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雲禪師:如何做個修行人

如何做個修行人

   我們昨天晚上介紹怎麼去面對問題、認識問題、了解問題,而後去發現問題的所在。可是一旦對問題有所發現發現到它的一些淵源,或者彼此間的因果關係時,我們該怎麼辦?所以緊接著,今天晚上就是要跟各位介紹如何做個修行人
   這個題目的主題、理念,就是在當你面對問題有所認識、了解、發現之後,怎麼樣去將問題化解,也就是說,將你原有困擾的問題,讓它不復存在,遠離我們每一個自己。
   當然,化解問題的本身,還是需要具備條件的。所謂的條件事實上,佛法中也告訴了我們很多,可是問題是怎樣去慢慢培養它,如何把佛陀文字上的一些道理方法,轉換為自己的道理方法而去化解自己的問題。這可以說就是一個學佛的修行者必須具備,不只停留在認識和把握上,還要去實踐它。所以我在此擬出一個主題,叫做「如何做個修行人」。
   往往我們一般人會修行的人在一個好像不食人間煙火的位置,所以我們常常以為修行人似乎都是應該躲在山裡、關房裡、石頭洞里,或者是一些偏僻難尋的精舍茅蓬或者是寺院里。認為只要是遠離人群、出離社會,躲在一個特定的地方過,屬於自己的日子而不管他究竟在做些什麼,我們都認為他是行人。也由於我們把「修行」應該去注意的一些條件忽略了,只是一味的想讓自己孤立起來,所謂的遠離紅塵世俗,才算是修行
   通常我對這類看法並不反對,可是似乎有一個存在的問題,當你遠離人群,遠離眾生把自己隱居起來,不管你在從事什麼樣的修養工夫,的確,你會保持不僅僅清凈,似乎好像連自己的智慧也驟然開了,甚至於已經覺悟到什麼相當的境界。可是,一旦離開了那個偏僻、孤寂、清凈環境,回返這個社會,回到這個充滿了人的世界當你再度面對人與事,究竟又能作得了多少主?也就是說一旦當你面對人、事上的紛亂,發生問題的時候,原本一個人躲起來時的那些修養用不用得上?
   我們知道佛陀曾經以太子出家,到處參訪。參訪什麼?很簡單,吸取眾人的知識經驗。也是他花了很多的時間,吸取很多善知識知識經驗之後,他才有雪山苦行因緣。他並不是一開始就去苦行,一個人孤立起來。這個理念說明什麼?很簡單當你要把自己一個人孤立起來,做所謂的修行,請問你,修什麼?修些什麼樣的內容?參究什麼樣的問題?面對的又是什麼?
   所以我們常常把釋迦牟尼佛的雪山苦行,當成一個樣版前提,而不計他以前花了那麼長的時間,去吸取他人的經驗。至少大家都知道,善財童子曾經做過五十三參,參什麼?他是參訪不同的對象,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內涵,拿來做為自己道業上修養的一些借鏡藍圖。換言之,一個修行人只把自己孤立起來,並不表示你已經是在修行。因為你是一個人孤立,在這其中;究竟有什麼憑藉可以幫助你去修行
   現在我們把「修行兩個字,稍做一個簡單的解釋,你就可以聯想很多。所謂「修」,就是改正或改錯。把自己的缺失修正過來,那就是「修」。什麼叫做「行」?就是指你的行為,因為我們人的行為難免有所偏差、錯誤。因為依於自己的自我意識,總是會產生若干偏差或錯誤
   只要依於自我意識,往往不是落於感性,就是太理性。在世俗之間,一個人太過感性的話,我們會奉勸他能理性一點;那一個人太過理性的話,我們希望他感性一點。許多學者專家提出一個建議:說如果人能在感性理性中間找到一個平衡點的話,那就好辦事了!這在佛法中是不可能的。因為感性理性本來就像一個小孩子玩的翹翹板,它不可能平衡,因為我們是人,是人總是不偏於感性就偏於理性,總是一邊高,一邊低。也就是說,一個翹翹板,我們要使它成為一個平行線,沒有高低,並不表示那個上面有人或者是沒有人。如果我們肯定翹翹板上面有人的話,即使兩個人的體重相同,它也不可能成為一個平行、沒有高低的現象
   所以,佛法談人於自我意識中,並不去感性理性的本身的好與壞,而是當你表現感性的時候,為什麼要表現?而表現的時間因緣適不適合?於你所面對的人與事合適否?當你理性的時候,也是如此。也就是說佛法並不刻意強調感性理性的任何一邊,何者為優,何者為劣,問題是在乎「運用」。
