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法法師:佛說梵網經菩薩戒本釋義9

佛說梵網經菩薩戒本釋義9

第四十二、為惡人說戒戒

佛子,不得為利養故,於未受菩薩戒者前,若外道惡人前,說此千佛大戒,邪見人前,亦不得說,除國王,餘一切不得說。是惡人不受佛戒,名為畜生生生之處不見三寶,如木石無心,名為外道,邪見人輩,木頭無異。而菩薩於是惡人前,說七佛教戒者,犯輕垢罪。

為惡人說戒戒,又名非處說戒戒。前一戒是說教誡者不明白經律,犯菩薩戒。此戒是對已理解經律的教誡法師,為了利養妄授戒於他人,同樣是犯菩薩戒,故特製此戒。

「若」受過菩薩戒的「佛子,不得為利養故,於未受菩薩戒者前」。是指通達理解經律的教誡法師,不能為了名聞利養,於未受大戒的人前,進行說戒、誦戒、講戒、授戒、布薩、羯磨等。「若外道惡人前」也不能「說此千佛大戒,」因為外道惡人不信三寶毀謗佛法,如在他們面前稱說戒法,反而會毀謗千佛所傳的大戒。而且在「邪見人前,亦不得說」千佛所傳的大戒。因為邪見之人,謗無因果,沒有正知正見,如在他們面前說戒,一樣會受毀謗。但「除國王」之外,其「餘一切」人「不得說」。國王是一國的元首,如總統、主席等等。佛法的興毀與國王有關。如世尊住世的時候,以佛法僧付囑國王、宰官,讓他們護持三寶,使正法得以住世。所以國王、宰官想了解戒律內容,是可以給他解說,以便佛法的弘揚。《十誦毗尼序》中說:「波斯匿王請佛時,正當布薩,諸比丘言,大王我等作法事。王言,欲聽。諸比丘白佛,佛言,從今日聽在王前說戒。」除了國王宰輔大臣以外,其餘沒有受大戒的人,皆不得為他們說戒,以免毀謗。

「是惡人不受佛戒,名為畜生生生之處,不見三寶,如木石無心,名為外道。」惡人之輩,由於貪欲、嗔恚,障礙自心,殺盜淫妄覆蓋了本體,所以不能接受佛戒。這一類人善惡不分是非不辨,雖有佛性,但因愚痴畜生無別。失去了菩提種子生生世世所在之處,不得見聞佛法三寶,如木石無心。其實木石也有感應道交的時候,如東晉道生法師認為闡提也有佛性,曾於江蘇虎丘山聚石為徒,闡述闡提成佛之說,當時頑石點頭,承認他說的對。後世遂有生公說法,頑石點頭之說。惡人之輩,名為外道又名「邪見人輩,」雖然是有知有覺,但毀謗佛戒,愚昧無知,與「木頭無異」。「而菩薩於是惡人前,說七佛教戒者」,是指菩薩為了名聞利養,於惡人前說七佛所傳的教戒,是菩薩「犯輕垢罪。」

1、此戒具四緣犯

(1)是未受戒人(外道惡人);

(2)未受戒人想;

(3)為利養說;

(4)前人得聞,犯。

2、開遮

惟遮不開,唯對國王宰相大臣說,不犯。

3、果報

邪見人說戒,則輕褻正法;不說則護持正法

第四十三、無慚受施戒

佛子信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毀犯聖戒者,不得受一切檀越供養亦不國王地上行,不得飲國王水。五千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賊。若入房舍城邑宅中,鬼復常掃其腳跡。一切世人皆罵言,佛法中賊,一切眾生眼不欲見。犯戒之人畜生無異,木頭無異。若故毀正戒者,犯輕垢罪。

無慚受施戒,又名故毀禁戒戒,又叫故起心犯戒戒。凡是受了菩薩大戒,要清凈受持,不可有絲毫的違犯。如起心動念有意去犯凈戒,其過失是很重的。受了要有慚愧心,如無慚愧心,則罪垢日增。犯了戒去接受施主供養佛說真是可憐憫者,故特製此戒。

