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慧法師:超越宗教的宗教情操

超越宗教宗教情操——本期專題引言

釋昭慧

「第二性」的台灣現況
  內政部與婦權基金會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六日共同發表「2005台灣性別圖像」,指出我國女性在就業、教育、人身安全及家事參與上,仍屬相對弱勢,重男輕女更是國人牢不可破的觀念;不過,台灣女性國會議員的比率是全球第一,女性的「性別權力測度」更是亞洲第一名,顯示我國女性政治參與及經濟獨立性優於他國。

  在台灣,女性的「性別權力測度」並沒有改變她們依然是「第二性」的現狀。她們數以萬計無法幸運來到人間,只因其性別理由,而被一墮了之;她們一生下來就隨父姓,以後嫁入夫家,生下孩子也都隨父而姓;即使新修訂之民法親屬篇,已明令孩童可隨父母二姓,但她們依然會充分發揮「謙讓」的女性美德,讓孩子於夫家「認祖歸宗」;她們死後,只能入主於夫家「公媽牌」中,若不幸未婚而亡,連在娘家也沒牌位可以供奉,成了孤魂野鬼;她們即使再孝順自己的父母,但在父母喪禮上,捧牌位、捧香爐、捧相片,全都非男莫屬!

  花蓮教育大學蕭昭君教授勇於突破現狀,要求將自己納入蕭氏宗祠的「祭祖」代表,[1]這已是在儀式禁忌方面極大的突破,但這隻是「破冰」起步,兩性平權的前途,依然多艱!


台灣宗教性別圖像
  我們不禁要問:既然女性的政經表現如此傑出,為何台灣社會里重男輕女的觀念,卻依然如此頑強?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勾勒出台灣的「宗教性別圖像」。因為性別歧視的各種社會文化,大都有著一套宗教說詞。以前述台灣第二性圖像為例:這整個文化現象背後,隱藏的是「人死為鬼、必須由子孫奉祀祖先香火」的宗教信仰。別人奉祀可不可行?不行!因為,「非其鬼而祭之,諂也!」因此「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即使父母兒孫活活餓死、打死,似乎都不兒媳不能生齣兒子罪孽來得更大

  社會性別歧視的文化,深深地印烙著宗教教義陰影。而宗教內部的性別歧視,則復猶有過之,而且幾乎無從解套。原來,傳統社會性別歧視,在各大宗教中,都藉諸經教的權威,做徹底的洗腦,而牢固盤踞在教徒的心靈深處。時至今日世界潮流都已有了性別平等的共識,社會上的性別秩序逐漸解體,反倒是宗教成了性?歧視最為頑強堅固的堡壘。

  台灣宗教,大都源出古老的重男輕女時代,因此即使教主聖者女性有著仁慈公正的對待方式,但凡庸的男性僧侶與男性祭司,依然很難不受社會文化的影響。於是,性別歧視往往透過宗教的權威經典庄嚴儀式,不斷地反覆操作,而內化成為善信女間的「意底牢結」。例如:女性業障較為深重女性是勾引男人犯罪的禍根,女性有月事不得入於殿堂祭拜神明女性不得職司大典主祭,女性不得擔任宗教要職……。

台灣佛門性別運動
  即連號稱「眾生平等」的佛教,許多道場與個人在這方面的愚昧,亦復不遑多讓。比丘尼即使受戒百歲,也必須頂禮受戒年輕比丘這就是最令人側目的陋規。有的驕慢比丘於是得寸進尺,向比丘尼灌輸諸如「比丘尼不宜擔任焰口主」、「弘法是比丘責任比丘尼不宜擔綱」之類的謬論!影響所及,許多道場信眾也被規定:要依性別以序次。

  由於男性沙文意識挾經教之權威性,比丘尼又多受「修道人不必計較」的論調催眠,這使得佛教界早該進行的性別平等運動,遲緩不前。連以「比丘尼質精量多」而舉世聞名的台灣亦不例外。有鑒於此,筆者才會在2001年3月間,發起了顛覆男尊女卑觀念的「廢除八敬法運動」,指證歧視女性制度與言論並非「佛說」,以此瓦解性別歧視者的心防。這可說是站在佛教尼眾史」的分水嶺上,掀開了佛教史上嶄新的一頁。

