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戒本經講記
會性法師主講
慧敏敬記 智嚴整理
序
菩薩戒本經文
菩薩戒本經講記
菩薩戒本類別
四重戒─自贊毀他戒第一
四重戒─慳惜財法戒第二
四重戒─嗔不受悔戒第三
四重戒─謗亂正法戒第四
四十一輕戒─不供養三寶戒第一
四十一輕戒─貪財物戒第二
四十一輕戒─不敬同法戒第三
四十一輕戒─不應供戒第四
四十一輕戒─不受施戒第五
四十一輕戒─不施法戒第六
四十一輕戒─不教悔罪戒第七
四十一輕戒─不同聲聞戒第八
四十一輕戒─住邪命戒第九
四十一輕戒─掉戲戒第十
四十一輕戒─倒說菩薩法戒第十一
四十一輕戒─不護譏嫌戒第十二
四十一輕戒─不折伏眾生戒第十三
四十一輕戒─嗔打報復戒第十四
四十一輕戒─不如法懺謝戒第十五
四十一輕戒─不受懺謝戒第十六
四十一輕戒─嫌恨他戒第十七
四十一輕戒─貪心畜眷屬戒第十八
四十一輕戒─貪睡眠戒第十九
四十一輕戒─世論經時戒第二十
四十一輕戒─不受師教戒第二十一
四十一輕戒─隨五蓋心戒第二十二
四十一輕戒─取世禪戒第二十三
四十一輕戒─毀聲聞法戒第二十四
四十一輕戒─背大向小戒第二十五
四十一輕戒─不習學佛戒第二十六
四十一輕戒─不信深法戒第二十七
四十一輕戒─嘆己毀他戒第二十八
四十一輕戒─憍慢不聽法戒第二十九
四十一輕戒─輕毀法師戒第三十
四十一輕戒─不同事戒第三十一
四十一輕戒─不看病戒第三十二
四十一輕戒─不諫惡人戒第三十三
四十一輕戒─不報恩戒第第三十四
四十一輕戒─不慰憂惱戒第三十五
四十一輕戒─不施財戒第三十六
四十一輕戒─不如法攝眾戒第三十七
四十一輕戒─不隨他戒第三十八
四十一輕戒─不隨喜功德戒第三十九
四十一輕戒─不行威折戒第四十
四十一輕戒─神力不折攝戒第四十一
總結
序
學者發心,上求下化,因須勤研教乘,然或緩於戒律,則其生定發慧,甚至念佛一心,不亦難乎。惟若嚴於持戒,顧所受之戒條,亦不能不求甚解,否則難以持之如法。台中蓮友,多發菩提心者,既以戒乘俱進相勉,復困於戒法之賾深。會公上人,精南山之教,篤匡廬之行,悲心廣運,乃應所求,啟講是經於台中蓮社,法音圓演,聽眾各喜所聞。蓮友邱君淑敏,何君吳雪,一為筆記,一為整理,陳上人校正,分期連載於明倫月刊,自民紀七十七年七月,至八十一年四月,載畢全文,海內外讀者歡喜贊嘆,明倫編者請於上人,梓行益眾,付梓之際,命一弁言。竊以是經,菩薩常誦,道俗通行,今有此講,疏明經義,讀之自利利他,不言可喻,然於末法時期,非殊勝因緣,不能遇也,乃序緣起,俾遇之者,知所益焉。
慈氏菩薩說
皈命盧舍那 十方金剛佛
亦禮前論主 當覺慈氏尊
今說三聚戒 菩薩咸共聽
戒如大明燈 能消長夜闇
戒如真寶鏡 照法盡無遺
戒如摩尼珠 雨物濟貧窮
是故諸菩薩 應當勤護持
自贊毀他戒第一
慳惜財法戒第二
若菩薩,自有財物,性慳惜故,貧苦眾生,無所依怙,來求索者,不起悲心,給施所求;有欲聞法,吝惜不說;是名第二波羅夷處法。
嗔不受悔戒第三
若菩薩,嗔恚,出粗惡言,意猶不息,復以手打,或加杖、石,殘害恐怖,嗔恨增上;犯者求悔,不受其懺,結恨不舍,是名第三波羅夷處法。
謗亂正法戒第四
若菩薩,謗菩薩藏,說相似法,熾然建立於相似法,若心自解,或從他受,是名第四波羅夷處法。
諸大士!已說四波羅夷法。若菩薩,起增上煩惱,犯一一法,失菩薩戒,應當更受。今問諸大士:是中清凈不?(三說)
若菩薩,住律儀戒,於一日一夜中,若佛在世,若佛塔廟,若法,若經卷,若菩薩修多羅藏,若菩薩摩得勒伽藏,若比丘僧,若十方世界大菩薩眾;若不少多供養,乃至一禮,乃至不以一偈贊嘆三寶功德,乃至不能一念凈心者,是名為犯眾多犯;若不恭敬,若懶惰,若懈怠犯,是犯染污起;若忘誤,犯非染污起。不犯者:入凈心地菩薩,如得不壞凈比丘,常法供養佛法僧寶。
貪財物戒第二
若菩薩,多欲不知足,貪著財物,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為斷彼故,起欲方便,攝受對治;性利煩惱更數數起。
不敬同法戒第三
若菩薩,見上座、有德、應敬、同法者,憍慢、嗔恨,不起恭敬,不讓其座;問訊、請法,悉不酬答,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若無記心,若忘誤,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重病,若亂心,若眠作覺想,問訊請法,悉不答者,是名不犯。若上座說法,及決定論時;若自說法,若聽法,若自決定論時;若說法眾中,若決定論眾中,不禮不犯。若護說者心,若以方便令彼調伏,舍離不善,修習善法;若護僧制,若護多人意。
不應供戒第四
若菩薩,檀越來請,若至自舍,若至寺內,若至余家,若施衣、食、種種眾具,菩薩以嗔慢心,不受,不往,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病,若無力,若狂,若遠處,若道路恐怖難,若知不受令彼調伏,舍惡住善,若先受請,若修善法不欲暫廢,為欲得聞未曾有法,饒益之義,及決定論,若知請者為欺惱故,若護多人嫌恨心故,若護僧制。
不受施戒第五
若菩薩,有檀越以金、銀、真珠、摩尼、琉璃,種種寶物,奉施菩薩;菩薩以嗔、慢心,違逆不受,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舍眾生故。若懶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狂,若知受已必生貪著,若知受已施主生悔,若知受已施主生惑,若知受已施主貧惱,若知是物是三寶許,若知是物是劫盜得,若知受已多得苦惱,所謂殺、縛、謫、罰、奪財、呵責。
不施法戒第六
若菩薩,眾生往至其所,欲得聞法,若菩薩,嗔恨慳嫉,不為說法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外道求短,若重病,若狂,若知不說令彼調伏,若所修善法未善通利,若知前人不能敬順,威儀不整,若彼鈍根,聞深妙法生怖畏心,若知聞已增長邪見,若知聞已毀呰退沒,若彼聞已向惡人說。
不教悔罪戒第七
若菩薩,於凶惡犯戒眾生,以嗔恨心,若自舍,若遮他令舍,不教化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若忘遮他,犯非染污起。何以故?菩薩於惡人所起慈悲心,深於善人。不犯者:若狂,若知不說令彼調伏,如前說;若護他心,若護僧制。
不同聲聞戒第八
