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個修行人
我們昨天晚上介紹怎麼去面對問題、認識問題、了解問題,而後去發現問題的所在。可是一旦對問題有所發現,發現到它的一些淵源,或者彼此間的因果關係時,我們該怎麼辦?所以緊接著,今天晚上就是要跟各位介紹如何做個修行人。
這個題目的主題、理念,就是在當你面對問題有所認識、了解、發現之後,怎麼樣去將問題化解,也就是說,將你原有困擾的問題,讓它不復存在,遠離我們每一個自己。
當然,化解問題的本身,還是需要具備條件的。所謂的條件,事實上,佛法中也告訴了我們很多,可是問題是怎樣去慢慢培養它,如何把佛陀文字上的一些道理、方法,轉換為自己的道理、方法,而去化解自己的問題。這可以說就是一個學佛的修行者必須具備,不只停留在認識和把握上,還要去實踐它。所以我在此擬出一個主題,叫做「如何做個修行人」。
往往我們一般人會把修行的人擺在一個好像不食人間煙火的位置,所以我們常常以為修行人似乎都是應該躲在山裡、關房裡、石頭洞里,或者是一些偏僻難尋的精舍茅蓬或者是寺院里。認為只要是遠離人群、出離社會,躲在一個特定的地方過,屬於自己的日子,而不管他究竟在做些什麼,我們都認為他是修行人。也由於我們把「修行」應該去注意的一些條件忽略了,只是一味的想讓自己孤立起來,所謂的遠離紅塵世俗,才算是修行。
通常我對這類的看法並不反對,可是似乎有一個存在的問題,當你遠離人群,遠離眾生把自己隱居起來,不管你在從事什麼樣的修養工夫,的確,你會保持不僅僅清凈,似乎好像連自己的智慧也驟然開了,甚至於已經覺悟到什麼相當的境界。可是,一旦離開了那個偏僻、孤寂、清凈的環境,回返這個社會,回到這個充滿了人的世界,當你再度面對人與事,究竟又能作得了多少主?也就是說一旦當你面對人、事上的紛亂,發生問題的時候,原本一個人躲起來時的那些修養用不用得上?
我們知道佛陀曾經以太子身出家,到處參訪。參訪什麼?很簡單,吸取眾人的知識經驗。也是他花了很多的時間,吸取很多善知識的知識經驗之後,他才有雪山苦行的因緣。他並不是一開始就去苦行,一個人孤立起來。這個理念說明什麼?很簡單,當你要把自己一個人孤立起來,做所謂的修行,請問你,修什麼?修些什麼樣的內容?參究什麼樣的問題?面對的又是什麼?
所以我們常常把釋迦牟尼佛的雪山苦行,當成一個樣版前提,而不計他以前花了那麼長的時間,去吸取他人的經驗。至少大家都知道,善財童子曾經做過五十三參,參什麼?他是參訪不同的對象,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內涵,拿來做為自己道業上修養的一些借鏡藍圖。換言之,一個修行人只把自己孤立起來,並不表示你已經是在修行。因為你只是一個人孤立,在這其中;究竟有什麼憑藉可以幫助你去修行?
