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愚
中道,可以看作是佛法的根本立場,在大小乘各個宗派中皆有所詮釋,雖然其詮釋的程度深淺有別,但是將“中道”作為核心義理的態度則是一致的。而《金剛經》作為大乘般若系最有代表性的經典之一,則早為廣大佛子所熟知。本文即是試圖以《金剛經》中的內容為依據,對其中蘊含的“中道”思想作一簡單的探尋與分析。
“中道”思想雖然在大乘佛教中廣為宣說,但在原始佛教中也已有所提及,如《中阿含經》中就曾經這樣說道,“佛言:莫以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於涅槃。”(見《中阿含經?根本分別品?拘樓瘦無諍經》)
從《中阿含經》中的這段經文可以看出,這裡所說的“中道”是一種不趨向於極端的合理的行為方式。佛陀教誡我們,在生活和修行上不要放縱欲樂,也不要追求極端的苦行,這兩者都是“無義”的,只有遠離這兩種極端的行為,才符合“中道”,才能夠成就禪定,開發智慧,最終趨向涅槃。
在《金剛經》中,這種“中道”的行為方式也時時有所體現,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在這裡,佛陀給我們示現的就是一種“中道”的行為方式,尤其是在“次第乞已”這一句上,佛陀親自示範了這種“中道”的不執著的態度。
當然,在原始佛教中的“中道”思想,不僅僅體現在不執著的行為方式上,更體現在思想和實踐的方面,在思想上的“中道”即是對十二因緣的理解和體悟,在實踐上的“中道”即是對八正道的落實。但由於這兩個方面在《金剛經》中的體現並不是非常明確,在此不作詳述。
如果說在原始佛教中,“中道”思想還主要體現一種不極端的方式和態度的話,那麼在大乘佛教中,“中道”則更多的體現在對世界觀的闡述上。這一點,在大乘般若中觀和瑜伽唯識兩個思想體系中,表現得最為明確,因此我們可以結合中觀和唯識兩個思想體系中對於“中道”的詮釋,來理解《金剛經》中的“中道”思想。
在般若中觀一系的思想中,“中道”思想主要討論的是有為法的生滅有無的問題,如《中論》中所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見《中論》觀四諦品第二十四)這裡所討論的“一切法”,即是“眾因緣生法”,而因緣所生的法,也即是有為法,而一切的有為法從本質上而言,皆是空無所有的,只是假名安立而已,這便是般若“中道”的思想。
這一點在龍樹菩薩的另一部著作《大智度論》中也曾明確提出:“因緣生法,是名空相,亦名假名,亦名中道。若法實有,不應還無,今無先有,是名為斷。不常不斷,亦不有無,心識處滅,言說亦盡。”(見《大智度論》初品中意無礙釋論第十二)
《中論》和《大智度論》都是龍樹菩薩的著作,而在《金剛經》中,佛陀也對這個問題作出了解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這裡的“一切有為法”也就是龍樹菩薩所說的“眾因緣生法”,如夢幻泡影,如露如電,這六個比喻也正是進一步說明因緣所生的有為法是空無所有的。
同時,在《金剛經》中佛陀也一再的闡述到了因緣所生法皆是“假名”的思想,如經文中所說,“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佛陀用這樣的表述,一再的強調一切因緣所生的有為法,皆是假名安立而已,其本質皆是空無所有的,這也便是龍樹菩薩所歸納的“中道義”。
在瑜伽唯識一系的思想中,對於“中道”也有其獨特的說法,如《解深密經》中認為,遠離有、空二邊而完全彰顯非有非空之中道真理之教,才是真正的中道了義教,偏於有、空之教,都是不了義教。而《辨中邊論》中則更明確的說,“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即有故,是則契中道。”(見《辨中邊論》)
這裡可以看出,唯識的中道思想認為,心識能夠虛妄分別的作用是有的,但是在這個虛妄分別之中,能夠認識的主體(能取)和被認識的客體(所取)都是沒有的,這裡面真正有的只是“空性”的真理,但是這個空性呢,卻又是離不開依他起性的,離不開虛妄分別的作用。在這裡唯識的中道觀要牽扯到“三性”的理論,三性之中,遍計所執性絕對是空無所有的,依他起性和圓成實性卻不能是沒有的,有的就一定是有,無的就一定是無,如實而言,這就是唯識中道之理。
唯識中道觀中所說的遍計所執性非有,即與中觀所說的“一切法皆空”是一致的,其討論的對象皆是因緣所生的有為法,中觀認為一切有為法皆是“假名”,唯識也認為一切有為法皆是假名安立,如《唯識三十頌》中所說的,“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金剛經》中“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的論述可以作為這一論斷的聖言量。而《金剛經》中提出的“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的說法,則可以看作是對唯識理論中“圓成實性”的認同,由於此“圓成實性”是離諸因緣的無為法,所以《金剛經》中又說,“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當然,佛法中的“中道”思想甚深甚廣,在此只能藉助《金剛經》的經文作一簡單的對比,但是通過對阿含、中觀和唯識經論中“中道”思想與《金剛經》的對比也可以看出,“中道”思想既可以作為佛教的“世界觀”幫助我們認識一切諸法的本質,也可以具體的指導我們在修學佛法中所持的合理態度和方式,我們只有通過對經論的學習和理解,真正體悟到“中道”的涵義,才能夠真正契入佛法的真實義。
參考資料:
《金剛經》鳩摩羅什譯
《解深密經》玄奘譯
《辨中邊論》玄奘譯
《大智度論》鳩摩羅什譯
《中論》鳩摩羅什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