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十一)~A 第273經(手聲喻經)

  漫說《雜阿含》(卷十一)

  第273經(手聲喻經):

  首先,第273經(手聲喻經)所述的義理比較深奧,不太好理解。本經以拍手發聲為喻,故名「手聲喻」。而本經的說法因緣,同樣是因為一位比丘在「獨靜思惟」中所產生的疑惑而產生,並得到佛陀完美闡解。

  這位習禪比丘禪定之中作如下思惟

  「雲何為我?我何所為?何等是我?我何所住?」

  而這種思惟核心,便是以「我」為中心,即必須要解決一個「有我」與「無我」的範疇問題:究竟有沒有「我」?什麼才是「我」?「我」是由哪些要素構成的?「我」究竟身處何處?……正是這些問題,致使每一個靜坐習禪者容易陷入的泥潭,使我們困惑不已。如果單純從語言層面上進行表述,卻很難搞得清楚,因為許多東西言語根本無法傳遞與表達。後來中國禪宗正是看到了這層玄機,故而主張「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當然,如果一味地靠自己去參悟,或者一個勁地「參話頭」,當它們發展到極端,便落入故弄玄虛卻仍一無所獲。「棒喝」與「參話頭」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有時候藉助於語言的表達,或許更為有效。

  我們在系列《阿含經》中,會看到佛陀留下來的,絕大多數都是以「言教」形式的「法」,我們在早期的經典中,似乎很難找到佛陀一聲不吭,然後發動大家自己獨自去參悟的範例。佛陀總是孜孜不倦地對他弟子們作出詳細的指導,所謂「說法十五年,談經三百餘會」,便是此意。當然,佛陀並非屬於那種滔滔不絕(或絮絮叨叨)的「健談主義者」;有時,他只有寥寥數句,把很重要的法義輕描淡寫,使弟子們不得要領,甚至不知所雲。在這情況下,眾多弟子們只得求教於某一位德高望重且見多識廣的上座弟子,比如舍利弗、阿難或迦旃延。不過這種情況實屬少數,在絕大多數經典里,佛陀總是把法義說得很透徹,弟子們聞後都會歡喜奉行,作禮而去」。到原始佛教後期出現的大乘經典,其動輒數萬言的篇幅,與短小精焊的《雜阿含經》形成強烈的對比。

  對於比丘的提問,佛陀出了詳盡的回答:

  「今當為汝說於二法。諦聽!善思!雲何為二?眼色為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為二,是名二法。比丘若有說言:沙門瞿曇所說二法,此非為二,我今舍此,更立二法。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境界故。所以者何?緣眼、色,生眼識。比丘!彼眼者,是肉形、是內、是因緣、是堅、是受,是名眼肉形內地界。比丘!若眼肉形,若內、若因緣、津澤、是受,是名眼肉形內水界。比丘!若彼眼肉形,若內、若因緣、明暖、是受,是名眼肉形內火界。比丘!若彼眼肉形,若內、若因緣、輕瓢動搖、是受,是名眼肉形內風界。」

  在這經文中,其中的「二法」,即六根與六塵的關係。六根為眼、耳、鼻、舌、身、意,六塵為色、聲、香、味、觸、法。二者結合在一起,便是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若六根與六塵相互緣取,則生六識(眼至意識),前五識側重於物質,後一識完全是意識領域,然意識則是前五識的基礎上而產生。後來的唯識學派所謂第七識、第八識甚至第九識,實際上都是第六識的擴展,與意識並沒有根本性差異

  佛陀這是以六根中的「眼根」為例。對佛教稍有涉獵者均知道,佛教主張「地、水、水、風」四大(或六大,在四大基礎上加「空、識」)。地為堅性,水為濕性,火為暖性,風為動性。而我們的眼根皆具四大的特徵,即從形狀上講它是一個圓形的肉球,有物質堅性的特徵;從其內部組成來說,眼球中大部分成分為水,因此具備水的濕性;眼是有溫度的,有時候我們遇到不愉快的事情時,會「眼中冒火」,說明眼具備暖性;而眼會轉動,會「含情脈脈」,會「暗送秋波」,會「眉目傳情」,說明眼兼具風的動性。

