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緣方便經
經中大意:此經是佛陀為阿難說佛教的根本教義,是重要教理——十二因緣法,依順逆生滅的觀法而說。此經雖說十二因緣法,然而經中至說明之階段時,即和巴利原本同樣的敘說九支緣起法。而且因緣法的說明,雖有三世兩重的相續的說明,然而以相依相關的說明為全體的骨子之事,以及十二支中,以「愛」的說明為基礎等事,是值得特別注意之處。又因緣法的說明中,曾敘述無我、七識住處,以及八解脫等。
首先需要說明一下,在這部《大緣方便經》中,它主要是講十二因緣法。而十二因緣法,是佛教的最基本的也是最根本的教理之一,凡是信仰佛教、研究佛教或者對佛教感興趣的人士,都無法繞過這個十二因緣。佛教的義理千千萬萬,數不勝數,但是細究起來,它們都是建立在因緣所生法的基礎之上,這是我反覆強調的一個基調,而十二因緣,就是緣起論的細化與擴展。我們有時候會覺得「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這與唯物辯證法不是很相似嗎?我認為說它們之間「相似」是可以的,但千萬不可忘記了它們之間所存在的根本區別,那就是佛教講三世因果,既講前世,也講後世,更講今世,它是以今世為立足點來講前後世,它的側重點是針對於我們的精神世界,也就是側重於具備善惡種子的「八識」來談因緣問題,它的重點不是談物質世界。佛教的根本任務,是改造乃至革除我們原有的精神世界,從而構造一個嶄新的完美的精神境界,然後用這個新的精神航標,來指導我們的身、口、意。因此,本經重點所談的,就是這十二個因緣法門。另外,關於無我思想、七識住、八解脫等名相,我們在前面的經典闡述中都有所涉獵,在此就不一一加以解說了。
這部經典是佛陀對阿難而宣說,其中大部分是採取一問一答的方式。經文的開頭,講阿難大約在不久之前,聽佛說過有關十二因緣的一些內容,因此他沒事時就在琢磨佛陀所講的話。按照他的想法,佛所說的十二因緣,大家都說這裡面所蘊含的道理非常艱深,但是依他之見,這些道理很簡單嘛,不就是十二個名詞相互推演嗎?但是阿難並沒有自以為是,而是在他想了半天沒有鬧明白之後,就帶著這個疑問,去當面請教佛陀。當見到佛陀以後,因為要請教問題,他就對著佛陀頂禮三拜,然後就把自己的疑問毫無保留地向世尊作了反映。他希冀從佛陀那裡,得到最權威最究竟的答案。
世尊一聽,就對阿難說:別,別,阿難,你千萬不能存在這樣的念頭,你也千萬不要這么認為,說起十二因緣,事實上它是很精深的一門義理。讀到這里,我就有些感觸了。凡是佛教信徒,尤其是一些出家的師付,對大乘佛教很是欣賞,把自利利他作為自己一項義不容辭的責任之一,「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脫離苦」,是師付們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需要指明,我本人對大乘佛教沒有半絲成見,我十分贊嘆諸佛菩薩們的那種捨己為人的大無畏精神。但是我們可以稍加思考一下,我們講「廣度眾生,利益有情」,這是沒錯的。問題是,我們拿什麼去「度」,拿什麼去「利」呢?我們總不能與施主們一見面,就「阿彌陀佛」個不休吧?我前段時間在網上看到一則消息,具體出處記不清了,內容講的是一個出家法師,別人邀請他去給大家做開示。這位老人家倒好,一上台,先來個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然後坐在那裡,沒完沒了地背起了經文,讓聽眾大跌眼鏡。當然,我們也不能說背經文是錯的,但是人家是請你去講開示,不是請你去念經的,這點要搞清楚呀。當今凈土法門很是流行,在一些高僧大德的倡導下,凈土法門正在如火如荼地開展著。凈土法門當然很好,它三根普被,適合任何人群,而且簡單易行,難道不好嗎?對於這些,我沒有任何的指責之意,我只有贊嘆。
那麼我的感想從何而發呢?是從現實而發。每當我們談到四諦、十二因緣、八正道之時,大部分的師付(當然是讀過幾年佛學院的師付們),都說這是佛教的基本教理,一聊起這些,他們都會侃侃而談,從古至今,從因至果,可謂論說無礙。我們的心態和哪個一樣呢?就是和此時的阿難一模一樣!不就是十二因緣嗎,這些都是小學生的水平,哪個出家人不知道?哪個出家人(尤其是佛學院的法師們)不能說上幾句?就連多聞第一的大弟子阿難也說「如我意觀,如在目前,以何為深」——我阿難怎麼就看不出這十二因緣深在何處呢?可是世尊此時對阿難簡直是當頭一棒:「止!止!勿作此言!十二因緣法之光明,甚深難解!」從這段經文,我們就可以看出,雖然是一些看似簡單的道理,或者是了了數語,卻蘊含著數不清道不盡的玄奧哲理。比如我們說「四諦」,簡單的四個字:苦集滅道,多簡單啊!但是你要仔細地分析它、推敲它,去修行驗證它,當今僧眾之中,幾人能夠做到?因此佛陀接著對阿難說:「此十二因緣難見難知,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未見緣者,若思量觀察分別其義者,則皆荒迷,無能見者。」我想,我們對於佛法的理解,即使再高超,比起諸天梵眾來,大約還要相差十萬八千里。他們尚且都「荒迷,無能見者」,何況我們?