現在我們把「修行」兩個字,稍做一個簡單的解釋,你就可以聯想很多。所謂「修」,就是改正或改錯。把自己的缺失修正過來,那就是「修」。什麼叫做「行」?就是指你的行為,因為我們人的行為難免有所偏差、錯誤。因為依於自己的自我意識,總是會產生若干偏差或錯誤。
只要依於自我的意識,往往不是落於感性,就是太理性。在世俗之間,一個人太過感性的話,我們會奉勸他能理性一點;那一個人太過理性的話,我們希望他感性一點。許多學者專家提出一個建議:說如果人能在感性與理性中間找到一個平衡點的話,那就好辦事了!這在佛法中是不可能的。因為感性與理性本來就像一個小孩子玩的翹翹板,它不可能平衡,因為我們是人,是人總是不偏於感性就偏於理性,總是一邊高,一邊低。也就是說,一個翹翹板,我們要使它成為一個平行線,沒有高低,並不表示那個上面有人或者是沒有人。如果我們肯定翹翹板上面有人的話,即使兩個人的體重相同,它也不可能成為一個平行、沒有高低的現象。
所以,佛法談人於自我意識中,並不去說感性或理性的本身的好與壞,而是當你表現感性的時候,為什麼要表現?而表現的時間、因緣適不適合?於你所面對的人與事合適否?當你理性的時候,也是如此。也就是說佛法並不刻意強調感性、理性的任何一邊,何者為優,何者為劣,問題是在乎「運用」。
可是,我們也不能夠以世俗的觀點說:反正感性也好、理性也好,運用之妙,從乎一心。其實那是不能的,當一個人過於感性的時候,必定他自己已經不能控制自己了;當一個人太過於理性,他一定顯得冷酷無情。那麼我們怎麼去運用它,產生它的妙用?這是人很難把握的。所以今天晚上,我們就以「修行」來談,一個自我在現實生活當中,面對人與事發生問題的時刻,我們要怎樣去探討它,而能認識、了解,甚至於能有所發現;當然最要緊是如何去化解問題。
剛剛我提到修行兩個字,很簡單,連貫起來說,就是當我們人的行為表現,如果有了錯誤偏差的時候,我們怎麼樣去修正它。這看起來,似乎很容易,事實上,我們會聯想到另外一個問題──當你的意念在面對問題的時候,你能不能夠把你的自我意識,真正做到所謂自我能夠掌控?如果你的自我不能掌控,那你面對的問題,所謂主觀、客觀也只是一個高低上程度的差異。至於錯了沒,有沒有偏差,在主觀意識之下,幾乎很難去確定。
我們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假使有兩個人在那裡談論一些是是非非,我們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好像可以看得很清楚誰是誰非。可是,一旦當自己成為當事人的時刻,在是非發生的時候,你是不是還能像原先旁觀者一樣保持那份冷靜超然,
看得很清楚?何況是非的本身,我們如果去探討,會發現一個問題:當兩個人站在那裡分別爭論孰是孰非的時候,甲或是乙都說自己是「是」,對方是「非」。甲辯說自己是、乙是非,乙呢?也強調自己是、甲是非。我們絕不可能發現,甲認為自己是「非」、乙是「是」,為什麼?如果如此,爭執是非的局面也就不成立,也就根本沒有是非可言。問題是,每一個人都強調自己,都認為自己是「是」,別人是「非」。即使戰勝了堅持了自己所謂的「是」,一旦發現自己認定的「是」,結果是「非」的話,到頭來還是有理由去掩護自己,會說一句話,怎麼說?「我怎麼知道會這樣。」這就是人的通病,即是偏差,也就是錯誤。
佛法並不在分別這些「是」、「非」或者偏差錯誤,而在乎應該怎麼去把握。佛法告訴我們,不管所發生的結果是那一方面,你都需要秉持面對的勇氣,不是什麼客觀的條件,而是依於什麼規范,做為人的要求。這些規范,不是說大家認為如何就是規范。這個規范,它所要求的結果必定是好的,必定是利益的,也就是經典裡面所說的「饒益功德」。所以佛法本身並不在於它的過程如何,而是在乎它的結果是不是饒益功德。
從佛法的這個觀點上,我們就可以發現,不管任何一方面關係到人或者是事,所產生的結果是是也好、非也好;對也好、錯也好;其實在這所謂的器世間-人的世界本來就是相對的世界,也可以說世間的法都是相對的。佛法它是告訴我們,當你面對這些相對法,如何去突破,顯現它的絕對。
以世間法而言,只有相對,沒有絕對。我們舉一個例子來說,美與丑。究竟什麼算是美?什麼算是丑?比如說,擺在講座上的花有各種不同的顏色,那你說,以顏色而言,那一種最美?誰也不能肯定。只要肯定都是自我意識。「我認為」,一定都是這么說,那也是由於只要每一個人有一個各自的「我」,就有必然不同的我意識、有我的看法,或者是說我的感受。
也基於人的本身有自我意識的存在,所以在面對美與丑的時刻,還是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標準、自己的喜惡去面對美、丑。比如說,我們常常聽到有這些話:這個人很漂亮、很帥氣,可是他的德行並不好;比如說,我們看到某一些人長得雖不美麗,但她有一顆善良的心。也就是說既然有外在的美,也就同樣有內在的美。當我們以人的立場,面對人無論男或女,你的第一個反應、第一個感受所選擇的,究竟是著重表面、還是內在?當然還是以表面做為你的第一種視覺上、聽覺上的肯定。
因為內在的只憑視覺上、聽覺上是不能把握的。也由於這些身為人難免有的缺失,所以我們要發現人的內在美,已經是比你原來只從視覺、聽覺上的時間距離差上一截,因為你的自我意識已經有了先入為主的觀念。比如說吧,有的時候,如果自己沒有,別人卻能擁有,我們往往會有一個怎麼樣的想法-有什麼了不起。可是當自己也有的時候,剛開始也很得意,時間久了,也會覺得不怎麼樣。
為什麼人都有這些偏差錯誤,以自我意識的形態表現出來?因為我們人都是根據以眼睛所見、耳朵所聞,去面對問題。所以我們常常誤會一個人,卻不認為那是誤會,反而會信誓旦旦地說:我親眼看到的就是如此!
