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長阿含》(卷十)~B 二、大緣方便經

二、大緣方便經

  說法地點拘流沙國劫摩沙住處

  參加人員阿難

  經中大意此經是佛陀阿難佛教的根本教義,是重要教理——十二因緣法,依順逆生滅的觀法而說。此經雖說十二因緣法,然而經中至說明之階段時,即和巴利原本同樣的敘說九支緣起法。而且因緣的說明,雖有三世兩重的相續的說明,然而以相依相關的說明為全體的骨子之事,以及十二支中,以「愛」的說明為基礎等事,是值得特別注意之處。又因緣的說明中,曾敘述無我、七識住處,以及八解脫等。   

  首先需要說明一下,在這部《大緣方便經》中,它主要是講十二因緣法。而十二因緣法,是佛教的最基本的也是最根本教理之一,凡是信仰佛教、研究佛教或者對佛教感興趣的人士,都無法繞過這個十二因緣佛教義理千千萬萬,數不勝數,但是細究起來,它們都是建立在因緣生法基礎之上,這是我反覆強調的一個基調,而十二因緣,就是緣起論的細化與擴展。我們有時候會覺得「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這與唯物辯證法不是很相似嗎?我認為說它們之間「相似」是可以的,但千萬不可忘記了它們之間所存在的根本區別,那就佛教講三世因果,既講前世,也講後世,更講今世它是今世為立足點來講前後世,它的側重點是針對於我們的精神世界也就是側重於具備善惡種子的「八識」來談因緣問題,它的重點不是談物質世界佛教的根本任務,是改造乃至革除我們原有的精神世界,從而構造一個嶄新的完美精神境界,然後用這個新的精神航標,來指導我們的身、口、意。因此,本經重點所談的,就是這十二個因緣法門。另外,關於無我思想、七識住、八解脫等名相,我們在前面的經典闡述中都有所涉獵,在此就不一一加以解說了

  讓我們跟著經典的思路往前走。

  這部經典佛陀阿難而宣說,其中大部分是採取一問一答的方式經文的開頭,講阿難大約在不久之前,聽佛說過有關十二因緣的一些內容,因此他沒事時就在琢磨佛陀所講的話。按照他的想法,佛所說十二因緣大家都說這裡面所蘊含的道理非常艱深,但是依他之見,這些道理簡單嘛,不就是十二個名詞相互推演嗎?但是阿難並沒有自以為是,而是在他想了半天沒有鬧明白之後,就帶著這個疑問,去當面請教佛陀。當見到佛陀以後,因為要請教問題,他就對著佛陀頂禮三拜,然後就把自己的疑問毫無保留地向世尊作了反映。他希冀從佛陀那裡,得到最權威最究竟的答案

  世尊一聽,就對阿難說:別,別,阿難,你千萬不能存在這樣的念頭你也千萬不要這么認為,說起十二因緣事實它是很精深的一門義理讀到這里,我就有些感觸了。凡是佛教信徒尤其是一些出家的師付,對大乘佛教很是欣賞,把自利利他作為自己一項義不容辭的責任之一,「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脫離苦」,是師付們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需要指明,我本人對大乘佛教沒有半絲成見,我十分贊嘆諸佛菩薩們的那種捨己為人的大無畏精神。但是我們可以稍加思考一下,我們講「廣度眾生利益有情」,這是沒錯的。問題是,我們拿什麼去「度」,拿什麼去「利」呢?我們總不能與施主們一見面,就「阿彌陀佛」個不休吧?我前段時間在網上看到一則消息,具體出處不清了,內容講的是一個出家法師,別人邀請他去給大家做開示。這位老人家倒好,一上台,先來個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然後坐在那裡,沒完沒了地背起了經文,讓聽眾大跌眼鏡。當然,我們也不能說背經文是錯的,但是人家是請你去講開示,不是請你去念經的,這點要搞清楚呀。當今凈土法門很是流行,在一高僧大德的倡導下,凈土法門正在如火如荼地開展著。凈土法門當然很好,它三根普被,適合任何人群,而且簡單易行,難道不好嗎?對於這些,我沒有任何的指責之意,我只有贊嘆。

