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金成居士: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直解 7

  一咒六印品第三        爾時菩薩聞說此已,白佛言:世尊,如此願行,我今修學。唯願如來大悲心,說此神妙章句,大眾欣仰,今欲受持  佛告諸善男子:樂說便說,諦聽諦聽。     諸菩薩眾,聞佛說法,十種願行,歡喜修學。復以欣仰,請佛起大慈悲心,演說神妙章句,欲受持如來心中心無上大法。佛觀法緣成熟,故悅樂便說,囑咐與會大眾專心諦聽。  密教中,真言之分類繁多:  (一)以說密語者之類別而分,有如來說、菩薩金剛說、二乘說、諸天說、地居天說等五種;前三種聖者真言,後二種為諸神真言。  (二)以密教三大部為別,即佛部、蓮華部、金剛部等三種真言。  (三)以修法性質別之,有息災法、降伏法、攝召法、增益法等四種。  (四)以形式分類之,有多字(陀羅尼)、一字(真言)、無字(實相)等別。此外,一尊之真言亦有廣、中、略之分,而分別稱為大咒(根本咒、根本陀羅尼、大心咒)、中咒(心咒、心真言、心秘密咒)、小咒(隨心真言心中心咒)。  大咒乃將諸尊內證本誓功德作詳細宣說,中咒顯示該尊內證秘密真實精要,  心中真言乃將該尊內證本誓功德中,抽其核心秘奧而成最為心要之真言。     爾時如來複以菩提心契護於大眾,令心不動,即說咒曰:  一切佛心中心大陀羅尼:  唵 跋啰 跋啰 糝跋啰 糝跋啰 印地 耶 微輸達禰 哈哈(二上六合同) 嚕嚕遮 迦嚕遮 莎嚩訶     佛以菩提心契護於大眾,令心不動,而說此最為心要真言。  「一切佛心中心大陀羅尼」,一切佛者,非唯本師釋迦牟尼佛,乃指十方三世一切如來心中心者,即即人人本有,豎窮三際,無有初後,橫遍十方,無有邊涯之實相般若真心;為萬法總持,乃眾生佛性。大陀羅尼者,即大總持,總一切法,持無量義。  古之譯者,皆遵四例五不翻,所謂四例:一音字俱翻,如諸經文;二音字俱不翻,如梵文經本;三翻音不翻字,如卍字等;四翻字不翻音,如諸咒語。所謂五不翻:一謂秘密故,如諸神咒;二謂多含故,如薄伽梵具六義,阿羅漢具三義等;三本土無故,如閻浮樹,惡叉聚等;四順古故,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五尊重故,如般若。今此咒於四例中是『翻字不翻音』,於五不翻中,是『秘密故不翻』。然各家所解不翻之義互異,綜合各家之要,共有八義:  一、咒為諸佛密語:唯佛與佛乃能知之,凡情豈能了解,縱譯華語,亦不知其義。如古國王,索先陀婆一語,具水、鹽、器、馬四實。唯智臣知之,佛密語亦然,一語具眾德,能滅罪生福,唯佛及大菩薩能知。  二、咒詮諸佛心印:一切神咒,莫不詮佛心印,如王寶璽,大臣見之,悉皆敬禮;咒能出生聖果,人天三乘,見持咒者,無不恭敬。  三、咒能總持一切法:咒以少字攝多義,受持讀誦者,能遮惡滅罪,降魔消障,斷惑入理。  四、咒為諸佛菩薩聖號:及諸鬼神王名,能持咒者,即持諸佛菩薩聖號,及呼諸鬼神王帥之名,天寵八部聞之,悉皆恭敬。  五、咒具慈悲威德神力:持咒者當獲諸聖慈悲攝受威德加被,滅罪生福速登聖位。  六、咒為密語遮惡:一心持咒,內障不起,外患不侵,當除魔業。   七、咒為諸佛因中咒願:佛因中修菩薩道時,無不咒願眾生,離苦得樂。如世人尚可咒願吉凶,隨願成就。況諸佛因中慈悲誠實誓願,故眾生持之,必滿所願。  八、咒為諸佛密令:如軍中密號,唱號相應,無所訶問;若不相應,即執法治罪。眾生持咒,如持佛密令,諸天鬼神,知是佛子,不敢為難。  