各位不管是從任何一個媒體,例如電視上,也常會發現這么一些可笑的事,什麼事?比如說,當一位婦女,在打一個小孩,或者罵一個小孩的時候,這中間有路人經過,這路人第一個直覺的反應是什麼?一定是說:這個女人怎麼這個樣子,欺負一個小孩。這時自己的意念就立刻產生,根據你所看到的、聽到的,的確擺在眼前是一位婦女在罵一個小孩、打一個小孩,可是你並不知道,他們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他們又為什麼產生這樣的現象?一旦發現原來那個是母親,那個是她的兒女,很可能你自己會感覺,我怎麼這么糊塗。
當然以最近這些年建立起來的兒童福利法,即使做父母的,也不可以虐待自己的子女,似乎打啊!罵啊!都不應該。在這種情形之下,學校常常要求家庭、家長要多照顧孩子,強調家庭教育的重要。而往往家庭裡面認為孩子求學,是由學校去教,應該是學校的責任。如果我們都站在自已的立場,以自我意識去面對的話,這個問題最後是誰也不管誰。
如果一個所謂維護兒童福利的方式來看,你打小孩、罵小孩就不對了,不管你是什麼身分。那同樣說,如果學校要對小孩施予一些懲罰,那我們就曉得曾經有這種事,什麼事?因為有一個孩子在學校被老師罵了,甚至於打了手心,小孩回去告訴他的父親,他父親馬上到學校找老師理論。我們曉得這在報紙上曾經也報導過這則消息,最後發現這個做父親的,原來是一位某地區的民意代表。他所強調的是什麼?不管我的孩子好不好,教育是你的責任,可是你不應該罵他,也不應該打他的手心,這是虐待兒童。
但是,我們有沒有想到一個問題,為什麼這個做父親的,不先問問自己的孩子,老師為什麼要罵你?甚至於還要打你的手心?如果他本身沒有特權,很可能他會心平氣和。以家庭教育的方式,面對他的兒女,一般都會說:你是否做錯了什麼?否則的話,老師不打別人,不罵別人,為什麼要打你、罵你?我並不是說,有特權的人都是這樣對兒女,那倒不是。我們曉得,很多時候,往往這類家庭的家教,要求比一般人還嚴格,為什麼?至少他有一個想法,你是我的兒女,你不可以丟我的臉,也就是說:你不可以做不好,你應該做得比別人還要好。
我現在舉例的這些問題,其意義在那裡?那是只依於各自的自我意識而去面對問題。當然這些現實上的問題,本來就不可以避免,佛法也不否定。那麼,談到一旦面臨這些問題,我們該如何去認識,怎麼去了解、發現呢?究竟佛法裡面說了些什麼?在座的,如果學佛有一段時間,至少知道,所謂修行,就是修正我們自己的行為。所謂行為,也就是關係到身、口、意。
身體的行為、語言的行為、思想的行為,這是我們面對人與事發生問題時,離不開的三類行為範疇。剛好這三種行為,既可以造業,也可以顯道的三項必要條件。所以也有人把佛法的身、口、意當成三業,表面看似乎是對的,如果我們把它稱之為善與惡的業,好的是善業,做不好的是惡業的話,那麼我們的身、口、意的確是三業。