「若佛子信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毀犯聖戒者,不得受一切檀越供養亦不國王地上行,不得飲國王水。」是指信心出家發心求受千佛所傳的心地正戒,已具正知正見,是人天福田僧,應受人天供養。但是受戒以後煩惱現前,自己不能堅護禁戒,犯了心地戒,則失去了福田僧的資格,不能接受一切施主的四事供養也不能在國王地上自由行走;不能飲國王水。因為犯戒之人,不知慚愧,即犯戒法就更容易犯國法。犯了國法就要受法律的制裁,不是管制就是坐牢,人身就得不到自由。《佛藏經中說:「佛言,我聽持戒比丘而受供養,破戒比丘我則不聽受一滴水。」因此出家受戒以後,不能故意犯戒,要特別謹慎。

「五千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賊。若入房舍城邑宅中,鬼復常掃其腳跡。」《大智度論》中說:「菩薩具足五百戒,每一戒都有十位善神護持,五百戒則有五千位善神擁護。如一旦破戒犯法,則有五千大鬼常隨其身,遮在其前,讓其不得自由。」破戒之人,接受施主供養,用施主財物,可以說是佛法中之盜賊。破戒之人所到之處,地皆污染,為使清凈庄嚴鬼神不得不掃去犯戒者的腳跡。「一切世人皆罵言,佛法中賊,一切眾生,眼不欲見。」護法鬼神,罵破戒之人為賊,世間上的正人君子,對破戒的人,也罵他們為佛法中之盜賊。因為破戒之人,不但沒有給佛教增光,反而損壞了僧人形象,所以一切眾生不願見破戒的人。「犯戒之人愚痴不知,邪正不分是非不辨,與「畜生無異。」犯戒之人既毀戒體,又不懺悔,與「木頭無異。」《藏經中說:破戒比丘竊入我法,此人衣食飯,皆是盜得。被鬼神罵,被世人罵,命終之後必定墮落三途。「若故毀正戒者,犯輕垢罪。」受戒出家菩薩,若沒有慚愧心,故意毀犯如來所制的正戒,是菩薩「犯輕垢罪。」

1、此戒是遮業,具三緣犯

(1)輕視戒律

(2)故意想;

(3)起心欲犯,念念輕垢罪。

2、開遮

惟遮不開

3、果報

起心欲犯,障礙三學;持戒清凈,道心堅固定慧開發。

第四十四、不供養經典

佛子,常應一心受持讀誦大乘經律。剝皮為紙,刺血為墨,以髓為水,析骨為筆,書寫佛戒。木皮轂紙,絹素竹帛,亦悉書持。常以七寶無價香花,一切雜寶為箱囊,盛經律卷。若不如法供養者,犯輕垢罪。

供養經典戒,又名不敬經律戒。前一戒是說犯戒之人鬼神呵罵;此戒是說持戒之人,天龍擁護。因為戒是無上菩提之本,經是諸佛之母,所以為恭敬供養、流通經律使正法久住,故佛特製此戒。

「若佛子,常應一心受持讀誦大乘經律。」是指受過菩薩戒出家佛子,為使正法久住,平常應一心受持讀誦大乘經律。受是領受,即一心領納經律的義理,持是修持攝念於心,明記不忘。如《法華經》中說:「若善男子、善女人如來滅後,受持是經,若讀若誦、若解說、若書寫,得千二百意功德。以是清凈意根,乃至聞一偈一句通達無量無邊之義。解是義已,能演說一句一偈至於一月四月,乃至-歲諸所說法,隨其義趣皆與實相不相違背。」唐代高僧義凈法師,見到許多人經典恭敬他就寫了一首詩:「晉宋齊梁唐代間,高僧求法長安。去人成百歸無十,後人焉知前者難。路遠碧天唯冷結,沙河遮日力疲殫。後賢如未諳斯旨,往往將經輕易看。」就是勸大家要恭敬佛經。以下是恭敬供養、流通經律:

一、為法捨身恭敬供養。「剝皮為紙,刺血為墨,以髓為水,析骨為筆書寫佛戒。」是指發心剝自己身上的皮,作為紙張;刺自己身上的血為墨,用骨髓作為水,析身骨作為筆,為法忘軀,來書寫佛戒經典,流通法寶,使法身慧命得以永恆的存在。如古來大德,刺血書寫《法華經》、《金剛經》、《華嚴經》、《彌陀經》等,就是對法的恭敬供養

