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法師:法句經講記(三十九)

◎1997.10.02講於法雲文教協會

法句經講記(三十九)

釋傳道主講

北傳〈雙要品第九〉二十有二章

南傳〈雙品第一〉二十

貳、釋頌義及因緣

【北傳】

17.造憂後憂 行惡兩憂 彼憂惟懼 見罪心懅

18.造喜後喜 行善兩喜 彼喜惟歡 見福心安

後,音(戶)ho7喜度切

行,音(形)heng5喜停切

惡,音(沃)ok4英各切

兩,音(壟)liong2柳拱切

彼,音(比)pi2邊己切

懼,一音(具)ku7求遽切

一音【臼】khu7

去【舅】切

懅,一音(具)ku7求遽切

一音(渠)ku5求渠切

【南傳】

15.現世此處悲 死後他處悲

作諸惡業者 兩處俱憂悲

見自惡業已 他悲他苦惱

16.現世此處樂 死後他處樂

作諸善業者 兩處俱受樂

見自善業已 他樂他極樂

俱,一音(居)ku1求居切

一音(機)ki1求姬切

樂,音(鹿)lok8柳鹿切

此二偈,依偈意來看,北傳第一、二句及南傳的一、二與三、四句宜為倒裝句,亦即:「造憂後憂,行惡兩憂」,為「行惡兩憂:造憂、後憂」之倒裝;「造喜後喜,行善兩喜」,為「行善兩喜:造喜、後喜」之倒裝。南傳:「現世此處悲,死後他處悲,作諸惡業者,兩處俱憂悲」為「作諸惡業者,兩處俱憂悲:現世此處悲、死後他處悲」之倒裝;「現世此處樂,死後他處樂,作諸善業者,兩處俱受樂」為「作諸善業者,兩處俱受樂:現世此處樂、死後他處樂」之倒裝。證諸凈海法師所譯之《真理語言》,亦作:『作惡的人今世憂悲,來世憂悲,兩處憂悲……』;『行善的人今世喜悅來世喜悅,兩處喜悅……』。

依此而釋北傳二偈是說:「行惡」之人,無論現生或來世,「兩」者皆應「憂」悲──在「造」作的當下,他應「憂」悲;在「後」生來世,他亦應「憂」悲。對於所作惡業,「彼」人「憂」惱和(「惟」,連詞,『與』、『和』之意)恐「懼」,尤其「見」到「罪」報現前,他內「心」更充滿羞愧、惶恐(「懅」,羞愧、惶恐之意)。

「行善」之人,無論現生或來世,「兩」者皆應歡「喜」──在「造」作的當下,他應歡「喜」;在「後」生來世,他亦應歡「喜」。對於所作諸善業,「彼」人充滿「喜」悅和(「惟」)「歡」愉,尤其「見」到「福」報現前,他內「心」更充滿踏實、「安」定。

與北傳相對應的南傳二偈是說:造「作諸惡業者」,不管現生、來世,「兩處俱」應「憂悲」──「現世此處」,他應憂「悲」;「死後他處」,他亦應憂「悲」。尤其「見自」己的「惡業已」然成熟,「他」憂「悲」,「他」更「苦惱」!

造「作諸善業者」,不管現生、來世,「兩處俱」能感「受」作善利他的喜「樂」──「現世此處」,他應喜「樂」;「死後他處」,他亦應喜「樂」。尤其「見自」己的「善業已」然成熟,「他」喜「樂」,「他極」喜「樂」!

【北傳】

19.今悔後悔 為惡兩悔 厥為自殃 受罪熱惱

20.今歡後歡 為善兩歡 厥為自佑 受福悅豫

悔,音【火】hoe2

喜【粿】切

厥,音(抉)koat4求決切

殃,音(央)iong1英恭切

熱,音jiat8入傑切

惱,音(老)l 2柳稿切

佑,音(右)iu7英臼切

悅,音(越)oat8英罰切

豫,音【有】u7英遽切

【南傳】

17.現世此處苦 死後他處苦作諸惡業者 兩處俱受苦(現)悲『我作惡』墮惡趣更苦

18.現世此處喜 死後他處喜 修諸福業者 兩處俱歡喜(現)喜『我修福』生善趣更喜

墮,音(道)t 7地賀切

南北傳這兩對偈頌與上兩對在句型、偈意上皆相近,如不作倒裝句釋義,北傳是說:「今」生懊「悔」,「後」世懊「悔」──「為惡」之人終因所犯的過惡,而使自己的現生與來世「兩」者皆活在懊惱追「悔」中。這(「厥」,其之意,指為惡受苦報)不是來自上天的懲罰,也不祖先未庇蔭;不是自己運氣不好,也並非平白受過,而全「為」造惡損他,「自」所感招的災「殃」,以致嘗「受」如今的「罪」報及懊悔「熱惱」。

「今」生「歡」喜,「後」世「歡」喜──「為善之人終因所作的善業,而使自己的現生與來世「兩」者皆活在「歡」喜愉悅中。這(「厥」,其之意,指為善福報)不是來自上天的賜予,也不祖先的餘蔭;不是自己的運氣比別人好,也不是命中所註定,而全「為」修善植福,「自」所感得的「佑」助,以致嘗「受」如今的「福」果及喜「悅」安樂(「豫」,安樂之意)。

