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願法師講解
正說分
殺戒第一
【佛告諸比丘:犯殺,有三種奪人命:一者,自作;二者,教人;三者,遣使。】
犯殺業有三種:一種是自己造殺,第二種是教人家去殺,三者是派使者去殺。
【自作者,自身作,奪他命。教人者,教語他人言:「捉是人,系縛奪命。」遣使者,語他人言:「汝識某甲不?汝捉是人,系縛奪命。」是使隨語奪彼命時,優婆塞犯不可悔罪。】
什麼是可悔不可悔呢?
不可悔,就是說不可以作法懺悔。犯殺人罪就會失去前面受戒的無作戒體,所以不可以作法懺悔。也不可以再受五戒,也不可以再受一日一夜的八關齋戒。
是不是沒辦法了呢?
也不是,可以依大乘法修取相懺,我們至誠懇切向諸佛菩薩懺悔,見到好相,就可以受菩薩戒,也可以再受具足戒,乃至於再受八關齋戒,再受五戒,都是可以的。
但是雖然說你作取相懺,把破戒體的這個罪懺掉了。破戒的罪因為取相懺懺悔清凈了,你可以不落三惡道,但是世間的性罪還在。性罪,就是你做這個事本來就是罪,因緣會遇時,還是需要酬償夙債。也就是說你破戒的罪清凈了,但是性罪仍然還有,因為你有殺生。除非你是入了涅槃,或者生到西方極樂世界,這樣子才能脫之不受報。
怎樣是懺悔清凈呢?可以根據《占察善惡業報經》,以地藏菩薩占察懺法所說的清凈輪相,運用清凈輪相可以確定我們宿世的罪業,是不是透過懺悔已經清凈了。
皈依體
這裡面有幾個方面需要強調:
第一個是居士受皈依一定要能夠得到皈依體。皈依雖然不名為戒,但是它是一切戒法之基,得到皈依體是非常重要。
共下士道,我們怖畏三惡道之苦,如果不好好修行,將來可能會墮三惡道,我們很畏懼。然後深信三寶有這個力量,可以讓我們不墮三惡道。這個兩心生起來的時候,可以說是得到皈依體了。
共中士道,雖然我可以不墮三惡道,永不歷三惡道苦,但是六道輪回本身是苦,三界火宅無有安樂,所以我畏懼六道輪回的苦,也相信依靠三寶的力量可以超出輪回。這個兩心生起來的時候,是共中士道的皈依體。
更進一步,我自己怖畏生死輪回的苦,也知道一切眾生都曾經做過我的父母,我不可以置之不理,救度他們責無旁貸。我怖畏這種六道輪回之苦,並且希望幫助眾生都超出輪回,我相信依靠三寶的力量,可以將一切眾生置於解脫的彼岸,所以我來受皈依。這樣子是最殊勝的皈依體。
得到戒體
同樣的,我們受持戒法,受五戒的時候,也一定要能夠得到五戒的戒體。我們就可以在受五戒的時候,要透過觀想來得到戒體。
跟隨法師念第一遍三皈依的時候,就觀想由於自己的發心功德,感得十方大地震動,然後有功德之雲從十方大地往上升。
念第二遍三皈依的時候,十方涌現的功德雲匯集到自己的頭頂上空,結成功德雲的華蓋。
念誦第三遍三皈依的時候,前面雲集的華蓋成為漏斗的形狀,全部注入於自己的頂門之內,遍滿於全身,並且由身內擴展出去,使自己的身心隨著功德雲擴展,充滿十方法界。以無邊的心量去納受無邊的戒體,就是將戒法納受於心,那麼就成為我們受持五戒的戒體了。得到戒體以後就會產生功效。
事實上這也是一個善巧方便,可以讓我們知道我們的真心是盡虛空、遍法界的。五戒的戒法一一都是周遍法界,所以五戒的功德也是不可思議的。並且這種戒體稱為無表色,稱為無作戒體,一生之中能夠恆常相續,具有警覺的功能,具有防非止惡的功能,所以稱為無作戒體。
我們就可以明白,犯不可悔罪是不可以通過作法懺來懺悔清凈,是沒有辦法的。
興殺方便
