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舜法師:《浙藏敦煌文獻》佛教資料考辨

《浙藏敦煌文獻佛教資料考辨 宗舜法師    內容提要:本文通過對《浙藏敦煌文獻》中佛教資料部分的研究,給原本未能定題的絕大部分資料擬定了題目,並將同一寫卷而分置數處的殘頁、殘片進行了綴合,對擬題不確或有誤的作了糾正,為進一步整理和研究浙藏敦煌文獻提供了參考意見。  關鍵詞:浙藏敦煌文獻 佛教 文獻 敦煌 浙江 --------------------------------------------------------------------------------    繼《上海博物館藏敦煌吐魯番文獻》、《北京大學敦煌文獻》、《天津藝術博物館藏敦煌文獻》、《甘肅藏敦煌文獻》等區域性敦煌文獻圖録本問世後,《浙藏敦煌文獻》也於2000年7月面世。《浙藏敦煌文獻》雖僅有201號(附錄3號),但多為精品,象《黃仕強傳》、《普賢菩薩說證明經》,首尾完整,而且抄寫精善,字跡清晰,是現存同類寫卷中最好的一種。加上這些藏品過去多為一些名學者收藏,寫卷上留下了他們的題跋,為考訂流傳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資料。  《浙藏敦煌文獻》編纂委員會本著「能定則定、難定存疑」的原則,已經給大部分寫卷定了題(佔全部數量的90%),為進一步研究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開創之功,實不可沒。但是,由於《浙藏敦煌文獻》絕大部文獻都是佛教文獻(佔95%),受專業等方面條件的限制,在定題問題上,《浙藏敦煌文獻》還存在一些瑕疵。有的擬題不確(如浙敦196懺悔歌辭,其實是《和菩薩戒文》),有的擬題有誤(如浙敦100佛經殘片,其實是道經殘片),更多的是能定而未定。而這些能定而未定的資料,恰好最能反映《浙藏敦煌文獻》的獨特價值。如浙敦176(浙博151)佛經殘片,其實是《大佛如來放光悉怛多缽怛啰陀羅尼》的釋文,這是過去從來沒有發現過的一個文獻,對研究唐/不空的譯經和梵文悉曇字有著十分重要的價值。為此,我們對《浙藏敦煌文獻》中的佛教文獻進行了進一步的研究,希望通過定題這一基礎工作,方便更多的研究者。  因本文研究重點不在文字,加之計算機字型檔的限制,錄文時,除特殊需要外,敦煌抄卷中常見的一些俗字寫法,及「艹」頭與「竹」頭、「巾」旁與「心」旁等部首混用的情況,均改為通行寫法。原文即為簡體字者,一仍其舊,不改為通用的繁體字。原卷抄寫錯誤者,不作改正,以存其本。    1、浙敦049(浙博024)佛經殘片(1)  案:原件存2行,其文如下:   不目第八要具三義方得名預流一具果向無漏道故   此21字抄的是唐/圓暉《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三中的一段話。原文如下:   問:何緣此名,不目第八?答:要具三義,得預流名。一,具得果向無漏道故;二,具得見修無漏道故;三,於現觀十六心流,遍至得故。第八三義俱闕。故預流名,不目第八。(2)   故此件可擬名為:俱舍論頌疏殘片(3)   2、浙敦067(浙博042)佛經疏釋殘片(4)  案:原件存13行,用規範的今草抄寫,今録其文如下:   正顯真空分中初是羅漢尼說次是□(後殘)  羅此雲小山為魔王說 汝墮惡□(後殘)  智者達非有 如車攬眾分 □(後殘)  釋曰汝墮惡見趣者摽魔過也汝(後殘)  二為痴覆三為惑因稱之為惡趣(後殘)  惡見趣於空行聚中妄執有有情(後殘)  作者稱之為空執實有情為惡□(後殘)  聖達非有既除妄執故顯真□(後殘)  則喻顯後則法合攬輪輞木以(後殘)  實其次世尊於□□□(後殘)  婆拖梨諦聽(後殘)  顛倒故執有(後殘)  審□(後殘)   這十三行文字抄的也是唐/圓暉《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九中的一段話。原文如下:   就正顯真空分中,初是羅漢尼說,次是世尊說。今則是初。論雲:有阿羅漢尼,名世羅(此雲小山)為魔王說:汝墮惡見趣,於空行聚中,妄執有有情智者達非有,如即攬眾分,假相立為車。世俗有情應知攬諸蘊。  釋曰:汝墮惡見趣者,摽魔過也。汝此魔王,墮惡見趣。身見名惡,一障聖道,二為痴覆,三為惑因,稱之為惡。趣向生死,為流轉因,因之為趣。惡見即趣,名惡見趣。於空行聚中,妄執有有情者,正釋惡見也。五蘊和合,名為行聚。都無作者,稱之為空。執實有情,為惡見也。 智者達非有者,顯真空也。有情是假,聖達非有。既除我執,故顯真空。 如即攬眾分至攬諸蘊者,舉喻釋成。初則喻顯,後則法合。攬輪輞等,以成其車,車則是假。攬五蘊法,以成有情,情何得實。  其次,世尊於《雜阿笈摩》中,為婆羅門婆抱梨說(婆抱梨此雲棗。父母憐子,目此棗名也):婆抱梨諦聽,能解諸結法,謂依心故染,亦依心故凈。我實無我性,顛倒故執有,無有情無我,唯有有因法。謂十二有支,所攝蘊處界,審思此一切,無補特伽羅。既觀內是空,觀外空亦爾,能修空觀者,亦都不可得。(5)   故此件可擬名為:俱舍論頌疏殘片(6)   3、浙敦068(浙博043)佛經殘片(7)  案:原件存15行,其文如下:   寶無君臣法又□□□□持五戒不信□(後殘)  有受者多所毀犯於是地下鬼神及祠□(後殘)  五官料(8)蕑除死定生或駐錄精神未判□(後殘)  定者奏上閻羅閻羅監察隨罪輕重考□(後殘)  痿病黃之病困篤(9)不死一絕一生猶其罪福□(後殘)  其精神在彼王所或七日五三七日乃至七七日□(後殘)  其精神還其身中如(10)從夢中見其善(後殘)  明了者信驗罪福是故我今勸諸四輩□(後殘)  幡燃卌九燈放諸生命以此幡燈放生功德拔彼□(後殘)  得度苦今世後世不遭厄難  救脫菩薩阿難如來世尊說是經□(後殘)  利益不少坐中諸鬼神有十二王從坐而起往(後殘)  跪合常白佛言我等十二鬼神所作護若□(後殘)  空閑林中若四輩弟子誦持此經令所結願無求(後殘)  問言其名雲何我說之救脫菩薩言灌頂(後殘)   考其內容,為東晉/帛屍梨蜜多羅譯《佛說灌頂拔除過罪生死得度經》之結尾部分:   救脫菩薩阿難言:閻羅王者,主領世間名籍之記。