可是佛法依於善與惡來講,惡的是世間法,善的還是世間法,只是依於因果的感報,做惡的將來受苦果,做善的將來受樂果,唯一的區別是在這裡。於我們生死大事的解脫,於道的修養,的確並不止於善的種子因就足以成就。因為「修行」的重點是與「道」相關。這個「道」在佛法中稱為菩提。所以我們有所謂的菩提大道的說法,究竟菩提道是什麼?就是佛法裡面有很多的道理、方法,你運用這些道理、方法,能夠把你的問題,原本可能造作成業的,反而不會使它成為業,反而還能見道,這種道就叫做「菩提道」。
有的人把菩提作「覺悟」的解釋,並不全然正確。菩提只是一條通往覺悟的道路,它的本身並不是覺悟。比如說:煩惱中有菩提,當煩惱的時候,一付心煩意亂的樣子,怎麼會有菩提?並不是說煩惱中有覺悟,而是說煩惱中有其道。那個「道」就是依於佛陀的道理、方法,由於你已經學習到很多知見,在現實煩惱的行為中,你知道怎樣去突破你的煩惱、化解你的煩惱,這樣的道路就稱之為「菩提道」,所以菩提並不等於覺悟。
我們要怎麼樣運用佛陀的道理方法,才能走在菩提的道路上?我們先把身、口、意這三個東西先分析一下,身、口、意我們稱之為人的行為,是行為表現的一些條件,於身體,我們曉得是從肢體方面到整個色身範圍,他的一切行為動作;口是依於言語而起,你所說的話,涉及到音聲語意的內容;於意而言,就是你的意念,所發起的思想,或者是觀念。這三種行為,在佛法中還有更詳細的分析。另外有一個概念上的名詞,叫做「十業道」,也有叫做「十善道」。其實不管是業也好、善也好,至少我們可以把握它是道,在這個道裡面說明一些什麼?我們要把握的是它建立起的一些知見。
於身而言,通常我們是講殺盜淫,因為身體的行為,一個是動作上面的殺,殺死一些生命;除了殺以外,就是偷盜的行為;除了殺生的行為、偷盜的行為,還有一個就是男女淫逸的行為。這些都是於身的行為,表現在殺生、偷盜、淫逸上。
假如我們身體在表現某種殺生行為的話,請問,殺一條豬看來比較嚴重,還是殺一隻雞?如果要打死一隻螞蟻、一隻蒼蠅或者一隻蚊子的話,那就更簡單了。可是,我們人在這上面的分別,絕大多數的人認為,殺人是絕對不可以,如果殺馬、牛、羊,因為這些好像是人類的食物,也無可厚非;至於蟑螂、螞蟻、蒼蠅、蚊子根本就是一堆害蟲。
請問,同樣是生命,為什麼就有如此的分別?講到這裡,我又想到一個問題,曾經有人問我:這些蟑螂、螞蟻、蒼蠅、蚊子,都是一些害蟲,如果不把它殺掉,它很可能就是一些帶菌的媒體,如果我不殺掉它,反而會給人惹來更多的問題。其實我們現在講所謂環保觀念,並不贊成使用消滅這些所謂的蚊子、蒼蠅、蟑螂的殺蟲劑,因為這些會造成二次公害。
我們身為一個學佛的人,該怎麼面對這些問題?常常有人問我該怎麼辦?其實我不一定要使用那些殺蟲劑,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達到效果。比如說,家裡面把紗門紗窗的設備,不妨做周全一些,就可以減少一些蚊蟲、蒼蠅或者其它東西的進入。當然不是紗窗紗門做好了,就不會有這些問題。比如說螞蟻,它幾乎是無孔不入,那你就要考慮到自己家庭本身的清潔工作。所以我們常常只去歸咎螞蟻如何,而不自己的檢討,你的清潔工作做得怎麼樣?
