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中阿含》(卷二十八)~D 四、瞿曇彌經

四、瞿曇彌經

  說法地點釋迦族的尼拘類樹園

  加人員:大愛道(摩訶波闍波提)、阿難

  經中大意本經敘述佛陀姨母大愛道,三次請求出家佛陀曾三次止住她之念,後因阿難代為請求,佛陀乃說八尊師法(即八敬法),指出女人須遵守八尊師法才允其出家;並說女人不得行五事。

  這部《瞿曇彌經》在佛教史上佔有著比較重要的位置,因為它記載了有關處理比丘比丘關係的「八敬法」的詳細來源情況。當然,對於「八敬法」的記載,像《十誦律》、《五分律》等律藏也有所涉及,但是我覺得還是這部《瞿曇彌經》記載得更為詳盡。對於「八敬法」,當代教內已經很少有為提及,台灣佛教界甚至有些比丘尼,對「八敬法」是相當排斥,認為它是套在比丘頭上長達兩千多年的八條男女平等條約。是不是不平等條約,或者它與現實男女平等有什麼衝突之處,這個似乎不是我思考的主要內容對於八敬法,相信教內的為都很熟悉,我在這里只是將八敬法的來歷大略敘述一下即可。在經中,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我們去深入思考,就是以女身是否可以成佛的問題。記得在《法華經》中,記載了龍女即身成佛的經過,而在這部《瞿曇彌經》中,佛陀則明確告訴我們:以女身不可以成佛。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在後面將會提及。

  故事發生佛陀的故鄉迦毗羅衛,此時佛陀帶領大眾在此尼拘類樹園進行集體的「夏坐」,也就是夏安居。根據相關資料記載,佛陀此時距他成道也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大約是五十多歲的樣子有一天,佛陀姨母——也是養母叫摩訶波闍波提(意譯作大愛道,簡稱大愛),她來到佛的面前,試探性地問佛:「世尊!女為可得第四沙門果耶?因此故,女為於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無家、學道耶?」大愛道前面的一句話問得有些技巧性,她問女為是否可以證得羅漢的果位。那麼女人是否可以證得羅漢的果位呢?按照諸法平等佛性平等觀點,從理論上講女人是完全可以證得四果羅漢的——這是個明知故問的話題,其用意落點於後面的一句話,即既然女人可以證得羅漢,那麼女人為什麼就不能夠出家呢?

  佛陀並沒有直接回答大愛道的前面一個提問,而是直奔主題,對大愛道說:「止!止!汝莫作是念:女人於此正法、律中,至信、舍家、無家、學道。」就是說出家念頭你萬萬不可動。但是女人不能夠出家佛陀並沒有說明。

  這里需要注意一點的是,佛的姨母大愛道為什麼要跟隨佛陀出家呢?我以前在相關資料中看過這樣的一種觀點,即在佛姨母請求出家的時候,世尊父王即凈飯王已經辭世,而佛陀堂兄堂弟大部分都已跟隨佛陀出家,因此摩訶波闍波提孤苦零丁,遂感到人生無常,產生了出家修道的念頭我想,這樣的推測還是有一定道理的,從摩訶波闍波提前後要求出家堅定信念來說,可以說出家修道算是一個最佳的抉擇。當然,佛陀不同意,也有著他的考慮。大愛道見佛陀沒有答應,於是就「稽首佛足,繞三匝而去」。在後來的許多日子裡,大愛道也並沒有再提出家的請求。

  按照慣例,當夏安居快要結束的時候,比丘們就要著手為佛陀縫製三衣,因為一旦安居過後,佛陀就要四處遊歷說法,不會止住於一處——就是說,等安居一結束,佛陀就要離開迦毗羅衛,行蹤不定,四海為家。大愛道一聽,心裡自然是很著急,因為她知道,一旦佛陀離去,自己請求出家一事,恐怕就化為泡影。於是她再一次來到佛所,請求出家。但是結局正如我們想像的那樣,佛陀再一次拒絕了大愛道的請求。

  眼看著安居結束的日子即將臨近,大愛道心急如焚,她不顧被呵斥的風險,再一次到佛的面前,請求出家。但是佛陀依然拒絕了她。大愛道見前後三次請求悉數被佛陀拒絕,她感到絕望,她「塗跣污足,塵土坌體,疲極悲泣,住立門外」,她形色焦枯,披頭散發,十分可憐。最後還是頗具人氣的阿難動了惻隱之心,他問明原委後,就對大愛道說:「今且住此,我往詣佛,白如是事。」就是說阿難準備到佛陀面前,替大愛道求情。

  當阿難佛陀面前再一次請求佛陀允許女人出家的時候,佛陀阿難出了心中顧慮他說,如果一旦允許女人出家修道,那麼很可能會「令此梵行便不得久住」。為什麼不得久住?佛陀也沒有細細交待。他只是舉出一例:「猶如人家多女少男者,此家為得轉興盛耶?」就是說一個家庭之中,如果是女子多而男子少,那麼這個家族便不大可能興旺,因為女子總是要出嫁的,只出不進,如此一來家裡人口便會減少;而男子只會新娘迎娶進門,繼而生兒育女,人丁興旺自然代表家庭興旺。我們千萬不能說佛陀的譬喻有失恰當,在當時生產力極其低下的社會背景下,男子代表著勞動力,有了勞動力便會創造財富。一個家庭男子的多少,從側面便可代表著該家庭財富的多寡。不僅如此,佛陀進一步將女人出家譬喻成稻田或麥田之中的「穢生」——禾苗患了「白葉枯」。倘患病的禾苗徹底撥除,那麼整個莊稼地便無大礙,否則病菌便會擴散,從而影響到整個莊稼的收成。

