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法師:法句經講記(四十五)

◎1997.10.16講於法雲文教協會

法句經講記(四十五)

釋傳道主講

北傳〈放逸品第十〉有二十

南傳〈不放品第二〉二一~三二偈

貳、釋頌義及因緣

【北傳】

11.不為時自恣 能制漏得盡 自恣魔得便 如師子搏鹿

恣,音(注)tsu3精句切

漏,音(路)lo7柳度切

得,音(德)tek4地激切

搏,音(部)po7邊度切

這一章,南傳並沒有相對應的偈頌,所以僅就北傳釋義。首先解說偈中的幾個名詞:「恣」,乃放縱、聽任之意;「自恣」,即放縱自己、為所欲為,亦即放逸之意。「漏」,煩惱別名。「魔」,是障礙(而非邪魔鬼怪)。「便」,利也。「魔得便」,障礙可以得利,意即障礙就有機可乘。「搏」,同『捕』,捕捉之意。「如師子搏鹿」,這是獅子比喻熾盛慾望,而以鹿比喻微弱的道心。

本章說:如能「不為時」間流變影響而「自」我放「恣」、為所欲為,常「能」克「制」自己對五欲的馳想渴求,並將身命安立在佛法聞思修學中,漸學漸修,那末,煩惱「漏」終「得」一分一分斷「盡」,智慧亦將一分一分增明。反之,若「自」我放「恣」於五欲的馳想追求,不斷向外界攀緣,那慾望就有機會得以障礙吾人的進德修業、障礙吾人的求成佛道(「魔得便」),「如」同「師子」(獅子)捕捉(「搏」)「鹿」一樣,吾人的道心也輕而易舉地便為欲心所取代。

※※※※※※※※

本章第一句不為時自恣」的「時」,雖然在上述的釋義只解說為時間,但就廣義來說,實應包括時間地點人事也就是說,自己平日的用功修行或持守道德,是不應該因時間地點人事的不同而有差異的。不是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地點或面對特定的人、特定的事務,才精進修行、展現道德其他的時、地、人、事,就放縱自己、悖離道德;而應當是隨時隨處、人前人後、面對任何事務,都攝心正住、依正知成正行。離開現實生活的一切去求菩提,那決無實現的可能。

同理,道德也應當成為我們的一種習慣、一種思惟方式,而與自己的生命緊密的結合。如此,即能不擇時、地、人、事而自然流露;否則,對與己有緣的某甲道德,對與己不相乾的某乙不必有道德,而對與己有怨的某丙,又展現不道德,那豈不如川劇之變臉一樣,得隨時換戴不同的面具了?這樣的道德,未免太不完善!

再說道心與欲心,一般人心常是充滿慾望的,所謂道消魔長,道心與欲心、放逸與不放逸,……是不能同時並存的,恰如翹翹板之兩端,一端高起、一端就低下,所以對佛法的修證而言,離欲而不放逸是很重要的一著。面對這五光十色的繁華世界該如何堅定吾人的道心呢?本偈提供了重要的線索──由克制欲心、「不為時自恣」而來。設若不能節制欲求,反而多行放逸,那末,修道也好、作世間事業也罷,都將障礙橫生、難得成就

【北傳】

12.能不自恣者 是為戒比丘 彼思正凈者 常當自護心

恣,音(注)tsu3精句切

這一章也是僅有北傳的偈頌,偈中有二個名詞必須先行解說:一是「正凈」:「正」與「證」,古字相通,所以「正凈」即「證凈」,亦即對佛、法、僧、聖所愛戒毫無懷疑而生清凈信,名四證凈或四不壞凈、四不壞信。證初果(須陀洹)、入聖流(參預聖者的流類),即得四證凈。

二、「比丘」:意譯乞士,以其清凈活命故名乞士,乃隨佛出家男子通稱。經中常以「比丘」來代表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四眾弟子,這不妨看作佛對學佛修行四眾弟子說,而不必視為專對出家比丘說。

本章說:「能不」放縱「自」我、「恣」情逸樂,又能勤修善法、勇斷眾惡「者」,「是為」善護「戒」行德行的「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彼」「者」因內心常憶念「思」惟四「正凈(證凈)」──於佛、法、僧三寶解脫聖戒得清凈信,而離系解脫緣故(「彼思正凈者」,為解說上方便,釋義為「彼者思正凈」),「常當自護」其「心」及身語三業,以免因染著五欲而造作惡業、墮落惡趣。