至於有人說,我的紗窗、紗門都做得很好,可是我人要進進出出,難免它會跟著我進來,久而久之,房子裡面還是有那麼多蚊子,那麼多的蒼蠅,怎麼辦?我剛剛也說了,我們可以不直接殺它,只要運用一下智慧,比如說,你把所有的窗戶、門都關起來,打開一個門,而且是通風的門(就是風吹進來的那個門),你拿殺蟲劑從最裡面慢慢噴出來,我們曉得,這些蚊蠅,它們不喜歡那種味道,當然它就循著那些好空氣的方向飛,最後從裡面慢慢噴出來,應該多都走了。
當然也有人問,萬一還有一些死在裡面,怎麼辦呢?所以大家要了解,所謂仁慈、悲憫並不是百分之一百,問題是你所有的起心動念是要殺它,還是只是希望它離開?如果你為了要殺死它,當然就是殺生,這些我們知道是病菌的媒體,對人不管是大人、小孩都是不好,我們應用這種方便的法,心裡面並沒有一種殺它的意思的話,你還是可以做,至少你沒有一份殺生的心。
當然佛法是要求眾生平等,人當然不能殺,其實凡是有生命、有情感反應的生命都不該去殺。所以也有人說:那些植物,蔬果、花草,不是也有生命嗎?你是出家人,不是也吃它,也會使用它?所以我們要了解,佛法中談殺生,是如何界定的?凡是有情感反應的生命,什麼是情感反應?比如說殺害它時,它會掙扎,會痛苦,會喊叫,這些叫做有情眾生。我們講殺生,是叫你不要刻意的去殺它,無心之過,只要是人都是難免的。並不是表示難免,就不管它了,我們還是要以一種仁慈、悲憫的心去面對。
其次,我們看偷盜的問題,一般人來說,涉及偷、搶,都是不名譽的事。當然以目前這個混亂的社會,的確有很多人滿不在乎偷人家、搶人家,完全不勞而獲,就可以去滿足自己的慾望。正因為如此,談到不去偷、搶,也是針對這些有心去作姦犯科的人來說,絕不會是對那些在意念中,從來不曾想偷人家、搶人家的人說的。殺生如此,偷盜也是如此。
再來是身體的行為是指邪淫,其實講邪淫這個名詞並不正確,因為它本來是講「淫」,「淫」的本意只是超越的意思,或者貪多的意思。所以有很多人解釋,在家居士只要不邪淫(出家根本不可以淫),以這種方式去解答問題。其實我們看看,以在家居士而言,好像只局限在夫妻關繫上,其實站在佛法的觀點,只要貪多,即使是夫妻,如果過份同樣是淫逸。後面的逸就是安逸、逸樂。你如果過份貪多,在男女中間去求得逸樂,那就是身體造作的行為,是不對的。
第二大項,接著我們看口的行為。以口而言有四點:一種叫兩舌,什麼叫兩舌?就是講「是非」,開口總是不離是是非非,在這裡道是,在那裡道非;在這裡講非,在那裡講是。一個舌頭把是是非非都講遍了,這就叫做「兩舌」。並不是說人有兩個舌頭,而是口舌表現出不同的語意,也就是講論是非長短之意。
其次是說「惡口」,即惡劣的言語。普通我們說惡言惡語,就是指對人家詛咒,漫罵等,那些非常狠毒的話,都屬惡口的範圍。
第三個叫作「妄語」,即虛妄的話,也就是不實在的話。因為不實在、虛妄的言語,會造成一些傷害,或者說以不實的方式造成欺騙,使其受到傷害。不過在佛法中,談妄語也有方便的地方,所謂方便,即是當你講這些話,雖然不實在,話里有虛假,可是如果你的目的是為了化解問題,調和別人的煩惱的話,使人家能得到利益,這個叫做方便妄語;也就是說妄語如果不會造成傷害,還是可以有限度地運用它,不過那隻是一種方便,不是究竟。
第四個口的行為,叫作綺語。綺語是什麼?也就是怪力亂神,包括色情的言語,和講述一些教人家不可知而感到很奇怪、玄妙的話,都叫做綺語。可以這么形容:好像美麗的謊言,其實那隻是部份,而非全部,因此有人把美麗的謊言解釋作綺語,那並不夠,同時它還關係到一些所謂怪力亂神、蠱惑眾人的謾妙言語,都是不正常的話,像我們講所謂色情的言語、未卜先知、似是而非的預言,都是屬於綺語。於口的行為,在這個方面是值得我們去認識。
除了身、口的行為,第三大項就是意的行為。我們談意,就是講意念,人的意念往往是透過身、口而表現出來。我一開始談到所謂感性、理性的問題,那就是一種自我意識。我們的意念是怎麼發起的?那是根據我們眼睛所看、耳朵所聽、鼻子所嗅、舌頭所嘗,以及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一種反應,這種就是意的行為,或者我們稱之為意念。這個意念包含三大類,是大家最熟悉的佛法名詞貪、瞋、痴。