若人為惡,作諸非法。無孝順心,造作五逆。破滅三寶,無君臣法。又有眾生,不持五戒不信正法。設有受者,多所毀犯。於是地下鬼神及伺候者,奏上五官,五官料簡,除死定生。或注錄精神,未判是非。若已定者,奏上閻羅。閻羅監察,隨罪輕重,考而治之。世間痿黃之病,困篤不死,一絕一生,由其罪福,未得料簡。錄其精神,在彼王所。或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七七日,名籍定者,放其精神,還其身中,如從夢中,見其善惡。其人若明了者,信驗罪福。是故我今勸諸四輩,造續命神旛,然四十九燈,放諸生命。以此旛燈、放生功德,拔彼精神,令得度苦。今世後世,不遭厄難。救脫菩薩阿難言:如來世尊說是經典,威神功德利益不少。座中諸鬼神有十二神王,從座而起,往到佛所,胡跪合掌,白佛言:我等十二鬼神所作護,若城邑聚落空閑林中,若四輩弟子誦持此經,令所結願,無求不得。阿難問言:其名雲何,為我說之。救脫菩薩言:灌頂章句,其名如是。(11)   故此件可擬名為:佛說灌頂拔除過罪生死得度經殘片(12)   4、浙敦069(浙博044)佛教禪宗文稿(13)  浙敦102(浙博077)佛教禪宗文稿(14)  浙敦103(浙博078)佛教禪宗文稿(15)   案:據《敘錄》考證,原件為唐寫本。從字體、紙張、大小、內容等多方面來看,原為同一寫本分散成三頁。這是《浙藏敦煌文獻》中最有研究價值文獻之一,先按其原來的格式錄文如下:   (1)浙敦069(浙博044)佛教禪宗文稿  了達性空徹諸佛本源豁一經之眼目  還見四句親切處處(么)  真性洞明依般若  不勞彈指證菩提  一相無相  迷人只強  兩個五尺  卻微一丈  一相無相分明  只在當人一念中  十二時中勤搬用  超出生死涅槃門  一相無相好似虛空不可量本體無相  虛空難度量非白亦非黃總(緃)有丹青巧  手難描樣無相中有相藏  人天往返諸漏未除道果雙亡無靜(諍)第一  超凡入聖從頭勘證將來轉位回機透底  盡令徹去還委悉么  勿謂無心雲(16)是道  無心猶隔一重關   (2)浙敦102(浙博077)佛教禪宗文稿  但是佛祖  人人有分  無為福勝最難尋  百尺竿頭進步行  猶如雲中孤雁子  冥冥杳查(杳)覓無蹤  無為福勝福慧雙修不落空希(布)施福利重持  經功德勝體用並雙修智能光中六度並  萬行四季開花滿地紅  滿積恆步(沙)七寶周回布施三千福德分明因  果不昧能宣四句之福勝前萬倍之功用真  智以照遇(愚)如急流而勇退  旦(但)道退後如何  象踏恆沙徹底過  大千沙界百雜碎  尊重正教  皆由心造  舉手動足  無不是道   (3)浙敦103(浙博078)佛教禪宗文稿  九曲黃河顛倒轉  普天匝地一輪圓  正信希有名利虛花水上漚功名成就  莫要相爭斗急急早回頭火燒眉毛纔把  頭來救一旦無常萬事休  因勝果勝信心明了無疑人空法空真性本  來平等直饒名相雙泯取捨兩忘要且猶存  筏見咦  彈指已起生死海  何須更覓度人舟  無得無所(說)  是真難滅  但有分毫  眼中見邪  無得無所(說)正路頭  加鞭進步向前修  時時提起不放舍  直到娑婆彼岸頭  無得無所(說)佛祖西來玄妙訣笑殺大迦葉  神光將背(臂)卸方便演三車救度眾生早   考其內容,並不是禪宗的文稿,乃是用詩偈的方式,闡發《金剛經》之玄旨。自從梁代昭明太子蕭統將《金剛經》分為「法會因由分」至「應化非真分」等三十二個段落後,歷代註疏金剛經》者多採用「三十二分」法,這三頁抄本亦不例外。其中,浙博069的「一相無相,迷人自強」以下,所釋即是「一相無相分第九」。浙博102的「無為福勝最難尋」以下,所釋即是「無為福勝分第十一」。浙博103的「正信希有」以下,所釋即是「正信希有分第六」。「無得無所,是真難滅」以下,所釋即是「無得無說分第七」,只是抄者誤寫「說」為「所」而已。由此可知,其原件的排列次序,應該是浙博103在前,浙博069在中,浙博102在後。  但這三頁抄本,既不同於《金剛經》的「講經文」,也不同於現存敦煌文獻中的《金剛經贊》(17)或者《金剛經贊疏》(18)、《金剛經贊釋》(19)。現存於大藏經中的唐代《金剛經註疏,均無類似的形制。通過研究,我們發現在宋/宗鏡述、明/覺連重集的《銷釋金剛經科儀會要批註》和明/屠垠注《批註鐡鋑州》(此據正文及卷後所附作者名,《卍續藏經》的編者改書名為《金剛經批註鐡鋑州》,作者名則作屠根),保存了這些詩偈。《銷釋金剛經科儀會要批註》中保存的有:   因勝果勝,信心明了無疑。人空法空,真性本來平等。直饒名相雙泯,取捨兩忘,要且猶存筏見。咦,彈指已超生死海,何須更覓渡人舟。(正信希有分第六)(20)  所以稱揚德勝,了達性空,徹諸佛本源,豁一經之眼目。還見四句親切處么?真性洞明依般若,不勞彈指證菩提。(依法出生分第八)(21)  人天往返,諸漏未除。道果雙忘,無諍第一。超凡入聖,從頭勘證。將來轉位回機,透底盡令徹去,委悉么?勿謂無心雲是道,無心猶隔一重關。(一相無相分第九)(22)  滿積恆沙七寶,周回布施三千。福德分明因果不昧。能宣四句之偈,勝前萬倍之功。用真智以照愚,如急流而勇退。且道退後如何?象踏恆沙徹底過,大千沙界百雜碎。(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金剛經批註鐡鋑州》中保存的有:  正信希有鐵牛嗷吼。震倒須彌,邪魔奔走。  正信希有妙法傳,一念無差遍大千。九曲黃河顛倒轉,普天徹地一輪圓。  正信希有,有(23)名利貪花水上漚。功名成就,莫要相爭斗。佛。急急早回頭,火燒眉毛纔把頭救。一日無常萬事休。一日無常萬事休。(24)   無得無說,是真難滅。但有絲毫,眼中著屑。  