此咒梵音為:  om,bhara bhara sam-bhara sam-bhara indriya vi-sodhani haha ruru cale karocale svaha     講六印前,先釋兩手,人之左手稱慈念手,又名止手、福手、三昧手。右手稱悲念手,又名觀手、智手、般若手。兩手合稱金剛掌。十指通稱十輪圓滿又名十度、十地、十界、十波羅密。十指端又名波羅密峰。  左手拇指名智,食指名力,中指名願,無名指名方,小指名惠。右手拇指名禪,食指名進,中指名忍,無名指名戒,小指名施。  拇指表空大,食指表風大,中指表火大,無名指表水大,小指表地大。     第一、(菩提心契)[1]  先以左右二手二無名指,各屈鉤苾於中指後。以二大母指,各屈捻二小指甲上。二頭指,各屈鉤二無名指頭。二中指直豎。頭指捻。合腕當於心上,其印即成。若人修持此契法者,得菩提具足菩薩具足,一切波羅蜜門具攝在心,所有諸佛菩提及諸秘門是此印攝,於凈室授持此契,經七日間,所有法要即現目前。     菩提心」,全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又作無上正真道意、無上菩提心、無上道心、無上道意、無上心、道心、道意、道念、覺意。即求無上菩提之心菩提心之體性,《大日經》<住心品>謂,如實知自心即為菩提。即以本有之自性清凈心為菩提心。  《菩提心論》載,菩提之行相有行願、勝義、三摩地等三種之別,稱為三種菩提心。《大乘起信論》所舉之三種菩提心,即直心、深心、大悲心。  菩薩智」,瑜伽師地論》七十四捲雲:問:諸菩薩雲何?答:於所知境,通達盡所有性故。菩薩智與聲聞等智有五相差別,然一切安住到究竟地諸菩薩眾、與諸如來、妙智、身心、有大差別。  「一切波羅蜜門」,即檀波羅蜜菩薩、戒波羅蜜菩薩忍辱波羅蜜菩薩精進波羅蜜菩薩、禪波羅蜜菩薩般若波羅蜜菩薩、方便波羅蜜菩薩、願波羅蜜菩薩、力波羅蜜菩薩、智波羅蜜菩薩等。  佛言修持菩提心契有成,非但可具足菩提心、菩薩智,乃至一切波羅蜜門,亦可具攝在心。非僅如此,所有諸佛菩提及諸秘門,皆為此菩提心契所都攝。若於凈室授持此契有成,經七日間,則所有法要即現目前。     於諸魔道及眾生道及諸鬼神道如是隱形伏匿,持此印契,自然知處,更欲變形,變亦不得。     天魔以及眾生道、鬼神有種種異變神通者,可隱蔽原形,伏匿躲藏,如魔王可使八萬四千魔軍,藏身藕絲。至於能變形作佛像菩薩像等等惑亂世人者,更不可勝舉。佛言修持菩提心契有成,可知其隱匿處,亦可使其變行不得。     諸善男子,若得此契,應念即有十方諸佛雲集其頂,應念即有十方菩薩求為侍者,應念即有十方金剛求為給事,應念即有十方諸天侍衛供養,諸魔眷屬悉舍本土來助法威,一切毗那夜迦求來供養     「毗那夜迦」為常隨魔,障礙神。人身象鼻,常隨侍人為障難之惡鬼神也。《大日經》疏七曰:「毗那夜迦,即是一切為障者。此障皆從妄想心生」。  由此菩提心契威神力故,應念密咒,則十方諸佛雲集其頂,十方菩薩求為侍者,十方金剛求為給事,十方諸天侍衛供養,諸魔眷屬悉舍本土來助法威,一切毗那夜迦求來供養。     諸善男子,欲降伏魔怨外道,先結此契,咒三七遍,舉在心上,回身起立,左轉一迊,其時大地震烈,其魔諸眾陷入下方不復出,縱有出者是佛慈愍然始得出。     「魔怨」惡魔。因惡魔向人行惡,為人之怨敵,故稱魔怨。《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八:「安處不動,猶若金剛,以智慧劍斬煩惱賊、破生死軍、摧伏魔怨、荷負一切,令諸眾生皆得解脫。」  外道 乃於佛教外立道者,為邪法而在真理之外者。外道之種類不一。