【復有三種奪人命:一者,用內色;二者,用非內色;三者,用內非內色。內色者,優婆塞用手打他,若用足及余身分,作如是念:令彼因死。彼因死者,是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後因是死,亦犯不可悔;若不即死,後不因死,是中罪可悔。】
這個是講興殺的方便。
「內色」,就是我們用自己的「身分」,手、腳,用手打對方,這個是用內色;用腳踢對方,這個是用內色去傷害。因為手、足和身分,身體的肢節是凡夫所執著的,所以稱為內色。
如果是當場打死他了,就是犯不可悔罪了。還有一種是當場沒有死,但是事後也因為這個死掉了,這個也是不可悔罪。因為這個是依心而結罪的。
我們前面已經得到無作戒體了,現在你起惡心要傷害對方,並且你的惡心成就了,所以你的戒體也就完全破掉,就不可以用作法懺來懺悔清凈。但是當時沒有死,以後也沒有因為這個死,只是受傷了,這個是中罪可悔。
【用不內色者,若人以木、】
用木棒子。
【瓦、石、】
用石頭、瓦片。
【刀、矟、】
「矟」就是長矛。
【弓箭、白鑞叚、鉛錫叚遙擲彼人,作是念:令彼因死。彼因死者,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後因是死,亦犯不可悔;若不即死,後不因死,是中罪可悔。用內非內色者,若以手捉木、瓦、石、刀、矟、弓箭、白鑞叚、鉛錫叚、木叚打他,作如是念:令彼因死。彼因死者,是罪不可悔;若不即死,後因是死,亦犯不可悔;若不即死,後不因死,是中罪可悔。】
外色,也就是「非內色」。就是木頭、瓦片、石頭,這些凡夫不執著於是自己,這樣子是「非內色」。
用彼內色,捉彼外色,所以就是稱為「內非內色」。用自己的手拿一根木棒子去打人家,這樣是用「內非內色」。因此而死的話,不論是當場死了,還是以後死了,總是遂其殺心。他的殺心就得逞了,所以被他所打的那個人命斷的時候,就結成他的不可悔罪。
「後不因死」,但是前面打了,受傷了,後面也沒有死,這樣子就只是有一個興殺方便之罪。因為他的殺心沒有得逞,所以說是中可悔罪。因為他的戒體還沒有完全失去,還可以通過殷勤懺悔,可以凈除,名為中可悔罪。
學到這裡我們要明白,五戒之中,如果你犯一條,是不是整個戒體全部破掉了呢?還是只破了一部分呢?
受五戒的話,如果是五條全部受,是滿分五戒;受四條是多分五戒;受三條是半分五戒;受兩條是少分五戒;受一條是一分五戒。
以後你犯了一條,是不是整個戒體全部破了呢?那要看你犯了什麼程度。如果是犯根本重罪,隨犯一條,整個的戒體全部破掉。好像人的這個關鍵部位,心臟、頭、咽喉,你隨殺一處,這個人他就死了,不需要每個地方都砍一刀。所以說五戒,如果你真正徹底地犯一條,應該是戒體全破。但是如果沒有徹底地犯,犯輕垢罪的話,是可以懺悔清凈的。
【復有不以內色,不以非內色,亦不以內非內色,為殺人故合諸毒藥,若著眼、耳、鼻、身上、瘡中,若著諸食中,若被褥中、車輿(yú)中,作如是念:令彼因死。彼因死者,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後因是死,亦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後不因死,是中罪可悔。】
這一段是講興殺方便,是以毒藥為興殺方便。
【復有作無煙火坑殺他、核殺、弶殺、作宑(jǐng)殺、撥殺、毗陀羅殺、墮胎殺、按腹殺,推著火中、水中、推著坑中殺,若遣令去就道中死,乃至胎中初受二根,身根、命根,於中起方便殺。】
