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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是什麼意思?意識,八識之一,依第七識末那為根(意根)生起。所緣的是過去、現在、未來之法塵,發生認識的作用。意識層麵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在認識能力上,前五識為現量(直覺),其所緣對象必須是現在而非過去、未來,必須是現前而非別處,同時,不帶名言、不能分辨是非差別。一旦和過去、未來的境界發生聯繫,或對認識對象作出判斷、介入語言概念,便進入第六意識的作用范疇了。
當我們眼睛看到一個茶杯並覺得它是茶杯時,已不單純是眼識在產生作用,而是進入了意識的范疇;當我們覺得一個茶杯的好或不好時,也是意識在進行判斷。我們現在所能夠感覺到的一切思維活動,基本都屬於意識的作用。意識除現量以外,還有比量和非量,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判斷、推理。當然,我們的判斷有正確和錯誤之分,正確的判斷為比量,錯誤的判斷為非量。人生觀和世界觀的形成,也是取決於第六意識的作用。
意識的能量極大,人生一切行為皆由其成辦,無論是造善業或惡業,主要也是在它的指使下進行。這也是人所以為萬物之靈的關鍵。因為意識具有分別、推理、判斷的能力,可以使人通過理性思維來決定善、惡行為。同時,還能使人獲得有別於動物的精神生活,乃至成就智慧,證得真理。
在心理活動中,意識雖為主體,卻未必能保有權威作用。無始以來,我們為無明所惑,使貪嗔煩惱大行其道,佔據心靈主導。在這種情況下,意識就像充當傀儡的君王,對煩惱唯命是從。於是乎,明知所做是錯事,仍控制不住去做,甚而再三犯錯。何其可憐,何其可悲。唯一的出路,就是聽聞正法,如理思維,樹立正見,奪回失去的主權,使心真正發揮正面作用。如此,才能將人生導向光明。
與意識對應的是潛意識,其活動雖不為人所知,卻暗中左右著意識。在唯識典籍中,將之歸納為第七識和第八識。意識的生起,以第八阿賴耶識儲藏的種子為因,為根本依止。同時,第七末那識與生俱來的先天蒙昧(不共無明)和自私本能(俱生我執)也對意識活動有著重大影響。
人的意識是怎麼產生的?意識是指人腦對大腦內外表象的覺察。按照生物學的解釋,人的意識產生於腦部。人的大腦、小腦、丘腦、下丘腦、基底核等,將視覺、聽覺、觸覺、嗅覺、味覺等各種感覺信息,經腦神經元逐級傳遞分析為樣本,由丘腦合成為丘覺,並發放至大腦聯絡區,令大腦產生覺知,即人的意識。
意識是生物的神經現象,是個體生理功能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一種自我感覺和外部感覺的綜合,意識的基礎是個體具有了對自身本體認知(自我意識)、對自身認知能力的認可、對自身行使能力的認可的綜合。
因此產生一個疑問,我認為我的意識存在,我就是有意識,我認為我的意識不存在或未必存在,我就沒有意識嗎?由於人類意識產生於神經系統的功能,因此不論自身是否感知到,無論自身是否認可,意識均存在。如何界定意識是否存在呢?能夠分別了知,具有自我內省能力和行使能力,就是意識存在的標誌。
意識無形無色,是心非物,故意識心有時又稱覺知心,意識主要功能即是覺知,凡是對內、外塵境從開始的了知、了別及其後之分析、思維、計劃、整理、記憶……都叫意識,都是意識心的功能,故意識涵蓋甚廣,意識的出現必須要有功能健全的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去接觸相對應的色、聲、香、味、觸等五塵,以及意根接觸法塵(五塵與法塵合稱為六塵),也就是說,需藉根塵相觸的緣才會出生意識。在熟睡或悶絕或正死位或滅盡定的時候,五根功能無法顯現,故意識無法生起,意識是中斷的,因此無覺無知,什麼都不知道。由此可見意識是會中斷的,是虛妄之法。