   可是,我們也不能夠以世俗觀點說:反正感性也好、理性也好,運用之妙,從乎一心。其實那是不能的,當一個人過於感性的時候,必定他自己已經不能控制自己了;當一個人太過於理性,他一定顯得冷酷無情。那麼我們怎麼去運用它,產生它的妙用這是很難把握的。所以今天晚上,我們就以「修行」來談,一個自我現實生活當中,面對人與發生問題的時刻,我們要怎樣去探討它,而能認識、了解,甚至於能有發現;當然最要緊是如何去化解問題。
   剛剛我提到修行兩個字,很簡單連貫起來說,就是當我們人的行為表現,如果有了錯誤偏差的時候,我們怎麼樣去修正它。這看起來,似乎很容易事實上,我們會聯想到另外一個問題──當你意念在面對問題的時候,你能不能夠把你的自我意識,真正做到所謂自我能夠掌控?如果你自我不能掌控,那你面對的問題,所謂主觀、客觀也只是一個高低上程度差異。至於錯了沒,有沒有偏差,在主觀意識之下,幾乎很難去確定。
   我們舉一個很簡單例子:假使有兩個在那裡談論一些是是非非,我們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好像可以看得很清楚誰是誰非。可是,一旦當自己成為當事人的時刻,在是非發生的時候,你是不是還能像原先旁觀者一樣保持那份冷靜超然,
得很清楚?何況是非的本身,我們如果去探討,會發現一個問題:當兩個站在那裡分別爭論孰是孰非的時候,甲或是乙都說自己是「是」,對方是「非」。甲辯說自己是、乙是非,乙呢?也強調自己是、甲是非。我們絕不可能發現,甲認為自己是「非」、乙是「是」,為什麼?如果如此,爭執是非的局面也就不成立,也就根本沒有是非可言。問題是,每一個人都強調自己,都認為自己是「是」,別人是「非」。即使戰勝了堅持了自己所謂的「是」,一旦發現自己認定的「是」,結果是「非」的話,到頭來還是有理由去掩護自己,會說一句話,怎麼說?「我怎麼知道會這樣。」這就是人的通病即是偏差,也就錯誤
   佛法並不在分別這些「是」、「非」或者偏差錯誤,而在乎應該怎麼去把握。佛法告訴我們,不管所發生的結果是那一方面,你都需要秉持面對的勇氣,不是什麼客觀的條件,而是依於什麼規范,做為人的要求。這些規范,不是說大家認為如何就是規范。這個規范,它所要求的結果必定是好的,必定是利益的,也就經典裡面所說的「饒益功德」。所以佛法本身並不在於它的過程如何,而是在乎它的結果是不是饒益功德
   從佛法的這個觀點上,我們就可以發現,不管任何一方面關係到人或者是事,所產生的結果是是也好、非也好;對也好、錯也好;其實在這所謂的器世間-人的世界本來就是相對的世界也可以說世間的法都是相對的。佛法它是告訴我們當你面對這些相對法,如何去突破,顯現它的絕對。
   以世間法而言,只有相對,沒有絕對。我們舉一個例子來說,美與丑。究竟什麼算是美?什麼算是丑?比如說,擺在講座上的花有各種不同的顏色,那你說,以顏色而言,那一種最美?誰也不能肯定。只要肯定都是自我意識。「我認為」,一定都是這么說,那也是由於只要每一個人有一個各自的「我」,就有必然不同的我意識有我看法,或者是說我的感受。
   也基於人的本身有自我意識的存在,所以在面對美與丑的時刻,還是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標準自己的喜惡去面對美、丑。比如說,我們常常聽到有這些話:這個人很漂亮、很帥氣,可是他德行不好;比如說,我們看到某一些人長得雖不美麗,但她有一顆善良的心。也就是說既然有外在的美,也就同樣有內在的美。當我們以人的立場,面對人無論男或女,你的第一個反應、第一個感受所選擇的,究竟是著重表面、還是內在?當然還是以表面做為你的第一種視覺上、聽覺上的肯定。
   因為內在的只憑視覺上、聽覺上是不能把握的。也由於這些身為人難免有的缺失,所以我們要發現人的內在美,已經是比你原來只從視覺、聽覺上的時間距離差上一截,因為你自我意識已經有了先入為主的觀念。比如說吧,有的時候,如果自己沒有,別人卻能擁有,我們往往會有一個怎麼樣的想法有什麼了不起。可是當自己也有的時候,剛開始也很得意,時間久了,也會覺得不怎麼樣。
   為什麼人都有這些偏差錯誤,以自我意識的形態表現出來?因為我們人都是根據以眼睛所見、耳朵所聞,去面對問題。所以我們常常誤會一個人,卻不認為那是誤會,反而會信誓旦旦地說:我親眼看到的就是如此!
