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例經(222)
經中大意:本經敘述佛陀告訴諸比丘:如斷無明,別知無明,乃至老死的話,就應修習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四禪、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支聖道、十一切處、十無學法。
從「無明」至「老死」,即是我們生命的一個完整的循環過程。從「無明」起始,至「老死」為終結,算是一次輪回。然後,再從無明始,至老死終,生生不息,世世如此,無有停歇。而從無明至老死,共分為十二個階段,即十二緣起法。它們分明是:無明(造成生死的根本原因)、行(造作諸業)、識(業識投胎)、名色(六根未具然已有胎形)、六處(具六根而成人形)、觸(與外境接觸)、受(與外境接觸生起苦樂的感受)、愛(對外境生起愛欲)、取(追求造作)、有(成業因能招感未來果報)、生(再受未來五蘊身)、老死(未來之身又漸老而死)。在十二因緣中,無明為為生死的根本源頭,如果將無明斷滅,那麼其餘後者即無法再生起。但是這裡面存在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即「無明」是一個極其抽象的概念,它沒有具體的表象特徵,看不見摸不著,有時候我們根本無法將其感知,甚至用思惟都無法想像。因此普通人慾將無明阻斷,簡直就是一個美好的願望而已。而這部《例經》,實際上就是佛陀在教導協助我們,如何將無明乃至生死斷除阻絕的方法與步驟。在這裡,佛陀對我們說,欲斷滅無明(欲一一了知無明,即「別知無明」)乃至老死,必須要修習下列法門: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四禪、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支聖道、十一切處、十無學法。其中,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即是我們常說的三十七道品。茲將這些名相略述如下:
1、四念處(四念住)
2、四正斷(四正勤)
(1)已生惡不善法為斷故,發欲求方便,精勤舉心斷;
(2)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發欲求方便,精勤舉心斷;
(3)未生善法為生故,發欲求方便,精勤舉心斷;
(4)已生善法為久住不忘、不退、增長、廣大修習具足故,發欲求方便,精勤舉心斷。
3、四如意足(四神足)
(1)欲如意足——希慕所修之法能如願滿足;
(2)精進如意足——於所修之法,專註一心,無有間雜,而能如願滿足;
4、四禪(略)
5、五根
根,即能生之意,因此五根能生一切善法。
(4)定根——攝心不散,一心寂定;
6、五力
力即力用,能破惡成善故。
(1)信力——信根增長,能破諸疑惑;
7、七覺支(七覺分)
(5)息覺支——又名輕安覺支,能息斷除滅諸見煩惱,身心輕快安穩;
(7)舍覺支——能舍離所見念著之境,心無偏頗,不執著而保持平衡。
8、八正道
此處的八正道為有學位所修習,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以及正定。
9、十一切處(十遍處)
十種一切處是指六大(地、水、火、風、空、識)外加四色(青色、黃色、赤色、白色)。
至於為什麼要修習十遍處,這裡面有多種說法。在這裡,我比較傾向於南傳《清凈道論》中的觀點,即依十遍而修,皆各有成就:
(1)依於地遍,能以一成為多等,或於空中、水中變化作地而以足行走或坐立其上,或以少及無量的方法而得勝處。
(2)依於水遍,能出沒於地中,降下雨水,變化江海等,或震動大地、山嶽、樓閣等。
(3)依於火遍,能出煙燃燒,能降炭雨,以火滅火,欲燃則燃,或作諸光明已天眼見東西。
(4)依於風遍,能速行如風,降風雨。
(5)依於青遍,能變化青色,作諸黑暗,或依於妙色及丑色的方法而得勝處、證凈解脫。
(6)依於黃遍,能變化黃色,點石成金,或依於妙色丑色的方法而得勝處、證凈解脫。
(7)依於赤遍,能變化赤色,並如上述證凈解脫。
(8)依於白遍,能變化白色,離諸惛沉睡眠,消滅黑暗,為以天眼看東西而作諸光明。
(9)依於光明遍,能變化輝煌之色,離諸惛沉,消滅黑暗,為以天眼見東西而作諸光明。
(10)依於虛空遍,能開顯於隱蔽,在大地中及山嶽中亦能變化虛空,作諸威儀,可於牆垣上自由步行。
10、十無學法
所謂無學,乃與有學相對。有學是指雖已知佛教真理,但未斷盡諸惑,尚有所學者;而無學指已達佛教真理的極致,無迷惑可斷,亦無可學者。聲聞四向四果中,唯阿羅漢果為無學,其餘四向三果皆為有學。此處的十無學法,前八支即八正道,為有學、無學所共修;後二支(即正解脫、正智)為無學解脫者所特有。如果證得後二支,方為無學法,前八支亦共為無學所擁有。此十無學法為(以下闡釋以《望月佛教大辭典》為參考):
(1)無學正見——指與無漏作意相應之慧;
(3)無學正語——指依無漏作意所生的四種語業(遠離妄言、兩舌、粗言、綺語);
(4)無學正業——指依無漏作意所生的三種身業(遠離殺生、不與取、淫業);
(5)無學正命——指遠離諸邪命,如法活命;
(10)無學正智——指盡智及無生智。
至此,《中阿含經》六十卷計222部小經內容,已全部「漫說」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