無得無說正路頭,加鞭進步向前修。時時提起不放舍,直到波羅彼岸頭。  無得無說,佛祖西來玄妙訣。笑殺大迦葉,神光將臂卸。佛。方便演三車,救度眾生,早早離三界,好念彌陀歸去來。好念彌陀歸去來。(25)   一相無相,迷人只強。兩個五百,卻作一貫。  一相無相分明只在當人一念中。十二時中勤搬用,超出生死涅槃門。  一相無相,好似虛空不可量。本體無相虛空難度量。佛。非白亦非黃,緃有丹青,巧手難描樣。無相中有相光。無界空中有相光。(26)   無為福勝,出頭端正。俱住佛法,人人有分。  無為福勝最難尋,百尺竿頭進步行。卻是雲中孤燕子,冥冥杳杳覓無蹤。  無為福勝,福慧雙修不落空。布施福力重,持經功德勝。佛。體用並雙行,智能光中六度並萬行,四季花開滿樹紅。四季花開滿樹紅。(27)   尊重正教,皆繇心造。舉目動靜,無不是道。  尊重正教彌陀,時識方知一剎那蛟龍翻起千尺浪,汲水灘頭鳥作窩。  尊重正教,無舌兒童談話妙。鐵鳳空中叫,石女岩前笑。佛。這事甚蹊蹺。除是靈山,古佛他知道。萬像森羅一性包。萬像森羅一性包。(28)   可見這三頁文獻抄寫的就是一種金剛經》的批註,雖然使用了禪宗似的語言(這和般若經典重在心性解脫,故很容易禪宗見解契合有關),但其根本目的是在於導歸凈土(恰好有關往生凈土內容缺失),不能稱為禪宗文獻。不過,原書名和作者的問題仍是撲朔迷離。從書名問題來看,如果據覺連的《批註》,則應名《銷釋金剛科儀》。如果據屠垠的《批註鐡鋑州》,則應名《金剛經鐡鋑州》。從作者問題來看,屠垠沒有說明《金剛經鐡鋑州》的作者是誰。覺連稱《銷釋金剛科儀》的作者宋代的宗鏡禪師:「爰有宋宗鏡禪師者,乃應真之一數也。……故將梁昭明太子所判三十二分金剛經,依文衍義,剖析精要微,乃立科儀,發明經趣,總有七種規模:一提綱,二要旨,三長行,四結類,五頌經,六警世,七結歸凈土。或博採經論,或廣引他宗。……自宋迄今,四海盛行。」(29) 並說:「自佛說經之後,至大宋第十四帝理宗淳佑二年,立此科儀。」(30)可知著作時間是宋理宗淳佑二年,即公元1242年。如果據此,《敘錄》確定原書為唐寫本就有問題了。但是,抄本有些內容不見於《銷釋金剛經科儀會要批註》而見於《批註鐡鋑州》(31),同樣,《批註鐡鋑州》沒有的內容而在《銷釋金剛經科儀會要批註》卻有(32)。只能大致推斷,在唐代有這麼一個金剛經批註行世,其後逐漸散佚,部分內容被後人吸收到自己的著作中而得以保存。由於這一問題比較復雜,我們擬另撰文論述。   此件可擬名為:金剛經注   5、浙敦081(浙博056)佛經殘片(33)  案:原件存3行,其文如下:   兩舌相磕地獄形骸碎破罪報懺悔眾合黑  耳地獄解剔罪報懺悔暗冥肉山□獄斬銼  罪報懺悔鋸解釘身地獄斷截罪報懺悔鐵   考其內容,抄寫的是慈悲水懺法》卷下的一段:   懺悔兩石相磕地獄,形骸碎破罪報。懺悔眾合黑耳地獄,解剔罪報。懺悔暗冥肉山地獄,斬銼罪報。懺悔鋸解釘身地獄,斷截罪報。懺悔鐵棒倒懸地獄,屠割罪報。(34)   故此件可擬名為:慈悲水懺法殘片(35)   6、浙敦084(浙博059)佛經殘片(36)  案:原件存5行,原文如下:   智能狹劣少(中殘)□之法(後殘)  應生信敬貴重之心必當得至無上正(後殘)  文殊師利問佛言世尊說是藥師琉(後殘)  無量功(37)德如是不審誰肯信此言(後殘)  言唯有百億諸菩薩摩訶薩當信(後殘)   考其內容,抄寫的是東晉/帛屍梨蜜多羅譯《佛說灌頂拔除過罪生死得度經》之後半部分:   佛言:汝智能狹劣,少見少聞。汝聞我說深妙之法、無上空義,應生信敬貴重之心,必當得至無上正真道也。文殊問佛言:世尊,佛說是藥師琉璃如來無量功德,如是不審誰肯信此言者?佛答文殊言:唯有百億諸菩薩摩訶薩,當信是言耳。唯有十方三世諸佛,當信是言。(38)   這個殘片和浙敦068(浙博043)佛經殘片的字體和抄寫的內容完全相同,卷子的很多特徵一致,如天頭均為1.3cm(據《敘錄》),抄錯字均於旁加兩點表示刪去等,似為同一卷而斷開者。但《敘錄》稱浙敦068為鉛欄線,墨色淡,而浙敦084為墨欄線,墨色濃,則使人未敢遽定,尚待質諸高明。   故此件可擬名為:佛說灌頂拔除過罪生死得度經殘片(39)   7、浙敦095(浙博070)佛經註疏殘片(40)  浙敦178(浙博153)佛經註疏殘片(41)  案:浙敦095原件存36行,草書,全文700餘字。浙敦178原件存22行,草書,全文近600字,文長不錄。這兩殘頁原本為一件而被人裁割為二,故字跡、紙質等特徵完全一致。考其內容,是《金剛經》的一種註疏。  浙敦095解釋的是鳩摩羅什所譯《金剛經》開頭的第三段:   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雲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42)   故原件中有「經曰:須菩提應如是不住於相」、「經曰:何以故」、「經曰:須菩提東方虛空可思量」、「經曰:南西北方可思量不」等句子。而且,其於注釋中引用了天親(世親)所造《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菩提流支譯)中的偈子:「自身及報恩,果報不著,護存已不施,防求於異事。」(43)   浙敦178解釋的是金剛經》開頭的第二段: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44)   故原件中有經文我皆令入已下此第一心」、「經文如是滅度以下此常心」、「經曰所有一眾生者」等句子。注釋中也引用了天親所造《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中的偈子:「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45)  從內容可知,浙敦178應該排在浙敦095前面。但此註疏不見於現有的《大正藏》和《卍續藏經》,當為藏外佚作。   