  那麼我的感想從何而發呢?是從現實而發。每當我們談到四諦十二因緣、八正道之時大部分的師付(當然是讀過幾年佛學院的師付們),都說這是佛教的基本教理,一聊起這些,他們都會侃侃而談,從古至今,從因至果,可謂論說無礙。我們的心態和哪個一樣呢?就是和此時的阿難一模一樣!不就是十二因緣嗎,這些都是學生的水平,哪個出家人不知道?哪個出家人(尤其是佛學院的法師們)不能說上幾句?就連多聞第一的大弟子阿難也說「如我意觀,如在目前,以何為深」——我阿難怎麼就看不出十二因緣深在何處呢?可是世尊此時對阿難簡直是當頭一棒:「止!止!勿作此言十二因緣法之光明甚深難解!」從這段經文,我們就可以看出,雖然是一些看似簡單道理或者是了了數語,卻蘊含著數不清道不盡的玄奧哲理。比如我們說「四諦」,簡單的四個字:苦集滅道,多簡單啊!但是你要仔細地分析它、推敲它,去修行驗證它,當今僧眾之中,幾人能夠做到?因此佛陀接著對阿難說:「此十二因緣難見難知,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未見緣者,若思量觀察分別其義者,則皆荒迷,無能見者。」我想,我們對於佛法的理解,即使再高超,比起諸天梵眾來,大約還要相差十萬八千里。他們尚且都「荒迷,無能見者」,何況我們?

  在正式經文之前,我們有必要把十二因緣內容先大致了解一下。

  十二因緣又名十二有支,或說十二緣起,它的主旨是說眾生生死流轉的整個過程。它共由十個因素構成:無明(貪嗔痴等煩惱生死的根本)、行(造作諸業)、識(業識投胎)、名色(只有胎形六根未具)、六入(胎兒長成眼等六根的人形)、觸(出胎與外境接觸)、受(與外境接觸生起苦樂的感受)、愛(對境生愛欲)、取(追求造作)、有(成業因能招感未來果報)、生(再受未來五蘊身)、老死(未來之身又漸老而死)。以上十二支,周而復始,以至於無窮。

  在這里,佛陀首先是從最後一個,即從「老死」開始朝前面講。佛陀觀點是:

  人的老死,是有原因的。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回答是:生是老死的緣。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我們現在所造之業,在未來就會引發下輩子的「生」,如果我們下輩子仍有生的話,那麼它就是再未來的「老死」的緣。佛陀在這里把話說得很明白,他把老死作為一個著眼點,開始一步一步地向前溯源。那麼,為什麼會未來會有生呢,這個「生」是基於什麼因緣而來的呢?佛陀說了,「有是生緣」,就是說這個「有」,乃是由於我們受煩惱的驅使而不斷造業,而決定其次之果的,所以有就是未來的生的因緣。那麼,再進一步追問:有的因緣什麼呢答案是,取就是有因緣。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取就是執著,就是放不下不開,說白了它就是一種煩惱。因為我們存有這種「取」,因而它就是「有」的因緣。那麼,什麼是取的因緣呢?回答是愛是取的因緣,因為愛就是生起各種愛欲之心;那麼,什麼是愛的因緣呢?答案是:「受」是愛的因緣。這個「受」是什麼東西呢?它就是依於六根而感受的作用,比如說我們的眼睛見到一朵花,然後在我們的大腦中產生一種感覺,這種感覺有可能是好的,也有可能是不好的,或者說自己對之沒有感覺——沒有感覺是一種感覺,這種感覺就統稱為「受」。如果再追問下去:誰是受的因緣呢?回答是「觸」是受的因緣。因為觸就是感觸,它是在感覺基礎上更進一步的感知,我們與一種物體相接觸,就會產生一種知覺,而這種觸,就是受的因緣。那麼什麼是觸的因緣呢?回答是六入是觸的因緣,因為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是造成主客對象的基本因素,這個觸,是通過我們的六入而被感知。那麼,什麼是六入之緣?名色就是六入之緣。這里的「名」代表精神,色代表物質,名色就是精神物質的統稱體,有了名與色,才會有六色,因此名色就是六入之緣。那麼什麼是名色之緣呢?「識」是名色之緣。這里的識,是指六識的全體,它們可以識別、分別一切之心,故為名色之緣。什麼是識之緣呢?「行」就是識的因緣。行是指我們的一切行動,它不僅包括我們現世的行為和動作,同時還含蓋前後世,所含範圍極廣,無論是善,是惡,還是不善不惡,都是由行而引發。那麼什麼是行之緣?就是無明,這個無明就是我們古往今來所構成的愚痴佛陀在這里,用「痴」來替代無明,說明二者基本意思是相同的。

