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中阿含》(卷五十七)~C 三、鞞摩那修經(209)

三、鞞摩那修經(209)

  說法地點祇園精舍

  參加人員:異學鞞摩那修

  經中大意本經敘述佛陀訶責異學鞞摩那修,說他並不自知最勝之色,而自樂於五欲功德而不發最上最勝之願求。異學就憎佛、謗佛,說佛不知世間之前際後際,而記說得究竟智。佛說已知,置世前際,置世後際,設不憶一生。如有弟子質直老實,而從佛教化如是之行的話,必定可得知道正法。說此法之時,異學遂生法眼,而從佛出家學道。   

  本經所敘述的,是有關「最色」的話題。什麼叫「色」呢?廣義之色,即「物質存在」的總稱;狹義之色,即眼根所緣取之境。此處之色,應理解為廣義之色,即包括物質聲音、色彩等具有窒礙性的自然存在。當然,廣義的「色」是否包含我們觀念上的一些具象物或抽象物,尚有爭論。一些虛幻物體,自然屬於「色」之範圍,比如說水中月,鏡中花。水中自然無月,鏡中也不可能生花。然而,作為一種具象,它們卻真實存在;其次,眼根所取之色在我們的腦海中不可能立馬消失,它總有留駐一段時間,甚至與我們終生相伴。那麼觀念上的具象,是真實存在呢,還是根本就不存在呢?再次,一些經過我們重新組合、創造過的形態抽象物,有時候雖說六根難以察覺,然而它們對我思想觀念乃至行住坐卧的確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比如鬼神法律規範與道德倫理,它們有時候是看不見摸不著的,但是它們對於我們的日常生活,卻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因此我個人以為,用「物質存在」來囊括「色」,是不完全,也是不具備說服力的。因此我對「色」的定義是:所謂色,它是一切自然存在(物質的、觀念的、精神的、倫理的等等具象物或抽象物)的總稱。

  那麼什麼叫「最色」呢?即最好之色,最上之色,最妙之色,最為殊勝之色。至於「最象」的具體內容有哪些所指,我想每人有每人的理解,佛家佛家觀點外道外道的認識,不能一概而論。

  在本經中,一個叫鞞摩那修的異學,有一天興致勃勃地跑到佛陀那裡,請教佛陀一個問題:「瞿曇!最色最色,瞿曇!最色。」

  佛陀聽了後感到莫名其妙:「加旃(即鞞摩那修)!何等色耶?」——你所說的最上之色,究竟指的是什麼樣的色呢?

  鞞摩那修:「瞿曇!若色更無有色最上、最妙、最勝,瞿曇!彼色最勝,彼色最上。」這位鞞摩那修的回答,竟十分有意思。他說,如果有一種色,如果任何色都沒有比它更好的話,那種色就是最好的色——他等於什麼都沒說,因為他根本就說不清什麼叫「最色」。

  其實佛陀也知道鞞摩那修心裡沒底,因此佛陀在列舉了一番譬喻之後,呵責鞞摩那修道:「……迦旃!而汝於螢火蟲光色最弊最丑,說彼妙色最妙色,彼色最勝,彼色最上,問已不知。」說是說,你鞞摩那修心裡連個「最色」的概念都沒有,還奢談什麼最上之色

  那麼在佛陀的眼中,什麼才是最上之色佛陀作如下分析:

  「有五欲功德,可喜、意、念愛欲相應樂:眼知色,耳知聲,鼻知香,舌知味,身知觸。迦旃!色或有愛者,或不愛者。若有一人,彼於此色可意、稱意、樂意、足意、滿願意,彼於余色雖最上、最勝,而不欲、不思不願不求,彼於此色最勝、最上。迦旃!如是聲、香、味、觸。迦旃!觸或有愛者,或不愛者。若有一人,彼於此觸可意、稱意、樂意、足意、滿願意,彼於余觸雖最上、最勝,而不欲、不思不願不求,彼於此觸最勝、最上。」

  佛陀在這裡,首先分析了所謂的「五欲功德」(功能),認為我們的五根(眼、耳、鼻、舌、身)所感知到的所有欲樂,既有樂的成分,也不非樂的成分。我們往往執著於其中的某一樂,終不知厭離,深陷其中而無力自拔。比如說,當前流行網路游戲,有些青少年沉迷於在虛擬空間里打打殺殺,換取虛幻成就感與自尊感。此時,這些青少年便會認為打游戲天下最開心最快樂事情,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事情,(讀書、工作家庭婚姻等),哪怕是外出旅遊、娛樂、探險等事情都是毫無意義的,微不足道的。他們為了得到片刻的虛幻精神渲泄,不惜去偷竊,甚至做違法的事情有些人覺得世間沒有什麼東西能夠刺激他們,於是去服食搖頭丸,去注射毒品,他們認為只有在毒品的麻醉下,才會提起精神才會重獲激情,這個世界才會變得有意義。可是結果呢?沉迷於網路游戲,或服食毒品,哪個會有好下場?所謂苦中作樂者,實在是大苦特苦,自尋死路也!

  佛陀觀點是,世間五欲之樂佛家看來,實在是白隙過駒,極其短暫,毫無快樂可言。我們欲追尋永恆的、最上的、殊勝快樂,就必須要剋制自己對五欲世俗之樂的貪著——這是一個根本前提,否則得最上之樂將是一句空話。問題是我們在思想觀念上,完全可以意識到五欲的過患,但是一聯系(落實)到實際生活之中時,往往立馬走形——這就是我平常所說的「說時容易做時難」。比如說我們常常說,錢財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可是一到節骨眼上,比如說請他給災區捐個萬兒八千的,就馬上找出種種主客觀理由,加以搪塞推諉。不要說別人,就是出家師付們也是這樣,他們教導弟子們,要捨得,要放下,要布施,所謂「有舍方有得」、「放下解脫」、「布施獲大福」。有時候,弟子們做到了,為師的卻做不到。就像金庸小說《笑傲江湖》里的岳不群,教導大弟子令狐沖如何如何做,可是當師父的私下裡去盡幹些見不得光的勾當。我個人觀點是,我們不要「說得比唱得好聽」,而要「做得說得好聽」。

  在這一點上,還是知名學者聞一多先生高明。他有一句名言,叫「人家說了再做,我做了再說;人家說了也不一定做,我做了也不一定說。」佛教先宿太虛大師也說:「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現實。」把人做好了,做圓滿了,著實不易。有人叫囂說,太虛師說得不對,「人成」豈能「佛成」?人道佛道還差得遠呢。我的觀點是,說此話的人是十足的書獃子!「人成」與「佛成」,又有何本質區別?「人成」尚做不到,有什麼資格去談「佛成」?真是痴人說夢,顛倒錯亂!

  少說漂亮話,做好本份事。若如此,則既能獨善己身,亦能群濟天下,豈不美哉?此即為當今現世之「最色」。 (界定,09.10.08,南海普陀山)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