故此件可擬名為:金剛經註疏殘片   8、浙敦099(浙博074)佛經註疏(問答)(46)  案:原件存9行,今錄其文如下:   七唯於心不得分位者謂凡夫煩障故生種種異見不  成聖法而假立也   當知四種唯依心立即是  異生無相無相事滅盡定此四六七識斷滅時立  成不成言成者雲得不成不得即得非得  因果等法通凡聖者聖者及仏亦種上起現行  行蘊攝者為是行故因何義得不相應 答夫是  相應須為有體此不相應是無體又不與心識同根  心所與同心故 又此不與心王同一剎那起名不相  應又不與心同生同滅   這段文字內容,解釋的是《百法明門論》二十四種心不相應行法的有關問題。經過研究,我們認為這是為唐/曇曠所撰《大乘百法明門論開宗義記》作的注釋。現將兩者對照如下:  如:《大乘百法明門論開宗義記》說:   七,唯依心不得分位建立一種,謂異生性。依見惑種,令心、心所不成聖法,而假立故。   浙敦099則說:   七,唯於心不得分位者,謂凡夫煩障故,生種種異見,不成聖法,而假立也。   結合《大乘百法明門論開宗義記》前面的解釋,可見浙博099所說不謬:   異生性者,謂諸聖者皆名同生,而諸凡愚名曰異生。由見所斷二種障故,令諸凡愚異見而生,異趣而生,異類而生,即二障種未永害位,能障聖道,名異生性。是異之生,異生之性,皆依主釋。由此性故不得聖法,故小乘別名非得。   如:《大乘百法明門論開宗義記》說:   當知四種唯依心立,二十通依色心假說。由此亦通凡聖位有,故唯識論所引經說:補特伽羅成就善惡聖者成就十無學法。又說:異生不成就聖法,諸阿羅漢成就煩惱。成不成,言顯得非得。亦說墮在聖同分故。其滅盡定聖者得故。因果等法通凡聖故。五蘊之中,皆行蘊所攝,說此皆是不相應行故。亦是法處法界所收,余不攝者,皆此攝故。諸余門義如理應思。   浙敦099則說:   當知四種唯依心立,即是異生、無相(想)定、無相(想)事、滅盡定此四。六七識斷滅時立。成不成,言成者,雲得。不成不得,即得非得。因果等法通凡聖者聖者及佛,亦種上起現行。行蘊攝者,為是行故,因何義得不相應?答:夫是相應,須為有體。此不相應,是無體。又不與心識同根,心所與同心故。又此不與心王同一剎那起,名不相應。又不與心同生同滅。   不過,由於文獻的缺乏,我們無法知道這一批註的作者是誰,只能等待將來有更多的資料來解決這些問題。  故此件可擬名為:大乘百法明門論開宗義記註疏   9、浙敦100(浙博075)佛經殘片(47)  案:原件共12行,每行20字。今錄其文如下:   道告諸眾生 一切悉聽之 吾與人民等 同受無量□  行之如追蹇 駕力可得其 游豫入三徒 功永三減成  天尊不虛說 彰業必顯名 功就不居之 退身不處之   但行無厭惓 果感雲輿迎 玄台六合室 自然登舉行   無為漡政場 設之於苦新 應化示天庭 功修百行足   通達無上京 以子不才知 見誡胡疑生 泄本無為志   孤侃示火中 見徒入火終 心腹自謂是 變化紫炁□   群狩對門坐 自睹不得入 心懷怨嘆之 泣哭師聞□   引道得睹之 同犮紫金顏 回業三天地 (後殘)  於金諸來群 勿使習斯之 用之便感(後殘)  苦亦不得憚 一心奉無疑 行□(後殘)  無量不思議 遙睹三天基 □(後殘)   從內容來看,這顯然不是佛經殘片,而是道經殘片。文中「道告諸眾生」、「天尊不虛說」、「功就不居之,退身不處之」、「玄台」、「雲輿」、「紫炁」 等典型的道教用語可證。   故此件可擬名為:道經殘片   10、浙敦106(浙博081)佛經殘片(48)  案:原件存7行,每行16字至19字不等。今録其文如下:   諸天女俱童目天女而為上首又與無量虛空  神江海神泉原神河沼神藥草神樹林神  舍宅神水神火神風神土神山神地神宮殿  等神皆來集會時觀世音菩薩於大會中密  放神通光明照曜十方剎土及此三千大千世  界皆作金色天宮龍宮諸尊神宮皆悉震  動江河大海鐵圍山須彌山土山黑山亦皆大動   考其內容,抄寫的是唐/伽梵達摩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圓滿無礙大悲陀羅尼經》中的一段:   又與無量欲界諸天女俱,童目天女而為上首。又與無量虛空神、江海神、泉源神、河沼神、藥草神、樹林神、舍宅神、水神火神、地神、風神、土神、山神、石神、宮殿等神皆來集會。時觀世音菩薩,於大會中密放神通光明照曜。十方剎土,及此三千大千世界,皆作金色天宮龍宮、諸尊神宮,皆悉震動。江河大海,鐵圍山、須彌山、土山、黑山亦皆大動。日月珠火、星宿之光皆悉不現。(49)   故此件可擬名為: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圓滿無礙大悲陀羅尼經殘片(50)   11、浙敦126(浙博101)佛經殘片(51)  案:原件存12行,今録其文如下:   羅蜜不得施不得施者不得受者亦不遠離是  法行檀波羅蜜是則照明菩薩道如是須菩提  菩薩以方便力故具足菩薩具足已能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  慧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何等十八一諸佛身無  失二口無失三念無失四無異想五無不定心六  無不知舍心七欲無減八精進無減九念無減十  慧無減十一解脫無減十二解脫知見無減十三一  切身業隨智能行十四一切口業隨智能行十五  一切意業隨智能行十六智能知見過去世無閡  無障十七智能知見未來世無閡無障十八  智能知見現在世無閡無障   考其內容,抄寫的是姚秦/鳩摩羅什譯的《大智度論》「釋照明品第八十一」(卷第九十一)和「釋四念處品第十九」(卷四十八)中的內容。