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佛陀耶,簡稱佛,譯名覺者,覺悟了宇宙人生的真相。佛以般若智慧,觀照法界真相,發現了緣起性空的真理,證悟到本具智慧德能,覺了一切眾生本具佛性,運用『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精神,將自己所覺悟的真理,及在覺悟真理的過程中,所得的經驗與方法,用以教化眾生,使眾生能夠斷煩惱而證菩提、了生死而證涅槃。覺有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三層含義,小乘人破我執,斷見思惑,了分段生死,但能自覺,不能覺他;菩薩既破我執,又破法執,既斷見思惑,又破塵沙惑,但尚有微細無明未斷,既自覺,又能覺他,悲智雙運,但未達究竟圓滿;唯有佛自覺覺他都圓滿,自利利他都究竟,惑盡智圓,悲智合一,福慧具足,是名覺行圓滿。故佛是大覺大悟而又能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聖者。
《大日經》雲:「雲何菩提,謂如實知自心。」十法界中一切有情,只要能證悟本具妙明真心,都能成佛。所以三世諸佛,是說過去、現在、未來無量諸佛,這一切佛,都是依般若波羅蜜多的緣故,而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譯為無上正等正覺。無上,是顯示佛果菩提的至高無上,十法界中,唯有佛高於一切,三聖六凡,都在佛之下,無能過其上者,故名無上。正等,是說一切眾生,無有能與佛齊等者,因為六道眾生的知覺,是妄知非真覺;二乘雖能覺悟諸法皆空,但味著於空,只期自度,無心度人,是心不平等;菩薩雖能本著自覺覺他的精神,自利兼他,但自覺覺他仍未圓滿,唯有佛陀,不但所證的真理平等,而且能等視眾生,猶如赤子,平等教化,故言正等。正覺,不同於凡夫、外道的執迷不覺,亦非二乘但求自利的正覺,也不是菩薩自覺覺他未能圓滿的正覺,而是佛以真實智慧,覺悟平等的理,又能平等教化眾生,覺行究竟圓滿。所以尊稱為「無上正等正覺」。
三世諸佛,因地修行,皆依般若波羅蜜多而修六度萬行,及功行具足,則般若波羅蜜多轉為一切種智。依此智顯現三種法身,一為自性法身,即一切法之自性全體,也名法身;二為受用法身,依無相之自性法身,開顯常樂我凈之真實色身,也名報身;三為變化法身,變現無量隨類化身,也名化身。法報化三身圓滿如一。因它不生及空性,故是法身;因空性圓具光明朗凈,故是報身;因它能夠自在顯現,大悲周遍,故是化身。這圓滿一體的法報化三身,便是覺性的本質。
法身、報身和化身,是對眾生來說的,對佛本身而言,是沒有分別的。佛的覺悟是法身之境,而由此覺悟佛化現報身和化身來利益眾生。菩薩行持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對空性了悟的智能到達圓滿,即是法身。而大乘法中,菩薩修持諸慈悲法門,因為不斷修習慈悲的結果,便有報身和化身的顯現,為了依據眾生不同的根性而利益他們,所以圓滿的覺悟不但在智能方面發展,了悟空性,並且從善巧方便方面,發展慈悲,化現無數來救度有情。
以我們的虛幻心識,是很難明了佛那種毫無造作、不生不滅之境界的。佛的境界是任運自然的,也是無終止、無分別的,佛的身語意事業是毫無意念,毫無分別的,不需要特別地專心或觀想,完全任運自然的。佛提供了各種不同法門,如聲聞乘、緣覺乘、大乘,佛並未有意地分別這種法門給這個人,那個法門給那個人,佛只是自然任運,圓滿了每個眾生的願望。而佛的加持,亦是自然不費力的,廣及一切眾生,能對佛具有信心和虔誠的人,必能感受出這一份加持。佛的無分別間斷之佛行,就像虛空一樣,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過去存在,現在存在,將來亦存在,佛從未費心去計劃要怎樣來救度眾生,在什麼地方,什麼時間,以什麼方式……
問:「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如何理解?