  差堪欣慰的是台灣佛教的女眾處境,自此有了微妙的轉變。例如:許多大男人主義比丘終於收斂了他們「高高在上」的身段,不敢再堂而皇之接受長老尼的頂禮,還有,2002年中國佛教會改選,終於打破了不成文的禁忌,出現了比丘尼擔任常務理事與秘書長的新局面。當年揚言要「開除(筆者)僧籍」的中佛會也「風水輪流轉」,在同年11月22日上午舉行第十四、十五屆新舊任理事長暨理監事交接典禮時,一向開明的新任理事長凈良長老,竟然邀筆者代表比丘尼,以中華佛寺協會常務理事的名義致詞。筆者乃於致詞時幽默地說:

「中佛會的重大會議竟然安排『比丘尼致詞』,跨上這個講台雖然只是我的一小步,卻是佛教比丘尼史上的一大步意義非比尋常。……衷心希望:未來有一天,中國佛教會能出現一位比丘尼理事長!」[2]

  台灣佛教性別平等運動,成了普世佛教的先行者,不但受到台灣社會的普遍支持,而且也贏得國際佛教界學術界與女運界的重視。這正是「人間佛教」回應普世價值,引領時代思潮的又一有力見證。[3]

  然而只要性別歧視的「聖言量」依舊擁有無上權威,只要性別秩序繼續在無數場合之中維持操作,那麼佛門性別平權運動,依舊會是路遠迢遙而險阻重重!
無所不在的性別秩序

  性別秩序無所不在。去(民國95)年曾參加一場圓寂佛教法師的公祭大典,其中一個公祭團體,一群信眾入列公祭,本來很自然地依入場先後排好了三人一列的隊伍,不料那位擔任司儀的比丘竟然號令:「查甫(男人)站到前面來,查某(女人)站到後面去!」這樣一來,隊伍大亂,一位小男生硬被拉到老阿婆(可能是他的「阿嬤」)前面,顯得滿臉尷尬,很不自在地頻頻後顧。筆者本想發飆,但還是本諸女性的「謙讓美德」,顧全祭典大局而隱忍了下來。

  筆者曾於某次應邀至大學演講,談佛門性別議題,一位在大學擔任行政主管的女教授,當眾分享她的遭遇與感想:有一回許多教職員工一同到某道場參加佛誕慶典,原本自自然然地依著先來後到的順序,逐一上前浴佛,不料竟有女居士在前面發號施令:「師兄站到前面來,師姐站到後面去!」她當場聽了不舒服

  筆者曾將此一故事,向某位不認為佛門性別歧視問題的比丘述說,並質疑道:「難道只因這位教授是一位女性,就必須站在男性工友的後面嗎?這不正是典型的性別歧視嗎?」這位比丘竟然回應道:「進入佛門不應在意階級地位。」筆者立即反駁道:「這是為了凸顯性別地位的荒謬性,倘若佛門儀典的排序,不刻意強調性別地位,吾人哪會在意階級地位的問題?」

  在佛門中,男尊女卑的「性別秩序」,無遠弗屆而且無可遁逃。筆者發現性別秩序的出現,是將性別歧視予以法制化的嚴重後果;性別秩序的成文法或不成文法,又將導致更為嚴重的性別歧視後果,而形成一種惡性循環的共業網路

  性別秩序的罪魁禍首,應是源自貶抑比丘尼的「八敬法」。「八敬法」建構了一種「比丘尼臣服於比丘」的性別秩序,甚至將這種性別秩序從「禮儀」的層次,拉高到「律法」的層次。而它的影響所及,則是所有佛門四眾的「性別秩序」。