百論有「二天三仙」,四宗論及入大乘論有「四外道」,《維摩詰經》、《涅槃經》等有「六師」,《成唯識論》有「十三外道」,《瑜伽師地論》有「十六外論師」,外道小乘涅槃論有「二十種」,《大日經》有「三十種」,《涅槃經》、《僧祇律》等有「九十五種」,《華嚴經》、《大智度論》等有「九十六種」。  若欲降伏魔怨外道,先結此契,咒三七遍,舉在心上,回身起立,左轉一圈,其時則大地震烈,魔怨諸眾陷入下方不復出,縱有出者,是佛仁慈憐憫,方始得出。     慎莫生嗔。持此咒者,若生嗔者,十方浩沸,非歡喜時十方始安。     此言修持菩提心契,莫生嗔心,否則十方浩沸不安,除非歡喜時,十方始安。     諸善男子,當佛之首,諸法之母,諸契之王,十方諸佛,從此而生。如諸佛世尊有過者,若不過者,必須記持,勿輕用也,量事大小用之。     此言菩提心契之功德地位為佛首、法母、契王,十方諸佛從此而生出,無有過者。故非大事,不可輕用。     若持諸法,先以此契為首。不得此契,諸法無主,縱有成就,所有身心亦不決定,諸神不衛,所作諸法多諸障難。慎之慎之!莫不凈用。     此言菩提心契為諸法之首,諸神護衛,切莫不凈用。不凈即為發心不純,意存煩惱而妄用。     第二、菩提成就契(一名十方如來同印頂契,用前咒)  先以左右二手中指相交右押左,於虎口中出頭。二無名指並屈,押二中指背上。二母指各捻二無名指後相拄頭。二頭指於二無名指背上頭相拄。二小指直豎合頭相拄成。若善男子女人,得此契持者,轉業消障,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惡業障礙向善的正道,名為「業障」,亦作「孽障」。此言修持菩提成就契,能轉業緣,消宿障,速證無上正覺。     常持此契,得聞持不妄,於諸法自然通達,從久遠來所未持者,應心所作皆悉契合。     此言常修菩提成就契有成,聞持不忘,可開顯智慧通達諸法,乃至久遠未曾修持法要,也可應心契合。     持法之時,有諸外道及魔波旬來欲惱者,舉心即退。     波旬」,意譯殺者、惡物、惡中惡、惡愛。指斷除人之生命善根惡魔。為釋迦在世時之魔王名。據《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上載,波旬即欲界第六天之主。《大智度論》卷五十六謂,魔名為「自在天王」。此魔王常隨逐佛及諸弟子,企圖擾亂之;而違逆佛與嬈亂僧之罪,乃諸罪中之最大者,故此魔又名「極惡「。  此言修持菩提成就契有成,如舉金剛王寶劍,能退外道、魔旬。     欲有所須,點契即來。     此言修持菩提成就契有成,如如意珠,凡有所須,點契即來。     乃至千變萬化能惑人法,結契持心,即現本形。     此言修持菩提成就契有成,如大圓寶鏡,能使種種惑人法,現出本形。     地中伏藏龍宮寶處,若有所須,以契指之,應時即至。     「地中伏藏」,明指埋藏於地中之寶物,暗喻自身佛性。貧女家中有伏藏,貧女不知之,智者教之發掘,以譬一切眾生具有佛性而流浪於三界,佛為說法開示之也。《涅槃經》卷七曰:「善男子!如貧女人舍內多有真金之藏,家人大小無有知者。」  龍宮寶處」,明指龍宮藏寶處,亦暗喻自身佛性。  此言修持菩提成就契有成,若有所須,能應時得寶;實喻修法開發自性寶藏。     十方世界所有法要,欲得成者,於初夜間結契持誦不離本坐便取睡眠,十方世界所有要法,心所欲者即自教來。     此言若欲求十方世界所有法要,可於初夜,即今午後八時左右,結持菩提成就契,誦心中心咒,不離本坐便取睡眠,則十方世界所有要法,凡心所欲者,即自教來。     若求小通,不經三日。若求大通,不過七日。     此言修持菩提成就契有成,若求小神通,則不經三日可得,若求大神通,則不經七日可得。     