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長阿含》(卷九)~A 一、十上經

  (卷第九)

一、十上經

  說法地點佛游鴦伽國,詣瞻婆城,止宿伽伽池側。

  主持說法舍利弗(代佛說法)。

  本經大意本經和前面的《眾集經》一樣,仍然是以舍利弗代佛說法方式而記錄下來的。它把佛所說的法,以法相為根據的一種分類法。第一為成法,第二為修法,第三為覺法,第四為滅法,第五為退法,第六為增法,第七為難解法,第八為生法,第九為知法,第十為證法。而每個都增一而至於十,共為五百五十法。   

  我們在前一部《眾集經》中已經提到,佛陀這次仍是請舍利弗代為自己說法。為什麼要請舍利弗代為說法呢?這種情形與上部經所講的是一致的,也就是佛患背痛。從波婆城,到瞻婆城,佛陀一直都在患背痛,說明此時佛陀身體已經大不如前。這鴦伽國,也是當時印度的十六大國之一,據說在摩揭陀國的北方,而瞻婆城是它的都城。佛陀舍利弗囑托以後,就躺下休息一會兒——他此時正在為病魔所折磨,晚年是充滿病苦的。

  由佛陀晚年患病的痛苦,使我想起了一位時代偉人,那就是毛澤東的晚年在我們的心目中,毛澤東給大家的印象總是正面的、健康的、神采奕奕的。但是,生老病死自然規律,任何人都無法逃脫衰老的侵襲,毛澤東又何嘗例外呢?但是,在個人崇拜幾乎達到神化的時代,全國人民不允許偉大領袖衰老,更不允許毛主席衰老照片出現在公眾面前。據說這使得當時為毛澤東拍攝的攝影師們左右為難。無論他們的攝相技術再高超,但是相機不會說謊,出現在相機前的仍然是蒼老而虛弱的毛澤東。但是全國人民不買這個帳,他們見到照片上的毛澤東日漸失去神采,便四處鬧事造反:「為什麼將毛主席拍得蒼白無力?」「你們是資產階級新聞還是無產階級新聞?」「我們對《人民日報》上刊登的5幅照片深感不滿。我們認為,這樣的照片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故,是對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光輝形象的污衊,是我們廣大工農兵革命群眾所不能容忍的。」(註:以上有關毛澤東照片的一段,參考了「博客中國」中的相關文章,詳見http://www.blogchina.com/2008091660408④html)。

  與《眾集經》相似,這部《十上經》在術語的表述方面依然十分抽象,一般讀者讀起來會覺得很費勁。我在寫這篇東西的時候,採取的方法與上部經典幾乎相同,但在有些方面或許會加入一些自己的看法,但總體上是一致的。

  此時的舍利弗已經被稱為「耆年」,也就是長老了。舍利弗比佛陀肯定是年輕的,但年輕多少呢?經典也沒有作具體交待。根據我的推測,舍利弗應該比佛陀年輕15~20歲的樣子也就是說舍利弗此時代說法時,他的年齡大約在六十歲左右。要知道,在那樣的艱苦環境下,「人生七十古來稀」,從年歲上來講,年屆六旬,加之舍利弗本人的學修成就,以及隨佛時間如此之長,無論從哪方面,他被稱作「長老」,已是綽綽有餘了。

  閑言不多說,下面進入到經典正文舍利弗接到了佛陀的囑咐,便開始對眾多大比丘們講:「各位,我現在要代佛所說的法,無論是放在開頭說的,還是放到末尾說的,都是真正的佛法,它們沒有好劣之分,它們都是真理都是能夠促進我們的精進修行,這點你們一定要搞清楚,萬萬不可有什麼分別之心。你們不光要認真地聽,而且聽後還要好好地加以回味念想,並按照佛陀所說去做。」大家聽了都很開心,說好啊舍利長老你就說吧,我們都在認真聆聽您的教誨呢!

  舍利弗告訴諸比丘們說:「有十上之法,也就是由一而至於十,是經過整理的法數。這些法數,能夠幫助我們棄除煩惱,進達涅槃,從此以後可以獲得無盡的快樂。這十上之法,又能具足五百五十法。現在我就為大家分別詳細解說。」