二、為法流通經典:「木皮轂紙、絹素竹帛、亦悉書持。」木皮是指古代的人樹木的皮做紙;轂紙是用柏樹的皮做成紙;絹素是一種薄的白色絲織品;竹帛是用竹片舒展為紙,古代還沒有發明造紙時,就用這些來書寫經典。如印度的貝葉經,就是書寫在貝葉上。現在印刷術很發達,流通經典就方便多了。

三、以財寶供養經典法寶。「常以七寶無價香花,一切雜寶為香囊,盛經律卷。」即發心用不堅固身外之物世間種種珠寶,用來庄嚴裝飾經律,供養世出世間法寶福德是無量無邊。如《金剛經中說:「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是對佛經恭敬若不如法供養者」是指受過菩薩戒佛子,如不一心行菩薩道,不弘揚佛法,也不願捨身命財寶供養三寶者,是菩薩「犯輕垢罪。」

1、此戒是遮業

佛法恭敬心,得罪。

2、開遮

惟遮不開

3、果報

慢法,則遠離正法。敬法,則生生世世常遇妙法

第四十五、不化眾生

佛子,常起大悲心,若入一切城邑舍宅,見一切眾生,應當唱言,汝等眾生,盡應受三皈十戒。若見牛馬豬羊一切畜生,應心念口言,汝是畜生,發菩提心。而菩薩入一切處山林川野,皆使一切眾生菩提心,是菩薩若不發教化眾生心者,犯輕垢罪。

佛經恭敬,輕慢佛法則罪過恭敬佛經,學好教理弘揚佛法,積極做教化眾生工作,是菩薩應有的職責。若不廣化眾生,違背了菩薩四弘誓願,與菩提心相違,故佛特製此戒。

「若佛子,常起大悲心,若入一切城邑舍宅,見一切眾生,應當唱言,汝等眾生,盡應受三皈十戒。」是指受過菩薩戒佛子,以度眾生作為自己的事業。如《金剛經中說:「所有一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若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就是要發願眾生眾生無盡,世界無盡,菩薩大悲心也是無盡。因此凡入城邑舍宅的時候,見到一切眾生,不論是尊卑貧富貴之人,應當提醒他們,皈依佛法三寶受持十戒。因為三皈十戒乃是一切眾生的歸依處,是成佛的正因。所謂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真是諸佛子。《菩薩戒經》中說:「若人聞三寶名,則不墮三惡道,何況是至心皈依三寶功德更是不可思議。」《六祖壇經中說:「皈依覺,兩足尊;皈依正,離欲尊;皈依凈,眾中尊。」所以三寶苦海的大舟航,是眾生的大慈父,能保護眾生,不落三途出離苦海,到達彼岸,完全是依仗三寶功德十戒又名十善業,是菩薩十無盡的波羅提木叉。如要趣向菩提,必須發心受持十戒

「若見牛馬豬羊,一切畜生,應心念口言,汝是畜生菩提心。」菩薩不但見到人要勸他發心修行,就是見到牛馬豬羊貓狗等畜生,也應當在心裡做如是念,一切眾生皆具靈知覺性,皆當作佛,只因迷而不覺墮落畜生道中,雖然墮落但有覺性,只要發菩提心覺悟自心,返妄歸真,就可脫離畜生之報。並默念三皈依四弘誓願發願迴向一切畜生菩提心,永離畜生道生人道天中修行佛法

「而菩薩入一切處山林川野,皆使一切眾生菩提心。」是指菩薩游化人間時,不論走到哪裡,凡是看到人畜一切眾生都要教化他們發菩提心,願他們成佛,這樣教化眾生才是菩薩慈悲心腸。「是菩薩若不發教化眾生心者,」違背了菩薩的大願「犯輕垢罪。」

1、此戒屬於遮業具四緣犯

(1)是眾生

(2)眾生想;

(3)無教化心;

(4)遇可教化,而不去教化,犯。

2、開遮

惟遮不開

3、果報

不教眾生則失大利;教化則得大利益。

第四十六、說法如法

佛子,常應教化起大悲心。若入檀越貴人家,一切眾中,不得立為白衣說法。應在白衣眾前,高座上坐。法師比丘,不得地立為四眾說法。若說法時,法師高座,香華供養四眾聽者下坐。如孝順父母,敬順師教,如事火婆羅門。其說法者,若不如法說,犯輕垢罪。