※※※※※※※※

讀到偈中的這一句「常當自護心」,不由聯想到在《雜阿含經》1裡頭,釋尊所講的一個譬喻。釋尊當時正在拘薩羅國游化,有一天為了對眾比丘開示四念處道理,就舉了以下的譬喻說:

過去世有表演豎竿雜伎的師徒兩人,伎師將竹竿豎立在肩上,弟子再登上竹竿頂端表演。表演前,伎師就對弟子說:『你在竹竿上頭,應該保護立於竹竿下的我,我也應該保護在竹竿上的你,彼此更相護持,以進行各項表演、娛樂觀眾,如此,必能多得財利。』

伎師弟子聽了,就回答說:『事實並不如師傅所言這樣啊!應當是你我各自保護自己,來進行各項表演、娛樂觀眾,兩人才既能全身而退,又多得財利。否則我只想著要保護你,就沒辦法保護自己;保護不了自己,也就等於把你害死啊!』伎師聞言,不禁深表贊同。

然而一般凡夫卻總是希望被別人保護,甚至將呵護備至看作是幸福;不論到那裡,最好隨時都有一片牆可以靠,那就什麼事都可以做得很好少了那片牆,心裡就害怕、沒自信這都人格還不夠成熟的表現。如同小孩子爸爸媽媽在家,他就安心爸爸媽媽如果不在,他就害怕。小孩子如此,還情有可原;長大成人了,還依賴成性,不能獨當一面,以學佛來說,就很有改善的空間。

我們人的心理是很奇怪又很微妙的,假設將一塊一丈長、一尺寬的木板,平放在地上,要你在上頭走幾趟,那都沒問題,反正沒走好,踩偏了也不會怎麼樣。如果將木板升高一丈,你走起來可能就怕怕的;底下要是再有個水池,那就嚇人了!水池裡假使還有鐵塊或鱷魚,可能你就不敢走過去了!但如果將底下這些都遮蓋起來,你照樣可以走得很好。我們的心就是這樣脆弱而常為境轉,缺乏自信又不自在,所以始終需要尋求一大力的庇護者,或者支持自己往前走的力量信念。然而這追尋的過程卻潛藏著危險性,找對了,有助於自我的提升、凈化;找錯了目標,不但增長自己的邪知邪見,連帶地,造惡業、沉淪惡道的機會也增加了,豈可不慎!

對照本偈所說的:「彼思正凈者,常當自護心」,可知釋尊所指出的,正是一條由提升凈化而解脫生死的究竟之道,一條由對三寶與聖戒堅定仰信而引發自信、自主的正覺之道。重要的是,每一個人都得親自去行這一條路沒有任何人可以代替,因此佛陀弟子要「常當自護心」──是「自護」,而不是由人來保護。這自護護他之道佛說即是四念處也就是對自我的身、受、心、法,要清楚地覺知,這才能分別抉擇其善惡染凈,從而改惡修善、離染向凈。

出家受戒時,要一日三摩其頭,再三提醒自己:『守口攝意身莫犯,莫惱一切諸有情,無益之苦當遠離,如是行者得度世(得以超越世間煩惱自在無礙)。』出家學佛是如此,在家學佛也一樣要在日常生活中體驗佛法。好比今天有人對我們講了贊美的話,注意哦!要『攝意』,看看我們的內心有沒有因此而得意忘形?有人講了嫌責我們的話,我們有沒有因此而諉過遷怒?在順境、在逆境、在不順逆境時,我們都要自心清楚明白,先能『攝意』,而後才做得到『守口』及『身莫犯』眾惡。

菜根譚》也提到類似的用功方法,說道:『無事便思有閑雜念頭否,有事便思有粗浮意氣否;得意便思有驕矜辭色否,失意便思有怨望情懷否。時時檢點,到得從多入少,從有入無處,才是學問的真消息。』這還只講到對自己起心動念的觀照而已,佛法人間,除了追求自我煩惱的超脫,更重視和樂善生的德行,所以在自己得意的時候,還要進一步觀照到我們的周遭,注意周遭的人,他們內心的感受,與言談舉止的變化。

也許你會理直氣壯地認為自己成功了、成就了,難道連高興都不行嗎?但世間是相對的存在,我們自己成就了、成功了,相對地,就顯出別人的沒有成就、沒有成功。也許我們無意傷人,遺憾的是,我們的成就、成功,甚至受器重,這本身就構成對別人某種程度的傷害,這種心理佛法稱為『不耐他榮』。別人對自己有所成時,有此種心理;不可否認的,自己面對他人的成就,也免不了如此。以下的對白,大家也許並不陌生,當某人的表現受到關注、受到肯定,我們心裡就會出現這樣的os(旁白):『他?憑什麼?』『還以為什麼大不了的呢!』或者你功夫高一點,只是翻了一下白眼、不以為然的抿抿嘴,假裝別過臉去、岔開話題,甚至只在內心偷偷酸了一下,那都是。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五十步笑百步?或者,竟是百步笑五十步?

