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長阿含》(卷十二)~B 佛陀對於「見不可見」的探究

(二)佛陀對於「見不可見」的探究

  在接下來的內容里,佛陀重點探討了「見不可見」的相關內容——

  一切世間所有的導師,並不能看見有人能得名聞利養如我如來、至真、等正覺的;諸世間的所有徒眾,並不能看見其名聞利養有如我的徒眾的。

  什麼叫「見不可見」——如果從正面來說的話,應該說「見不可見」,也就是正在看,可看不見;心裡也很想看,但就是看不著什麼叫做「見不可見」呢?就是說一切梵行清凈具足,既完成自己的功行,又能成就他人的功行,這就叫做「見不可見」

  郁頭藍子的「有見不見」——佛陀在初出家的時候,曾經跟隨兩位仙人學道,其中一位叫郁頭藍子。世尊在這里就對周那以及在座的諸比丘們提起了當初隨郁頭藍子學道的一些情形佛陀說,郁頭藍子曾在大眾這中,曾經說過這樣的話,叫「有見不見」。什麼叫做「見不見」呢?就像一把刀,我們可以見到刀,卻見不到刀刃是什麼樣子,因為刀刃很鋒利,單憑我們的肉眼,是看不清楚究竟有多麼鋒利的。

  佛陀的「見不見」——佛陀對於郁頭藍子這個譬喻的觀點是:他所引用的譬喻,是一種有什麼智慧凡夫行為。為什麼這么說呢?佛陀觀點是,如果從正面來回答,就應當說:見不見。什麼叫做「見不見」呢?準確地回答是:「一切梵行清凈具足,宣示流布,就是不可見」。那些相續之法,乃是不具足可得;不相續之法,乃具足而不可得諸法中的梵行,就是酪酥中的醍醐味,它是五味當中最上之味。

  佛陀所驗證過的境界——佛陀對在座的比丘說了他所驗證的一些境界。這些境界分別是:

  第一,四念處:就是身、受、心、法而觀想不凈、苦、無常無我修法

  第二,四神足:就是於欲定、精進定、意定、思惟定而說的四神通

  第三,四意斷:即四精勤,未生、已生之惡,當滅,未生、已生之善,使其增長;

  第四,四禪:修學禪定的四位,分別是初禪、二禪、三禪、四禪;

  第五,五根:指增長信、勤、念、定、慧的五根

  第六,五力:以信勤念定慧的五力去舍滅障礙

  第七,七覺意:即七菩提分,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舍;

  第八,八正道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世尊對於爭訟所秉持的態度——佛陀談到這里,就對比丘們語重心長地說:

  比丘們!你們都應共為和合,不可生起諍訟。你們都是在跟隨同一個導師學習佛法,接受教益,你們應該像水與乳那樣融為一體,不分彼此。對於如來正法,要當自熾然——以自己點燃自己,使自己徹亮光明,使自己以及眾生都要獲得安樂。在獲得安樂後,如果有比丘,在說法當中,曾經說了這樣的話:「某某人所說的話為不正義理不正」。那麼作為比丘,如果聽到了這樣的話,應該如何回答呢?

  在這里我們要特別注意,也是我們常常所犯的一些毛病或者習氣當我們聽到別人帶有挑釁的言論時,往往就會忍不住站出來駁斥對方。或者說教外的一些人說了一些不利於教內的話,我們往往就會「傷害宗教感情」為由而加以批駁。讓我們來看看我們偉大的佛陀如何對待(處理)類似的問題——

  比丘們在聽到這樣的話語後,既不可以說「是」,也不可以說「不是」。那麼應該怎麼說好呢?佛陀教導我們應該這么說:「怎麼啦?諸賢!我的語句是如是,你的語句也如是,我所之義也如是,你所說之義也如是。到底哪個人的為勝?哪個人的為負呢?」假如那位比丘回答說:「我的語句如是,我所說的意義為如是;你的語句也如是,你所說意義也如是,你的語句也勝,你所說意義也勝。」這時候,那位比丘說此語時,我們既不能否定,也不能肯定。應該怎麼做呢?佛陀說,應當要勸諫那位比丘,應當要呵,應當要止其說,應當共為推求探討,心平氣和地共同研究論證,維護和合團結的大局,切不可以生起諍論。

  如果我們在聽聞一位比丘說法時,聽眾中的比丘可能會對台上比丘說法內容持有不同的意見,如果說:「他所說的語句為不正確,但總的意義正確的。」那麼在這個時候,比丘既不可說為是,也不可以說為非,應當要對那位比丘說:「怎麼啦?比丘!我的語句如是,你的語句為如是。到底什麼人的為是,甚麼人的為非呢?」如果那位比丘回答說:「我的語句為如是,你的語句為如是,你的語句為勝。」那位比丘雖說此話,也不得言是,也不得言為非,應當要勸諫那位比丘,應當要呵,應當要止他之言,應當要共同推求,如是的都共為和合,不可以生諍訟,應當同為一師之教受,同為一水乳那樣的融和。對於如來正法,應當要自熾燃,快得安樂

