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法師:法句經講記(四十六)

◎1997.10.16講於法雲文教協會

法句經講記(四十六)

釋傳道主講

北傳〈放逸品第十〉有二十

南傳〈不放品第二〉二一~三二偈

貳、釋頌義及因緣

【北傳】

15.若前放逸 後能自禁 是照世間 念定其宜

前,音(錢)chian5精幹切

逸,音(佾)it8英直切

後,音(戶)ho7喜度切

16.過失為惡 追覆以善 是照世間 念善其宜

過,音(告)kə 3求告切

覆,音(福)hok4喜谷切

17.少壯舍家 盛修佛教 是照世間 如月雲消

少,音( )siau2時矯切

雲,音(雲)un5英群切

18.人前為惡 後止不犯 是照世間 如月雲消

北傳十五~十八章,因為與十三、十四兩章出自同一譬喻因緣,所以一並作解說,且釋義如下:

「若」先「前」對於煩惱貪瞋痴的現起,未能心生警覺,以致「放逸」言行,隨逐煩惱而造惡;爾「後」,「能」警覺其過患而思「自」我「禁」制,如「是」之人,其面對自我智慧與勇氣,適足以「照」耀「世間」。然為對治過往的放逸心行,「其」人則「宜」應在戒──德行基礎上,憶「念」修習佛說之「定」法(「念定其宜」,乃「其宜念定」之倒裝),以熏發智慧,始克為功。

若曾「過失為惡」,如今不但痛悟前非,而思補救(「追」,補救之意),反而(「覆」,反而之意)加「以善」行,如「是」之人,其面對自我智慧與勇氣,適足以「照」耀「世間」。然為對治過往所造之惡業,「其」人則「宜」憶「念」修習佛說諸「善」法(「念善其宜」,乃「其宜念善」之倒裝),以善念善行取代惡念惡行。一旦惡止、善行,又能於此不起止惡行善相,即得漸離系縛而趣向解脫

若「少壯」即「舍」俗出「家」,出家後又能極力勤修(「盛」,有極點、極力之意。「盛修」,意為極力勤修)「佛」陀所「教」示的三學八正道──從建立正見、確立正志,而表現為正語、正業、正命,依正念,修正定,次第正精進,終將引發無漏慧而解脫。如「是」之人其心行適足以「照」耀「世間」,「如」一輪明「月」,在煩惱般的烏「雲消」散之後,定然朗照夜空。

若「人」先「前為惡」、不知悔過,聽聞佛法以「後」,能幡然醒覺,「止」息眾惡「不」違「犯」,依佛教法勤修善,又復能清凈自心,如「是」之人其心行適足以「照」耀「世間」,「如」皎潔的明「月」,在烏「雲消」散後,即朗照夜空。

以上北傳十三~十八章,是釋尊依於此下的因緣而宣說的:

當釋尊住世之時,有五百商人自海上尋寶歸來,一行人浩浩蕩盪地帶著七寶,准備返回他們的國家;不料途經一處深山,竟迷失在山林間,遍尋不著出路。在糧食耗盡,又無外援的窘境下,一行人於是皆飲恨餓死在山中,而所攜帶的珠寶財物,也盡散落山間。

當時有一沙門,正在山中修道,他見一行人凄慘的死去,又留下如許無主的財寶,不禁生起這樣的念頭來:『我在山中勤苦修道,算來也有七年了,非但不能得道,又貧苦得衣食不繼。與其再這樣一事無成下去,還不如將這些無主的財物,帶回去成家立業!』

心念至此,釋沙門於是將財寶拾集一處,並打包好,准備疾馳離開山林,返回俗家。此時,釋尊念及此比丘得度的因緣已屆,便幻化作一比丘尼,剃髮著僧服,可是卻上了妝、畫了眉,還戴了一身的金銀瓔珞,沿著山谷入山。二人在路上相逢,釋尊化現的比丘尼,就向該比丘頂禮問訊。這是因為在佛世,比丘被賦予教育比丘尼責任,所以比丘尼見到比丘就如同學生見到師長,理當頂禮問訊一番。

比丘見到比丘尼這副怪異的模樣,忍不住呵斥她說:『剃髮著法衣,妝臉佩瓔珞,求道之法,難道應作如此妝扮嗎?』

釋尊化現的比丘尼不假思索地就反詰他說:『舍俗出家,禪修山林,卻不能離欲凈心,沙門之法,難道就應該如此嗎?為何貪取不屬於自己的財物呢?忘失修道之初心不念無常,放縱自己的欲貪、快意馳求,如此,只徒然增添自己的罪報罷了!』於是,比丘尼說了以下的偈言:

比丘謹慎戒,放逸多憂,

變諍小致大,積惡入火焚。

守戒福致善,犯戒有懼心,

能斷三界漏,此乃近泥洹。」

說完這二首偈頌,釋尊於是現出相好光明的佛身來,比丘見了,頓時悚然心驚,就趕緊頂禮佛足,向釋尊懺悔自陳:自己愚痴迷謬,以致違反佛的教授教誡,犯下如此惡行。而今罪業既成,該如何彌補自己的過惡呢?釋尊因此再為他宣說以下的四首偈言:

「若前放逸,後能自禁,

是照世間,念定其宜。

過失為惡,追覆以善,

是照世間,念善其宜。

少壯舍家,盛修佛教

是照世間,如月雲消。

人前為惡,後止不犯,

是照世間,如月雲消。」

比丘聽聞了釋尊所慈示的道理,不覺心開意解、煩惱暫息。於是他再次頂禮佛足,以示內心感恩,然後就到樹下修數息觀,在定中憶念思惟所說法的深義。終而在定慧相應中,悟證無我無生成就羅漢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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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十六章說:「過失為惡,追覆以善」,若按字面去了解,很容易誤解為善惡、功過可以相抵;認為先前作惡,只要日後再作些善事功德就可以彌補過去。然依佛法的理論,卻並不如此。如在一張白紙上,以紅點來代表我們所造的善業,黑點代表惡業的話,那紅點的數量多,就表示我們善業造得多黑點的數量多,就表示我們惡業得多,紅點是不能取代黑點而存在的。

既然如此,那佛說:「過失為惡,追覆以善」,又該如何來理解呢?從《鹽喻經》1里,我們或可明了佛說的真義。經中,佛舉了三個比喻,來說明作不善業,何以有受『苦果地獄之報』與『苦果現法之報』的差別,謹概述如下:

佛告諸比丘說:若有人作了不善業以後,既不知修身、修戒、修心(定)、修慧,壽命又甚短,那就如:投一兩鹽於少水中,必令此水咸不可飲。亦如:貧賤的羊主人,被極有威勢的國王大臣強奪其羊,而無力討回。又如:窮苦弱勢的負債人,欠人五錢,乃至一錢,都會自己的無力償還,而被債權人所縛。所以作不善業者,若不知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又不長,那他定然要受『苦果地獄之報』。

反之,若有人作了不善業以後,深生懺悔,又能修身、修戒、修心(定)、修慧,並且壽命極長,那就如:投一兩鹽於恆河水中,不能令恆河水咸不可飲。亦如:一極有威勢的羊主人,雖被人竊取其羊,仍有力奪回。又如:一產業無量,且極有權勢的負債人,盡管欠人百錢,乃至千萬,都不致被債權人所縛。所以作不善業者,若知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又長,可以有足夠的時間懺悔、修善,那他定受『苦果現法之報』,也就是得以重罪輕受。

由上所說,可知善惡功過雖不能相抵,然只要真心悔過,勇於斷惡的相續心、相續緣,轉而勤修善業,那末,善多惡少,即使罪報現前,苦受也會相對減輕。「過失為惡,追覆以善」,是應該這樣來理解。所以佛弟子必先建立有善有惡、報必由業、有前後世,以及有凡夫聖者世間正見,唯有肯定善惡有報非懷疑、只爭來早與來遲,那我們才可能坦然接受現生的一切境遇──因為這全由現生或過去生,自己的造作而來,怪不得別人、怨不得上蒼,更非關命運

只是,眾生造起惡來,往往無比暢快,等到罪報臨身,又因不知自己造業在前、受苦在後,所以更加迷惑、更加無明,而更造惡業,也因此更是浮沉苦海輪迴無已!這所以很多人一遇橫逆挫折,或傷病死別,總會不解地問:為什麼是我?為什麼要我承受這樣的痛楚?殊不知:現實的一切──身心社會自然,固然由自他過去自作或共作的業因感果所共構,卻也是決定自他未來的業因。換言之,你可以現實的一切,都看作是自己的業報;但是別忘了:在受報的同時,我們的造作,又決定了自己的未來。理解得這一層,我們有什麼權利苦惱悲觀呢!

世間凡夫,任誰都無法得知自己或別人前生造了什麼業,以致今生要承受何種果報因果業系是如此龐大而復雜,它並不是一加一等於二的數學題,也不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單一轉換。我們與其去追究過去生何因何緣得此結果,或為今生既成的惡業、境遇憂惶難安,倒不如接受現實的一切、面對現實的一切,依佛所說法,勤修戒、定、慧,盡己所能,廣造諸善來對治,這才是扭轉現生困境的根本之道

為何要修身、修戒、修心(定)、修慧呢?因為業報的現起,除了夙因,還要有現緣的熏發。這個現緣就是我們的見愛無明;以見愛無明為緣,才成熟夙因,感得異熟果報。所以,不是藉助改運、改名、改風水地理等等,去改變果報;而應當修集福德智慧,來凈治見愛無明。無有無我見、愛行為緣,識便不起染著,生死輪迴的鉤鎖即從此截斷,而能感果受報的業種亦自然萎謝。或許現生我們還達不到這究竟的境地,但至少在佛法多聞熏修中,學習勇於承擔、勇於面對,不逃避、不退縮,身雖苦、心不苦!

