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唯識學」的「唯識」二字,究竟是什麼意義?「唯識」之意義為:一切萬法皆是識的變現,皆是依識的「自證分」(本體),所變現的「見分」及「相分」,此外,並無他物,故說「唯有識」。易而言之,即華嚴經所說的三界唯心,萬法唯識:華嚴經此語的一半,「唯心」的部分,即在「性宗」之聖教中,廣說開闡之:而此語的另一半,「唯識」的部分,則在「相宗」之聖教中,廣說開闡之。故知,「性宗」的「唯心」,與「相宗」的「唯識」,在真實內涵上,實無差別,只是所對的根機不同,所施的方便有別,如是而已;是故當知,性相二宗並非敵對,而是相輔相成,如鳥之雙翼。又,如來說法之常途,常是「性中有相」、或「相中有性」,乃至「顯中有密」,「密中有顯」,「禪中有凈」、「凈中有禪」,只是廣略開合不同,主伴有異。例如若對相宗之機,則廣說相宗之法,而略說性宗,乃至點到為止。反之,若對性宗之機,則於經中廣說性宗之法,略說相宗,乃至點到為止。至於顯密的廣略開合亦如是。如來如是說法之用意為:
1、令學者廣種善根——以諸菩薩沒有隻修學一法便得成佛者,皆是三大阿僧祇劫修無量福德資糧,廣度眾生,然後方得作佛。
2、令菩薩於法知所會通——諸法之性本通,眾生以自心閉固凝滯,故於法滯礙不通:以心不通故,法亦不通;若其心通,則法自然通達;如來欲令眾生借著於法性之會通,而達「心通」之目的,故作是說。
3、為令諸菩薩速去法執,斷除所知障、法障,故如來說法,「性中有相」,「相中有性」,悉令斷除對法之偏執。再者,有些經典,所對之根機為圓熟之大機,於彼等經中,如來即為之開示性相融合之無上法教,例如解深密經、楞伽經等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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