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初識(五)
2、悶絕時會斷,如休克時、被全麻時、被打昏時。也什麼都不知道了。
3、正死位會斷。從完全失去任何知覺,身體漸漸冷透,到中陰身完全生起,這段時間叫正死位,大約八小時左右。
4、無論是進入無想定的人,還是無想天人在無想定中,意識都斷了,闇無所知。
5、滅盡定中,不但第六識斷了,而且也斷了第七識五遍行心所中受、想兩個心所,所以又叫滅受想定。也是一無所知。
關於定和禪:
定與禪,有時合稱為禪定,都指「心一境性」,即指意識既不昏沉,又不散亂,唯一專註於定境法塵。而沒有禪定功夫的人,不是昏沉,就是散亂。
無想定斷了意識,滅盡定不但斷了意識,還斷了意根第七識之受、想兩個心所,故與前述其它禪定唯是意識之法塵境界有所不同。
禪,是禪那的簡稱,僅指色界的初禪、二禪、三禪、四禪。
定的範圍較廣,不但包括四禪,而且包括無色界的四空定及滅盡定,還可以包括欲界定以及初禪前的未到定。定的名相很多,還有等引、等至、等持之說。
問:何謂等引、等至、等持?
答:等引,梵名三摩呬多;等至,梵名三摩缽底;等持,梵名三摩地、三昧譯為「正定」或「正受」。此三都是定的別名,但內涵有所不同。
等引:等,指身心中所有分位都安和平等;引,指引生。離沉、掉,深妙靜慮,引攝眾生平等諸法性,謂等引。等引,就是引等,引入平等安和之定境,猶如大橋之引橋。
等至:是等引之結果。在定中,由於定的勢力,令身心平等安和謂之等,定能令至此平等位,故名為等至。等至,就是至等,至此平等安和之位,猶如大橋之正橋。
等持:是等至之用。等持,就是持等,於諸境界中,持平等安和諸功德也。故此不通「二無心定(無想定、滅盡定)」,而通攝一切有心位中「心一境性」,亦通散位定,如欲界定。猶如橋上車水馬龍,而橋如如不動。
等持者:謂修定者證得等至已,熏習純熟,不令定力退失;而後依彼所得定力,入於心一境性,然不離三界九地五塵三塵(色界無香塵、味塵)等,發起辦事靜慮——五神通等,是名等持。
等持境界之高低,依其所證三界九地定境等至之高下而差別,亦依有漏所得定及依無漏所得定而有差別;無漏所得定復依聲聞、緣覺、菩薩、佛菩提之差異而有別。
問:等引、等至、等持三者有何異同?
答:三者皆是定之異名。等引、等至通於有心定、無心定(無想定、滅盡定),而不通於散定(如欲界定);等持通於有心定、散定。
答:1、禪宗的禪,指第八識,是第八識眾多異名之一,但著重指第八識之清凈本體。有人說,禪是佛心,這話沒錯,但要弄清楚。佛有兩種,一種叫本來佛或天真佛,一種叫究竟佛或圓滿佛。本來佛或天真佛僅指眾生位的第八識,而究竟佛或圓滿佛不但指佛位的第八識,也指佛的三身,即清凈法身毗盧遮那佛,圓滿報身廬舍那佛,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
也就是說,禪宗的佛心,僅指佛地以前的第八識,佛地的第八識,則不名為禪;更狹義地說,僅指到初地入地心以前的第八識,因為禪宗參禪最多到這裡就結束了,見道位圓滿了,從初地的入地心開始就進入修道位了。然就心的清凈自在的本體來說,皆可名之為禪。
而禪定的禪,只是指色界定的初禪、二禪、三禪、四禪,都只是第六識的部分境界,然四禪中的無想定例外,因為已經斷了第六識,則非第六識之境界,乃是第七識安住不動之境界。
2、禪宗的禪,也指第八識的中道體性,如《心經》所說「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而禪定的禪,恰恰是有生有滅的法,意識不現行的時候,禪定及其所有的禪定境界也就沒有了(無想定除外)。
3、禪宗的禪,也指般若智慧,主要指第八識本具的本覺智慧,也指真見道位所具有的般若總相智和相見道位所具有的般若別相智,能引導眾生走向解脫和成佛。
