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殷法師:從律典探索佛教對動物的態度(下)

從律典探索佛教動物態度(下)

釋悟殷

柒、動物德行

律典中與動物有關的制限,已如前說。以下,依據律典中傳說的動物故事,分三項:策發修行動物的智商與懿行、寺塔雕刻壁畫動物等,說明律師心目中的動物德行。首先,說明策發修行

一、策發修行
        世尊在制定戒法時,常列舉動物德行(或習性)作為例證,用來警策弟子畜生有情都有這樣的德行了,何況是自稱為萬物之靈的人類,更何況是修出世解脫行者怎能不如畜生?此部分,以五則六個動物故事說明之。

(一)、龍王寶珠、飛鳥惜羽毛

        某比丘興建超大住屋,由於工程浩大,常向居士索求種種人力、物力支援,日久,居士們苦不堪言,遙見比丘走來,就紛紛走避,不與比丘相見。由此因緣世尊弟子龍王寶珠故事,然後說:「龍王自然業報,猶尚不喜聞於乞聲,今諸居士營求孜孜困苦所得,汝等雲何數數從乞?」世尊為增強弟子知足信念,接著又說飛鳥惜羽毛故事,最後結論是:「鳥獸尚不喜乞索,況復於人多所求而不憎惡!」故比丘應當知時乞求,柔軟乞求,正乞求;若自乞作私房,應量作,不得過量,若過量作者僧伽婆屍沙[1]。世尊動物尚會因厭惡人類的數數索求而離開避去的故事警策弟子生活要少欲知足,向居士索求物品要知時、知量,以免帶給居士沉重的負擔

(二)、牛喜歡聽愛語

        傳說六群比丘看到其他的比丘們彼此展轉相教,晝夜二時精進修學,不禁擔心:他們這么用功,不久當勝過我,會發現我的缺失,或找我的過失等。於是設法方便毀咨,使比丘無心用功,以致荒廢了課業。由此因緣世尊說牛喜歡聽愛語的故事,歸結是:「畜生得人毀呰,猶自慚愧不堪進力,況復於人得他毀辱能不有慚愧耶?」故比丘不得用種性、行業等毀呰他人[2]。

(三)、野干兩舌挑撥師子與老虎

        有比丘挑撥僧團的和諧,於是世尊說野干挑撥師子與老虎故事:野干因嫉妒獅子老虎的親愛關係,用兩舌挑撥,以致獅子老虎友誼出現裂痕,形成劍拔弩張的緊張關係。後來,獅子老虎當面對質,才發現了原來是野干操弄的手法。世尊結論說:「畜生尚以兩舌因緣故得不安樂,何況於人?」故比丘不得兩舌,若兩舌者,得波夜提[3]。

(四)、雉、獼猴、象互相推敬友愛

        有次世尊帶領比丘人間遊行到毗舍離住,先來的比丘,為自己和尚、阿闍梨等親善好友預留房間,等到舍利弗、目犍連抵達時,已沒有空餘房間了,只好到外面土堆下過夜。由此因緣世尊比丘:你們覺得誰應受第一坐、第一水、第一食,送往迎來、禮拜恭敬善言問訊呢?比丘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於是世尊說雉、獼猴、象等三獸互相推敬友愛的故事:雉鳥、獼猴大象,依著尼拘律樹住,彼此感情融洽,共推以年齡分長幼尊卑,依序是雉鳥最年長,獼猴次之,象最年輕;走路時,獼猴背雉鳥,象則背獼猴,雉鳥則教導二獸行十善業。世尊告諸比丘:「畜生猶尚知有尊卑,況我正法而不相敬?汝等從今先受具足戒者,應受第一坐、第一施、第一恭敬禮拜。」[4]

(五)、狗行儀法

        有句俗話說:狗眼看人低。然真正的好狗,決不會狗眼看人低。如經中說:摩伽國勝德犬王,有六功德:「一、隨得而食;二、少得知足;三、趣安便睡;四、草動易覺;五、貧富一心;六、勇防盜賊。」(大正10.716中)「貧富一心」,即是等同看待一切,沒有貧富貴賤之分。又律典說:狗有狗法,如狗在自家,隨意坐卧;到他家時,身入門內,尾在門外,不會貿然進入。於是世尊說:「畜生尚知入他家法有齊限,何況於人而不知法?」故比丘他家時,要避免譏嫌,不得獨與一女人舍內強坐[5]。