答:般若妙用不可臆測,唯可證知,親證則知真實不虛,破執除障,業消智朗,除苦斷厄,得大自在。
義釋: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佛法的總持,神妙難測,具足智慧光明,至高無上,無與倫比,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問:何謂般若總持?
答:咒,梵語陀羅尼,譯名咒,亦名總持,總攝經意,持為心要是諸佛語壇城。如《心經》即是總攝《大般若經》的心要,以利記憶持頌,故《心經》亦可稱大明咒,鳩羅摩什法師所譯《心經》,即名為《摩訶般若波羅蜜多大明咒經》。同理可將《心經》的心要總攝成咒,故此咒總攝甚深般若波羅蜜多之精要,含攝無邊功德,具有種種不可思議的妙用。
所以說,般若智慧的解脫法門,有偉大無比的神秘力量,能破煩惱,神妙難測,可以消除業障,破除煩惱,令人從凡夫轉為聖人,從小乘轉為大乘,再從大乘菩薩,轉為大覺聖者的佛陀,終證究竟涅槃,得佛果菩提,故說「是大神咒」。具足無量光明,可以破除無明,照破痴暗,展現內心智慧的光明,照亮自己,也照亮他人,令自己與他人,都能覺悟成佛,故說「是大明咒」。其所顯畢竟空之理,能使受持誦念的人,不迷於凡夫的執有,不落於二乘聖人所執的空,亦不像權乘菩薩一樣,舍二邊取中道,而是以觀照般若的功力,深入實相般若理體的畢竟空,得知實無一法可得。再無他法在其之上。故說「是無上咒」。菩薩依般若真空的智慧,圓證無上菩提,世出世間,再沒有那一種法門,能與其相等者,故說無等,般若真空的智慧,卻又是人人具足,人皆可以證得的平等理性,是無等而等,故說「是無等等咒」。真實不虛者,講般若本體是法界唯一真實,般若果德境界真實可證。能除一切苦者,講般若妙用可滅自他一切眾生之苦。
佛教有顯教、密教之分,顯教用語言文字,說明真理,使人心開意解,依教奉行;密教是諸佛菩薩依甚深智慧,說種種神咒,加持眾生,令生證悟。梵語陀羅尼,譯名咒,亦名真言,亦名總持。在咒本身的功德威力,神妙莫測方面說,名之為咒;在說咒的佛菩薩,語皆真實方面說,名為真言;在受持的人,能憶持義理,不失不忘方面說,名為總持。陀羅尼可分為法、義、咒、忍等四種:
一是法陀羅尼:諸佛菩薩所說的咒語,從真理的智慧所流出,不但含有絕對的真理,同時具有特殊的功德,能令人改邪歸正,止惡向善,反迷為悟,轉凡成聖。聞法的人,能將佛菩薩所說之法,憶持不忘,歷久不失,自然可以成就無量功德,故又名「聞持陀羅尼」。
二是義陀羅尼:諸佛菩薩,對於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的總相、別相,及其所含的義理與功能,無不明了,悉皆洞達。能令聞法的人,理解佛法所詮的義理,因而知善惡,分邪正,辨是非,明因果;而且是一歷耳根,永為道種,憶持不忘,故又名「分別陀羅尼」。
三是咒陀羅尼:是佛菩薩依其三昧力,所發出的秘密語,能攝盡無量功德;有不測之神驗,可驅使鬼神,可消災解難,甚至能發神通,滿足一切行願,獲得各種成就。由於佛菩薩的威德神力加被,能總持此等神咒之功能,歷久不失,故亦名「總持陀羅尼」。
四是忍陀羅尼:忍是安忍。諸佛菩薩,由歷劫修行所成就堅固不拔的意志,及其堅決不動的定力,於所聞,所修,所證之法,得精進忍;聞贊不喜,怒罵不嗔,安住不動。故又名「入音陀羅尼」。
不管那一種陀羅尼,都能使受持者總持法義而不忘失,故名總持;又能持一切善法,令不散失,能遮一切惡法,令不生起,故亦名能持或遮持。
法藏《華嚴五教章》雲:「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依此妙理,則不難理解陀羅尼能總持法義的奧妙了。
問:「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娑婆訶」如何理解?
