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佛法要有五個條件才能真正修習佛法。五個什麼條件呢?我現在很坦白地,很老實地,實實在在地和盤托出。我把我這個五個條件告訴你們,你們要是修法的人抱定這五個條件、五個宗旨修法,絕對會成功的。什麼呢?說:「師父你快講,我等不了了。」你等不了了,我也不願意說。「啊?又不願意說!」但是你等不了了,我又不得不說。
第一,很簡單,你都知道,不要我告訴你,你已經知道了。就是不爭,什麼也不爭。不和人爭名,不和人爭財、色、名、食、睡,都不和人爭,和誰也不爭。辦得到嗎?你說:「這個怎麼可以?」那你怎麼可以修佛法?
第二個不貪。什麼也不貪,也不貪財,也不貪色,也不貪名,也不貪利,也不貪吃,也不貪睡。財色名食睡,地獄五條根。把它斷了,不貪了。誰說我好,我也不生煩惱,也不歡喜;誰說我不好,也不生煩惱,也不生歡喜,無動於衷。能不能這個樣子?做得到嗎?我常說幾句話,你們有聽過的,也有沒聽過的:
你瞪沒看見,罵我把理服;
打我忙跪倒,光笑不會哭。
西方真衲子,懷揣摩尼珠。
就要這樣子,做得到嗎?說:「我做得到,我是先聽一聽,我只聽著。」這第二個條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