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隨法師:《阿彌陀經要解》略注 五重玄義

【壹】五重玄義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 譯
清西有沙門蕅益智旭 解 

【要解】

原夫諸佛憫念群迷,隨機施化,雖歸元無二,而方便多門
然於一切方便之中,求其至直捷即心即佛、至圓頓即佛即心則莫若念佛求生凈土
又於一切念佛法門之中,求其至簡易不簡機務、穩當不假方便則莫若信願專持名號
是故凈土三經並行於世,而古人獨以《阿彌陀經》列為日課。豈非有見於持名一法,普被三根,攝事理以無遺,統宗教而無外,尤為不可思議

【略注】

        蕅益大師於《要解》中,首即標明修行最直捷、最圓頓、最簡易、最穩當、最方便者,唯持名念佛。此即從一代時教中選出凈土一門,於凈土門中選出持名一行,以示修行徑路。何以持名一行最方便、最直捷、最了義、最圓頓?若觀大師最後所言:「無藉劬勞修證,但持名號,徑登不退」,則可深明此義。一部《要解》,即圍繞此義而闡揚凈土宗義。能以此眼目縱觀全文,始知一部《要解》,自始至終,字字句句皆歸念佛一行,千言萬語無不在說念佛

        諸佛憫念群迷,隨機施化,廣開八萬四千法門,皆為眾生了生脫死。唯稱名念佛,求生凈土一法,最直接,最圓頓,最簡易,最穩當。通觀《要解》則知:

        「至直捷」者:念佛之人,但稱名號,即生凈土而證佛果。不經迂曲,無諸繁瑣。是為至直捷也。

        「至圓頓」者:念佛之人善根福德同佛,當下圓明,無餘無欠。一聲稱念,即圓轉五濁。雖是凡夫,卻高登補處,光壽同佛。是為至圓頓也。

        「至簡易」者:唯稱佛名,無須觀想、參究等。簡單易行,人人可依;乃至日念一聲,但終身不替,便決定橫超。是為至簡易也。

        「至穩當」者:有願必生,稱名必生,萬不漏一。已願已生,今願今生,當願當生。現生髮願持名,臨終定生凈土。諸邪業系,無能礙者。是為至穩當也。

        《要解》即圍繞此四點而敷演其義,以彰本願名號不可思議功德,以導眾機歸稱名一行。

        持名一法,雖極簡易,卻攝事理以無遺,統宗教而無外,圓收圓超一切法門。簡易穩當,直接圓頓,尤為不可思議。古大德有鑒於此,故於凈土三經中獨尊《彌陀經》,列為每日必修之功課,良以三經雖通說念佛,然《彌陀經》最簡易明了,易於受持故。古德著疏亦多註解此經,以彰持名一行,共暢如來度生本懷。

【要解】

古來註疏,代不乏人,世遠就湮,所存無幾。雲棲和尚著為《疏鈔》,廣大精微。幽溪師伯述《圓中鈔》,高深洪博。蓋如日月中天,有目皆睹。
特以文富義繁,邊涯莫測。或致初機淺識,信願難階。
故復弗揣庸愚,再述要解,不敢與二翁競異,亦不必與二翁強同。譬如側看成峰,橫看成嶺。縱皆不盡廬山真境,要不失為各各親見廬 山而已。

【略注】

        自古以來,《彌陀經》著疏雖多,今流通於世為世人熟知者,多為彌陀疏鈔》、《圓中鈔》及《彌陀要解》。

        蓮池大師彌陀疏鈔》,廣大精微,旁攝諸宗,多涉玄理。傳燈大師《圓中鈔》,高深洪博,多涉台宗妙觀。以上二書,因其內容龐博,義理繁雜,故使初機淺識,難得其要。稍有智識者,雖有涉入,亦多迷於理,而忽「信願必生」、「稱名必生」之凈宗要義,以至「信願難階」也。蕅益大師有鑒於此,再著《要解》,擇繁就簡,握其大要,唯彰「信願持名,必生凈土」宗義,特顯五濁惡人,但稱佛名,現生住不退轉,往生高登補處之殊勝。並極盡善巧,導引一切眾生,當死盡偷心,專稱佛名。

        觀此序說,知《要解》正為攝初機淺識之輩、執理廢事之人,同入信願之門,同歸稱名一行。

        《彌陀經》著疏除以上三種外,另有善導大師法事贊》,以偈頌彰《彌陀經》義,極盡奧妙。古德盛讚之,言:「今經末疏,漢和數十家。就中《法事贊》其最要也。雖非解釋,詳其贊意,巧妙深玄,含蓄無盡。實是大心海中之洪潮音也。豈可不參訂窺經之微意哉!」如此寶典,流失千餘年,近世方重現於世。此《法事贊》於凈土行人大有裨益,可惜世少流通,知者甚少。

        今於略注中,旁參諸釋,窺測凈宗心要。使有緣見聞者,知凈土一貫宗旨,而安心念佛

第一、釋名

要解】

將釋經文,五重玄義
第一釋名:此經以能說所說人為名。
佛者:此土能說之教主,即釋迦牟尼。乘大悲願力,生五濁惡世。以先覺﹝自覺﹞覺後覺﹝覺他﹞,無法不知,無法不見者也﹝覺行圓滿﹞。
說者:悅所懷也。佛以度生為懷,眾生成佛機熟,為說難信法,令究竟脫,故悅也。
彌陀所說彼土之導師以四十八願,接信願念佛眾生極樂世界,永階不退者也
梵語彌陀:此雲無量壽,亦雲無量光。要之,功德智慧神通、道力、依正、庄嚴說法、化度,一一無量也。

略注】

        蕅益大師教宗天台,故於釋文前依天台「五重玄義」略彰一經要義。所謂玄義者,即一經大義。五重者,即名、體、宗、用、教相。因名詮體,因體會宗,依宗明力用,藉名體宗用顯教相。若知五重玄義,則可通明一部《要解》大義,玄知《彌陀經》心要。

        首釋經名,此經名曰《佛說彌陀經》。

        佛即能說教主、歸勸導師釋迦牟尼,先覺名號,披弘誓鎧,乘大悲願,生於五濁惡世,欲拯群萌,惠以真實之利,令眾生得究竟安樂,故特說易行易往之法。

        所謂「先覺覺後覺」者:依通論,即自覺覺他。若依凈土一門之義釋之,其自覺者,即一句南無彌陀佛」;覺他者,亦唯一句南無彌陀佛」。如《要解》言:「一聲彌陀佛,即釋迦本師於五濁惡世所得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先覺。今以此果覺全體,授與濁惡眾生覺後    覺。」此即釋迦本師自信教人信之不可思議功德,亦唯有徹知此義方堪稱「無法不知,無法不見」,方堪稱「無上正等正覺」。以此法全體是佛境界,非九界自力所能信解故,唯佛與佛乃能徹知此義。故「無法不知,無法不見」雖通攝一代時教,實唯有徹知凈土一法,方能圓顯此義。

