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露遮經
經中大意:此經是佛陀在拘薩羅國的屍舍婆林中時,有位名叫露遮的婆羅門,曾詣佛所聽佛說法後,而發心將以飯食供養佛陀。然而離開佛所後不遠,即生起惡見,認為佛陀也是自私自利,豈肯傳正法給別人?雖然如此,但到了第二天,婆羅門仍令其理髮師去傳言,去迎接佛陀及僧團去其家中接受供養。理髮師遵命至佛所後,一方面請佛受供,另方面就私下把婆羅門生起邪見之事報知佛陀,並祈佛陀予以開導。佛陀同意應供,即率千餘名比丘前往受食。佛陀食後對婆羅門敘述三師之事,叫婆羅門以此為誡;並說聞法能得四沙門果等事。最後,佛陀告誡婆羅門:要努力為他人說法。如只顧自行,而不實行利他之行的話,有時也會墮於惡趣。
關於對這部經的一些感想,就是涉及到一個問題,就是「自利」與「利他」之間的關係問題。佛陀在這部經中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答案。讓我們先看看經文的相關內容。
在這部經中,我們又一次見到了一個非常熟悉的名詞:梵分。關於這個詞,我在前面的文章中已經說得很詳細。這位名叫露遮的婆羅門,也享受到這個待遇,即享受到世襲免稅的待遇。我在前面已經講述過,一般婆羅門的一生共分為四個時期。年輕的時候,成家立業,與世俗的青年沒有什麼區別。待到年長之後,便進入森林之中修行,如果修行得很好,就為當地官員乃至國王所推崇,進而賦予「梵分」。那麼這個「梵分」既然可以世襲,誰來繼承呢?是婆羅門的弟子們,還是婆羅門的兒孫輩呢?這個倒是個值得探討的話題。
當然,我們也不止一次地提到,享有「梵分」也是要具備一定的條件的,這些條件是:
第一,七世以來的父母的血統都很純正,絕不會出現血統混雜現象;
第三,對於異典的吠陀三部經典,都是諷誦得相當通利,而且還能善於解說;
第四,善於相法,能觀察吉凶;
第五,對於祭祀儀規是相當熟悉,而且可以擔當起主持祭祀禮儀的重任。
這位露遮婆羅門聽說佛陀正居於屍舍婆林中,就想去親近一下。他到了佛陀那裡,很是恭敬;佛陀為他說了佛法,露遮很是開心,就邀請佛陀以及大眾比丘明天到他家裡去應供。佛陀默然,也就是視同於接受。
我想請人吃飯應該是好事,可是這個露遮婆羅門可能並不是那麼誠心誠意的,他離開佛陀所居的屍舍婆林未多久,便生起惡見。他對同行的那些隨從說:
「那些沙門、婆羅門,既了解很多善法,也多有修證。但是令我不理解的是,他們自己了解、自己證悟就可以了,為什麼一定要四處為他人宣講這些道理呢?我個人認為純粹是多此一舉。為什麼這么說呢?就好像有人,把過去的那些煩惱消滅了,卻又製造出更多的新的煩惱。說一千道一萬,這些修行人,貌似修行,自然遠離貪慾,實際上他們到處為人講經說法,就是一個『貪』的表現,這就是惡的或不善之法!」
這個露遮嘴上這么說,但是既然已經邀請佛陀來家裡應供了,他也只得照辦。於是當天夜裡,把各種餚膳飲食都準備妥當,然後就吩咐他手下的一個理髮師,讓他明天一早去佛陀那裡,請佛陀等人前來應供。
這位理髮師也是一位虔誠的佛教信徒。他就很快趕到佛陀所居之林,轉達了露遮的邀請。但是這位理髮師出於對佛陀的愛戴,就把先前聽到露遮的那些惡見之語毫無保留地向佛陀所了稟報,希望佛陀對此能給予教化。佛陀聽後,哈哈一笑說:「這是小事一樁嘛,很容易開化的。」於是佛陀號令一千餘名比丘大眾,井然有序地向露遮婆羅門的村落走去。
佛陀所居之地距露遮婆羅門所居的屋舍並不是太遠,大約也就半個小時左右的行程。佛陀等人進了露遮的家門之後,大家都別入座。這位露遮雖然對佛陀說法之事有些想法,但是他對佛陀等人的到來,還是很恭敬虔誠的。他為佛陀以及眾比丘準備了種種甘膳,也就是各種美食,讓大家盡情享用;而這些美食,都是他親自選料,親自把關,親自品嘗,以做到萬無一失。而且,這位露遮婆羅門為了表示對佛陀的尊敬,在供養飯食之後,還沐浴更衣,然後取一張小坐凳,坐於佛前,畢恭畢敬地聽聞佛陀的宣講佛法。我們在這裡,就可以看出這種常例,也就是佛陀在接受施主的飯食供養後,照例都會向施主宣講一些佛法道理,讓施主得到開解和愉悅,這也算是一種以法樂作為對施者的回贈吧。
