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說《中阿含》(五十八)
(卷五十八)
一、法樂比丘尼經(210)
經中大意:本經敘述毗舍佉優婆夷,往詣請教法樂比丘尼,比丘尼乃一一答復其問。其後比丘尼曾將此事稟告佛陀,佛陀為之印可。
這部《法樂比丘尼經》,其主講人員是法樂比丘尼,而提問者則是一個名叫毗舍佉的女居士。從經中我們可以得知,這位法樂比丘尼很有智慧,對一些問題的回答,可以說已經達到比較圓滿的地步,因此獲得了佛陀的印可與讚歎。作為提問者,這位名叫毗舍佉的優婆夷,對佛教義理也是有著深入的了解,尤其是涉及到一些禪定中的專門術語,她都十分熟悉,可是她絕非泛庸之輩。有關法樂比丘尼情況,據說在出家前有一個圓滿家庭,其夫名叫毗舍佉,深信三寶,為優婆塞。法樂受其夫感染,於是不僅皈依佛門,而且向其夫請求出家。其夫不僅沒有反對,相反卻用黃金做成的轎子送她去出家。看來,法樂比丘尼的前夫,也是一位了不起的大善知識。
這部經通篇都是以賓主一問一答的方式而進行,即毗舍佉優婆夷提出問題,然後由法樂比丘尼回答。從彼此一問一答來看,毗舍佉似乎有問不完的問題,而且所有問題都是後面的問題緊接著前面的問題,層層深入,環環相扣。若非沒有真功夫,是很難回答圓滿的。
由於毗舍佉優婆夷提出的問題比較多,我只能將所有問題列出,必要時將稍作說明。
1、何謂自身?
答:「世尊說五盛陰,自身色盛陰,覺、想、行、識盛陰,是謂世尊說五盛陰。」此處的「自身」,即現實中我們五陰假合(色、受、想、行、識)的色身。
答:「見色是神,見神有色,見神中有色,見色中有神。見覺、想、行、識是神,見神有識,見神中有識,見識中有神也,是謂自身見也。」這里所講的,就是我們凡夫往往會有種精神錯覺,或者頑固的思想觀念,即我們的這個色身,是獨立的、不變的、永恆的個體。我們通常講自身見,即概括為「有我」。至於「無身見」,即我們的五蘊色身由因緣假合而成,無有實體,故稱為「無我」。
3、雲何滅自身耶?
答:對於五盛陰,我們能夠做到「斷無餘,舍、吐、盡、不染、滅、息、沒」,這就叫做滅自身。
4、「陰說陰盛,陰說盛陰;陰即是盛陰,盛陰即是陰耶?為陰異、盛陰異耶?」——這里所講的,就是問「陰」和「盛陰」兩個概念是否相同?
答:「或陰即是盛陰,或陰非盛陰。雲何陰即盛陰?若色有漏有受,覺、想、行、識有漏有受,是謂陰即是盛陰。雲何陰非盛陰?色無漏無受,覺、想、行、識無漏無受,是謂陰非盛陰。」——在這里,法樂比丘尼是從兩個層面上來回答的。就是說,若從有漏角度講,陰就是盛陰;或從無漏角度講,陰就不是盛陰。因為凡夫的五陰會執取於自身內外,故而為熾盛;而聖者雖有五陰,然已離諸相執,自在自如,因此五陰已無熾盛可言,故而陰與盛陰這兩個概念,既可能詞義相同,也可能完全不同,關鍵是要從什麼層面去理解。
5、雲何八支聖道?
答:略。
6、八支聖道有為耶?
答:八支聖道有為。——這里的「有為」,是指依條件和因緣合和的生滅之法。為什麼說八正道是有為法?因為我們在修習八正道,並未獲得解脫,尚處於不斷學習修進的有學位。如不精進,我們的道心隨時都會退轉,因此修八正道本身是有為之法,其生滅是有條件限制的。
7、有幾聚耶?——此處的「聚」,是類聚、類別之義。
答:有三聚,即戒聚、定聚、慧聚。——此處的三聚,即是指戒、定、慧三學。
8、是八支聖道攝三聚呢,還是三聚攝八支聖道呢?
答:即非八聖道攝三聚,亦非三聚攝八聖道。
(1)正語、正業、正命,為戒聚所攝;
(3)正見、正志、正方便,為慧聚所攝。
有關八正道與三學之間的相互關係,待有機會將辟專文予以分析論述。
9、滅有對耶?
答:滅無對。——此處的「對」,是指相對應,「相似」或「相反的對比」。為什麼說「滅無對」?簡單地說,「滅」的本身就是一種相對與絕對相統一的存在方式,沒有任何事物可以與之相對應。
10、初禪有幾支?