        私案:若觀六方諸佛證誠之文,知此經亦乃十方諸佛通說、十方世界普流行之經典,故「佛」亦可通指「十方諸佛」。

        釋迦諸佛說此經典,又秉承於彌陀諸佛咨嗟」之誓願故知此經亦是釋迦諸佛,代佛﹝彌陀﹞揚化,彰彌陀本願,勸稱名求往。則此經亦可謂彌陀自說之經,「佛」亦可別指「彌陀」也。如《要解》言:「釋迦諸佛,皆以阿彌為自。」

        佛是三界導師,四生慈父,視眾生若自己、若父母、若獨子,故欲急急救拔。此是一切諸佛出世的共同心願、本懷。阿彌陀佛示居凈土,以四十八願攝念佛眾生歸於凈土,令究竟解脫而暢本懷;釋迦如來權現娑婆,以勸歸凈土而暢本懷;十方諸佛,則以證誠勸信而暢本懷。兩土導師,一遣一喚;十方諸佛,共同護念,莫不共暢度生本懷。此經所說稱名一行,即彌陀世尊釋迦如來、十方諸佛所共暢之本懷,故善導大師言:「誓生凈土者,即稱諸佛本願意也。」

        阿彌陀佛即所說、所贊之接引導師成佛以來,於今十劫。其「若不生者,不取正覺」之誓願,已圓滿成就眾生稱念,必得往生釋迦如來見此﹝我見是利﹞,知眾生成佛機緣已熟,故為「五濁惡人」說此「究竟解脫」之法,令一切多障有情,信受佛願,執持名號,得究竟安樂大師言:

四十八願,接信願念佛眾生,生極樂世界,永階不退

        此即是彌陀本願的開顯,顯「念佛眾生,攝取不舍」義。善導大師釋「阿彌陀」即直言:「唯觀念佛眾生,攝取不舍,故名彌陀。」

        蕅益大師此釋彰四十八願之力用在第十八願,隱顯一一諸願悉歸第十八願義,善導大師開顯此義則透徹明了,言:

四十八願,一一願言:若我得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願生我國,下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四十八願接信願念佛眾生,生極樂世界,永階不退。」此即《彌陀經》宗旨,與《大經》宗旨無二無別。《要解》中處處顯彰此義,略引一二,以明其要。

一、佛以「大願」作眾生善根之因,以「大行」作眾生福德之緣
二、了此,方能深信彌陀「願力」;信「佛力」,方能深信名號功德
三、若非持名之奇勛,彌陀之「大願」,何以有此?
四、信願持名,仗「他力」故,佛慈悲願,定不唐捐。

        如是通觀,知《要解》雖多攝通途教相,宗旨唯在彰顯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念佛眾生往生凈土之超世本願。

        阿彌陀有無功德,經中所言依正庄嚴即略顯此功德,最後以無量光壽二德總攝一切。若廣言之,則智慧神通道力等一一皆無量也;略言則收攝在一名號。所謂「以名召德,罄無不盡」。法然上人彰此義言:「彌陀一佛所有四智、三身、十力、四無畏等一切內證功德,及相好光明說法、利生等一切外用功德,皆悉在彼佛名號之中,故名功德最為勝也。」此義正文中處處有釋,容後再論。

        此「釋名」玄義中,實亦通餘四重玄義。阿彌陀功德無量即顯其「體」,「四十八願接信願念佛眾生」即彰其「宗」,「生極樂世界,永階不退」即彰其「力用」。「眾生成佛機熟,為說難信法,令究竟脫」即顯其「教相」。故知五重玄義,互攝互融,可謂一義具無量義也。

【要解】

一切金口,通名為「經」。對上五字,是通別合為題也。教行理三,各論通別,廣如台藏所明。

【略注】

        經有「通、別」二題,凡釋迦所說,皆稱為「經」,為「通題」;此經別名佛說彌陀」,為「別題」。

        經為修學指南,古人於「經」義釋之尤多,諸宗皆有細說,蕅益大師只略提其要(凡無關凈土宗義者,大師多略之,此正《要解》之特色)。今略引凈宗祖師之釋,以略知一二。

        《圓中鈔》言:「由聖人金口所宣,故言經也。經者,法也,常也。十界同遵,三世不易。」

        曇鸞大師言:「經者,常也。言安樂國土,佛及菩薩清凈庄嚴功德,能與眾生作大饒益,可常行於世,故名曰經。」

        善導大師言:「經能持法,理事相應,定散隨機,義不零落。能令修趣之者,必藉教行之緣因,乘願往生,證彼無為之法樂。既生彼國,更無所畏。長時起行,果極菩提法身常住,比若虛空。能招此益,故曰為經。」

        此經所說持名一法,即十界同遵,三世不易之無上心要。能與眾生作大饒益,能令眾生得究竟解脫。凡信受奉行者,自可乘願往生,證無為之法樂。此即佛說《阿彌陀經》之用意所在。

        此經原本名為《稱贊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鳩摩羅什大師譯此經時,別以佛名為經題,以名彰德,以名顯體,以名標行,簡潔明了,直顯一經所宗。古大德無不贊此,並對此題名皆有細論,綜觀之,約有四義:

一、上符經旨:以此經唯示持名方法,故以此為題。
二、下契眾機:彌陀佛名,眾所樂聞,故以此為題。
三、義無不攝:佛名攝無盡義故,佛功德海,言名便周。諸佛稱贊護念,亦任運自攝其中,故以此為題。
四、語從簡要:令後世誦持易稱道,故以此為題。

        彌陀萬德洪名,是十方三世一切眾生之所喜樂,上至諸佛讚歎,下至鬼畜歸依;一歷耳根,永為道種,一稱佛名,速獲大利,正是不可思議功德。羅什大師名號為經題,正顯此經要義。

第二、辨體

【要解】

第二辨體:大乘經皆以實相為正體。
吾人現前一念心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學者須如此深研痛氣拶,不可徒落在語言作道領過;非過去,非現在,非未來;非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非香,非味,非觸,非法。覓之了不可得而不可言其無;具造百界千如,而不可言其有。離一切緣慮分別語言文字相,而緣慮分別語言文字,非離此別有自性。要之: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離故無相,即故無不相。不得已,強名實相。
實相之體,非寂非照,而復寂而恆照,照而恆寂。照而寂,強名常寂光土;寂而照,強名清凈法身。又照寂強名法身,寂照強名報身。又性德寂照名法身,修德寂照名報身。又修德照寂名受用身,修德寂照名應化身。寂照不二,身土不二,性修不二,真應不二,無非實相。
實相無二,亦無不二。是故舉體作依作正,作法作報,作自作他。乃至能說釋迦所說彌陀,能度佛所度生,能信心所信法,能願欣厭所願極樂,能持三業所持名號,能生三資糧所生凈土,能贊釋迦諸佛所贊彌陀依正,無非實相正印之所印也。

