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經、918經:此二經所述三種調馬之術以及聲聞的三種區別。
上面分別講了三種馬和三種人。第一種是「捷疾具足」,是指很有腳力,跑路很快;但是「色不具足」(毛色不好或外表不好看),而且「形體不具足」(就是體格不健壯)。第二種是腳力好,外相也不錯,但是體格不達標;第三種是外表、腳力和體格都十分具足。只有三種優勢都具備,才稱得上是馬中之駿,人中極品。
捷疾具足:能證四諦之理,能斷身見、戒取、疑三結,而得預流果。
色不具足:「若有問阿毗曇、律,不能以具足句味,次第隨順,具足解說」。能證果位,但是對於論與律並不熟悉了知,不能做到對答如流。
形不具足:「非大德名聞,感致衣被、飲食、床卧、湯葯、眾具」,就是在德行方面修得還不夠,得不到居士們自發的恭敬與四事供養,貧困交加,孤獨無援。
第二種,「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不具足」,在證果(究竟苦邊)與通達智慧方面無可挑剔,但是福德不夠,得不到大家的衣食供養。
此三種士夫,可以說是聲聞弟子中的三種表現。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後世對於羅漢的定位方面存有偏差,我們往往將聲聞定位為第一種,即「捷疾具足、色不具足、形體不具足」,也就是只顧自己解脫,不願意為眾生說法,喜歡苦行,得不到或不願意得到四眾們的衣食供養,只顧自利不願利他。問題是我們只著眼於第一種,卻忽視了後面兩種士夫聲聞,實際上佛陀是很傾向於第三種聲聞弟子的(「捷疾具足、色具足、形體具足」)。第三種聲聞可以說兼顧了自利與利他,而且也很好地處理了此二者的關係。我們有時講「內修菩薩行,外現聲聞相」或「內修聲聞,外現菩薩」,都是在講自利於利他的關係。但無論是屬於哪一種聲聞,其根基乃是「捷疾具足」,也就是必須具備良好的個人品德修養(也就是一心趨於於自我解脫)。如果喪失了「捷疾具足」,無論其色(辯才無礙)其形(名聞利養)如何具足,都是無助於實際問題的解決。從這個意義上講,自利再要緊不過。當然如果我們說「利他也是自利」也未嘗不可。但是話又說回來了,如果自家功底不過硬,要想幫助別人恐怕也是心餘而力不足。比如說我們撐船渡人,要想把乘客安全無恙地運抵彼岸,首先我們得保證渡筏本身完好無損(當然也需要撐船好技術)。如果這隻渡筏行至水中央卻自動下沉無力自保,弄不好乘客還會叫苦不迭:早知道坐這等破筏被水淹死,還不如在彼岸里受苦呢!為啥?在彼岸苦是苦點,但起碼暫時還沒有性命之虞啊。所以說一千道一萬,「沒有金剛鑽」,還是「別攬瓷器活」罷。(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