若菩薩,於如來波羅提木叉中,毗尼建立遮罪,護眾生故,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廣,同聲聞學。何以故?聲聞者,乃至(不過)自(己)度(脫生死耳),乃至(亦須)不離護他,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廣(而)學(諸比丘)戒。何況菩薩(自利利他之)第一義度,(豈可反不學此比丘戒耶?)又復遮罪(中、有)住少利少作少方便,世尊(單)為聲聞(人)建立者,菩薩(雖為比丘,亦)不同學此戒。何似故?聲聞(人,專為)自度(而)舍他,(所以)應住少利少作少方便,非(可謂)菩薩自度度他,(亦)應住少利少作少方便(也)。
菩薩為眾生故,(當)從非親里婆羅門、居士所,求百千衣,(是為一)。及(彼居士等)自恣與(衣,但),當觀施主堪與不堪,(不拘多少,堪則)隨施應受,(是為二。)如衣、缽亦如是,(是為三。)如衣缽,如是自乞縷,令非親里織師織,(亦如是,是為四。)為眾生故,應畜積憍奢耶(此翻蟲衣,即是蠶綿)卧具、坐具,乃至百千,(但許為眾生畜,不許自用。是為五。)乃至金銀百千,(為眾生故,)亦應受之。(是為六。)如是等,住少利少作少方便(之)聲聞遮罪,菩薩(比丘)不共(聲聞)學。(既已)住菩薩律儀戒,(便應)為諸眾生,(不住少利少作少便)。若嫌恨心,住少利少作少方便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住少利少作少方便,犯非染污起。
住邪命戒第九
若菩薩,身口諂曲,若現相,若毀呰,若因(自己向所得)利(養,復向人說,以動人心,而)求(再得其)利(養。若如是)住邪命法,無慚愧心,不能舍離,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斷彼故,起欲方便,煩惱增上,更數致起。
掉戲戒第十
若菩薩,掉動,心不樂靜,高聲嬉戲,令他喜樂。作是因緣,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忘誤,犯非染污起。不犯者:為斷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說。又,不犯者:他起嫌恨,欲令止故;若他愁憂,欲令息故;若他性好戲,為攝彼故,欲斷彼故,為將護故;若他疑菩薩嫌恨違背,和顏戲笑,現心凈故。
倒說菩薩法戒第十一
若菩薩,作如是見,如是說,言:『菩薩不應樂涅槃,應背涅槃:不應怖畏煩惱,不應一向厭離。何以故?菩薩應於三阿僧祇劫,久受生死,求大菩提。』作如是說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何以故?聲聞深樂涅槃畏厭煩惱,百千萬倍不及菩薩深樂涅槃畏厭煩惱。謂諸聲聞但為自利,菩薩不爾,普為眾生,彼習不染污心,勝阿羅漢;成就有漏,離諸煩惱。
不護譏嫌戒第十二
若菩薩,不護不信之言,不護譏毀,亦不除滅。若實有過惡不除滅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實無過惡而不除滅,非染污起。不犯者:若外道誹謗,及余惡人;若出家乞食修善因緣,生他譏毀;若前人若嗔、若狂,而生譏毀。
不折伏眾生戒第十三
若菩薩,觀眾生應以苦切之言,方便利益;恐其憂惱而不為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觀彼現在少所利益,多起憂惱。
嗔打報復戒第十四
若菩薩,罵者報罵,嗔者報嗔,打者報打,毀者報毀,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
不如法懺謝戒第十五
若菩薩,侵犯他人,或雖不犯,令他疑者,即應懺謝;嫌恨輕慢,不如法懺謝,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以方便令彼調伏,若彼欲令作不凈業然後受者,不謝無罪;若知彼人性好鬥訟,若悔謝者,增其嗔怒:若知彼和忍,無嫌恨心,恐彼慚恥,不謝無罪。
不受懺謝戒第十六
若菩薩,他人來犯,如法悔謝,以嫌恨心,欲惱彼故,不受其懺,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不嫌恨,性不受懺,是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以方便令彼調伏,如前說。若彼不如法悔,其心不平,不受其懺,無罪。
嫌恨他戒第十七
若菩薩,於他起嫌恨心,執持不舍,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為所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說。
若菩薩,為貪奉事,畜養眷屬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無貪心畜。
貪睡眠戒第十九
若菩薩,懶惰懈怠,耽樂睡眠,若非時,不知量,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病,若無力,若遠行疲極,若為斷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說。
世論經時戒第二十
若菩薩,以染污心,論說世事經時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忘誤經時,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見他聚話,護彼意故,須欠暫聽;若暫答他問未曾聞事。
若菩薩,欲求定心,嫌恨憍慢,不受師教,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病,若無力,若知彼人作顛倒說,若自多聞有力,若先已受法。
隨五蓋心戒第二十二
若菩薩,起五蓋心,不開覺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為斷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說。
取世禪戒第二十三
若菩薩,見味禪以為功德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為斷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說。
若菩薩,如是見,如是說,言:『菩薩不應聽聲聞經法,不應受,不應學。菩薩何用聲聞法為?』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何以故?菩薩尚聽外道異論,況復佛語?不犯者:專學菩薩藏,未能周及。
背大向小戒第二十五
若菩薩,於菩薩藏不作方便,棄舍不學,一向修習聲聞經法,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非染污起。