於夢寐中,佛自印頂自護功力。     此言修持菩提成就契,可於夢寐中,得佛加持,增長功力。     若欲得見諸佛菩薩、神鬼、精靈、金剛等,每結印之時,將印印眼,至一千八十遍,即見。必須安心,勿使恐動令人失心。     利濟人者為神;加害人者為鬼;凡是人之精魂、鬼魅及五穀之精等,皆稱為精靈;執金剛杵護持佛法天神為金剛。修持菩提成就契,將印印眼,至一千八十遍,即可見之,乃至諸佛菩薩等等,皆可見之,但學人必須定心,恐因種種異相而失心驚惶。     若諸惡災害及本土者,以契咒之一百八遍,將契指天畫成佛字,其災即滅,更不復生。     災有有大三災,即火災、風災水災;有小三災,即飢饉災、疾疫災、刀兵災。此言修持菩提成就契有成,若諸惡災害及本土,可結契持咒,一百零八遍,將契指天畫成佛字(梵文、漢文、藏文皆可),其災即滅,更不復生。        若持此契時,被諸魔惱,但言小賊,不經再三,其魔即退。     若修持菩提成就契時,諸魔擾亂,可言「小賊」,不經三句,其魔即退。     世間小小諸病及難治不可識者,但結契咒滿一日,癲病亦除,除不至心。     此言若至心修持菩提成就契,如藥王樹,可治世間大小疑難病症。癲病,指癲癇病,俗稱羊角風,若修持菩提成就契有成,但至心結契咒滿一日,癲病亦除。     若於龍藏所須法要,結契誦咒,呼龍王名,不經一宿,其法自現。當見之時,誦持不得,更不忘失。     「龍藏」,大乘經典佛陀入滅後,大乘經典藏於龍宮故有此稱。如《菩薩處胎經》卷七、《摩訶摩耶經》卷下等載,龍宮中藏有勝妙之經典。  龍王,乃八部眾中龍部的主宰或首領。依諸經文所說,其種類甚多,而以《法華經》序品第所說的八龍王為其代表,謂難陀龍王、跋難陀龍王、娑伽羅龍王、和修吉龍王、德叉迦龍王、阿那婆達多龍王、摩那斯龍王、優羅龍王,於法華經會上,率眾多眷屬誓言守護正法。於《大集經》第五十二卷,舉出諸龍軍將,護持閻浮提的西方第四分,除八龍王之外,另舉出憂婆難陀、善現、善建立、天齒、婆樓那、婆娑婆、阿樓那、辛頭、博叉、私陀斯等六十一個龍王。又於同經第五十五卷記載,釋尊告以娑伽羅龍王、難陀龍王為首的二十龍王雲:「汝等各在大海之中,住本宮殿,護持養育我之正法」  此言學人若欲求龍藏法要,但結契誦咒,呼龍王名,不經一宿,其法自現。而且當見之時,誦持不得,更不忘失。     若得此法,但自秘之,勿傳非人,慎之慎之,欲用此契,量事大小,大事行,小事莫行,用損其靈驗,記之記之。     此言菩提成就契,須秘密珍藏,慎重傳承,勿輕傳與非器眾生;且欲用此契,量事大小,大事可行,小事莫行,若因小事而妄用,損其靈驗。     第三、正授菩提契(一名攝授諸秘門契,亦名頂輪契,同一切佛用)  先以左右二手無名指,於中指、頭指兩間出頭。次以二中指、二頭指,並頭相捻,四指齊頭相著,二大母指捻二頭指上節文,二小指並頭直豎,合腕成印。若有男子等,欲持佛菩薩金剛心法者,依從此契,應念即得不動智,遍十方界,是聖非聖、是魔非魔、及諸天仙四果聖等、諸大鬼神等,同時即將本心共同契合。世間所有事業,世辨非世辨,從此即和合同佛心     「佛菩薩金剛心法真如佛性不動智」佛性不動搖之智慧「聖」為正之義也,證正道,名為聖。「魔」全稱為魔羅。意譯為殺者、奪命、能奪、能奪命者、障礙。又稱惡魔。指奪取吾人生命,而妨礙善事之惡鬼神天仙泛指天人神仙。據《理趣分述贊》卷中謂,「五趣之極,稱為天;人而有神德者,稱為仙」。「四果」小乘聲聞修行所得四種證果。其階段依次為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  此言修正授菩提契有成,應念即得佛不動智,此智周遍十方,涵蓋萬象,是聖非聖、是魔非魔、及諸天仙、四果羅漢、緣覺、菩薩聖人、諸大鬼神等,同時即將本心共同契合。