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運法師:知錯能改 善莫大焉(四)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四)

──釋迦世尊成道佛七 

寬運法師開示

所以佛說眾生喜歡財、色,但這個財、色的追求,就好什麼呢就好像一把銳利的刀,刀口塗著蜜糖,如果我們像貪甜的小孩子一樣,不懂得糖蜜背後的危險性,用舌頭去舐它,結果就會怎麼樣啊?結果舌頭就會被割破、流血;所以我們要知道貪慾之過,因為它最終只會給我傷害,甚至是令我們喪失性命。一個人如果沉迷於物慾,必然會被物慾所累。

記得釋迦佛在世的時候,跟弟子們說過一個教誨;其中說到,當時有一惡人名叫提婆達多,他對佛陀非常的嫉妒,一心想取代佛陀由自己來做新佛,所以處處與佛作對,且千方百計要傷害佛陀;他出家學道目的只求神通名聞利養,而且貢高我慢,貪得無厭;佛陀看到這種情況後,便以此來教誡弟子佛陀說,出家修行比丘就好竹子一樣,這個竹子的內在是空的,所以它能夠吸收雨露陽光,生長得很好、很茂盛,但是如果這個竹子中空的部份長實了會怎麼樣呢?長實了,就會慢慢死掉,因為竹子的心一定是空的,如果長實了,就無法生存下去,就一定會死亡。所以這個物慾,對於我們出家修行人,乃至在家學佛居士來說,就是一種堵塞、一種障礙,令我們的智慧無法打開,而漸漸枯萎,就好竹子中空的地方結實了一樣,竹子慢慢就會枯死,所以我們要懂得空的道理,我們要把慾望空掉,要把貪心空掉,要把一切的煩惱空掉。


經中,佛陀又說,一個不知學道成佛的人,一生就會愛欲所牽累、所牽纏,所以說,貪戀於愛欲的人就好像一個人拿著火炬逆風而走,他的手最後會怎麼樣啊?一定會被火燒傷。在人的一生當中,如果都被妻子兒女、房舍、田宅,種種的東西所束縛的話,那麼幾乎就沒有出離的一天,而唯有舍離世俗愛欲,最後才能有成佛的希望。因此如果我們想將來了生脫死,成佛作祖的話,就一定要對所有的物慾及貪求有所放棄;不放棄的話,是不可能有解脫機會的。因此,佛陀告訴我們,要常常的記得,我們這個身體,只不過是四大假合,是由地、水、火、風組成,一旦四大不調的時候,就會分離;四大分離之後,哪裡還有一個「我」的存在呢?「我」只不過是一個幻覺而已,所以我們不要以假當真,在色身的假相當中,其實並沒有一真實的、永恆不變的我存在,所以,我們又何須執著呢?其實,佛陀已經給我們人生出了一條解脫之路

接著,佛陀為我們講解了「成佛之路」。我們一般人都被世俗之愛,以及種種的誘惑所迷戀,被財、色、名、食、睡五欲所束縛,所以無法了解真理,如果人們能做到絕愛、斷欲,那麼自然就能找回自己本來的清凈心;為什麼我們的心不清凈?就是因為我們的心被一切的物慾,也就是五欲六塵所蒙蔽了,所以見不到自己的本來面目;比如說我們原本擁有六種神通,現在一種都沒有,就是因為內在的光明無法顯現。佛陀說:「人從愛生憂,從憂生怖,若離於愛,何憂?何怖?」我們很多的時候,就是因為有愛、有愛欲會有憂愁、有恐怖,所謂「從痴有愛,是我病生」,因為愚痴關係,就生起了愛,有了愛,就生起了欲;有了欲,就有無窮的煩惱,所以「愛」是我們煩惱的根源。因此,如果我們一旦遠離了愛欲自然就沒有憂,也沒有怖,自然就會身心自在。所以,我們學道首先就要學會割捨愛欲這是我們學道成佛的第一步工夫

佛陀說,修持佛法的人就好身上穿了乾草編織的衣服若有火來,必須趕快逃避,才不會被火所燒,如果不識得逃避,就會火燒傷,甚至燒死。所以我們學佛之人對於這個慾望一定要遠離,若不遠離的話,就難以修成佛道

我們學佛的人,又好像煉鐵;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就是把所有的雜質去掉,方能成為精器;學道人也是一樣,要把心上執著習氣、迷妄等去除,這樣我們的身、口、意自然就會清凈;徹底清凈了才能成佛作祖。

我們學佛的人對於所說的,一定要全部信受奉行,不用去選擇,因佛所說的經教,都是真理本來就是沒有分別,像蜜的中間和旁邊都是一樣的甜,我們不要妄加分別。

所以我們出家修行沙門應該怎麼樣啊?應該舍棄、擯除世間一切過份的,不需要的,種種的資生物質財寶;實行每日一食,切不可二食或多吃,因為食慾、物慾與貪圖身體的享受,都能蒙敝我們的慧根,令我們的道業難以成就;因此,如果我們發心學佛修道,就必須舍棄許多不必要的東西,把多餘的東西舍棄掉或送出去,這樣就能不為物慾所累。至於飲食也是一樣,我們之所以要飲食,並非為了貪圖口腹,而是「為療形枯」,滋養我們的身色,讓我們能夠好好的修行;而所謂「修行」,其實就是修正自己的錯誤,剋制自己,把慾望減到最底,以回復自己的本性,最後能夠成佛作祖,這才是真正的修行。而這也就是《四十二章經》義理的精華所在。

我們用了差不多一個小時時間,把這部經給大家簡單地介紹一下,其實經中所說道理簡單,卻對每一個學佛人的處世為人都非常有用,特別是我們念佛的人,許多時候雖然口中念佛,但內心有很多無明煩惱,如果我們能夠依照經中所說的去信受奉行,那麼念佛自然就會更加精進更有感應,這樣的話,離西方極樂世界就不遠了。今天時間已到,我們就講到這裡。阿彌陀佛!(全文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