  下面我們就對這些法進行分解,然後對重要的術語稍加闡釋。

  一、一成法、一修法、一覺法、一滅法、一退法、一增法、一難解法、一生法、一知法、一證法

  1、一成法:所謂對於諸善之法,都能不放逸。

  2、一修法:所謂常自念身是。

  3、一覺法:所謂有漏觸(帶有煩惱的感觸)。

  4、一滅法:所謂我慢(自己貢高,而輕慢他人)。

  5、一退法:所謂不惡露觀(沒有妥當的思惟也就是不如理的思念,如以無常為常等)。

  6、一增法:所謂惡露觀(適當的思惟。惡露為身上不凈的津液。惡為憎厭,露為露現之物,如膿血等。如生老病死等苦,惡露不凈是)。

  7、一難解法:所謂無間定(沒有中間斷絕的禪定)。

  8、一生法:所謂有漏解脫(解脫有漏之法,不被一切所動的智慧)。

  9、一知法:所謂諸眾生,都均仰賴飲食而得以生存。

  10、一證法:所謂無礙心解脫(不動的心之解脫)。

  二、二成法、二修法、二覺法、二滅法、二退法、二增法、二難解法、二生法、二知法、二證法

  1、二成法:所謂知慚、知愧(自己知恥,及由他人而得以知恥,而正念、正智)。

  2、二修法:所謂止與觀(止為止息妄念[定],觀為觀知通達[智],而契真如妙理)。

  3、二覺法:所謂名與色(名為心,色為物,指身心)。

  4、二滅法:所謂無明、愛(無明為不明真理,為愚痴,愛為有愛,為對於常見之愛)。

  5、二退法:所謂毀戒、破見(毀滅戒律,破除正見,為惡言、惡友之類)。

  6、二增法:所謂戒具、見具(守戒與正見,為善言、善友之類)。

  7、二難解法:所謂有因有緣,而眾生生垢;有因有緣,而眾生得凈(眾生或生垢穢,或得清凈,均為有因緣的)。

  8、二生法:所謂盡智、無生智(盡智為無學的聖者已滅盡煩惱而知四諦無生智則對於四諦之知、斷、證、修之作用已得非擇滅為無生,所謂已無可知、無可斷、無可證、無可修,為最利根的阿羅漢之智)。

  9、二知法:所謂是處、非處(有為界與無為界)。

  10、二證法:所 謂明與解脫(明為滅盡無明智慧光明照了解脫解脫系縛煩惱)。

  三、三成法、三修法、三覺法、三滅法、三退法、三增法、三難解法、三生法、三知法、三證法

  1、三成法:第一就是親近善友,第二就是耳聞法音,第三就是法法成就(成就法中之法,所謂法次法向-依於法之次序,而向於正法)。

  2、三修法:所謂三種三昧也就是三昧無相三昧、無作三昧(三昧為定,為等持。空三昧乃和苦諦下之空、非我之二行相相應之定,空為空我所見,非我就是空我見無相三昧為和滅諦下之滅靜妙離之四行相相應之定,無相就是滅,就是涅槃涅槃乃滅有色聲香味觸之五塵,和男女,及生異滅之三有為相。無作為無願。無願如船筏,故須舍棄,故為無願求之物,為無願求可作之事。是和苦諦之苦無常,集諦之因、集、生、緣之四行相,道諦下之道、如、行、出相應之定)。

  3、三覺法:所謂三受,也就是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苦、樂、舍之三種感覺)。

  4、三滅法:所謂三愛,也就是欲愛(貪欲之愛執)、有愛(常見之愛執)、無有愛(斷見之愛執)。

  5、三退法:所謂三不善根也就是貪不善根、恚不善根、痴不善根

  6、三增法:所謂三善根也就是無貪善根、無恚善根、無痴善根

  7、三難解法:所謂三難解,就是:賢聖難解、聞法難解如來難解

  8、三生法也就是三相。所謂三相,也就是息止相、精進相、舍離相。

  9、三知法:就是三出要界。所謂三出要界,也就是欲出要至色界(由欲界而趣至於色界),色界出要至無色界(由色界而趣至於無色界),舍離一切諸有為法,其名叫做盡(由欲界而出,由色界而出,由無色界而出,而脫離一切有為,而至於滅盡—涅槃寂滅的境界)。

  10、三證法:即三明。所謂三明,又叫三智,即宿命智、天眼智、漏盡智(宿命智能憶念知悉自他過去宿住之事也就是自由自在知道自己和他人的一切因果的神力。天眼智能自由自在的照見極細、遠處,也就是徹見世間種種的形色、苦樂等相,是照見無礙。漏盡智為已了知而斷除諸漏,是斷盡見修二惑,得證涅槃。出離三界的神力。)

  四、四成法、四修法、四覺法、四滅法、四退法、四增法、四難解法、四生法、四知法、四證法

  1、四成法:就是四輪法(是關於住、近、願、植的四輪的軌道),具體為:第一為住中國(住於適當的地方,不在於邊遠而文明不到的地區),第二為近善友(親近知識),第三為宿曾發精願(自有正願),第四為宿植善本(過去曾種植善的基礎)。

  2、四修法:即四念處。這在前面我們已經有所涉及,這里就不再重複了。

  3、四覺法:也就是四食,即:①摶食(以舌食物),②觸食(以感觸去長養身命),③念食(以意志所欲,以扶持諸根),④識食(以意識而養身命)。

  4、四滅法:即四受(被欲、我、戒、見而流轉,而感受到苦惱),具體為:欲受、我受、戒受、見受。

  5、四退法:即四扼(扼為扼住牛頸之用的車的曲木,轉用為系縛,為煩惱)。①欲扼(欲界的系縛),②有扼(色、無色界的系縛),③見扼(三界四諦下而起的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的系縛),④無明扼(三界愚痴的系縛)。

  6、四增法,即四無扼(和四扼相反,而解脫系縛之義):①無欲的扼,②無有的扼,③無見的扼,④無無明的扼。

  7、四難解法:即四聖諦(迷界與悟界計而為四種真理),前面已述。

  8、四生法,即四智,①法智(證法的真理之智),②未知智(世俗智,為有漏,而取世俗的境相之智),③等智(盡智,無學的聖者具有的平等智),④知他心智(能觀察他人之心,知其善惡邪正等)。

  9、四知法:即四辯才。①法辯(對於教法無滯礙的辯才),②義辯(對於義理無滯礙的辯才),③辭辯(對於言辭無滯礙的辯才),④應辯(應眾生說法無滯礙,所謂樂說無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