談到意念必須先談到貪。人類貪的慾望可以說無止盡,我們常常說貪得無厭,這種因意念的發起而造成的慾望,完全繫於自我意識。當然凡涉及有關的人與事,幾乎大大小小都免不了一個貪字,所以在一個人的意念中,如果有了貪,很可能就會不顧一切,什麼事情都能做得出來,只要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所以有句俗話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可堪形容。
除了貪的行為之外,再者是瞋。瞋,一般指的就是因忿恨、忿怒、仇恨所產生的一種瞋心。人有時在暴力顯現時,就是一個意念的瞋所顯現的一種現象。比如說,人與人之間,假使對某人印象不好,即使他跟別人好,甚至都會去告訴對方,這個人如何不好。為什麼?因為這個人曾經跟你結下怨恨,也就是自已的意念中,已經有了仇恨、忿怒之心。輕微一點,就是所謂的「成見」。人與人之間幾乎都少不了因為成見,而反應出一種瞋恨的心。
於意念的行為,最後一個我們談到痴。這個痴,很多人解釋為愚痴,其實那也不對。我們講痴,是以痴迷論,因為迷惑而產生一種痴的意念。比如說,有個關於乞丐與公主的故事,公主長得很漂亮,身分當然更特殊;以人的看法,身為乞丐去追求公主,幾乎是不可能的。那個故事裡面有一句這么的對白,值得大家思考。很多人告訴乞丐,公主不可能嫁給你,不可能喜歡你;可是這個乞丐不死心,他說:除非公主親口說我才相信。以後這個公主也承受不了,因為乞丐天天都守在公主會經過的地方,使公主倍受困擾。有一天公主當面向乞丐說:我並不愛你。但是那個乞丐因為痴迷而產生意念,竟然說出來:你愛不愛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愛你。這就是一種痴迷的例子。
這並不是我們一般所謂的單戀、單相思,因為單戀、單相思對方不一定知道你愛他。痴迷幾乎是已經會造成傷害到別人,使別人產生相當不自在,甚至障礙,那才叫做痴。比如說,簽六合彩,總認為只要這個明牌能中,我就發財了。那是痴迷於什麼?痴迷於數目字,最後是不是一定就能得到?
菩提寺前有一座土地公廟,那土地公廟有一個香爐,常常三更半夜都有人到那裡燒香,守在那個地方,察看掉落下來的香灰,顯現一個什麼字,或顯現幾個什麼字。依照這種所謂的數字,視為明牌(神明指示的牌),再去簽注,結果呢?屢簽不中,為什麼?我們看一個9或者是一個6,橫著、直著都差不多,究竟是9還是6呢?再說這種所謂的阿拉伯數目字,如果以香灰掉下去的形狀,絕不可能有一個完整的形狀,都是以自己的意思去揣測認定。
在高雄縣甲仙鄉我們有一處禪林,前面也有一個土地公廟,早年搬到甲仙還不很久,這個土地公廟本來破破爛爛,沒人管。有一次我到甲仙去,看這土地公廟前張掛著八仙彩,放著水果,點著香、蠟燭,當然,我就反應到,大概是有人在這裡拜土地公,簽中了六合彩。可是不到二十天,那個土地公廟,八仙彩被扯攔了,連燒金紙的金爐都給砸了,為什麼?大概他‥‥台語叫做「杠龜」了。他「杠龜」不要緊,他搗毀那個土地公廟,都是因為痴迷而造成的。
所以我們人依於身體的行為,離不開殺、盜、淫;於言語的行為,離不開兩舌、惡口、妄語、綺語;而意念的行為離不開貪、瞋、痴。人在面對人與事,凡是發生偏差、錯誤,幾乎因這三者造作而發生的。
談修行,我常說修行是修理自己,不是修理別人。自己身、口、意的行為,如果偏差、錯誤,你必須去改正它,你的行為當然就有機會相應於道了。不偏差、不錯誤,又是以什麼為標準?最簡單的說法,就是不會造成傷害。所以我一直強調,所謂學佛者,真正應有的觀念,不管於身、於口、於意,你所有的行為表現不傷害別人,自己也不受到傷害,那就是你修行所得到一種成果。就好像我們常看到一些例子,學佛的人知道了一些佛法,往往就拿來修理別人。我們常看到在家的也好,出家的也好,學佛的人自己懂得了一些佛法里的概念,一旦看到某些人不如法,馬上就會修理人家:你看,你還是一個學佛的人,居然這么做!