  任何時候,你都可看到年輕比丘大剌剌地搶先走在(或坐在)長老尼的前面。他們用可笑而幼稚的「佔位置」舉動,來暗示自己「高於比丘尼一等」。形式上低人一等的不只是比丘尼,即連一般的女性信徒,也時常被安排在所有男性信徒的後方行走或是入座。

解構性別秩序的曙光與陰霾
  漢傳佛教較諸其他系統佛教,「性別秩序」並非唯一的排序指標,它還兼顧「階級順序」的正當性。因此在某些漢傳佛教正式場合,傑出比丘尼領導人與女性達官貴人還能被「破格」安排在比丘身旁,一同享有優位順序。她們若能秉持「正義」理念而不耽嗜於這種令人飄飄然的「特權」,應可形成一股「解構性別秩序」的潛在力量

  還有一台灣長老法師較為開明,在行進之間,不刻意強調性別序次,在安排行伍或座位之時,也已採取「女眾站(坐)在一邊,男眾站(坐)在另外一邊」的形式

  解構性別秩序雖然曙光乍現,爭奈面對的竟是佛教女性自我設限的重重陰霾!

  首先,善良女性道人往往用「謙卑」與「無我」的修道心理自我催眠,卒因其毫不反抗,而讓性別秩序益形惡化。

  維持這種性別秩序的絕非比丘而已,許多比丘尼與女信徒更是不遑多讓,她們在公開場合賣力地維持著性別秩序,將女性的位置壓縮在男性後方;對那些不想遵循這種性別秩序的女性,則視若「異類」與「叛徒」。她們在向男性展現「謙卑」與「溫柔」的同時,對女性的壓制則展現了非常「強勢」乃至「兇悍」的一面。

  筆者深信:尊卑鮮明的性別秩序之所以能夠穩若磐石,責任並不全在男性,這是在佛門男性與女性自覺或不自覺地推動或默許之下,在每一個場合反覆操作的性別游戲筆者曾於2006年中國大陸於杭州召開的「世界佛教論壇」上,親聞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的某比丘尼大放厥詞,聲稱「我們比丘尼比丘領導之下」,會後筆者立即衝去找她,質問她何以代比丘尼作此卑躬屈膝之表態,她不敢攖其鋒,只好推說是「個人意見而已」。類此鮮明的案例顯示:這種對男性社會的交心表態,確實為某些比丘尼,贏得了在教會體系或傳戒體系中較高的地位。這讓筆者不禁合理懷疑:她們不但是性別歧視的共犯結構,而且是父權教會掌控女性的「白手套」。壓抑女性地位的輝煌戰果,可以成為她們的「晉身之階」。

  這種無時、無處不在的性別秩序,較諸隱藏在內心深處或字里行間的性別歧視,格外露骨而令人側目,並且導致佛教在各種禮儀與集會的形式上,成為極度歧視女性的落伍宗教。深具平等意識的現代女性,往往因性別秩序的尊卑判然,而深感受辱,憤憤不平,甚至對佛教的各種集會裹足不前。性別秩序在西方,業已形成了弘揚佛法的最大障礙

人間佛教的重大挑戰
  面對佛教傳統中根深蒂固的男性沙文主義,「人間佛教」是否只能維持「妥協」的局面,以求取相安無事?還是願意跨出步伐,本諸佛法的清凈意念仁愛情懷與平等精神,來建構一個性平等四眾互助共事的菩薩教團?這是人間佛教內部的重大挑戰。「人間佛教」既然回應普世價值,當然要責無旁貸地面對種種歧視女性佛教陋規,特別是男尊女卑的八條法規——「八敬法」。

  「人間佛教」在筆者之前,未嘗沒有性別平等的公允之論。例如:印順導師針對佛教中的性別歧視現象,就曾率先於相關著作之中,依於綿密的學理辯證,而發出正義之聲,其所著《佛法概論》並直指陳:

「二千多年的佛法,一直在男眾手裡,不能發揚佛法男女平等精神,不能扶助女眾,提高女眾,反而多少傾向於重男輕女,甚至鄙棄女眾,厭惡女眾,以為女眾不可教,這實在是對於佛法的歪曲!」[4]

