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十三)~F 第312經(摩羅迦舅經)有一位比丘,名叫「摩羅迦舅」,請佛陀為他說法

  第312經(摩羅迦舅經):

  有一位比丘,名叫「摩羅迦舅」,請佛陀為他說法:「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不受後有。」

  而佛陀似乎沒接摩羅比丘的話茬,而是說:「諸年少聰明利根,於我法、律出家未久,於我法、律尚無懈怠,而況汝今日年耆根熟,而欲聞我略說教誡!」

  從字面上看佛陀似乎並沒理會摩羅比丘說你年歲太大了,而佛陀所說的法,是比較適合年青人學習的,因為年青人「聰明利根」,很容易取得成就。你摩羅迦舅都這么一把年紀了,也想聞佛說法?但我們反過來看,佛陀其實是有意考驗一下摩羅迦舅,看看他對修行的決心與毅力究竟如何。

  摩羅迦舅聞後,很是誠懇地向佛祈求:「世尊!我雖年耆根熟,而尚欲得聞世尊略說教誡,唯願世尊為我略說教誡。」摩羅迦舅比丘如是三請。佛陀見其具足誠意,方才為其說法。於是佛陀問道:「若眼未見色,汝當欲見,於彼色起欲、起愛、起念、起染著不?」

  答言:「不也,世尊!」

  「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如是說。」

  佛陀見摩羅迦舅如是回答,便贊嘆道:「善哉善哉!摩羅迦舅!見以見為量,聞以聞為量,覺以覺為量,識以識為量。」而且佛陀說了一偈,即「若汝非於彼,彼亦復非此,亦非兩中間,是則為苦邊。」

  佛陀的這句贊頌,其義是非常深刻的。首先,「見以見為量」這個「量」,應如何理解?從狹義上講它是認識事物標准和根據;從廣義上講是指認識作用形式過程、結果,及判斷知識真偽的標准。我們有不同的方法去量知對象自然全產生不同的量果。佛教界將「量」主要分為四種

  1、現量,這種「量」僅以知覺來進行認識作用,比如說當我們見到美味佳餚,自然產生食慾,「望梅止渴」便是典型的例證。

  2、比量,這是一種以已知的事實基礎,進而推理出其他事實。比如說我們看到遠處的火光,進而根據火光的強度與濃煙,進而推理出某個方位發生了火災;見窗外草木此起彼伏,我們即可判斷颳了大風;從世間無常進而推演出世間痛苦,等等。

  3、聖教量,這種「量」是從信仰的角度出發,即篤信聖者的說教,並依其說教來量知種種真知灼見。

  4、非量,它是一種精神上的錯覺而引起的錯誤的判斷現象。比如說我們見到沙漠上由於陽光作用而呈現出的火焰,由於雨霧現象發生的海市蜃樓,由於陽光反射而引起的彩虹,如果我們認為它們為實有,則是錯誤知見

  佛陀在本經中的這幾句經文,我個人認為是屬於第一種「量」,即「現量」。根據上下經文的意思,佛陀問摩羅迦舅「若眼未見色,汝當欲見,於彼色起欲」,意思是說當你的眼根與色境未接觸時,你還生起慾念之心嗎?換句話說,我們的眼根失去了所緣的對象(色境),我們就無法生起某種概念或判斷(即「見」)。如此一來,「見一見為量」一句可理解為「我們的『見』是以所見到的為標准,為生起分別心的參照」。如果不「見」,則自然無量生起某種貪欲。比如說,當我們眼前並不存在什麼美味佳餚,而是呈現出一頓骨頭,我們還會生起食慾不?自然不會。如果在進一步說,當我們眼前即使出現了美味佳餚,我們仍然不會產生食慾,把所見的僅僅視為某種「見」,這個就需要了不起的修鍊功夫

  或許我們會說,單單眼不見色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比如說從小在寺院里長大的孩子,等他長到成年時,即使他從來沒有見過女孩子,但是還是對異性產生好感。這種現象又如何解釋?根據佛教觀點這就涉及到「宿業」的范疇,不在我們的討論範圍之內。根據本經的提示,眼與色、耳與聲,乃至意與法,均可用現量來進行觀察與分析。

  至於佛陀所宣說之偈,即「若汝非於彼,彼亦復非此,亦非兩中間,是則為苦邊。」是指事物之間的相互倚存關系,即彼非此,彼亦非此;是時,這個「我」,也並非彼與此的結合體。這是一種觀察知見方法,也是一種人生觀和世界觀

  摩羅迦舅聞後,連聲說「已知,已知」。佛陀聽後說你都知道些什麼,說出來看看吧。於是摩羅迦舅誦出一偈,如以四句為一頌,此偈則為十三頌。我個人以為,其核心為三頌:

  一、若見已見色,而失於正念,則於所見色,而取愛念相。

  二、取愛樂相者,心則常系著,起於種種愛,無量色集生。

  三、不染於諸法,正智正念住,其心染污,亦復不樂著。

  頌一從眼色上去理解,偏重於物質現象世界;頌二從精神意識方面去分析,指雖眼不見色,卻心系著於諸法,因而仍舊會產生「種種愛」,而且這種念想引起的後果還更為嚴重;頌三是修持方法而言,重點著眼於「心」。若我們的「心」不為各種客塵所染,自然就不會被塵垢所蒙蔽。這里所講的是修行上漸進的法門,即「漸修漸悟」,與一步到位的「本來清凈」並不相同——這里也不存在什麼修行次第高下的問題,而是針對不同的聞法對象而言,即對機權說。如果我們一定要分出個子丑寅卯來,便顯愚鈍了。

  順便說一下,以前的文章中,我對於諸經中的「偈頌」缺乏應有的重視,這是失誤,以後在這方面努力更正。(7月8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