比如說吧!吃素的問題,假使我們知道某人吃素,有一天也許發現菜裡面或餅干、糖裡面有蛋,而他吃了,於是有人說:「你看他明明吃素,竟然還吃雞蛋!」其實他究竟為的是什麼?我們曉得有很多人,會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話,假使有人講他:「你是個吃素的人,怎麼也會吃這些雞、鴨、魚肉?」有些人可能不只吃雞、鴨、魚肉,還會來上一大杯或者一大瓶的酒,如果遇上有人講他,他也有理由說:「其實喝酒、吃肉,只不過經過我的腸胃而已,所謂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坐。我從來不執著它、不計較它。」各位想一想,如果真的不執著、不計較,為何一定要酒肉穿過腸肚,而不是青菜、豆腐、蘿卜穿過腸肚?這樣聽來煞有其事的堅持,不同樣也是計較、執著嗎?結論是:人想做什麼,即使不對,也可以找一百個理由來支撐。
所以佛法除了告訴我們要「修行」,後面還有二個字,叫做「辦道」。不僅修行,還要辦道,往往我們知道修行,是於身、口、意,怎麼樣去調理自己。辦什麼道?肯定的說:如果講修行,不是照自己喜好的道理方法,按自己的意思去修養,必須要依於佛陀所說的道理、方法;也就是說能夠通往覺悟這條道路的道。所以有的時候,我們人自以為是在修行,其實可能只是照自己的意思在修行,並不是依於釋迦牟尼佛所說的道理方法,做一些偏差、錯誤的調整。
講到這裡,我再回復到剛剛講到的,世間法都是相對法,我曾經說過一個學佛的人要明辨是非,不參與是非。很多人感覺很難理解;明辨是非就是說,於是非要能明了,要能分辨,可是怎樣才能不參與呢?凡事不參與,不就變成一個消極、逃避現實的人嗎?
其實問題不在這裡,問題是在於「明辨」二字。你如果真正能明辨,就沒機會去參與。我們不妨思考一下這個問題「是與非」,我剛剛舉例說明甲與乙的意念、想法,分別都認為自己是「是」,別人是「非」,那麼究竟誰是誰非呢?兩人辯論是非,都說自己站在「是」的一方,可是卻要把這個「非」安在別人的頭上,所以才會引發爭論。學校也有辯論比賽,比如說,軍事與政治那一個重要?比如說,精神與物質那一個重要?不也是在那裡辯論?
那種辯論可以尋找各種不同的資訊、數據來支持自己這方的論點和重要性,可是那並不是明辨。所謂明辨是明了的辨別。事實上,世間如果談到軍事與政治,它本來就是不可偏廢;談精神與物質,於人而言,也是缺一不可。為什麼一定非要去爭辯那個重要,那個不重要?所以在這個地方說是說非,不過就是以自己已經具備的那些知識、經驗,所搜集到的資訊,去強調自己,推翻對方而已。那隻不過是「辨」,可是並不是「明」。如果要真正明了、辨別它,所謂的是、非,於人與事究竟的利益在那裡?只要能把握這一點,那麼關係到軍事,它的利益如果是好的,也沒有不對;關係到政治,至終的結果是好的,那它也是對的。
所以世間的是非,本來即是相對,而我們偏要強調自己、否定他人的話,那自己只是在一個自我意識的交相辯論之下進行,並不代表自己真正明了些什麼。你如果真正明了,也不可能不會辨別,那麼自然就不會去參與是非。明辨是非而不參與是非,可以說就是把握在「明辨」兩個字上,能夠如此,你就很容易面對人與事。至少我們可以佛法的觀點,去看所謂的是非,它強調人的自我意識,無非是五蘊的變化作用而已。
所以也不能不談到因緣的問題、因果的問題,為什麼要強調所謂一切的法都是因緣而生,一切的法總離不開因果?因為任何的人與事,凡是問題的發生,必有其因緣法則的牽制,有其因果關係的牽引。在因緣法則的互動上,你能夠明辨,在因果關係的秩序上,你能夠無礙的話,那麼你就是一個修行的人。