  「人間佛教」另一指標性教團佛光山,其領導星雲大師則強調,沒有比丘尼就沒有佛光山。在他的開明領導之下,佛光山的僧團制度也明顯地保障兩性的對等合作,將「八敬法」束之高閣。而聖嚴長老與證嚴法師針對筆者佛門性別平等運動,也有非常正面與善意的回應。證嚴法師不但曾向筆者表達支持之厚意,還在本年11月27日接見會後參訪的國際學者時,向大家分享了一段她個人在青年歲月時,拒當傳統規范下「提菜籃」之婦女角色,因而選擇出家,「寧為天下眾生來提菜籃」的心路歷程。

  如上所述,台灣的「人間佛教」領袖,對佛門性別平等運動,都有非常正面與善意的回應。但是劃定性別秩序的惡質文化,已然積重難返,因此仍有許多號稱「人間佛教」的團體,在尊卑判然的性別秩序中左支右絀。筆者曾應邀赴一「人間佛教」教團大慶,執事人將筆者引到貴賓席上,筆者謙辭。執事人於是將筆者引到比丘尼席位上。筆者本來已快快樂樂入座,但一抬頭才發現:所有比丘尼席次是被安排在所有比丘席次後頭的。原來筆者若放棄了「貴賓」尊榮,就會因其比丘尼身份,而被當作「第二性」來看待!筆者依然本諸女性的「謙讓美德」,顧全慶典大局而隱忍下來。但事後還是向主事法師直言表達了強烈的不滿!因為筆者從事佛門性別平權運動,爭取的不是個人的「vip待遇」,而是全體比丘尼乃至女性地位的提升!

另類「宗教改革運動」
  性別歧視久已滲入了文化生活心靈的每一個層面,因此女性主義者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 1908~1986)曾在其名著《第二性》的導論中說:「在其他的己/他關係中,人人皆知己/他是相互的認定,性別之間的己/他關係卻有所不同。第一、種族或階級的壓迫都具備特定的歷史條件,而且有時會情勢翻轉。女人則一向受制於男人,從無例外。其次,女人還將男人異化女人觀點內化,認同男尊女卑。」[5]性別壓迫,顯然是所有各種壓迫中最本質性也最嚴重的壓迫。

  本次「宗教文化性別倫理」國際學術會議的主題演講人費蘭札教授說得好!

長久以來,宗教不只讓婦女處於附屬地位,也讓婦女成為最忠實的信徒,因此,我們若不同時推動宗教改革,則為了解放婦女所做社會改革也不會有什麼成果。而且,因為所有的改革都相互倚賴,所以我們若不宗教改革,就無法改變法律、教育和其他文化機構。如果女性主義者相信我們因為有更迫切的政治議題當前,而忽視對宗教的改革(賦予新眼光),那我們就是沒有認清宗教社會尤其是婦女生活的影響。[6]

  而這,正是召開本次會議最大的意義!因此在大會圓滿落幕之後,本(第90)期《弘誓雙月刊》即製作2007年「宗教文化性別倫理」紀念專輯,用以紀錄並見證一個由一群宗教女性聯手發起宗教改革的時代

  台灣歷經女權團體努力,催生了性別平等的相關法規,相當程度地改善了女性的處境。然而當今台灣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宗教人口,前述台灣佛教性別圖像,有著台灣宗教社會中不容忽視的指標性意義宗教正在悄悄地為台灣社會重男輕女的觀念,張設了一張張「牢不可破」的巨網。筆者認為,女權團體下一階段需要著力的,恐怕正是攸關性別議題的「宗教改革運動」!