而禪定的禪,只是意識靜定的某種狀態,縱然加修神通而有五通(天眼通、天耳通、宿命通、他心通、神足通),如果沒有出世間的智慧,也不能引導眾生走向解脫和成佛;但如果修出世間法,禪定則能起輔助的作用,在正知見具足的情況下,幫助開發本有的智慧,增進後得的智慧。
解脫的境界就是涅槃。涅槃有四種。即本來自性清凈涅槃、有餘依涅槃、無餘依涅槃、無住處涅槃。涅槃是清凈無染之義,中道之義。小乘的阿羅漢、辟支佛只有有餘涅槃、無餘涅槃兩種。
大乘菩薩參禪開悟,則證本來自性清凈涅槃。八地以上的大菩薩由於已經滅除了分段生死的煩惱,故證得前三種涅槃,佛則圓證四種涅槃。無住處涅槃只有佛才證得,也叫大涅槃、大般涅槃,或究竟涅槃。
法身:第八識的本體有種種異名,法身就是其中之一。每位眾生皆具法身,但眾生的法身「自性清凈而有染污」,而佛的法身,究竟清凈而沒有任何染污,名清凈法身毗盧遮那佛。
報身:是佛的福報與智慧之身,由修廣大圓滿之福德與智慧而感得的庄嚴之身,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名圓滿報身盧舍那佛。
眼識九緣:緣,條件之義。就是說,眼識的生起,需要九個條件,缺一不可,即1根、2塵、3空、4明、5作意、6第六識、7第七識、8第八識、9種子。
1、根:即眼根,包括扶塵根和勝義根。根的作用是觸塵生識。扶塵根接觸外色塵,勝義根接觸內色塵。
2、塵:即色塵,有外色塵和內色塵兩種。外色塵乃山河大地日月星辰等依報以及五根身之正報;內色塵乃是第八識在眼勝義根即大腦視覺中樞處所顯現之外色塵之影像。眼識其實只能了知內色塵,對外色塵的了知,實際上都是通過內色塵來了知的。
3、空:即適當的空間距離,太遠太近都看不到。
4、明:即適當的光明,沒有光看不到,光太強太弱也看不到。
5、作意:即引導心識趣向所分別對象的作用,這裡主要指第六識作意心所的作用,就是俗話說的引起注意,否則,將視而不見。
6、第六識:也叫分別依,意識是前五識的俱有依,因為如果沒有第六識現行為前提,其作意心所就不能相隨而現行,就不能引導眼根趣向所對之色塵,眼識便無從生起。
7、第七識:也叫染凈依,因為第七識是染凈萬法生起的總樞紐,第八識在世間運行,必須要有第七識配合才行,第八識中所有功能的啟動,都要靠第七識發布指令。
8、第八識:也叫根本依,因為萬法都依第八識為根本而生起、而存在,都要靠第八識中的種子不斷流注而變為現行並持續。
9、種子:也叫種子依,因為萬法都由種子變現。這裡主要指眼識的種子;沒有眼識的種子連續不斷變為現行,就不會有眼識。
鼻識、舌識、身識七緣:因為既不需要光明,也不需要空間距離。嗅感細胞必須直接觸到香塵;味蕾必須直接觸到味塵;身體必須直接觸到觸塵。
意識五緣:除了不需要光明和距離外,它本身就是第六識,當然不需要分別依,又因為意根就是第七識,所以又少了染凈依,就只剩下五緣了。即:1、根(意根),2、法塵,3、作意(意根的作意心所),4、第八識,5、意識的識種。
末那識三緣:除了無餘涅槃一種情況,第七識,即末那識意根,永遠和第八識在一起。但第七識既然是可滅之法,也一定是可生之法。既然可生,就一定有生起所需的條件。但為什麼所需緣如此之少?我們從意識五緣而觀。第七識的根即第八識,所以又少了一緣。法塵與意根是相對相依而存在,意根還沒有生起的時候,還沒有法塵。那麼,剩下的條件就只有三個了,那就是:1、第八識,2、第八識的作意心所,3、第七識的識種。
阿賴耶識四緣:第八識不是不生不滅嗎?為什麼還有生緣呢?原來,所謂生緣,都是依每個識在三界中生起作用而言的。如無餘涅槃中第八識獨存而不生起任何作用,當然就不存在生緣的問題了。
第七識、第八識互為所依根,所以1、第八識的根就是第七識。2、塵境,乃五根所對之外五塵,包括身體內部的塵境。既然有第七識意根,當然還有外法塵(即外五塵的變化)。3、第七識的作意心所。4、第八識的識種。