佛陀見到露遮如此虔誠與恭敬,也就不拿露遮當外人看待了,而是直截了當地問他:「聽說你昨天離開我在返家的途中,發了一些感慨,有這回事嗎?」
露遮婆羅門倒也誠實,他如實稟告佛陀:「世尊,確實有這么一回事。」
佛陀告訴露遮說:「你怎麼能無端生起這種惡見呢?今後不可以再產生這樣的念頭了。」
接著,佛陀開始了他的宣講——
佛陀說,世間有三種師可以「自誡」——也就是自我規誡、自我約束。哪三種師呢?
第一種師,就是剃除鬚髮,服三法衣,而出家修道後,在於現法當中,可以除去煩惱,又可以增益而得上人之法。然而在於現法當中,他卻並不能除滅煩惱,不得上人之法,自己的道業並未成就,而為弟子說法。他的諸弟子們,並不恭敬承事其師,然而又再依止,和他同住。那些弟子們曾向其師說:「師父現在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道,在於現法當中可得除滅諸煩惱,可得上人的勝法。然而到了今天,在於現法當中,卻不能除諸煩惱,不得上人的勝法,自己的道業未曾成就,而為弟子說法,使諸弟子們不再恭敬承事供養於您,唯有共同依止,而同住於一處而已。」
據此,世尊舉個例子說:猶如有人,壞滅其故舊的獄屋後,更造新的獄屋,這就名叫貪濁的惡法,就是第一種師,可以自誡,這叫做賢聖之戒、律戒、儀戒、時戒。
第二種師,就是剃除鬚髮,服三法衣,而去出家修道,在於現法當中可以得除種種的煩惱,又可以增益而得上人之法。然而在於現法當中,他卻不能除滅種種的煩惱,雖然已得少些的上人的勝法,但是自己的道業並未成就,而為弟子說法,其弟子們並不恭敬承事,唯有一再的依止,而共同住在一起而已。他的弟子們,曾向其師說:「師父現在已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道,在於現法當中,應可以得除諸煩惱,而得上人之法的,然而於今,在於現法當中,卻不能除滅眾煩惱,雖然已得少許的上人之法,但是自己的法利並未成就,而為弟子說法,使諸弟子們不再恭敬承事供養,唯有共同依止,而同住而已。」
據此,佛陀作了一個譬喻:猶如有人,在他的後面而行,而將其手摩他的背那樣。這就名叫貪濁的惡法,叫做第二種類之師,可以自誡,這就是賢聖的戒、律戒、儀戒、時戒。
第三種師,就是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學道,在於現法當中,可以得除煩惱,又可以增益而得上人之法。而在於現法當中,他卻不能除去種種的煩惱,雖然一再的多少已得上人之法,然而自己的法利還未成就,而為弟子說法,可是其諸弟子卻恭敬承事,依止其師而同住。他的弟子曾向其師說:「師父現今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道,在於現法當中,可得除棄種種的煩惱,多多少少得上人之法。而現今在於現法當中,不能除棄種種的煩惱,雖然一再的多多少少得到上人之法,但是自己的法利並未成就,而為弟子說法,諸弟子們也只有恭敬承事於您,共同依止而同住了。」
據此,佛陀又舉喻說:猶如有人,舍棄自己的禾稼,而去耕鋤他人的田苗那樣,這就名叫貪濁的惡法,就是第三種類的師父,可以自誡,這叫做賢聖之戒、律戒、儀戒、時戒。
關於上面的三種師,我們進行匯總一下:
第一種師,他可以成就道業,但是由於自身能力所限,不能成就道業。在此情況下,他向弟子們宣說佛法。因此弟子們對師父不是很恭敬,但是還是跟隨於師父左右。