當我們反省到這些、觀照到這些,就不會膚淺地一有了點什麼,就唯恐天下人不知似的,急著請大家告訴大家。的確,就佛法緣起觀點來看,若不是錯綜復雜的諸多因緣來共同助成,單憑自己一人之力,委實不足以成就任何事。所以克實而論,自己的成就其實並不屬於自己,而應歸功於眾緣的配合到恰到好處,因此成不足喜、敗亦不足憂。如此以觀,那麼不管自己有什麼天縱的才華,漸漸地也就不會沾沾自喜、亟欲人知,而反會自隱鋒芒、韜光養晦,這也算如實正觀緣起自然流露的一念慈悲啊!

【南傳】

30.摩伽以無逸 得為諸天主 無逸人所贊 放逸為人

逸,音(佾)it8英直切

得,音(德)tek4地激切

訶,音(呵)hə1喜高切

這一偈是南傳獨有,而北傳沒有的,所以僅就南傳釋義。偈中的「摩伽」(maghava),是三十三天主帝釋(sakka)以前在人間名字。本偈說:「摩伽」(帝釋)過去生「以」多行社會公益、廣植善業功德「無」放「逸」的緣故,2所以來世「得」生「為諸天」之「主」,享有福安樂故知不放逸地行一切善、斷一切惡,不但可為現生及來世培集福德資糧,「無」放「逸」之「人」現生更常為人「所贊」嘆;反之,「放逸」之人不但為自己的現生及來世招集罪殃,現生更「為人」所「訶」責鄙棄。

【北傳】

13.比丘謹慎樂 放逸多憂變 諍小致大 積惡入火焚

樂,音(鹿)lok8柳鹿切

逸,音(佾)it8英直切

,音(騫)khian1去堅切

小,音( )siau2時矯切

大,音(代)tai7地害切

火,音(伙)hon2喜古切

焚,音(魂)hun5喜群切

14.守戒福致善 犯戒有懼心 能斷三界漏 此乃近泥洹

懼,一音(具)ku7求遽切

一音【臼】khu7去【舅】切

斷,音(緞)toan7地倦切

漏,音(路)lo7柳度切

泥,一音(奶)ne7奴低切

一音(尼)ni5

洹,音(凡)hoan5喜權切

【南傳】

31.樂不放比丘 或者懼見放逸 猶如猛火炎炎 燒去大結小結

樂,音【藕】ngau7義效切

燒,音(消)siau1時嬌切

32.樂不放比丘 或者懼見放逸 彼已鄰近涅槃 必定不易墮落

彼,音(比)pi2邊己切

易,音(異)i7英忌切

墮,音(道)t 7地賀切

落,音(鹿)lok8柳鹿切

北傳十三~十八章,是釋尊在同一因緣下宣說的,但因其中僅有十三、十四兩章,有南傳偈頌與之對應,所以先解說此二章。此二章,南北傳顯著不同的是,北傳一由正面、一由負面來比較不放逸與放逸之功過,南傳則皆由正面的不放逸來述說其利,所以在解釋上不取對應義來說。以下即分別釋義:

北傳十三、十四章說:隨佛出家修行的「比丘」(、比丘尼及在家學佛的優婆塞、優婆夷),如能「謹慎」密護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門,不為追求感官的短暫快樂而造惡,必能離煩惱而得真正的安「樂」。若如世俗人一樣,「放逸」自己的貪、瞋、痴去競逐五欲,終將迷失在欲樂中而「多憂」惱罪「 」(「 」,同『愆』,罪過也)。因為放逸的心恰如脫韁之野馬,一發難可收拾。在煩惱小小現起時,若能制而不隨,那還不致發展成什麼大過惡;一旦放逸成性,即改「變」煩惱(「諍」,此處應作煩惱別名解,如:無諍阿羅漢)的強度,由「小」煩惱、小放逸,以「致」熏習成「大」煩惱、大放逸而不自覺知,甚至為此造作「積」集眾多的「惡」業,現生即如「入」地獄為「火」所「焚」一樣,活在熾盛的熱惱中,不得自在