世間所有事業,世智聰辨與非世智聰辨,從此即和合同佛心。        何以故?得佛三昧門故,諸佛秘藏從此攝故,諸佛頂輪從此成故,一切金剛依從住故,十方眾聖來歸命故,一切諸惡迴向善故,所有諸惡自攝心故,一切諸障自消除故,天魔波旬自降伏故,裸形外道成過之女自求哀故,一切龍藏自開發故,諸伏藏神自布施故,龍王寶珠自現前故,閻羅天子五道開閉所有主當自來懺悔故,一切諸法不得現前依從此契即得現前故,一切諸佛菩薩逆順諸門自了知故,一切菩薩威光不能遮此行人身故,大小願求皆果遂故。     正授菩提契為何由此大功德利益?佛於此開示十八種原故。  一、「得佛三昧門故」,即得佛正定正受,《大智度論》:「善心一處不動,是名三昧。」《大乘義章》:「以體寂靜,離於邪亂,故曰三昧」。  二、諸佛秘藏從此攝故」,即都攝諸佛之無量心地秘藏,如《大起信論》曰:「如來具足無量性功德」。  三、諸佛頂輪從此成故」,頂為最高無上,佛頂金輪,無比尊貴,非眾寶可比,修此契印可得成就無上正覺,故以佛頂輪喻之。  四、「一切金剛依從住故」,《楞伽經》四曰:「金剛力士,常隨侍衛。」金剛有摧破眾生煩惱、去除惑業之障難、驚覺眾生等各種含義。  五、「十方眾聖來歸命故」,眾聖即聲聞、緣覺、菩薩、佛等斷惑證真之聖人,皆前來歸命。此標佛心中心,一法不立,無上尊貴,余不能及,如德山禪師罵曰:「這里無祖無佛,達磨是老臊胡,釋迦老子是乾屎橛,文殊普賢是擔屎漢,等覺妙覺是破執凡夫菩提涅槃是系驢橛,十二分教是鬼神薄拭瘡疣紙,四果三賢初心十地是守古冢鬼自救不了」。  六、「一切諸惡迴向善故」「惡」即能招感苦果或可厭毀之不善法,及惡思之所作。其性質包括違理背法、違損自他、與貪嗔等煩惱相應、能障害聖道等。 「善」 指其性安穩,能於現在世、未來世中,給與自他利益白凈法。據經論之記載,善有多種,如二善、三善、四善、七善、十一善、十三善等。修持正授菩提契使一切諸惡迴向善。  七、「所有諸惡自攝心故」,心專注於一境,令不昏沈散亂,是為「攝心」修持正授菩提可得之。  八、「一切諸障自消除故」,障害涅槃菩提,遮害出離之煩惱是名為障」, 諸經論說障之種別各異,有說二障,有說三障,有說四障,有說五障等等,修持正授菩提契皆可消除之。  九、天魔波旬自降伏故」,「天魔波旬」是欲界第六天(他化自在天)之魔王,名為波旬,常嬈亂釋尊之修行。蓋諸佛出世,常有與其同世之魔障難其修行成道,且魔各有不同。波旬乃釋迦佛出世時之魔王有無眷屬,常障害佛道修持正授菩提契可以威力降伏之。  十、「裸形外道成過之女自求哀故」,「裸形外道又作露形外道、無衣外道。古代印度二十外道之一。為尼乾子外道二分派之一,即空衣派,提倡以大空為衣之裸體生活,以裸形為正行,又稱無慚外道提婆菩薩所舉二十外道之第六,即裸形外道論師。寒天裸形,趨拜佛神,為裸形外道之遺風,佛門無之。唐《華嚴經》卷二十五:「願一切眾生,得慚愧衣以覆其身,舍離邪道露形惡法。」修持正授菩提可使裸形外道哀求舍離邪法。  十一、「一切龍藏自開發故」,修持正授菩提可使一切龍宮大乘經典自然開發。  十二、「諸伏藏神自布施故」,修持正授菩提可使諸保護地中伏藏神靈自然布施而出。  十三、龍王寶珠自現前故」,「寶珠音譯摩尼、末尼。又作如意寶珠。即珠之總稱。寶珠端嚴殊妙,自然流露清凈光明,普遍照曜四方。為轉輪聖王七寶之一。《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十說其功能,以其於闇中能令明,熱時能令涼,寒時能令溫;珠所在之處,其地不寒不熱;若人有熱、風、冷病或癩、瘡、惡腫等,以珠著其身上,病即除愈。又摩尼寶所在之水中,水隨作一色。