        一般來說,人與畜生的不同,在於:人有慚愧心,有人倫道德畜生則無慚愧心,即使親如父母兒女也會互相殘殺,或互相淫亂。如有論師問:諸旁生類殺害父母得無間不?有部論師答道:「彼身法爾志力微劣,不能作律儀,不律儀器故」,故畜生不得無間罪。尊者世友也說:不得無間,因為「彼於父母無愛敬心」,「彼於父母無勝慚愧」故[6]。以上列舉的動物故事世尊都歸結:「畜生猶尚……,何況於人而……?」顯然,世尊列舉動物德行,以策發弟子修行:連畜生都有這樣的德行,或說連畜生不喜歡了,何況是人,又是出家學佛行者,其言行舉止,豈可連畜生都不如!以動物德行習性用來激勵策發弟子修行,可見世尊動物德行習性知識非常豐富,隨手捻來都是機會教育。

二、動物的智商與懿行
        律典中的動物,有高尚德行,有高度的智商,也有犧牲奉獻族群朋友熱誠,甚至在救了族群朋友人類之後,遭受對方出賣或殺害,還能悲憫寬容的對待忘恩負義者。以下,舉五個例子,說明動物的智商與懿行。

(一)、藏六的烏龜

        在佛教中,龜的名氣很響亮,如有情在五趣中升沈,世尊即以「盲龜浮木」的譬喻,說明人身難得,佛法難聞,勸導大家要珍惜現有人生烏龜遇到危機時,便把頭、腳藏在硬殼裡,敵人莫可奈何;由此譬喻,世尊說:比丘當善收攝六根,莫染著六境而被境轉。虛妄無實的法,也稱作「龜毛兔角」,如方廣道人說:「一切法不生不滅,空無所有,譬如兔角龜毛常無。」[7]

        烏龜曾因瞋恚語而喪命,如律典說:有二隻雁鳥,與烏龜友好,適逢旱災,池水乾涸,二隻雁鳥決議幫助烏龜搬遷到有水的地方,就對烏龜說:你口銜一塊木頭的中段,我等各銜一邊,帶你到有水的地方,不過,在行進中,不管遇到什麼事,切記不可開口。一行飛經聚落上空,小孩子看到,很驚訝的說:看!烏龜被雁銜走了烏龜被雁銜走了烏龜聽了不忍,瞋怒的說:干你什麼事?烏龜一張口,隨即往下掉而摔死了這是烏龜不能忍一時之氣,沖動開口以致喪命的故事又有大龜王救人的傳說:五百商人,遇到海難,在危急關頭,海中的大龜王,把五百商人放在背上,游到海岸邊商人逃過一劫。這只慈攝有情的大龜王,即是世尊本生,由往昔慈攝有情因緣,不斷積集善根,最後證得無上菩提[8]。這只救了五百商人的大龜王,在《雜寶藏經》中,傳說龜王救人脫險後,疲倦小憩,不識恩商主不聽五百商人勸阻,以大石擊殺後烹煮食之。不過,因果報應絲毫不爽,是夜,眾人就遭到大群象蹋殺了(大正4.464中)。這是烏龜救了人反被人類忘恩負義的故事

(二)、聰明黠慧鸚鵡

        在佛教聖典中,鸚鵡,具有「聰明黠慧」的特質。傳說:住在雪山邊的鳥群,雲集一處,決議共同推舉鳥王,其威德若足以降伏眾鳥,則群鳥不敢作非法事。鶬鵠、鵝、孔雀、禿梟等,依次被推舉出來,其中,推舉禿梟的理由是:禿梟「晝則安靜,夜則勤伺,守護我等」,是最佳鳥王。聰明智慧鸚鵡,卻認為:「眾鳥之法,夜應眠息;是禿梟法,夜則不眠」,若推選禿梟為鳥王,眾鳥圍侍左右,晝夜警宿,則不得眠睡,這是苦事怎能選它為王?鸚鵡睿智的見解,獲得眾鳥認同,眾鳥也覺察到「聰明黠慧」如鸚鵡者,才是最佳領導者,於是共同推定鸚鵡為鳥王[9]。