佛教意識的詳細解釋識,梵語為“vijnana”,其范圍非常廣泛,其中概括感覺、認識力和有意識的思想。佛教教義中有九識論,九識可被視作是九個不同層次的意識。九識不絕地活動,構成我們的生命。九識中的前五識是與眼、耳、鼻、舌、身五官有關的感覺。第六識的功能,是統合和處理來自五識的官能感覺,加以推斷衡量,組成整體的思維和判斷。人的日常生活,主要是靠這六種機能來維持。
在這底下的是第七識。與上述朝向外在世界的各層意識不同的是,第七識是朝向人的內在生命,並且在很大的程度上,不受感官感受的影響。第七識(manas)讓我們意識到自我的存在,也造成自我執著、使人拘泥於與他人的區別。此外,對“對”與“錯”的判斷也出於此識。
佛法闡明,比第七識更深的意識是第八識阿賴耶(alaya,居所)識,亦稱無沒識和藏識。人的業便是深藏在第八識里。前七識將隨著人的死亡而消失,但是無論是生是死,第八識依舊存在。第八識可被視作是支持其它意識運行的生命源流。對於曾一度經歷過瀕臨死亡而被救活的人而言,他們的體驗或可說是發生於第七識與第八識的邊界。
理解這些不同的意識層次,了解它們之間的交互作用,能幫助我們認識生命和自我的本質,辨別一道解決人類基本問題的明徑。
根據佛教的教義,第七識對自我的本質存有一定的迷惑。迷惑根深蒂固,其來源可歸根於第七識與第八識之間的交互作用。迷惑是導致根本慢心的原由。
佛法把第七識描述為出自第八識的意識層﹕第七識不斷把焦點指向第八識,視其為固定、獨特且孤立的。實際上,第八識是處在一個不斷變動的狀態。人的生命在這個層次上,與他人的生命不停地互動,互相影響。將第八識視為一個穩定孤立的境界,是第七識的錯覺和迷惑。
懼怕死亡也是第七識的作祟。它無法覺察到,第八識的本體,其實是川流不息的生命能源,而誤以為第八識將隨著死亡而永遠消滅。因此,對死亡的恐懼是源自心中深處的潛意識的。
把第八識錯視為真正自我的迷惑,有元品無明之稱。這根本的迷惑,使人背離與一切生命相互聯繫的真相,讓人感到孤立、與他人隔離,以致歧視、破壞性的傲慢態度和無節制的貪欲等的產生。人類對自然環境的破壞,是另一個明顯的例子。
佛法教示,人的行動(身)、言語(口)和思考(意)無時無刻都在第八識里留下烙印。這就是佛教所說的“業”。為此,第八識也有藏識之稱──即業的“種子”或業因的貯藏之所。業因是潛伏在第八識里,有善與惡之分,在時機成熟時化為業報。善因得善報。善因也激發信任、非暴力、自製、慈悲和智慧等為善的心理。相反的,惡業將引發各類愚見迷惑和具破壞性的行為,為自己、為他人都帶來痛苦。
把第八識形容為一個倉庫般的貯藏之所,有助理解其本質,可是將其視為一道“業的源流”是更為貼切的構圖。“業的源流”滾滾滔滔、長流不絕,對我們生活的一切遭遇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六識與外界接觸,在這層面進行的思想和言行舉止,為第八識植入新的業因。業因等待時機的成熟,返回六識,現為業報。
我們都有純屬自己的相貌性格、家庭背景、人生際遇。這獨有的一面,是由自身的“業的源流”所造就的。第八識雖然不停流動,卻超越生死,並不隨之消滅。第八識的源流並不淤塞,其所存也不固定。佛法的業論與一般的宿命論不同,不主張束手就縛、聽天由命等消極心態。相反的,業論所強調的是,人可借著製造業因,改變自己的命運。
問題在於如何增加善因的比例。佛道修行門徑雖多,所圖的就是在生命中多積善因。然而,在惡因的拖累下,人們往往“一錯再錯”,接二連三地製造更多的惡因,以致無法自拔。要由這惡性循環抽身而出,關鍵在於生命最深的意識層——第九識,又名阿摩羅識(amala,純粹的)。