據《大智度論》卷五十九載,如意寶珠或由龍王之腦中而出;或為帝釋天所持之金剛,破碎後掉落而得;或為佛之舍利變化而成,以利益眾生修持正授菩提可使龍王如意寶珠自然現前。  十四、「閻羅天子五道開閉所有主當自來懺悔故」「閻羅天子地獄十王之第五。司掌大海底東北沃燋石下叫喚大地獄,並十六誅心小地獄。犯鬼照過孽鏡後,牛頭馬面差鬼押入大地獄細查,再發入誅心十六小地獄受苦,受滿期限,轉解第六殿查對。五道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人道天道,另加阿修羅則為六道。攝阿修羅道於五道內有二義,一者唯攝於天趣,一者攝於天趣與鬼趣二者之中。修持正授菩提可使閻羅天子,以及五道開閉所有鬼王、冥官等等自來懺悔。  十五、「一切諸法不得現前依從此契即得現前故」,此概言一切諸法不得現前者,若依此契而修,即得現前。  十六、「一切諸佛菩薩逆順諸門自了知故」, 違逆真理謂之「逆」,隨順真理謂之「順」,「逆順諸門」包括諸佛菩薩逆流順流,逆緣順緣,逆行順行,逆順三昧種種法,修持正授菩提契,皆可自了知。  十七、「一切菩薩威光不能遮此行人身故」此言修持正授菩提契得大威嚴氣勢,一切菩薩威光不能遮此。  十八、「大小願求皆果遂故」。內心大小願望,凡所應許,修持正授菩提契,皆能圓滿。     若有男子女人,得此契持者,於凈心中慎莫惑亂,收心在定,先念三歸,發受戒心,然結此契。     此言若欲修持正授菩提契須清凈自心無生惑亂,收心在定,先念三皈依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然後發願受持正戒,如五戒、八戒、十戒菩薩戒、具足戒,然後結此印契。     當結之時,即有十方地神,執持香爐供養此人。帝釋梵王,現其人前,為說願教持印。大神,立在左右,為作證明。灌頂輪王及執金剛神,立在前後,手扶佛甲在行者身。  地神地下之神也,名曰堅牢女神也。《最勝王經》卷八:「此大地神女名曰堅牢。」《諸天傳》曰:「地只乃總號,安住不動皆地神故,堅牢別名。」  當結正授菩提之時,十方地神皆執持香爐供養此人。  「帝釋」 忉利天之主也,居須彌山之頂喜見城,統領他之三十二天(忉利天譯三十三天),梵名釋迦提桓因陀羅據諸經論所載,帝釋天原為摩伽陀國之婆羅門,由於修布施福德,遂生忉利天,且成為三十三天之天主。  「梵王」大梵天王之異稱也。又總稱色界諸天。為色界四禪天中的初禪天王。梵是清凈、寂凈之義,又為離淫慾色界諸天的通名。在初禪天,大梵天的身高是一由旬半,壽命是一劫半。  帝釋、梵王為佛教護法,《法華經》方便品曰:「諸梵王及諸天帝釋。」《毗奈耶雜事二十曰:「梵王捧傘,天帝持拂。」  當結正授菩提之時,帝釋梵王,現其人前,為說願請教持印。更有其餘大神,立在左右,為作證明。  「灌頂輪王」轉輪聖王,已受灌頂得輪王位故名「灌頂輪王」,此王身具三十二相,即位時,由天感得輪寶,轉其輪寶,而降伏四方,故曰轉輪王。又飛行空中,故曰飛行皇帝。在增劫,人壽至二萬歲以上,則出世,在滅劫,人壽自無量歲至八萬歲時乃出世。其輪寶有金銀銅鐵四種。《大智度論》卷四曰:「問曰轉輪聖王有三十二相菩薩亦有三十二相有何差別答曰菩薩相者有七事勝轉輪聖王。菩薩相者:一凈好,二分明,三不失處,四具足,五深入,六隨智慧行不隨世間,七隨遠離。轉輪聖王相不爾。」  「執金剛神」又雲執金剛夜叉、金剛手、金剛力士手執金剛杖而護帝釋天宮門之夜叉神也。遇佛出世,即降於閻浮提,衛護世尊,防守道場。  當結正授菩提之時,灌頂輪王及執金剛神,立在前後,手扶佛甲在行者身。  「佛甲」,即佛袈裟,《菩薩瓔珞經》載時有天子名曰福蓋,即知菩薩心中所念,尋奉八萬四千金縷織成袈裟」。     