若菩薩,於佛所說,棄舍不學,反習外道邪論、世俗經典,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上聰明,能速受學;若久學不忘,若思惟知義;若於佛法具足觀察,得不動智;若於日日常以二分受學佛經,一分外典;是名不犯。如是菩薩善於世典外道邪論,愛樂不舍,不作毒想,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
若菩薩,聞菩薩法藏甚深義,真實義,諸佛菩薩無量神力,誹謗不受,言『非利益,非如來說,是亦不能安樂眾生』。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或自心不正思惟故謗,或隨順他故謗。是菩薩,聞第一甚深義,不生解心,是菩薩,應起信心,不諂曲心,作是學:『我本不是,盲無慧目;如來慧眼,如是隨順說,如來有餘說,雲何起謗?』是菩薩,自處無知處;如是如來現知現見法,正觀,正向,不犯,非不解謗。
嘆己毀他戒第二十八
若菩薩,以貪、恚心,自嘆己德,毀呰他人,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輕毀外道,稱揚佛法;若以方便令彼調伏,如前說。又不犯者: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廣。
憍慢不聽法戒第二十九
若菩薩,聞說法處,若決定論處,以憍慢心,嗔恨心,不往聽著,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不解,若病,若無力,若彼顛倒說法,若護說者心;若數數聞,已受持,已知義;若多聞,若聞持,若如說行;若修禪定不欲暫廢,若鈍根,難悟,難受,難持;不往者,皆不犯。
輕毀法師戒第三十
若菩薩,輕說法者,不生恭敬,嗤笑、毀呰,但著文字,不依實義,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
不同事戒第三十一
若菩薩,住律儀戒,見眾生所作,以嗔恨心,不與同事;所謂:思量諸事,若行路,若如法興利,若田業,若牧牛,若和諍,若吉會,若福業;不與同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病,若無力,若彼自能辦,若彼自有多伴,若彼所作事非法,非義;若以方便令彼調伏,如前說;若先許他,若彼有怨,若自修善業不欲暫廢,若性闇鈍,若護多人意,若護僧制;不與同者,皆不犯。
不看病戒第三十二
若菩薩,見羸病人、以嗔恨心,不往瞻視,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自病,若無力,若教有力隨順病者,若知彼人自有眷屬,若彼有力,自能經理;若病數數發,若長病,若修勝業不欲暫廢,若闇鈍,難悟,難受,難持,難緣中住;若先看他病。如病,窮苦亦爾。
不諫惡人戒第三十三
若菩薩,見眾生造今世後世惡業,以嫌恨心,不為正說,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自無智,若無力,若使有力者說,若彼自有力,若彼自有善知識,若以方便令彼調伏,如前說;若為正說,於我憎恨;若出惡言,若顛倒為,若無愛敬,若復彼人性弊【儱】(字人旁改心部念壟音)戾。
不報恩戒第第三十四
若菩薩,受他恩惠,以嫌恨心,不以答謝,若等、若增酬報彼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作方便而無力,若以方便令彼調伏,如前說:若欲報恩而彼不受。
不慰憂惱戒第三十五
若菩薩,見諸眾生有親屬難、財物難,以嫌恨心,不為開解,除其憂惱,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如前不同事中說。
不施財戒第三十六
若菩薩,有求飲食、衣服,以嗔恨心,不能給施,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自無,若求非法物,若不益彼物,若以方便令彼調伏,如前說 ;若彼犯王法,護王意故;若護僧制。
不如法攝眾戒第三十七
若菩薩,攝受徒眾,以嗔恨心,不如法教授,不能隨時從婆羅門、居士所,求衣、食、卧具、醫葯、房舍,隨時供給,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放逸,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以方便令彼調伏,如前說:若護僧制,若病,若無力,若使有力者說,若彼有力、多知識,大德,自求眾具;若曾受教,自己知法;若外道竊法,不能調伏。
不隨他戒第三十八
若菩薩,以嫌恨心,不隨他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彼欲為不如法事,若病,若無力夕若護僧制 若彼雖如法,能令多人起非法事;若伏外道故,若以方便令彼調伏。
若菩薩,知他眾生有實功德,以嫌恨心,不向人說,亦不贊嘆,有贊嘆者,不唱善哉,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放逸,犯非染污起。不犯者:知彼少欲,護彼意故:若病,若無力,若以方便令彼調伏,若護僧制;若令彼人起煩惱、起溢喜、起慢、起非義,除此諸患故:若實功德,似非功德;若實善說,似非善說:若為摧伏外道邪見,若待說竟。
不行威折戒第四十
若菩薩,見有眾生應呵責者,應折伏者,應罰黜者,以染污心,不呵責;若呵責,不折伏;若折伏,不罰黜;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惰懈怠放逸,犯非染污起。不犯者:彼不可治,不可與語,難可教誨,多起嫌恨;若觀時,若恐因彼起斗諍相違,若相言訟,若僧諍,若壞僧;若彼不諂曲,有慚愧心,漸自改悔。
神力不折攝戒第四十一
若菩薩,成就種種神力,應恐怖者、而恐怖之,應引接者、而引接之,欲令眾生消信施故。不以神力恐怖、引接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彼眾生更起染著,外道謗聖,成就邪見,一切不犯。若彼發狂,若增苦受。
諸大士!已說眾多突吉羅法,若菩薩,犯一一法,應作突吉羅懺。若不懺者,障菩薩戒。今問諸大士:是中清凈不?(三說)
諸大士!我已說菩薩四波羅夷法,眾多突吉羅法;此是彌勒世尊摩得勒伽,和合說。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此諸戒法,能起菩薩行,能成菩薩道。諸大士!欲發心求阿耨多羅三藐三提者,當善護持。若護持者,不起像法法滅盡想,能令像法實義熾然,能令正法永不滅盡;心得止住,自成佛法;教化眾生,常無勞倦;善業畢竟,速成佛道!
菩薩戒本經講記