原文如下: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菩薩摩訶薩行六波羅蜜、十八空、三十七助道法、佛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不具足菩薩道,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世尊菩薩摩訶薩當雲何具足菩薩道、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告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以方便力故行檀波羅蜜,不得施、不得施者、不得受者,亦不遠離是法,行檀波羅蜜,是則照明菩薩道。如是須菩提菩薩以方便力故,具足菩薩道。具足已,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能,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52)   復次,須菩提菩薩摩訶摩訶衍,所謂十八不共法。何等十八?一諸佛身無失。二口無失。三念無失。四無異想。五無不定心。六無不知已舍心。七欲無減。八精進無減。九念無減。十慧無減。十一解脫無減。十二解脫知見無減。十三一切身業隨智能行。十四一切口業隨智能行。十五一切意業隨智能行。十六智能知見過去世無礙無障。十七智能知見未來世無礙無障。十八智能知見現在世無礙無障。須菩提,是名菩薩摩訶摩訶衍,以不可得故。(53)   原件在第5行「亦如是」3字下,加一墨線表示上下文之區別,可見,抄者先抄寫了「釋照明品」中的內容後,又抄寫了前面「釋四念處品」中對「十八不共法」的解釋。當然,前段原本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具足品第八十一」中的內容也可以理解為先抄寫的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段落,然後再抄寫《大智度論》中的解釋。   故此件可擬名為:大智度論抄本殘片(54)   12、浙敦162(浙博137)講經次第(55)  案:此件擬題不當。原件存上中下三段,依次録文如下:   初文前略明二  後入文正釋三   初總摽  後別釋四  初結前生後  次正誦戒相二  後結勸修學   初釋輕垢  二明制意  三明廣略  四科其文  初科判  後隨釋   從內容來看,這不是講經的次第,而是典型的佛經科文(科判)。所謂科文,就是注釋者為方便解釋經論而將內容分成數段,再以精簡扼要的文字標示出各部分之內容,是我國古代疏釋經論者常用的詮釋方式。依據分科可以獲知該書之簡明內容及義旨脈絡,並能定出注釋者對於該書之大體見解這一方法,始於東晉/道安。現按照科文的規則,加數字標識(表示標題級數)整理如下:   初文前略明二(1)  初總摽(2)  後別釋四(2)  初釋輕垢(3)  二明制意(3)  三明廣略(3)  四科其文(3)  後入文正釋三(1)  初結前生後(2)  次正誦戒相二(2)  初科判(3)  後隨釋(3)  後結勸修學(2)   從內容來看,這是為梵網菩薩戒的輕垢罪篇作的科文。如新羅/太賢《梵網經古跡記》卷下末說:   《經》:佛告諸菩薩至四十八輕今當說。述曰:此下別誦輕戒。此中有三:初結前生後,次次第誦出,後結勸奉行。此初也。此諸輕戒隨其意樂,有犯、無犯,是染、非染,耎中上品,應當了知。(56)   日本凝然為唐/法藏的《梵網戒本疏》作的《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五十也說:   上輕垢罪釋文之初科為三段:初結前生後,二正顯戒相,三結勸修學。彼第三者,今此經戒總結段也。(57)   不過,因科文內容有限,目前不能斷定這究竟是為《梵網經》作的科文還是為唐/法藏《梵網戒本疏》作的科文。   故此件可擬名為:梵網菩薩戒輕垢罪篇科文   13、浙敦170(浙博145)佛經殘片(58)  浙敦171(浙博146)佛經殘片(59)  案:原件兩頁,各存16行,今録其文如下: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  示若唯世俗如來者則不決定若以勝義  見如來者是則決定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第六增上王染時染自取於無染不染染者名愚夫  今此頌中第六增上王者謂心意若有已  度五暴流未度第六意暴流爾時其心隨逐  諸定所有愛味故名染時復有補特伽羅於  長夜染取為己有於可愛法執藏不舍是故  說彼為染自取貪名為染因貪所生來世  苦亦名為染若染自取於所染心不隨功用  攝受遮止修意對治作意故如是彼心於現  法中無有染污於無染心此染自取當來世  中因彼諸苦亦無有染若有於彼隨作功用  而不攝受亦不遮止不修意對治作意□□  此苦因長夜受苦於此苦因□(後殘)  愚夫   尊或弟子所設佛世尊佛弟子由悲□□  自往其所然彼由覆隨煩惱染污其心尚  不如實發露己過況能信解修諸善法如是  當知於彼善說法毗柰耶相應善法二種心  城皆不能入何況復能取為己有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  示在家出家總由四種雜染因緣失壞善說  法毗柰耶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如龜藏支於自誚 苾蒭善攝意尋思  無所依止不惱他 證般涅槃無所謗  此頌所明謂如有一依初靜慮舍三惡尋所  謂欲尋恚尋害尋又能棄舍初靜慮地諸善  尋思安住無尋無伺定中如龜藏支於其自  誚略攝尋思亦復如是無尋無伺定者應知  此上乃至有頂彼於此定正安住時不生愛  味出已成就愛樂法調順柔和易可□□   這兩殘頁原本為一件而被人撕裂為二,故字跡、紙質等特徵完全一致。