答:可以從眠熟無夢、正死位及滅盡定的入定、出定來看。
眠熟無夢時,第八識透過身根了知身體的一切粗細變化,透過五扶塵根了知外部環境的一切變化,了知第七識的剎那剎那的一切決定,也了知該流注哪些種子,恰如其分地使無量的種子變為現行,及時協調體內的各個系統、各個臟腑之間的關係,完成生命所必需的種種極其復雜的生化反應。這時,第七識遍緣一切法,剎那了知一切變動,剎那發放一切指令,第八識依第七識的指令,剎那流注一切相應的種子。
這時的四緣:1、根,第七識;2、塵,根身(身體內部的塵境)、器界(身體外部的塵境);3、第七識的作意(不是指決定,決定是思心所的功能);4、第八識的自己的識種。
正死位時,第八識透過身根了知身體的綜合機能已經衰竭,第七識也了知了此重大變化,作出捨身並出生中陰身的決定。第八識隨緣,一分一分從身體內退出,一分一分出生中陰身,一分一分轉移到中陰身中。轉移完成之時,即是正死位結束之時。
這時的四緣:1、根,第七識;2、塵,根身(身體內部的塵境);3、第七識的作意(分分捨身的決定,以及分分成就中陰身的決定);4、第八識的自己的識種。
滅盡定入定時,第六識先設計出定的預設,然後第八識接受第七識入定的決定,入初禪斷前五識,依序逐漸到無所有處定或非想非非想處定,先斷第六識,再斷第七識受、想心所,進入滅盡定中。
這時的四緣:1、根,第七識;2、塵,根身(身體內部的塵境);3、第七識的作意(入滅盡定的決定);4、第八識的自己的識種。
滅盡定出定時,第七識的觸心所觸到了入定前所預設境界,了知了這種變化,決定出定,第八識流注第七識受、想心所的種子,於是退回到非想非非想處定或無所有處定,現起第六識,然後依序逐漸退至初禪,現起前五識。
這時的四緣:1、根,第七識;2、塵,所預設的外部的塵境;3、第七識的作意(出定的決定);4、第八識的自己的識種。
色:有四種,即顯色、形色、表色、無表色。其中只有顯色是色的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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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顯色:就是顏色,眼識所了別的只有顯色,而且只是顏色的總相(也叫粗相),即青、黃、赤、白、明、暗。(明暗不是指有光無光,而是指在有光的前提下,明暗的對比)意識則還可以進一步了別顏色的種種別相(也叫細相)。
2、形色:是顯色集聚的分位差別,必須比較才能了知,所以是意識了別的對象,因為只有意識有比較的功能。如長、短、方、圓、粗、細、高、下、正、不正等。
3、表色:指有所表示的動作,是顯色、形色的差別業用。如取、舍、屈、伸、行、住、坐、卧等。
4、無表色:則是顯色、形色二種色,或再加表色共三種色所顯示出來的綜合效應,內涵,或某種韻味,如美麗、醜陋、宏偉、輝煌等。即是不同於上述三種色法的另一類色法。
其它關於無表色的表述:
1、「無表色,謂意識緣於過去所見之境,雖分別明了,而無表對,故稱無表;雖無所表,而於所緣之境執著不忘,故稱為色。」 此謂意識回憶之境界。
2、「無表色系依身、口發動之善業與惡業,為生於身內之一種無形色法,乃感苦、樂果之業因,具防非止惡之功能。」此處指戒體,因受戒之時受戒者誠心正意領納所得。
死的定義,就是身壞命終。在佛教里,死的指標,既不以停止呼吸、停止心跳為標准,也不以觀察不到腦電波為標准,而是以身體冷透為標准。為什麼?說明第八識已經不再持身了,已經完全離開身體了,身體已經成了死屍了。
佛法說壽、暖、識是在一起的,暖是可以衡量的,壽與識在不在,就用暖在不在來衡量就可以了。只要暖在,說明人還沒有死透,中陰身還沒有完全形成。從停止呼吸心跳到中陰身形成,大約需要八個小時。