   各位不管是從任何一個媒體,例如電視上,也常會發現這么一些可笑的事,什麼事?比如說,當一位婦女,在打一個小孩,或者罵一個小孩的時候,這中間有路人經過,這路人第一個直覺的反應是什麼?一定是說:這個女人怎麼這個樣子,欺負一個小孩。這時自己的意念就立刻產生,根據你所看到的、聽到的,的確擺在眼前是一位婦女在罵一個小孩、打一個小孩,可是你並不知道,他們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他們又為什麼產生這樣的現象?一旦發現原來那個是母親,那個是她的兒女,很可能你自己感覺,我怎麼這么糊塗
   當然以最近這些年建立起來的兒童福利法,即使做父母的,也不可以虐待自己的子女,似乎打啊!罵啊!都不應該。在這情形之下,學校常常要求家庭家長要多照顧孩子,強調家庭教育的重要。而往往家庭裡面認為孩子求學,是由學校去教,應該是學校責任。如果我們都站在自已的立場,以自我意識去面對的話,這個問題最後是誰也不管誰。
   如果一個所謂維護兒童福利的方式來看,你打小孩、罵小孩就不對了,不管你是什麼身分。那同樣說,如果學校要對小孩施予一些懲罰,那我們就曉得曾經有這種事,什麼事?因為有一孩子學校老師罵了,甚至於打了手心,小孩回去告訴他的父親,他父親馬上到學校老師理論。我們曉得這在報紙上曾經也報導過這則消息,最後發現這個做父親的,原來是一位某地區的民意代表。他所強調的是什麼?不管我的孩子不好,教育是你的責任,可是你不應該罵他,也不應該打他的手心,這是虐待兒童
   但是,我們有沒有想到一個問題,為什麼這個做父親的,不先問問自己的孩子老師為什麼要罵你?甚至於還要打你的手心?如果他本身沒有特權,很可能他會心平氣和。以家庭教育的方式,面對他兒女,一般都會說:你是否做錯了什麼?否則的話,老師不打別人,不罵別人,為什麼要打你、罵你?我並不是說,有特權的人都是這樣對兒女,那倒不是。我們曉得,很多時候,往往這類家庭的家教,要求比一般人還嚴格,為什麼?至少他有一個想法你是我的兒女,你不可以丟我的臉,也就是說:你不可以不好你應該做得比別人還要好。
   我現在舉例的這些問題,其意在那裡那是只依於各自的自我意識而去面對問題。當然這些現實上的問題,本來就不可以避免,佛法也不否定。那麼,談到一旦面臨這些問題,我們該如何去認識,怎麼去了解、發現呢?究竟佛法裡面說了些什麼?在座的,如果學佛有一時間,至少知道,所謂修行,就是修正我們自己的行為。所謂行為,也就關係到身、口、意。
   身體的行為、語言的行為、思想的行為,這是我們面對人與發生問題時,離不開的三類行為範疇。剛好這三種行為,既可以造業,也可以顯道的三項必要條件。所以也有人把佛法的身、口、意當成三業,表面看似乎是對的,如果我們把它稱之為善與惡的業,好的是善業,做不好的是惡業的話,那麼我們的身、口、意的確是三業。