抄寫的是唐/玄奘譯《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九「本地分中思所成地第十一之四」中的內容: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若唯世俗如來者,則不決定。若以勝義見如來者,是則決定。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第六增上王染時染自取  於無染不染染者名愚夫  今此頌中,第六增上王者,謂心意識。若有已渡五暴流未渡第六意暴流,爾時其心隨逐諸定所有愛味,故名染。時復有補特伽羅,於長夜染取為己有,於可愛法執藏不舍,是故說彼為染自取。貪名為染,因貪所生來世苦亦名為染。若染自取於所染心不隨功用攝受遮止修意對治作意故。如是彼心於現法中無有染污,於無染心此染自取,當來世中因彼諸苦亦無有染。若有於彼隨作功用而不攝受亦不遮止,不修意對治作意,故依此苦因長夜受苦。於此苦因不能遠離,故名愚夫。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遠離苦因所有勝利,及顯苦因能感自苦是愚夫性。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有城骨為墉筋肉而塗飾  其中有貪恚慢覆所任持  今此頌中,所言城者,謂心意識。此城唯以骨充磚石,筋代蠅紝,肉當塗漫,為形骸墉周匝圍繞。此城中有違害善說法毗柰耶所有善法,四種惡法之所任持:二是在家諸受欲者,謂貪與瞋。二是惡說法毗柰耶中而出家者,謂慢與覆。由著諸欲,悕求諸欲,與鄙穢行不相違背,於善說法及毗柰耶尚不信受,況當修善。恃惡說法而生憍慢,不能自然趣佛世尊弟子所。設佛世尊佛弟子由悲愍故,自往其所,然彼由覆隨煩惱染污其心尚不如實發露己過,況能信解,修諸善法。如是當知,於彼善說法毗柰耶相應善法二種心城,皆不能入,何況復能取為己有。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在家、出家總由四種雜染因緣,失壞善說法毗柰耶。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如龜藏支於自誚 苾芻善攝意尋思  無所依止不惱他證般涅槃無所謗  此頌所明,謂如有一依初靜慮舍三惡尋,所謂欲尋、恚尋、害尋。又能棄舍初靜慮地諸善尋思,安住無尋無伺定中。如龜藏支於其自誚,略攝尋思亦復如是。無尋無伺定者,應知此上乃至有頂,彼於此定正安住時不生愛味,出已成就愛樂法。調順柔和,易可共住。不惱有智同梵行者,又為智人同梵行者欣樂共住,又復成就無違諍法。彼由如是正方便故,於諸聖諦能入現觀及得漏盡,彼於諸法不由他信,獲得善凈勝智見故,如實了知法真是法,毗柰耶真是毗柰耶。由如是知故,終不依止諸見顛倒於法謗法,及於非法亦謗非法。終不顯示非法為法,法為非法。非毗柰耶為毗柰耶,或毗柰耶為非毗柰耶。(60)   故此件可擬名為: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九殘片(61)   14、浙敦176(浙博151)佛經殘片(62)  案:原件存20行,今録其文如下:   (上殘)□吽紇□(後殘)  (上殘)□□轉諸障之母大千辟大頭百千俱胝眼  無別□□□□剛杵三界寬廣壇場內願我等及一切皆獲吉祥  唵或遭王難或賊難或火難或水難或毒難或刀杖難或怨敵難或飢饉難  或怨家難或霹靂難或橫死難或地動難或流星難或王刑罰難  或龍難或電難或金翅鳥難或惡獸難或葯叉王崇或羅乞叉婆崇  或毗舍遮祟或部多祟或鳩盤荼祟或布單那祟  或揭吒布單那祟或塞建陀祟或阿波悉摩啰祟或狂鬼祟  或□朴鬼祟或蠖罰(63)低祟如是等怖畏之中比丘等及一切眾生  皆得安樂    食人顏色者 食胞胎者 食肉者 食脂者  食髓者 食氣者 食命者 食吐者 食不凈者 食尿者 食糞者  吃殘食者 食唾者 食涕者 食精者 食膿者 食撥散者 食華鬘者  食香氣者 食熏氣者 食思相者食華者 食果者 食子者  食燒灼者如是等神鬼所有咒述並皆禁斷 諸遊行外道所作咒術亦皆禁  或厭蠱男或厭蠱女所有咒述悉皆禁斷 或大自在所作咒術悉皆禁斷  那羅延眾所作咒術亦皆禁斷 金翅鳥王共作咒術亦皆禁斷  摩訶  迦羅及摩帝□所作咒術亦皆禁斷 髑髏外道作諸咒術亦皆禁  諸作強勝諸作憍慢所欲成就一切事者輒作咒術亦皆禁斷四姊妹神所  作咒術亦□□□□□□嘿□雲斗戰神歡喜之主亦雲孔雀□□(後殘)   考其內容,是為唐/不空所譯《大佛如來放光悉怛多缽怛啰陀羅尼》所作的釋義,參考日本/明覺《大佛如來放光悉怛他缽怛啰陀羅尼勘注》可知。《勘注》原本先列梵文悉曇字,下面再以夾注方式作解釋,受計算機字型檔限制,只能僅抄漢文解釋如下。解釋與解釋之間加圓括弧表示區別,夾注中的悉曇字用「□」表示:   (內也)(焰也)(無別異歟)(大也)(金剛杵廣也)(三有也)(壇場也。連上雲:無別異火焰金剛杵三界寬廣壇場之內)(略有五義:一歸命義。二驚覺義。三攝伏義。四除障義。五供養義。又有三義:一法身義。二應身義。三化身義)(願我等及一切皆獲吉祥也。經雲與我平等。□□我也。□□□得也)(王難也)(賊難)(火難)(水難)(毒難)(刀杖難)(兵難)(飢饉難)(雹難)(非時也,亦橫也)(死也)(怖也。連上雲橫死難)(地也)(亦地也。合雲地)(動也)(連上雲地動難)(險路難)(王刑罰難)(龍難)(電難)(金翅鳥難也。□妙也。□□翅也。正雲妙翅)(葯叉崇也)(羅剎崇)(餓鬼崇)(廁神崇)(神鬼崇)(守宮婦女鬼崇)(臭鬼崇)(奇臭鬼崇)(九摩羅童子崇)(羊頭鬼崇)(狂鬼崇)(影鬼崇)(音謀鬼崇)(食生氣人色者。私雲:□□生也。引點即□也。□□□雲食也)(食胞胎者。□雲胎也)(食生氣者。□□雲生也)(食壽命者)(食血者。□□□雲血也)(食產者)(食肉者。□□雲肉也)(食脂者)(食髓者)(食出者。經雲食風者)(食不清凈者。□雲不。□□雲凈)(食心者。經雲質多)(如是眾等)(一切執神眾也。私雲:□執者神也。□是多聲,故雲眾歟也)(明咒也)(斷也)(我今也)(禁也)(我今也)(外道賊)(所作)(明咒也)(同上。