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住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時,有一天早晨入王舍城托缽乞食,依次來到一位拜火婆羅門的門前。這時婆羅門手上拿著盛裝各種飲食的杓子,以及供養用的火具,站在門邊看著遠遠而來的佛陀。當佛陀一到,婆羅門立刻阻止佛陀:「你不要走過來!你這個賤民!不要走近我的家門。」
佛陀雖然受到羞辱,仍然慈悲的問婆羅門:「你知道什麼叫賤民?什麼是賤民法嗎?」
婆羅門答道:「我不知道什麼叫賤民,也不知道賤民法。沙門瞿曇!你知道賤民、賤民法嗎?」
這時,婆羅門立即放下事火的供具,很快的在屋內鋪好床座,恭敬地請佛陀入座,並請求佛陀為他說賤民與賤民法。
二、慳貪吝惜,諂媚虛偽,無慚無愧。
四、攻擊村落,殺縛槌打人民。
五、脅迫他人,利益自己。
六、有主無主物,據為己有。
十一、造作不善業,隱藏過錯。
十二、有人問法,答以非法,顛倒欺誑他人。
十五、自造罪過,嫁禍他人。
十六、受人利養,不知感恩圖報。
十九、沒有證道,妄稱證道。
有這二十種行為的人,才算是真正的賤民。而不能以他的出生來分別是門第高貴還是低賤,佛陀以一個人的行為稱他為賤民或高貴者。
婆羅門贊嘆的說:「佛陀!你真是大精進的聖者!不以出生分別他是賤民或是婆羅門,而是以行為來區分他是賤民或婆羅門。」
於是對佛陀所說的法充滿信心,以滿缽上好的飲食供養佛陀,並從此放棄外道修行,跟隨佛陀出家受戒,學習正法。
感悟
我們的社會有秉賦上賢愚智劣的先天不同,更有職位上貴賤輕重的人為差異。不合理的制度,製造了人間許多的矛盾、衝突,形成不平等的階級歧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