南傳相對應的二偈是說:「現世此處」,他「苦」惱;「死後他處」,他「苦」惱──造「作諸惡業者」,無論現生、來世,「兩處俱受」如影隨形之業報所「苦」惱。(現生)「悲」嘆『我作』了『惡』而後悔苦惱,來世惡業成熟,「墮」落「惡趣更苦」惱。

「現世此處」,他歡「喜」;「死後他處」,他歡「喜」──「修」造「諸福業者」,無論現生、來世,「兩處俱」因如影隨形之福業而「歡喜」。(現生)歡「喜」『我修』了善、植了『福』,來世善業成熟,往「生善趣更」歡「喜」。

北傳第十七~二十章,釋尊是由於以下的因緣而宣說的:

在憍薩羅國有『給孤獨長者』之稱的須達長者,自歸依釋尊以後,即積極覓地建精舍以迎請釋尊前去說法。後來雖屬意一處祇陀太子所有的園林,但祇陀太子卻開出須以黃金鋪地才肯出讓的條件。沒想到須達長者果真以象馱負黃金鋪滿園林,來表示自己購地建精舍奉佛的決心。祇陀太子為其至誠所感,於是再獻上園中林木,共成精舍故名祇樹給孤獨園(又名祇園精舍、祇洹精舍)。

精舍完工之後,祇陀太子與須達長者分別供佛及僧一個月,釋尊遂在精舍為他們廣演智慧大法二人因此得見道跡。法喜充滿的祇陀太子在嘆仰佛德之餘,返回東宮後,即作樂贊佛,以法自愉。太子有弟,名為冕璃,常隨侍於父親波斯匿王身邊有一天,波斯匿王換上素樸的衣服,率領親信的朝臣及後宮夫人,到祇洹精舍聽釋尊說法;冕璃太子則留守宮中,護衛御座。朝臣阿薩陀等人為討好冕璃太子,即獻計啟奏言:『太子何不將吾王的玉璽佩帶在身,試坐御座,看是否有一國之君的氣勢?』冕璃太子被佞臣們從旁一慫恿,也就依言披上王服,繫上印綬,升登御座。

佞臣們見狀,不約而同地叩首拜賀說:『真像吾王啊!如今有此千載難逢的機緣,正是黎民百姓的心願啊!豈可使祇陀太子有隙可登此座呢!今登御座,即無理由輕易舍此!』

野心勃勃的琉璃太子是在這班佞臣的策謀下,率領所屬,披甲帶劍,直奔祇洹精舍,前去驅逐波斯匿王,令其不得還宮,並與王軍鏖戰於祇洹之間。王軍大敗,波斯匿王遂偕夫人流徙於途,日夜兼程欲往釋迦族的舍夷國尋求庇護。然途中因飢餓無以為食,僅能掘取蘿蔔充飢,後來引起腹脹不適,波斯匿王於是崩殂於流亡途中

琉璃太子得此消息,正好遂中其願,便拔劍入東宮欲殺兄長祇陀。祇陀太子經過佛法的熏修,深體世間無常之理,所以臨死之際,心不恐懼,面不改色,含笑怡然,甘心就死。氣絕之前,忽聞虛空中傳來自然樂聲相迎,此時,釋尊以通力知此,便對弟子說了以下的兩首偈言:

「造喜後喜,行善兩喜,

彼喜惟歡,見福心安

今歡後歡,為善兩歡,

厥為自佑,受福悅豫。」

逐父殺兄的琉璃王,為報釋迦族昔日輕鄙之恨,不久也就大興武力,討伐舍夷國,並殘暴地殺害不計其數的釋迦族與得道者。釋尊雖嘗力阻琉璃王軍臨故國,但終究改變不了琉璃王的報復之心。在琉璃王犯下諸多的殺業之後,釋尊遂預記不孝不忠的他,因深重的罪業,七日之後,將墮地獄為火所燒。

琉璃王再如何兇狠,對這來自於佛的預言,仍不免生起大怖畏。一心想逃離此罪報的他,於是乘船入江,自認置身江上,即可免除為地獄之火焚身的罪報。不料七日之後,大約是地底火山爆發,果有自然之火從水中冒出,焚燒其船,琉璃王於是被惡火灼身,恐怖、驚懼而亡,釋尊因此復說以下二首偈言:

「造憂後憂,行惡兩憂,

彼憂惟懼,見罪心懅。

今悔後悔,為惡兩悔,

厥為自殃,受罪熱惱。」

說畢偈言,釋尊便對諸比丘說:『太子祇陀等人,不慕榮華權位,至死皆以聖道為念,因此此世壽盡,往生天上,安享自然福樂。而琉璃王因其貪瞋痴愚,快意殺伐,故而死地獄,受苦無量。世間一切榮枯貴賤,本屬無常,非能恆常的存在與保有,是以有智高士寧失去生命也要保全其操守與德行,故堪為人天楷模。』與會比丘眾聽完釋尊的開示,莫不深自惕勵!