連上雲:所作明咒我今禁斷也)(孤魅)(同上)(大自在天)(金翅鳥王)(同上)(大黑天神也。私雲:□□大也。□□黑也。□□母也。□□眾也)(同上)(髑髏外道)(同上)(勝也)(作也)(憍慢歟)(作也)(一切義利也。□□一切也。引點即□。□□雲義也)(成就也。連上雲:諸作強勝,諸作憍慢,所欲成就一切事者)(同上)(四姊妹神女也。□□□四也。□□□姊妹總名也)(同上)(斗戰鬼)(外道)(孔雀王)(歡喜王)(64)   不空翻譯《大佛如來放光悉怛多缽怛啰陀羅尼》時僅據梵語譯音,而未翻其意。(65)加之不空陀羅歷代漢文大藏經未收,僅有日本保存的抄本,《大正藏》的底本即日本黃檗版凈嚴加筆本。據後之尊教章節附註稱:「大唐青龍寺內供奉沙門曇貞建修真言碑本。元祿十六年二月六日以凈嚴和上之本再校了。」(66)可見,此陀羅尼乃是從中國傳入的。在浙敦176殘片發現以前,其釋義之作僅有日本/南忠《注大佛真言》和日本/明覺《大佛如來放光悉怛他缽怛啰陀羅尼勘注》。這次的發現,為藏外佛教文獻增添了新的內容。   故此件可擬名為:大佛如來放光悉怛多缽怛啰陀羅尼釋文   15、浙敦177(浙博152)佛教文稿殘片(67)   案:原件共11行,今録其文如下:   歸命大智海 毗盧遮那尊 八萬四千藏 十地諸菩薩 我今博凡夫  未有真實解 願以慈悲力 令得心眼開 持誦大乘經 聲  遍十方界 凡是苦眾生 聞者皆解脫   金光經要毗  正經五千 卅五言 三十二分 二百五十七字 都合五千二百   九十二字 佛七十四 世尊五十一 如來八十四 菩薩卅五  何以故卅七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廿九 於意雲何三十  須菩提一百卅三 三千大千世界 卅二相十二 一合相五善男  子善女人十三 具足諸相十二 微塵十一 庄嚴九 眾生  廿 恆河十四 布施廿 功德九 福德十八 我人眾生壽  者五 我見人眾生見壽者見五 無我見無人見無眾  生見無壽者見二 白佛言六 佛告六 甚多九   浙敦177號卷子可分作二個部分:從開頭至「聞者皆解脫」,是誦經前念的「歸敬頌」,有歸依三寶、求加持發願作用。從「金光經要毗」至結尾,是正文。從內容來看,這是對《金剛經》重要語詞作的一種統計。文中「金光經」乃是「金剛經」的誤寫,「要毗」乃是「要略」的誤寫。不過,其統計情況與現存《金剛經》版本有些出入。比如,依據《大正藏》本計算,「佛」出現75次而非74次,「世尊」出現52次而非51次,「如來」出現88次而非84次,「菩薩」共出現35次而非34次,「何以故」出現38次而非37次,「須菩提」出現137次而非133次,「三十二相」出現8次而非12次等等。而相同的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出現29次,「於意雲何」出現30次,「三千大千世界」出現7次,「一合相」出現5次,「善男子女人」出現13次等等。出現這種情況原因,不僅有流傳版本的差異問題,也有計算的誤差。  《金剛經要略》的作用當然不在於數字的統計,其用途是做功德求福。儘管《金剛經》字數僅有5千多,但對於識字不多或僅以求福為目的信眾來說,還是太復雜了。大家需要一種方便快捷的方式來達成目的。所以出現了快速翻頁而模擬讀經狀的「轉經」,也出現了將大藏經放在蓮花模型上,推動蓮花轉一周,即算讀誦大藏經一遍的方便法門,今天西藏盛行的轉經筒即同此類。《金剛經要略》所起的作用也是如此,念誦《要略》一遍,即等於讀誦《金剛經一遍,所以纔在前面加上「歸敬頌」。   故此件可擬名為:金剛經要略   16、浙敦196(浙博171)懺悔歌辭(68)  案:此件擬題不當。原件共4頁,今録其文如下:   堪忍何時卻得復人身 仏子  諸菩薩莫謗三  寶若謗三寶墮  惡道三百具長  釘定釘心叫喚  連聲浩浩謗佛  謗法更加嗔銅  開鐵棒來相拷  苦哉苦哉不可  論何時植遇  天堂道 仏子  微塵至梵累  極千生勝果菩  提斯皆頓失既  嬰六道良亦可  悲天出人間為生  何處犯戒諸報  已落三途未  審於中已經幾  劫墮三惡道中  已至極苦更經  劫數誠可痛心  歲月□□不知  得聞父母三寶  名字已否苦哉  苦哉連花藏戒  今日得聞眾共  傾心□途(69)廣說  我今懺悔不敢  覆藏惟願戒  師慈悲廣說   考其內容,抄録的是《和菩薩戒文》中的一段(《大正藏》本所據底本甚差,而且錄文、標點也有問題,故有出入):   佛子,諸菩薩莫多嗔,多嗔定受奔蛇身。婉轉腸行無手足,為□前世忿怒曰。八萬筒□來唼食,遺留自骨乃皮□。□所□苦難堪忍,何時劫得勝人身佛子,諸菩薩莫謗三寶,若謗三寶墮惡道。三百貝長釘定釘處,□叫喚連天聲浩浩。謗佛謗更□嗔,銅開鐵櫸來相悖。痛哉苦哉不可論,何時值遇天掌道。佛子,和雲:微塵至犯黑極千生,勝果菩提斯皆頓失。玩嬰六道良亦可悲,天上人間取生何路。和雲:犯戒知報已落三途,未番於中所經幾歲。和雲:墮惡道中已至極苦,更經劫數誠可痛心。歲月疑長,不知得聞父母三寶名字已否。和雲:苦哉苦哉。和雲:蓮花藏戒今日得聞,眾共傾心願垂廣說。(70)   《和菩薩戒文》另有浙敦061、浙敦062兩種,浙敦196的內容也見於浙敦062第3頁。   故此件可擬名為:和菩薩戒文(71)   17、浙敦199(浙博174)佛經殘片(72)  案:原件存3行,草書。今録其文如下:   量身悉於一切世界示現成仏故由得道故成此仏事是仏菩薩常行之道示現  成於仏道之相故始名為八相成道故對法論業大性雲窮生死際示現一  切成菩提等諸仏事故然諸教說多少不同如花嚴經說二十相彼經為成十所法   考其內容,抄録的是唐/曇曠撰《大乘起信論廣釋》卷第五中有關「八相成道」的一段:   論:以見法身至入於涅槃。釋曰:此顯利他德也。謂於十住發心住中,隨本發心,利眾生願,能現八相,權作佛身。故花嚴雲:雲何菩薩一身作無量身?悉於一切世界示現成佛故。由得道故,成此佛事,是佛菩薩常行之道。