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圓滿親近法:依《瑜伽師地論》四十四卷所說,圓滿親近善知識的方法有四種:「當知菩薩由四種相,方得圓滿親近善及。一於善友,有病無病,隨時供侍,恆常發起愛敬凈信。二於善友,隨時敬問、體拜、奉迎、合掌、殷勤、修和敬業,而為供養。三於善友,如法衣服、飲食、卧具、病緣醫葯、資身什物,隨時供養。四於善友,若正依止,於如法義,若合若離,隨自在轉,無有傾動,如實顯發,作奉教心,隨時往詣,恭敬承事,請問聽受。」
這四種親近法中,前三事容易了解,不必再加解釋。第四義是說,於正所依止的師長,如其所說的教授、教誡法義,有與舊說相同的名合,或依經論而說的名合,不與舊說相同名離,或不依經論而別說自己見解的名離。作為佛弟子者,如師所說法義,無論其與經論或舊說,若同若別,凡師所說,若開許的,若遮止的,皆應隨順信受奉行;如所開許的進取修持,如所遮止的止息不作;隨師所說自在,不為一切異論所傾動,若有違犯,師長如實顯發時,無惱亂之心,唯欲進求了解,作奉教心,並隨時到師長跟前,恭敬承事,請問聽受。
(1)聞法的重要
皈依弟子的第二正行,是聽聞正法。何謂「正法」呢?即佛世尊,或佛弟子宣說開示的法義,是至正善士丈夫所說,乃至正的教法,故名正法:即契經、重頌、記別第十二分教,廣如《瑜伽師地論》二十五卷應知。即皈依三寶者,對於十二分教法,聽聞其文,聽聞其義,並受持讀誦,是為聽聞正法。
學佛之人為何必須聽聞正法呢?因為我們凡夫,愚痴迷惑,對於善惡法認識不清,在作為一切事之時,是非不分,妄想莫辨,因此於善不知取,於惡不知斷,現前三業,多成顛倒,雖然以好心作事,反成惡行惡因,這都是由於不知法義的過失。因此,如來在十二分教中,清楚明白地開示如何是善法,如何是惡法;善如何修,惡如何舍;有漏法如何斷,無漏功德如何修證,其中皆有詳盡論述。所以,學佛之人,為斷惡修善,舍有漏而取證無漏,必須清楚認識善惡,認識有漏無漏,故必須聽聞正法,依之起行,使自己的所行成為正行,從而招感勝果。
如《大寶積經》卷五十說:「如人入暗室,覆蔽絕光明,雖有眾色像,非明眼所具。如是雖有人,內具諸明解,不聞於正法,善惡何能曉。多聞解了法,多聞不造惡,多聞舍無義,多聞得涅槃。善聽增長聞,聞能增長慧,慧能修凈義,得義能招樂。聰慧得義已,證現法涅槃,凈覺法相應,證得第一樂。菩薩聞法已,正法善安住,為世大光明,行菩提妙行。」此經前兩頌說不聽聞正法的過失,後三頌是說聽聞正法的義利,其中第三頌總贊多聞的功德。而在《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卷十九中亦廣有解釋,可對照參考。如論中「聲聞地」說:「多聞能知法,多聞能遠惡,多聞舍無義,多聞得涅槃。」
《華嚴經.普賢行願品》說:「不知三世事,亦寡法財寶,飽腹資欲心,人形畜無別。」前頌是說多聞的好處,由聽聞正法,可以了知一切法,而知道斷除惡因、惡果,捨棄無義有漏法,證得寂靜安穩的涅槃。後頌是說,不聽聞正法的壞處,這樣的人,連三世因果的事理也不會知道,心識中除了知道世間的財寶外,沒有絲毫法寶,在享樂衣服飲食以外,全無高尚的意志,就等同於畜生,因為他沉迷在愚迷的生活中,而不知善惡的三世因果,和有漏無漏法的過失和功德。
是故,此品經文中對少學的過失說:「少學或心高,易滿如牛跡。如鼠手持物,自謂己能多。智海廣難量,不測及增謗。牛飲水成乳,蛇飲水成毒。智學成菩提,愚學為生死。如是不了知,斯由少學過。」由上引經論所說多聞的勝利,及不聞與少學的過失,便可知道聽聞正法是何其重要了。
既然明白了聽聞正法的重要,接著就要實際地跟從善知識去聽受;若要令所聽聞正法能得殊勝的利益,對於說法師及所說法,都應該生起恭敬心,以正確的思想和清凈的心理去聽受,如此才能獲得真實的聽聞利益。現先說對說法師的心念。
對於說法師,經中往往說應作醫生想,極應恭敬,唯以純凈心屬耳聽法,不起不正確的作意。在《瑜伽師地論菩薩地》四十四卷中說,名為於說法師由五種處不作異意:
一、於壞戒不作異意:即於戒行有損壞的說法師,不應起如是觀念:他是壞戒者,不住律儀,我不應當從他聽法。
二、於壞族不作異意:就是有些說法師,出生的族性不高貴,聽法者不應心想:這說法師是卑賤族姓家庭出身,我不應當從他聽法。
三、於壞色不作異意:即說法師色相容貌不庄嚴,不應嫌其醜惡,而不從其聽法。
四、於壞文不作異意:即說法師的文詞不美妙,不應嫌其鄙俗,而不從其聽法。
五、於壞美不作異意:即說法師的言語不好,不應嫌其粗陋,而不從其聽法。
聽法的人,若於說法師,用意尋求上述五過,則自然不願從其聽聞法義了。故聽法者,應於己作病人想,於法作葯物想,於說法師作醫生想,但應恭敬,聽受正法,不應於說法師尋求過失,影響聞法善心,而退失勝慧利益。(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