這是北傳十七~二十章的因緣故事,與此對應的南傳四偈,則分別有四段不同的因緣,十六、十八兩則故事皆系贊嘆布施功德來世可得生天的福樂;然站在人身佛道的立腳點來說,雖修施、戒、定人天三福行,卻不以生天為最終目標,反倒希望生在苦樂參半的人間進修福慧,因而在此就不作介紹。十七偈是講提婆達多害佛破僧的因緣,這在前期1已有過詳細的剖析,因此也不再重述。現在要介紹的是南傳十五偈的因緣

在離竹林精舍不遠的村落里,住著一名殘酷又冷血的屠夫,名作純陀。純陀不僅以殺豬為業,還以凌虐死前的豬只為樂,滿手血腥的他,幾乎是與任何善行都沾不上邊。

直到臨命終前一周,純陀的業相現前,那些垂死豬只痛苦掙扎的影像,不斷不斷地重複出現在他眼前,他不就像那些被他凌虐手刃的豬只一般,滿地打滾,又發出似豬般慘叫的哀嚎聲。這樣持續了一整個星期,純陀才終於結束了身心痛苦折磨。

比丘在經過時聽見純陀痛苦的叫聲,還以為他又在宰殺豬只了,佛陀於是告訴眾比丘說:純陀造作諸多的殺生重業,不僅現生此處要嘗苦果來世還要墮落惡趣承受罪報,因此便說偈言:

「現世此處悲,死後他處悲,

作諸惡業者,兩處俱憂悲;

見自惡業已,他悲他苦惱。」

※※※※※

一個有智慧的人往往在動身發語之前,在起心動念的當下,即正知其潛藏的危險性,而不隨其發展到身語的惡行,故說:菩薩畏因,眾生畏果。凡夫眾生之所以敢造惡或鋌而走險,多半抱持僥倖的心理,認為做了又不一定會被抓,被抓也不一定會判死刑,自己大概不會那麼倒楣吧?也許遇上了特赦或假釋,很快又可以出來了。萬一真被判死刑,那也無所謂啊!反正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嘛!

然而事到臨頭,是否真能如此灑脫呢?根據我在台南監獄及看守所擔任十年榮譽教誨師的經驗,一些窮凶極惡之徒盡管嘴上說他連死都不怕,但將死未死的那種煎熬和恐懼,才真正難耐!臨到要槍決而不腿軟的,沒有幾人能夠啦!通常上訴被駁回就算定讞了,一旦定讞,離執行死刑日子就不遠了。獄方為了怕這些受刑人知道消息影響情緒,所以都會將相關的報導剪掉──他們稱為『開天窗』。看到報紙缺了一塊,通常大家心裡就有數:大概是誰上訴被駁回,要執行槍決了。所以從『開天窗』那天起,他們就不大能安心睡覺了。

槍決的時間一般都選在凌晨四、五點,所以如果三點多,獄警進來巡牢,走到哪間牢房門口突然停下來,關在裡頭的受刑人都會被嚇到整個人馬上驚坐起來:該不會輪到我了吧?等獄警真正取出鑰匙來開門,確定是他了,那整個人是站也站不起來,坐也坐不起身,要人架著走了。他們告訴我,那種恐怖真不是普通人所能承受的。

死刑,是犯重惡者現生所得果報佛法稱之為『現報』──現生造的惡,現生就感果,所以又稱為『華報』。然死亡僅代表此一業報體這一生命的結束,死後還要再生的,生到哪裡呢?因為此生所造重大惡業的牽引,亦必招感地獄餓鬼畜生等惡趣的異熟果(佛法稱為『引業』)。如此說來,那作了惡,是不是一切就全無希望,唯有墮落一途呢?嘗有死刑犯對我說:『雖然現在知道做錯了後悔了,但是一切都來不及了!』我十分嚴肅地回答他:『不!只要真心懺悔發願,一切永不嫌遲!』

我們所造的諸業,在受報之前固然不會失壞,但念力、願力不可思議,依《鹽喻經》說:若有足夠的時間(壽命長),痛下決心,『修身,修戒,修心(修定),修慧』2,那一切惡業都有改善的可能,『都有化重為輕,或不定受的希望』3。猶如將一兩鹽投於小水杯中,定然會使杯水變咸;而大量的鹽投於恆河水中,河水悄不因此而變咸,所以佛法不說『定業不可轉』,可轉或不可轉,關鍵全操諸自己。萬一時間有限,那就帶著懺罪的心歡喜受報。只要徹悟前非,發願勇斷相續的惡緣惡心惡行,假以時日,惡趣的罪報受完,定有善業相繼,那短暫的墮落,又何足憂懼?唯有自甘沉淪,一切才成為定業而不可轉!(待續)

【注釋】

1.請參見《妙心雜誌》109期(2009.1.1出刊)《法句經講記》(三十七)。

2.《中阿含經》卷三〈業相應品〉《鹽喻經》(大正1.433)。

3.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注本),頁72。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