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是什麼?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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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佛教解釋)

  佛法,便是佛陀所說教法即是佛陀用來自利利他的修行方法,及解釋這個修行方法的原理,包括各種教義教義所表達之佛教真理。由諸佛智慧功德之海流出,超越三界,迥異凡塵,其甚深意趣世間言說戲論所及。

  佛法,是讓人們認識思想、擺脫思想束縛、進行自由創造的教學觀照體系。

  又佛法佛教眾生教法,亦即出世間之法;對此,世間國王統治人民所定之國法,則稱為“王法”。印度及中日佛教史中,有關佛法王法關系,因時因地而異,有以王法而護持佛法、推動佛法者,如阿育王、迦膩色迦王、梁武帝等;有以王法而抗衡佛法,乃至摧毀佛法者,如我國曆史上著名的三武一宗之厄。

  此外,佛所得之法,即緣起之道理及法界真理等;又佛所知之法,即一切法;以及佛所具足之種種功德(十八不共法),均稱「佛法」。

  故知,廣義而言,“佛法”一詞,包含極廣,上記之外,舉凡諸法本性、一切世間微妙善語,乃至於其他真實正確之事理等,皆屬佛法。然狹義而言,則一般所說佛法多指佛所說教法

佛法六名

  尊重佛陀所說法門而立之六種別名

  六種佛法”之同義語,稱為佛法六名,即:

  (一)善說,以諸法之實相說諸法。如以不善法說不善相,善法說善相。

  (二)現報,於現世得果報。如朝受教,夕得道;或夕聞法,次晨得益。

  (三)無時,不待日月星辰之吉凶,隨時即得修道。

  (四)能將,以正行故,能將眾生引至解脫境界

  (五)來嘗,系應自身證悟,非隨他物

  (六)智者自知,有智慧之人自能信解。

《成實論卷一》

三階佛法

  凡四卷。隋代信行(540~594)撰於開皇十二年(592)。又作三階別集、三階集錄、三階集、四卷三階。收於大正藏第八十五冊。另亦收錄於日本學者矢吹慶輝之“三階教の研究”別篇。本書為隋唐時代盛行一時的三階教之根本教典,又為三階教徒所最尊崇之根本聖典。

  由於隋唐之時曾多次敕禁三階教,故本書及其餘三階教之典籍大多湮沒不傳。然近世於日本京都興聖寺發現本書之全四卷。另於敦煌出土文物中,亦包含本書卷二、卷三之斷片,卷二為史坦因(a. stein)所收集,現藏於大英博物館;卷三為伯希和(p. pelliot)所得,現藏於巴黎國民圖書館。

  另據敦煌出土之三階佛法密記所載,本書內容有“三大段、十子段、二十五子句”之說,其第一大段就過去之習氣而闡明三階根機之義;第二大段就現在之人而論三階之邪正;第三大段先就所稟之經教揭示三階之法有上中下輕重淺深之別,後就悲、敬之二田,闡明三階之人依境而起行,其損益之情形及其緣由。

歷代三寶紀卷十二》、《大唐內典錄卷十》、《開元釋教錄卷十八》

四寸佛法

  禪林用語。指一知半解之佛法,蓋因不及一尺之故。一般多用以批評闇證之禪者,此類人未能充分理解佛法,故禪林多以“四寸佛法”貶稱之。

佛法壽命 

  即指戒律戒律佛陀為防患佛弟子違犯身、口、意等三業之過失所設立之禁戒,佛弟子若能依之修行,可獲得清凈,開發智慧,入於各種禪定境界故知戒律佛教徒追求正順解脫之根本。戒律若能久行於世,為代代所奉行,則佛法亦流傳久遠而不滅,故佛陀曾稱戒律佛法壽命

(參閱「戒律」2909)

佛法真如

  佛法,指佛所具足五智、三十七智等智,此智系識大(第六大)之智德;真如,指佛所證之理,此理系地水火風空等前五大之理德。合此理、智二德,即為眾生本來色心實相之體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