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慳惜加毀戒
若佛子。自慳。教人慳。慳因。慳緣。慳法。慳業。而菩薩見一切貧窮人來乞者。隨前人所須。一切給與。而菩薩以惡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錢一針一草。有求法者。不為說一句一偈一微塵許法。而反更罵辱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何謂慳惜?慳就是慳吝,就是吝惜,捨不得,吝惜其所有物,或吝財或吝法。對於人來求法或是求物品,對人家還要罵辱,還要毀謗人家。這條戒就是過於吝惜,而且對人家還有一番不好的惡言,因為這種關係,所以攝於重戒裡頭。吝財,即所謂「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這就是慳貪到極點的表現。本應以法施於人,使人離苦得樂;他想要求法,你若不布施法,這就是吝法,也是犯戒。
「教人」者,或使人為我拒毀。譬如人有所需,來求於你,你使人去拒絕或詈罵來求者,此是結重,攝於重戒裡頭。或教人自行慳毀,則結輕。「因」者,鄙吝之心;就是卑鄙慳吝的心。「緣」者,莊嚴方便。譬如人有所求,自己假裝出一副貧窮相,以拒絕對方所求。「法」者,示秘惜打罵等相。除了示現慳相,尚加打罵前人,或者給人一個難堪,把他罵一頓,或者不但沒給人說法,而且還要打人家。「業」者,前人領納。當前人領納了,便結業。
戒文雲「貧窮人」,怎麼叫做貧窮人呢?或貧於財,或窮於法。這貧窮的意思,或者於財上,簡直就自己營生不繼,這就是貧財。或者貧於法,自己不知道修行方法,什麼都不懂;要是貧法這樣的人來求法,你就應當給他說法。再者,空乏名貧,空乏則手足無措名窮。貧窮這兩個字有個分析:空乏,什麼都沒有,這叫貧;空乏到手足無措,連放手足的地方都沒有,這叫窮。所以「窮」比「貧」更甚。
財法皆有貧窮二苦,財、法都有貧窮這兩種苦惱。貧於財的人,他要是來乞求了,你應當給,不給,那麼這就是慳惜了。貧於法的人,他要是來請法,你應當要給他說,不說,這叫慳惜,就犯了這條戒。
「隨前人所須,一切給與」:隨前人所須,財則若多若少,或是多,或是少,你總不能叫他空手回去,要布施他一部份;法則若大若小,他要法,那麼或者說大乘法,或者說小乘法,你要是不給他說,這就叫吝了。財法皆應與之。
「惡心」者,慳吝鄙惜。不但慳吝,而且又卑鄙又吝惜。「瞋心」者,不喜其人。對這來求乞法或是求財的人,不喜歡他。這惡心、瞋心,也表明此受菩薩戒者不是見機折伏。若是見機折伏的人,不給他,是折伏他,能夠把他的習氣等毛病去除。孟子有一句話,說:「教亦多術矣,予不屑之教誨也者,是亦教誨之而已矣。」孟子說教誨的方法也有很多,我不喜歡教誨他,這也是教誨他。這段文就是一種折伏的意思。這就不算慳惜加毀罪,這是為折伏他。
《決定毗尼經》雲:「在家菩薩,應行二施:一財、二法。出家菩薩行四施:一紙、二墨、三筆、四法。得忍菩薩行三施:一王位、二妻子、三頭目、皮骨。」在家菩薩,應觀察機宜,施與財法,作為接引前人入佛法之方便。出家菩薩既自無金錢,則以法布施,例如書寫經典(紙筆墨),翻譯經典,或講經說法等。證得忍力的菩薩,外應舍國城妻子,內應舍頭目腦髓,所謂捨身為法,為法忘軀,在所不惜。但此唯具足證得無生法忍的菩薩所能成就,非一般凡夫菩薩所能為。當知凡夫菩薩,隨宜惠施,都杜絕,故犯也。凡夫菩薩,應當隨宜惠施,隨其所應當的,他乞求財、乞求法,要恩惠他,布施他,應機順緣,不可絲毫不舍;假如完全杜絕人之所求,一概絲毫不舍,就犯這條慳惜加毀戒。
舍利弗尊者在往昔之中,已經證到別教的七住位,就是斷了見思惑了。斷了見思惑,這就出三界了。出三界了,得要發大心,回小向大,行菩薩道。行菩薩道,人來乞求,要什麼就給什麼。這是得忍位的菩薩,已經斷了見思惑了。可是就有人來考驗他來了,看他這菩薩道真能做到做不到。這個人說:「我母親有病,要修行人的眼睛。」舍利弗是得忍菩薩,就把左眼剜下來。這個人拿起來,說:「哎呀!不對,我母親是女人,男左女右,得要你右邊眼睛才對,左眼睛不對。」舍利弗說:「你真是!怎麼不早說呢?把左眼睛剜了,這不就沒用了?」說完之後,就把右眼睛也給剜下來了。剜下來給他,他聞聞,說:「這不是修行人的眼睛,聞著有腥味。修行人眼睛沒有腥味。」他一下就扔在地下,一踩,就把這個眼珠踩壞了。
舍利弗一想:「唉呀!菩薩道真難行!兩個眼睛都給他了,他還說沒用,還給踩壞了,說不是修行人的眼睛。」這么就退心了。所以,若不是忍位的菩薩,最容易退;要是得忍位,他就不容易退了。舍利弗剛斷見思惑,可能還沒有那麼樣深的道,能夠剜眼睛,不至於痛苦,可是忍位還是不成功,以後就又退回聲聞位了。所以得忍位的菩薩,才能夠這樣行。
具緣:此戒是性遮二業。性業,就國法方面,大戶人家,一點絲毫不舍,在國法上也是不贊成這樣的人。遮業,在佛教上也是遮止。此戒是五緣成重:(一)眾生:眼前來乞求的是眾生。(二)眾生想。(三)慳毀心:有慳吝心。(四)示慳毀相:表現出一種慳吝相。例如,我現在窮得很,不能給你。(五)前人領納:前人領解,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