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3經是關於外道徵詢阿難為什麼出家修行的話題。外道問佛:「何故於沙門瞿曇所出家修梵行?」阿難為什麼要出家修道呢?阿難的回答回答得很實在:「為斷貪欲、嗔恚、愚痴故,於彼出家修梵行。」從修行立場上來說,阿難的這種回答,比較符合作為比丘的身份。作為比丘來說,其出家的最初本懷和最基本的立場,也就是為了我們常說的「息滅貪嗔痴」。貪嗔痴是三毒,是阻撓我們成就菩提的最大障礙,極難斷除。而阿難說出家的目的就是為了斷除此三毒,可謂抓住了根本要害。我記得以前曾經聽到一位法師說過,他出家的目的是為了廣度眾生。坦率地說,這個願力很大,非常值得贊嘆;然而細細想來,總覺得心裡不太踏實。為什麼這樣說呢?我自己很慚愧,覺得這樣的願力我是不具備的,自己滿身盡是毛病習氣,自顧不暇,哪有本事去廣度眾生呢?
可能有人會問:斷除三毒,非要出家不可?難道在家信佛居士,就不能將三毒蠲除么?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只能說居家也同樣可以斷除三毒,不過出家修習從方法上可能會更好些,從速度上可能會更便利一些。出家比丘在佛陀的親自教誡之下,見道自然會來得很快。所以佛陀在三田喻中,將出家二眾比後上上之田,在種子相同的情況下,土地肥沃自然會收獲到更多更好的果實,這是不爭的事實。
外道問言:「彼能說斷貪欲、嗔恚、愚痴耶?」阿難回答說不僅世尊能說,就連當弟子的他「亦能說」。那麼為什麼要斷除貪嗔痴三毒呢?換句話說,貪嗔疾三毒具體有哪些過患危害呢?阿難對此回答說:
「染著貪欲映障心故,或自害,或復害他,或復俱害,現法得罪、後世得罪、現法後世二俱得罪,彼心常懷憂、苦受覺。若嗔恚映障、愚痴映障,自害、害他、自他俱害,乃至常懷憂、苦受覺。又復,貪欲為盲、為無目、為無智、為慧力羸、為障閡,非明、非等覺,不轉向涅槃。嗔恚、愚痴亦復如是。我見貪欲、嗔恚、愚痴有如是過患,故說斷貪欲、嗔恚、愚痴。」
阿難其實從三個方面闡述三毒的過患:第一,三毒「映障心故」,即是將我們的心智的光芒給覆蓋住了,使得我們在黑暗之中見不到光明,盡做些損人不利己的蠢事,從而播下了罪惡的種子。第二,三毒使我們喪失了生命中的目標與方向,我們分不清是非曲直,分不是善惡正邪,就好像無目的瞎子一般,東碰西撞,永遠也找不到自己真正的歸宿。第三,正由於上述兩種原因,在三毒的驅使之下,我們長年累月生活於憂苦之中,我們不僅色身遭受種種痛苦的折磨,而且在心裡也飽受著痛苦的煎熬。此生苦盡,來生照樣苦患不絕,乃至生生世世,始終浸泡於苦海之中而無力自拔。這一切皆緣於三毒,三毒才是造成生死洪流綿綿不絕的真正元兇!故而阿難說,出家之本,乃是在於斷滅三毒。至於如何將三毒斷滅殆盡,阿難給出的答案即是「八正道」,正見乃至正定。
我們在談到婆羅門時,往往會將婆羅門作為了四種姓之一來看待。除此之外,婆羅門還是古印度的官方宗教(即婆羅門教),即占據統治地位的宗教。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盡管婆羅門教在教義方面存在很多漏洞,而且婆羅門的祭師們有著諸多的壞習氣(比如不學無術、裝模作樣、貪婪享受等等),但是國家將其甚至上升到「國教」這一點來說,它畢竟有著一定的過人之處。我們粗略地歸納婆羅門(或婆羅門教)的一些特徵:
1、四種姓之一,處於四種姓的第一種姓,膚色白,據說是梵天的後裔;
2、平時讀誦經典為《四吠陀》(梨俱、沙摩、夜柔、阿闥婆),擁有吠陀教授特權(其他三種姓不具備);
5、血統純正,極少與其他種姓通婚。
我們在長阿含和中阿含中,曾反覆見到婆羅門對自己血統的記載。從事婆羅門祭師這一行業,也需要具備一些必備條件,主要表現為五法(《長阿含·種德經》):
2、學習吠陀,諷誦通利,對於祭祀儀禮很內行,在占相預測方面皆能精通;
3、顏貌端正;
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婆羅門教發展史上,其先祖們肯定曾經留下了令人贊嘆的輝煌足跡。佛陀在否定婆羅門信徒墮落腐敗的同時,也多次肯定了婆羅門的先祖們是如何地精進苦行,如何地精嚴持戒。那麼,遠古的婆羅門與佛陀時代的婆羅門,又有著哪些差別呢?通過對巴利文《經集》的研讀,我們可以得出下列特徵:
(一)遠古婆羅門:
1、懂得自製,棄絕逸樂,重苦行;
2、不畜私產,誦持經文,勤奮學習;
3、堅守戒律,一生獨身;
5、不殺生、護生;
6、講威儀、舉止優雅,聲譽卓著;
8、無牽無掛,一生快樂。
(二)如今婆羅門:
1、貪圖享受、生活奢豪;
2、貪色,喜歡美女;
3、大肆囤積私蓄,門闕花園無數;
4、不學無術,裝腔作勢;
通過對上面的對比,我們很清楚地看到遠古時期的婆羅門在個人修為方面,顯然受到了佛陀的由衷贊嘆。而在本經中所謂的婆羅門三種真諦中,我們還是可以看到佛陀一些思想軌跡:
「有三種婆羅門真諦,我自覺悟成等正覺而復為人演說。汝婆羅門出家作如是說:不害一切眾生,是婆羅門真諦,非為虛妄。彼於彼言我勝、言相似、言我卑,若於彼真諦不系著,於一切世間作慈心色像,是名第一婆羅門真諦,我自覺悟成等正覺,為人演說。復次,婆羅門作如是說:所有集法皆是滅法,此是真諦,非為虛妄。乃至於彼真諦不計著,於一切世間觀察生滅,是名第二婆羅門真諦。復次,婆羅門作如是說:無我處所及事都無所有,於我處所及事都無所有,此則真諦,非為虛妄。如前說,乃至於彼無所系著,一切世間無我像類,是名第三婆羅門真諦,我自覺悟成正覺而為人說。」
第一,「不害一切眾生」,這就是對眾生的慈悲心的表現,與上面的「不殺生」是對應的,這是婆羅門戒律中很重要的一條。為什麼不殺生是第一真諦?原因是婆羅門所主張的「祭祀萬能」,即在舉行祭祀時會奪去大量動物的生命(如牛、羊、豬等),這完全是錯誤的,毫無慈悲憐愍之心。
第二,所謂集法與滅法,也就是由四聖諦而演繹出的因緣所生法。佛陀時代的社會制度已經形成極度森嚴的種姓制度,婆羅門種姓自稱擁有合法的統治教導權,主張種姓的天賜性與天生的優越性。佛陀反對大梵造人說,主張一切皆為因緣所形成,世間一切皆為生滅為有之法。婆羅門並非生而為婆羅門,並非由其血統而定。之所以稱作婆羅門者,乃是立足於理性與倫理的完美所迸發出來的智慧與聖潔,除此之外皆非婆羅門。
第三,五陰無常,萬法非我、不異我、無我所、不相在。由因緣法而帶來的「無我處所及事都無所有,無我處所及事都無所有」,即淡化對於物慾享受的貪求,進而享受無為無欲的快樂人生,做到心無牽掛,逍遙自在。(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