  在上面,佛陀從逆反方向十二因緣進行了一些探討,即從「老死」起,至「無明」終,這是一個過程。如果我們單單從我們一世來講,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基本上就可獲知我們所需要的一個答案也就是把「無明」作為老死的最終源頭。但是接下來,世尊為我們從順向的角度,再來分析十二因緣

  佛陀告訴阿難,正因為我們有了無明,才導致了我們的「行」,緣於行,才有了識;而有了識,緣於識,而有了名色;緣於名色,而有了六入;緣於六入,而有了觸;緣於觸,而有了受;緣於受,而有了愛;緣於愛,而有了取;緣於取,而有了有;緣於有,而有了生;緣於生,才最終有了老、死、憂、悲、苦惱等大患所集聚的一切,這就是成為各種苦難因緣在這里我們順便說明一下,從無明至老死,叫順觀;從老死至無明,是逆觀。我們不要把兩種觀法搞混淆或者搞顛倒了。

  緊接下來,佛陀對這十二因緣進行了較為詳細的闡解。

  此時佛陀問了阿難一個問題:如果這個世界上的一切眾生都沒有了「生」,那麼有沒有「老死」的存在呢?

  在這里,我們發覺佛陀十二因緣的解釋比先前更深了一層。前面講的是從逆、順兩方面講十二支的生起過程。而從這里開始,佛陀對這如何從源頭上「滅」除這十二支。我們若仔細地往下看,覺得佛陀講法有次第,思路非常流暢與清晰。

  聽到佛陀這么一問,阿難就回答說:「沒有了生,又哪裡還有什麼老死呢?」其實這個道理簡單,比如一個嬰兒,如果這個嬰兒根本就沒有降生下來,或者這個胎兒從來就沒有在子宮內形成過,那麼哪裡還談得上這個嬰兒胎兒的死亡呢?因此,沒有生,就沒有死。

  聽到了阿難的回答,佛陀對說:「阿難,你回答得很對!正是由於這個緣由,我們便知道,老死是由於『有』而產生,而存在。我所說的法,其義理在這地方。」

  接著,佛陀阿難又說了如下的道理:「緣於有,而有了生」,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假如一切眾生,都沒有欲有、色有和無色有的話(此處指的是有生死果報,欲有就是欲蜀的異名,也是欲界的生死;色有是色界異名,是色界生死無色有是無色界的異名,為無色界的生死,三有就是三界異名),那麼會有生嗎?阿難回答當然是否定的。於是佛陀接著說,我於是根據此緣,而知道生是由於有、緣於有,才有了生的。

  那麼,「緣於取,再有了有」,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假使一切眾生,都沒有欲取、見取、戒取、我取的話(欲取就是取著於色聲香味觸等五塵,為貪欲之取著;見取就是執取於我見、邊見等見;戒取為戒禁取,為取著於非理之修行法,所謂戒禁取見。我取就是取著於我見、我慢等),那麼會有了有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此,有乃由於取,緣於取,而有了有的。

  「緣於愛,而有了取」,這是什麼意思呢?倘使一切眾生,並沒有了欲愛、有愛、無有愛的話(欲愛為種種的愛欲,有愛為常見之愛,無有愛為斷見之愛),當然也沒有了取了。

  「緣於受,而有了愛」的意思是,倘使一切眾生沒有了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的話(受為感覺之義,樂受就是領納快樂之感,苦受就是領納苦惱之感,不苦不樂受就是舍受,感受不苦,也感受不樂),當然也是沒有愛的。

  於是佛陀進一步對阿難說「阿難!我乃由於此緣,而知道愛,乃由於受,緣於受,而有了愛。我所說的,其義乃在於此。阿難!當知!因於愛,而有了求;因於求,而有了利;由於利,而有了用;因於用,而有了欲;因於欲,而有了著;因於著,而有了嫉;因於嫉,而有了守;因於守,而有了護。阿難!因於有了保護之故,而有了刀杖、諍訟,而作算不盡的惡業(動干戈、興訴訟,總會惡業的一面)。我所說的,其義乃在於此。阿難這是什麼意思呢?如果使一切眾生,並不為了保護自己的一切的話,是否當會有刀杖、諍訟等,而生起無數的惡業嗎?」阿難回答說:「不會有的。」佛陀說:「所以說,阿難!由於此因緣,而知執刀杖、興諍訟等事,乃由於保護而起的,緣於保護,而有了刀杖、諍訟。阿難我所說的,其義乃在於此。」