第二種師,他可以成就道業,但是也無法滅除煩惱,但是在佛法有些收獲,據此向弟子們宣說佛法。弟子們對師父也不是很恭敬,但是還是跟隨於師父左右。
第三種師,他可以成就道業,但是他也無法根除煩惱,在此情況下向弟子們宣說佛法。然而他的弟子們並未因此而嫌棄師父,仍是對師父很恭敬,跟隨師父左右而不願舍離。
第一種師,好比自身以前的麻煩尚未解決,卻製造出新的麻煩。言下之意是,自己的煩惱尚未解決,卻給別人也製造出了煩惱。
第二種師,就好比身為師父的在前面走,後面卻有人在摸他的後背,意思是被別人在背後說閑話。為什麼會被別人說閑話呢?因為自己的問題尚未解決,卻熱心為別人解決問題。這就好像中國的那些古話,叫「正人須先正己」,或者「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而更直白地說,就是「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這話乍聽起來有些自私自利,但細細推敲起來,也不無道理:自己的家門口尚是一片雪白,行人路過你家門口,都小心翼翼,生怕摔跤;而你對自己給別人製造的麻煩充耳不聞,卻拿起掃帚為他人掃雪,說得好聽點,就叫「舍己為人」;而說得難聽點,就叫「博取名聲」。一句話,就是先把自己家門口的障礙先掃除干凈了,再去幫別人掃雪,不是挺好嗎?
第三種師,就好比自己家的莊稼長勢是一塌糊塗,雜草叢生,一片荒蕪,但是他卻很是熱心,拿起鋤頭替別人家的莊稼除草施肥。這和我上面的比喻有些相似。
佛陀對上述三師所下的結論:這些都是貪濁的惡法,都要進行「自誡」,也就是自我勸勉,自我精進,自我警誡。
佛陀接下來對露遮說:有一種人是為世間所尊崇所敬仰的。哪一種呢?那就是如來。如來出現於世間,早已證得宿命明、天眼明以及漏盡明等三明,他滅除了無明,而生起智慧明。如來為什麼會證得此三明呢?這是由於他的精勤,由於他的專念不忘,由於他樂於獨住在閑居之所的緣故。只有如來超越了世間,不會被眾人所詆毀,所怠慢。
佛陀進一步說,如來說法,可以令聽聞者得證四種沙門果位,就是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乃至阿羅漢果。
佛陀說,如果現在有人站出來對如來說:「你不可以為世人講經說法。」我們設想一下,如果如來按照這個人所說的去做,從來不為世人講經說法,那麼,世人能不能證得果位呢?當然是不可能的;如果不能證得果位,死後能得生天上嗎?顯然是不能的;如果那些阻止如來說法的人,使世人無法證得果位,無法得生天上,是善心呢,還是惡心呢?自然是用心險惡;那麼,用心險惡的人,死後會趣於何處呢?自然是墮於惡道。
當我們讀經讀到這裡的時候,便對佛陀的「講經說法觀」有了一個大體的輪廓。我們先來回味一下全經的過程:佛陀接受了露遮婆羅門的宴請(嚴格來講,是飯食供養,我在這裡只是方便說一下)。但是呢,這個露遮卻產生了一些不好的念想。他念想什麼呢?他所念想的,就是對佛陀講經說法的態度。我們在這裡需要明確一下,這個露遮對佛陀所證的果位與境界沒有絲毫的懷疑,他對佛陀是十分景仰和恭敬的。但是他對佛陀講經說法的行為有所保留。按照他的觀點,佛陀自己證得了不起或者說不可思議的境界,就可以了嘛,何必把他的道理再宣講給世人聽呢?如果弄得不好,一些別有用意的人還會說三道四,說佛陀是為了博取別人的供養而弘法。如果把這種觀點引用到當代,這種現象是大有人在的;但是我們萬萬不可用這種心態卻判別佛陀。我們若回想一下,當初釋迦佛成道之初,魔王波旬就曾十分懼怕釋迦佛講經說法,魔王與這個露遮婆羅門在觀點上有些接近,就是自己知道就可以了,不要再向別人宣講了。當然,魔王的用心是險惡的,而這裡的露遮的用心,則可能是善意的。當然在佛經中稱之為「惡見」,也未嘗不可。佛陀知道後,就當面向露遮問起此事,並舉出三師之例,最後用如來與上述的三師作一番對比。