在正式談經文之前,我們有必要把十二因緣的內容先大致了解一下。
十二因緣又名十二有支,或說十二緣起,它的主旨是說明眾生生死流轉的整個過程。它共由十個因素構成:無明(貪嗔痴等煩惱為生死的根本)、行(造作諸業)、識(業識投胎)、名色(只有胎形六根未具)、六入(胎兒長成眼等六根的人形)、觸(出胎與外境接觸)、受(與外境接觸生起苦樂的感受)、愛(對境生愛欲)、取(追求造作)、有(成業因能招感未來果報)、生(再受未來五蘊身)、老死(未來之身又漸老而死)。以上十二支,周而復始,以至於無窮。
在這里,佛陀首先是從最後一個,即從「老死」開始朝前面講。佛陀的觀點是:
人的老死,是有原因的。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回答是:生是老死的緣。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我們現在所造之業,在未來就會引發下輩子的「生」,如果我們下輩子仍有生的話,那麼它就是再未來的「老死」的緣。佛陀在這里把話說得很明白,他把老死作為一個著眼點,開始一步一步地向前溯源。那麼,為什麼會未來會有生呢,這個「生」是基於什麼因緣而來的呢?佛陀說了,「有是生緣」,就是說這個「有」,乃是由於我們受煩惱的驅使而不斷造業,而決定其次之果的,所以有就是未來的生的因緣。那麼,再進一步追問:有的因緣是什麼呢?答案是,取就是有的因緣。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取就是執著,就是放不下想不開,說白了它就是一種煩惱。因為我們存有這種「取」,因而它就是「有」的因緣。那麼,什麼是取的因緣呢?回答是愛是取的因緣,因為愛就是生起各種愛欲之心;那麼,什麼是愛的因緣呢?答案是:「受」是愛的因緣。這個「受」是什麼東西呢?它就是依於六根而感受的作用,比如說我們的眼睛見到一朵花,然後在我們的大腦中產生一種感覺,這種感覺有可能是好的,也有可能是不好的,或者說自己對之沒有感覺——沒有感覺也是一種感覺,這種感覺就統稱為「受」。如果再追問下去:誰是受的因緣呢?回答是「觸」是受的因緣。因為觸就是感觸,它是在感覺的基礎上更進一步的感知,我們與一種物體相接觸,就會產生一種知覺,而這種觸,就是受的因緣。那麼什麼是觸的因緣呢?回答是六入是觸的因緣,因為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是造成主客對象的基本因素,這個觸,是通過我們的六入而被感知。那麼,什麼是六入之緣?名色就是六入之緣。這里的「名」代表精神,色代表物質,名色就是精神與物質的統稱體,有了名與色,才會有六色,因此名色就是六入之緣。那麼什麼是名色之緣呢?「識」是名色之緣。這里的識,是指六識的全體,它們可以識別、分別一切之心,故為名色之緣。什麼是識之緣呢?「行」就是識的因緣。行是指我們的一切行動,它不僅包括我們現世的行為和動作,同時還含蓋前後世,所含範圍極廣,無論是善,是惡,還是不善不惡,都是由行而引發。那麼什麼是行之緣?就是無明,這個無明,就是我們古往今來所構成的愚痴。佛陀在這里,用「痴」來替代無明,說明二者基本意思是相同的。
在上面,佛陀從逆反方向對十二因緣進行了一些探討,即從「老死」起,至「無明」終,這是一個過程。如果我們單單從我們一世來講,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基本上就可獲知我們所需要的一個答案,也就是把「無明」作為老死的最終源頭。但是接下來,世尊又為我們從順向的角度,再來分析十二因緣。
佛陀告訴阿難,正因為我們有了無明,才導致了我們的「行」,緣於行,才有了識;而有了識,緣於識,而有了名色;緣於名色,而有了六入;緣於六入,而有了觸;緣於觸,而有了受;緣於受,而有了愛;緣於愛,而有了取;緣於取,而有了有;緣於有,而有了生;緣於生,才最終有了老、死、憂、悲、苦惱等大患所集聚的一切,這就是成為各種苦難的因緣。在這里我們順便說明一下,從無明至老死,叫順觀;從老死至無明,是逆觀。我們不要把這兩種觀法搞混淆或者搞顛倒了。
此時佛陀問了阿難一個問題:如果這個世界上的一切眾生都沒有了「生」,那麼有沒有「老死」的存在呢?