前一條戒中說,若入城邑曠野山林中,凡見一切眾生,皆應教化他們發菩提心。此戒是具體教化的方法,就是要說法利生,讓眾生知道佛法的重要,故特製此戒。

「若佛子,常應教化,起大悲心。」受過菩薩戒佛子,弘揚佛法,常應教化眾生,見到一切眾生要起大悲心,拔苦與樂是菩薩應有的責任。「若入檀越貴人家,一切眾中,不得立為白衣說法。應在白衣眾前,高座上坐。」法師居士的邀請,到施主家或富貴的人家,說法時要尊重佛法,不得站立為白衣說法,應該在大眾前面,坐在高座上說法。「法師比丘不得地立為四眾說法。」法師如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四眾弟子說法時,也不得站立說法。「若說法」的「時」候,「法師」應坐在「高座」上,法座前擺放著「香花供養」,表示對法的恭敬。「四眾弟子「聽」法「者」,應按次第在「下坐」,這樣才是如法如律。《四分律》中說:「人坐己立,不得為說法,除病應當學。人卧己坐,不得為說法,除病應當學。人在座,己在非座,不得為說法,除病應當學。人在高座,己在下座,不得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如孝順父母,敬順師教,如事火婆羅門。」聽法的人,應該親近法師,觀其功德隨順教導,恭敬法師孝順父母、不敢怠慢,尊師重道依教奉行。如事火婆羅門那樣,至誠懇切禮拜才有功德。「其說法者,若不如法說,」是「菩薩犯輕垢罪。」《四分律》中說:不得與反抄衣人說法,除病應當學。不得為衣纏頸人說法,除病應當學。不得為覆頭人說法,除病應當學。不得為裹頭人說法,除病應當學。不得為叉腰人說法,除病應當學。所以,法師說法時依據戒律,應高坐上座香花供養,為四眾說法,「若不」是「如法說」法,即是輕慢佛法,是菩薩「犯輕垢罪」。

1、此是遮業具三緣犯

(1)不如法

(2)不如法想;

(3)不如法說,犯。

2、開遮

若聽法者病重,或王力自在雖不如法說,不犯。

3、果報

如法,則令彼此皆招慢法之罪如法,則令彼此皆有敬法之益。

第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佛子,皆以信心受佛戒者,若國王太子、百官、四部弟子,自恃高貴,破滅佛法戒律。明作製法,制我四部弟子,不聽出家行道,亦復不聽造立形像佛塔經律。立統官制眾,使安籍記僧。菩薩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廣行非法,如兵奴事主。而菩薩正應受一切人供養,而反為官走使,非法非律。若國王、百官,好心受佛戒者,莫作是破三寶之罪。若故作破法者,犯輕垢罪。

具有權勢的執政者,如稟受了菩薩大戒,是三寶弟子,則應該護持三寶利益。如不護持三寶,反而恃勢限制佛教,則違背了佛陀的教誡,故特製此戒。

「若」受過菩薩戒的「佛子,皆」是「以」有「信心而來求「受佛戒者」,如果是沒有信心則不會來受戒。「若」以信心受戒的「國王太子」文武「百官、四部弟子、」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自恃高貴,」認為自己在社會上有地位,退失了菩提心就想「破滅佛法戒律,明作製法。」制定出一套限制僧尼辦法,限「制我四部弟子。不聽出家行道,亦復不聽」興建寺廟叢林、塑「造」、樹「立」佛菩薩的「形像佛塔,」以及流通「經」典戒「律」等書。這是破壞佛法三寶的罪惡行為,使人失去了福田,後果是非常可怕的。同時還控制僧眾「立統官制眾,使安籍記僧。」設立管理僧尼的機構,如古代的僧統、僧正,禁止出家人正常的法務活動。安設簿籍,記錄僧尼名字、限定僧眾名額、不許出家修道等等。不善意的保護僧團,是非罪過的。