  其實阿難也知道女人出家可能對正法有所影響,但是他真的很慈悲,請採取「感情投資」的方法,講述了佛陀自幼失母,由姨母一手撫養成人的經歷。沒曾想這一招十分奏效,佛陀一聽,頓時沉默了。許久,他才阿難說:「如是,阿難!如是,阿難!瞿曇彌大家多饒益我,謂母亡後,鞠養於我。」佛教里很重視報恩,所謂「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父母恩難以報答,繼母的養育之恩同樣難以報答。於是佛陀在不得已的情勢下,終於答應了大愛道的出家請求。

  這里需要說明一下,第一,當初佛陀允許女子出家,請求出家對象是他姨母(繼母、養母),這裡面有報恩情的成份;第二,女子出家成功,阿難功不可沒,所謂當今的比丘尼,莫要忘記阿難請求之恩。正是由阿難從中斡旋,才使得女子出家成功。也正因為此,在佛陀滅度後,阿難受到正統派摩訶迦葉的排斥;第三,此時女子出家,並不是大愛一人出家,據說五百位宮女也隨之出家。如此一來,佛教歷史上最早的比丘尼僧團應運而生。正因為要求出家女子人數眾多,佛陀才再三權衡,最後才作出艱難的抉擇。第四,佛陀雖然勉強同意了女子出家,但是總是要給她們立下規矩,這個規矩就是所謂的「八尊師法」,即八敬法。它們是佛教史上最早的比丘尼需要遵守的八項戒條。針對這八項戒條佛陀一再說「女人不當犯,女人奉持,盡其形壽」。這八敬法就好水庫堤壩女人一旦違犯,就等於是水庫大壩決口,結局必將是洪水一泄千里,泛濫成災!

  那麼,所謂「八尊師法」的具體內容是什麼?現摘要如下:

  1、比丘尼當從比丘求受具足(戒);

  2、比丘尼半月半月往從比丘受教;

  3、若住止處設無比丘者,比丘尼便不得受夏坐。

  4、比丘尼受夏坐訖,於兩部眾中,當請三事:求見、聞、疑;

  5、若比丘不聽比丘尼問者,比丘尼則不得問比丘經、律、阿毗曇;若聽問者,比丘尼得問經、律、阿毗曇;

  6、比丘尼不得說比丘所犯比丘得說比丘所犯

  7、比丘尼若犯僧伽婆屍沙(僧殘戒,比丘十三條,比丘尼十七條),當於兩部眾中,十五日行不慢;

  8、比丘尼受具足雖至百歲,故當向始受具足比丘極下意稽首作禮,恭敬承事,叉手問訊。

  對於上述的八尊師法,歷來頗多爭議。在當今男女平等社會大背景下,對之過分地主張也顯得過於保守,畢竟佛教是與時俱進的,而不是僵化教條的宗教對於八尊師法的詳細分析評說,由於涉及到比丘戒律等較為敏感的問題,在此不多闡述。

  當阿難把八尊師法內容轉達給大愛道時,大愛自然是萬分歡喜,樂於奉受。

  隨著時光的推移,原先那些初出家比丘尼,後來都成為了德高望重、深為「王者所識」的長者上尊。這些老前輩們都是徒孫滿堂,聲明顯赫。可是「八尊師法」中的第八條,規定比丘尼哪怕受戒一百年,也要向初受戒比丘「極下意稽首作禮,恭敬承事,叉手問訊」,確實有些勉為其難——她們實在是很難為情。怎麼辦呢?於是諸比丘尼還是推舉大愛道,請她到阿難那裡去走一趟,請阿難轉稟佛陀,能不能將第八條尊師法作些適當地修改。阿難是個爽快人,他二話沒說,就跑到佛陀那裡將情況作了如實稟報。但是佛陀並沒有答應,他對阿難說:「守護此言,慎莫說是阿難!若使汝知如我知者,不應一句,況復如是說?」從這里可以看出,佛陀在對待女子出家一事上,是十分慎重的。那麼女子出家此戒一開,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呢?佛陀觀點是:正法原來可以住世一千年,可是正是由女子出家,使正法少了五百年,只剩下五百年了——這是教內比較統一的說法,決不是我本人的杜撰。

  最後,佛陀談到了女人不得行「五事」,即女人「五障」,它們是:

  1、女人不得作如來(佛);

  2、女人不得作轉輪王;

  3、女人不得作天帝釋;

  4、女人不得作魔王

  5、女人不得作大梵天

關於女人能不能即身成佛的問題,教內歷來也有很多爭論。持肯定的一方一般會列舉出《法華經·提婆達多品》中關於龍女即身成佛的事例。如果《法華經》中有此論述,其觀點豈不是與早期的正統佛典有所衝突事實上不僅是我們這些凡夫,就是像舍利弗這樣堪稱智慧第一的大尊者,也同樣表示疑惑:「女身垢穢,非是法器雲何能得無上菩提?」但是在法華經》中,明確記載了龍女忽然之間就成男子方才成等正覺事實這就說明,以女人身還是無法成就佛道,必須要有一個女身轉男的過程。因為在佛的三十二相中,有一相叫「陰馬藏」,這一相是女人無法具備的,必須要轉成男身,方能成就無上正果。這是個不爭的事實,由此為此經所闡述的論點,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佐證。然而根據我個人的觀點龍女是真的成就佛道,還是作為說法權巧中的一種方便示現,尚不得而知。當然,從現實的角度看,龍女即身成佛,倒是為廣大的女同胞們,帶來了無限的生機與希望……(2009.06.13)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