「弶殺」,也就是說,知道這個人要從這個路上來,就故意在那裡設一些東西,來讓他受傷害。依靠樹,或者用繩子把他絆倒,種種,這一類就是以木檻詐取,稱為「弶殺」。
「作宑殺」,就是挖一個坑,陷井,人家踩了就掉下去,然後死掉了,這樣子是「作宑殺」。
「撥殺」,就是用櫓石,像彈弓一樣,裹著石頭,然後另一頭牽著一條線,你只要碰著那個線,石頭就砸過來了,這樣子是「撥殺」。
「毗陀羅殺」,就是用起屍咒術來殺。以前的人都主張要葉落歸根,有一些人在外面,客死他鄉以後,要運回去,又路途很遙遠,他們就有一個趕屍術。在抗戰的時候都還有這種民間的法術,現在應該也還有,懂這個毗陀羅咒,趕屍的方法。
這個人到外面,很遠的地方死了。然後的話,會那個法術的人,就會一直把他帶回來。那麼怎麼做呢?一般來說,不管有幾具屍體都好了。這個屍體就必須要沒有腐爛。沒有腐爛的話,然後用一些藥水浸泡一下。浸泡以後,就給他把衣服穿好。然後這個眼睛蒙起來,這個頭用紅布包起來,然後把他一扶起來。這個屍體就靠著這個牆,一直不能夠讓他倒下去。然後就用繩子,如果有幾個死屍在話,用繩子一個串一個,互相連在一起。然後那個趕屍的人是兩個人,前面一個人,就拿一個旗子。後面的人就拿一個銅鑼,敲那個銅鑼。意思就是告訴大家,趕屍的人來了,你們迴避一下,見到的話,就不吉祥。然後他們一般就是白天睡覺,晚上就走,念一些咒。然後,那麼白天睡覺的時候,這個屍體就靠著這個牆,不能夠倒下去。然後就這樣子,可以一直一直把這個屍體就趕回來。這樣子是趕屍術。
那麼這裡面也就是說,他可以用這個毗陀羅殺,就是念這些咒術,讓這個屍體來殺人。這是毗陀羅殺。那麼這個都是講種種的,殺的這些方便,興方便。
無煙火坑殺
【無煙火坑殺者,若優婆塞知是人從此道來,於中先作無煙火坑以沙土覆上,若口說:「以是人從此道來故,我作此坑。」若是人因是死者,是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後因是死,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後不因死,是中罪可悔。】
這個是廣釋無煙火坑殺。
【為人作無煙火坑,人死者,不可悔;非人死者,是中罪可悔;畜生死者,下罪可悔。】
如果是要以這個起心動念的動機,挖一個無煙火坑啊,是要傷害一個人。這個人如果是掉下去死了,你就犯了,就是不可悔罪。你這個戒體就全破了,不可以通過作法懺來懺悔清凈了。
還有一個的話,就是說,這個人沒有死,但是非人,那些天龍鬼神,他掉進去,死了的話,是中罪可悔。為什麼?因為他的動機是對人,所以他還是在人這一邊,得到一個興殺方便罪,不是從非人邊得到殺罪,所以是中罪可悔,因為他對於非人沒有殺心。
畜生死者是下罪可悔。這一條呢,蕅益智旭大師在《箋要》裡面就認為,這個「下」字恐怕是印錯掉。智旭法師的意見,就認為這個還是中罪,中罪可悔。為什麼呢?因為按照一切律部,因為他的動機,興殺的動機是對人的,所以是應該從人邊得興殺方便罪,不從畜生邊得殺罪。因為對畜生沒有殺心,所以也應該是中罪可悔。
【為非人作坑,非人死者,是中罪可悔;】
「非人」就是指那些諸天,阿修羅,鬼神,他們載道力弱。他們如果傷害的話,戒體就沒有完全失去,所以還是可以通懺悔,所以說是中罪可悔。
【人死是下罪可悔;畜生死者犯下可悔罪。】