上會下性法師主講
慧敏敬記 智嚴整理
各位蓮友各位同修,今天本人受到蓮社的邀請,到這邊來跟大家研究菩薩戒本經。
要先說明者,這個菩薩戒本經是通於在家出家的人都可以聽的,不論是否受過菩薩戒,或只受過三皈,甚至還沒有皈依三寶的人,都可以聽,大家可以放心的來聽講。
大家都修念佛法門,將來要求生西方極樂世界,或捐人會想我們求生西方,只要好好念佛,有三經一論就夠了。何必講這些呢?大家都看過觀無量壽經,觀經中,釋迦全尼佛對韋提希夫人說:『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皈,具足眾戒,不犯威儀。』看過這一段經文,就可以知道,要求生西方極樂世界,持戒是非常重要的。三福裡面,第三種『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暫且不說。第二種福就是,最起碼要受持三皈,還要隨分隨力持戒乃至具足眾戒。不論在家出家的佛弟子,都要把自己所受的戒持好,且須不犯威儀,行住坐卧四威儀,都要按照佛制一切如法,這樣子才能夠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明白這個道理,今天所講之菩薩戒就很重要了。既然重要,大家郡應當要至誠的,很用心的來聽講、學習。
菩薩戒本類別
現在先說明菩薩戒本之類別,在我們中國佛教的中文大藏經里,律藏中,大乘律菩薩戒本有那些呢?有四類:第一、就是梵綱經菩薩戒本,有十條重戒,四十八條輕戒。第二、菩薩善戒經,有八條重戒,四十八條輕戒。第三、瑜伽菩薩戒本,我們現在看的這一本菩薩戒本經,就是瑜伽菩薩戒的同本異譯—地持菩薩戒。不過玄奘三藏譯的,是四條重戒,四十三條輕戒,曇無識三藏所翻譯的,是四條重戒,四十一條輕戒。第四類就是在家菩薩戒,出在優婆塞戒經的受戒品,內有六條重戒,二十八條輕戒。這四類菩薩戒本中,梵網菩薩戒與瑜伽菩薩戒,這兩種,通於在家出家。瑜伽菩薩戒和地持菩薩戒兩種同類,與梵網經的十重四十八輕,這兩類都是通於出家、在家,出家在家都可以受。
菩薩善戒經,有八條重戒,四十八條輕戒。是專對出家菩薩說的。第四類:在家菩薩戒,六重二十八輕,是專對在家菩薩說的。明白這個道理,現在所講菩薩戒本經是屬於瑜伽菩薩戒,通於在家出家,無論在家菩薩,出家菩薩,都要根據這本戒法來學習。所以才要來講『地持論』中菩薩戒本經的戒法。現在我們講菩薩戒本經,用意在那?第一開遮最詳,裡面對每一條戒的開緣遮止說得最詳盡,怎樣叫做犯,怎樣叫做不犯,說得最詳細。其他梵網經菩薩戒、在家菩薩戒,都沒有分別犯相開遮,所以我們必須研究這個戒木。開遮最詳,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蕅益大師說,這一戒本,無論在家出家,七眾弟子,受過菩薩戒,應當常誦這戒本,就是半月誦戒,應當誦這本。為什麼呢?因為把開、遮、輕、重、犯、不犯,這些戒相,分得清楚,平常才能把戒持好。現在我們就按照戒本,作一個簡單說明。
先講『菩薩戒本經』之題目,這個戒本是出在菩薩地持論,也叫地持經。因為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有菩薩地戒品,專講菩薩戒法。而曇無識三藏法師譯本,就叫菩薩地持經,就是瑜伽師地論裡面的『菩薩地』。裡面有菩薩戒,這菩薩戒就出在菩薩地之戒品裡面,所以經題下面說『出地持戒品中』。
瑜伽師地論是彌勒菩薩所說,戒本出於論文裡面,所以也是彌勒菩薩所說。彌勒為梵語,中譯慈氏,這個戒本翻成中文,寫作『慈氏菩薩說』,就是彌勒菩薩所說的。木來在印度是梵文本,是誰把他翻成中文呢?『北涼天竺三藏法師曇無識於姑臧譯』,『北涼』是翻譯的朝代,在中國歷史上的北涼時代所翻譯的。是東晉,北方五胡十六國之一,起於西元三九七年,滅於四三九年,就是東晉的安帝隆安元年開始,東晉滅,到南北朝,南朝的劉宋文帝元嘉十六年為止。翻譯這部經的時間,就在北涼時。北涼在涼州,那時稱作姑臧。『天竺』就是印度,古時叫天竺,翻譯者是印度人,這位法師博通經律論三藏,所以稱為『三藏法師』。在古代分得很清楚,只通經藏叫做經師,只通律藏叫做律師,只通論藏叫做論師,三藏都通,才能稱三藏法師。曇無識法師,博通經律論三藏,所以稱做三藏法師。
『曇無識』就是翻譯法師的名字,或翻做曇摩讖,曇摩羅讖,這只是譯音不同而已,曇無就是達磨,中譯為法。識,中譯為豐。所以曇無識翻成中文,叫做法豐。『於姑臧譯』,『於』就是在,在姑臧這地方翻譯。姑臧是涼州的首都,他在這里翻譯這一部經,所以叫做於姑臧譯。『譯』就是翻譯,翻梵文成華文,叫作譯。曇無識法師很了不起,他是持大乘菩薩戒法的人,想到中國弘揚佛法,因此他到姑臧除了翻譯菩薩地持經,又翻譯菩薩戒本經,而且又是『大般涅槃經』的主譯人,現在所流通的涅槃經,北本四十卷,南本三十六卷,就是曇無識法師所翻譯的。這位法師,了不起的地方在那?第一,當時中國的法師,也有人發心要學習、要持大乘菩薩戒,其中有一位法進法師,要求曇無識法師,替他傳授菩薩戒,曇無識法師一看,認為他的根性、功夫不夠,不能受菩薩戒,就拒絕他說:『你的修持還不夠,不能受菩薩戒』。法進法師很誠懇的要求道:『我現在不能受,要怎麼樣才能受』法師同答說:『你趕快禮佛,拜懺,下功夫,用功七天以後,我看如果可以,再為你傳授』七天以後,再拜見曇無識法師。法師一看說:『還不行,你的罪業沒消,還不能接受菩薩戒,要再懺悔,再拜七天。』法進連拜兩個七天,辛辛苦苦的要求之後,最後,好像是到了第三個七天,法進法師拜累了,就在禮拜的時候,見到彌勒菩薩來為他傳授戒法。然後才去見曇無識法師,法師一見,很歡喜地說:『你已經得到菩薩戒了。』可見曇無識法師必有相當修持的功夫,地位必定很高,起碼有他心通。否則怎知能不能受戒,根性如何?由此可以知道,不是那麼容易就受得的。現在,好像很容易了。第二點,這一位曇無識法師了不起的地方,他來涼州,即北涼,主要目標,是想把全部涅槃經傳來中國,第一次翻譯四十卷涅槃經,只有前分,還缺少後分沒有翻譯,也沒有梵本到中國。因此,就想再回印度,請後分涅槃經的梵本來。但是北涼國王沮渠蒙遜,對曇無識法師很恭敬,因為他不但懂得佛法,也懂得天文、地理、軍事、政治,樣樣都通,經上說:『菩薩當於五明中求』,他是博通五明的菩薩。所以沮渠蒙遜,就把他當作軍師,不讓他走。可是他不願被利用,目標在弘揚佛法。涅槃經沒有完全傳來,心願未滿,就一再要求回印度,請後分涅槃經。沮渠蒙遜沒有辦法,只好答應。又怕被他國請去當軍師,來傷害到他,因為法師對北涼的國防情況很了解。因此,沮渠蒙遜動了壞念頭,等曇無識法師回印度的時候,就派人把他暗殺了。當時曇無識法師臨走時,知道會被暗殺,無法回到印度,但是心願如此,非去不可。一方面他也說:『這是他的業感,不得不接受』,並對弟子說:『這次一定要回去,但是無法同到印度,後分涅槃也無法請來,將來自會有人請來』。這就是為法忘軀,了不起的菩薩道!以上是說明翻譯者簡單的歷史。現在,開始正式研究。
