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演法師:二O一二年四月初五日佛七共修第二課

二o一二年四月初五日佛七共修第二課

主講:悟演法師

佛法從漢哀帝元壽二年傳入中國,融合了儒學、道學以及中國的本土文化,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佛教文化釋迦牟尼佛在菩提樹下,參禪而坐,夜睹明星,豁朗開朗,知道「天上天下為我獨尊。大地眾生,皆有佛性。」由此,不難看出佛教禪定而生。末法眾生無論出家眾、還是在家眾,必須用心辦道,參禪念佛,禪凈雙修,一心皈命極樂世界,最終求得九品蓮花,超生凈土

從「夜睹明星」這則公案可以看出佛陀的禪法是人性禪法,不是木頭禪,是一心禪。是用這顆心去照耀世間一切法界,所有法界在一心之中。禪修應在心上做功夫,不是刻板去壓制自己,是釋放自己能量,讓自己的身、自己的心安然於當下。明白緣起緣滅的道理,通過因緣觀,明白當下人和事,以了心之機來了緣脫緣,讓自己在清凈無染著情況下去趨近佛法,走上成佛之道。我們每個人都是佛,只是我們在迷惑在徘徊。

禪修應一心,專註,關注自己呼吸用心去朗照世間而如如不動這就是禪修的一個過程

禪修中出現的境界例如打瞌睡、上火等都是修行阻礙,到一定境界出現的神通靈異也是不究竟的。

禪修是讓自己的心充滿能量智慧,知道世間一切人和事本性是空,是妙有。當下隨緣而入行,乾淨利索,快刀斬亂麻,不要前念生,不要後念起,這就是禪。

佛教三大語系,漢傳對治妄念,通過參公案、參話頭等達到止觀而明心見性。南傳依據次第法,通過觀照呼吸方式覺知我們的心與心所所存在的狀態這就是業處。南傳佛教重點與妙處在於業處下功夫。業處是我們參禪機的一個制勝的基點和法寶。藏傳佛教通過禪修方式達到寂靜狀態,通過身結手印,意存觀想,口誦真言,達到即身成佛境界。藏傳禪法也是心地功夫,通過身口意三業相應相隨,達到佛心朗照,斷緣徹悟

作為當代佛弟子要知道禪的方法和要點:

禪的口訣:身直而脈直,脈直而氣流,頭正肩平,兩眼微垂視鼻尖,兩手放在膝蓋上,氣沉丹田三指處,心氣合一坐蒲團兩個腰眼充盈起,七支平衡入禪定

實修要點:

坐禪不要刻意去規範自己的氣和行為姿勢,一定是在自然狀態下進入禪修的境界,並且心氣合一。

氣沉丹田要點是兩個腰眼一定要有力量。這才能讓身體達到七支平衡。無論男女平時走路坐禪腰眼都要充滿氣場,不能隨意而行。這是要點之要。

要把自己觀想觀音菩薩,自己與觀音菩薩沒有區別。

通過禪修的方法降伏自心,把心降伏住了,氣也就順了,心氣也就合一了。在禪修中不住於任何境界安然於當下。明白法性本質是空的,明白自己呼吸的長短疾緩,我們的心、氣都在自然狀態之中。我們的身體是空的,又是相連的,這就是心所的感覺。除此之外,別無他念。懂得在業處上去做文章、去修學,會很快進入禪那境界

因此而來,坐禪的人要用禪的理念,禪的狀態去面對人事執著於任何人事,最終緣起緣滅都是枉然。如果懂得用禪心來面對人事,當下的心就會懂得如何把持。我們往往在人事之中牽強附會自己的觀點自己的行為,其實都是錯的。因為我們要麼偏激,要麼消極。而真正有禪心的人,他的智慧中道實相。不上不下,不左不右,皆大歡喜,廣結善緣。如果我們具備禪心,我們的家庭事業愛情工作等等都是自然和諧禪心就是要達到自然無我境界

無念為宗,即沒有任何念頭念頭起時馬上對治,放下,你就會明白很多道理學佛參禪念經往往執著文字法相上去分別做義。宗大師也說「後人之學當得在法性上思維體悟。」我們沒有認真聽取,而形成種種所知障。對所有的經典從法性上去覺知、體悟,不是冥思苦想。應在快樂狀態上去自然地了這個心,這個氣。心氣了了,就進入禪的境界

佛法微妙唯乎在誠,法相為空,體證為宗。現代人缺乏覺悟心,在顛倒迷惘,因此有種種煩惱

現實生活中如何用禪心工作學習呢?也就隨緣入行,歡喜結緣,覺悟自心,普利有情,增長福德,廣種菩提。這才是真正的禪那者,是禪修的修行准則。

作為禪那者應該用自己的慈悲去廣結善緣,微笑生活不應生活在對錯分別之中,善用智慧福德圓滿一切,這才是禪心在具體生活中的具體體用。

當你發現一個不好的人事,不要去分別,不要刻意去改變,而應該去完美它、發展它,使之成為自己的福德這就是廣種福田隨喜功德這是禪的智慧

當聽到、看到、聞到一切不吉祥的、不完的人和事,這都是自己福德不足。任何人的修行在於自己的內心,不在外相,更不是以讀了多少經典為炫耀資本。佛法的根本是讓心空起來,修行也是修心,只有空腔作用,才能與宇宙相融,與自然和諧

氣在哪?氣在心,心氣合一。

禪修業處在鼻尖,心知道氣通過鼻子,有呼有吸。

氣在心,以心做氣,氣心一如,與佛法所說體用一如無有分別。

心氣點在丹田三指處。

我們要在禪心伴隨下智慧自己生活,真正智慧人生成佛之道。把心安在一師一法一道場,一個真心蒲團。切記!這種方法能讓自己智慧解決人生無明困惑。

這次的功課:找出自己生命階數。每個人生命都有自己的吉祥數字人生規則,如何解讀?要通過禪修,用禪解讀人生

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丹陽寶林禪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