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長阿含》(卷十七)~E 三、露遮經

三、露遮經

  說法地點拘薩羅國的屍舍婆林

  加人員:露遮婆羅門

  經中大意此經是佛陀在拘薩羅國的屍舍婆林中時,有位名叫露遮的婆羅門,曾詣佛所聽佛說法後,而發心將以飯食供養佛陀。然而離開佛所後不遠,即生起惡見,認為佛陀也是自私自利,豈肯傳正法給別人?雖然如此,但到了第二天婆羅門令其理髮師去傳言,去迎接佛陀及僧團去其家中接受供養。理髮師遵命至佛所後,一方面請佛受供,另方面就私下把婆羅門生起邪見之事報知佛陀,並祈佛陀予以開導。佛陀同意應供,即率千餘名比丘前往受食。佛陀食後對婆羅門敘述三師之事,叫婆羅門以此為誡;並說聞法能得四沙門果等事。最後,佛陀告誡婆羅門:要努力為他說法。如只顧自行,而不實行利他之行的話,有時也會墮於惡趣。

  關於對這部經的一些感想,就是涉及到一個問題,就是「自利」與「利他」之間的關係問題。佛陀在這部經中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答案讓我們先看看經文的相關內容

  在這部經中,我們又一次見到了一個非常熟悉的名詞:梵分。關於這個詞,我在前面的文章中已經說得很詳細。這位名叫露遮的婆羅門,也享受到這個待遇,即享受到世襲免稅的待遇。我在前面已經講述過,一般婆羅門的一生共分為四個時期年輕的時候,成家立業,與世俗青年有什麼區別。待到年長之後,便進入森林之中修行,如果修行很好,就為當地官員乃至國王所推崇,進而賦予「梵分」。那麼這個「梵分」既然可以世襲,誰來繼承呢?是婆羅門弟子們,還是婆羅門兒孫輩呢?這個倒是個值得探討的話題。

  當然,我們也不止一次地提到,享有「梵分」也是要具備一定的條件的,這些條件是:

  第一,七世以來的父母的血統都很純正,絕不會出現血統混雜現象

  第二,其父母乃至其本人,品行高潔,從來都未被別人輕毀過;

  第三,對於異典的吠陀三部經典都是諷誦得相當通利,而且還能善於解說;

  第四,善於相法,能觀察吉凶

  第五,對於祭祀儀規是相當熟悉,而且可以擔當起主持祭祀禮儀的重任。

  這位露遮婆羅門聽說佛陀正居於屍舍婆林中,就想親近一下。他到了佛陀那裡,很是恭敬佛陀為他說了佛法,露遮很是開心,就邀請佛陀以及大眾比丘明天到他家裡去應供。佛陀默然,也就是視同於接受。

  我想請人吃飯應該是好事,可是這個露遮婆羅門可能並不是那麼誠心誠意的,他離開佛陀所居的屍舍婆林未多久,便生起惡見。他對同行的那些隨從說:

  「那些沙門婆羅門,既了解很多善法,也多有修證。但是令我不理解的是,他們自己了解、自己證悟就可以了,為什麼一定要四處為他人宣講這些道理呢?我個人認為純粹是多此一舉。為什麼這么說呢?就好像有人,把過去的那些煩惱滅了,卻又製造出更多的新的煩惱。說一千道一萬,這些修行人,貌似修行自然遠離貪慾,實際上他們到處為人講經說法,就是一個『貪』的表現,這就是惡的或不善之法!」

  這個露遮嘴上這么說,但是既然已經邀請佛陀家裡應供了,他也只得照辦。於是當天夜裡,把各種餚膳飲食都準備妥當,然後就吩咐他手下的一個理髮師,讓他明天一早去佛陀那裡,請佛陀等人前來應供。

  這位理髮師也是一位虔誠佛教信徒他就很快趕到佛陀所居之林,轉達了露遮的邀請。但是這位理髮師出於對佛陀的愛戴,就把先前聽到露遮的那些惡見之語毫無保留地向佛陀所了稟報,希望佛陀對此能給予教化。佛陀聽後,哈哈一笑說:「這是小事一樁嘛,很容易開化的。」於是佛陀號令一千餘名比丘大眾,井然有序地向露遮婆羅門的村落走去