  接下來,佛陀對於所說之語句為正,其意義不正」這種話的態度是:比丘聽後,不可以說為是,也不可以說為非,應當要對那位比丘說:「怎麼啦?比丘我所說的意義為如是,你所說意義也如是。到底什麼人的為是,甚麼人的為非呢?」如果他回答說:「我所說的意義為如是,你所說意義為如是,你所說意義也為勝。」那位比丘如果這樣說的話,聽後也不得說為是,也不得說為是非,應當要勸諫那位比丘,應當要呵,應當要止其所說的,應當共同推求。像如是的盡共和合,不可以生諍訟,同為一師受,同為一水乳之和融,對於如來正法,應當要自熾然,快得安樂

  對於有的比丘說「你所說的語句為正,意義正確這句話佛陀態度是:比丘聽後,不可以說為非,應當要稱讚他而說:「你所說的為是!你所言的為是!」

  佛陀對於十二部經的態度——佛教將一切經教分為十二部類,它們為一切經的根本聖典,也是一切經的典型。那麼對於這十二部經,佛陀態度是怎樣的呢?應該要自身作證,應當要廣為流布。

  十二部經的內容

  第一,貫經——即契經,直說一貫的法義,所謂長行之文(散文體);

  第二,祇夜經——即重頌,將長行之文,重新以偈頌而稱說的;

  第三,受記經——即授記,弟子們命終後所生果報因緣,可說是預記,後來所示的成佛之記也包括在內;

  第四,偈經——就是偈頌,所謂孤起頌,不一定為長行的才稱作頌;

  第五,法句經——即感興偈,所謂自說,為歡喜而頌出之偈;

  第六,相應經——即如是語,所謂本事,為弟子們宿世相應的本義的言教;

  第七,本緣經——即佛之本生,為佛陀自身的過去的因緣之說;

  第八,天本經——即各種因緣佛陀說法教化的本起因緣

  第九,廣經——即方廣,廣說教義,由淺入深,而講說佛教真理

  第十,未曾有經——稱讚佛德的不可思議,說希有未曾有之法;

  第十一,譬喻經——以譬喻為說法教化時之用使人容易了解真理之說;

  第十二,大教經——即論議,回答所問的法義,經過佛陀加以詳細解釋之說。

  佛陀進一步強調,對於上述這些經典,應當要善於受持,應當要稱量觀察、廣演分布。

(三)佛陀的五欲四禪觀

  佛陀衣食住行觀——

  佛陀的三衣觀:他所規制之衣,不管是冢間之衣、長者之衣或者是貧賤之衣,這些衣,都足以障阻寒暑、蚊虻,足以遮身蔽體。

  佛陀飲食觀:他所規制之食,不管是乞食,或者是居士布施之食,此食乃可以自足的。或者是身的苦惱,或者眾患切已(身體的全身都痛楚),恐怕遂之而至於死亡,因此之故,而聽許這些食物的,為知足而已。

  佛陀的住所觀:他所規制的住處,或者在於樹下,或者在於露地,或者在於房內,或者在於樓閣上,或者在於窟內,或者在於種種的住處,此處都為自足,為障寒、暑、風雨、蚊虻而規制,下至(甚至)於閑靜懈息之處,都同樣之義

  佛陀醫葯觀:他所規制之葯,不管是各種陳棄之葯,或者是酥油、蜜、黑石蜜等等,這些葯均為是自足,如身體生起苦痛,眾患楚毒嚴重,恐怕會致於死亡,因此之故,聽許這些葯物。

  佛陀的聲樂觀:或者有外道梵志來說這樣的話:「沙門釋子都以眾樂而自娛樂」。假如我們聽到了這樣的話,就這樣回答他:「你們不可以這樣說,不能說沙門釋子乃以眾樂而自娛樂」。為什麼呢?因為有些樂而自娛樂之事,乃為如來所呵責的;有些樂以自娛樂之事,乃為如來所稱譽的。

  那麼,哪此娛樂活動是被佛陀所呵責的呢?答案是:五欲之樂

  五欲——色、聲、香、味、觸等五境。這五境,會引發我們的欲貪與執著

  五欲分解:所謂眼根知色境,為可愛可樂,為人所貪著的;耳根聞聲境,鼻根知香境,舌根知味境,身根知觸境,為可愛可樂,為人所貪著的。諸位賢者!猶是(由此)五欲之緣而生喜樂之事這就是被如來所呵責的。比如有人存心殺害眾生,卻將存心殺人當作自己快樂的源泉;比如有人私竊偷盜他人的財物,自以為樂;好比有人冒犯淫戒),自以為樂;好比有人故意作妄語,自以為樂;猶如有人,放盪作樂,惹是生非;猶如有人行持外道苦行,不持如來所說正行,卻以外道苦行為樂。凡此等等,都是如來所呵責的。

