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二十一)~I 572經:講述的是諸比丘為根、境之間誰為系縛的問題爭論不休,而質多羅長者為之決疑。

  572經:講述的是比丘為根、境之間誰為系縛的問題爭論不休,而質多羅長者為之決疑。比丘之間爭論的話題是:「謂眼系色耶?色系眼耶?如是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為意系法耶?法系意耶?」諸比丘所探討的話題是在講:究竟是色為眼所系縛,還是眼被色所系縛?是耳系縛與聲呢,還是聲系縛與耳?由這個論題使我們聯想到《六祖法寶壇經》中的是「風動」還是「幡動」的故事慧能大師在未出家之前,就已給予了明確的解答,既非風動亦非幡動,而是我們的「心」在動。這個「心動」,就是我每個人心中所具備的那種先天性的「分別心」。那麼這個「分別心」是從哪裡來呢?談到這個問題,就必須要談到眼根與色境之間的關係(六根與六境)。而與此相類似的問題是,究竟是眼根系縛與色境,還是色境系縛與眼根,還是它們之間相互系縛?這裡的「系」,也可以理解為「緣取」。

  正當大家為此事論說不休,誰也說服不了誰的時候,質多羅長者正好從食堂門口經過。他問道:「諸尊者於此義雲何記說?」大家反問道:「於長者雲何?」質多羅長者對此回答說:「如我意,謂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然中間有欲貪者,隨彼系也。」就是說,眼與色之間,必須有一個中介物,否則眼只是眼,色只是色,二者互不搭界,毫不相干。這個中介物是什麼?便是質多羅長者所說的「貪欲」。我們常說修禪者有三種境界,所謂:

  第一重: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第二重: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第三重:看山還是山,看水還是水。

  第一重和第三種表面上看起來沒有什麼差別,然而實際上卻有著質的不同。「看山是山」是普通的平凡人也就是凡夫所見在我凡夫眼裡,山就是山,如果把山看成了水,那就是出現了精神幻覺。而「看山不是山」是有階段境界,此時他對事(物)境進行了觀察,得出了新的結論。比如說從有常中看到了無常,從有我中看到了無我,這便是「看山不是山」,因為它們的本質屬性是「空性」。到第三重境界時,雖然眼中的山還是山,水還是水,然而此時他們做到了無分別心,這個無分別心,便是本經中所講的無有「貪欲」,眼不再緣取色境,色境也不再被眼根所緣取。

  為了形象地說明這個問題,質多羅長者作了一譬:「譬如二年,一黑一白,駕以軛鞅。有人問言:為黑牛系白牛?為白牛系黑牛?然為等問不?」很顯然,既非黑牛系白牛,亦非白牛系黑牛,而是它們中間有一個「軛鞅」,將它們牢牢地系縛在一起。如果軛鞅沒了,黑白二牛將是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對於我們眾生而言,那個緊緊系縛我們的「貪欲」,就好像套在我頭上的「軛鞅」,使我們無法獲得身心自由,無時無刻不處在貪欲的掌控之下。如果我們能將心中貪欲卻除,便是所謂的「眼」還是「眼」,「色」還是「色」。(12.1)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