  佛陀所居之地距露遮婆羅門所居的屋舍並不是太遠,大約也就半個小時左右的行程。佛陀等人進了露遮的家門之後,大家都別入座。這位露遮雖然對佛陀說法之事有些想法,但是他佛陀等人的到來,還是很恭敬虔誠的。他為佛陀以及眾比丘準備了種種甘膳,也就是各種美食,讓大家盡情享用;而這些美食,都是他親自選料,親自把關,親自品嘗,以做到萬無一失。而且,這位露遮婆羅門為了表示對佛陀尊敬,在供養飯食之後,還沐浴更衣,然後取一張小坐凳,坐於佛前,畢恭畢敬地聽聞佛陀的宣講佛法。我們在這裡就可以看出這種常例,也就佛陀在接受施主飯食供養後,照例都會施主宣講一些佛法道理,讓施主得到開解和愉悅,這也算是一種以法樂作為對施者的回贈吧。

  佛陀見到露遮如此虔誠恭敬也就不拿露遮當外人看待了,而是直截了當地問他:「聽說你昨天離開我在返家的途中發了一些感慨,有這回事嗎?」

  露遮婆羅門倒也誠實,他如實稟告佛陀:「世尊,確實有這么一回事。」

  佛陀告訴露遮說:「你怎麼能無端生起這種惡見呢?今後不可以再產生這樣的念頭了。」

  接著,佛陀開始了他的宣講——

  佛陀說,世間有三種師可以「自誡」——也就自我規誡、自我約束。哪三種師呢?

  第一種師,就是剃除鬚髮,服三法衣,而出家修道後,在於現法當中,可以除去煩惱,又可以增益而得上人之法。然而在於現法當中,他卻並不能除滅煩惱,不得上人之法,自己的道業並未成就而為弟子說法。他的諸弟子們,並不恭敬承事其師,然而又再依止,和他同住。那些弟子們曾向其師說:「師父現在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道,在於現法當中可得除滅諸煩惱可得上人的勝法。然而到了今天,在於現法當中,卻不能除諸煩惱,不得上人的勝法,自己的道業未曾成就而為弟子說法,使諸弟子們不再恭敬承事供養於您,唯有共同依止,而同住於一處而已。」

  據此,世尊舉個例子說:猶如有人,壞滅其故舊的獄屋後,更造新的獄屋,這就名叫貪濁的惡法,就是第一種師,可以自誡,這叫做賢聖之戒、律戒、儀戒、時戒。

  第二種師,就是剃除鬚髮,服三法衣,而去出家修道,在於現法當中可以得除種種的煩惱,又可以增益而得上人之法。然而在於現法當中,他卻不能除滅種種的煩惱,雖然已得少些的上人的勝法,但是自己的道業並未成就而為弟子說法,其弟子們並不恭敬承事,唯有一再的依止,而共同住在一起而已。他的弟子們,曾向其師說:「師父現在已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道,在於現法當中,應可以得除諸煩惱,而得上人之法的,然而於今,在於現法當中,卻不能除滅眾煩惱,雖然已得少許的上人之法,但是自己的法利並未成就而為弟子說法,使諸弟子們不再恭敬承事供養,唯有共同依止,而同住而已。」

  據此,佛陀作了一個譬喻:猶如有人,在他的後面而行,而將其手摩他的背那樣。這就名叫貪濁的惡法,叫做第二種類之師,可以自誡,這就是賢聖的戒、律戒、儀戒、時戒。

  第三種師,就是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學道,在於現法當中,可以得除煩惱,又可以增益而得上人之法。而在於現法當中,他卻不能除去種種的煩惱,雖然一再的多少已得上人之法,然而自己的法利還未成就而為弟子說法,可是其諸弟子恭敬承事,依止其師而同住。他的弟子曾向其師說:「師父現今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道,在於現法當中,可得除棄種種的煩惱,多多少少得上人之法。而現今在於現法當中,不能除棄種種的煩惱,雖然一再的多多少少得到上人之法,但是自己的法利並未成就而為弟子說法,諸弟子們也只有恭敬承事於您,共同依止而同住了。」

  據此,佛陀又舉喻說:猶如有人,舍棄自己的禾稼,而去耕鋤他人的田苗那樣,這就名叫貪濁的惡法,就是第三種類的師父,可以自誡,這叫做賢聖之戒、律戒、儀戒、時戒。

  關於上面的三種師,我們進行匯總一下:

  第一種師,他可以成就道業,但是由於自身能力所限,不能成就道業。在此情況下,他向弟子們宣說佛法。因此弟子們對師父不是很恭敬,但是還是跟隨於師父左右。

  第二種師,他可以成就道業,但是也無法滅除煩惱,但是在佛法有些收獲,據此向弟子們宣說佛法弟子們對師父也不是很恭敬,但是還是跟隨於師父左右。

  第三種師,他可以成就道業,但是他也無法根除煩惱在此情況下弟子們宣說佛法。然而他的弟子們並未因此而嫌棄師父,仍是對師父恭敬,跟隨師父左右而不願舍離。

  佛陀在對上面三種師進行分析之後,就作出這樣的譬喻:

  第一種師,好比自身以前的麻煩尚未解決,卻製造出新的麻煩。言下之意是,自己的煩惱尚未解決,卻給別人也製造出了煩惱

  第二種師,就好比身為師父的在前面走,後面卻有人在摸他的後背,意思是被別人在背後說閑話。為什麼會被別人說閑話呢?因為自己的問題尚未解決,卻熱心為別人解決問題這就好像中國的那些古話,叫「正人須先正己」,或者「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而更直白地說,就是「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這話乍聽起來有些自私自利,但細細推敲起來,也不道理自己的家門口尚是一片雪白,行人路過你家門口,都小心翼翼,生怕摔跤;而你對自己給別人製造的麻煩充耳不聞,卻拿起掃帚為他人掃雪,說得好聽點,就叫舍己為人」;而說得難聽點,就叫「博取名聲」。一句話,就是先把自己家門口的障礙先掃除干凈了,再去幫別人掃雪,不是挺好嗎?

  第三種師,就好比自己家的莊稼長勢是一塌糊塗雜草叢生,一片荒蕪,但是他卻很是熱心,拿起鋤頭替別人家的莊稼除草施肥。這和我上面的比喻有些相似。

  佛陀對上述三師所下的結論:這些都是貪濁的惡法,都要進行「自誡」,也就自我勸勉,自我精進自我警誡。

  佛陀接下來對露遮說:有一人是世間所尊崇所敬仰的。哪一種呢?那就如來如來出現於世間,早已證得宿命明、天眼明以及漏盡明等三明,他滅除了無明,而生起智慧明。如來為什麼會證得此三明呢?這是由於他的精勤,由於他的專念不忘,由於他樂於獨住在閑居之所的緣故。只有如來超越了世間,不會被眾人所詆毀,所怠慢。

  佛陀進一步說,如來說法,可以令聽聞者得證四種沙門果位,就是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乃至阿羅漢果。

  佛陀說,如果現在有人站出來對如來說:「你不可以世人講經說法。」我們設想一下,如果如來按照這個人所說的去做,從來不為世人講經說法,那麼,世人能不能證得果位呢?當然是不可能的;如果不能證得果位,死後能得生天上嗎?顯然是不能的;如果那些阻止如來說法的人,使世人無法證得果位,無法得生天上,是善心呢,還是惡心呢?自然用心險惡;那麼,用心險惡的人死後會趣於何處呢?自然是墮於惡道。

  當我們讀經讀到這裡的時候,便對佛陀的「講經說法觀」有了一個大體的輪廓。我們先來回味一下全經的過程佛陀受了露遮婆羅門的宴請(嚴格來講,是飯食供養,我在這裡只是方便說一下)。但是呢,這個露遮卻產生了一些不好的念想。他念想什麼呢?他所念想的,就是對佛陀講經說法態度。我們在這裡需要明確一下,這個露遮對佛陀所證的果位與境界沒有絲毫的懷疑,他對佛陀是十分景仰和恭敬的。但是他佛陀講經說法的行為有所保留。按照他的觀點佛陀自己證得了不起或者說不可思議境界就可以了嘛,何必把他道理再宣講給世人聽呢?如果弄得不好,一些別有用意的人還會說三道四,說佛陀是為了博取別人的供養而弘法。如果把這種觀點引用到當代,這種現象是大有人在的;但是我們萬萬不可用這種心態卻判別佛陀。我們若回想一下,當初釋迦成道之初,魔王波旬就曾十分懼怕釋迦佛講經說法魔王與這個露遮婆羅門觀點上有些接近,就是自己知道就可以了,不要再向別人宣講了。當然,魔王用心是險惡的,而這裡的露遮的用心,則可能是善意的。當然在佛經中稱之為「惡見」,也未嘗不可。佛陀知道後,就當面向露遮問起此事,並舉出三師之例,最後用如來與上述的三師作一番對比。

