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成法、九修法、九覺法、九滅法、九退法、九增法、九難解法、九生法、九知法、九證法
1、九成法:即九凈滅支法(九種清凈勤支):①戒凈滅支,②心凈滅支,③見凈滅支,④度疑凈滅支,⑤分別凈滅支,⑥道凈滅支,⑦除凈滅支,⑧無欲凈滅支,⑨解脫凈滅支。
2、九修法:即九喜本:第一為喜,第二為愛,第三為悅,第四為樂,第五為定,第六為如實知,第七為除舍,第八為無欲,第九為解脫。
3、九覺法:即九眾生居。①天及人,②梵光音天,③光音天,④遍凈天,⑤無想天,⑥空處住,⑦識處住,⑧不用處住,⑨有想無想處住。
4、九滅法:即九愛本。①愛,②求,③利,④用,⑤欲,⑥著,⑦嫉,⑧守(守財奴),⑨護(護財護名護利養)。
5、九退法:即九惱法。也稱九瞋害事,將其分為過去、現在、未來各三種,計為九種。①有人已侵惱我、②現在侵惱我、③當來會侵惱我;④我所愛者已被侵惱、⑤我所愛者現在被侵惱、⑥我所愛者當來會侵惱;⑦我所憎者已被愛敬、⑧我所憎者現在愛敬、⑨我所憎者當來會愛敬。
6、九增法:即九無惱。他人已惱我,我再惱又有什麼益處呢?①已不生惱,②現在不生惱,③當來也不生惱。我所愛者,他已侵惱,我惱又有什麼益處呢?④已不生惱,⑤現在不生惱,⑥當來也不生惱。我所憎的,他已愛敬,我惱有甚麼益處呢?⑦已不生惱,⑧現在不生惱,⑨當來也不生惱。
7、九難解法:即九梵行。我們在修行過程中,會產生九種因果次第:①信,②戒,③多聞,④能說法,⑤養眾,⑥在大眾中廣演法言,⑦得四禪,⑧於八解脫逆順遊行,⑨盡有漏,於現法中自身作證。如果一位比丘,雖然有信,然而並不持戒的話,則梵行就不會具足。比丘既有信,又有戒,才會梵行具足。其次,如比丘有信,也有戒,然而不多聞的話,則梵行不會具足,比丘有了信,有了戒,有了多聞的話,則梵行會具足。……如此推演下去,當九種全部具備以後,這時候可以說梵行真正具足了。
8、九生法:即九想。①不凈想,②觀食不凈想,③一切世間不可樂想,④死想,⑤無常想,⑥無常苦想,⑦苦無我想,⑧盡想,⑨無欲想。
9、九知法:即九異法(提示一系列的異因異果)。①生果異、因果異,②生觸異、因觸異,③生受異、因受異,④生想異,因想異,⑤生集異、因集異,⑥生欲異,因欲異,⑦生利異、因利異,⑧生求異、因求異,⑨生煩惱異、因煩惱異。
10、九證法:即九盡(九種相繼之盡)。①如入初禪的話,則聲刺滅(對於聲等貪慾想都會息止)。②入第二禪時,則覺觀(尋伺)刺滅。③入第三禪時,則喜刺滅。④入第四禪時,則出入息刺滅。⑤入空處時(空無邊處),則色想刺滅。⑥入識處(識無邊處)的話,則空想刺滅。⑦入於不用處(無所有處)時,則識想刺滅。⑧入於有想無想處的話,則不用想刺滅。⑨入於滅盡定時,則想受刺滅。
十、十成法、十修法、十覺法、十滅法、十退法、十增法、十難解法、十生法、十知法、十證法。
1、十成法:即十救法(十種救護事之法)。①比丘具足二百五十條戒(分為八個部分:四波羅夷、十三僧殘、二不定、三十捨墮、九十單提、四提舍、百眾事、七滅諍)。威儀也具足,看見有小罪時,也會生大怖畏,都平等而學戒,其心並不傾邪。②得善知識。③言語中正,多所合受。④好求善法,分布而不悋。⑤諸梵行人有施設之處,都會輒往去佐助,不會因之而為勞,所謂難為而能為,也會教人去做。⑥多聞,一有所聞,便會能持,未曾會忘失。⑦精進,會滅不善之法,而增長善法。⑧常自專念,並沒有其它之想,回憶本來的善行,都如在於目前那樣。⑨智慧成就,都觀察法之生起消滅,都以賢聖之律,去斷除苦本。⑩喜樂於閑居,專心而思惟,在於禪定當中,並沒有調戲。
2、十修法:即十正行(八正道與正解脫、正智):①正見,②正志(正思惟),③正語,④正業,⑤正命,⑥正方便,⑦正念,⑧正定,⑨正解脫,⑩正智。
3、十覺法:即十色入(十處,十二入中除去意和法的其餘十入)。①眼入,②耳入,③鼻入,④舌入,⑤身入,⑥色入,⑦聲人,⑧香入,⑨味入,⑩觸入。
4、十滅法:即十邪行(八邪道加邪解脫、邪智)。①邪見,②邪志(邪思惟),③邪語,④邪業,⑤邪命,⑥邪方便,⑦邪念,⑧邪定,⑨邪解脫,⑩邪智。
5、十退法:即十不善行,身三口四意三。殺生、偷盜、邪淫(以上三種屬於身業)、兩舌、惡罵、妄言、綺語(以上四種屬於口業)、貪取、嫉妒、邪見(以上三種屬於意業)。
