道地經》7(大15, 230b)雲「初發意,超至深慧阿惟顏……」(案:原經文為「發意菩薩,超至深慧遠阿惟顏」),此亦存在著十住或本文後面所說的四位說。(參原書p. 130)

10 四位說出自《道行般若經》8(大8, 465a)、《大明度經》5(大8, 501a、b)、《小品般若經》8(大8, 575a)、《放光般若經》15(大8, 101c、102a)、《大品般若經》19(大8,358c、359a)、《大般若經》諸處、《文殊師利問菩提署經》(大14, 435b)、《文殊師利問菩提經》(大14,482b)、《伽耶山頂經》(大14, 485a)、《象頭精舍經》(大14,487c以下)、《大集經》10(大13, 69a)等。參見注8文中的水野之書、山田之書244頁。(參原書p. 131)

11 《佛本行集經》1(大3,656c):「諸菩薩等,凡有四種微妙性行。何等為四?一、自性行,二、願性行,三、順性行,四、轉性行。雲何名為自性行?若諸菩薩本性已來,賢良質直,順父母教,信敬沙門婆羅門,善知家內尊卑親疏,知已恭敬承事無失,具足十善,復更廣行其餘善業,是名菩薩自性行。雲何名為願性行?若諸菩薩發如是願:我於何時,當得作佛,阿羅訶三藐三佛陀,十號具足,是名菩薩願性行。雲何名為順性行?若諸菩薩成就具足波羅蜜,何等為六?所謂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是名菩薩順性行。雲何名為轉性行?如我供養然燈世尊,依彼因緣,讀誦則知,是名菩薩轉性行。」mahāvastu, i, p. 1; p. 46f.; p.63。梵文之說明省略。(參原書p. 131)

12 參見久野芳隆「華嚴經的成立問題」(《宗教研究》新7-2,100頁)。

13 梵文《大事》的十地(mahāvastu, i, p. 76; pp. 78-193)是:一、難登 (durārohā),二、結慢 (baddhamānā),三、華飾 (pu?pama??itā),四、明輝 (rucirā),五、廣心 (citta-vistarā),六、具色 (rūpavatī),七、難勝 (durjayā),八、生緣 (janmanide?ā),九、王子位 (yauvarā-jyatā),十、灌頂 (abhi?ekatā)。山田,前所列書268頁。(參原書p. 131)

14 參見山田,前所列書215頁、249頁,水野,前所列書279頁,以及注8。

15 參見山田,前所列書271頁以下。但是,該書將最初期之般若經典所出現的十地,與三乘十地視為相同,這點與筆者意見相違。

16 三賢位是指五停心觀、別相念住、總相念住。關於這些以及以下之說明,參見於後所說法相教理學說中,菩薩四十一位與小乘階位之對比表。(參原書p. 132)

17 《菩薩瓔珞經》8(大16, 73a以下)中,於修行階位中,提到:起七寶塔、受持五戒、五通、十善、四無量心、四禪等修習,其次達到聲聞四果,其次成為辟支佛,之後列舉菩薩的十住地行。(參原書p. 132)

18 《七卷楞伽》7(大16, 632a)雲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