   可是佛法依於善與惡來講,惡的是世間法,善的還是世間法,只是依於因果的感報,做惡的將來苦果,做善的將來樂果,唯一的區別是在這裡。於我們生死大事的解脫,於道的修養,的確並不止於善的種子因就足以成就。因為「修行」的重點是與「道」相關。這個「道」在佛法中稱為菩提。所以我們有所謂的菩提大道說法,究竟菩提道是什麼?就是佛法裡面有很多道理方法,你運用這些道理方法,能夠把你的問題,原本可能造作成業的,反而不會使它成為業,反而還能見道,這種道就叫做「菩提道」。
   有的人菩提作「覺悟」的解釋,並不全然正確菩提只是一條通往覺悟的道路,它的本身並不是覺悟。比如說:煩惱中有菩提,當煩惱的時候,一付心煩意亂的樣子,怎麼會有菩提?並不是說煩惱中有覺悟,而是說煩惱中有其道。那個「道」就是依於佛陀道理方法,由於你已經學習到很多知見,在現實煩惱的行為中,你知道怎樣去突破你的煩惱、化解你的煩惱,這樣的道路就稱之為「菩提道」,所以菩提不等於覺悟
   我們要怎麼樣運用佛陀道理方法,才能走在菩提的道路上?我們先把身、口、意這三個東西先分析一下,身、口、意我們稱之為人的行為,是行為表現的一些條件,於身體,我們曉得是從肢體方面到整個色身範圍,他的一切行為動作;口是依於言語而起,你所說的話,涉及到音聲語意內容;於意而言,就是你的意念,所發起的思想或者是觀念。這三種行為,在佛法中還有更詳細的分析。另外有一概念上的名詞,叫做「十業道」,也有叫做「十善道」。其實不管是業也好、善也好,至少我們可以把握它是道,在這個道裡面說明一些什麼?我們要把的是它建立起的一些知見
   於身而言,通常我們是講殺盜淫,因為身體的行為,一個是動作上面的殺,殺死一些生命;除了殺以外,就是偷盜的行為;除了殺生的行為、偷盜的行為,還有一個就是男女淫逸的行為。這些都是於身的行為,表現在殺生、偷盜、淫逸上。
   假如我們身體在表現某種殺生行為的話,請問,殺一條豬看來比較嚴重,還是殺一隻雞?如果要打死一隻螞蟻一隻蒼蠅或者一隻蚊子的話,那就簡單了。可是,我們人在這上面的分別,絕大多數的人認為,殺人是絕對不可以,如果殺馬、牛、羊,因為這些好像是人類食物,也無可厚非;至於蟑螂螞蟻蒼蠅蚊子根本就是一堆害蟲。
   請問,同樣是生命,為什麼就有如此的分別?講到這裡,我又想到一個問題,曾經有人問我:這些蟑螂螞蟻蒼蠅蚊子都是一些害蟲,如果不把它殺掉,它很可能就是一些帶菌的媒體,如果我不殺掉它,反而會給人惹來更多的問題。其實我們現在講所謂環保觀念,並不贊成使用消滅這些所謂的蚊子蒼蠅蟑螂殺蟲劑,因為這些會造成二次公害。
   我們身為一個學佛的人,該怎麼面對這些問題?常常有人問我該怎麼辦?其實我不一定要使用那些殺蟲劑,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達到效果。比如說,家裡面把紗門紗窗的設備,不妨做周全一些,就可以減少一些蚊蟲蒼蠅或者其它東西的進入。當然不是紗窗紗門做好了就不會有這些問題。比如說螞蟻,它幾乎是無孔不入,那你就要考慮到自己家庭本身的清潔工作。所以我們常常只去歸咎螞蟻如何,而不自己的檢討,你的清潔工作做得怎麼樣?