『菩薩戒本經』,『菩薩』是菩提薩埵的簡稱,中譯覺有情,就是覺悟的眾生。菩薩上求佛道下化眾生,自利利他,悲智雙運,這是行菩薩道一定要做的。初學時,要先發菩提心,受菩薩戒。受戒有戒本,為何叫戒本?戒經為戒行的根本—持戒修行的根本,所以叫做戒本。華嚴經說:『戒為無上菩提本』,成佛必定要先發菩提心,受菩薩戒,所以戒為菩提之本。還有一義,戒本是略說,叫戒本,對著廣本而說略本。因為另有詳細解釋菩薩戒的文字,叫做廣木。如『比丘戒本』,另有廣律,可惜菩薩戒的廣律沒有傳過來。簡單說,防非止惡,叫做『戒』,標略異廣,叫做『本』。戒,能夠防範學佛的人,不作非法的事,止息惡法惡念,諸惡莫作,就是『戒』。『本』就是標出簡略的戒相分別,沒有詳說,跟廣本不同,所以標略異廣叫做『本』。『經』梵語修多羅,中譯『經』,又叫契經—契理、契機,所以叫經,在此不細講。
一、歸敬述意
現在講戒本的文字(請參考前面表格),這本戒本,文字不多,按照段落,分為三段。第一歸敬述意,第二正列戒相,第三結示宗趣。這三段只有第二段『正列戒相』,才是彌勒菩薩所說,在菩薩地持經中節錄出來的。第一段的歸敬述意及第三段的結示宗趣,是印度當時弘揚菩薩戒的人,為了要誦戒,加上前後,成為有序有流通,而成就一部戒本,這兩段是結集的人所加不是論文原有。這本戒木,雖然和玄奘三藏所譯的瑜伽菩薩戒本同本異譯,內容大致相同,而文法不同,這本是專為誦戒的人編的,而瑜伽菩薩戒本只說明戒相的道理。第一段,『歸敬述意』,由『歸命盧舍那,十方金剛佛』到『是故諸菩薩,應當勤護持』,這是序分歸敬述意的偈頌。分四段:(一)皈憑—皈敬三寶,依憑三寶來誦此戒本。(二)誡聽—警誡同修,要注意聽。(三)喻贊—以此喻來贊嘆戒法的殊勝。(四)勸持—勸勉受過菩薩戒的人,要好好的學習受持。
皈命盧舍那,十方金剛佛,亦禮前論主,當覺慈氏尊。
這首偈頌是第一小段,『皈憑』。皈命—連生命都皈依於盧舍那佛,表示恭敬到極點。盧舍那,是梵語,中譯凈滿,是指功德究竟圓滿,一切煩惱完全斷盡、究竟清凈。清凈圓滿,就是報身佛。菩薩戒是報身佛所說,這在梵網菩薩戒里說得很清楚。第一先皈命盧舍那佛,是釋迦牟尼佛的報身佛,是制菩薩戒者,也就是我們受菩薩戒的得戒和尚,所以要先皈命於盧舍那佛。
『十方金剛佛』,這句是指十方佛,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十方,『皈命』兩字連下來看,不但是皈命盧舍那佛,同時也皈命十方諸佛。十方佛為什麼叫金剛佛呢?『金剛』是等覺菩薩最後要成佛之前,斷最微細的根本無明,叫『金剛道』,到金剛道後心,牙徹底斷盡無明,成就金剛不壞的報身佛,所以叫做金剛佛。『金剛』也表示十方佛的報身佛,跟『盧舍那佛』沒有兩樣。皈命盧舍那佛,是皈命得戒和尚—本師釋迦牟尼佛的報身佛。皈命十方金剛佛──皈命十方諸佛,是皈命受菩薩戒時的尊證和尚,以十方佛為受菩薩戒時的尊證和尚。所以皈命盧含那佛得戒和尚後,接著皈命已經成佛的十方佛,受戒時的尊證和尚。
『亦禮前論主,當覺慈氏尊』,這兩句是皈命法寶和僧寶。以彌勒菩薩作僧寶,『前論主』是指彌勒菩薩,為地持論的論主,因為菩薩地持經堤他所造,所以叫做『前論主』。就是在菩薩地持經說完之後,才編成這菩薩戒,所以稱做『前論主』。本來論是彌勒菩薩說的。今以論為法寶,即菩薩地持經。論主彌勒菩薩是僧寶。『當覺慈氏尊』。當是當來,當來要成佛,覺是成佛。當來下生彌勒尊佛,現在在兜率天的彌勒內院,還是一生補處的菩薩,將來到了賢劫第十小劫時成佛,稱『彌勒佛』,所以稱做『當覺慈氏尊』,當來成佛的慈氏菩薩,就堤彌勒菩薩。為何要頂禮彌勒菩薩呢?在受菩薩戒的時候,按照羯摩文,彌勒菩薩堤菩薩戒的羯摩和尚。而現在一般傳授菩薩戒,以釋迦牟尼佛為得戒和尚,文殊師利菩薩為羯摩和尚,彌勒菩薩為教授和尚,所以必定要同時皈依。
今說三聚戒,菩薩咸共聽。
這是第二小段,『誡聽』,警誡大家要注意聽。今—現在,現在要說戒、誦戒了。戒就是三聚凈戒。(一)攝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宿情戒,亦即攝眾生戒。戒法有攝律儀戒,諸惡莫作。依法持戒,眾善奉行,是攝善法戒。以戒法來利益眾生,是饒益有情戒,也就是攝眾生戒。而下面的戒文、戒條,同時具足三聚凈戒的道理。『菩薩咸共聽』,凡是學習菩薩道者,受過菩薩戒者,都要至誠懇切來聽誦戒。
戒如大明燈,能消長夜闇,戒如真寶鏡,照法盡無遺,戒如摩尼珠,雨物濟貧窮。
這六句,是第三小段『喻贊』,以此喻來贊嘆戒法的殊勝,以三種此喻來比喻戒法的殊勝功德。『戒如大明燈』,戒像大明燈,因為它能消除長夜的黑暗,長夜的黑暗比喻眾生貪嗔痴等煩惱,而持戒能斷除煩惱,好像明能破暗。
『戒如真寶鏡,照法盡無遺。』戒好像極寶貴的鏡子,鏡中能照了一切法,了了分明,清清楚楚。這是比方攝善法戒,前破闇比方攝律儀戒,能斷惡。而寶鏡比方善法的持戒清凈 ,好像寶鏡,鏡中能現萬象,照一切法了了分明,好像成就一切善法的功德一樣,所以此做攝善法戒的功德。
『戒如摩尼珠,雨物濟貧窮』摩尼中國話叫如意,戒好像如意珠,能出一切東西,要錢出錢,要財寶出財寶,要用具出用具,所以貧窮人得到摩尼寶珠,是無價寶珠,要什麼有什麼,若摩尼寶珠掛在空中,好像下雨一樣,要什麼東西就下什麼,戒法就像摩尼寶珠一樣,持戒清凈能使眾生得到無量佛法的利益,好像得到摩尼寶珠,能夠濟助所有貧窮苦惱。這不是世間的貧窮,是指沒有佛法七聖財的貧窮,那是最貧窮的,有了戒法的摩尼寶珠,一切聖財、功德法財通通具足,這就是饒益有情戒──攝眾生戒的殊勝利益,以摩尼寶珠來比喻、贊嘆。
上面三種比喻,就是比喻攝律儀戒好像大明燈,能斷一切惡。攝善法戒好像真寶鏡,能夠照法完全顯現,毫無剩餘。饒益有情戒好像摩尼寶珠,能使眾生得到七聖財,一切功德法財、戒法的殊勝利益。如上三種比喻,其功德說不能盡。
這就是勸持。離世——離開世間的五欲六塵、煩惱、塵勞的痛苦,超出三界、了脫生死,叫做離世。必須自己先能離世,才能入世,如自己在岸上見人掉到苦海,想要到海里救人,須先知道水性,才能入海救人,若自己在苦海中頭出頭沒,怎能救人?所以先要自己能夠離世,才能入世。華嚴經第三十八品『離世間品』,也是此意。依戒法修行,最容易成就佛果,最快成佛。所以叫做『離世速成佛,唯此法為最』。這個戒法最殊勝,沒有此菩薩戒更殊勝的,受持菩薩戒,如法修行,最容易得到成佛果地。
『是故諸菩薩,應當勤護持。』是故,承上文而起下文,因此之故,持戒最容易成佛,最能斷煩惱、了生死、成佛道。凡是受過菩薩戒的人,應很認真,很勤勞、努力地、好好地,護持自己所受的戒,持戒清凈,才能得到很快成佛的目的。
到此是三段文中的第一段,『歸敬述意』。下面第二段就是『正列戒相』,真正列出四重四十一輕的戒相,依戒輕重,分成兩段,一、明四重—說明四條菩薩戒的重戒。二、明四十一輕—說明菩薩戒的四十一條輕戒。
現在先說第一段『明四重』有三小段:(一)總標。(二)別列。(三)結問。這是四重戒的三段文。