為什麼人死,是下罪可悔呢?在前面人死都是不通懺悔。為什麼這裡是下罪可悔?因為他對於這個人沒有殺心,而動機是傷害非人的,所以人死,是誤殺,誤傷。這樣子的話,是下罪可悔。
【若人墮死,若非人墮死,皆犯下罪可悔。】
因為都是對他們,對人和非人都沒有殺心。他的動機是傷畜生的,所以都是下罪可悔。
【若優婆塞不定為一事作坑,諸有來者皆令墮死,】
如果優婆塞受了五戒,挖一個坑,他心裡面的想法,不是說要固定的傷害人,或者非人,或者畜生。而是不管你什麼人,只要走到這裡面來,就掉下去,就死掉。
【人死者,犯不可悔;】
如果這樣子的話,令到有人掉下去死了。這樣子的話,是不通懺悔。
【非人死者,中罪可悔;畜生死者,下罪可悔。都無死者,犯三方便可悔罪。是名無煙火坑殺也。】
這裡面有一個問題,是蕅益大師在《箋要》裡面提出來的:「一切有命,不得故殺。殺者非佛弟子。何故今殺天龍鬼神僅結中罪,殺畜生僅結下罪,猶不失戒耶?」那麼也就是說,佛陀在經裡面開示說:「一切有命,不得故殺。」那為什麼這裡面說,你殺了天龍鬼神,只是犯中罪,還可以通懺悔,用作法懺懺悔呢?殺畜生只是結下罪呢?因為我們要知道,他這裡面所說的不通懺悔是指說完全破掉,完全失去無作戒體。
從五戒來說的話,你比方說,犯根本四重戒,殺人、盜五錢、邪淫、大妄語,這個四重之中,隨犯一種,作法懺都不能夠懺悔清凈,所以他是不可悔罪。但是你如果是殺非人、殺畜生呢,性罪是很重,但是對於違反無作戒體的這個罪來說的話,還是稍微輕一些,所以說是中罪可悔。
所以本經上所說的「中罪可悔」、「下罪可悔」,都是懺除違無作戒體的罪。違反、違背無作戒體的罪,然後可以通過懺悔,免墮三塗,並不是說可以消除性罪,性罪還是有的。殺一命一定會要償命,故殺者,就故償;誤殺者也會要誤償命。乃至於說你沒有受戒,有傷害眾生,照樣的是有罪。並且的話,要受果報。
宋齊梁陳,那個梁武帝時候,梁武帝有一次跟人下象棋。下象棋的時候,吃掉對方那個棋子,梁武帝就大聲喊:「殺!」吃掉他那個棋子。剛好這個時候,就有一個法師來見梁武帝。這個衛兵就誤會了,認為說,是梁武帝下令殺掉這個法師。衛兵就馬上把這個法師捉起來,就拖出去殺。而梁武帝就專心致志、聚精會神在那裡下棋,他就根本上沒看見。
這個法師臨刑之前,他就說,「縱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為什麼現在我會被誤殺呢?因為以前有因,所以這個法師臨刑之前,就跟那些衛兵說,「如果梁武帝再問起我的時候,你就把我說的這段話告訴他。就是說,以前我也是個出家人,做一個小沙彌。我的師公講經,我就幫他拿這個錫杖。拿錫杖的時候,拿在手裡面玩的時候,一不小心,一鬆手,掉下去就砸死一條蚯蚓。」
這個蚯蚓也剛剛爬過來聽經,所以不是有心,而是誤殺的。這個蚯蚓就是梁武帝的前身,曾經被這個法師誤殺。所以現在的話,他也會誤殺這一位法師。
然後就讓這個衛兵,以後如果梁武帝問起就轉告。然後他就坦然地受刑,因為他已經成就了嘛。
後面梁武帝隔了很久了,好幾個月了,都沒有見到這個法師來。他想怎麼回事,問起左右。左右把這個經過告訴他。梁武帝就很感嘆說:「因果絲毫不爽。」
所以我們一定要知道,你不要以為說,好像說這個是中罪可悔、下罪可悔,那麼可悔,懺悔清凈了就沒事了。懺悔清凈是清凈什麼?懺悔清凈是清凈我們犯戒,破壞戒體的,讓戒體受損害的這個罪。但是性罪還是有,所以要能夠嚴持凈戒。
這裡面就是比較廣泛地講這個無煙火坑,以這個方便來犯殺生,廣泛地來列舉了。