        這只勇敢又聰明黠慧鸚鵡,《根有律》讚美它,是只「稟性聰慧,善識機宜」的鸚鵡(大正23.791下)。傳說鸚鵡不僅聰明,懂人類語言,還知道世間無常遷變,即使獲得主人愛念,也難保久遠,於是為其餘的鳥說稱、譏、毀、譽、利、衰、苦、樂等世間八法,先作心理建設,培養冷靜面對現實能力。又聰明鸚鵡,還有榮當「佛使」的紀錄;由此(當佛使)功德,命終後,舍畜生身,生到四天王天,之後,聽聞世尊說法,摧破薩迦耶見等煩惱證得預流果。另外,有通曉人語的鸚鵡,告訴梵德王:要行仁王政治,莫非法化世。國王聽了,感動之餘,在鸚鵡邊受五戒,以法化世,並敕令群臣:今於一切鳥獸,以無畏施。此一通曉人語的鸚鵡,「見善根故,而證無上菩提」。又有隻名叫「具相」的鸚鵡,「有大智慧,善識人情」,奉主人大葯大臣(鞞提醯國)的指示,竟然當起軍事偵探,隻身到鄰國,先以美鳥計取得舍利鳥為妻子,再藉機識破敵情,還報主人。後來,敵國查知全是鸚鵡傳通密訊,透露軍事消息,自己才會失敗,故巧設方便抓住鸚鵡,欲致它於死地。聰明鸚鵡,不但一次次的逃過劫難,還戲論對方一番,最後安然回到主人身邊[10]。這樣聰明黠慧鸚鵡,真是「世所難及」!

(三)、師子吼與野干鳴

        師子(或作獅子)是百獸之王,師子一吼,眾獸驚怖畏伏。經上說:「師子獸王,一德最勝,謂無二心。如殺大象盡其勢力,殺余小獸盡力亦然。」(大正10.716上)。意思是,師子捕捉野獸,不管對象大小,都專心一致,盡力而為。它不懼大獸,也不輕小獸,都全力以赴,這就是野獸之王的精神

        世尊具有十力、四無畏的大雄德,被稱為「人中師子」;世尊說法,能降伏一切外道學說,或眾生聽法後能除去無量煩惱,故讚揚世尊說法如「師子吼」。後來,「師子吼」一詞,廣泛用來形容善於演說佛法的人,如舍利弗、目犍連、大迦葉、賓頭盧,或給孤獨長者、摩尼珠髻聚落主等,尤其是,賓頭盧尊者,佛贊譽他「師子吼最為第一」[11]。

        傳說:世尊過去生中,是師子王:有六隻兔子,互為親友,住在果園里快樂逍遙,某天,忽然聽到不明來源的聲響,誤認是猛獸來襲,馬上驚惶逃離。逃亡途中,遇到野干,野干問兔原因後,不辨真假,亦隨著奔逃,一時風聲鶴唳,豬、鹿、牛、象、狼、虎、豹等眾獸,全都驚恐而奔逃。師子王看到眾獸慞惶賓士,便探問緣故,經師子王層層追查,事件的起源,在於兔子,其餘野獸只是聽到傳言就跟著恐慌逃命,師子王再追問兔子,回到事件現場,發現原來只是成熟水果掉在水中發出的響聲。兔子形小志劣,聽到聲音,便慞惶賓士,驚恐諸獸;師子王鎮靜,審慎觀察,安撫了諸獸。顯然,師子王有穩定諸獸,給予諸獸無畏力量。另有傳說:有五百商人經過險路,驚動大蟒蛇,師子王找大象合作,用計撲殺大蟒蛇。二獸明知大蟒蛇毒氣猛烈,一沾身即無活命的機會,然「為利益拔濟多人,寧顧身命」,它們義無反顧撲殺大蟒蛇,壯烈犧牲了自己,終於解救了五百商人[12]。

        野干,是野狐的一種。在佛教中,與「師子吼」對稱的,即是「野干鳴」,形容思想修行未臻成熟而妄說真理者,就說他像野干鳴。傳說:有二隻河獺,共同捕得大鯉魚,不知道要怎麼分食,野干看到了,就把鯉魚分成三等分,然後問河獺:誰喜歡入淺,誰喜歡入深?答案是河獺,於是野干說道:「入淺應與尾,入深應與頭,中間身肉分,應與知法者。」這是野干巧取豪奪的本領。另外,有野狐王詐騙得眷屬,野干兩舌離間師子與老虎,野干破壞義井,以及野干舍肉取魚,魚未及取得,肉卻被飛鳥銜走等傳說。[13]