在這里,我們發覺佛陀對十二因緣的解釋比先前更深了一層。前面講的是從逆、順兩方面講十二支的生起過程。而從這里開始,佛陀對這如何從源頭上「滅」除這十二支。我們若仔細地往下看,覺得佛陀講法很有次第,思路非常流暢與清晰。
聽到佛陀這么一問,阿難就回答說:「沒有了生,又哪裡還有什麼老死呢?」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比如一個嬰兒,如果這個嬰兒根本就沒有降生下來,或者這個胎兒從來就沒有在子宮內形成過,那麼哪裡還談得上這個嬰兒或胎兒的死亡呢?因此,沒有生,就沒有死。
聽到了阿難的回答,佛陀對說:「阿難,你回答得很對!正是由於這個緣由,我們便知道,老死是由於『有』而產生,而存在。我所說的法,其義理就在這個地方。」
接著,佛陀對阿難又說了如下的道理:「緣於有,而有了生」,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假如一切眾生,都沒有欲有、色有和無色有的話(此處指的是有為生死的果報,欲有就是欲蜀的異名,也是欲界的生死;色有是色界的異名,是色界的生死;無色有是無色界的異名,為無色界的生死,三有就是三界的異名),那麼會有生嗎?阿難回答當然是否定的。於是佛陀接著說,我於是根據此緣,而知道生是由於有、緣於有,才有了生的。
那麼,「緣於取,再有了有」,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假使一切眾生,都沒有欲取、見取、戒取、我取的話(欲取就是取著於色聲香味觸等五塵,為貪欲之取著;見取就是執取於我見、邊見等見;戒取為戒禁取,為取著於非理之修行法,所謂戒禁取見。我取就是取著於我見、我慢等),那麼會有了有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此,有乃由於取,緣於取,而有了有的。
「緣於愛,而有了取」,這是什麼意思呢?倘使一切眾生,並沒有了欲愛、有愛、無有愛的話(欲愛為種種的愛欲,有愛為常見之愛,無有愛為斷見之愛),當然也沒有了取了。
「緣於受,而有了愛」的意思是,倘使一切眾生沒有了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的話(受為感覺之義,樂受就是領納快樂之感,苦受就是領納苦惱之感,不苦不樂受就是舍受,感受不苦,也感受不樂),當然也是沒有愛的。
於是佛陀進一步對阿難說「阿難!我乃由於此緣,而知道愛,乃由於受,緣於受,而有了愛。我所說的,其義乃在於此。阿難!當知!因於愛,而有了求;因於求,而有了利;由於利,而有了用;因於用,而有了欲;因於欲,而有了著;因於著,而有了嫉;因於嫉,而有了守;因於守,而有了護。阿難!因於有了保護之故,而有了刀杖、諍訟,而作算不盡的惡業(動干戈、興訴訟,總會有惡業的一面)。我所說的,其義乃在於此。阿難!這是什麼意思呢?如果使一切眾生,並不為了保護自己的一切的話,是否當會有刀杖、諍訟等,而生起無數的惡業嗎?」阿難回答說:「不會有的。」佛陀說:「所以說,阿難!由於此因緣,而知執刀杖、興諍訟等事,乃由於保護而起的,緣於保護,而有了刀杖、諍訟。阿難!我所說的,其義乃在於此。」