菩薩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廣行非法,如兵奴事主。」菩薩比丘本是修道之人,是僧寶。如來正法住世,眾生的慧命不絕,完全依賴僧寶,應該受到尊重,以禮相待讓其高座表示尊敬白衣是未受戒的俗人,要尊敬僧寶,應該地立。但是眾生顛倒反而為白衣高座,比丘地立,廣行非法之事如兵奴事主,使比丘尊嚴受到欺辱是不應該的。「而」且「菩薩正應受一切人供養」,「反」而「為官走使」,真是「非法非律」。如是欺壓僧人,實是佛門不幸

「若國王、百官好心受佛戒者,莫作是破三寶之罪。若故作破法者,犯輕垢罪。」國王、百官,過去世中,曾經修過福慧,所以能好心受佛正戒。應該要保護正法,紹隆三寶,始不忘靈山會上的付囑。切莫作破滅三寶罪人。如發心菩薩,故意作破滅佛法的人,犯輕垢罪。

1、此戒具四緣犯

(1)是三寶事;

(2)三寶事想;

(3)有制限心;

(4)制限得成,犯。

2、開遮

假設種種制限,以提高僧尼素質,弘揚正法,不犯。

3、果報

非法制限,斷滅三寶罪過無邊;以弘揚正法,制限非法出家,護持三寶功德無量。

第四十八、破法戒

佛子,以好心出家而為名聞利養。於國王百官前說佛戒者,橫與比丘比丘菩薩戒弟子作系縛事,如獄囚法,如兵奴之法,如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肉,非餘外蟲。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若受佛戒者,應護佛戒,如念一子,如事父母,不可毀破。而菩薩外道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如三百矛刺心,千刀萬杖打拍其身,等無有異。寧自入地獄經於百劫,而不一聞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而況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緣亦無孝順之心,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破法戒,又名自壞內法戒。僧人如有過失應按僧團內部,依法處理,切莫向俗人說出家僧人過失,如向俗人妄說佛戒,即使不犯國家法律,也是有佛門尊嚴。內破和合的僧團,外絕施主信仰,故佛特製此戒。

「若」受過菩薩戒的「佛子,以好心出家而為名聞利養」是指菩薩出家因緣各有不同:有的出家是為了生死,弘法利生;有的出家是為了名聞利養。也有當初發心出家,原是為了生死,但後來與貪名好利的同事在一起,慢慢地染上習氣,也成了為名為利之人。所以為名為利出家都不是好心出家。「於國王、百官前說佛戒者,橫與比丘比丘菩薩戒弟子,作系縛事。如獄囚法,如兵奴之法。」是指菩薩出家動機不純,內無實德,外裝有德行樣子,以博取國王太子、百官的信任,在他們面前說佛戒。一般有三種情況

一、尊貴之人,素有崇敬,所以在他們面前說佛戒,令他們信受,增長善根,護持三寶,目的是對的。

二、尊貴之人威力自在,依仗他們的威力,鎮壓自己的同行。「橫與比丘比丘尼及菩薩戒弟子作系縛事,如獄囚法」令修道者不能出離。又「如兵奴之法,聽其使命。」以污辱同類這是不應該的。

三、自己不能守戒,見持戒比丘,就反而加以毀謗,便於國王百官前,妄說佛戒,以非法治罰持戒比丘這就違背了最初的好心出家。這正「如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肉,非餘外蟲」能吃獅子肉。《蓮花面經》中說:「佛告阿難,譬如獅子命終,若空、若地、若水、若陸,所有眾生不敢食獅子身肉,唯獅子自身諸蟲自食獅子身上肉」。《七夢經》中說:「獅子死經多日,眾獸猶生怖畏等不敢近。多日之後,身中自生其蟲,食盡獅子肉」。「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蓮花面經》中說:「阿難我之佛法,非余能壞,是我法中諸惡比丘,破我三大阿僧祗劫積行勤苦所集佛法。」所以,佛法的破滅,是教內自己的腐敗,互相毀謗,互相殘害所致。「若受佛戒者,應護佛戒。如念一子,如事父母,不可毀破。」好心出家,受佛戒的菩薩比丘,要護持戒體,戒是諸佛法身慧命。戒體一旦破壞,法報應三身,就不能獲得。所以,保護佛所授的戒體,如父母思念自己的子女那樣愛護,切切不可毀破。