這是總標。『自贊毀他戒第一』以至『謗亂正法戒第四』,這是別列。『諸大士!已說四波羅夷法』到『是中清凈,默然故,是事如是持!』這是結問。現在我們先講第(一)總標。
『諸大士!』大士之梵文就是菩薩,發大菩提心之士叫做大士,誦戒前,先總稱所有菩薩為『諸大士』。
『此四波羅夷法』,指下面四條重戒。『波羅夷』,梵語,中譯『棄』,丟掉的意思。犯了四重任何一條,則永遠棄在佛法法海邊外,不能成為佛弟子,所以叫『棄』。新譯為『他勝處』『他』指煩惱,持戒本為斷煩惱,現在犯戒,被煩惱所勝,故名『他勝處法。』
『是菩薩摩得勒伽,和合說。』『摩得勒伽』是梵語,中譯『本母』,就是『論』的意思。此菩薩戒,出大乘菩薩法的論中,我們持菩薩戒的人,要和合共說。
『和合說』——誦戒必須全體大眾和合,意見相同,所以說『水乳交融』,好像水和牛乳互相融合起來般的和合。大眾和合,才能誦戒,不和合就不能誦戒。大眾和合,才能把佛事辦好,如果大眾不和合,一個人一樣心,一個人一種看法,弄得千頭萬緒不能統一,就沒有辦法弘揚佛法,自己也無法修行,必然經常生煩惱,所以誦戒須大眾和合,有一個人不和合,戒就誦不成。
說到這里,想起百喻經里的一個故事—說有一個師父,度了兩個徒弟,這兩個徒弟,好勝心都很強。後來這位師父年老,得到風濕病,雙腳酸麻很不舒服,經常需要按摩。他就叫這兩個徒弟分開,一個人按摩一隻腿,大師兄按摩師父右邊的腿。小師弟就按摩左邊的腿。兩位徒弟都希望能把師父的腿按摩好,讓師父高興,本來應該好好按摩才對,可是,偏偏兩人互相競爭,大師兄想要破壞小師弟,小師弟想要破壞大師兄。有一天,大師兄趁小師弟不在,就把師父的左腿打斷了,心想『看他以後怎麼按摩!』不久小師弟回來一看,大師兄這么壞把我按摩的腿打斷了,『好!你打斷我按摩的左腿,我就打斷你按摩的右腿』為了報復,也把師父的右腿打斷了。這時是誰在痛苦啊?是師父在痛呢?還是師兄弟在痛?大家想想。
所謂和合,就是不論辦什麼事情,都要和合,俗雲『團結就是力量』,如果像一盤散沙,像筷子,拿出一枝一枝,隨便一折就斷了,假如一大把筷子合起來,就折不斷了,所以團結就是力量。若不團結,各做各的,互相競爭,都是打師父的腿,最後吃虧的,是整個佛教,不是一個小部份而已,明白這個道理,尤其我們學佛,懂得『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金剛經念得滾瓜爛熟,應懂得空四相啊!下次再跟諸位講四條戒相,今天就講到『和合說』。
二、正列戒相
菩薩戒本,文分三段:一、皈敬述意,上次講完。二、正列戒相,有二段:一、明四重,分三:一、總標,即『諸大士!此四波羅夷法……和合說』,上次講至此。
現在講第(二)別列。分別列出四條重戒。在經文裡面每一條都有題目,所以不必再寫出來。『別列』之下『四、如文』,如經文所列四條戒相的題目已經有了,科判中就不必再寫出來。請看經文,先看題目,『自贊毀他戒第一』,『慳惜財法戒第二』,『嗔不受悔戒第三』,『謗亂正法戒第四』,這是菩薩戒四條重戒的題目。未講戒條之前,先要說明,上次講過-菩薩戒在中文大藏經的大乘律藏中,有四類百陸戒本,梵網經菩薩戒,重戒有十條;菩薩善戒經,重戒有八條;地持菩薩戒,就是瑜伽菩薩戒的同本異譯,重戒只有四條(就是現在所講的菩薩戒本經)。在家菩薩戒,重戒有六條,為何有這些數目字的不同呢?這須先作說明。第一梵網經菩薩戒是整個菩薩界的總匯。所有菩薩戒法,以梵網經菩薩戒為總綱,所以梵網經菩薩戒的戒條最完備。菩薩善戒經,是專對出家菩薩說的,所以前四條根本重戒是相同的。後四條──第五到第八,和菩薩地持經的菩薩戒本相同,而在家吾薩戒第五與第六兩條,對在家菩薩比較重要,故為重戒。
如上所說,可知梵網經十重,包含在家出家,所有的菩薩戒法通通包含在內,是一總匯。善戒經,是專對出家菩薩說,所以只有八條,雖有八條,實際上在戒文里,第一到第四也沒明寫出來,只是『四重如前』,四個字,就是第一殺戒,第二盜戒,第三淫戒,第四妄語戒,沒有一一列出來,這情形雖有八條,實際上戒文列出來也只有五、六、七、八,與現在所講戒本的一、二、三、四相同,而在家菩薩戒本的六重,因前四根木戒相同,第五、六兩種是對在家菩薩講的,所以列為重戒。因為有在家出家之不同,所以有四條、八條、六條等不同情形。
上來已將戒條數目不同的問題分別清楚,其他還有很多道理,恐繁,從略。還有一層意思,就是佛的智慧,知道眾生的根機,佛是應機說法的,對什麼根機該說什麼法,只有佛的智慧,才能徹底明白,所以分成十條、八條、四條、六條等不同情況,也許是佛應機說法的不同情況,不是凡夫所能知道。上回只照戒條的實際情況,略加說明而已。站在菩薩戒本經的立場,說明為何只列四重戒?根據祖師的註解,再加以說明:梵網經:十重,今所講戒本只有四條,原因在那?蕅益大師說:菩薩成法通於七眾。若在家居土,最起碼也得受過五戒才能受菩薩戒,不受五戒是不能受菩薩戒的。因為絕對沒有隻受三皈就單獨受菩薩戒的,必定已受五戒以上,而殺、盜、淫、妄這四種根本重戒,五戒中已有,不必再論。若出家必先受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四重根本也包含在內。這只是正列菩薩的增上戒相而已,所以只列出菩薩戒的重戒,不一一列出四根本的通途戒法。這是第一種意義。
第二種說法呢,現在菩薩戒的四條重戒,萬一犯了其中任何一條,則菩薩戒的無作戒體就失掉了,雖然失戒,可以懺悔之後再受菩薩戒,照樣可以得戒。若菩薩犯了殺、盜、淫、妄,這四根本重戒中任何一條,則不簡單,雖可以懺悔,但是照梵網經講,必須懺悔到見好相、瑞相,如見佛來摩頂,見光明,見蓮花,見種種瑞相,才表示其罪業消滅,才可以再受,否則,沒那麼容易就可再受戒,所以前四根本戒,非常的重要,如果犯了,就是菩薩戒,也不容易再受。而這四條戒,只要隨時懺悔,馬上可以重新再受,又恢復菩薩原來的地位,所以單列四條菩薩戒的增上戒法,而不列前四根本重的原因在這里,這是第二種意思。
還有第三種意義,依菩薩戒的立場講,如果是在家菩薩,對前面四種根本重戒,殺生、偷盜、邪淫(八關齋時,正淫也要戒除)、妄語這四條,碰到特殊情況,為了度眾生,還有可以開放的特殊因緣,不過這不是隨便人可以做得到。戒法中菩薩戒的範圍很大,從初發心一直到等覺菩薩,都包括在內,這已經是定力相當深厚的大菩薩,碰到特殊因緣,為了利益眾生,於殺、盜、淫、妄這四條戒,可以開許,而出家菩薩是不允許的。而現在此菩薩戒本裡面列出的四條重戒,是沒有開緣的,無論什麼情況,都不準犯到,就是等覺菩薩也要遮止,所以這與在家菩薩又有特殊不同的情況,現在所講的菩薩戒本只列後四條重戒,而不列出四根本的原因在此。這是第三種意思。
以上只說大概,說得太多了可能會弄糊塗。聽戒要認清,佛的戒法,與世間的法律情況相同,完全屬於事相方面,一條就是一條,重就是重,輕就是輕,可以開的就可以開,不準開的,遮止的就是遮止,不可以用其他圓融的道理來通融,圓融的道理不可搬到戒律中來,否則戒律搞亂,就無法建立戒法,這與世間法律相同,都論違紀的事相,一點也不準馬虎,戒甚微細,講戒必須有根據,不能隨便講。