        這些故事描繪的野干,是貪婪、取巧、兩舌的動物。《十誦律》有一個特別的傳說:雪山下,有一師子王,是五百師子主,帶領著他們在森林裡生活。後來,師子王老病,兩眼昏花,看不真切。有天,師子王走在前面,後面跟著五百師子,在森林裡漫步,師子王一腳踩空掉進了空井中,五百師子看到了,卻不管它的死活,全都舍離而去。野干看到師子王遇難的一幕,心裡想:我能在此森林裡安樂飽滿,全賴師子王護佑,今當設法報恩。它發現井邊有流水經過,於是野干口腳並用挖掘水溝,引水注入井中,救出師子王[14]。野干知恩報恩救度師子王的故事,呈現野干光明的一面,在野乾的許多負面報導中,算是特殊的一則。

(四)、龍蛇一家

        在佛教動物中,龍、蛇佔有重要地位。龍的傳說,如前面已說過:伊羅缽龍王受三自歸,某龍王受八齋戒法,善現龍厭惡龍身想修出離行,世尊受善現龍(或說龍女)請託而制比丘不得食蛇肉學處,以及龍王寶珠等。此外,有傳說:世尊成道不久,在一樹下禪坐,受解脫樂,文鱗龍王以非人食供養世尊,時天降暴雨七日,龍王即用大龍身圍繞世尊、龍頭伸長覆蓋在世尊的頭頂上,為世尊遮風避雨等。世尊出定後,為它說法:「靜處遠離樂,聞法見法樂,不惱世間樂,能慈眾生樂,世間離欲樂,等度恩愛樂,能伏我慢者,是為最上樂。」[15]這是龍王護佛(法)及佛為龍王說法的開端。

        蛇的特性,一般說是瞋恚心較強。《十誦律》記載:某次,居士僧眾家裡應供,給上座、中座美食豐足,給下座及沙彌則是粗食淡飯,時舍利弗是上座,沒有發現食物差異,以致未即時告訴居士平等供養。由此因緣世尊訶責舍利弗吃不凈食。舍利聽了,馬上把吃下去的食物吐掉,並且說:盡形壽斷一切請食及僧布施受持乞食法。之後,有居士渴望舍利弗前往他家應供,還敦請世尊出面規勸舍利弗放舍誓言世尊說:「舍利弗性,若受必受,若棄必棄」,接著,說舍利弗的本生:一條蛇的故事[16]。

(五)、善有人情的那俱羅蟲

        有一乞食維生的婆羅門夫婦,由於久婚不孕,家裡的那俱羅蟲生下兒子夫婦二人把那俱羅蟲子當作親生兒子般,凡得到乳酪餅肉等美食,一定拿回家給那俱羅蟲子吃,那俱羅蟲子獲得他們的關愛及美食,也把他們認作是父母。後來,婆羅門夫婦生下兒子,老蚌生珠,珍愛異常。事有湊巧,有天,婆羅門外出乞食,婆羅門婦到鄰家借石碓舂穀,小孩的酥酪香,引來一條毒蛇,對著小孩張口吐毒,那俱羅蟲子見了,奮不顧身咬死毒蛇救了弟弟,高興的想到:我殺蛇救弟,如果父母知道了,一定會誇贊我的勇敢,或許還有獎賞慰勞。於是用蛇血塗口,滿心歡喜的當門而立,等待父母回來。婆羅門乞食回來,看到太太在屋外,跨入家門,又看到那俱羅口邊留有血的痕跡,於是疑心兒子被那俱羅殺了拿起木棒狠狠的把那俱羅打死。之後,進入家門,發現兒子好端端的坐在庭院里吮指嬉戲,才深自痛責錯殺了「善有人情」的那俱羅蟲[17]。

        這是旁生救了主人兒子,反被主人撲殺的故事。「那俱羅蟲」( nakula),不是真的「蟲」,它的俗名叫鼠狼,或稱印度貓鼬,或譯作狸,或貓狸,音譯那俱羅、諾拘羅。鼠狼(那俱羅)與蛇的關係:「鼠狼,蛇欲哳時,其尾多毛,障蛇不令哳」(大正43.217中)。故那俱羅是蛇的天敵,傳說若在庭園放養鼠狼,則可防止人畜受到毒蛇傷害。

