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華梵 著
前面我們已經解釋完了本論第四門「語觀雙絕門」章的內容,下面我們接著解釋第五門「華嚴三昧門」章的內容。
在前文中我們提到過,「華嚴三昧門」即是對應著「一乘圓教」,也就是說「華嚴三昧門」所闡述的即是華嚴宗一乘圓教的教理觀法。
那何謂「一乘圓教」呢?一乘圓教,即說一乘而完全之教法。此教說性海圓融,隨緣起成無盡法界,彼此無礙,相即相入,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十信滿心即攝五位而成正覺,故稱為「圓」,如《華嚴經》、《法華經》等所說。此教又分為別教一乘、同教一乘二種,其中:一、同教一乘,即隨應二乘、三乘等根機而說法,使其入於一多無盡之法界,故將一乘無盡之法,寄顯於始教之三乘法,或終、頓二教之一乘法,以說一乘之義,此即天台宗之圓教。二、別教一乘,即別異於二乘、三乘之法,而為一多無盡之一乘法;亦即指華嚴宗獨特之思想。
在詳細辨析解說同別二種一乘圓教之前,我們先介紹一下何謂「法界」。據《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八所雲,「法界」具有三義,即:一、因義,為生聖法之因;二、性義,指諸法之真實體性;三、分齊義,謂諸法各持分齊,可區別相狀。准上三義可知,此即謂真如或一切諸法,即是「法界」者也。
同時,若依普賢行願而入之法界(此即約因分而言法界者也),計有有為法界、無為法界、亦有為亦無為法界、非有為非無為法界、無障礙法界等五門之義,故立人法界、法法界、人法俱融法界、人法俱泯法界、無障礙法界等五重之別。
法界之種類固然繁多,然一切終歸於一真法界,此即諸佛眾生本源之清凈心,亦稱為一心法界、一真無礙法界(上即約果分而言法界者也)。而若自現象與本體觀之,則可分為四義,稱為四法界,即:
一、事法界。「法」指萬法,「界」謂分界;諸法各有自體而分界不同,乃構成一千差萬別之現象界,稱為「事法界」。
二、理法界。諸法之現象雖繁多,然其真實體性則常住不變,平等一如,超越語言文字,為寂然聖智之境,稱為「理法界」。
三、理事無礙法界。所有現象界與本體界具有一體不二之關係,其一一之法,相即相入,一與多無礙,法爾圓融,稱為「理事無礙法界」。
四、事事無礙法界。一切現象界互為作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重重無盡,事事無礙,稱為事事無礙法界。
此外,就法界之全相而言,一切法互為一體化(相即),其作用互入無礙(相入),故說事事無礙、重重無盡的緣起,稱為「法界緣起」。觀此種法界之構造,即稱「法界觀」。
前已略加解釋了何謂「法界」,下面我們再接著詳盡辨析解說何謂同、別兩種一乘圓教。何謂同、別二教呢?同別二教之說,系由智儼大師所創,乃依據《大智度論》共般若、不共般若之說,將如來一代聖教大別為三乘、一乘二種,更將一乘分判為同、別二教,而以《法華經》「會三歸一」之說為同教一乘,以《華嚴經》「十十無盡」之說為別教一乘,法藏大師承襲此說,而成此教判之集大成者。
又法藏大師於《華嚴五教章》卷一中,闡釋同、別二教之義,明示別教一乘有「性海果分」與「緣起因分」二門。性海果分門不可言說,以其為十佛自內證之境界故;而緣起因分門則可言說,因此系普賢之境界故。
其中,可說的緣起因分門又開為「分相」與「該攝」二門,法藏大師即是以分相、該攝二門來闡釋別教一乘,其中,以分相門解釋別教一乘之名義,以該攝門解釋別教一乘之法體。
由於教法不同,佛教乃分三乘、一乘,若於三乘之外,別立一乘,稱為分相門;而將三乘、一乘總攝為一乘者,則稱該攝門。分相、該攝二門互存無礙,不異不一;此中不一者即分相門,不異者即該攝門。
分相門系表示別教一乘「語義之相對立場」,而該攝門則表示別教一乘「本質之絕對立場」也。
同書卷一中,法藏大師復於解釋同教一乘時,亦將同教一乘開為「分諸乘」與「融本末」二門,以分諸乘彰顯同教一乘之法體,而以融本末闡釋同教一乘之名義。
所謂同教之名義,系以一乘為本,三乘為末,合同融和三一本末,故釋其名義為融本末。然同教一乘之法體,乃方便引接分為二乘、三乘乃至無量乘之諸乘,或將一乘分為二乘、三乘乃至無量乘而誘引之者,故所分諸乘即為同教一乘之法體。
