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心經》是以「觀照般若」為宗旨,「實相般若」為歸趣,所以應以「三觀」再略作說明。
凡夫不知緣起性空之理,處處執著,事事沉迷,故用「空觀」照之,令能了達諸法當體皆空,故說「色不異空」。這是「攝用歸體」的道理。
二乘人雖能了達諸法皆空之理,可是我執已破,而空執未除,一味耽空滯寂,觀三界如牢獄,視眾生如冤家,不肯出來救度眾生,成為自了漢,只是獨善其身,由於發不起進取上乘,求無上道的大心,所以常被佛呵斥說:「焦芽敗種,永無成佛之機。」今用「假觀」照之,了知真空理體並非離一切諸相之外而別有,何妨即諸相而見真空,故說「空不異色」。這是「從體起用」的道理。
權教菩薩,雖能入空證道,出假度生,唯其入空時,認為有理可證,這是證道的執著;尤於出假時,認為有生可度,這是度生的執著;根本仍是空法未忘,不能圓融中道。今以「中觀」照之,於入空證道時,則能不著於空,同時亦能出假度生;於出假度生時,則能不住於相,同時亦能入空證道。能夠入無入相,出無出相,空既不空,假亦非假,色空平等,二邊不著,當體即空——色不異空,即假——空不異色,即中——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自然而然地雖念念度生,而不見有生可度,心心求佛而不見有佛可求。於是則無證亦無度,雖無證無度,而終日如是度,如是證;空假圓融,色空無礙,故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這是「體用和融」,「色空不二」的道理。
要知道,若色異於空,則失諸妙體,空異於色者,則失其妙用;若色空不相即,則體用隔礙,不能圓融。當在色時能夠隨緣不變,處空時能夠不變隨緣;雖用色而能忘色,證空而能忘空,自無「離色覓空」與「執空廢色」之毛病的發生。如是自能與實相般若相應。因此詳明上述三種觀法。
總之,歷無法時則名為空,歷有法時則名為假,歷二邊(空假)不住時則名為中。正如《始終心要》說:「真諦者泯一切法(空觀),俗諦者立一切法(假觀),中諦者統一切法(中觀)。」(就性德之理而言,謂之「三諦」;就修德之智而言,謂之「三觀」。)若無空觀則何顯法身之本體,怎能脫俗入道?若無假觀則何顯法身之妙用,怎能入世度生?若無中觀則何顯法身的體用不二,焉能去二邊相,而證圓滿的中道?由此可見,三觀之不可思議妙用。
以上初說「色不異空」,是破凡夫著有之「我執」,當修「空觀」。次說「空不異色」,是破二乘著空之「法執」,當修「假觀」。然既說色空不離不異之道後,尤恐其不能圓融相即,故又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中道妙理,以破權教菩薩的空假二邊之執,令其修「中觀」。這色不異空等的道理相當深奧,比較不容易明白。現以波、水之喻以為說明。
波喻色,水喻空。波浪依水而成,當體即水,則波不異水;水為波之體,全相是水,則水不異波。如是波即是水,水即是波。既知波浪即水,則不必撥波覓水;水即是波,則不致昧水逐波。一旦風息波平全體是水,就是未平時亦莫不當體即水。若能明白這種道理,則色空融和,相即相合而不妨礙──水遇風則起浪,心應緣即生色,波浪是幻相起滅無常;水是本體乃湛然不動。波浪雖幻而當體即水。色心的道理由此而可推知。
以是之故,眾生迷真執妄,昧水逐波,所以隨業輪迴流轉於六道而不息;諸佛菩薩了妄即真,知波是水,所以應緣示生於十界而無礙。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前是約觀身方面說,現在是約觀心方面說。
五蘊中先舉「色」蘊為例,其餘的四蘊亦莫不一一皆如色蘊之虛妄不實,當體即空。不過色蘊是物質的現象,行等四蘊是心理的現象;雖然性質不同,其緣起性空卻是無有差別。因為行等四蘊,亦須藉眾緣——六根、六塵和合而成,本無自體,一一皆不異空,皆即是空;故曰「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詳細地說,即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三蘊類此可知。至於觀法亦如破色蘊時相同。
全句的意思即是說:啊!舍利弗!依空幻起的物質現象(色)是不異空的,而以物質現象作為本體的空是不異色的;因此,物質的本體就是空,空的現象就是物質。
上文指示色、空不二的道理是為破執,現更進一步直顯諸法性體;所以又再呼喚舍利子告訴他說:「是諸法空相。」「是」作「此」字解,乃指法詞。「諸法」即前五蘊,及後之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四諦等。「空相」就是真空實相;意謂此色、受、想、行、識的五蘊等諸法,皆是真如緣起的現象,當體即是真空實相;故曰「是諸法空相」。
實相理體真常不變,非以作之令其生,壞之使其滅;又非由般若照見然後始有謂之生(本來不生故),亦非般若未照見前則無謂之滅(本來不滅故);故雲「不生不滅」。實相理體本自空寂——非可以染之使其垢,滌之使其凈;又雖被惡緣所染而性本不垢,雖為善緣所熏而性本自凈;故雲「不垢不凈」。實相理體本自圓滿——非可以加之使其增,損之使其減;又非修般若時豁破無明實相顯現謂之增(實相本自不增故),亦非未修般若時被無明所障蔽迷而不覺謂之減(實相本不減故),故雲「不增不減」。換句話說:實相之理體,因不變故——色現時,身生不隨之而生;色滅時,身死不隨之而滅。因空寂故——凡夫染於有漏惡法,不隨之而垢,聖人熏於無漏善法,不因之而凈。因圓滿故——眾生迷之並不見其減,諸佛證之亦不見其增。如是微妙實相,亘古今而不變,歷萬劫而常如;生佛一體,凡聖無別。所謂象現非生(不生),緣盡非滅(不滅);隨流不染(不垢),出障非凈(不凈);惑斷不減,德滿不增。這就是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的道理。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