        以上,是律典中有動物智商與懿行的報導動物習性,如野干是貪婪、取巧、兩舌的動物,蛇是瞋恚心強等,野干、蛇等真的就是這樣嗎?從佛教聖典的記載中,也可以找到反證,野乾的反證,即如前面舉野干救老師子王;蛇的反證,如《六度集經》在慈度無極布施中記載:人救了鱉、蛇、狐、漂人,結果鱉、蛇、狐等動物報恩,反而被漂人所陷害的故事,其中,蛇持良葯善巧的回報救命恩人[18]。由此,提示我們:對於動物習性不要抱持著慣性的認知動物習性評價,往往是人類強加在它們身上價值觀動物生活本能,實難給予善惡之劃分!

三、寺塔雕刻壁畫動物
        西元前後,印度佛教界,造像、寫經、建寺的風氣興起,在聲聞佛法中,原本禁止比丘從事歌舞觀聽、華鬘嚴身,及用吟詠聲諷誦經典,然伴隨者造像、建寺的風氣興起,寺、塔的建築也極盡庄嚴。依《僧只律》記載,吉利王為迦葉佛作精舍:「一重、二重,乃至七重,雕文刻鏤,種種彩畫,唯除男、女和合像。種種者,所謂長老比丘像,葡萄蔓、摩竭魚、鵝像,死屍之像,山林像。」[19]從這一段文,可以得知:在寺院牆壁雕刻、彩畫比丘像、動植物圖像等,用來庄嚴寺塔及修習禪觀用。《根有律》有這樣的傳說:

        具壽大目乾連,於時時中,常往捺落迦、旁生、餓鬼、人、天諸趣,慈愍觀察。於捺落迦中,見諸有情備受刀劍斬斫其身,屍糞煻煨猛焰爐炭燒煮等苦;於旁生中,見其更互相食噉等苦;於餓鬼處,見為種種饑渴所逼等苦;於諸天處,見將墜墮愛別離苦;於人趣中,見有種種艱辛求覓資生衣食殺罰等苦。既見是已,於四眾中,普皆宣告。……爾時世尊阿難陀:非一切時處常有大目乾連,如是之輩頗亦難得,是故我今敕諸苾芻:於寺門屋下,畫生死輪。時諸苾芻不知畫法,世尊告曰:應隨大小圓作輪形,處中安轂,次安五輻,表五趣之相;當轂之下,畫捺洛迦;於其二邊,畫旁生、餓鬼;次於其上,可畫人、天。於人趣中,應作四洲:東毗提訶,南贍部洲,西瞿陀尼,北拘盧洲。於其轂處,作圓白色,中畫佛像,於佛像前,應畫三種形:初作鴿形,表多貪染;次作蛇形,表多瞋恚;後作豬形,表多愚痴。……應差芘芻於門屋下坐,為來往諸人、婆羅門等,指示生死輪轉因緣。(《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大正23.810下~811下)

        在寺院的門廊下,畫生死輪等,一方面警示佛弟子精進修學,一方面可接引信眾,作為信佛入門的初機。「於佛像前,應畫三種形:初作鴿形,表多貪染;次作蛇形,表多瞋恚;後作豬形,表多愚痴」,這是就著動物習性,說明貪瞋痴等不善根會造成生死輪迴;在佛像前畫三種形,顯示了依循佛陀教法,去除貪、瞋、痴,就可達解脫自在(如佛)。

        在寺院門廊下彩繪圖畫,藉以警示弟子及接引信眾,《根有律·雜事也有記載,只是彩繪的內容有些不同,如說:

        於門兩頰,應作執杖葯叉;次傍一面,作大神通變;又於一面,畫作五趣生死之輪。檐下,畫作本生事;佛殿門傍,畫持鬘葯叉;於講堂處,畫老宿苾芻宜揚法要;於食堂處,畫持餅葯叉;於庫門傍,畫執寶葯叉;安水堂處,畫龍持水瓶著審瓔珞浴室、火堂,依天使經法式畫之,並畫少多地獄變;於瞻病堂,畫如來像躬自看病;大小行處,畫作死屍形容可畏;若於房內,應畫白骨髑髏。」(《根有律·雜事》,大正24.283上~中;《天使經》,見大正1.503上~506上)[20]