毗陀羅殺
下面是——
【毗陀羅者,】
【若優婆塞以二十九日,】
【求全身死人,召鬼,咒屍令起,水洗著衣,令手捉刀,若心念口說:「我為某甲故,作此毗陀羅。」即讀咒術。若所欲害人死者,犯不可悔;若前人入諸三昧,或天神所護,或大咒師所救解,不成害,犯中可悔罪。是名毗陀羅殺也。】
毗陀羅,他這邊就講得很細了,說怎麼樣子去用這個起屍術來殺人。
在農曆二十九,就找一個全身死人。屍體沒有腐爛,完整的一個死人,然後念一個咒,就可以把那個鬼召過來。鬼召過來以後,進入到這個屍體裡面來,這個屍體就會站起來。然後「水洗著衣」把他洗乾淨,衣服穿起來。然後讓這個死屍手裡面拿把刀。然後就用咒術,指揮這個死屍去殺人。這樣子的話,是毗陀羅。
如果他想傷害的那個人,因為他這個毗陀羅咒的邪法的原故,被他殺死掉的話,他就是犯不可悔罪。如果是那個人,他已經有成就,能夠入三昧,入禪定,然後這個毗陀羅咒就傷害不了他;或者他很有福德,天神都守護他;或者有大咒師幫助救度他,這些沒有給他殺害到,這樣子的話,就是中可悔罪。
【半毗陀羅者,若優婆塞二十九日作鐵車,作鐵車已,作鐵人,召鬼,咒鐵人令起水洗著衣,令鐵人手捉刀,若心念口說:「我為某甲讀是咒。」若是人死者,犯不可悔罪;若前人入諸三昧,諸天神所護,若咒師所救解,不成死者,是中罪可悔。是名半毗陀羅殺。】
半毗陀羅殺呢,就是他沒有找一個死屍。他是什麼?他是做一個鐵人,然後念那個咒,把鬼召過來,然後讓鐵人去傷害,傷害他所仇恨的人。這樣子的話,如果他的仇人死了的話,他就犯不可悔罪。如果沒有死,是中罪可悔。這種邪法,應該是全世界都有。印度也有,中國也有,那個墨西哥,他們那些土著人,也都有這些方法。
中國以前有一個富翁。他只有一個兒子,一個獨生兒子。這個獨生兒子18歲的時候就死掉了。死掉了的話,他這個沒有人繼承。他就很著急,就到處想方法,看有什麼方法可以救活他這個兒子。就找了一個術士,會這些咒術的一個術士。
這個術士就跟他說:「你兒子要救活,倒有一個方法。不過就要用一個還魂之法。怎麼辦呢?需要你兒子這個屍體沒有腐爛,並且就擺在一個房子裡面,另外要找一個人,讓那個人陪著你兒子,在這個房子裡面三天三夜,然後你兒子會活過來,那個人會死掉。」是什麼呢?其實他是一種邪法。他兒子已經死了,把那個人的神識遷到他兒子這個軀殼裡面去。
這個富翁他也同意了。然後他就張榜,願意出很多錢,也沒有講清楚怎麼回事,只是說他兒子已經死了,希望找一個人來給他兒子守屍,要守三天三夜,然後就許以重金。有一個很窮的一個書生,他就看了有那麼多錢,那麼多獎賞,他就心動了,就把這個榜揭下來。然後這個富翁用很好的飲食招待他,然後就把他送到他兒子那個停屍房去了,然後就從外面把門關起來。
那個書生,不過他還有一個心眼。他就怎麼樣呢?他揭這個榜以後,心裡面還是忐忑不安,就跑去寺院,找法師求了一個《大悲咒》的咒輪,隨身戴著。戴著以後的話,這個富翁把他關在裡面,只是每一天就開一個小洞,小窗子,把飯菜送進去給他,飯菜還是很豐富。
然後他白天沒事,到晚上睡到半夜的時候,第一天晚上睡到半夜,前面那個停屍的木板,好像在動,嚇得他趕快就起來了。發現這個屍體慢慢地抬,這個頭也抬起來,手也在動。很怪,他就很怕。很怕的話,他怎麼辦呢?想起來有個《大悲咒》輪,拿那個《大悲咒》輪,就壓在那個屍體胸口。這個屍體就倒下去了,就不動了。他就好玩,把這個咒輪又拿起來,一拿起來,那個屍體慢慢開始抬起來了。他就整個晚上,都在玩這個事了。故意把這個拿起來,看這個屍體高起來以後,他控制不住了,他就壓下去,那個屍體就倒下去了。這樣子玩了半個晚上。白天又沒事了,他又照樣地照吃照喝。