答:初禪有五支,覺,觀、喜、樂、一心。——此處所講的就是初禪的境界是什麼樣子的。得初禪時,心中清凈,諸漏不動。具有尋(覺)、伺(觀)、喜、樂、心一境性等五支,即得八觸、十功德,心能寂靜審慮,感受到離開欲界之惡而生喜、樂,心感喜受,身感樂受,故稱「離生喜樂」,然仍有尋與伺等細微的心理活動。得此禪定者,可對治貪恚害尋、苦、憂、犯戒、散亂等五種修道障難。
答:善心得一者,是謂定;四念處是謂定相;四正斷是謂定力;四如意足是謂定功;若習些諸善法,數數專修精勤者,是謂修定。說明:
(1)四念處——即身、受、心、法四種觀法,身不凈、受是苦、心無常、法無我。
a.修斷:自己已有的善勤奮維護使之增長;
b.隨護斷:自己未有的善勤奮修習使之生起;
c.斷斷:自己已有的惡勤奮斷除;
(3)四如意足——即四神足(欲、勤、心、觀),是三十七道品中四正勤所修的行品,也就是用四種定力攝心,使定慧均等,神力充沛,所願皆得,故名如意足。分別是: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心(念)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勤(精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觀(思維)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12、有幾法生身死已,身棄冢間,如木無情?
答:有三種法。一是壽,二是暖,三是識。此三種稱為三法。——壽指壽命已盡;暖是指肉身已冷,無有溫暖;識是神識、意識,指一旦神識離開肉身,人的生命便宣告結束(針對一般人而言)。
答:所謂死,乃謂此生的壽命已完全消滅,溫暖已離身而去,諸根也已敗壞(不能作用)。假如為比丘入於滅盡定的話,其壽命乃不究滅,溫暖也不離身而去,諸根也不敗壞。如果死,以及入滅盡定,這就是二者的差別。因滅盡定為滅受想之定,已滅心、心所,使之不起作用之定,表相上與死去一般,實際上並未死去。
答:比丘入滅盡定者,想及知滅;入無想定者,想知不滅。——無想定為欲生於第四禪無想天而修的外道之定,故其想知俱不滅。
答:比丘從滅盡定起時,不作是念:我從滅盡定起;比丘從無想定起時,作如是念:我為有想?我為無想?——由此看來二者的最大差別,還是落在是否以「我」為中心的問題上。
16、比丘入滅盡定時,作如是念:我入滅盡定耶?
答:比丘入滅盡定者,不作「我入滅盡定」之念。「然本如是修習心,以是故如是趣向。」——即本來修習滅盡受與想,而成就滅受想之定。
17、比丘從滅盡定起,作如是念:我從滅盡定起耶?
答:非也,「然因此身及六處緣命根,是故從定起。」
18、比丘從滅盡定起已,心何所樂?何所趣?何所順耶?
答:比丘如果從滅盡定而起後,其心會樂於離,會趣於離,會順於離的。
19、有幾覺耶:
答:有三覺,即樂覺(樂受)、苦覺(苦受)、不苦不樂覺(舍受)。這些都是緣於更樂(觸)而生起。
答:「若樂更樂所觸生,身心樂善覺,是覺謂樂覺也;若苦更樂所觸生,身心苦不善覺,是覺謂苦覺也;若不苦不樂更樂所觸生,身心不苦不樂,非善非不善覺,是覺謂不苦不樂。」
21、樂覺者(苦覺者、不苦不樂覺者),雲何樂,雲何苦,雲何無常,雲何災患,雲何使耶?
答:「樂覺者,生樂住樂,變易苦,無常者即是災患,欲使也;苦覺者,生苦住苦,變易樂,無常者即是災患,恚使也;不苦不樂覺者,不知苦、不知樂,無常者即是亦易,無明使也。」
22、一切樂覺欲使耶?一切苦覺恚使耶?一切不苦不樂覺無明使耶?
答:非也。這里所講的,也就是要區分層次。如果比丘得初禪乃至四禪,那麼樂覺非欲使,苦覺非恚使,不苦不樂覺亦非無明使,因為他們都將欲使、恚使、無明使斷除干凈之故。
23、樂覺者有何對耶?苦覺者有何對耶?樂覺苦覺者有何對耶?不苦不樂覺有何對耶?
答:樂覺者以苦覺為對;苦覺以樂覺為對;樂覺苦覺以不苦不樂為對;不苦不樂覺以以無明為對。
答:無明以明為對。
25、明者有何對耶?
答:明者以涅槃為對。
答:「君欲問無窮事,然君問事不能得窮我邊也。涅槃者,無對也。涅槃者,以無羂、過羂、羂滅訖,以此義故,從世尊行梵行。」——羂,本義為張網捕捉野獸,引申為繩套、枷鎖,束縛。就是說到了涅槃之境時,已沒有任何名相可以與之相對應了。凡是有對應的,其實都不究竟,只有涅槃方能做到「無對」。
當法樂比丘尼將上述問題的回答,一一向佛陀稟報後以求印可,佛陀說:
「比丘尼!汝如是說、如是答,不誣謗我。汝說真實,說如法,說法次法,於如法中而不相違,無諍咎也。比丘尼!若毗舍佉優婆夷以此句、以此文來問我者,我為毗舍佉優婆夷亦以此義、以此句、以此文而答彼也。比丘尼!此義如汝所說,汝當如是持。所以者何?此說即是義故。」(界定,09.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