答:以咒總結全文,明般若妙義無可窮盡,心地奧秘不可言表,唯以親證乃能知之,又攝顯入密,密咒加持眾生,使證般若正智,教證一如,理事不二也。
義釋:般若波羅蜜多能生種種功德,為眾生方便契入故,而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娑婆訶。
問:什麼是持咒密義?
答:咒從諸佛智慧中顯現,是佛菩薩的秘密語,一詞含有多義,因其總攝意義無限,難於全譯,故古之譯者,大都不翻譯咒的意義,但翻其音,以利於誦持而已。加之咒義甚深,其境界非凡夫或下位三乘聖人所能臆測,只需依原音虔誠持誦,則加持力極大,自有不可思議的感應,所以不可因字生義,妄加分別。
現在僅就其字義,作以下簡單的解釋,但絕不應誤執其意唯有如此。揭諦是度義,揭諦揭諦,是自度度他;波羅揭諦,是度到彼岸義;波羅僧揭諦,是與眾人共同到達真理涅槃的彼岸;菩提是正覺義,娑婆訶,是迅速成就義,依般若波羅蜜多故,迅速圓滿成佛。
咒可以總攝全經法義,則「揭諦揭諦」配資糧加行道,對應經文——「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尚未證得空性,用尋思分別的意識心參究自性,屬於解悟階段。
「波羅揭諦」配見道位,對應經文——「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證根本智,見本來面目。
「波羅僧揭諦」配修道位,對應經文——「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依無所得故。」依根本智,修後得智,大悲應化,斷煩惱障與所知障,趨入無上菩提涅槃。
「菩提娑婆訶」配無學道,對應經文——「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證究竟涅槃之佛果。
如上所述,《心經》咒不但含攝了全部《心經》的妙義,而且是我們修持般若波羅蜜多的方便法門。咒從諸佛智慧中顯現,具足無量無邊功德,十方諸佛皆從陀羅尼所生。全知麥彭仁波切曾經說過:「凡是一切共同世間的行境當中,其餘沒有能和密咒所賜的悉地相同,梵天、大自在、如意樹、摩尼寶等,也不能和咒力相比。」對圓融的人來講,在一個咒中即能攝盡一切佛法,有信心的人僅憑持咒就能無勤成就。所以,只要我們具足信心,虔誠受持《心經》咒,就會為一切佛菩薩所攝受加持,證悟本具妙明真心,開顯甚深般若智慧,轉煩惱成菩提,了生死證涅槃,契入觀世音菩薩的大自在境界。
觀修般若
答: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的文字般若的介紹,而真正依般若波羅蜜多成就菩提,究竟解脫還務必行觀修般若,方能究竟般若實相。
問:什麼是觀修般若呢?
答:從基、道、果的整體理解心經,應了解中觀的四緣起講般若波羅蜜多的體性,為外義即文字般若;瑜伽行講般若波羅蜜多的修證,為內義;而如來藏講般若波羅蜜多的果,為究竟義。
須知小乘修證緣起,大乘修證空性,密乘修證如來藏性。三者法門相異,但實為一體,無離合。
通過以上討論、介紹,我們不難了解般若體性空的含義了,但僅僅以此而談般若體性空,還是較為籠統,並使行者只能了解一些佛法中的名相,而這些名相是從哪裡來的,般若的體、性、相、用四者是什麼關系,般若的體、性、相、用又與心、空、幻(色、形色)、行持(觀照)是什麼樣的關系,這些關系又與行持之人的行持次第即五道各是什麼關系?不了解這一切,般若、空性、體、性、相、用、心、空、幻(色、形色)行持(觀照)、智、識都是單一的名相。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構成基、道、果的般若體、道果的體系,並含有九乘次第、五道次第。即內修、稱為觀修般若的法要,多少年來,讀閱般若心經、解譯般若經文字般若的非常之多,但至少有實修法要,而般若的空性恰恰是祖師們的親證境界,丟去觀修般若的法要,僅此文字、思維理解般若空性是紙上談兵,觀修法要才是根本。從觀修般若理解認識般若空性、體性空才是有依據的。般若的觀修法要,漢土講一向以外義為傳統,即講般若波羅蜜多體性,如天台宗先輩用空假來說,凈土宗先輩則至「常寂光土」。這些都是說外義的典範。他們講到般若體性時,往往都與修證聯繫起來。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是般若的精髓。