  眼具有四大特徵,但是我們能不能說眼就是實有的,是一種「實我」呢?並不能這樣說,因為眼只是四大和合而已,如果缺少四大中的任何一大,便不再稱之為「眼」(起碼不是現實中的「眼」的概念)。為了說明這個問題佛陀作了一譬喻:

  「譬如兩手和合相對作聲,如是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等諸法非我、常;是無常之我,非恆,非安隱、變易之我。所以者何?比丘!謂生、老、死、沒、受生之法。比丘!諸行如幻、如炎,剎那時頃盡朽,不實來實去。是故,比丘!於空諸行當知、當喜、當念:空諸行常、恆、住、不變易法,空無我我所。譬如明目士夫,手執明燈,入於空室,彼空室觀察。如是,比丘!於一切空行、空心觀察歡喜,於空法行常、恆、住、不變易法,空我、我所。如眼、耳、鼻、舌、身、意法因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諸法無我無常乃至空我、我所。」

  如果我們用雙手拍掌,自然發生擊掌的聲音這是常識。擊掌是一種動作自然有形狀,我們眼睛可以直觀;擊掌後發生一聲清脆的擊掌聲,我們可以毫不費力地聽聞到。當我們看到和聽到後,便產生了這樣的一個念頭(無論這種念頭是有意識或無意識的):這個人在拍掌。此時,便產生了一種由拍掌而產生的眼識(或耳識)。如果我們進一步由此而產生思惟此人為何而拍掌?是讚歎別人?是遇到什麼美妙的事情了?還是為了自己鍛煉身體?由此,我們產生了種種復雜的、微妙的各種念想,即本經中所細分的「觸」、「受」、「想」、「思」。根據我的理解,這些細分後的名目並沒有實質性的差異,之所以分得這么細,主要是它們在「識」中所處的層次不同,比如說「思」比「想」要更深一層,我們平常所講的「來不及細想」與「陷入沉思」,這兩個概念是不一樣的,「思」顯然是更深層次的「想」。

  我們產生了諸多的念想(識的細化),是不是可靠的呢?同樣是不可靠的。識與其他一切事物一樣,都是處於剎那生滅之中。如果我們靜下心來,認真捕捉一下我們產生的每一個念頭,然後將這些念頭作詳細的記錄,結果卻令我們自己大為驚駭:如果細加計算,一個人一天之中所產生的各式各樣的「識」,簡直可以與銀河系中的行星數量媲美,根本就計算不過來!實際的情形或許是,當「前識」尚未完全產生的時候,老早就被「後識」所淹沒,從而胎死腦中。但是我們也不能因此說「識」是一種完全虛無的東西,是根本不存在的——我們只能說,「識」的本質是剎那生滅的,它也是一種無常」(無恆常狀態)、「無我」(沒有實體)。從這個意義上推而廣之,佛陀得出「諸行如幻、如炎」的結論,則是完全正確的。

  我們注意到,本經中的「於一切空行、空心觀察歡喜,於空法行常、恆、住、不變易法」之經句,此處所言及的「空」,與後來的般若宗所主張的「空」便有諸多的暗合之處。而「空」的本義也並非指一無所有,而是指非實有、非實在。不過無論是我空、人空或法空,它們都要藉助或依賴於某一因緣,如果缺少這種因緣(無論是哪種因緣),便很難樹立真的「空觀」理念。當然,「空」有時候又是一種無法言說、無從描述的實在(盡管這種「實在」本質上也是「空」),如果執於「空」,即等同於執於「非空」。因此通融地講,事物既是「空」的,亦即「非空」,這便歸於中道,乃正知正見。(6月5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