第二天晚上,又是這樣子。但是他發現,發現一個什麼問題呢?他發現自己精神越來越差了,也發現那個屍體的力氣好像越來越大了,動作越來越快了。然後的話,他也沒辦法,還是拿那個《大悲咒》的咒輪,還是壓住他。但是他就很恐懼了。
第三天的時候呢,那個白天的時候,那個富翁就派人又送飯菜過來。然後這個書生就想著,哎呀!我今天晚上恐怕沒命了。我精神一時不如一時,乾脆那個錢我不要了,我出去算了。那個富翁就說:「不行,那開玩笑,我錢已經給你了,你也拿回去了。你現在要反悔,那怎麼可能!並且只有一個晚上了,你還是要堅持一下嘛」。
然後他沒辦法了,也是到晚上,這個第三天晚上。他就通宵都不敢睡覺,就看著那個屍體。那個屍體看著動起來,動起來,他馬上把那個《大悲咒》咒輪,壓在那個上面。壓在那個上面的話呢,哪裡知道到半夜以後,好像壓不住一樣的啦,還是跑起來。他就拚命地叫觀世音菩薩,然後那個屍體力氣很大,越來越大了,抓在這個門框上,這個門框的木頭給他抓掉一塊。所以他就很害怕,好在那個房子比較大,一直繞著,拚命跑,拚命地念觀音菩薩,然後一直就逃跑,一直在跑,然後一直就堅持,堅持到第二天的早上凌晨的時候,他就拚命地拿那個《大悲咒》的咒輪,往那個屍體的頭上,拚命地一砸,然後大聲地念觀世音菩薩,那個屍體就倒下去了。
倒下去以後,隔壁有一間房子,那個術士他就正在仗劍施法。那個屍體倒下去的時候,施法的術士,也就倒在地上,七竅流血就死掉了。然後這個書生就得到一條命。他這個是那個毗陀羅咒,這個邪法,傷人的這個方法。
咒術斷命
【斷命者,二十九日牛屎塗地,以酒食著中,然火已,尋便著水中,若心念口說,讀咒術言:「如火,水中滅,若火滅時,彼命隨滅。」又復二十九日牛屎塗地,酒食著中,畫作所欲殺人像,作像已,尋還撥滅,心念口說,讀咒術言:「如此像滅,彼命亦滅,若像滅時,彼命隨滅。」又復二十九日牛屎塗地,酒食著中,以針剌衣角頭,尋還拔出,心念口說,讀咒術言:「如此針出,彼命隨出。」是名斷命。若用種種咒死者,犯不可悔罪;若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這個都是講三種咒術斷命。這個都是我們《藥師經》上講的什麼?「魘禱、咒詛」啊。魘禱、咒詛就是這些邪法了。這個都是一些邪法,如果是用這些邪法來殺人的話,對方死了,這是犯不可悔罪。不死就是中罪可悔。這個都是講興殺的方便。
這個不殺生戒是最基本的,因為生命對每個眾生都是寶貴的,最寶貴的。一切眾生都有強烈的求生的願望,都非常愛惜自己的生命。並且來說,對於我們人世間來說,需要我們人類的,人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我們才能夠安心工作,才能夠生活幸福。這樣子的話,整個社會才能夠向前發展,才能夠繁榮富強。
所以說我們要祈禱世界和平,也就是說,事實上我們祈禱世界和平是說什麼?是說全世界的人,都不要犯殺生戒。如果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話,我們就會整天都覺得提心吊膽,覺得朝不保夕,那就不能夠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