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經(客舍經):本經以客舍中的泊宿,比喻人生的種種苦樂。「譬如客舍種種人住若剎利、婆羅門、長者居士、野人獵師、持戒犯戒、在家出家,悉於中住。」一般而言,作為經營性質的旅店,其大門是時刻對外開放的,無論是南來北往者,還是男人女人、貧窮富貴,均要熱情招呼,食宿周到。佛陀將旅店作為我們的色身,而將來往的各色人等,比喻成宿泊於其中的苦樂諸受。這一點與471經大體相似,在此不作多述。
第473經、474經:敘述三受皆苦,因為一切諸行為無常變易之故。
473經是由阿難對於佛陀所說經義的思惟疑問而產生因緣:「尊者阿難獨一靜處禪思,念言: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復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阿難的由禪思中產生疑問:為什麼說諸受皆苦?它的理論根據是什麼?佛陀對此的回答是:「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在474經中,佛陀在前面基礎上又說:「又復,阿難!我以諸行漸次寂滅故說,以諸行漸次止息故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
在這里,佛陀講了三重意思,第一重,「諸受皆苦」的根源是產生於「行」,有行自然會產生受。這個行,具體可分為身、口、意三行,我們所說的三善行與三惡行,既然有行,就自然會產生種種善惡苦樂諸受。這個受,是淺意識的感觀感受,與深層次的「識」是有差別的。而這里所說的「行」,其本質屬性是「有為法」、「因緣法」,是「變易法」,是壞滅法,其短暫而非恆常。從這個意義上講,由行而生起的受也是變動不居的,是短暫的,最終結果也是無常的,是痛苦而非快樂。第二重,「諸行寂滅」,則「諸受寂滅」。這里的「諸行寂滅」,並不是說我們費盡心思去讓「諸行寂滅」,而是想方設法使我們自己的心識不起,妄念不生,是努力進行自我控制,而不是說我們如何去控制他人(外界物體)。人是現實環境中的社會性動物,不可能不受到種種「行」的影響,但我們完全可以將這種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比如我們要吃飯穿衣,這是必須的日用品,不可能沒有。但是吃什麼,吃到什麼程度;穿什麼,穿到什麼樣的樣式、檔次,則是完全屬於可控的范圍。對於一個修行人而言,只要能夠做到「衣能蔽體,食能果腹」,就可以了;如若在吃穿享用諸方面過多地講究,就不是出家比丘該乾的事情。有的人或許不同意我的意見,說出家人應該講究威儀,要穿得好一點,干凈整齊一點。這個本沒有錯,但是錯解了「威儀」的本意。「威」和「儀」是兩個概念,如若無「威」要「儀」何用?「威」從哪裡來?它是我們平常嚴持凈戒的自然流露,而不是靠幾件光顯衣袍就可以體現出來。比丘若在「戒」行上面下足功夫,自然威儀具足,令人欽敬。
佛陀在具體回答什麼叫「以諸行漸次寂滅」時,提到了四禪八定,需要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對於四禪八定,佛陀的表述是:「初禪正受時,言語寂滅;第二禪正受時,覺觀寂滅;第三禪正受時,喜心寂滅;第四禪正受時,出入息寂滅;空入處正受時,色想寂滅;識入處正受時,空入處想寂滅;無所有入處正受時,識入處想寂滅;非想非非想入處正受時,無所有入處想寂滅;想受滅正受時,想受寂滅。」能夠達到此四禪八定者,是名「漸次諸行寂滅」。我們講「色禪為禪,無色為定」,前四禪為色界之禪定,而後四定為無色界之禪定,二者有所區別。初禪重於言語,二禪重於覺觀,三禪重在喜心,四禪重在出入息。我們從中可以看出,進行初禪時,在身行方面已有止濾,或者只有善行而無有惡為;當進入初禪後,對言語開始靜慮,然後從心理思惟方面步步強化,到第四禪時,對於「呼吸」的修習已經達到相當的高度,即「出入息寂滅」,也就是連自己的呼與吸都不再覺察了,此時方才稱作是「真禪」,即進入真正的禪定境界。唯有進行高妙的禪定境界,才能使我們「諸行止息」,這便是佛陀在經中所講的第三重意義。在沒有進入禪定之前,我們所有的「行」,依然是無法止息的;行無法止息,受亦無有停歇,從而苦受樂受等諸受,其產生亦屬必然之事了。(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