   至於有人說,我的紗窗、紗門都做得很好,可是我人要進進出出,難免它會著我進來,久而久之,房子裡面還是有那麼多蚊子那麼多蒼蠅,怎麼辦?我剛剛也說了,我們可以不直接殺它,只要運用一下智慧,比如說,你把所有的窗戶、門都關起來,打開一個門,而且是通風的門(就是風吹進來的那個門),你拿殺蟲劑從最裡面慢慢噴出來,我們曉得,這些蚊蠅,它們不喜歡那種味道,當然它就循著那些好空氣方向飛,最後從裡面慢慢噴出來,應該多都走了
   當然也有人問,萬一還有一些死在裡面,怎麼辦呢?所以大家要了解,所謂仁慈、悲憫並不是百分之一百,問題是你所有的起心動念是要殺它,還是只是希望它離開?如果你為了要殺死它,當然就是殺生,這些我們知道是病菌的媒體,對人不管是大人小孩都是不好,我們應用這種方便的法,心裡面並沒有一種殺它的意思的話,你還是可以做,至少你沒有一殺生的心。
   當然佛法是要求眾生平等,人當然不能殺,其實凡是有生命、有情感反應的生命都不該去殺。所以也有人說:那些植物,蔬果、花草,不是也有生命嗎?你是出家人,不是也吃它,也會使用它?所以我們要了解,佛法中談殺生,是如何界定的?凡是有情感反應的生命,什麼是情感反應?比如說殺害它時,它會掙扎,會痛苦,會喊叫,這些叫做有情眾生。我們講殺生,是叫你不要刻意的去殺它,無心之過,只要是人都是難免的。並不是表示難免,就不管它了,我們還是要以一種仁慈、悲憫的心去面對。
   其次,我們看偷盜的問題,一般人來說,涉及偷、搶,都是名譽的事。當然以目前這個混亂社會,的確有很多人滿不在乎偷人家、搶人家,完全不勞而獲,就可以去滿足自己的慾望。正因為如此,談到不去偷、搶,也是針對這些有心去作姦犯科的人來說,絕不會是對那些在意念中,從來不曾想偷人家、搶人家的人說的。殺生如此,偷盜也是如此。
   再來身體的行為是指邪淫,其實講邪淫這個名詞並不正確,因為它本來是講「淫」,「淫」的本意只是超越的意思,或者貪多的意思。所以有很多人解釋,在家居士只要不邪淫(出家根本不可以淫),以這種方式去解答問題。其實我們看看,以在家居士而言,好像只局限在夫妻關繫上,其實站在佛法觀點,只要貪多,即使是夫妻,如果過份同樣是淫逸。後面的逸就是安逸、逸樂。你如果過份貪多,在男女中間去求得逸樂,那就身體造作的行為,是不對的。
   第二大項,接著我們看口的行為。以口而言有四點:一種叫兩舌,什麼叫兩舌?就是講「是非」,開口總是不離是非非,在這裡道是,在那裡道非;在這裡講非,在那裡講是。一個舌頭把是是非非都講遍了,這就叫做「兩舌」。並不是說人有兩個舌頭,而是口舌表現出不同的語意也就是講論是非長短之意。
   其次是說「惡口」,即惡劣的言語。普通我們說惡言惡語,就是指對人家詛咒,漫罵等,那些非常狠毒的話,都屬惡口的範圍。
   第三個叫作「妄語」,即虛妄的話,也就是不實在的話。因為不實在、虛妄言語,會造成一些傷害,或者說以不實的方式造成欺騙,使其受到傷害。不過在佛法中,談妄語也有方便的地方,所謂方便,即是當你講這些話,雖然不實在,話里有虛假,可是如果你目的是為了化解問題,調和別人的煩惱的話,使人家能得到利益,這個叫做方便妄語也就是說妄語如果不會造成傷害,還是可以有限度地運用它,不過那隻是一種方便,不是究竟。
   第四個口的行為,叫作綺語。綺語是什麼?也就是怪力亂神,包括色情言語,和講述一些教人家不可知而感到很奇怪、玄妙的話,都叫做綺語。可以這么形容:好像美麗的謊言,其實那隻是部份,而非全部,因此有人把美麗的謊言解釋作綺語,那並不夠,同時它還關係到一些所謂怪力亂神、蠱惑眾人的謾妙言語都是不正常的話,像我們講所謂色情言語、未卜先知、似是而非的預言,都是屬於綺語。於口的行為,在這個方面是值得我們去認識。
   除了身、口的行為,第三大項就是意的行為。我們談意,就是講意念,人的意念往往是透過身、口而表現出來。我一開始談到所謂感性理性的問題,那就是一種自我意識。我們的意念是怎麼發起的?那是根據我們眼睛所看、耳朵所聽、鼻子所嗅、舌頭所嘗,以及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一種反應,這種就是意的行為,或者我們稱之為意念。這個意念包含三大類,是大家最熟悉的佛法名詞貪、瞋、痴。