同書又將「分諸乘」分別為一乘、二乘、三乘、四乘、五乘、無量乘等六重。第一重之一乘有七義,即:一、約法相交參,謂一乘垂於三乘,三乘參於一乘,兩宗交接連綴;二、約攝方便,謂三乘法皆系一乘法之方便法門,故咸稱一乘;三、約所流辨,謂三乘悉從一乘而流出;四、約殊勝門,謂以三乘中之大乘為一乘,其權實雖有異,然同為菩薩所乘,故稱一乘;五、約教事深細,謂以所說之法深細,故稱一乘;六、約八義意趣,謂一乘之說與佛密意之說,皆為八義之意趣;七、約十義方便,《華嚴經孔目章》將一乘分為正乘、方便乘二種,其中,方便乘有十義,即此十義方便。此六重七義之分別,即祖述《華嚴孔目章》之所流、所目、攝方便等三義。其中,第一重之七義一乘依所流、攝方便二義,第二重以下之二乘乃至無量乘等五重則依所目一義。「所流」者,謂三乘之法門悉由一乘海流出。「攝方便」者,謂三乘法門乃入一乘之方便,即指三乘之法門為一乘之所流,總為一乘之方便,故稱之為同教一乘,此為七義一乘之大要。「所目」者,謂就三乘等之法,非以所流、攝方便等義為一乘,而以三乘等之當體本來即一乘。
所謂「融本末」,即同教之名義以一乘為本,以三乘為末,而融合三乘與一乘本末二者。其下復開二門,即:
一、泯權歸實門,泯權歸實即一乘,為向上門,乃由「機」而趣向「法界」者也。
二、攬實成權門,攬實成權即三乘,為向下門,乃由「法」逐「機」而下者也。
泯權而不壞權之故,三乘即一乘,而不礙三乘;攬實之權而不異於實之故,一乘即三乘,然不礙一乘。如是一乘與三乘融攝,其體無二,此即同教之義。
同教一乘之融本末與別教一乘賅攝門之差別,前者承認三乘一乘之本末差別而融合之,後者則不承認三乘一乘之本末差別,而視一切三乘等法本來皆為一乘法。
一乘圓教先總別為同別二教之旨,何故一乘圓教要先總別為同別二教耶?蓋因同教一乘主要指《法華經》等所說,別教一乘則指《華嚴經》所說;然《華嚴經》中有同教之旨,《法華經》中亦有別教之旨,是故先當總別「同、別二教」也。
又同別二教尚有「定內」與「定外」之區別,即:《華嚴經》所明示之同別二教,系海印定中所說,故稱為「定內同別」;《法華經》所明示之同別二教,不依海印定而說,故稱為「定外同別」。
此外,澄觀、宗密二大師對同別二教之解釋,與法藏大師說法稍異。澄觀大師於其所著《華嚴經疏》卷二、《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等中,以一乘中之圓融具德法門為別教;而以終、頓二教及別教中之一性一相之教義為同教。宗密大師於《華嚴經行願品別行疏鈔》卷一中,則以性起門為別教,以緣起門為同教。
又別教一乘,從一心中流出二種三昧,即:一、海印三昧,二、華嚴三昧。其中:
一、海印三昧,又作海印定、海印三摩地、大海印三昧。華嚴宗以此三昧為《華嚴》大經所依之總定。佛說法前,必先入定思惟法義,以及審查根機。如說《法華》時,入「無量義處三昧」;說《般若》時,入「等持王三昧」;說《涅槃》時,入「不動三昧」。《華嚴經》七處八會中,每一會均有別定,即第一會入「如來藏三昧」,乃至第八會入「師子奮迅三昧」。海印定即此七處八會所依之總定。「海印」者,約喻以立名,即以大海風止波靜,水澄清時,天邊萬象巨細無不印現海面;譬喻佛陀之心中,識浪不生,湛然澄清,至明至靜,森羅萬象一時印現,三世一切之法皆悉炳然無不現。《華嚴》大經即依此定中所印現之萬有而如實說,故稱此為海印定中同時炳現之說也。
二、華嚴三昧,又作佛華嚴三昧、華嚴定、佛華三昧。修此定乃以一真法界無盡緣起為理趣,為達此理趣而修萬行,庄嚴佛果,稱為華嚴;一心修之,稱為三昧。此三昧乃統攝法界,入一切佛法之大三昧。據舊《華嚴經》(卷三十六)<離世間品>載,普賢菩薩正受三昧,其三昧名為佛華嚴。《華嚴游心法界記》釋此三昧名稱雲,以「華」有生實作用,而釋「華」為菩薩萬行;以「嚴」為行成果滿,契合相應,垢障永消,證理圓潔;以「三昧」為理智無二,交徹鎔融,彼此俱亡,能、所皆絕。又謂華即嚴,以理智無礙故;華嚴即三昧,以行融離見故;或華即嚴,以一行頓修一切行故;華嚴即三昧,一行即多而不礙一多故;或華嚴即三昧,以定亂雙融故;或三昧即華嚴,以理智如如故。又對於此三昧能得之位地,《華嚴探玄記》中約四句以釋,亦即︰1、若攝始歸終,則在第十地法雲地方得。2、若攝終歸始,則在信位滿心時得之。3、若依始終無礙之義,則遍一切位可得。4、若超絕始終而論,則總不依位。
若將「華嚴三昧」與「海印三昧」相對照,則華嚴三昧乃約解行而言,系從因而立名,海印三昧系依果而立。然因果本無二,故此二者為一體之二用。如法藏大師在《妄盡還源觀》中,即謂自性清凈圓明之體有二用,一為海印森羅常住之用,即海印三昧;二為法界圓明自在之用,即華嚴三昧。
前面已述本門對應著法界三觀之「周遍含容觀」。「周遍含容觀」者,即四法界中之事事無礙法界。「周遍」,無所不在之義;「含容」,無法不攝之義。此觀以事望事,觀全事之理,隨事而一一可見;全理之事,亦隨理而一一可融。是則一多無礙,大小相含,互攝互容,重重無盡,隱顯自在,神用不測,真可謂入華嚴無盡法界之境,故名周遍含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