佛法的最可貴處,也就在佛是為凡夫凡夫所可修可行之法,以令其超脫煩惱迷惑,升登聖者境界。特別是:轉已然之後的救贖(救苦救難),而為未然之先的自力開創──從因地上止惡、行善、凈心,教人從根本徹底地終結自己的苦難,這比起其他宗教一味的勸人為善,或為榮耀教主、或為自己的來世生天而行善,無疑有著更深刻的理論內涵。說來,釋尊還是推動『自力救濟』的始祖呢!佛弟子該如何謹記佛陀此一靠自力、不依賴他力的教示,並用生命來依教奉行呢!

【北傳】

19. 生不施惱 死時不戚 是見道悍 應中勿憂

惱,音(老)l 2柳稿切

死,音(史)su2時矩切

戚,音【策】chhek4出格切

悍,音(限)han7喜扮切

為佛弟子,如「生」時能持守道德:剋制自己不善的言語、行為,凈化愛染執著,「不施」予眾生逼迫「惱」害,又能從事饒益眾生的種種善行、以利樂眾生,那末,「死時」便能心安理得、俯仰無愧而「不」須憂「戚」。因為如「是」之人,終將在勇猛(「悍」,勇猛地之意)精進中斷惑「見道」(「是見道悍」,為方便解說,釋義為「是悍見道」),以其凡事皆相「應」於佛說的「中」道而行,是故「勿」須再「憂」心於退墮。

【北傳】

20.斷濁黑法 學惟清白度淵不反 棄猗行止不復染樂 欲斷無憂

濁,音【獨】tak8地學切

黑,音(赫)hek4喜激切

白,音(帛)pek8邊極切

淵,音(焉)ian1英堅切

棄,音(去)khi3去記切

猗,音(意)ii3英記切

復,一音(負)hu7喜拒切

一音(臭)hiu3喜救切

一音(福)hok4喜谷切

染,一音jiam7入念切

一音(冉)jiam2入檢切

樂,音(鹿)lok8柳鹿切

斷」除污「濁」不凈的「黑法」──惡法:煩惱貪瞋痴及不善的身口業行:殺、盜、邪淫,惡口、妄語、兩舌、綺語;所修「學」的「惟」(同『唯』)獨良善「清」凈的「白」法──善法:十善業、三學八正道等,如此則能「度」脫生死深「淵」,「不」再「反」(同『返』)回苦惱的輪迴

放「棄」依靠(「猗」,依靠之意)放逸言「行」舉「止」而得的感官享受,「不復染」著色、聲、香、味、觸及男女等欲「樂」。「欲」貪「斷」,即不再為貪求不到而起瞋恨、無明造惡,也就「無」須再「憂」慮因造惡而墮落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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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各偈,佛為令眾生不放逸,雖然或說修戒,或說修定,或說修慧;但這隻是說法的側重點不同,而實應戒定慧三學俱修。因戒,是克己不害他的道德;有戒,才能自我剋制煩惱沖動,不致放縱逸樂、造惡墮落。定,是保持正念現前、不輕舉妄動的安定力;有定,才能不為外界的色聲香味觸等境界誘動,而讓道德逾矩。慧,是正見放逸過惡及後果的洞察力;有慧,才能時時以警覺心抉擇身口意業的當為與不當為。有戒、有定又有慧,那末無須強自壓抑,我們的起心動念、動身發語,即自然合於道德的軌律。

在釋品題時,曾引印順導師所言,說不放逸,即相當於警覺心。警覺什麼呢警覺我們的想法說法做法,對自己、對他人、對團體、對社會、對自然,所可能產生的正面或負面的交互影響。我們有沒有過這樣的自我警覺?我們曾不曾經意識自己的一個眼神、一個表情、一種臉色,或者一句話、一個動作,都可能帶給別人希望或傷害?大多數人不警覺到這些,而只是任性地按照自己既有的表達方式去想、去講、去做,未及深思後果。有時自己會講出那樣的話、做出那樣的舉動,連自己都莫名其妙。我們有沒有問過自己:我為什麼會這樣表達?我心裡到底在想什麼?心中又潛藏著什麼惡的成分?

嘗說善惡的定義為:利人利己,或損己利人之謂善;損人利己,或損人不利己之謂惡;換言之,善與惡是在自與他(他包括人類及其他動、植、礦物)的互動中表現。學佛,不是犯不得過錯,而是不斷地不斷地在過錯中,檢視自心不曾發現或顯露的惡;不加掩飾、不找理由、不將責任的歸屬全部推給他人,而只是赤裸裸地面對這個惡,然後凈化它、斷除它。當我們惡的心行越來越少,善的心行越來越純凈,那不必等到解脫,現生就可以活得自在安詳

(待續)

【注釋】:

1.《中阿含經》卷第三(一一)《鹽喻經》(大正1.433上~434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