   談到意念必須先談到貪。人類貪的慾望可以說無止盡,我們常常說貪得無厭,這種因意念的發起而造成的慾望,完全繫於自我意識。當然凡涉及有關的人與事,幾乎大大小小都免不了一個貪字,所以在一個人的意念中,如果有了貪,很可能就會不顧一切,什麼事情都能做得出來,只要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所以有句俗話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可堪形容。
   除了貪的行為之外,再者是瞋。瞋,一般指的就是因忿恨、忿怒、仇恨所產生的一種瞋心。人有時在暴力顯現時,就是一個意念的瞋所顯現的一種現象。比如說,人與人之間,假使對某人印象不好,即使他跟別人好,甚至都會去告訴對方,這個人如何不好。為什麼?因為這個人曾經跟你結下怨恨也就是自已的意念中,已經有了仇恨、忿怒之心。輕微一點,就是所謂的「成見」。人與人之間幾乎都少不了因為成見,而反應出一種瞋恨的心。
   於意念的行為,最後一個我們談到痴。這個痴,很多人解釋為愚痴,其實那也不對。我們講痴,是以痴迷論,因為迷惑而產生一種痴的意念。比如說,有個關於乞丐公主故事公主長得漂亮身分當然更特殊;以人的看法,身為乞丐去追求公主,幾乎是不可能的。那個故事裡面有一句這么的對白,值得大家思考。很多人告訴乞丐公主不可能嫁給你,不可能喜歡你;可是這個乞丐不死心,他說:除非公主親口說我才相信。以後這個公主也承受不了,因為乞丐天天都守在公主會經過的地方,使公主倍受困擾。有一公主當面向乞丐說:我並不愛你。但是那個乞丐因為痴迷而產生意念,竟然說出來:你愛不愛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愛你。這就是一種痴迷的例子
這並不是我們一般所謂的單戀、單相思,因為單戀、單相思對方不一定知道你愛他。痴迷幾乎是已經會造成傷害到別人,使別人產生相當不自在,甚至障礙,那才叫做痴。比如說,簽六合彩,總認為只要這個明牌能中,我就發財了。那是痴迷於什麼?痴迷於數目字,最後是不是一定就能得到?
   菩提寺前有一土地公廟,那土地公廟有一香爐,常常三更半夜都有人到那裡燒香,守在那個地方,察看掉落下來的香灰,顯現一個什麼字,或顯現幾個什麼字。依照這種所謂的數字,視為明牌(神明指示的牌),再去簽注,結果呢?屢簽不中,為什麼?我們看一個9或者是一個6,橫著、直著都差不多,究竟是9還是6呢?再說這種所謂的阿拉數目字,如果以香灰掉下去的形狀,絕不可能有一個完整的形狀,都是自己的意思去揣測認定。
   在高雄縣甲仙鄉我們有一處禪林,前面也有一個土地公廟,早年搬到甲仙還不很久,這個土地公廟本來破破爛爛,沒人管。有一次我到甲仙去,看這土地公廟前張掛著八仙彩,放著水果,點著香、蠟燭,當然,我就反應到,大概是有在這裡拜土地公,簽中了六合彩。可是不到二十天,那個土地公廟,八仙彩被扯攔了,連燒金紙的金爐都給砸了,為什麼?大概他‥‥台語叫做「杠龜」了。他「杠龜」不要緊,他搗毀那個土地公廟,都是因為痴迷而造成的。
   所以我們人依於身體的行為,離不開殺、盜、淫;於言語的行為,離不開兩舌、惡口、妄語、綺語;而意念的行為離不開貪、瞋、痴。人在面對人與事,凡是發生偏差、錯誤,幾乎因這三者造作而發生的。
   談修行,我常說修行是修理自己,不是修理別人。自己身、口、意的行為,如果偏差、錯誤你必須去改正它,你的行為當然就有機會相應於道了。不偏差、不錯誤又是以什麼為標準最簡單說法,就是不會造成傷害。所以我一直強調,所謂學佛者,真正應有的觀念,不管於身、於口、於意,你所有的行為表現不傷害別人,自己也不受到傷害,那就是你修行所得到一種成果。就好像我們常看到一些例子學佛的人知道了一些佛法,往往就拿來修理別人。我們常看到在家的也好,出家的也好,學佛的人自己懂得了一些佛法里的概念,一旦看到某些人不如法,馬上就會修理人家:你看你還是一個學佛的人,居然這么做!