        「於講堂處,畫老宿苾芻宜揚法要;於食堂處,畫持餅葯叉……若於房內,應畫白骨髑髏」,由此可見:寺院壁畫,可以讓人按圖索驥就瞭然於建築物的用途,更藉由圖像表達出來的精神,作為佛弟子日常生活道德規范及坐禪修行的觀境[21]。《根有律·雜事》描繪的寺院龐大,壁畫圖像的內容,也非常豐富。

        塔院的圖像,如《十誦律》說:建塔,「聽以赤色、黑色、白色塗壁」;畫塔,「除男女合像,余者聽畫」;塔周匝可作欄楯;可以用彩色赭土白灰庄嚴塔柱,除男女合像,其餘圖像都可畫在柱上塔上。塔龕上,可作「師子、象種種彩畫,前作欄楯安置花處,龕內懸繒幡蓋」[22]。另外,《根有律·尼陀那》有造安幡蓋的記載,旗幡有「師子幡、莫羯羅幡、龍幡、揭路荼幡、牛王幡」(大正24.434中)等五種[23]。

四、小結
        以上依據律典資料說明動物德行。日常生活上,世尊常舉動物德行為例證,激勵弟子以策發修行這是道德來勸說弟子,舉止行儀一定要如法如律。當弟子出現違規行為,世尊也會針對現緣的事件,而舉過去的「本生故事,說明「習氣」會帶來深遠影響,這類故事,就是「善生善,不善生不善,無記生無記」(大正27.629下)的等流因果說(阿羅漢尚未能斷除等流習氣,唯成佛才能究竟斷除)。這類本生故事世尊弟子,過去生中,曾經是野獸、飛禽等動物。此類動物的智商與懿行,如鹿王本生猴王本生等,其智商之高,悲濟心之切,往往超乎想像,甚至是凡人所不及的,這真是稀有難得的動物!另外,在寺院、塔院的雕刻繪畫上,動物造像也佔了重要角色,如阿育王建立石柱,石柱上雕刻的以動物造型為多[24]。又諸部廣律中,雕刻彩繪寺、塔,以說一切有部律的《十誦律》及《根有律》記載最多,而寺塔雕刻壁畫中有動物造像,除了藉由動物特性詮釋教義,或作為通俗教化的藍本,作為接引信眾入門之初機;另一方面,也透露出當時北印建寺造塔的風氣盛行,出家眾之職責,本為說法教化,而今轉為經營塔寺、僧坊等修福事業,競為雕刻壁畫庄嚴寺塔而努力,像教佛教興盛了,寺塔庄嚴了,修福事盛行了,佛教思想也流變了。

捌、後記
        律典傳說的動物故事,它們有許多令人嗟詠的德行平時自由的在森林裡生活,一旦遇到生命威脅時,常有捨身帶領同類朋友渡過危厄的濟困慈心,或有冒險援助人類反被無情陷害的悲壯懿行。旁生趣有情,有這么高尚德行嗎?在部派佛教時代即是諍議性的問題。說一切有部認為:旁生類有情的確有這么崇高的德行大眾部則認為:這些具有崇高德行的旁生有情都是聖者菩薩示現,聖者菩薩,「為欲饒益有情」,自願生到惡趣,以同事攝度化惡趣眾生,其德行自然凡人高了[25]。

        旁生菩薩故事,大都出自於「本生談」,世尊(及弟子)過去的「本生」,曾是象王、鹿王猴王鸚鵡王……等,是世尊過去行菩薩行的事跡,他們捨身濟困的行儀,被尊仰為菩薩行者典範大乘菩薩思想的奉行者──龍樹菩薩對於本生談」的故事,曾加以抉擇,如龍樹認為:以布施來說,因對象、施物、施心不同而有差別,「屍毗王為鴿故,割肉與鷹」,這類身體布施的,只算是「中布施」[26]。布施必須與智慧相應,如薩埵王子「投身飼虎」,「父母以失子故,憂愁懊惱,兩目失明;虎殺菩薩,亦應得罪。而不籌量父母憂苦,虎得殺罪;但欲滿檀,自得福德。」這樣的布施,其實是「滿檀而乖孝」[27],不知親疏本末