我在此經的開頭,就曾講過,這部經所講的核心,歸結一處,就是講述「自利」與「利他」二者的關係。那麼什麼叫「自利」呢?如果套用這部《露遮經》的話,叫「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道,於現法中可得除眾煩惱,可得增益上人法」,這就是自利。通俗地講,就是能夠把自己的問題解決,把自己歷生以來的煩惱都消除掉,能夠證悟無上的契理。那麼什麼叫「利他」呢?就是道業已成就而為弟子或者眾生講經說法。佛陀在這裡明確地告訴我們,如果在「自利」還沒有做好的情況下,貿然地或很隨意地去「利他」,那麼無異於自己家門口的事情還沒做好,卻跑到別人家去替人家做事。在上面三個譬喻中,佛陀很明確地告訴了我們這個道理。因此我一直主張,無論你是出家僧人,還是居家信徒,要想弘揚佛法,需要有一個前提,就是你要在「自利」方面下足功夫;只有自己「自利」了,才能更好地「利他」。用大乘佛法的話叫,叫自度度人。自己尚且都度不了,更遑論度眾生呢?當然,我這么說,並不是說等大家都完成了「自利」工作以後,也就是都開悟了以後,再來宣講佛法。如果你這樣理解,那麼就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們後輩往往把「講經說法」一詞給泛化了。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這部經中,佛陀所講的「說法」,其涵義相當狹窄。我們若細心地參究這部經典,便會發現,只有「如來」才有資格來「說法」,其他的人都沒有這個資格來講經說法。按照佛陀的原義,只要還留有一絲的疑惑或煩惱,都不具備講經說法的資格。迄今為止,在佛教界,只有佛陀所講的才能稱之為「經」,其他的菩薩或者祖師們所講的,只能稱之為「論」,就是對佛經的闡釋與發揮。出自佛陀之口的語言,我們稱之為「講經」。為什麼呢?因為如來已經徹證「三明」,「除滅無明,生智慧明,去諸暗冥,出大法光,所謂漏盡智證」,凡是聽聞如來講經說法的人,可以證得四果羅漢。我們想一想,後世無論是哪位大菩薩,他們在講經說法時,有沒有人從他們的座下證得了羅漢果位?也許是有的,但我從沒有聽說過。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後世的那些所謂的「講經說法」,都只能從廣義的角度去理解。
而且,我們還可以從這部經中體會到,只有證得了佛果,「自利」才算徹底完成。在此之前,任何階位的聖人,都要不斷地進行自我完善,從而最終證得佛果。在「自利」未終結之前,不可妄自去「講經」——也就是「利他」。否則,便可名之為「貪濁惡法」!
如上所述,我們現在把這些原屬十分嚴格狹窄的術語擴大化了。當代的那些「講經說法」,成了出家師父弘揚佛法的代名詞。因此就有人說了,「自利」與「利他」不可偏廢,它們就好像車之二輪,缺少了一個輪子,車子就無法行進。這種說法對不對呢?完全是正確的。因為時代在發展,佛教自誕生至今已有近2600年了。釋迦佛已經滅除,而未來佛彌勒世尊尚屬遙遙無期。如果在二佛之間的漫長歲月里,大家都閉起門來各顧各的,彼此老死不相往來,在自己證悟之前,從來不弘法,那麼用不了多長時間,佛教就會徹底從這個世間消失殆盡。因此,在這個世間里,我們既要注重於「自利」,也就是自我修鍊,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證悟,也要不斷地把自己所知道的佛法,毫無保留地向大家宣講,讓更多的人都了解並信仰佛法,讓世人都普受法益,在「自利」中「利他」,在「利他」中「自利」,從而帶領大家一起,共同趣向常樂的彼岸。我想,這也是佛陀所樂於見到的善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