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拘絺羅經(211)
經中大意:本經敘述舍梨子(舍利弗)往問大拘絺羅,尊者大拘絺羅都一一為其答復。
在《中阿含經》卷七第二十九經,也有一部同名的《大拘絺羅經》,其中也是記載著舍梨子與大拘絺羅之間的問答語錄,問者為舍梨子,答者為拘絺羅。本經亦是相同,只是問答內容稍稍有異。因此可以判斷,此二經的發生時間應該相隔不遠(或同一時間)。以下為二人的對話內容(對於其中的一些術語,不再多作闡釋):
答:身、口、意都行惡行的話,謂之不善。貪、恚、痴,謂之不善根。
答:身、口、意三業俱行妙行,謂之善;不貪、不恚、不痴,謂之善根。
問:什麼是智慧?
問:什麼叫做識?
答:因為認識此識之故,說為是識。所謂認識色、聲、香、味、觸、法,認識這些識之故,就稱之為識(即六識)。
答:此二法沒有本質性的不同;此二法乃不可以分別施設。因智慧所知亦即識所識,因此之故,此二法乃合而不別,此二法乃不可以個別施設。
問:知者汝以什麼而獲知?
答:所謂知,乃用智慧而知。
問:何謂正見?
問:由於幾種因,幾種緣,而能生正見呢?
答:有二種因,二種緣,而能生正見。第一就是跟從他人而聽,第二就是內心自思惟。
問:有幾種支,攝於正見,而得心解脫之果、慧解脫之果?而得心解脫的功德、慧解脫的功德呢?
答:有五支攝於正見,而得心解脫之果、慧解脫之果,得心解脫的功德,慧解脫的功德。第一是真諦所攝,第二是戒所攝,第三是博聞所攝,第四是止所攝,第五是觀所攝。
答:愚痴的凡夫,乃為無知,又不多聞,都被無明所覆,被愛結所系,都不參見善知識,不知聖法,不御聖法(不契於聖法),這就叫做生當來之有。
答:如果無明已盡,明已生的話,必定會滅盡苦惱的,這就叫做不生於當來之有的。
問:有幾種覺(受)?它們緣於何物而有?
答:有三種覺(受),所謂樂覺、苦覺、不苦不樂覺。它們是緣於更樂(觸)而有。
問:覺(受)、想、思,此三法是為合?或者為別呢?此三法可以別於施設嗎?
答:覺、想、思,此三法乃為合而不別,此三法不可以別施設。因為覺所覺的,就是想所想,就是思所思,因此之故,此三法乃為合而不別,此三法乃不可別施設的。
問:滅以何為對(相應)?
答:滅乃沒有對(相應)。
問:有五根的異行、異境界,各各都受其自境界。所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是(五根各有不同的對象,以及不同的行處)。此五根的異行、異境界,各各都受其自境界,這到底是誰為其盡受境界?誰為其所依呢?
答:五根的異行、異境界,各各都自受其境界。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此五根的異行、異境界,各各都自受其境界,都以意為它們盡受其境界,都以意為其所依的。
問:意者,依何而住?
答:意者,乃依壽,乃依壽而住的。
問:壽者,乃依何而住?
答:壽者,乃依暖,乃依暖而住。
問:壽與暖,此二法到底為合呢?或者為別呢?此二法可得別施設嗎?
答:壽與暖,此二一法,乃合而不別,此二法乃不可以別施設。因為由於有壽之故,才會有了暖,又由於有暖之故,才會有了壽。如果沒有壽的話,就沒有了暖;沒有暖的話,就沒有了壽。
問:到底有哪些法,吾人的生身(色身)死後,此肉身會被棄置於冢間,如樹木之無情那樣呢?
答:共有三法。第一為壽,第二為暖,第三為識。
答:所謂死,乃為壽命已滅而終,溫暖已逝去,諸根已敗壞。而比丘入於滅盡定的話,其壽命並不滅完,溫暖也不逝去,諸根也不敗壞。
答:比丘入於滅盡定的話,則其想,以及其知,都已滅。比丘之入於無想定的話,則其想與知都不滅。
答:比丘如從滅盡定起時,並不會作如是之念:我乃從滅盡定起;比丘如果從無想定起時,會作如是之念:我為有想?我為無想?
問:比丘入於滅盡定時,會先滅甚麼法?是身行、口行還是意行呢?
答:比丘如入於滅盡定之時,首先會滅除身行,其次會滅口行,最後會滅意行。
問:比丘從滅盡定起時,會首先生起那一法?是身行、口行,還是意行?
答:比丘從滅盡定起時,首先會生意行,其次會生口行,最後才生身行。
問:比丘從滅盡定起時,會觸(感知)幾種觸呢?
答:比丘如從滅盡定起時,會觸三種觸。第一為不移動觸,第二為無所有觸,第三為無相觸。
問:有幾種因,幾種緣,而生不移動定?
答:有四種因,四種緣,而生不移動之定。如比丘離欲,離惡不善之法(初禪),乃至得第四禪,成就而游止於其中,這就是所謂四因四緣,而生不移動定。
答:有三種因、三種緣,而生無所有定的。如比丘已度一切色想(空無邊處,四空天之一),乃至得無所有處(四空天之第三),成就而游止於其中,這就是所謂三種因三種緣,而生無所有定。
答:有二種因二種緣,而生無想定。第一就是不念一切想,第二就是念無想界
問:有幾種因,幾種緣,而住於無想定?
答:有二種因二種緣,而住於無想定。第一就是不念一切想,第二就是念無想界。
問:有幾種因,幾種緣,從無想定而起?
答:有三種因,三種緣,而從無想定而起。第一是念一切想,第二是不念無想界,第三是因於此身,因於六處,而緣於命根。(0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