  呵責五欲的功用對於五欲的功用,我們應該要予以呵責,呵責那些貪著於五欲的比丘。哪五種呢?所謂眼根知色境,耳根聞聲境,鼻根知香境,舌根知味境,身根知觸境,這些貌似為可愛可樂,都是人所貪著的。像這些貌似快樂東西對於沙門釋子來說,根本就是沒存在的。如果沙門釋子沒有樹立起這樣的觀想,那麼就等於是冒犯了殺生、偷盜、淫慾妄語、放盪、行持外道苦行戒條,並不自知,反以為樂

  哪些娛樂活動是被佛陀所稱譽的呢?答案是:滅除五欲之樂

  佛陀對於滅除五欲之樂觀點對於為大多數人所貪著的五欲之樂,作為沙門釋子,就應當迅速地將它們滅除。如果將這些滅除,而獲取四禪之樂,這才是佛陀所真正贊譽的。

  四禪之樂——

  初禪:捨棄貪欲,不再做惡法,有覺、有觀,由於離惡而生的喜與樂;

  二禪:除滅其覺與觀,內生喜悅而一心,而無覺、無觀,由於禪定而生的喜與樂;

  三禪:除喜而入於舍,自知身樂,為賢聖所求的,而護念一心;

  四禪:樂盡、苦盡,憂與喜,已經先於消滅,而至於不苦不樂,而護念清凈

  四禪之樂的七種果報功德——佛陀對這種安樂果報觀點是,當會有七種果報功德

  七種果報功德

  第一,在於現法當中,得以成就道證(能完成道果)。

  第二,假如現世當中不成就道果的話,在於臨命終時,當會成就道證(證果)的;如果臨命終時又不成道果的話,也當會滅盡五下分結(欲界的煩惱:貪、瞋、身見、戒取見、疑)。

  第三,獲得中間般涅槃,即三果羅漢也就不還果的聖者,在欲界死後,於色界中有起聖道,斷惑而入涅槃。在欲界雖起優勝之加行,但中途違緣,未得斷除余惑而在其處死亡,其次受色界中有身,乘前之加行而斷余惑,而證阿羅漢,而入涅槃

  第四,生彼般涅槃,即生色界後不久,而證果。

  第五,行般涅槃,即生色界後,長時加行,而證果。

  第六,無行般涅槃,即生色界後,久懈於功行,而證果。

  第七,上流阿迦尼吒般涅槃,即生色界後,向上界依次而行,至於色究竟天而入滅,證果。

  去除五蓋、修四念處、七菩提分——如果比丘在於學地(學處),而欲向上求得,而欲求安隱處,就要做到這些。

  五蓋——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戲蓋、疑蓋。

  四念處——略。

  七菩提分——略。

  佛陀強調,如果比丘欲得上人之法,欲得賢聖的增上智慧,覓求正知正見的話,卻不除五蓋、不修四念處與七菩提分,那是沒有道理的。

  不為九事——有一比丘,為滅盡煩惱阿羅漢,其所作都已辦,而舍於重擔,自己已獲己利,把欲界、色界、無色界的所有煩惱都滅除乾淨,由於正智而得解脫而不為九事。

  「不為九事」內容:①不殺生②不偷盜③不淫④不妄語⑤不舍道⑥不隨欲貪⑦不隨瞋恚⑧不隨恐怖⑨不隨愚痴

  關於不住之法——如果外道梵志,說出這樣的話:「沙門釋子有不住之法」。那麼就應該回答他說:「不能這么說。為什麼呢?因為沙門釋子的其法,乃為常住,並沒有動轉的,譬如門閫之常住不動那樣。沙門釋子也是如是,其法乃為常住,並沒有移動。」

  關於知見過去、未來之事——如果有外道這樣說:「沙門瞿曇乃盡知過去世之事,然而對於未來之事,他們是不知道的」。佛陀對此的觀點是:如來對於那些過去之事,都像眼前之事那樣的,並沒有不知見的;對於來世,由於菩提所生之智,因此也能夠做到了如指掌。

  佛陀對於過去世之事一般不予記授。理由是:第一,那些過去世之事虛妄不實,不足以喜樂也沒有什麼利益可說;第二,過去世有實在的,然而並沒有什麼可樂,沒有什麼利益;第三,過去世有實在的,可以快樂的,然而並沒有什麼利益

  對於過去之事佛陀予以授記的條件假如過去世有實在的,可以安樂,有所利益的事,則如來都盡知,然後乃記授它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