現在解釋四條重戒的第一條,看經文。
四重戒─自贊毀他戒第一
這小題目,是本人編印時根據蕅益大師註解,所列的題目而編入的。原戒文沒有題目,是以後才加進去的,現在講戒文:
小題目是根據戒文建立的,『自贊毀他』戒文里有,不必解釋,對照戒文就可知道。
『若菩薩』,若:假定,設若,如果有。『菩薩』是受過菩薩戒的人。無論出家、在家,凡是受過菩薩戒的人,『為貪利故』,如果為了貪圖世間名聞利養,而『自嘆己德』自己贊嘆自己的功德。『毀呰他人』毀是毀謗、破壞他人。呰是口毀,指用言辭,說出人家不好的地方,揭發人的短處,來表示自己有殊勝功德。菩薩若自贊毀他,『是名第一波羅夷處法』,這就是菩薩戒重戒的第一條,犯到菩薩波羅夷法。
『自嘆己德』蕅祖解釋:這就是『揚己德以形他短』。讚揚自己的功德──我如何如何,以學問來說,我學了多少技藝!我讀了多少書!我懂得多少多少!天下沒有人比我懂得更多的。論修行,我修得多好啊,我又怎麼用功,品行又多麼多麼好,盡量把自己好的地方,有勝德的地方,表現出來,發揚出來。用意在那?就是可以比對出他人的缺點,別人沒有自己的學問高,修持好,一比較之下,就顯出自己的勝德來,這是為什麼,就是希望有人來供養,表示種種尊敬等。
『毀呰他人』,蕅祖解釋:『借人短以顯己長』。借別人的短處,來顯示出己的長處,說人短處,他人學問修持如何不好,明顯相差很遠,我很有修行,我有功夫,別人都很平庸,如何如何。盡量說人家的短處,借別人的短處,就能形容出自己的長處這個用意就是:表示自己很了不起,人家處處不如你,如此大家都來尊敬你,都來供養你,名聞利養通通歸你。用意在這里,所以就毀呰他人,如果這樣子做的話,就違背了行菩薩道所發的大菩提心,會失掉無作戒體,故雲:『是名第一波羅夷處法。』在四重戒中,屬於第一條,波羅夷,瑜伽菩薩戒稱為『他勝處』,被『他』──煩惱,所勝。本來我們修行要斷煩惱,就像跟煩惱打仗、決鬥,要斷除它,現在反過來被煩惱所勝,修行輸了,就永遠棄在佛法法海邊外。而失掉了菩薩戒法,所以叫做『是名第一波羅夷處法』,這個戒條沒有開緣,不過有比較輕的,不屬於重戒的情況。如果為了貪心而自贊、不毀他,是屬於輕戒,又只為了嗔恨心,發脾氣毀謗地人、破壞地人,說人短處,而沒有贊嘆自己,只毀他而不自贊,也屬於輕戒,下面四十一輕中有,此重戒是『自贊又毀他』,完全為了貪圖利養,而破壞菩薩戒法,就犯重戒,只為貪心,自贊而不毀他,只為嗔恨心毀他而不自贊,都屬於輕戒,這須分清。這兩條要分別說清楚的原因,是因為後面四十一輕戒中說到:若自贊毀他兩種同時具備,犯重戒,而分開來只自贊而不毀他,或只毀他而不自贊,就屬於輕戒。在此光說明,講到後文就可以明白了。
四重戒──慳惜財法戒第二
重戒第二條就是慳吝、慳惜自己的財、法,不肯布施,那就犯了第二條重戒。看經文:
若菩薩,自有財物,性慳惜故,貧苦眾生,無所依怙,來求索者,不起悲心,給施所求;有欲聞法,吝惜不說;是名第二波羅夷處法。
『若菩薩』的意思,如上。包含在家、出家,亦如下文。『自有財物』,表示自己有錢,有東西,可以布施,不是沒有如果沒有,則不在此限,自己有財物,『性慳惜故』,他的習性很慳吝,愛惜自己的財物,不肯拿出來布施,就是看到貧窮,很苦惱的重生,『無所依怙』,就是沒有依靠。這個貧苦的眾生沒有依靠,『來求索者』來向菩薩要求,而這個菩薩『不起悲心』,連一點慈悲心都沒有發起來,不『給施所求』,人家有所要求,要菩薩布施,即使布施一點錢財,或一點物品,都不肯布施,這就是對財慳?而不肯布施的情況。
這段先說財施,布施有財施、法施、無畏施。在此指能夠表達出來有形相,或是法音、音聲的財施、法施。財包含其他物品在內,『自有財物』,顯示自己有能力布施,貧苦眾生來求,顯示這個眾生,所求並不超越要求的原理,實際上他沒有錢、沒有吃的、沒有衣服、沒有住的、衣食住樣樣都缺,實在太辛苦,無法過日子,這是事實,不是偽裝,如果知道是偽裝的,不布施還可以,不犯重戒,現在明明對方是窮人,眼看就有餓死的危險,而自己一點也不發心。若自己無財物那就沒話說,現在有,而不肯布施,來要求的人是真正貧窮,菩薩都不發心布施,就失掉行菩薩道的大慈悲心了,所以會失戒。
下面是法布施,『有欲聞法,吝惜不說』,有人來請求,要聽佛法,這說明來求法的人,是至誠懇切,真正為求法而來。『吝惜不說』,很明顯地,這位菩薩不是不懂佛法,明明懂得佛法,而慳吝不肯說法,不肯布施佛法,違反菩薩的大慈悲心,所以叫做『第二波羅夷處法』。這里是財施、法施合起來說。也就是說財、法兩施都做得到而都沒有做,這種情況才犯第二條重戒。若單財、單法分開,是輕戒。尤其法施方面,道理很多,這只是簡單說,後文輕戒列『不施法戒第六』,為輕戒,會詳細說明。
財施方面,道理也很多,這里說明也很簡單。財布施:何種可布施,何種不可布施,在瑜伽師地論里講得很詳細。而菩薩戒法,只說明戒相,裡面的道理須參考全部大乘教典。例如財施,六度里有布施度,多偏重財施的道理講,講到財施,須將布施度好好研究一番,才能徹底了解。這只說有財而不肯布施,就犯了菩薩戒法,至於應當怎麼布施,那種東西可布施,那種情況應當布施,這個道理,應再研究布施度。若能進一步研究優婆塞戒經,就更清楚了,在此只按照戒相做簡單的解釋而已。
四重戒──嗔不受悔戒第三
發嗔恨心,就是發脾氣。發起嗔恨心來傷害眾生,眾生反過來向你懺悔,尚且不肯接受,這么嚴重地捨棄眾生,失去菩薩的大菩提心,失掉菩薩戒的無作戒體,故屬於第三條重戒,『嗔不受悔戒』。
若菩薩,嗔恚,出粗惡言,意猶不息,復以手打,或加仗、石,殘害恐怖,嗔恨增上;犯者求悔,不受其懺,結恨不舍,是名第三波羅夷處法。
這個戒相的文字,一層一層的,層次分明,須注意看就可知犯重的情況。菩薩若動了嗔恚,我們看『嗔恚』即可了解嗔恨的情況,『嗔』──目、真組成,表示人一動嗔恨心,眼睜大大的,故目旁加一真字表示,此人真的在發嗔恨心,另一字為口字邊的嗔,顯示一動嗔恨心,必定會出口罵人,會出粗惡言,這是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嗔恨心來。『恚』字,上面兩個土,心加上兩堆土在上面,吃得消否?故凡動嗔恨心,心都悶悶的,塞滿兩堆土在上面。嗔恚就是發脾氣,這是第一層。
『出粗惡言』,嗔恨心一發,不只內心發脾氣而已,嘴巴也講出話來。『出粗惡言』就是罵人的粗話、惡話,用不好的言辭把人家祖宗三代都搬出來罵,真是口不擇言,這是第二層。『意猶不息』,更嚴重,脾氣發起,愈來愈嚴重,意猶未盡。單用粗話罵人還不夠,罵人的嗔恨心無法止息,『復以手打』,所以進一步又用手打人,『或加杖石』或者用杖、木頭、拐杖去打人,甚至嚴重到拿石頭丟人,『殘害恐怖』傷害對方,使他傷害到甚至殘廢,種種很恐怖的情形表現出來,這種情況叫做『嗔恨增上』,其嗔恚心,及心中的恨意,愈來愈加重,第一『嗔恚』,第二『出粗惡言』,第三『意猶不息』還用手打,杖石,種種器具打人,傷害到使對方殘廢,很恐怖的情況,這已是第四層『或加杖石、殘害恐怖』,相當嚴重了,而且其嗔恨心還沒有止息,一直增上。