諸金剛藏,位立虛空雨大寶華,安慰行者     此言當結正授菩提之時,諸金剛藏菩薩,佇立於虛空,雨落大寶華。  「大寶華」即由珠寶而成之大蓮花。     十方如來,縱住十方放白毫光,照行者身。     十方如來,亦豎立於十方,放白毫光,照行者身。  「白毫光」,表示中道了義,不偏左,不偏右,而在兩眉之間;亦表示《佛心經》圓頓法門中道實相之道理。《觀佛三昧海經》雲:釋迦牟尼佛在出世時,白毫光是五尺,修苦行時是十四尺,成佛時則有十五尺。白毫相中間空,白色如琉璃筒——表示常樂我凈,即涅槃四德。中間空代表中道,亦是「常「之義。其相柔軟表示」樂「卷舒自在,隨意的可長可短代表真「我」。白色是清凈,亦喻為涅槃四德——常德、樂德、我德、凈德。是中道、實相之寶印。     光中化佛,執大*輪,印行者。得印頂已,所有佛法自然了達。     「*輪」,為輪寶,以輪比喻佛法,其義有三:(一)、催破之義,因佛法能摧破眾生罪惡,猶如轉輪聖王之輪寶,能輾摧山嶽岩石,故喻之為*輪。(二)、輾轉之義,因佛之說法不停滯於一人一處,猶如車輪輾轉不停,故稱*輪。(三)、圓滿之義,因佛所說教法圓滿無缺,故以輪之圓滿喻之,而稱*輪。  教理之決定者謂之「印」。如實相印,三法印等。《大乘義章》卷二曰:「優檀那者,是外國語。此名為印。(中略)法相楷定,不易之義,名印也。」《秘藏記》卷上曰:「印決定義也。」  白毫光中化佛,執大*輪,以心傳心,印定行者。得印定已,學者對所有佛法自然了達。     欲作此契,燒三種香:一檀香,二熏陸,三沉香,各別燒,三世諸佛同現其前。     此言欲結正授菩提契,燒三種香:檀香,熏陸香,沉香,各自別燒,燒香時三世諸佛同現其前。  檀香」,香木名。木材極香,可制器物,亦可入葯。寺廟中用以燃燒祀佛。李時珍《本草綱目·木一·檀香》﹝集解﹞引 宋 葉廷珪《香譜》:「皮實而色黃者為黃檀,皮潔而色白者為白檀,皮腐而色紫者為紫檀。其木並堅重清香,而白檀尤良。宜以紙封收,則不洩氣。」  「薰陸香」即乳香,《南方草木狀》雲:熏陸,出大秦國,其木生於海邊沙上,盛夏木膠流出。沙中夷人取之賣與賈客。沈括雲:乳香即薰陸,如乳頭者為乳香,塌地者為塌香。  沉香」,為葯材名,屬葯瑞香科植物,也指白木香的含有樹脂的木材。     欲召十方諸佛菩薩、金剛、諸天地神、日月星宿、五道巡官、司命司察,結此契,咒三七遍,運心遍十方,經三遍迊,一切即至。     諸天地神」又稱天神地只」, 天神,指天上之諸神,即為梵天、帝釋等之通稱。地只,指居住於地之鬼神,即堅牢地神、八大龍王等。此外,色界以下諸天眾之屬隸,及欲界之夜叉等,亦總稱天神地只。  日月星宿」,太陽月亮及眾星。星宿又稱宿曜,印度之天文法也。其中有二十八宿,十二宮,七曜之別。人界天界一切之事實,恆相反影,吉凶之相,現於宿曜,且由星宿之運行,而豫定個人之運命者也。是為星佔法。陰陽師,兵家,及密教之占卜者皆傳播之。藏經中有宿命陀羅尼經》,《宿命陀羅尼》,《文殊師利菩薩及諸仙所說吉凶時日善惡宿曜經》,《宿曜儀軌》,《七曜禳災決》,《七星如意輪秘要經》,《七曜星辰別行法》等諸經。《宿曜儀軌》曰:「若人慾求福智,當歸依此菩薩日月星皆虛空藏所變也。」  佛經又有「三光天子」一說,即日天子、月天子、明星天子三者。《法華經》卷一序品即有名月天子、普香天子、寶光天子、四大天王之記載。《法華經文句》卷二下謂,名月等三天子乃帝釋天之內臣,如同卿相。又《法華經玄贊》卷二本謂,三光即指寶光、名月、普香三者。觀世音,名寶意,為日天子,即寶光;大勢至,名寶吉祥,為月天子,即名月;虛空藏,名寶光,為星天子,即普香。此系將日月星配以法華經之三天子。  五道巡官」,指四天王,《四天王經》雲:「須彌山上即第二忉利天,天帝名因,福德巍巍,典主四天。