「因於守,而有了護」,這句話的意思是:倘使一切眾生,沒有守的話,也就沒有護的存在。「因於嫉,而有了守」,這句話是說,倘使一切眾生,都沒有嫉的話,也就沒有守的產生;「因為『著』,而有了嫉」,是指一切眾生,倘若都沒有執著的話,那也就沒有「嫉」的存在。「因為欲,而有了著」,是說倘使一切眾生,都沒有欲的話,那當然也不會有執著或貪著。「因於用,而有了欲」,是指一切眾生如果沒有用的話,自然也就沒有慾望。以此類推,「沒有利,就沒有用」,「沒有求,就沒有利」,「沒有愛,就沒有求」,求是由於對於某種東西的偏愛,而產生需求的衝動,既然有了求,於是就有了守和護
「緣於觸,而有了受」,它的意思是,倘使沒有眼根,沒有色境,沒有眼識的話,那就不會對物體有所感觸。同理,如果沒有耳根、聲境、耳識,沒有鼻根、香境、鼻識,沒有舌根、味境、舌識,沒有身根、觸境、身識,沒有意根,法境、意識的話,也同樣沒有任何感觸。如果沒有感觸的話,那麼也就沒有任何感受。
「緣於名色,而有了觸」,是指假使一切眾生,都沒有名色的話,就不會有心觸(名色之名為精神作用,也就是心,故名觸就是心觸;下面的身觸就是指色觸)。倘使一切眾生,都沒有形色相貌的話,那也就沒有身觸(名色之色就是身,為有對礙的色體,故身觸就是色觸)。沒有名色的話,就不會有感觸;「緣於識,而有了名色」,如果沒有識,就不會有名色。「緣於名色,而有了識」,如果識不住於名色的話,則識就沒有所住之處,假如識無住處的話,就不會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如果沒有名色的話,也就沒有了「識」。名色乃緣於識,識之緣而有名色,名色之緣而有六入,六入之緣而有觸,觸之緣而有受,受之緣而有愛,愛之緣而有取,取之緣而有了有,有之緣而有生,生之緣而有老、死、憂、悲、苦惱、大苦陰之集。
談到這里,佛陀基本上把十二因緣的內容都談得差不多了。接下來佛陀針對於十二因緣,比丘們應樹立怎樣的思想觀念。我不妨把這段話用現代語言稍加翻譯:
佛陀說:「阿難!齊於此,而為語;齊於此,而為應;齊於此,而為限;齊於此,而為演說;齊於此,而為智觀;齊於此,而為眾生。阿難!諸位比丘在於此當中,如實而正觀,而無漏心解脫。阿難!這類比丘叫做慧解脫。像如是的解脫比丘,對於如來之終,會知道,對於如來之不終,會知道,如來之終不終,都會知道,如來之非終非不終也都會知道。為什麼呢?阿難!因為齊於此,而為語,齊於此,而為應,齊於此,而為限,齊於此,而為演說,齊於此,而為智觀,齊於此,而為眾生之故。像這樣的盡知之後,這類無漏心解脫的比丘,如果他如此執著於這種見解的話,那是不正確的。阿難!所謂妄執為我的話,都是同樣的名叫我見(主宰的實我),以名色與受,都執著以為是我。有人說:『感受之法,並不是我,我乃是感受』;或者有人說:『感受並不是我,我也不是感受,感受之法,是由於我所感受,受法實在就是吾之我』;或者有人說:『感受不是我,我並不是感受,感受之法也不是我,唯有愛,就是我』。阿難!那些執見為我的人,說感受就是我,常常對人說:『如來曾說三受,所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當有樂受之感之時,並沒有苦受之感,以及不苦不樂受之感;有苦受之時,則沒有樂受與不苦不樂受,有不苦不樂受時,則並沒有苦受與樂受。』什麼緣故呢?阿難!由於樂觸之緣,而生樂受,假如樂觸消滅的話,則受也會消滅。阿難!由於苦觸之緣而生苦受,假如苦觸消滅的話,則其感受也會消滅。由於不苦不樂之觸之緣,而生不苦不樂之感受,假如不苦不樂之觸消滅的話,其感受也會消滅。阿難!如果兩木相攢的話,則有火之發生;兩木各放置在不同地方而不接觸的話,就不會有火的產生。這里所說之事,也是這樣的。由於樂觸的緣故,而會生樂受,如果樂觸消滅的話,則其感受也會與之而俱滅。