  我在此經的開頭,就曾講過,這部經所講的核心,歸結一處,就是講述「自利」與「利他」二者的關係。那麼什麼叫自利」呢?如果套用這部《露遮經》的話,叫「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道,於現法中可得除眾煩惱可得增益上人法」,這就自利。通俗地講,就是能夠把自己的問題解決,把自己歷生以來的煩惱都消除掉,能夠證悟無上的契理。那麼什麼叫「利他」呢?就是道業已成就而為弟子或者眾生講經說法佛陀在這裡明確地告訴我們,如果在「自利還沒有做好的情況下,貿然地或很隨意地去「利他」,那麼無異於自己家門口的事情還沒做好,卻跑到別人家去替人家做事。在上面三個譬喻中,佛陀很明確地告訴了我們這個道理。因此我一直主張,無論你是出家僧人,還是居家信徒要想弘揚佛法,需要有一個前提,就是你要在自利」方面下足功夫;只有自己「自利」了,才能更好地「利他」。用大乘佛法的話叫,叫自度度人。自己尚且都度不了,更遑論度眾生呢?當然,我這么說,並不是說大家都成了自利工作以後,也就是都開悟了以後,再來宣講佛法如果你這樣理解,那麼就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們後輩往往把「講經說法」一詞給泛化了。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這部經中,佛陀所講的「說法」,其涵義相當狹窄。我們若細心地參究這部經典便會發現,只有「如來才有資格來「說法」,其他的人都沒有這個資格來講經說法。按照佛陀的原義,只要還留有一絲的疑惑煩惱都不具備講經說法的資格。迄今為止,在佛教界,只有佛陀所講的才能稱之為「經」,其他的菩薩或者祖師們所講的,只能稱之為「論」,就是對佛經的闡釋與發揮。出自佛陀之口的語言,我們稱之為「講經」。為什麼呢?因為如來已經徹證「三明」,「除滅無明,生智慧明,去諸暗冥,出大法光,所謂漏盡智證」,凡是聽聞如來講經說法的人,可以證得四果羅漢。我們想一想,後世無論是哪位大菩薩,他們在講經說法時,有沒有人從他們的座下證得羅漢果位?也許是有的,但我從沒有聽說過。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後世的那些所謂的「講經說法」,都只能從廣義的角度去理解。

  而且,我們還可以從這部經中體會到,只有證得佛果,「自利」才算徹底完成。在此之前,任何階位的聖人都要不斷地進行自我完善,從而最終證得佛果。在「自利」未終結之前,不可妄自去「講經」——也就是「利他」。否則,便可名之為「貪濁惡法」!

  如上所述,我們現在把這些原屬十分嚴格狹窄的術語擴大化了。當代的那些「講經說法」,成了出家師父弘揚佛法的代名詞。因此就有說了,「自利」與「利他」不可偏廢,它們就好像車之二輪,缺少了一個輪子,車子就無法行進。這種說法對不對呢?完全是正確的。因為時代在發展,佛教自誕生至今已有近2600年了。釋迦佛已經滅除,而未來彌勒世尊尚屬遙遙無期。如果在二佛之間的漫長歲月里,大家都閉起門來各顧各的,彼此老死不相往來,在自己證悟之前,從來不弘法,那麼用不了多長時間佛教就會徹底從這個世間消失殆盡。因此,在這世間里,我們既要注重於「自利」,也就自我修鍊,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證悟,也要不斷地把自己所知道的佛法,毫無保留地向大家宣講,讓更多的人都了解並信仰佛法,讓世人都普受法益,在「自利」中「利他」,在「利他」中「自利」,從而帶領大家一起,共同趣向常樂的彼岸我想,這也是佛陀所樂於見到的善舉吧!

  (2008年10月30日草就於普陀佛教協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