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經(緣起法經):
在上面的文章中,佛已經就緣起法本身的緣起向我們作了說明。而本經則說得更清楚:
有異比丘向佛陀請教:「謂緣起法為世尊作?為餘人作耶?」這裡的「作」,我們可以現解為「發明」、「創造」來理解。
佛陀給予了否定性的回答:「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就是說,緣起法既不是佛陀的專利,也不是其他人的專利,它本來就是存在的。「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無論這個世界上有沒有如來的出現,都不影響緣起法的自然存在,因為它在法界是常住的,它不受任何外力的影響。
這樣說,能不能說緣起法與佛陀一點關係都沒有呢?顯然不能這麼說。佛陀說:「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為諸眾生分別演說,聞發顯示。」佛陀在告訴我們,他成就正覺的先決條件之一,便是「自覺此法」:首先,他真正覺悟了十二因緣法的道理,也就是事物之間彼此依存、互生互滅的內在聯系;其次,佛陀不僅覺悟了事物之間有緣起關係,同時也幫助我們掌握並開啟生死之門的密鑰。比如說,從生至死,從死至生,究竟是什麼因素導致了我們游盪於生與死的反覆洪流之中,它們的源頭究竟在哪兒?如何才能截斷這個洪流?佛陀偉大之處,在此處得到了真正的體現。第三,佛陀對緣起法的奧義,是一種「自覺」行為,沒有人告訴他該怎麼做,以及如何去參究此中的玄機。佛陀通過精勤參悟,終於把世間的本質特徵參悟透徹。第四,不僅如此,佛陀還是一種「覺他」行為,他把緣起法的真諦,毫無保留地向他世人和盤托出,沒有絲毫保留。佛陀常常自譬說,他不會效法「拳師」,因為每拳師們都會向徒弟們留有「絕招」,佛陀決不會那樣做。如果弟子們聞到了緣起之法,不去如實做如實冥思,其責任在於弟子們不精進的緣故,與佛陀沒有半點關係。
那麼緣起法的真義在何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具體而言,就是「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這便是互「起」;「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這便是互「滅」。從這裡我們可以得知,十二因緣中以「無明」為始,以「老死」為終,二者結合為一個生命輪回過程,是十分精闢的。(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