        龍樹菩薩本生經典(投身飼虎)的抉擇,大同於聲聞律典的護生觀念,亦即護生當從護念人類做起,雖然動物也具有高尚德行,但是人與人關係,人與人倫常道德,比動物關係重要;而且,今天老虎得以飽食,虎子躲過一劫,明天之後,老虎照常會飢餓,還是會本能的尋找獵物,又該怎麼辦呢?龍樹並不是說動物不值得救護,而是認為要有智慧去抉擇:如何做到兩者得兼?要不然,護生也當從護人做起,薩埵王子布施心大,連自己的身體都可以布施,他救護了老虎卻忽略了護人(父母),對父母來說,這是殘忍!在聲聞律典中,就相當強調護生當從護念人類做起,先要有親疏本末之分,再擴展普及於一切,這就是龍樹批評投身飼虎的行為是「但欲滿檀,自得福德」的意趣所在吧!
  
玖、參考書目
1. 《五分律》,《僧只律》,《四分律》,大正藏第22冊。台北:新文豐出版。
2. 《十誦律》,《薩婆多毗尼毗婆沙》,《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根有律·安居事》,《根有律·皮革事》,大正藏第23冊。
3. 《根有律·葯事》,《根有律·破僧事》,《根有律·雜事》,《根有律·尼陀那目得迦》,《根有律·百一羯磨》,《毗尼母經》,《鼻奈耶》,大正藏第24冊。
4. 《阿含經》,大正藏第1、2冊。
5. 《菩薩本緣經》,《菩薩本生鬘論》,《眾許摩訶帝經》,大正藏第3冊。
6. 《大庄嚴論經》,《賢愚經》,大正藏第4冊。
7. 《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大正藏第9冊。
8. 《四十華嚴經》,大正第10冊。
9. 《大般涅槃經》,大正藏第12冊。
10.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入楞伽經》,《大乘楞伽經》,大正藏第16冊。
11. 《大智度論》,大正藏第25冊。
12. 《大毗婆沙論》,大正藏第27冊。
13 . 梁《高僧傳》,大正藏第50冊。
14. 《大唐西域記》,大正藏第51冊。
15. 《銅鍱部論》,南傳第1、2冊,大正新修大藏經刊行會發行,昭和四十五年(1970)九月再刊版
16. 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正聞出版社,七十五年二月四版。
17. 印順導師《教制教典與教學》,正聞出版社,六十九年八月出版。
18. 印順導師《佛在人間》,正聞出版社,七十三年十月五版。
19. 昭慧法師佛教倫理學》,法界出版社,八十四年十一月初版。?
【全文完】
[1] 《五分律》,大正22.13中~下;《四分律》,大正22.584下~585上。
[2] 《五分律》,大正22.37下;《四分律》,大正22.634下~635中;《十誦律》,大正23.64上。
[3] 《十誦律》,大正23.66上~下;《四分律》,大正22.636上~中。
[4] 三獸,《五分律》,作雉、獼猴、象,大正22.121上;《四分律》,作鵽鳥、獼猴、象,大正22.939下~940上;《僧只律》,作巔多鳥、獼猴、象,大正22.446上中;《十誦律》,作鵽鳥、獼猴、象,大正23.242中~下。
[5] 《十誦律》,大正23.98上~中。
[6] 《大毗婆沙論》,有部論師及世友尊者,都說畜生殺害父母不得無間罪,大德則說:「諸旁生類殺害父母,於無間罪有得、不得。謂聰慧者得,非聰慧者不得。曾聞有聰慧龍馬,人貪其種,令與母合;馬後覺知,斷勢而死。」(大正27.619中~下)
[7] 盲龜浮木,《雜阿含經》,大正2.108下。龜毛兔角,《大智度論》,大正25.61上。龜藏六,《雜阿含經》,大正2.311下,160下。
[8] 二雁和龜,《五分律》,大正22.165下;《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作二鵝和鱉,大正23.779中。大龜王救五百商人,《根有律·葯事》,大正24.70下。
[9] 聰明黠慧鸚鵡,《僧只律》,大正22.288下~289上。這個本生故事,大同於《根有律·葯事》記載,彼此的差異是,《僧只律》中,禿梟是闡陀比丘鸚鵡阿難;《葯事》中,鸚鵡舍利子,老鵂鶹是闡陀。