「而菩薩外道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如三百矛刺心,千刀萬杖打拍其身,等無有異。」 菩薩痛苦災難是可以忍受,但聞到有人毀破佛戒這種聲音內心痛苦與傷身的痛苦,是沒有兩樣的。所以「寧自入地獄,經於百劫」來拯救佛戒,「而不一聞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而況自破佛戒,」那是不應該做的。所以,好心出家受佛戒者,不可隨便向俗人說僧人的事。如「教人」對佛法失去信心,使俗人生起「破法因緣那是違背三寶,「亦無孝順之心」。作為佛子,以求出生死,廣度眾生目的,「若」為了貪圖名利,「故」意「作」毀辱僧伽的事「者」,是菩薩「犯輕垢罪。」

1.、此戒具五緣犯具性遮二業

(1)是佛弟子

(2)佛弟子想;

(3)有治罰心;

(4)所對人(國王百官等);

(5)正行治罰,犯。

2、開遮

在濁世中,護持正法比丘可藉國王大臣的勢力、保衛佛法,不犯。

3、果報

破壞佛法,損辱僧眾得無量罪;護持佛法,令僧眾安樂得福無量。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

這九戒是四十八輕戒中第五段的總結,奉勸學者應當好好學習,以恭敬心奉持菩薩戒,四十八輕戒到此已全部講完

戊三、總結四十八輕戒

諸佛子,是四十八輕戒,汝等受持。過去諸佛已誦,未來菩薩當誦,現在諸菩薩今誦。

這時佛陀諸佛子說,是四十八輕戒,你們要好好地受持,切勿違犯。不僅你們是要受持此戒,既過去的諸佛,已誦持四十八輕戒;未來的諸菩薩,當誦四十八輕戒;現在的諸菩薩,今誦四十八輕戒。佛陀大悲教誡,諄諄慈誨,要銘記在心,切勿忘記。

乙五、流通

丙一、結勸

丁一、勸眾奉行

戊一、舉聽誦法

諸佛子聽,十重四十八輕戒,三世諸佛已誦、當誦、今誦,我今亦如是誦。

佛陀又對諸佛子說,你們要認真諦聽,這十重四十八輕戒是諸佛本源心地,也是眾生成佛的根本。所以,三世諸佛皆誦十重四十八輕戒,我釋迦牟尼佛也隨順諸佛,如是誦十重四十八輕戒。

戊二、囑流通人

汝等一切大眾,若國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受持菩薩戒者,應受持、讀誦、解說、書寫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一切眾生,化化不絕。

前面已說三世諸佛,皆誦十重四十八輕戒。所以你們一切大眾,不論是國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其中包括淫男、淫女、黃門、奴婢鬼神等,既已受菩薩戒,皆名第一清凈者。應該受持、讀誦、解說菩薩戒。同時要書寫佛性常住戒卷,令其流通三世,使一切眾生都能受持盧舍那佛心地法戒,展轉流布,化化不絕,代代相傳。

戊三、誦持利益

得見千佛,為千佛授手,世世不墮惡道八難,常生人道天中。

這是說明受持、讀誦、解說、書寫菩薩戒利益:一、得見千佛,在現世中,得見一佛,即見千佛聖人,為千佛授手,摩頂授記。二、世世不墮惡道八難,離一切苦厄。三、常生人道天中,受種種之妙樂。

戊四、重勸奉行

我今在此樹下,略開七佛法戒,汝等大眾,當一心學波羅提木叉,歡喜奉行,如無相天王品勸學中一一廣明。

佛說我現在坐於菩提樹下,簡略地開示佛法戒,此七佛法戒乃是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所說心地法。你們在會的大眾,當要一心學習波羅提木叉,歡喜奉行受持。如想詳細了解心地戒,在大部梵網經無相天王品、勸學品中一一還有廣大的篇幅說明。

戊五、時眾歡喜

三千學士,時坐聽者,聞佛自誦,心心頂戴,歡喜受持

這時三千大千世界中,同時稟受菩薩戒的有學之士,在法會中聽到佛自誦十重四十八輕戒,皆悉心心頂戴如來的教誡,大家都非常歡喜受持菩薩戒

丙二、結示

丁一、結示

戊一、總結本品

爾時釋迦牟尼佛,說上蓮花台藏世界,盧舍那佛所說心地法門品中,十無盡戒法品竟,千百億釋迦亦如是說

這時,娑婆教主釋迦牟尼佛,說了以上蓮花台藏世界,盧舍那佛所說的,心地法門品中,十無盡戒法品(即十重四十八輕戒包括了無盡的戒品)以後,千百億釋迦也同樣如是說盧舍那佛,所說心地法門品,去教化千百億世界中的一切眾生