由於苦觸之緣之故,而會生苦受,如果苦觸消滅的話,則其感受也會與之而俱滅。由於不苦不樂之觸之緣,而會生不苦不樂之受,假若不苦不樂之觸消滅的話,則其感受也會與之而俱滅。阿難!此三受(苦、樂、舍)為有為,為無常,乃從因緣而生,是會盡之法,會滅之法,為朽壞之法。它並不是我有,我也不是其所有,應當要以正智,如實去觀察(照實在的去觀察其實在之性)。阿難!那些妄執而見我者,以受為之我,那就不對的了。阿難!那些妄執見我的人,說受並不是我,我乃是受的話,就應當對他說:『如來乃說三受,所謂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假如樂受是我的話,當樂受消滅之時,就會有兩個我,這就是其過錯的地方。假若說苦受就是我的話,當那苦受消滅之時,就會有兩個我,這就是其過錯。如果不苦不樂受是我的話,當那不苦不樂受消滅之時,就會有兩個我;這就是其過錯的地方。』阿難!那些妄執見我的人,曾說:『受並不是我,我是受。』那就是不對的了,阿難!那些妄執而計我的人,曾作如是之說:『受並不是我,我乃不是受,受法(受的本性)就是我。』就應當對他而說:『一切並沒有受,你怎樣說有受法,說你是受法呢?』回答而說:『不是這樣的』。因此之故,阿難!那些妄執而計我的人,曾經說:『受並不是我,我乃不是受,受法是我。』那就是不對的了。阿難!那些妄計而執我的人,曾作如是之說:『受不是我,我不是受,受法不是我,但愛乃是我』,這時就應當對他說:『一切並沒有受,怎麼會有愛呢?你是愛嗎?』回答說:『不是的。』因此之故,阿難!那些妄計我的人,所說的『受非我,我非受,受法非我,愛是我』,這就是其不對了。阿難!齊為是為語,齊為是為應,齊為是為限,齊為是為演說,齊為是為智觀,齊為是為眾生。阿難!諸比丘們在於此法當中,如實而正觀,而於無漏心解脫。阿難!這類比丘當名叫做慧解脫。像如是而解脫心的比丘,則有我也會知道,無我也會知道,有我無我也知道,非有我非無我,也知道。為甚麼呢?阿難!齊是為語,齊是為應,齊是為限,齊是為演說,齊是為智觀,齊是為眾生,像如是的盡知之後,無漏心解脫的比丘,乃不知不見,而如是的知見的。那些妄計為我的人,都一樣的已決定:那些妄執而計我的人,或者說有限之色就是我,或者說無限之色就是我,或者說有限的無色就是我,或者說無限的無色就是我。阿難!那些說少色就是我的人,乃決定少色就是我,我所見的就堅執其所見為對的,其餘的都是不對的。那些妄執多色是我的人,決定多色就是我,我所見的為對,其餘的都是不對的。那些妄執少無色就是我的人,決定而說少無色就是我,我所見的為對的,其餘的都是不對的。那些妄執多無色就是我的人,決定多無色就是我,我所見的為是,其餘的都是不對的。」
對上面的大段佛陀對阿難所說的,我們乍一看上去,幾乎不知所言,在語句表達上可能有些晦澀而艱深,但是我們分析一下,事實上它講的就是讓比丘們樹立一個「無我」的觀點,就是不執著,這是對十二因緣的更深層次的闡解。
在經文的後一部分,世尊分別為阿難講了七識住、二入處以及八解脫。這些我們在前面的術語名相介紹中都曾涉及,這里就不具體講了。
我上面所講的幾部經,都比較抽象,無論是介紹《眾集經》、《十上經》、《增一經》,還是《三聚經》和《大緣方便經》,裡面都比較深奧難懂,用現在語句,更是難以解釋清楚。由於本人缺乏實證實修,因此對於這些名相上也只是停留在字面的層次上,甚至連皮毛都未抵及。如果用「紙上談兵」來形容,還是十分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