【略注】

        第二辨體。大乘經皆以實相為體,故蕅益大師通論判此經以實相為體。其文有三義:一、明眾生心性本具性德。二、通明諸佛(別指彌陀)修德證顯。三、別明彌陀修德能利眾生

        一切眾生本具性德,所謂「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也。此性德一體多名,或言實相、或言佛性、或稱真如。諸大乘經論於實相性體多有闡釋,所謂實相無相而無不相,則是其大要。(其言「心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彰心性正義,破內外分別之執。執西方在心外者,當善思於此。)
        實相有「性具」與「修顯」二義,心性本具如來智慧德相謂之「性德」,藉修而顯此德相謂之「修德」。性德雖生佛無別,藉修方顯。顯則為成佛,隱則為眾生。故雖生佛平等,然因修德不一,而於無差別中顯十法界差別相也。故生佛宛然,自他有別。正是「實相無二,而無不二」也。

        大師論修德時,雖意通諸佛,別在彌陀。以諸佛為能贊,彌陀為所贊所歸故。故言:「能說所說、能度所度、能信所信、能願所願、能持所持、能生所生、能贊所贊,無非實相正印之所印」也。

        眾生煩惱所障,被業力所縛,但有性德之名而無其實。彌陀稱性所發之超世悲願,即欲攝一切眾生同歸性海、同證性德;其兆載永劫積植菩薩德行,即藉修德顯性德,並以功德回施於十方眾生:「若不生者,不取正覺。」此即「佛以大願作眾生善根之因,以大行作眾生福德之緣」也。故凈土一法處處彰顯彌陀不可思議功德,此即以彌陀修德,施與十方眾生,攝入無漏性海。若論其理,此即性相一如、空有不二、理事無礙、自他不二之至極玄妙處。故大師言:「舉此體作依作正,作法作報,作自作他。」

        舉此體「作依作正」者:即彌陀以「修德實相」作極樂之依正二報,藉修顯性,以相攝眾,令生欣慕。其依報就其相言為無漏報土、就其體言為無為涅槃界。正報雖義通三身,別在「法、報」二身,故下但言「作法作報」。

        作依作正亦是廣言,略言則統攝於六字洪名中,所謂「舉此體作彌陀身土,亦舉此體作彌陀名號」也。
        舉此體「作法作報」者:即以此實相之體作彌陀法身報身,顯性修不二義,並顯凡聖同居一土、與佛同證無量光壽義,所謂「念念即佛」也、「圓凈四土,圓受諸樂」也。此即同入報土同歸性海深義,善導大師判為報佛報土正在於此。

        舉此體「作自作他」:即彌陀以實相之體自覺自覺他作他,如曇鸞大師所言:為實相身作自、為為物身作他也。「作自作他」顯彌陀正覺眾生往生一體不二,亦是彌陀內證外用上之自他不二義,與聖道自修自證之自他不理性迥別。凈土一法果徹因源,因即是果。彌陀已成正覺故,眾生稱念,必得往生。故大師廣言:「乃至能說所說,能度所度,能信所信,能願所願,能持所持,能生所生,能贊所贊,無非實相正印之所印也。」

        未覺之凡夫,有彌陀實相正印印之,故使回心皆往,同入報土。所謂「全攝佛功德成自功德」也。故信實相、願實相、行實相,則信即實相信心清凈則生實相、願即實相深信發願即無上菩提、行即實相念念即佛。是以「一念相應一念佛,念念相應念念佛」,「此界一人念佛名,西方便有一蓮生」,此即凈宗「當下圓明,無餘無欠」義。

        「舉此體作依作正、作法作報、作自作他」之義,廣說則無量無邊,如大師對法報化三身及一一諸相無非實相之種種細說;略說則入一法句,一法句者,即真實智慧無為法身。曇鸞大師將此二義歸為「法性法身」與「方便法身」,其《往生論注》言:

諸佛菩薩二種法身:一者法性法身,二者方便法身。由法性法身,生方便法身;由方便法身,出法性法身。此二法身,異而不可分,一而不可同。是故廣略相入,統以法名菩薩若不知廣略相入,則不能自利利他。

        佛之真實智慧無為法身性德,即法性法身極樂之依正庄嚴,佛之三身四德等,即方便法身修德。此二法身,非一非二,總攝佛之體、相、用等一切功德

        極樂世界即二法身之總顯,既為真實智慧無為法身,又為無量功德之方便法身。一一諸相,無非實相。如大師所言:

一名字皆詮如來究竟功德,當體即是彌陀佛三身四德,毫無差別

        此即凈土一法以相顯實相之妙義,當相即道,即事而真。聖道一門,從理入此,大倡「一花一葉,無非如來」義(自力處,凡夫絕份)。凈土一門,從事佛德入此,依相而求;其所求所得,即無上佛果、實相妙體(他力處,五乘齊入)。此無上佛果、實相妙體,全攝於一佛名之中。彌陀光壽之名號,即法界體,即實相體。以名召德,攝無不盡,故曇鸞大師言:「釋迦牟尼佛在王舍城,及舍衛國,於大眾之中,說無量壽庄嚴功德即以佛名號為經體。」善導大師承曇鸞大師義,判三經唯明專念名號得生,亦可謂彰三經皆以名號為經體也。

        蕅益大師融通聖道之理判實相為經體,意顯信願持名,妙契實相宗旨。曇鸞、善導二祖則純就凈土,直判佛名為經體。《要解》正文中亦有此義,言:「舉此體作彌陀身土,亦即舉此體作彌陀名號」又言:「以名召德,罄無不盡。」是知:若依通論,此經以實相為經體;若純就凈土而言,則此經可謂以佛名為經體也。言異義同,以佛名即實相故。此即「廣略相入」之理。

        實相之理,理深難解凡夫難知,未作細論,只略彰其大義而已。如善導大師言:「真如廣大,五乘不測其邊;法性高深,十聖莫窮其際。凈土一法,藉事顯理,理在事中,不可舍事以求理。縱然於實相之理一無所知,但能信有西方,信有阿彌陀佛,信「願生必生」,信「稱名必生」,由是而一向稱名,自然暗合道妙,得生凈土,非必須明了實相之理方可得生。縱然能一一明了,若未實證,亦屬戲論。凈土以持名為最勝方便,故不必執於實相之理。以凡夫知見,妄測實相,未免愈推愈遠,不如老實念佛。能常稱佛名,則自契於實相,以能持所持無非實相故。如印光大師言:「即此持名,原是實相;一生凈土,直契寂光。」蕅益大師順通途教相詳說實相,意在建立凈土一法與實相不相違背,稱名求往,正是實相正印,所謂「依實相理,念佛求生」也。故知大師談實相,與他宗談實相,意趣迥別,旨在指歸名號,信願專稱。其言:

一聲彌陀佛,即釋迦本師於五濁惡世所得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

        此即實相全顯,亦是對實相的究竟指歸處。其《靈峰宗論》言:

