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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嗔痴三毒是一切煩惱的根源,它殘害身心,使人沉淪於生死苦海,為眾惡之根源,故又稱“三不善根”。
佛教三毒之貪“貪”是指眾生生活在世間,以眼耳鼻舌身等諸根,接觸色聲香味觸等外境,產生種種快樂的感受,這種感受即是“五欲”,眾生對此五欲生起執著,併產生染愛之心,即名為“貪”。換言之,即對外界一切喜愛的人、事、物產生執著之心,想要無厭足地追求和佔有,即名為“貪”。
佛教認為,貪是佛教修行的大敵,是產生一切煩惱的根本,所以佛教將貪列為根本煩惱之一,並將其與嗔、痴一起列為有害眾生修行的“三毒”。
佛教三毒之嗔“嗔”,又叫“嗔恨”、“嗔恚”,是指仇視、怨恨、損害他人的心理。《大乘五蘊論》雲:“雲何為嗔?謂於有情樂作損害為性。”嗔所產生的作用與貪恰恰相反,貪是因為對人、事、物的喜好所產生無厭足的追求和佔有,嗔是因為對人事物的厭惡所產生的憤怒、惱恨的心理狀態與情緒。
在佛教看來,貪嗔痴三毒中,嗔恨的危害最大。《大智度論》有言,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其咎最深,也是各種心病中最難治的。所以,佛教將嗔恨視作為修行的大敵。
佛教三毒之痴“痴”又作“無明”,指心性迷暗,愚昧無知。《俱舍論》雲:“痴者,所謂愚痴,即是無明。”佛教認為,眾生因無始以來所具之無明,致心性愚昧,迷於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進而產生我執、法執,而人生的種種煩惱、世事的紛紛擾擾,均由此起,因此痴為一切煩惱所依。《唯識論》卷六雲:“於諸理事迷暗為性,能礙無痴,一切雜染所依為業。"又雲:“諸煩惱生,必由痴故。”
痴為一切煩惱之所依,自然也就成了根本煩惱之一,它是隨順其他諸根本煩惱共同起著作用的。《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又將隨煩惱中的覆、誑、諂、昏沉、妄念、散亂、不正知等作為痴的具體表現。
佛陀教導我們要“勤修戒定慧,熄滅貪嗔痴”,就是通過修學戒定慧來去除貪嗔痴等煩惱。按照大乘佛法修行的方式,具體而言,即是以布施對治慳貪,以慈悲對治嗔恨,以智慧對治愚痴。法藏比丘久修菩薩行願,故無染恚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