第九識可被理解為宇宙的生命。它是眾生所具備的佛性,有無垢識、清凈識等稱謂。第九識不為業的操作所污染,是生命的真如、是真正自我的所在。日蓮佛法與一般佛教和宗教傳統有別,教示直入第九識,掏出內中清流般的妙用,凈化其它八識。第九識之力,能夠改變本已在第八識根深蒂固的業因。第八識的范圍不局限於個人,更聯結一家、一籍貫,甚至所有動植物的生命。
因此,轉變一個人的“業的源流”,其它人的生命,也會如緊扣在一起的齒輪一般跟著轉變。誠如池田sgi會長所述∶“當我們敞開這清凈無垢的根本意識時,生命中一切業因,不論善惡,都被引往價值創造的方向。人的心和意識,也將得以灌滿慈悲和智慧的生命流泉。
各個意識層次,將隨著改變而顯現其獨有的智慧。其中,第八識的智慧讓人準確無阻地看清自己、自己的親身體驗和其它一切事物,也讓人感受到與其它物體的相互聯繫。第七識的迷惑雖然根深蒂固,但人們可借著迷惑的轉變而克服對死亡的恐懼,並進而克服由此恐懼而起的兇狠與殘暴的心態。產生自第七識的智慧,則讓人領會萬物的平等、懂得為他們給與不渝的尊敬。
各辭典對意識的解釋(一)謂意根若對法塵,即生意識。意識生時,即能於五塵之境,分別善惡好醜也。
(二)謂意以法為緣,而生意識。意識依根,而生意根,因識而能分別,以能分別前五根所緣色等五塵境界,是名意識。(五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也。五塵者,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也。)
(三)謂意法為緣而生意識,意識依根而生,意根因識即能分別,以能分別前五根所緣色等五塵境界,是名意識。若斷此識,即成聲聞、緣覺。(五根者,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也。五塵者,即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也。)
(術語)六識之一。依意根而起,了別法境之心王也。有四種之別:一獨頭意識,不與他之五識俱起,獨起而泛緣十八界之意識也。此在散心,於三量中必為比非之二量。二五同緣意識,與他五識同時而起,與彼共緣其境明了依之意識也。是心之現量。三五俱意識,與五識同時而起,緣五境傍緣十八界之意識也,是通於現比非三量。四五後意識,生於五俱意識之後念,緣前念五境之境,及緣他一切法之意識也,是全與獨頭意識相同。此獨頭意識之釋,乃就六識建立之小乘而言,若就大乘之八識家言之,則尚與末那識阿賴耶識俱起,非獨頭現行也。見百法問答鈔二。又第六意識,六識中意識位於第六,故名。
為八識中之第六識,是依第七識末那為根(意根)生起。所緣的是過去、現在、未來之法塵,發生認識的作用。又意識分為五俱意識和獨散意識二種:五俱意識者,即當前五識現起時,意識一定隨同俱起;獨散意識者,“獨”的意思,是它能獨起思構,獨自分別一切法,或獨作回憶過去的事,“散”的意思,是凡夫心常散亂,故名獨散,因它不必和前五識俱起,故又名叫“獨頭意識”。
唯識宗所立“八識心王”的第六心王,此為我人理活動的綜合中心。在西洋哲學中視之為“能把握客觀對象的心機能”。廣義言之,即吾人所有諸種經驗,從原始之感覺至高度之思考均包括在內。凡能統攝多種經驗內容的作用,皆稱為意識。至於意識與物質之關系,乃哲學上的核心問題,觀念論(唯心論)否定物質之獨立性,視意識(思考、精神)為一切之根源;反之,唯物論視意識為物質(存在、自然)的產物。
唯識宗又將意識分為五俱意識與不俱意識兩種,前者是與前五識共同發生作用,後者是單獨發生作用。單獨發生作用者又稱獨頭意識,它緣慮的對眾是抽象的觀念,即所謂法境,在其認識作用中包括著推理、判斷等在內,且不受時間空間限制,而通於過去、未來、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