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運法師:《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淺釋(三)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淺釋(三)

「心」:

心有多種:一、草木心。二、肉團心。三、精要心。四、緣慮心。五、真如心。

一、草木心,如草心、花心、樹心等,乃屬無情之物,雖有生長,卻毫無作用。二、肉團心,屬生理物質,即五臟六腑之心,雖有形質,但全無情感。三、精要心,乃是一種取喻,如中心、心要等,但取其義,而無實質。四、緣慮心,即我們現前見、聞、覺、知、對境攀緣發生分別思慮的妄心。終日昏昏擾擾,隨塵逐境,境現則有,境滅則無,起滅無常,離前色等六塵,此心本無,虛妄不實。正如大海水上的波浪,遇風則起,風靜則滅,隨風起滅,本無自體,不過是大海水上偶然幻起的一種聚沫現象而已。

因此,以上所說四種心,除借喻精要心的意義之外,其餘皆不是本經所取;本經所取的,是第五種真如心。此真如心,在各種不同的佛經都有提及,可是名稱卻不一樣,唯名雖異而其義則同。《涅槃經》稱之為「常住佛性」;《楞嚴經》稱之為「妙真如性」;《華嚴經謂之「一真法界」;本經稱之為「實相」;禪宗則呼之為「主人翁」,或「正法眼藏」等,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現在單就「真如心」來講:所謂「無妄曰真,不變名如。」此真實常住不變之心,即我們現前一念靈知的性體,圓明寂照,不生不滅,究竟清凈平等周遍,具足一切功德智慧,無生死煩惱,離諸迷情妄相,無諸塵勞垢染。所謂「非一切法,而能現一切法;非一切相,而不離一切相」,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無不依之而建立。然而,這個真心究竟在那裡?它既不在內,也不在外,亦不在中間,無來無去,無方無所,沒有蹤跡可尋,更不是言語可以形容。

它是什麼個模樣?無形無相,無聲無色,非青黃赤白,非長短方圓,不可以大小名狀,亦不可以有無稱呼。「若言其大,微塵不能入;若言其小,虛空不能容;若言其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若言其無,靈靈覺覺,應用周全。」

古人說:「要見本來人,直下須親薦,日用尋常中,不隔一條線。」本來人是誰?就是現在所講的「常住真心」,它每日與我們相親相近,須臾不離,可惜我們都不知不覺、當面錯過。「雖寂然不動,卻感而遂通,應物隨緣自在無礙,豎則從古至今,以及將來,橫則四方四隅,以及上下,無時不遍,無處不普,乃諸佛所同證,眾生之本具;在聖不增,在凡不減,終日迷而終日不離乎此,當下悟而當下亦無所得。能為迷悟所依,不為迷悟所轉;不變隨緣隨緣不變」。這就是真心的靈明動態與本來面目。可是我們有沒有認識到它呢?

華嚴經》雲:「三界諸法,唯有心故。」又雲:「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又《楞嚴經》說:「萬法所生,唯心所現。」此心乃生佛之本體,萬法之根源,所謂實相般若即此,觀照般若由此,文字般若不離此;修因修此,證果證此,念佛念此,參禪參此,聞法聞此,乃至行、住、坐、卧何嘗離此。可惜眾生無明煩惱所蔽而不自覺知,妄執六塵緣影以為心,起惑造業,枉受生死;如果我們能不為塵勞所惑,能直下認識這個真心,「識自本心,見自本性」,就能與佛無二無別。

所以本經之目的乃為一切眾生,打破迷情妄執,啟示解脫法門;處處即色明空,層層破妄顯真,乃至廣闡諸法皆空之理,從世間有情五蘊,一直空到出世間的無智亦無得。因為空得如此徹底,所以能夠不取一切相,以其不取一切相,所以能夠即見實相。一無再無,一空再空,無非要我們親證此心

「經」:

「經」為佛所說教法梵語音譯「修多羅」(注2),或雲「修姤路」,意譯為「契經」。簡稱為「經」。所以稱為「契經」;「契」就是契理契機的意思。「契理」,即是上契諸佛心理(一切言教皆從佛大悲心流出);「契機」,即是下契眾生之機宜(一切言教無非應眾生的機宜而說)。

若但契理而不契機,則如同世俗訓詞;若但契機而不契理,就像漁歌樵曲。佛所說的一切經典,都具有契理契機特性與容,所以稱之為「契經」。以上是指一般而言,若特就本經來說,則謂上契般若實相之理,下契解空無我之機。

按《雜阿毗曇心論》則有五義:一、出生(出生一切諸法故);二、湧泉(義味無盡如源泉滾滾);三、顯示(闡發一切義理故);四、繩墨(辨別邪正曲直故);五、結鬟(義理連貫沒有散亂故)。

現以貫、攝、常、法,四義來說明:「貫」,謂貫串佛所說的一切教義令不散失,如以線貫珠一樣(佛的言教若無結集成經,如何能流傳千古不失?)「攝」,謂攝持所應度的眾生令不墮落,如攝提小孩一樣(佛所說法非要救度眾生使不墮落)。佛已滅度二千餘年,我們尚能夠得聞正法,皆由於貫串、攝持之力。「常」,則歷諸萬世而不易。「法」,則推諸四海而皆準。

換言之:萬古不變其言,謂之常(佛的言教至真至正,最能覺世覺人,故能萬古不變其言)。天下同遵其道,謂之法(佛的言教至善至美,極為契機契理,故能令天下同遵)。正因其契理故,所以能流傳萬世;正因其契機故,所以能垂範天下。由於佛教的理論極圓滿而廣博,故能不限時代——時不論古今(二千多年來極為一般學者所崇尚,此即萬世不易之表示),不限地域——地不分西東(幾乎全世界各地皆有佛教流通,此即天下同遵之表示)。因此,簡單地說,經就是「真理」,持有普遍妥當性,與思惟必然性,於一切時,一切處都能適用於一切人、事、物之中。

又經者行也,修也,一切賢聖皆依之而修而行。若單就本經而言,即是體悟性空,求證實相的人所應修應行之經。又經者徑也,乃成佛作祖所應經由之路徑。若單約本經而言,即是由生死此岸,而到達涅槃彼岸捷徑。若就廣義來說:約理方面,則凡宇宙諸法,法爾如是之如實之相,不違謬於實相之學說者無不是經。約事方面,則凡人生正行,乃至常道,法制所不可易者,亦莫不是經。《華嚴經》說:「剖一微塵出大千經卷。」則經義之廣,由此可知。

按佛所說一代言教,綜合為三藏——經藏、律藏、論藏。現在所講的是經藏所屬,故名為《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未完待續)

注釋:

注2:

按「修多羅」,正譯為「線」,印度古時以貝葉記錄佛語(如我國古時,用竹簡記載文字一樣),用線穿之,編製成冊,使不散失,以流傳後世。因為佛所說的一切言教,由有結集的人,編集起來,所以佛法才能流通迄今不滅;正如線之穿珠不令散失一樣,故以線稱之。不過,我國古代的聖人,如孔子孟子等,他們所說的言教亦稱為經,為順此方習慣和一般心理,所以翻譯佛經者特譯為「經」,而加一「契」字以作揀別。其實,經與線名雖異而義則同,皆是貫穿的意思。按《說文》的解釋:直線為經,橫線為緯。又線以貫華,經以持緯,似此則經與線的性質相同,不過為習慣上有所分別而已。

 

THE END