  在現實社會中,女性是普遍具有「謙讓」特質的,從前述顧全慶典或祭典大局的兩例來看,即使筆者亦不例外。這種特質,有的歸諸「生物決定論」,有的歸諸「文化制約論」,在筆者看來,這應是「先以習成性,後依性成習」的習性因緣論。無論如何,具足謙讓美德的女性,只要是遇到民族主義、國家意識、種族主義、階級意識家庭或宗族本位乃至宗教意識……,性別平權意識大都被暫置一旁,因為女性是最能「顧大局、識大體」的一種動物

  在本次大會上,綜合座談會主持人郭朝順先生有一大哉問:

  「倘若有一天,妳們竟然確證佛陀耶穌是個男性沙文主義者,那妳們會怎麼做?」

  筆者立即堅定告知:

  「在早年學佛時代,我會將它予以合理化;但如今我已進步,不可能退回原點。因此如果真的證明了佛陀是一位男性沙文主義者,那我會選擇不信佛教!」

  在筆者作此宣告的同時,心深處響起了佛陀教法的綸音:

「無論何時,只要你自己發現……『這些東西不好的、可斥責的、受智者所譴責的、不能適當接受的,以及導致傷害和痛苦的』,你就應當放棄它們。……無論何時,你自己發現『這些東西是好的、無可斥責的、受智者所贊賞的、能適當接受的、並導致利益幸福的』,若你已經獲得這個,就應當保持。……不要由於傳言、傳統、傳聞,或聖典上的言辭、邏輯推理的結果、觀念上的容忍、表面上的相似、對師長的仰慕,而接受任何東西。」

「如同智慧的人金子用作試金石來燒煉、琢磨一樣,你們這些比丘,應該研究之後,再接受我的話語,而不要因為尊敬我就接受。」[7]

  一下講台,美國葛素玲修女立即上前擁抱我說

  「me too!我追隨妳!」

  當然,我也追隨著這位宗教女運前輩——與我們一樣具足佛性仁慈睿智的主內姊妹!

  我們必須解構宗教聖言無上權威的魔咒,解構宗教無所不在的性別秩序,而嘗試著暫時按捺住「溫良恭檢讓」的慣性,讓性別議題的價值位階,逾越任何一種本位——民族本位、國家本位、種族本位、階級本位、家庭本位、家族本位乃至宗教本位。在這宗教改革運動中,吾人必須突破宗教間的藩籬,相互鼓勵,互相祝福!這並非背叛信仰,而恰是落實「慈悲智慧」、「愛與公義」的宗教信念,此中所蘊涵的,正是悲憫弱勢而無無我宗教情操!

  九六、十二、八,子夜,於尊悔樓


[1] 相關內容,參見蕭昭君:〈女性爭取宗族祭祖大典主祭的行動敘說〉,《「宗教文化性別倫理」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上冊,o1-o22。
[2] 忘言:〈期待中佛會出現比丘尼理事長〉,《弘誓雙月刊》第54期,桃園:弘誓文教基金會,2001年12月,頁29。
[3] 有關佛門女性運動的學理辯證與奮鬥經過,詳見釋昭慧:《千載沉吟——新世紀的佛教女性思維》(台北:2002,法界出版社),以及〈新世紀的佛門女性運動——當代比丘尼抗拒不平等條約的「台灣經驗」〉,(發表於第七屆國際佛教婦女大會(sakya-dhitta), 2002年7月12日,台北:華梵大學國際會議廳)。為節篇幅,茲不贅引。
[4]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頁173~174。
[5] 見鄭至慧:〈存在主義女性主義〉,收錄於顧燕翎所主編之《女性義理論與流派》,台北:女書文化,2000年9月20日再版,頁96~97。
[6] 參見elisabeth sch?ssler fiorenza(伊麗莎白費蘭札)著,蘇美珍中譯:〈宗教性別和改變——由批判女性主義觀點探討〉,《「宗教文化性別倫理」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下冊,q26,2007.11.24,桃園,弘誓文教基金會。
[7] 《增支部》(anguttara-nikaya)第1冊, 頁189-195,南傳十七,304-317。《真理要集》(tattvasangraha)卷二,gaekward oriental series. 第31號,baroda,頁926,第3588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