四天神王即因四鎮王也,各理一方,常以月八日遣使者下,案行天下,伺察帝王臣民龍鬼蜎蜚蚑行蠕動之類,心念口言身行善惡。十四日遣太子下;十五日四天王自下;二十三日使者復下;二十九日太子復下;三十日四王復自下。四王下者,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其中諸天僉然俱下。四王命曰:勤伺眾生施行吉凶。(中略)具分別之以啟帝釋。若多修德精進不怠,釋及輔臣三十三人僉然俱喜。釋敕伺命增壽益算。」  「司命」,掌管人間壽夭福禍的神,又作伺命。《三品弟子經》雲:「爾時四天王、太子使者、護佛道神,一一記之,稍稍去離之,敕伺命計集積累其罪條,疏名錄白上帝。年壽未盡頓遣惡神,因其犯戒之間奪其餘命,自然墮落泥中。」  《法苑珠林》卷六十二引《凈度三昧經》雲:「八王日,諸天、帝釋鎮臣三十二人、四鎮大王、司命司祿、伍羅大王、八王使者盡出,四布覆行。』並謂司命是受帝釋之命,隨人日常言行善惡,而增損其年壽。」  「司察」,掌管人間是非功過的神。  此言欲召十方諸佛菩薩、金剛力士諸天地神、日月星宿、五道巡官、司命司察,結此正授菩提契,持咒二十一遍,運心觀想遍十方,經三遍周行,一切即至。     欲召十方寶藏及龍藏伏藏神等,以契指天,即現其前。     此言欲召十方守護寶藏之神及守護龍藏、伏藏之神等,則可以契指天,其神即現其前。  寶藏神」為司無盡財寶之大夜叉王。據《寶藏大明曼拏羅儀軌經》卷上載,釋尊於過去劫修菩薩行時,曾救治一病比丘,該比丘即為寶藏神曼拏羅秘密三昧儀軌。有關持經之功德,同經雲:若誦此經,無財者能得財,無吉祥者能得吉祥,一切所欲之事皆得成就。又若見若聞之,則所有過去多劫多生愚痴所作,一切重罪皆悉消除。  寶藏神之形像為身呈青雲色,以各種寶物嚴飾;右手作施願狀,掌中有庵摩勒果;左手持盈滿之寶囊,於獅子座上結跏趺坐。        欲使神鬼及諸金剛天神菩薩,乃至一切道力欲使令者,以契印,口陰誦七遍或三七遍,應時現前,任意使役。     此言若欲驅使神鬼以及諸位金剛力士天神菩薩,以及一切具有道力之眾生,則可結此正授菩提契,口密誦七遍或者二十一遍,那麼皆可應時現前,任意使役。     每日無問夜及晨朝,結契誦至千遍,十方如來自助其力,何況諸餘一切外道及以內道。有諸法術、有幻惑者,欲令破者,舉心即破。     此言每日無論黑夜及早晨,結契誦咒至千遍,則十方如來、一切外道、內道等輩自來助其勢力。如有諸種法術、幻惑世人者,若欲破之,則舉心即破。     種種諸病,於大悲心中欲作救護,無有疑滯。諸有病苦來求救者,身不能去,但結此契,口言檢校其病人邊,即有聖者自變化身,救彼病苦,還得除差。     此言結此正授菩提契,懷大悲心,可救護眾生種種諸病。並且若有病人求救,而自身不能前去,但結此印契,口中準確說明其病人的病情、地址,即有聖者自變化身,救彼病苦,而得痊癒。     欲用此法,必須消息記持,莫不凈用。若不凈用,一切滯礙,無有成者。若諸印法久持不得成者,結此契日持千遍,不經七日,無法不成,所用即無滯礙。記之記之,勿傳非人。勤苦願求,經三七日,得佛菩薩     此言若欲用此法,不宜聲張,必須秘密消息而記持,而且莫不凈用。若不凈用,則生一切滯礙,無有成者。若修諸印法而久持不得成者,結此契日持千遍,不經七日,無法不成,所用即無滯礙。此正授菩提契勿傳非器學人。如能勤奮努力誠心願求,經二十一日,則可得菩薩。  


  [1]本經文版本,咒語印契部分的括弧內文字為原經文,其他經文的括弧內文字,疑為遺漏文字,加括弧註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