一、在眠熟無夢、二無心定(即無想定和滅盡定)三種情況下,因有正常的五根身故,第八識接受第七識剎那剎那要監察一切、了解有無重大變化的決定,憑藉五扶塵根接觸外五塵,顯現外五塵上有變動或無變動之外法塵,第七識便依此法塵監察一切,了解有無重大變化。
如果沒有重大變化,就剎那剎那做繼續睡覺或繼續入定的決定,如果發現了重大變化,出於保護生命的本能,第七識就會作出要了解這個重大變化的決定。但祂自身沒有了解重大變化具體情況的本事,因為祂只能和五別境心所的慧心所相應,且其慧昧劣。
第八識了別第七識的決定後,就會流注第六識的種子,種子變現行,第六識就可以幫助第七識進行具體的了別,再根據具體情況作出相應的決定。
第七識獨自運作的時候雖然昧劣,但當祂有第六識配合的時候,祂對第六識所提供情報的審察,及其根據此審查和祂具有的俱生我執的習氣來作決定,就變得極其敏捷。
二、在悶絕(由於種種原因而喪失了任何知覺)時,由於五勝義根的集合體(大腦)被麻醉或受傷,第八識或無法藉勝義根而現內六塵,或雖現殘缺、模糊的內六塵而六識無法正常出生,所以第七識雖然一再作決定要出生六識,仍無可能,只能依於求生的習氣不斷作恢復根身的決定,等待麻藥力量逐漸消退,或配合第八識儘可能地修復受傷的部分。
三、正死位有突然死亡和正常死亡兩種。
突然死亡:如出交通事故,被槍擊,被砍頭等,根身立刻壞死或身首異處,內外五根不復能用,法塵突然不現,第七識立即審察到身體已經的確不能用了,就作決定捨身,並根據其俱生我執(生生世世連續不斷的自我執著)的習氣作決定出生中陰身;第八識執行指令,實時流注中陰身色法四大種以及六識種,中陰身及其六識便得以出生。
正常死亡:如自然老死、因病去世等,第七識根據法塵的衰變逐漸了解到身體越來越不好用了,最後法塵不再出現了,身體真的不能用了,終於決定捨身並出生中陰身。第八識執行指令,便一分一分地從根身中退出,退出一分,中陰身就出生一分,身體就冷一分,全部退出以後,中陰身也就全部成就了,身體便很快冷透了。中陰身一旦成就,就具足十八界,開始了最多四十九天的中陰生命的歷程。
正死位與六識斷滅的其它四種情況(眠熟無夢、悶絕、無想定、滅盡定)的最大不同,就是五扶塵根和五勝義根都壞了,不能現起外內六塵。但是第七識,第八識都還在運作,他們是根據什麼來運作的呢?我們知道,第七識的一個特點,就是審察法塵有無重大變化。當法塵不再出現的時候,第七識就知道根身不能用了,就會決定捨身和出生中陰身。至於中陰身在正死位大約八個小時中七、八兩個識如何運作的詳細情況,那是地上菩薩修學種智的內容,我們不敢妄測。
人死後,在最多四十九天的時間內,會有一個臨時的身體,作為一個過渡。但中陰身一期的生命,最多隻有七天。一共最多隻有七期。所以每七天,就會死生一次。每天都有機會尋找有緣的父母去投胎。
2、中陰身與此世相連,還知道此世的一些重要情況。
3、中陰身有小神通,而其神通主要表現在尋找未來的父母上,其眼、其耳、其身,不受牆壁、距離的障礙,所以縱然再遠,哪怕遠在異國他鄉,甚至別的世界,縱然有屋舍遮蓋或距離遙遠,對未來父母,卻看得一清二楚,如在目前。
4、一旦找到相應的父母,就等待投胎的機會。開始的幾個七天時間較從容,越到最後越緊迫,到最後第七個七天,一定會投胎,絕不會超過四十九天。最後快到四十九天期滿還未於它道投胎,就會落入鬼道。
5、投胎的其實並不是中陰身,而是第七識和第八識,由中陰身的第七識作決定,中陰身的第八識隨緣。中陰身只是去找未來的父母,一旦投胎,中陰身即告消失。七、八兩個識,生生世世都不滅亡,生生世世在一起。所以對祂們來說,根本就無所謂生與死,祂們是往來三世的。有生有死的,是前六識和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