   比如說吧!吃素的問題,假使我們知道某人吃素,有一天也許發現菜裡面或餅干、糖裡面有蛋,而他吃了,於是有人說:「你看他明明吃素,竟然還吃雞蛋!」其實他究竟為的是什麼?我們曉得有很多人,會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話,假使有人講他:「你是個吃素的人,怎麼也會吃這些雞、鴨、魚肉?」有些人可能不只吃雞、鴨、魚肉,還會來一大杯或者一大瓶的酒,如果遇上有人講他,他也有理由說:「其實喝酒、吃肉,只不過經過我的腸胃而已,所謂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坐。我從來不執著它、不計較它。」各位想一想,如果真的不執著、不計較,為何一定要酒肉穿過腸肚,而不青菜、豆腐、蘿卜穿過腸肚?這樣聽來煞有其事的堅持,不同樣也是計較、執著嗎?結論是:人想做什麼,即使不對,也可以找一百個理由來支撐。
   所以佛法除了告訴我們要「修行」,後面還有二個字,叫做「辦道」。不僅修行,還要辦道,往往我們知道修行,是於身、口、意,怎麼樣去調理自己。辦什麼道?肯定的說:如果講修行,不是照自己喜好道理方法,按自己的意思去修養必須要依於佛陀所說道理方法也就是說能夠通往覺悟這條道路的道。所以有的時候,我們人自以為是在修行,其實可能只是照自己的意思在修行,並不是依於釋迦牟尼佛所說道理方法,做一些偏差、錯誤的調整。
   講到這裡,我再回復到剛剛講到的,世間都是相對法,我曾經說過一個學佛人要明辨是非,不參與是非很多人感覺很難理解;明辨是非是說,於是非要能明了,要能分辨,可是怎樣才能不參與呢?凡事不參與,不就變成一個消極、逃避現實的人嗎?
   其實問題不在這裡,問題是在於「明辨」二字。你如果真正能明辨,就沒機會去參與。我們不妨思考一下這個問題「是與非」,我剛剛舉例說明甲與乙的意念想法,分別都認為自己是「是」,別人是「非」,那麼究竟誰是誰非呢?兩人辯論是非,都說自己站在「是」的一方,可是卻要把這個「非」安在別人的頭上,所以才會引發爭論。學校也有辯論比賽,比如說,軍事與政治那一個重要?比如說,精神物質那一個重要?不也是在那裡辯論?
   那種辯論可以尋找各種不同的資訊、數據來支持自己這方的論點和重要性,可是那並不是明辨。所謂明辨是明了的辨別。事實上,世間如果談到軍事與政治,它本來就是不可偏廢;談精神物質,於人而言,也是缺一不可。為什麼一定非要去爭辯那個重要,那個不重要?所以在這個地方是說非,不過就是以自己已經具備的那些知識經驗,所搜集到的資訊,去強調自己,推翻對方而已。那隻不過是「辨」,可是並不是「明」。如果要真正明了、辨別它,所謂的是、非,於人與事究竟的利益在那裡?只要能把這一點,那麼關係到軍事,它的利益如果是好的,也沒有不對;關係政治,至終的結果是好的,那它也是對的。
   所以世間是非,本來即是相對,而我們偏要強調自己、否定他人的話,那自己只是在一個自我意識的交相辯論之下進行,並不代表自己真正明了些什麼。你如果真正明了,也不可能不會辨別,那麼自然就不會去參與是非。明辨是非而不參與是非,可以說就是把握在「明辨」兩個字上,能夠如此,你就很容易面對人與事。至少我們可以佛法觀點,去看所謂的是非,它強調人的自我意識,無非是五蘊的變化作用而已。
   所以也不能不談到因緣的問題、因果的問題,為什麼要強調所謂一切的法都是因緣而生,一切的法總離不開因果?因為任何的人與事,凡是問題的發生,必有其因緣法則的牽制,有其因果關係的牽引。在因緣法則互動上,你能夠明辨,在因果關係的秩序上,你能夠無礙的話,那麼你就是一個修行的人
   以我個人而言,經常有一學佛者,也是修行的人,會問我:「老師父,你是怎麼修行的?」我往往只告訴他:「如果你想學我,你最後只是像一個人,不可能成為佛菩薩。」為什麼?你學的是人,不是在學佛菩薩學人,最後充其量是跟那個人一樣;只有學佛菩薩,最後才能跟佛、菩薩一樣,必須要把握這個要領。所以很多人問我我是怎麼修行的?想跟我學若照著我方式、歷程來做,即使學得再像,並不表示自己就是一個行人就能成佛、成菩薩