6、十增法:即十善行(身三口四意三)。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兩舌、不惡罵、不妄言、不綺語、不貪取、不嫉妒、不邪見。
7、十難解法:即十賢聖居。①就是比丘除滅五枝(斷除貪、瞋、憎眠、掉悔、疑之五蓋),②成就六枝(防護六根),③舍(另指護,即以心護念),④依四(依熟思而從事一法、忍受一法、遣除一法,遠避一法),⑤滅異諦(舍除異學之所謂真諦,也就是滅除異學之邪見),⑥勝妙求(寂滅),⑦無濁想(沒有欲思、恚思、害思),⑧身行已立(身行寂靜),⑨心解脫(由於心之解脫那些貪瞋痴),⑩慧解脫(由慧而得的解脫,自知斷除貪瞋痴而證無生)。
8、十生法:即十稱譽處(堅信、持戒、少欲、知足、閑靜、多聞、精進、專念、禪定、智慧)。①如比丘自己得堅信後,也會為他人說,也會一再的稱嘆諸得信者。②自己持戒後,也會為他人說,也一再的會稱嘆諸持戒的人。③自己能少欲後,也會為人說,也一再的稱嘆諸少欲的人。④自己知足後,也會為他人說,也會一再的稱嘆諸知足的人。⑤自己樂於閑靜後,也會為他人說,也會一再的稱嘆樂於閑靜的人。⑥自己多聞後,也會為他人說,也會一再的稱嘆諸多聞的人。⑦自己精進後,也會為他人說,也會一再的稱嘆諸精進的人。⑧自己專念後,也會為他人說,也會一再的稱嘆諸專念的人。⑨自己得禪定後,也會為他人說,也會一再的稱嘆得禪定的人。⑩自己得智慧後,也會為他人說,也會一再的稱贊得智慧的人。
9、十知法:即十滅法(滅除由十種不善行所引起的惡不善之法)。正見、正志(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正解脫、正智。
10、十證法:即十無學法(初果至三果為有學,第四果為無學。無學法即為是阿羅漢道)。①無學正見,②無學正志,③無學正語,④無學正業,⑤無學正命,⑥無學正方便,⑦無學正念,⑧無學正定,⑨無學正解脫,⑩無學正智。
以上我為舍利弗代佛所說的「十上法」,從一至十,共講了550種術語。當然,如我們細加分析,便會發現其中有些名詞雖然表述不同,但所傳遞給我們的信息卻是一樣的。當然,在這里我還是要再次說明一下,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在使用環境中的差別。比如我們平常講的「煩惱」,這可以說是一個極其大眾化的佛教名相,但是它的別名很多,比如像「惑」、「隨眠」、「纏」、「蓋」、「結」、「縛」、「漏」、「取」、「系」、「使」、「垢」、「暴流」、「軛」、「塵垢」、「客塵」等等別名。這些煩惱的別名中,所表達的意思基本一致,但是它們所起的作用是有區別的,我們需要正確地看待這些眾多的名相術語。
坦率地說,對於上述那些名相,我的態度是一致的,我也所知甚少,甚至對一些名相還相當的陌生,想摸清它們的原意都相當地費勁,更不用說用簡潔的語言加以表述了。在這里,我要表達我的歉意。如果由於我的詞不達意或對佛教經典的誤讀,造成讀者的偏信或偏見,那麼我將會罪障無邊。
和上面的那部《眾集經》一樣,舍利弗在每說完一法後,都會重複這樣一句話:「是為……如實無虛,如來知已,平等說法」。也就是說,這些法都是佛陀經過修證後親口宣說過的,它們都是平等之法,適合所有的眾生,且沒有半點虛假,如今我舍利弗毫無保留地加以複述一遍。舍利弗代佛說完法之後,照例要請佛加以印可,說明這些法的確是屬於佛陀的觀點,沒有摻雜舍利弗個人的因素。
二、增一經
參加人員:千二百五十人
經中大意:本經所說,與上面的十上經的區別有兩處:第一,是經典的主講人不同。十上經是舍利弗代佛說法,而此經則是佛陀親自宣講;第二,是說法地點的不同,此處為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第三,十上經講的是從一至十法,計550法;而此經所講的是從一成法至十成法,但其中只講了五種法,即成法、修法、覺法、滅法、證法,共計275,其餘的五種即退法、增法、難解法、生法、知法則沒有講。除了上述三點不同以外,其餘均為一致。因此我在此就不再重複了。
以上為第九卷的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