示現成佛之相故,總名為八相成道。故對法論業大性雲:窮生死際,示現一切成菩提諸佛事故。就諸教說多少不同,如花嚴經說二十相。彼經為成十數法門,仍一一相皆顯十義,而不別說。(73)   故此件可擬名為:大乘起信論廣釋卷第五殘片(74)    目前,除浙敦063(浙博038)佛經咒語(第177頁)未能識別外,其它原來沒有定題的文獻已經全部得到辨識和定題。還有極個別文獻雖然可以判定是什麼,但由於缺少左證材料,未敢自是。如浙敦180(浙博155)凈三業真言,應該是密教法本殘頁。「凈三業真言不過是其中內容之一,不能作為題目。後面還有「結界(原本誤抄作結屆)真言」、「普禮真言」、「供養真言」(獻香、花、燈、塗香、飲食)。而且,從其中的真言「唵摩尼缽特摩吽」來看,這是觀音菩薩的六字大明咒(也稱為六字真言、六字明),一般翻譯作「嗡嘛呢唄咪吽」、「唵么尼缽訥銘吽」,根據梵文可以轉寫作「om ma ni pa dme hum」(受字型檔限制,長音符號均省略)。其「pa dme」就是「唵摩尼缽特摩吽」中的「缽特摩」。由於「pad」在藏語里念作「be」,通常藏音念此咒為「om mani beme hum(嗡嘛呢唄美吽)」。而且原件六字大明咒下有「想作四手雲雲」,可知其為四臂觀音修法法本。  限於學力,考辨可能還有不當之處,懇望方家斧正。     2001年7月12日於蘇州西園  戒幢佛學研究所無盡燈樓   注釋:  1 見第167頁。  2 見《大正藏》41/1823/948中。  3 案:浙敦049原文見948頁倒數11行至倒數12行。  4 見第194頁。  5 見《大正藏》41/1823/978下至979上。  6 案:浙敦067原文見978頁下第4行至979頁第1行。  7 見第194頁。  8 案:「料」字原為俗寫,作「米」旁加「斤」。  9 案:此字原為草頭。  10 案:「如」後原有「是」字,抄者在字旁用兩點表示刪去。  11 見《灌頂經》卷第十二。《大正藏》21/1331/535下至536上。  12 案:浙博068原文見535頁下倒數第6行至536頁上第12行。  13 見第194頁。  14 見第204頁。  15 見第204頁。  16 案:原作「心」,抄者於旁改為「雲」。  17 案:如s。5464b、p。2039vd等。  18 案:如p。2629v。  19 案:如北4446(收001)、北4447(閏042)等。  20 見《卍續藏經》第92冊第307頁下。  21 見《卍續藏經》第92冊第315頁下。  22 見《卍續藏經》第92冊第320頁上。  23 案:「有」字疑衍。  24 見《卍續藏經》第92冊第458頁下至第459頁上。  25 見《卍續藏經》第92冊第459頁下至第460頁下。  26 見《卍續藏經》第92冊第463頁上至第464頁下。  27 見《卍續藏經》第92冊第467頁上至第468頁下。  28 見《卍續藏經》第92冊第468頁下至第469頁下。  29 見《銷釋金剛科儀會要批註序》,《卍續藏經》第92冊第235頁上。  30 見《卍續藏經》第92冊第281頁上。  31 案:如「正信希有,有名利貪花水上漚。功名成就,莫要相爭斗。佛。急急早回頭,火燒眉毛纔把頭救。一日無常萬事休。一日無常萬事休。」  32 案:如「因勝果勝,信心明了無疑。人空法空,真性本來平等。直饒名相雙泯,取捨兩忘,要且猶存筏見。咦,彈指已超生死海,何須更覓渡人舟。(正信希有分第六)」  33 見第198頁。  34 見《大正藏》45/1910/977上至中。  35 浙敦081原文見977頁上倒數第3行至倒數第1行。  36 見199頁。  37 案:原文「功」字後誤抄一「量」字,抄者於旁加兩點,並在字上塗抹表示刪去。  38 見《灌頂經》卷第十二。《大正藏》21/1331/534下至535上。  39 案:浙博084原文見534頁下倒數第1行至535頁上第5行。  40 見第202頁。  41 見第224頁。  42 見《大正藏》8/235/749上。  43 見《大正藏》25/1511/782中。  44 見《大正藏》8/235/749上。  45 見《大正藏》25/1511/781下。  46 見第203頁。  47 見第203頁。  48 見第204頁。  49 見《大正藏》20/1060/106上至中。  50 案:浙博106原文見106頁上倒數第5行至106頁中第3行。  51 見第211頁。  52 見《大正藏》20/1060/699下。  53 見《大正藏》25/1509/407中至下。  54 案:浙敦126原文見第699頁下倒數第17行至第12行;第407頁中倒數第1行至下第8行。  55 見第219頁。  56 見《大正藏》40/1815/708中至下。  57 見《大正藏》62/2247/261上。  58 見第222頁。  59 見第222頁。  60 見《大正藏》30/1579/382下至383中。  61 案:浙敦170原文見《大正藏》382頁下倒數第4行至383頁上第14行。浙敦171原文見382頁上倒數第2行至382頁中倒數第6行。  62 見第223頁。  63 案:「罰」字前原有「口」旁。  64 見《大正藏》61/2235/608中至609上。  65 見《大正藏》19/944/100至102。  66 見《大正藏》19/945/102下。  67 見第224頁。  68 見第256頁。  69 案:此處原已殘缺,不知什麼人從何處貼補上一個「途」字,和旁邊殘存的筆跡不能吻合。  70 見《大正藏》85/2851/1300下。  71 浙敦196原文見《大正藏》1300頁下第6行至第16行。  72 見第258頁。  73 見《大正藏》85/2814/1160上。  74 案:浙敦199原文見《大正藏》1160頁上第8行至第13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