   同樣,不僅僅是我的問題,即使我學佛或者學菩薩也不可能完全照他的修養過程,一步一步照著去做,為什麼?比如說,釋迦牟尼佛是八相成道,你如果要學釋迦牟尼佛那樣修行,容我講了一句好聽的話,那隻有趕快死,死了以後,先找一個國王父親,才能成為太子。因為八相成道,第一相就是悉達多太子降生,頭一個就辦不到。學佛,不是去學他的相,而是學他的道理方法;依於那些道理方法,他提出很多的例證,證明會得到覺悟,而且是圓滿覺悟的結果。
   所以有的時候,往往有人問我,我總是說,大家都是在這學佛,不要去學某一個人;否則的話,所有的修行不過只是模仿某一位偶像而已。我們看現在歌壇上,盛行模仿演出,的確熱絡,好像也能博人一笑,可是最後當歡樂靜止下來的時後,第一個反應,他自己又具備了什麼風格呢?模仿得再好,並沒有屬於自己的特色,就好像我們寫毛筆字、畫畫,或者是做什麼,如果都只停留在模仿別人,不是真正針對自己所具備的條件自己的興趣而去修行的話,最後都是別人的,跟自己並沒有關係就好很多人學了於右任先生的字,我常說,學他的字可以參考,可是縱使寫得再像「於右任」的字,你也絕不是於右任。
   因此我們談修行,一定要以自己做為對象而不是別人。佛、菩薩已經有所成就,或者有所修養高僧大德,其實都不可以將他們視為一個標本也就是並不能當作一個藍圖。是的,信佛學佛才可以成佛;但是,如果信佛並不是學佛陀的道理方法,那麼你就沒有機會釋迦牟尼佛一樣,達到佛陀境界。這都是我們修行人必須要具備的認識、了解,才不致有所偏差、錯誤,即使有,我們也可以去慢慢調整它。
   經過兩個晚上,最後我在這裡,貢獻大家一個「學佛的方程式」,如果從來沒聽過的,可能會有一些想法學佛有什麼方程式?在此我提出來,不管你有沒有聽過,聽過的,可以加強記憶,沒有聽過的,也可以做為參考。
   我所說學佛要把幾個要領,也就是所謂的方程式。當你有所起心動念的時候,不要只是去計較或者執著必須要進一步去認識、了解,而且當你有所認識、了解的時候,還要回復到你原來的計較、原來的執著上,看看改變了多少?發現計較慢慢減少,執著也慢慢地減少。如果能夠這樣發現的話,那麼可以說就是在學佛了。
   我再重復一遍,所謂學佛的方程式:不管任何時候的起心動念,當它發起的時候,你不能夠只是一味地去計較、執著,必須進一步去認識、了解;而且這種所謂的認識、了解,還關係到你原來的計較、執著是不是減輕了?如果沒有減輕,你只停留在一自我意識的計較、執著里。如果你進一步去認識、了解,原來的計較、執著都減輕了的話,你就已經在學佛了,也就說你已經走在菩提道上了。久而久之,你必然能圓成菩提,達到真正佛菩薩的那種等覺或者圓覺的境界
   這兩個晚上我跟各位提到的一些問題,或許有些人有一個感受,怎麼盡講一些好像跟佛法不相關的事。其實我提出很多的問題,然後再提出一些怎麼樣去把這個偏差、錯誤告訴我們進一步去認識、了解,那麼你就機會去化解問題,也就是我剛剛講的方程式,因為一些問題的發生,必然關係到你的起心動念。起心動念一旦發起,我們往往只會計較、執著,即使學佛的人,也難免有所計較、執著。不過只是計較、執著並不能解決問題,所以我們必須進一步去認識、去了解,你原來的那些起心動念所關係的問題,即使有所認識、有所了解,還是必須要回復到你原來計較的,跟執著的那個症結點上,看看內容,成份有沒有減輕?有沒有改變?如果有,就表示過程當中已經有所化解,久而久之,可以說你是一個行人你就能夠得到修行的成果。

83.5.15.台南市立文化中心演藝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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