  「因於守,而有了護」,這句話的意思是:倘使一切眾生,沒有守的話,也就沒有護的存在。「因於嫉,而有了守」,這句話是說,倘使一切眾生,都沒有嫉的話,也就沒有守的產生;「因為『著』,而有了嫉」,是指一切眾生,倘若都沒有執著的話,那也就沒有「嫉」的存在。「因為欲,而有了著」,是說倘使一切眾生,都沒有欲的話,那當然也不會有執著或貪著。「因於用,而有了欲」,是指一切眾生如果沒有用的話,自然也就沒有慾望。以此類推,「沒有利,就沒有用」,「沒有求,就沒有利」,「沒有愛,就沒有求」,求是由對於某種東西的偏愛,而產生需求的衝動,既然有了求,於是就有了守和護

  「緣於觸,而有了受」,它的意思是,倘使沒有眼根,沒有色境,沒有眼識的話,那就不會對物體有所感觸。同理,如果沒有耳根、聲境、耳識,沒有鼻根、香境、鼻識,沒有舌根、味境、舌識,沒有身根、觸境、身識,沒有意根,法境、意識的話,也同樣沒有任何感觸。如果沒有感觸的話,那麼也就沒有任何感受。

  「緣於名色,而有了觸」,是指假使一切眾生,都沒有名色的話,就不會有心觸(名色之名精神作用也就是心,故名觸就是心觸;下面的身觸就是指色觸)。倘使一切眾生,都沒有形色相貌的話,那也就沒有身觸(名色之色就是身,為有對礙的色體,故身觸就是色觸)。沒有名色的話,就不會有感觸;「緣於識,而有了名色」,如果沒有識,就不會有名色。「緣於名色,而有了識」,如果識不住於名色的話,則識就沒有所住之處假如識無住處的話,就不會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如果沒有名色的話,也就沒有了「識」。名色乃緣於識,識之緣而有名色,名色之緣而有六入,六入之緣而有觸,觸之緣而有受,受之緣而有愛,愛之緣而有取,取之緣而有了有,有之緣而有生,生之緣而有老、死、憂、悲、苦惱、大苦陰之集。

  談到這里,佛陀基本上把十二因緣內容都談得差不多了。接下來佛陀對於十二因緣比丘們應樹立怎樣的思想觀念我不妨把這段話用現代語言稍加翻譯:

  佛陀說:「阿難!齊於此,而為語;齊於此,而為應;齊於此,而為限;齊於此,而為演說;齊於此,而為智觀;齊於此,而為眾生阿難!諸位比丘在於此當中,如實而正觀,而無漏心解脫阿難這類比丘叫做慧解脫。像如是的解脫比丘對於如來之終,會知道,對於如來之不終,會知道,如來之終不終,都會知道,如來之非終非不終也都會知道。為什麼呢阿難!因為齊於此,而為語,齊於此,而為應,齊於此,而為限,齊於此,而為演說,齊於此,而為智觀,齊於此,而為眾生之故。像這樣的盡知之後,這類無漏心解脫比丘,如果他如此執著於這種見解的話,那是正確的。阿難!所謂妄執為我的話,都是同樣的名叫我見(主宰的實我),以名色與受,都執著以為是我。有人說:『感受之法,並不是我,我乃是感受』;或者有人說:『感受並不是我,我也不是感受,感受之法,是由我所感受,受法實在就是吾之我』;或者有人說:『感受不是我,我並不是感受,感受之法也不是我,唯有愛,就是我』。阿難!那些執見為我的人,說感受就是我,常常對人說:『如來曾說三受,所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當有樂受之感之時,並沒有苦受之感,以及不苦不樂受之感;有苦受之時,則沒有樂受與不苦不樂受,有不苦不樂受時,則並沒有苦受與樂受。』什麼緣故呢?阿難!由於樂觸之緣而生樂受,假如樂觸消滅的話,則受也會消滅。阿難!由於苦觸之緣而生苦受,假如苦觸消滅的話,則其感受也會消滅。由於不苦不樂之觸之緣而生不苦不樂之感受,假如不苦不樂之觸消滅的話,其感受也會消滅。阿難!如果兩木相攢的話,則有火之發生;兩木各放置在不同地方而不接觸的話,就不會有火的產生。這里所說之事,也是這樣的。由於樂觸的緣故,而會生樂受,如果樂觸消滅的話,則其感受也會與之而俱滅。由於苦觸之緣之故,而會生苦受,如果苦觸消滅的話,則其感受也會與之而俱滅。由於不苦不樂之觸之緣,而會生不苦不樂之受,假若不苦不樂之觸消滅的話,則其感受也會與之而俱滅。阿難!此三受(苦、樂、舍)為有為,為無常,乃從因緣而生,是會盡之法,會滅之法,為朽壞之法。它並不是我有,我也不其所有,應當要以正智,如實去觀察(照實在的去觀察其實在之性)。阿難!那些妄執而見我者,以受為之我,那就不對的了。阿難!那些妄執見我的人,說受並不是我,我乃是受的話,就應當對他說:『如來乃說三受,所謂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假如樂受是我的話,當樂受消滅之時,就會有兩個我,這就是過錯地方。假若說苦受就是我的話,當那苦受消滅之時,就會有兩個我,這就是過錯。如果不苦不樂受是我的話,當那不苦不樂受消滅之時,就會有兩個我;這就是過錯地方。』阿難!那些妄執見我的人,曾說:『受並不是我,我是受。』那就是不對的了,阿難!那些妄執而計我的人,曾作如是之說:『受並不是我,我乃不是受,受法(受的本性)就是我。』就應當對他而說:『一切並沒有受,你怎樣說有受法,說你是受法呢?』回答而說:『不是這樣的』。因此之故阿難!那些妄執而計我的人,曾經說:『受並不是我,我乃不是受,受法是我。』那就是不對的了。阿難!那些妄計而執我的人,曾作如是之說:『受不是我,我不是受,受法不是我,但愛乃是我』,這時就應當對他說:『一切並沒有受,怎麼會有愛呢?你是愛嗎?』回答說:『不是的。』因此之故阿難!那些妄計我的人所說的『受非我,我非受,受法非我,愛是我』,這就是其不對了。阿難!齊為是為語,齊為是為應,齊為是為限,齊為是為演說,齊為是為智觀,齊為是為眾生阿難!諸比丘們在於此法當中,如實而正觀,而於無漏心解脫阿難這類比丘當名叫做慧解脫。像如是而解脫心的比丘,則有我也會知道,無我也會知道,有我我也知道,非有我無我,也知道。為甚麼呢?阿難!齊是為語,齊是為應,齊是為限,齊是為演說,齊是為智觀,齊是為眾生,像如是的盡知之後,無漏心解脫比丘,乃不知不見,而如是的知見的。那些妄計為我的人,都一樣的已決定:那些妄執而計我的人,或者說有限之色就是我,或者說無限之色就是我,或者說有限的無色就是我,或者說無限的無色就是我阿難!那些說少色就是我的人,乃決定少色就是我我所見的就堅執其所見為對的,其餘的都是不對的。那些妄執多色是我的人,決定多色就是我我所見的為對,其餘的都是不對的。那些妄執少無色就是我的人,決定而說少無色就是我我所見的為對的,其餘的都是不對的。那些妄執多無色就是我的人,決定多無色就是我我所見的為是,其餘的都是不對的。」

  對上面的大段佛陀阿難所說的,我們乍一看上去,幾乎不知所言,在語句表達上可能有些晦澀而艱深,但是我們分析一下,事實上它講的就是讓比丘們樹立一個「無我」的觀點,就是不執著這是十二因緣的更深層次的闡解。

  在經文的後一部分,世尊分別為阿難講了七識住、二入處以及八解脫。這些我們在前面的術語名相介紹中都曾涉及,這里就不具體講了。

  我上面所講的幾部經,都比較抽象,無論是介紹《眾集經》、《十上經》、《增一經》,還是《三聚經》和《大緣方便經》,裡面都比較深奧難懂,用現在語句,更是難以解釋清楚。由於本人缺乏實證實修,因此對於這些名相上也只是停留在字面的層次上,甚至連皮毛都未抵及。如果用「紙上談兵」來形容,還是十分恰當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