戊二、舉十處說法

從摩醯首羅天王宮,至此道樹下,十住處說法品,為一切菩薩、不可說大眾受持讀誦,解說其義亦如是。千百億世界蓮花世界微塵世界

前面已經略說本佛、跡佛所說的戒法。至於說法地點,已在序分中說過:「爾時釋迦牟尼佛,從初現蓮花台藏世界,東方來入天王宮中,說魔受化經已,下生南閻浮提至七歲出家,三十成道------於寂滅道場,坐金剛華光王座。乃至摩醯首羅天王宮,其中次第十住處所說。」已經說明了經文前後的相呼應。現在,這里又舉出釋迦牟尼佛從摩醯首羅天王宮,來到娑婆世界,在菩提樹下成就無上正覺以後,即不離樹下,身遍法界。示現十處說法,為一切菩薩、不可說大眾宣說盧舍那佛所說心地法門品。一切大眾受持、讀誦、解說菩薩戒,亦復如是。不但此世界釋迦牟尼佛如是說法,即千百億世界蓮花台藏世界微塵世界中,一切諸佛亦復如是,宣說菩薩心地戒,利益一切眾生

戊三、明所說

一切佛心藏、地藏、戒藏、無量行願藏、因果佛性常住藏,如是一切佛說無量一切法藏竟。

千百億微塵世界中一切諸佛所說的戒法有哪些?簡單的說

一、「心藏」,其中含有二義:1、此真如心體,含藏無量功德妙用,能出生一切善法。2、是指三賢位的三十心法

二、「地藏」,是指心地戒法,如大地一樣,蘊藏萬物,能生長一切萬物,也是專指菩薩的十地聖位。

三、「戒藏」,是指心地戒法,具有離過絕非,止作持犯的功能,同時也是指十重四十八輕戒而言。

四、「無量行願藏」,是指三賢十聖所發起的無量一切妙行,無量無邊百千大願。也是指菩薩六度萬行,十大願王等。

五、「因果佛性常住藏」,是指從初發心菩薩戒,直至百劫修相好,其殊勝的妙因,名因藏;成等正覺佛果名果藏。一切眾生皆具真如佛性,名佛性常住藏。如是心、地、戒、行願、因果,等藏是別名佛性常住藏為總名。即本具之真如佛性隨緣不變,依心性說,名清凈本心不生不滅;在地名為真如平等理地;在戒名為光明金剛寶戒;在行名為普賢萬行;在願名為諸大願王;在因名為本源自性妙因;在果名為究竟無上菩提涅槃妙果。以上名字雖然各別,但總名為佛性常住藏。廣大包含、圓融遍攝,具足一切無盡戒法,這是本佛、跡佛,一切諸佛所說心地戒,無量一切法藏,已宣說圓滿

戊四、歡喜奉行

千百億世界中,一切眾生受持歡喜奉行。若廣開心地相相,如佛華光王七行品中說

本佛、跡佛,已宣說無盡戒品以後,千百億世界中的一切眾生,都受持菩薩戒歡喜奉行佛陀的教誨。若要廣為開示心地戒相,其戒相的內容大部《梵網經》中,如佛華光王七行品中,還有詳細的解說。

丁二、偈贊法益

戊一、贊持法益

明人忍慧強,能持如是法。未成佛道間,安獲五種利。

一者十方佛,憫念常守護。二者命終時,正見歡喜

三者生生處,為諸菩薩友。四者功德聚,戒度悉成就

五者今後世,性戒福慧滿。此是諸佛子,智者善思量。

這是用偈頌來贊嘆奉持菩薩戒利益。明人是指明白世出世法的人,他具有堅忍的定力智慧,才能受持心地戒,受持心地戒法的明達之士,將來決定成佛。但在未成佛道之前,已安然地獲得五種利益

一、受持菩薩戒的人心地清凈,感得十方諸佛愍念加持,常為守護,與諸佛感應道交,聖道日增。如《金剛經中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護囑諸菩薩。」