歷史上許多論典都是為了解釋般若波羅密多而選的,如本系統所依龍樹菩薩的《中論》、《七十空性論》即是依四重緣起說如何悟入般若波羅密多的體性;彌勒菩薩的《辯中邊論》、《辯法性論》、《大乘經庄嚴論》、《現觀庄嚴論》即依瑜伽行來說,如何現證般若波羅密多,彌勒菩薩的《寶性論》,即依修證來說如來藏,即是般若波蜜多的果。顯然真正了解、觀修實證般若波羅蜜多,也就應該分基、道、果,否則僅以空來說般若波羅密多的體性,還是籠統的名相,只能說「空無自性」、「無自性空」、「緣起性空、性空緣起」、「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色、性、相、用與觀修有什麼具體意義呢?恐怕還是很難細微的聯繫在一起。在我們以瑜伽行的四種緣境即以五道(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無學道)的現證來認識、修證般若體性前。
依次第的修持觀修般若,必要從禪定入手,修禪定又稱為止、觀。止是將心止息於一個特定的境界。譬如凈土修「觀想念佛」,依《觀無量壽經》所說的十六種觀想來修。每一種觀想便即是一個「止」的境界,止即行者的所緣境事,又稱之為定境,如凈土《觀無量壽經》的十六種觀想即是依次觀想落日、大海、碧琉璃地等。
問:什麼是所緣境?
答:所緣境,是修行者在修習禪定時心中所起的行相。修習禪定並非心中一無所念。心念不起反而不是正常的狀態,無念一般認為為無記狀態,心如槁木死灰倒成了「枯禪」,屬於禪病。即使修習小乘最深的滅盡定,滅盡一切覺受,其心念依然相續不斷,只是極微細,不主動去攀緣覺受而已。
以凡夫心念,以成為一個境界,這個境界,即說為心所攀緣,即是所謂所緣境事,又稱之為定境,亦有所謂外離一切分別相為禪,心境性為定。
《解深密經》中說的四種「所緣境事」:一為,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二為,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三為,事邊際所緣境事;四為,所作成辦所緣境事。
問:如何理解這四種所緣境事呢?
答:觀,是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因為當行者作觀察時,其實是對所緣境事作種種分別。正因為有這種分別,才稱之為觀察止,則是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因為此時心念只止息於一境界形象上,對此形象更不須起任何分別、任何觀察。
如觀想落日,修止,只須觀察落日紅色、圓形,甚至可以觀想它的熱力,無論如何觀想,落日便是落日,為無分別。
而修觀就不同了。要分別「紅」是不是這落日的體性,「光」是不是這落日的體性,「圓」是不是這落日的體性,以至「熱」是不是這太陽的體性,如果是作種種觀察,便即是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是為資糧道上行人而說,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則是為加行道上行人而說,如密乘法中觀想本尊、壇城,開始以分別影像觀察,而後自身融入本尊、壇城合為一體,為無分別影像的觀察,前者為資糧道,後者為加行道行人。而見道上的行人為第三種所緣境事,即是事邊際所緣境事。
事,指一切法。如色法,即指一切具有物質成份的事物或現象,邊際,即是指基自性成實相。所以在定境中能現證諸法實相,便即圓成了事邊際所緣境事的修習。在見道位上的觀修,非有功用,而是安住於本覺,定中自性自顯現的,如藏密寧瑪派大圓滿中「妥噶」的修習。這是見道上行人的修習,當真能現證,即名為「能證真如」,可稱之為初地菩薩,又為異熟持明者。
二地菩薩至十地菩薩,一共九地,為修道。他們沒有特別的止觀,因為當行者見到心性自性後,一切修習都為覺性光明的自顯現,無須附加任何功用,稱之為「無功自顯,自清澄清」,又即反覆觀照真如。
問:那麼最後一個所緣境事呢?
答:所謂「所作成辦所緣境事」即第四個所緣境事,即是無間道上行人所現證,即是圓成佛道了。
問:何為「無間道」?
答:無間是菩薩已離一切緣起,完全超越世間的一切語言文字概念,可名為不可思議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