[10] 鸚鵡說世八法,《僧只律》,大正22.258中~下。鸚鵡當佛使,《根有律·葯事》,大正24.27中。常解人語的鸚鵡鳥,《根有律·葯事》,大正24.70上~中。具相鸚鵡,《根有律·雜事》,大正24.342上~343中。
[11] 舍利弗,《雜阿含》,大正2.95下,130下;大迦葉大正2.302下;給孤獨長者大正2.249上;摩尼珠髻聚落主,大正2.228下。賓頭盧師子吼最為第一,《四分律》,大正22.946下;《十誦律》,大正23.269上;《根有律·葯事》,大正24.80下。
[12] 六隻兔子驚動眾野獸,見《根有律》,大正23.836上。師子王與大象合作撲殺大蟒蛇,見《根有律·葯事》,大正24.69中~下。
[13] 二河獺和野干,《十誦律》,大正23.199下。野狐王詐騙得眷屬,《五分律》,大正22.18中~19上。野干兩舌,《四分律》,大正22.636上~下。野干破壞義井,《僧只律》,大正22.282中~下;野干舍肉取魚,《十誦律》,大正23.246上。
[14] 野干知恩報恩老師子王,見《十誦律》,大正23.264上~中;《鼻奈耶》,大正24.873中~下。
[15] 龍(naga),即是蛇。「naga」,一般漢譯翻為「龍」,龍蛇可說是一家。文鱗龍,見《五分律》,大正22.103中;《根有律·破僧事》,作「牟枝磷陀龍王」,大正24.126上。
[16] 《十誦律》,大正23.464上;《五分律》,大正22.173下。
[17] 《僧只律》,大正22.243中~244上。《經律異相》卷二十八,在「瓶沙王有四種畏」,有引用《僧只律》中「那俱羅蟲」救人故事,見大正53.153下。
[18] 《六度集經》,大正3.15中~16上。蛇持良葯善巧報恩, 見15下,28中。
[19] 《僧只律》,大正22.496下~497上。
[20] 《根有律·雜事》,圖畫「佛本因緣」,大正24.399上~中。
[21] 如「於瞻病堂,畫如來像躬自看病」,這有警策佛弟子舍家出家如水乳合,病了應互相照顧的意涵存在,見《四分律》(大正22.861中~下)。「若於房內,應畫白骨髑髏」,這可作禪修者的觀境(白骨觀),或藉此圖像標示的「無常」義,提撕行者精進用功
[22] 彩繪塔院,《十誦律》說「除男女和合像,余者聽作」。見《十誦律》,大正23. 351下~352; 354下~355上,內容重複。塔龕,見《僧只律》,大正22.498上。
[23] 《僧只律》記載:「諸比丘缽底盡。佛言:底應安曼荼羅鍱。……諸比丘曼荼羅上作鳥獸形像。佛言:不聽作鳥獸形像。」(大正22.462中)這是比較特殊的案例
[24] 如鹿野苑,作四頭師子,毗舍離,作師子像,《大唐西域記》記載:劫比他,作師子蹲踞像(大正51.893中);室羅伐悉底國,有二石柱,右柱刻牛像(899中);劫比羅伐窣堵國,有三石柱,上作師子像的有二柱(901中),一柱作馬像(902中);戰主國,作師子像(908上)。詳細情形,請檢閱《大唐西域記》。
[25] 部派佛教時代大眾部主張「一切菩薩不起欲想、恚想、害想;菩薩為欲饒益有情,願生惡趣,隨意能往。」說一切有部主張:「應言菩薩猶是異生,諸結未斷,若未已入正性離生,於異生地未名超越。」(《異部宗輪論》,大正49.15下,16中~下)案達羅派:〔釋迦菩薩迦葉佛時入決定。(《論事》,南傳57.頁366~371)
[26] 「如以財寶布施,是名下布施以身布施,是名中布施;種種施中心不著,是為上布施。汝何以贊中布施為檀波羅蜜滿?此施雖心大多慈悲,有知智慧,有不知智慧。如人為父母親屬不惜身,或為主不惜身,以是故,知為鴿不惜身,是中布施。」(大正25.92下)
[27] a.「滿檀而乖孝」,此辭句,出自梁慧皎《高僧傳·亡身篇》論,見(大正50.406上)
b.「滿檀而乖孝」,典故出自龍樹《大智度論》:「如菩薩行檀波羅蜜時,見餓虎飢急,欲食其子……但欲滿檀,自得福德。」(大正25.179中~下)
c.薩埵王子投身飼虎,見《菩薩本生鬘論》(大正3.332中~333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