以我個人而言,經常有一些學佛者,也是修行的人,會問我:「老師父,你是怎麼修行的?」我往往只告訴他:「如果你想學我,你最後只是像一個人,不可能成為佛菩薩。」為什麼?你學的是人,不是在學佛菩薩。學人,最後充其量是跟那個人一樣;只有學佛菩薩,最後才能跟佛、菩薩一樣,必須要把握這個要領。所以很多人問我,我是怎麼修行的?想跟我學若照著我的方式、歷程來做,即使學得再像,並不表示自己就是一個修行人,就能成佛、成菩薩。
同樣,不僅僅是我的問題,即使我們學佛或者學菩薩,也不可能完全照他的修養過程,一步一步照著去做,為什麼?比如說,釋迦牟尼佛是八相成道,你如果要學釋迦牟尼佛那樣修行,容我講了一句不好聽的話,那隻有趕快死,死了以後,先找一個國王做父親,才能成為太子。因為八相成道,第一相就是悉達多太子降生,頭一個就辦不到。學佛,不是去學他的相,而是學他的道理、方法;依於那些道理、方法,他提出很多的例證,證明會得到覺悟,而且是圓滿覺悟的結果。
所以有的時候,往往有人問我,我總是說,大家都是在這裡學佛,不要去學某一個人;否則的話,所有的修行不過只是模仿某一位偶像而已。我們看現在歌壇上,盛行模仿演出,的確熱絡,好像也能博人一笑,可是最後當歡樂靜止下來的時後,第一個反應,他自己又具備了什麼風格呢?模仿得再好,並沒有屬於自己的特色,就好像我們寫毛筆字、畫畫,或者是做什麼,如果都只停留在模仿別人,不是真正針對自己所具備的條件、自己的興趣而去修行的話,最後都是別人的,跟自己並沒有關係。就好像很多人學了於右任先生的字,我常說,學他的字可以參考,可是縱使寫得再像「於右任」的字,你也絕不是於右任。
因此我們談修行,一定要以自己做為對象,而不是別人。佛、菩薩已經有所成就,或者有所修養的高僧大德,其實都不可以將他們視為一個標本,也就是並不能當作一個藍圖。是的,信佛、學佛,才可以成佛;但是,如果信佛並不是學佛陀的道理、方法,那麼你就沒有機會跟釋迦牟尼佛一樣,達到佛陀的境界。這都是我們修行人必須要具備的認識、了解,才不致有所偏差、錯誤,即使有,我們也可以去慢慢調整它。
經過兩個晚上,最後我在這裡,貢獻大家一個「學佛的方程式」,如果從來沒聽過的,可能會有一些想法,學佛還有什麼方程式?在此我提出來,不管你有沒有聽過,聽過的,可以加強記憶,沒有聽過的,也可以做為參考。
我所說的學佛,要把握幾個要領,也就是所謂的方程式。當你有所起心動念的時候,不要只是去計較或者執著,必須要進一步去認識、了解,而且當你有所認識、了解的時候,還要回復到你原來的計較、原來的執著上,看看改變了多少?發現計較慢慢減少,執著也慢慢地減少。如果能夠這樣發現的話,那麼可以說就是在學佛了。
我再重復一遍,所謂學佛的方程式:不管任何時候的起心動念,當它發起的時候,你不能夠只是一味地去計較、執著,必須進一步去認識、了解;而且這種所謂的認識、了解,還關係到你原來的計較、執著是不是減輕了?如果沒有減輕,你只停留在一種自我意識的計較、執著里。如果你進一步去認識、了解,原來的計較、執著都減輕了的話,你就已經在學佛了,也就是說你已經走在菩提道上了。久而久之,你必然能圓成菩提,達到真正佛菩薩的那種等覺或者圓覺的境界。
這兩個晚上,我跟各位提到的一些問題,或許有些人有一個感受,怎麼盡講一些好像跟佛法不相關的事。其實我提出很多的問題,然後再提出一些怎麼樣去把這個偏差、錯誤,告訴我們進一步去認識、了解,那麼你就有機會去化解問題,也就是我剛剛講的方程式,因為一些問題的發生,必然關係到你的起心動念。起心動念一旦發起,我們往往只會計較、執著,即使學佛的人,也難免有所計較、執著。不過只是計較、執著並不能解決問題,所以我們必須進一步去認識、去了解,你原來的那些起心動念所關係的問題,即使有所認識、有所了解,還是必須要回復到你原來計較的,跟執著的那個症結點上,看看內容,成份有沒有減輕?有沒有改變?如果有,就表示過程當中已經有所化解,久而久之,可以說你就是一個修行人,你就能夠得到修行的成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