『犯者求悔,不受其懺,結恨不舍』,犯者:就是遭到菩薩打罵的對方,實際上是菩薩犯他,而菩薩看成對方來犯他,故指對方為『犯者』。也就是說:『被菩薩打罵的人,想說我錯了,就向菩薩求懺悔』,而動嗔恨心的菩薩,還是嗔恨心加重所以『結恨不舍』,嗔恨心愈來愈嚴重,一點也不肯舍離,這是第五層。人家求懺悔,偏偏不接受,這太嚴重了『是名波羅夷處法』,這樣犯了菩薩戒的重戒,失去菩薩戒體。
蕅益大師解釋:一念嗔心,已違攝取眾生之道,已違背攝取眾生應做之事,何況又出惡口罵人,再進一步用手、仗石打人,這樣身口意三業都在傷害對方,惡業太重,已失去菩薩道的大慈悲心,何況又不接受對方的懺悔,這種棄舍眾生的情況太嚴重,故失掉菩薩戒法。
常雲:『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這出在華嚴經,八十華嚴第四十九卷──普賢行品,是華嚴經之第三十六品,裡面講『我不見一法為大過失,如諸菩薩於他菩薩起嗔心者,若於諸菩薩起嗔恚心,即成就百萬障門,所謂不見菩提障,不聞正法障,生不凈世界障……』障礙很多,這是『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的根據。
行菩薩道,若稍稍動貪心,還不大要緊,動嗔恨心問題最嚴重,因為嗔恨心一動,眾生就舍離你,菩薩脾氣那麼大,誰敢來接近?則無法度眾生,所以菩薩道中,嗔恨心的罪過最重,傷害眾生的法最重,因此,嗔恨心的罪過要比貪心大。有一首偈:『嗔是心中火,能燒功德林,欲行菩薩道,忍辱護真心。』嗔恨心像一把火,一動起來,會把好不容易栽培起來的功德林通通燒光,過去所修種種助德,像種樹成林一樣,嗔恨心動,一把火就燒光了,真是前功盡棄。所以要行菩薩道,須修忍辱波羅蜜,『欲行菩薩道,忍辱護真心』以忍辱波羅蜜,來保護自己的心,勿令生起嗔恨心。佛遺教經說:『劫功德賊,無過嗔恚』,能偷我們功德的賊,最厲害的,沒有比嗔恨心更嚴重,嗔恨心一動,好像強盜土匪跑到我們心裡去,把一切功德都搶光了。又說:忍辱的功德最大,『忍之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修忍辱波羅蜜的功德,非其他功德所能比。就是持凈戒,修苦行,這種功德也不能和修忍辱的功德相此,因能修忍辱,必能持戒,而能持成修苦行,未必能修忍,所以忍的功德最大。
再分別這一條戒的輕重,如戒文所講的五個層次,都加起來,就成為重戒,失掉菩薩的無作成體,若眾生真的加害到菩薩,而菩薩受傷害動嗔恨心,雖有罪過,就此較輕。這里是說菩薩自己動嗔恨心傷害眾生,才犯重。為何要如此說?下文輕戒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都與嗔恨有關,後文是說,若眾生打菩薩,菩薩才打眾生,眾生懺悔菩薩不接受,這樣的情形屬於輕戒。這第三條發脾氣、動嗔恨心,除了是聖人,煩惱已斷除,是阿羅漢,或已證不退轉的菩薩地位,不會有嗔恨心。我們都是凡夫,嗔恨心隨時都會動起來,功德林隨時都會被燒掉,一定要想辦法對治,不然,是永遠無法了生死、出三界的。舉個例子:吵架須有兩個人,一個人關在房中,則不會吵架,無對象也。若二人對吵,就是對方罵我,我罵對方,小孩有時說『打一罰七』,你打我一下,我要打你七下,你又打我四十九下,這樣冤冤相報無了時,假如在吵架時,有一人能忍,則另一人一直吵下去罵下去罵久也沒味道。自然會停下來,這是一個辦法值得我們學習。
四十二章經里說到,釋迦牟尼佛在世,正在說法時,有一惡人來到佛前,就罵佛,佛看到他在罵就不講了,停下來打坐,如入定不理地,那人見佛不理他,隨地罵,罵久了,也覺沒味道,不罵了,這時,佛才睜開眼睛,問道:『你還罵嗎?』對方道:『你沒反應,我不罵了』。佛說:『好!那我問你一句話,你能不能答覆?』他說:『可以』佛就問他:『若你的親友辦喜事,你是否送禮給他呢?』『這當然要送啊!佛說:『那好,你送禮,他們或有不接受禮的時候,那禮要歸誰啊?』惡人說:『對方不接受,我當然帶回來呀!』佛說:『那好,剛才你送很多禮物給我,現在你自己帶回去吧!』這很好的辦法,萬一人家送『禮物』給你,你不要受『禮』,問題就解決,自己不會增加過犯,且有大功德。這個道理很多,後面會再講,今天嗔恨心的道理講到此。
剛才引用華嚴經的『百萬障門開』,其中『生不凈世界障』,值得我們深思。我們現在都生五濁惡世,是穢土,不清凈。我們為何生此五濁惡世?因為我們的嗔恨心都很重,才生在五濁世界。現在大家念佛,將來要求生西方極樂世界。極樂世界是清凈的佛國,清凈莊嚴的世界,沒有煩惱。我們要往生極樂世界,不要把此世界的嗔恨心,帶到極樂世界,要好好地消除這些臟東西,才能安穩地生到極樂世界蓮花化生的上品。大家要努力精進念佛、隨分隨力持戒,在末法時代,要把戒完全持好很難,但要盡力去做,能做多少就有多少功德,但必定要發心做,好好學習持戒,做為將來往生很好的助緣。九品蓮花化生中,中三品都是講『持戒往生』,所以持戒非常重要。大家也不要因為聽講戒,而忘了念佛,要記住我們修的是念佛法門,須時時刻刻,念念不忘念佛,隨分隨力,盡量持戒清凈,如此,將來往生才有希望。
或問,念佛修行的人,已經往生,遺體火化,是否有舍利就證明已往生?若無舍利,是否末往生?在此簡單說明:有舍利只證明其有修行,不能證明其生西方否?無舍利,也不能證明其未生西方,因為個人心願不同。古代有許多祖師火化後都無舍利,但不能說其未往生,而禪宗祖師有燒出許多舍利,因其不求生西方,當然沒往生。
曾聽人說,其死後不敢火化,怕燒不出舍利來,被人笑,其一生念佛那麼久,結果燒不出舍利,沒面子。(死了還要面子。這很可笑。)因此准備用土葬。人死後,還回頭看有無舍利,別人笑否?這種人根本不在念佛,只想到將來是火化、土葬而已,連往生都打折扣。說一個決定的話:大家不要想舍利不舍利,把舍利丟開,完全專一其心,深信切願,努力精進念佛,臨終正念分明,就得往生極樂世界,不管有沒有舍利。今天就講到重戒第三條。
菩薩戒本經四條重戒,『自贊毀他戒』第一,『慳惜財法戒』第二,『嗔不受悔戒』第三,上次已講過『謗亂正法戒』第四,是說對佛的正法,加以毀謗,加以混亂:使得正法不能顯揚,這就違犯了這一條戒。
四重戒──謗亂正法戒第四
若菩薩,謗菩薩藏,說相似法,熾然建立於相似法,若心自解,或從他受,是名第四波羅夷處法。
『若菩薩』就是不論在家、出家,受過菩薩戒的人,都包含在內。如果對菩薩大乘佛法的法藏,加以毀謗,這叫『謗菩薩藏』。『說相似法』,何為相似法?根據蕅益大師的箋要中說:『相似法者:實非正法,有似正法』,似──相似,實際上說的不是佛的正法,但是看起來很像佛的正法。『非必毀罵而後謂之謗』,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