一聲彌陀,無論解與不解,如染香人,身有香氣,念念都是成佛真因。

        能著眼於此,自能體悟凈土超然獨立之處,自可不執名相而獨宗持名。此經不談玄理,但言持名,正在於此。

第三、明宗

【要解】

第三明宗:宗是修行要徑,會體樞機,而萬行之綱領也。提綱則眾目張,挈領則襟袖至,故體後應須辨宗。
此經以信願持名,為修行之宗要 。
非信不足啟願,非願不足導行,非持名妙行,不足滿所願而證所信。
經中先陳依正以生信,次勸發願以導行,次示持名以徑登不退
「信 」則信自、信他、信因、信果、信事、信理。
「願 」則厭離娑婆,欣求極樂
「行」則執持名號,一心不亂

【略注】

        修學佛法須明了修行要徑,如法修行,始能與法相應,入實相之體。故明體之後,自須辨入體之宗。

        宗者,宗旨、宗要。凈土宗要,有別於他宗之戒定慧學、六度萬行等,但以信願持名為根本。信者信本願,願者願往生行者行稱名。此即凈土宗綱要、指南、目足。前於〈辨體〉章言「能信所信、能願所願、能持所持無非實相正印之所印」,今判「信願持名為宗」,宗體相符;念佛往生,自成法爾自然之事。如《大經》所言:「自然之所牽,往生安樂國。」

        信願持名之宗旨,究其根源,源於彌陀「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之本願。三經宗旨,皆不離此。《大經》倡「一向專念」,即彰「念佛往生之本願。《觀經》言「持無量壽佛名」,此經言「執持名號,一心不亂」,同彰此義。故此經亦可謂以「一向專念」為宗,即如善導大師之判:「以念佛三昧為宗」也。自古即稱此經為《大經》略本,雖文有詳略,而義無增減

        持名一法,是如來自選的「最勝最易」之行,善導大師言:

極樂無為涅槃界,隨緣雜善恐難生,
故使如來選要法,教念彌陀專復專。

        彌陀五劫思維選擇持名之要法,為往生凈業,確定了凈土宗旨。信者即信此,由信而?願、而導行。非信則不足以啟願,非願則不足以導行,非持名妙行,則難以滿所願而證所信。前導後,後攝前,三者一體不離。有信則願生,願生則自然執持名號,稱名則自然乘佛願力,往生凈土,滿所願證所信也!

        大師將信分為「信自、信他、信因、信果、信事、信理」(詳見於後),此六信皆源於極樂之依正庄嚴,經中首標極樂依正,反復言:「極樂國土成就如是功德庄嚴」,即為啟人信心,令欣慕求往。此即彌陀成就依正庄嚴,招喚十方眾生:「欲生我國」。「汝等眾生,當信是稱贊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此即諸佛勸信處。

        若於極樂深生信仰,則願生之心自然而起(「信受即願故」)。願即厭離娑婆,欣求極樂。經言:「眾生聞者,應當發願,願生彼國。」又言:「聞是說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此即釋迦本師勸願處。

        信願既生,則行自起,以滿往生之願,以證所信之果。行即「執持名號,一心不亂」。

        所謂「執持名號,一心不亂」:即安心於本願,一心專念彌陀名號。一心即信願一心,不亂不被他種雜緣所亂,唯信佛語,唯憑本願,一心念佛,別無他法繫於心懷。如大師所言:「死盡偷心,寶此一行。」

        信願行三中,最易誤解即行。此行與他宗有別,唯以稱名為要,非從斷惑而論。但信佛願,願生凈土,如是而稱佛名號,上盡一形,下至一聲自然乘願往生其所「行」之念佛,乃仰仗他力乘願之義,非同他法六度萬行、斷惑證真之「行」。若思「乘船」與「步行」之別,自可領會此義。一向專稱,即專仗佛力,非以念佛作為修證之方法。如大師所釋,以信願之心稱名,方為正行。如是則「無藉劬勞修證,但持名號,徑登不退。」善導大師於此義言之甚明,其《觀經疏》言:

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以斯義故,必得往生

        是知:凈土法門是以阿彌陀佛之願行,作為眾生往生之行業。彌陀願行於十劫之前,已圓滿成就。今以其大願作眾生善根之因,以其大行作眾生福德之緣,稱彼名號自然攝佛之願行為自己往生之行體,故善導大師判稱名為正定業:「眾生稱念,必得往生。」若不凈土為特別法門,則難明此義,難免與他宗相混而曲解「執持名號,一心不亂」義,容後再論。

        觀信願行三之大義,可謂三者一體不離。而其歸宿則在稱名,以稱名方能滿願故。信願為導歸凈土,稱名則為凈土正行。若信而不願往生,則非真信;願生而不稱名,則成虛願。信願若生,必稱佛名。若稱佛名,則信願自彰。此三一一相依,而又一體不二。如《靈峰宗論》言:

凈土之訣,在信願行。此三非三,三隻是一;此一非一,一必具三。

        觀此,則知:信願行,似三實一。只是從不同角度而言其內涵,以彰顯凈土行者之心行。如《要解》所言:

依「一心」說「信願行」,非先後,非定三;信願行三,聲聲圓具。

        善導大師即將信願行三融為一體,言:

仰唯釋迦此方發遣,彌陀即彼國來迎。彼喚此遣,豈容不去也!
唯可勤心奉法,畢命為期,舍此穢身,即證彼法性之常樂。

        故知:信願行三,三而非三,一而非一,不離一心。無先後,無次第,當下圓滿,聲聲圓具。能將《要解》前後對照,自可明了此深義。今略提大要,於後再細究此義。

【要解】

「信自」者:信我現前一念之心,本非肉團,亦非緣影學者須從這裡死盡偷心,不可草草。豎無初後,橫絕邊涯。終日隨緣終日不變。十方虛空微塵國土,元我一心中所現物。
我雖昏迷倒惑,苟一念回心,決定得生自心本具極樂,更無疑慮,是名「信自」心性為自。
「信他」者:信釋迦如來,決無誑語彌陀世尊,決無虛願;六方諸佛長舌,決無二言。隨順諸佛真實教誨,決志求生,更無疑惑,是名「信他」以教為他

【略注】

        前總述信願行義,今一一分述。首釋「信」義,大師將信開為「自他因果事理」三對六信。首標信自、信他,以彰信之根本。

        「信自」有二義:一、信自性廣大,遍含十方國土;二、信我雖迷倒,一念回心,決定得生。大師先以理言「信自」,彰極樂雖在西方,亦不在心外,乃真心本具。即如常言「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及「萬法唯心」之理,以此彰求往生非心外而求,正是返歸真心本體之還源妙術。故就「機」而言:

我雖昏迷倒惑,苟一念回心,決定得生。

        所謂「我雖昏迷倒惑」,即顯凈土正機為凡夫眾生。雖是昏迷、顛倒、迷惑之凡夫,若回心願往,則決定往生,以極樂在心中故。此即「信自」的根本,亦可謂修學凈土之根本。了知種種義理即為成就此事。其所言內外一如之理,即為顯彰「回心即往、願生必生」義。其理性凡夫無由得證,但仰教生信則可。能信「一念回心,決定往生」,則理自在其中,此正所謂攝事理以無遺也。

        所謂回心,即回心向佛。回心即生,一則因心無內外故,二則因有彌陀攝取不舍之誓願故(此為根本)。彌陀已圓證自心本體,圓彰萬德於極樂之依正庄嚴中。但以酬願度生,而示居西方。我雖生死凡夫,顛倒迷惑,散亂不凈,若回心向佛,願生凈土,則順佛本願,蒙光攝取,決定往生。能深信於此,則一切擔憂疑慮,自然消除。此是學修凈土真實受用處,歷代祖師皆極力道破此事,令求生者,當信自己決定往生安心念佛。諸祖為絕眾疑,對此皆有闡釋:

        徹悟禪師言:

信願生即生。

        曇鸞大師言:

往生者,皆得往生

        善導大師言:

以佛願力,回心皆往。

        故知,信自己一念回心,決定往生,蓋全憑「信他」故,以回心即入他力攝取也。故「信自」必待「信他」方能成就,一念回心,即是入於「信他」之處

        「他」即指釋迦彌陀、及十方諸佛,全以佛為立信之本,不涉菩薩聲聞之輩(即如善導大師「就人立信」義)。於釋迦彌陀諸佛中,以信彌陀為主,釋迦諸佛為輔。一為能說,一為所說故。

        「信他」者:即信釋迦於此經中所說一日七日執持名號,決定往生。此是釋迦真語、實語,決非虛誑妄語。因有彌陀決定不虛之誓願故,其願言:「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故回心念佛,決定往生大師言:「多障有情,依斯徑登不退。」此即阿彌陀不可思議功德之利,乃極難信之法,為令眾生無疑無慮、信受奉行,故一佛說之,而諸佛證誠。眾生稱念,若不生者,則彌陀即虛願,釋迦誑語諸佛即二言。善導大師彰此信他義更直接明了,其言:「當知本誓,重願不虛,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信自、信他,皆因佛力而起。有釋迦之真語,彌陀誓願諸佛之證誠,則信心自生。如《大經》言:「聞其名號,信心歡喜。」故凈土所言之「信」,全由聞知彌陀願力而生。所謂聞「他力」可乘,則「信心自生也。

        此「信他」,是凈土核心、肝要,千言萬語,皆為此信。蕅益大師雖廣言「六信」,若無此信,則一切皆成泡影;因有此信,念佛往生始乃真實不虛。廣說三經,可謂皆為成就此信也。

【要解】

「信因」者:深信散亂稱名,猶為成佛種子,況一心不亂,安得不生凈土?是名「信因」。
「信果」者:深信凈土,諸善聚會,皆從念佛三昧得生。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亦如影必隨形,響必應聲,決無虛棄,是名「信果」。

【略注】

        「信因、信果」可合參,以因必有果,果不離因,一體無二故。所謂「諸善聚會,皆從念佛三昧得生」也。大師因果並舉,以因顯果,以果證因。

        一代佛法不離因果,然有世間因果,有出世間因果善惡之業,感三界輪迴之果,為世間因果。修戒定慧,斷貪瞋痴,廣行六度萬行,圓滿無上菩提,是為聖道豎出解脫因果念佛往生念佛成佛則為凈土橫超之無上因果

        極樂世界往生者,與諸上善人聚會一處,皆由念佛而生,所謂「同以無漏不思議業,感生聚會一處為師友,同盡無明,同登妙覺」也。

        大師所言:「持名善根福德同佛故,圓凈四土,圓受諸樂。」即總攝因果於一體,此即凈土念佛成佛」之無上因果,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一般自然法爾自然。故信因則果自在其中,所謂「舉因則果必隨之」也。所謂「信因、信果」,即總攝於信「念佛必生,生即不退」之中,此正所謂「實相正印之所印」也。

        「散亂稱名」者:指平生偶聞佛名,隨口而出,未能相續稱念者,即「一聞佛名,永為道種」之類。此等眾生,雖未能信受奉行,一向專稱,然一稱佛名,已為成佛種子,終必以此因緣得以度脫畢竟不退

        「一心不亂」者:即守志不二,一向專稱,終無改變者,必得往生。如大師言:「現生髮願持名,臨終定生凈土。」「下至日念一聲,終身不替,便決定橫超。」能如是深信,是名真實「信因」,自爾則果在其中矣。

【要解】

「信事」者:深信只今現前一念不可盡故,依心所現十方世界亦不可盡。實有極樂國在十萬億土外,最極清凈庄嚴,不同庄生寓言。是名「信事」。
「信理」者:深信十萬億土,實不出我今現前介爾一念心外,以吾現前一念心性實無外故。
又深信西方依正主伴,皆吾現前一念心中所現影。全事即理,全妄即真,全修即性,全他即自。我心遍故,佛心亦遍,一切生眾心性亦遍。譬如一室千燈,光光互遍,重重交攝,不相妨礙,是名「信理」﹝以法界為理﹞。
如此信已﹝此下明願﹞,則娑婆自心所感之穢,而自心穢,理應厭離;極樂自心所感之凈,而自心凈,理應欣求。

【略注】

        學修凈土,當深信:「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世界名曰極樂。」此是釋迦之真語、實語。故大師言:「實有極樂國在十萬億土外,最極清凈,不同庄生寓言。」能如是信,是為「信事」。有事自有其理,故大師將「事、理」攝為一對,顯事理無礙之義

        若以理言,西方雖在十萬億佛土外,亦不出心外;求生西方,亦非心外而求,以心本無內外故。若執自心為內,西方為外,則為凡夫顛倒之見。

        所謂「自心」、「我心」等,非指凡夫虛妄攀緣之心,乃指一切含靈本具之真心佛性極樂凈土,即此真心佛性之顯現,以彌陀心凈,故其國土清凈,無有眾苦,故當欣求。而我今自心,顛倒迷惑,污穢不凈,故感得娑婆種種不如意事,而常受眾苦,故當厭離。

        厭娑婆之穢,即棄舍虛妄不實之自心此心污穢不堪,不可作為出離之道,不可依憑,故當舍離。

        欣極樂之凈,即欣慕彌陀圓滿成就功德極樂種種庄嚴,能令一切眾生離苦得樂,圓證無上菩提,故當欣慕。

        若能以萬德洪名而庄嚴自身,常稱佛名,即是舍穢取凈之徑路﹝全修即性﹞。一字不識、一文不知之輩,但能稱名求往,則欣厭自在其中,自然暗合道妙,得生彼國,所謂「即事持達理持」也。故凈土一法,不在知與不知、解與不解,但能執持名號,則一切事理盡在其中,非舍事而別有理。大師雖論事理,實則意在以理輔事,以除執理廢事之偏。