相反地,若能持「守戒」行德行,遠罪興「福」、「致」力修「善」,對違「犯戒」行德行「有」畏「懼」戒慎的「心」,則其人定能密護諸根不放逸,使所思、所言、所行不偏邪。如再依佛說的三學八正道修學,來日必「能斷」盡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的煩惱「漏」(「漏」即煩惱別名)、究竟苦邊,「此乃」貼「近」親證「泥洹」(涅槃)的修行方法

南傳三一偈說:愛好(「樂」,愛好)「不放逸」的「比丘」,「或者」畏「懼見」到自己因「放逸」造惡而墮落,所以他便精進地止惡、行善、清凈自心,運用灼熱「猶如猛火炎炎」的智慧,「燒去」大大小小的煩惱結(「大結小結」,結乃煩惱別名)。

這一偈,南傳有一因緣故事是說到:有一比丘,在得到佛陀所指定修習的禪觀主題之後,就到森林裡去禪修。雖然他努力修持,不過進展卻不大,於是他滿心挫折地准備回祇樹給孤獨園,請求佛陀為他修行指點迷津。在路上,碰巧遇上一場大火,他便跑上山去觀察火勢看著火勢迅速地蔓延,他忽然體悟到:能洞見真理智慧,也如這熊熊的烈火,能燒去一切大大小小的煩惱束縛。

佛陀知道這名比丘得度的因緣已屆,所以就放光出現在比丘面前,慈示他說:『你現在的思考方向正確的,盡管繼續努力吧!就如火燒去一切障礙,時時繫念正法、憶持對治的比丘,也將解除所有的煩惱束縛。』比丘聽完佛陀開示,再於定中憶念思惟其中的道理,不久即證了阿羅漢果。

南傳三二偈說:愛好(「樂」)「不放逸」的「比丘」,「或者」畏「懼見」到自己因「放逸」造惡而墮落,所以他便精進修行,勇於止惡、行善、凈心,向貪、瞋、痴等煩惱永滅的目標前進。一個堅持自我不放逸者──「彼」人其實「已鄰近涅槃」,因為他「必定不」會再如放逸的人那樣容「易」造惡而「墮落」。

這一偈同樣有一因緣故事,名『知足比丘』。故事主人翁尼珈瑪西提舍,他出生在舍衛城附近的一個小村莊,並且在那裡長大。出家以後,他過著非常簡朴的生活他不參加波斯匿王與給孤獨長者舉辦的布施大會,也盡量避免參加大型的慶典、儀式,而只是到故鄉的村子去托缽隨緣接受親友村民供養

但他這一托缽習慣逐漸受到議論,有人指責他只接近親人而不與其他人結緣。當然,很快地就有比丘去向佛陀告狀,佛陀於是藉此機會召尼珈瑪西提舍前來,讓他自己大眾解釋清楚。他說他雖然常回故鄉化緣,但並不是為了親友乞得可口的食物,相反地,不管食物可口與否,只要足夠了,他便離開。聽完他的說明,佛陀就當著其他比丘的面稱讚他,並且告誡諸比丘:少欲知足生活,才符合一切聖者的教誨,所有比丘都應向尼珈瑪西提舍學習。

接著,佛陀又講了一個鸚鵡王的故事鸚鵡王原本與眾多的子民,住在恆河邊的無花果樹林里。後來,無花果全被吃光了,所有鸚鵡也就開了樹林,到別處去覓食,只有鸚鵡王留了下來。不管吃的是嫩芽、葉子或樹皮,只要可以填飽肚子,它都很滿足,並且心存感恩

帝釋天知道這件事以後,就想來試試鸚鵡王的德行。他先運用神通使無花果樹枯萎,再與王後成了鵝,來到無花果林。見到了鸚鵡王,帝釋就問它:何以不離開年邁、枯萎,再也長不出大量果實的無花果樹呢?鸚鵡王回答說:『我沒有離開,是出於感恩的心,只要還有一食物可以維持生命的基本需求,我就不會背棄這片曾經養育我的樹林!』帝釋天聽了,大受感動,就現出他真正的身分,並且從恆河取水,灑在無花果樹上,讓它們回復生機

(待續)

【注釋】:

1.《雜阿含經》卷第二十四.六一九經(大正2.173中)。

2.請參見《法句經/故事集》,達摩難陀上座編著,周金言譯,頁9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