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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鍾:寺院為報時、集眾所敲打的佛教法器。依其用途分為梵鍾與喚鍾兩種。
二.鼓:有羯鼓、魚鼓、雲鼓、搖鼓、金鼓、石鼓、懸鼓等。依其用途可分為:齋鼓(食時所用)、浴鼓(浴時所用)及誦經、梵唄等所用之鼓。今之寺院,常見於大殿前的左右兩方建鐘鼓樓,分別安置鍾、鼓,稱為“左鍾右鼓”。又寺院每於晨昏擊鍾敲鼓,以警行者當勤精進,慎勿放逸,稱為“晨鐘暮鼓”。
三.鈴:在佛前誦經時所鳴打的佛教法器。具有驚覺、歡喜、說法等三義。鳴鈴以供養諸尊,稱為振鈴。密教修法時,為驚覺諸尊,或使其歡喜,即振鈴發聲。
四.板:報知時刻或集會時敲打的器具。依其形狀稱為雲板、魚板等。
五.梆:為禪林用來通知大眾入浴、齋食的鳴器。在古代禪林中,常懸掛於浴室,現今一般寺院則懸掛於齋堂外,以用來通知大眾用齋。
六.木魚:誦經時所敲打,大眾誦經時,音聲隨其節拍而整齊劃一。此外,誦經敲打木魚,取意於魚的特殊習性,即不論在水中悠遊或靜止不動,眼睛都睜著不休息,佛門取其精進的特性,策勉修道者要用功,不可懈怠。
七.引磬:俗稱小手磬。底部中央貫以紐,附木柄,以小鐵枹擊之,於誦經禮佛起止時擊之,以引起大眾注意的佛教法器。
八.大磬:大磬為直徑三十至六十餘公分之磬,由維那主之,凡住持或尊宿、仕宦等禮佛,皆鳴三下。
九.鐺子:法會唱贊時,與鉿子配合板眼敲打,用以莊嚴節奏,為板樂供養之一。
十.鉿子:法會唱贊時,與鐺子配合板眼敲打。鉿子不敲時兩片合攏,敲打時六指托之,放於胸前,所以又稱“平胸鉿子”。
十一.鐃鈸:鐃、鈸原為娛樂用的樂器,後被用於佛門中的伎樂供養,而成為塔供養及佛供養的佛教法器。
十二.如意:說法及法會之際,講師所持的佛教法器,表示吉祥如意。原為印度古時的爪杖,形狀如雲,或如手形,乃搔背癢所用,以其能補手不能到之處,而搔抓如意,故稱如意。
十三.拂塵:乃將獸毛、麻等紮成一束,再加一長柄,用以拂除蚊蟲之物,原系印度人拂除蚊蟲的工具,在佛門表示清除煩惱、塵垢的意思。
十四.香板:禪林中用以警策修行者的木板(形如寶劍),依使用目的不同而有諸多名稱:用以警策用功辦道者,稱“警策”香板;用以懲誡違規者,稱“清規”香板;用以警醒坐禪昏沈者,稱“巡香”香板;於禪七中使用者,稱“監香”香板。一般系由方丈、首座、西堂、後堂、堂主、維那、知客、糾察等職事持用。
十五.念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