        念佛求生凈土,因往生而證無生,藉事而成就理,是凈土至極方便處。《彌陀經》處處言極樂庄嚴,顯凈土一法以信事為本。若執理廢事,言極樂在自心中,即未知凈土一門「指方立相、全事即理」之深意。蓮池大師即破此偏執

著事而念能相繼,不虛入品之功;
執理而心實未明,反受落空之禍。

        是故,善根淺薄之我等凡夫,寧可執事而老實念佛,莫徒好於理而反遭落空之禍。

        蕅益大師攝諸宗教理,廣釋「信」義,以收群機。其事理因果,多傍通途教理而論,欲攝他宗門人歸於凈土。然對凈土行者而言,當於「信自、信他」處著眼。深信佛願,一念回心,決定得生,此即凈土信仰之心要。大師於後言:

信願庄嚴一聲彌陀佛,圓轉五濁,不涉施為,唯信乃入,非思議所行境界

        能信於此,則「事理因果」自攝其中。凈土一法「潛通佛智、暗合道妙」即在於此,故大師言:「持名一法,攝事理以無遺,統宗教而無外。」知此,則可安心稱名也。能安心稱名,則六信自然攝在其中。

        細觀六信之釋,知前後互有潛通。如「信自」所言「一念回心」,即攝「信他」義。「一念回心」即是「因」,「決定往生」即攝「果」。一念回心,即生極樂,即通「事」;回心往生,光壽同佛,即顯自心性德,即攝「理」。

        六信雖互攝,亦有主有從,以「信他」為本,余即是從。但得其本,則六信皆攝。其因果一對,要在信因。為強化信因﹝我今持名必得往生﹞,而說信果﹝他持名者已往生故﹞。以有執理廢事者,故說信事,破其邪倒。以廢事之理,理亦不圓,故說圓理,破其偏執故知事理一對,乃權宜之法,對待之葯。又所謂自他因果自含事理故知六信三對,含於自他因果二對;二對又攝於信他信因中;此二信實為一信,在彌陀果覺說為「信他」,在眾生因心說為「信因」,正是自他不二、果徹因源義。信他者:即信彌陀本誓,重願不虛;信因者:即信我今稱念,必得往生故知六信,唯是信:稱名必得生(因),依佛本願故(他)。此即六信之根本。《要解》雖廣言六信,然自始至終,處處顯彰「信他」深義,於信因、信果、信事亦略有涉及,而於信自、信理處則彰之甚少,多巧攝理於事中,挽信自於信他中,故知六信歸極於一信:即信「一聲稱念,圓轉五濁」,信「無藉劬勞修證,但持名號,徑登不退。」簡言之,即信「稱名必生」也。故已修凈土者,但宜專稱佛名,深信「稱佛名號,必得往生」則足。其「事理因果」亦自攝其中。若舍稱名而執於心性(信自)、理體(信理),反失根本,而有負大師廣釋信義之良苦用心。若未深歸凈土者,則可藉此六信以除疑,而安心稱名也。

        善導大師信心時,即?開他宗理論,純依凈土宗旨,言機法兩種深信:

一者決定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曠劫以來,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
二者決定深信: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受眾生,無疑無慮,乘彼願力,定得往生

        此兩種深信,簡潔明了,直顯凈宗心要,攝「機、法」於一體,實為凈業行人之目足、指南。其義可與蕅益大師所言「信自、信他」互通,而其事理因果,亦盡顯於「法」之深信中。

        能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則偷心自死,萬慮自息,自然一心歸命彌陀

        能深信「乘彼願力,定得往生」,則疑慮冰消,擔心自除,而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具此「兩種深信」,自不會被一切流俗知見,異端邪說,及他宗之「異見、異學、別解、別行」等之所破壞,而自安心不動,盡形稱名也。

【要解】

厭穢須舍至究竟此即事之理,方無可舍;欣凈須取至究竟,方無可取。故妙宗雲:「取捨若極,與不取捨,亦非異轍。」設不從事取捨,但尚不取不舍,即是執理廢事。既廢於事,理亦不圓。若達全事即理信    ,則取願    亦即理,舍亦即理。一取一舍,無非法界。故次信而明願也。

【略注】

        此節詮釋「願」義。

        願者即「願往生心」,此即信受之相,亦即一念回心處。但有真實願生心,即順釋迦之勸化、諸佛之證誠,順彌陀接引之誓願,決定往生

        願有「欣、厭」二義,厭即厭離娑婆,欣即欣求極樂娑婆之苦即是厭離之啟示;極樂之樂即是欣慕之導引。真為生死者,知無常迅速,知生死可畏,感自身無力,自然厭離娑婆,欣求極樂

        凡夫在貪瞋煩惱心、無明業力海中,能生願往生心,即是宿善顯現之時即是彌陀願力感通之時即是凈業成就之時,亦即往生決定時。此願心如污泥中所生蓮花,與斷煩惱無關,善導大師言:「眾生貪瞋煩惱中,能生清凈往生心。」故知願心煩惱共成,與業力並在。雖有願生心,業力亦常相侵濕。凡夫願心與無始以來的業力相較,實在微乎其微,縱有切願,亦難敵無始業力。善導大師於「二河白道喻」中,將貪瞋煩惱比之如深廣無邊之水火二河,將凡夫願生心,比之如四五寸之白道。所謂「貪瞋強故,喻如水火善心微故,喻如白道」也。水火常交過濕道、燒道,即彰凡夫心中,常起貪瞋煩惱,污染願往生善心、燒功德之法財。如此眾生,唯賴彌陀願力攝護,乘彼願力之道,得以渡過水火之難。乘彼願力之道,即不顧水火正念直來,一向專稱彌陀佛名。故凡夫之心唯置於彌陀誓願中,始可安度彼岸。此即彰願生心於乘佛願力、一向專稱中。

        一切皆虛,唯佛是真,歸命彌陀,一向專稱,即是真實願生相。此即欣厭取捨至極之道。所謂「厭穢須舍至究竟」者:即徹底看破自身現是生死凡夫身心虛妄,不可依憑,當舍之盡凈。

        「欣凈須取至究竟」者:即一心歸命彌陀,全托佛力,全信名號功德,而專稱佛名。

        能徹底舍棄自我,歸命彌陀,即取捨至極義。大師於最後言:「唯深知其甚難,方肯死盡偷心,寶此一行。」即深彰取捨至極之義

        取捨與不取不舍同為成就無上菩提,殊途同歸,故古德言:「取捨若極,與不取捨,亦非異轍。」然凈土一法,與他宗不同,欣厭取捨,熾然所求。但能取捨至極,則即事成理,全他成自,如是取捨與不取捨大異其趣。雖異而猶同,同為成就無上菩提故;雖同而猶異,其方便力用迥異故。

        不取不舍之理,瑩智慧之極,唯聖者有份。多障凡夫,唯依取捨之道成就法身慧命。究實而言,唯佛一人絕於取捨。如印光大師言:

夫未證妙覺,誰離取捨。三祇煉行,百劫修因,上求下化,斷惑證真,何一非取捨之事乎。須知如來欲令一切眾生速證法身,及與寂光,所以特勸持佛名號,求生西方也。

        觀此,知自佛以下,無不取捨。然如禪宗之聖道,多喜自證佛果,故好不取不舍之理;凈宗偏依強緣,故獨唱取捨之道。二門宗旨迥別,須善簡別,不至以不取捨之理廢凈土取捨之道。印光大師此言之甚詳,其言:

言取捨者,此約究竟實義為難(難者,反詰問也),不知究竟無取無舍,乃成佛已後事。若未成佛,其間斷惑證真,皆屬取捨邊事。既許斷惑證真之取捨,何不許舍東取西、離垢取凈之取捨?若參禪一法,則取捨皆非。念佛一法,則取捨皆是。以一屬專究自心,一屬兼仗佛力。彼不究法門之所以然,而妄以參禪之法破念佛則是誤用其意。彼無取捨,原是醍醐。而慾念佛者,亦不取捨,則便成毒藥矣。夏葛而冬裘,渴飲而飢食。不可相非,亦不可固執。

        善導大師上順佛心,悲憫於苦者,著眼於凡夫,更明彰此取捨之要益。其《般舟贊》言:

凡夫生死,不可貪而不厭;彌陀凈土,不可輕而不欣。
厭則娑婆永隔,欣則極樂常居。
隔則六道因亡,輪迴之果自滅。
因果既亡,則形、名頓絕也。

        凈土諸祖對難易二道(聖凈二門)、要弘二門、正雜二行等之詳細分判(見後),皆顯取捨肝要。所謂舍穢土凈土,舍難行取易行,舍自力歸他力,舍雜行歸專修,皆是取捨。而種種取捨,皆為順從佛願。善導大師言:

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故知,取捨之義,願生之心,盡顯於「一向專稱」中。古今祖師,深知此要,故莫不取捨至極,而一向專稱彌陀佛名。蕅益大師初以宗門自負,後因病而歸心凈土,然猶不舍參禪,以附「有禪有凈」之言。後遇知識,得識病根,純粹棄禪歸凈,覺熾然舍穢取凈,比之禪宗不取不舍,更為直接痛快。是故不參禪,不學教,不談玄,不說妙,唯事持名而已。

        凈業行人,雖欣厭熾然,志在往生。然於自身禍福好壞、壽命長短,無須強求,一切任彼前業。但隨世緣念佛,命終自得往生。如印光大師言:「修西方人,今日死也好,再活一百二十歲也好,一切任彼前業,不去妄生計較。尚信願真切,報終命盡,便即神超凈域,業謝塵勞,蓮開九品之花,佛授一生之記矣。」

【要解】

言「執持名號,一心不亂」者:名以召德,德不可思議故名號亦不可思議信則便信 ,擬議則不堪。名號功德不可思議,故使散稱為佛種,執持登不退也。

【略注】

        此節詮釋「行」義。

        所謂「散稱」者:即前面所言「散亂稱名」。「執持」者:即畢命為期,一向專念。佛名具無量德,能一向專念,仗佛名之德,則自然不退

        經言「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即聽聞名號功德、領受於心、一向專念。能一向專念,自然佛力攝取,住不退轉。不受他法所惑,自始至終,一心信向,一向專稱,心自安住不亂。縱雖煩惱熾盛,然知佛力不可思議名號功德不可思議,故不顧煩惱厚重,唯一    念佛,決不舍此而別求他法,如此持而不舍,畢此一生,即「執持名號」。此執持即是「一心」。 《要解》最後顯彰此義即直截明了,言持名一法「無藉劬勞修證,但持名號,徑登不退。」觀此,知「一向專念」即凈土所言「一心不亂」。蕅益大師釋為「信願專持名號」、「死盡偷心,寶此一行」等。善導大師釋為「一心信樂」、「一心願生」、「一心專念」等,天親菩薩則釋為「一心歸命」。雖言說不一,其義無別。世人則往往如印光大師所言:「以無信願之一心,與有信願之一心,敵體同觀。」無信願之一心,以斷惑為准,如事理一心。有信願者,無論斷惑與否,一向專稱,即是一心。

        此就「信、行」而顯「一心」,若就心性而言,則別有「慈悲加佑,令心不亂」之深意。此義容後再論。

【要解】

然諸經示凈土行,萬別千差,如觀像、觀想禮拜供養、五悔、六念等,一一行成,皆生凈土
唯持名一法,收機最廣,下手最易。故釋迦慈尊,無問自說,特向大智舍利弗拈出。可謂方便行經中第一方便,了義中無上了義教經, 圓頓理經中最極圓頓。故雲:「清珠投於濁水濁水不得不清佛號投於亂心,亂心不得不佛」也古人圓極語
信願持名,以為一乘真因;四種凈土,以為一乘妙果。舉「因」則「果」必隨之,故以信願持名為經正宗。其四種凈土之相,詳在《妙宗鈔》,及《梵網玄義》,茲不具述。俟後釋依正文中,當略示耳。

【略注】

        凈土法門雖以凈土三經為正依經典,然傍涉凈土經典甚多,是故論及往生之業,亦自不同。有主念佛者,有主觀想者,有主修諸功德者。雖一一行成,皆生凈土。然唯有持名一法,收機最廣,下手最易,能令多障凡夫依此徑登不退,故為最方便、最了義、最圓頓之無上妙法

        「收機最廣」者:上至等覺菩薩,下至五逆十惡,無不攝取。一代時教,唯此一法普被群機,遍透機宜,所謂「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也,故其收機最廣。

        「下手最易」者:良由此法不假方便,自得心開。但持名號,徑登不退。無論上智下愚,無論在家出家,人人皆可遵行。有口即能稱,有心即能念。不分時節,不分地點,故其下手最易。

        古德將佛名比之如清珠,言:「清珠投於濁水濁水不得不清佛號投於亂心,亂心不得不佛。」

        清珠投於濁水濁水自然清凈,此乃全憑清珠神力。佛號投於亂心,亂心亦自成佛,此即全憑名號功德之力。意顯凈土一法,不憑自己修為,全憑名號功德,故使凡心頓同佛心。此即是一乘真因,自感一乘妙果:「圓凈四土、圓見三身、圓證三不退」。但持名號,徑登不退,此即是凈土易行橫超之處,迥異諸宗,橫超諸法。一部 《要解》,即彰此一乘因果,顯「念佛成佛」之妙義,故大師判「信願持名」為經正宗。若舍信願持名而別涉他宗他義,則非此經所宗,非凈土正義。

        按:往生凈土,雖有種種行業,古大德歸結為二:一諸行往生,二念佛往生。雖一一行成,皆生凈土,然蕅益大師獨贊持名一法最方便、最了義、最圓頓。特別從眾行中拈出持名一行,欲使一切眾生舍諸行,而專稱佛名。以持名一法「下手最易、收機最廣」故,超越一切法門。故大師言:

一切方便之中,求其至直接至圓頓者,則莫若念佛求生凈土
於一切念佛法門中,求其至簡易至穩當者,則莫若信願專持名號也。

        徹悟禪師亦言:

一切行門之中,求其最易下手,最易成就,至極穩當,至極圓頓者,則無如以深信願,持佛名號矣。且以念佛求生之因,必感見佛往生之果。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念佛一法,古德將其大分為四種

        一實相念佛,二觀想念佛三觀念佛,四持名念佛

        此四種念佛,大多視實相念佛為最高,視持名念佛為最下。然實相之理,甚深難解,難契眾機,高則高矣,而於凡夫眾生難得實益。所謂「機教時乖,難行難入」也。持名一行,看似淺顯,唯口稱佛名而已。然佛名即實相,佛名即清凈法體,佛名即真實智慧無為法身。一稱佛名,萬德齊彰,自契實相,自歸法體,當下圓滿,念念即佛。其行極易,而其利無窮。故似為最下,實為最上。蓮池大師四種念佛之優劣有細辨,觀其大義,自可舍余行而專持名號。其文言

念佛復有多門,如實相念佛四種,乃至萬行迴向等。實相之佛雖雲本具,而眾生障重,解悟者稀;下此數門:觀像,則像去還無,因成間斷;觀想,則心粗境細,妙觀難成;萬行,則所作繁多,重處偏墮。唯此持名一法,簡要直接,但能繼念,便得往生古人謂「既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則不期實相而實相契焉。故念佛修行徑路,而持名又念佛中之徑路也。

        集凈土大成之善導大師,將「諸行」與「念佛」歸結為「要門」與「弘願」,顯諸行自力念佛他力之別,使凈宗心要徹彰無遺。其 《觀經疏》言:

娑婆化主,因其請故,即廣開凈土之要門;安樂能人,顯彰別意之弘願。
其「要門」者:即此《觀經》「定、散」二門是也。「定」即息慮以凝心,「散」即廢惡以修善;回斯二行,求願往生
言「弘願」者:如《大經》說:「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

        此「要、弘」二門,是善導大師對整個凈土的細判。「要門」即 《觀經》十三定觀,及三福九品之散善;廣而言之,含攝聖道八萬行門。「弘願」則指彌陀四十八願;細言,則別指一切眾生念佛往生之本願王∣第十八願。

        「要、弘」二門,攝盡凈土種種行業。然「要門」一途,多仗自力,其行猶難,攝機未普,雖可迴向得生,未彰如來度生本懷,未顯彌陀超世悲願,故釋迦如來於 《觀經》中,藉此要門,別顯弘願。於流通文中,則舍方便要門,付囑持名(弘願)一行。善導大師教眼洞徹,深通佛心,彰其旨言:

上來雖說定散二門之益(要門);
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弘願門)。

        此即「要、弘廢立之文」,徹彰凈宗心要,揭示出凈土的真正歸宿在弘願念佛,即「一向專稱彌陀佛名」。其文雖短,可謂筆力萬鈞,朗徹大千;凈土宗義,如撥雲見日,朗然獨耀。此「一向專稱」之義即是善導大師對「弘願門」所言「善惡凡夫乘佛願力」之結示,亦是對第十八願「乃至十念」之詮釋。觀此,知「一向專稱」即是「乘彼願力」,定得往生

        歷代諸祖弘揚凈土,皆不越於此「要弘二門」大義。或偏於「要門」,倡萬善同歸,攝聖道眾機齊歸凈土;或別彰「弘願」,倡「一向專稱」之正義。

        雖「諸行」與「念佛」皆得往生,然行有難易,利有遲速,攝機有廣狹之別。且諸行非本願行,與彌陀願力疏遠;念佛則是彌陀本願之行,與彌陀親近,偏蒙攝益。乃至十念,莫不皆往。故善導大師言:

一切善業回生利,不如專念彌陀號;
念念稱名常懺悔,人能念佛佛還憶。

        又言:

萬行具回皆得往,念佛一行最為尊;
回生雜善恐力弱,無過一日七日念。

        善導大師基於「要弘二門」之義,將往生行業分為「正行」與「雜行」;並將「正行」細分為「助業」與「正定業」,為凈土宗楷定了行業標准,為凈業行人指明了修學方向 --一向專稱彌陀佛名。其《觀經疏》言:

就行立信者,然行有二種:一者「正行」,二者「雜行」。
言「正行」者,專依往生經行行者,是名「正行」。何者是也?
一心專讀誦此《觀經》、《彌陀經》、《無量壽經》等;   
一心專註思想、觀察、憶念彼國二報庄嚴
若禮,即一心專禮彼佛;
若口稱,即一心專稱彼佛;
若讚歎供養,即一心專讚歎供養
是名為「正」。又就此「正」中,復有二種
一者「一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卧,不問時節久近,念念不舍者,是名正定業,順彼佛願故」。
若依禮誦等,即名為「助業」。
除此「正、助」二行以外,自余諸善,悉名「雜行」。
若修前正助二行,心常親近,憶念不斷,名為無間也。
若行後雜行,即心常間斷,雖可迴向得生,眾名疏雜之行也。

        此正雜二行分判,明了往生正定業唯在念佛,讀誦、觀察、禮拜、讚歎供養四種為助業,自余諸善,則悉為雜行。常修正行者,順彼佛願,心常親近,憶念不斷,是為無間之業,必定往生。若行雜行,則不順佛願,心常間斷,必須迴向,方可得生,故為疏雜之行。為深顯正雜得失,善導大師往生禮贊》言:

若能如上,念念相續,畢命為期者,十即十生,百即百生。何以故?無外雜緣得正念故;與佛本願得相應故;不違教故;順佛語故。
若欲舍專修雜業者,百時稀得一二,千時稀得三五。何以故?乃由雜緣亂動失正念故;與佛本願不相應故;與教相違故;不順佛語故;繫念不相續故;憶想間斷故;回願不殷重真實故;貪瞋諸見煩惱來間斷故;無有慚愧懺悔心故;又不相續念報彼佛恩故;心生輕慢,雖作業行,常與名利相應故;人我自覆,不親近同行知識故;樂近雜緣,自障障他往生正行故。
何以故?余比日自見聞:諸方道俗,解行不同,專雜有異。
但使專意作者,十即十生;修雜不至心者,千中無一。
此二行得失,如前已辨。仰願一切往生人等,善自思量。已能今身,願生彼國者,行住坐卧,必須勵心克己,晝夜莫廢,畢命為期。上在一形,似如少苦;前念命終,後念即生彼國。長時永劫,常受無為法樂,乃至成佛,不經生死,豈非快哉!應知

        觀此,知專修正行者,十即十生,百即百生也;舍專修雜業者,則百中稀得一二,千中稀得三五往生者。學凈土者,豈可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