二、持戒清凈:具正知正見的人,即使業報已盡,生命結束,在臨終時,了知善惡因果正見分明,自知決定不墮落三惡道,因此而心生歡喜

三、持戒的人生生世世,常生人天上,處處所遇到的都是菩薩,以諸菩薩作為道友,互相策進,共同修行。

四、功德積聚:一切善法圓滿成就波羅具足六度萬行,諸善功德自然悉皆成就

五、持本源佛性的人:全修在性,全性在修,因此在今後世中,福德智慧圓滿具足將來決定成為兩足尊的大聖佛陀。所以,受持菩薩戒的一切佛子,有智慧菩薩,應該善為思量,所謂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依法修行是真佛子

戊二、序學法事

己一、勸規戒體

計我著相者,不能生是法。滅壽取證者,亦非下種處。

欲長菩提苗,光明世間。應當靜觀察,諸法真實相。

不生亦不滅,不常復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

如是一心中,方便勤庄嚴菩薩所應作,應當次第學。

於學於無學,勿生分別想。是名第一道,亦名摩訶衍。

一切戲論惡,悉從是處滅。諸佛薩婆若,悉由是處出。

以上已說明了有智慧佛子,要善於思量眾生本源的戒體,如法修行。但執著於我的外道著相凡夫,他們不相信戒體,就不受持也不生起心地戒法。

滅壽取證的二乘,也不是下種菩提之處。因為,二乘是屬於焦牙敗種之類,既不發菩提心,也不願眾生隨時隨地可以滅去現實壽命,以取證偏空涅槃。所以不是下種之處

凡夫、二乘,欲長菩提之苗,以智慧光明遍照世間,就應該在這心地戒法中,發起無礙的清凈智慧寂靜觀察一切諸法真實體相。此實相清凈圓滿,既不屬於緣生,也不是緣滅,所以名不生不滅。它不同於凡夫生滅也不同於外道的斷常之見;萬古恆如而不屬於常,剎那不住而不屬於斷,故名不常復不斷。這圓滿清凈本源心地也不墮於一般所謂的來去,或一或異的數量,所以名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既不屬於生滅、斷常、一異、去來,究竟是什麽法呢?惟有在這心中,運用智慧方便,勤修精進無上菩提,才能證得。如是精勤庄嚴無上菩提,不是凡夫外道、二乘所能做到的,是發大乘心,受大乘戒的菩薩,所應做的偉大事業。雖然發心,但必須要次第如法地修學,方得相應。如何次第修學?即對於有學和無學,勿生分別有學和無學之想。因為不生分別是不落二乘之第一道,亦名摩訶衍之大乘法。所謂第一道,即是毗盧遮那法界的寂滅心。摩訶衍,即是大乘之方便。如是修第一道,則凡夫外道、二乘,一切戲論的惡法,悉從是處息滅。因為,諸佛薩婆若的一切智,乃是一心之智,神通三昧諸法,悉由第一道之摩訶衍而出生。所以,此之不思議的心地戒法,必須要善於觀察,才能獲得滅惡生善之功能

己二、勸護戒相

是故諸佛子,宜發大勇猛。於諸佛凈戒,護持如明珠。

過去諸菩薩,已於是中學。未來者當學,現在者今學。

此是佛行處,聖主所稱嘆。

以上已指出心地戒法,所以一切發心菩薩諸佛子宜發起大勇猛的心,對於諸佛的凈戒,如明珠那樣護持,不令有絲毫的損失和污染。佛接著又說,過去的一切菩薩,已於心地戒法中修學;未來菩薩將來於心地戒法中修學;現在的菩薩,如今於此心地戒法中修學。三世一切菩薩因修學而證菩提,十方諸佛依此修行,而趣向涅槃這是聖主釋迦世尊所稱嘆的殊勝法門,希望學者依戒修學,必證佛果

戊三、勸護迴向

我已隨順說,福德無量聚。回以施眾生,共向一切智。

願聞是法者,悉得成佛道。

釋迦牟尼佛又說:我已隨順盧舍那佛說此心地戒法,其福德的積聚是無量無邊。以此福德迴向法界一切眾生,施捨於一切眾生,讓眾生共同邁向如來的一切智。願一切眾生心地法,一歷耳根,永為道種,依此修行,悉皆證得無上菩提成就道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